公司不能办理股权质押办理出质的情形有哪些

登录高顿网校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合作账号登录
扫描二维码打开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玉林会计实务汇总:公司不能办理股权出质的情形
用微信扫二维码
用微信扫二维码
& & & &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玉林会计实务汇总相关内容公司不能办理股权出质的情形总结如下:
  【问题】
  公司不能办理股权出质的情形?
  【解答】
  (一)将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
  (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不得出质的;
  (三)以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
  (四)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出质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办理出质登记的其他情形。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CPA注册会计师
对不起!让你来吐槽了
新版建议课程反馈题库反馈直播反馈举报
反馈内容(*必填)
+ 上传图片
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有哪些?
股权出质登记有哪些?股权是持股人对公司的一种权利,其作为一种权利可以质押。股权出质登记可以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
股权出质登记:
1、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就是设立股权质押的登记。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四个方面的材料,申请书、质权证明、质权合同、主体证明。其中质权合同是反映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载体。登记时提交质权合同,可以起到证据提存的作用。质权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质权合同,也可以是包括质权设立条款在内的债权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
2、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应该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包括:出质股权数额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其中申请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注销登记。
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包括如下情况: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已经实现;
(3)质权人主动放弃质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如担保法规定,质权因质物的灭失而消灭。质物不在了,质权就没有了。
申请注销登记的时候,应当提供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清楚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出质股权的数额、股权出质注销的原因等。
4、撤销登记。
当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质权合同被依法撤销的,应当办理股权出质的撤销登记。质权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确认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上,出质双方利益一致,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撤销登记应当提交质权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知了壳为您推荐:
■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 股权回购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回购是维护公司稳定、平衡股东权益、健全股东退出机制的重要途径。《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公司转让知了壳网络平台,是一家专业的线上公司转让转让平台。
公司注册知了壳更加专业,400百人团队为您一对一提供VIP客户服务,营业到手更快!
今日搜狐热点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什么?-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在了解的股份配比和股份增益后,才可以了解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后,还能不能转让,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但经相关人员协商后,是否可以转让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新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份,因此,股东的股份也可以出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还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股份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股份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非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股份都可以用于质押,依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即失去质押的目的,因此也不能质押。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相关的内容,股东按照法律要求是可以转让股份的,并且股份也是能够出质的。对于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还需要具体根据法律条文来评判。上面也有提到相关问题,小编就不在此赘述。所以,如果您有其他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本站。延伸阅读:
该文章整理时间“ 03:29:06”,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8年!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本内容由律师365网与龚浩律师联合整理
无锡公司经营律师
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滨湖区
擅长公司经营
律所: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南长区
擅长公司经营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经营管理法律百科
今天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有关股权质押融资相关法律知识,比如股权质押融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有关权质押融资合同的法律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师365,来了解一下吧!
地区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6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最新法律百科
最新法律知识
经营管理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784律师在线
1124今日解答
阅读本文耗时:
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网站声明:法律快车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扫微信,获最新法律热点
做中国在线法律服务第一品牌
中国专业的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目前专业覆盖面最全的法律网站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基本信息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以的公司的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基本含义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13年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作了股权可以出质实体法规定;但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人和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合同;
(四)出质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出现消灭、实现、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二)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和登记簿格式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