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得来的房产再买卖继承公证有时间限制吗吗

赠与或继承得来的房产,出售时可核定纳税满五家庭唯一亦可减免个税
&前一段时期,我在点评司法部不再强制要求继承和赠与办理公证的通知时,我还想谈下继承、赠与和买卖在深圳走哪一途径最省钱,准备动笔时,发现有二个问题,因为我没有亲自实践操作出售赠与继承房产的经验,对有关问题没办法给出确切的答复,并且在网络上搜索媒体报道的结论,和我自己的观点不同,也和我以前在接受咨询时实践中碰到的不同,不敢贸然谈这个问题。
&我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了我的新浪微博,“我需要证实我的答案,需要有卖过此类房产的网友,用自己的经历回答这个问题,深圳究竟是如何处理,1、出售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出售人满足满五家庭唯一,是不是也是可以免个税;2、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出售时在深圳是不是可以核定征收个税。
@深圳地税”。同时@深圳中原地产网。
@深圳中原地产网很快给了答复,“1、关于第一个问题: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是可以申请免个税的。在过户时一起递交资料,(例:如未婚:身份证、户口本。如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如离婚: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希望小原能帮到您!2、你好!关于第二个问题,核定和核实都是可以采用的,一般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选两者之间税费较低者。ps:需要向地税提出申请哦!&
&后来@深圳地税的小编也给我了答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个人转让房产符合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以分局受理审核结果为准;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其他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自此,我以前问的问题得到了权威中介机构和深圳地税官方微博的正式答复,有了明确的答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问问题的过程中,有些中介和机构,极其不负责任,我问的是赠与和继承再次出售的税费承担问题,他们给我洋洋洒洒的讲如何办理赠与和继承,驴唇不对马嘴,语文阅读理解水平不及格。
&在深圳通过赠与或继承得来的房产,再次出售时可按照政府评估价核定纳税、满足满五年家庭唯一亦可申请减免个税,这个结论各位是不是以前没有听人谈起过。在这个前提下,你还认为在深圳继承、赠与和买卖这三个转移财产的途径中,还是买卖途径最划算吗,应该是继承最划算吧。
&继承的房产再次出售可以核定征收相关税费,并且房龄是从被继承人购买时计算的,因此目前看来,这是最划算的方式,特别是继承人名下以前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加上走司法调解途径办理继承手续,基本是零费用,继承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赠与的话,亲属之间就是有一个受赠与人的3%的契税和办理赠与公证的费用,目前深圳依旧需要交纳赠与公证费,但是我认为一年之内公证费会全国统一免除,以前媒体天天说的的赠与的房产在出售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依据目前深圳地税的回复在深圳是可以申报核定征收,满足满五年家庭唯一还可以免个税,这房龄近亲属之间是按赠与人办理房产证时计算,赠与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受赠与人没有购房资格将无法过户。
&买卖途径,我百度到看到很多内的的城市在近亲属之间买卖的,房产的合同价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并照此纳税,在深圳有政府评估价的情况下,估计这个办法不行。有一个中介说可以,就是买受人再次出售时需要补税。
&我要告诉大家的结论是:1、出售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出售人满足满五家庭唯一,是可以免个税;2、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出售时在深圳是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以往媒体报道的继承、赠与和买卖最省钱的是买卖途径是不准确的答案,各位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途径。
& —周争锋日写于深圳
&转载请注明出处
周律说房市 & 微信公众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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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继承房产再出售有哪些问题?
继承房产再次交易个人所得税很高,随着这类房产流向市场,很多人望而却步,那么对于家里老人留下的房子该如何买卖?如何辨别是继承房产?继承房产再交易有哪些问题?本文带你一一了解继承房产再出售的问题。
一、如何辨别是继承得来的房产?
1、继承得来的房屋在房产证房产来源上会注明“继承”字样。
2、去房管局拉产权调查的时候,可以查到是否是继承所得房产。
3、通过中介找房,中介会调查写明是否是继承房产。
二、继承房产再出售有哪些问题?
1、个税是按照差额的20%征收吗?
如果是家庭满五唯一的房子,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没有满五年或者非唯一,需要按照继承部分(卖出的价格-买来的价格)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满五年从何时开始算?
继承过户后,还是以继承前的出证时间计算(即父母买房的时间)。
3、是不是唯一继承人?
房产证上只有卖家一个人的名字,他也并不一定是唯一继承人。
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去世后,子女将父母除名。但是如果当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还在世,并且没有签字放弃继承权,虽然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产权并不完整,此时七大姑八大姨都是有产权的。所以,购买这类房产一定要问清楚当时继承时的实际情形。
4、是不是房改房?
在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继承得来的房屋都是“高龄”房改房,有可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如果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签订合同时要注明,土地出让金应该由谁来承担。
多多君叨叨:继承房屋的占比约为市场10%,鉴于继承房屋再次转让有可能产生20%的个税,买家普遍对这类型的房屋非常警惕,业主在出售继承房屋时也深知有可能被征收高额个税,故此在放盘时也开价较低,对比市价的差距大约相当于个税20%的数目。因此,买家在购买这类房产时要和卖家约定,如果产生20%的个税应由哪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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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房产隔代遗赠有时间限制?不了解的一定得看!|房产|继承人|遗嘱_新浪新闻
  原标题:房产隔代遗赠有时间限制?不了解的一定得看!  爷爷辈疼孙子是司空见惯的事儿,很多老人选择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可是,房子的隔代遗赠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有很多人就在这里碰了钉子。新环境房屋网提醒您注意以下3个房产隔代遗赠的易见误区:
  1、口头遗嘱不是继承条件
  由于“口头遗嘱”认定太难,再加上《继承法》本身规定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才有效、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等因素,“口头遗嘱”不能成为孙辈继承爷爷房产的条件。
  2、孙辈不是继承人
  以前,继承房产要走公证手续很麻烦。今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根据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规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现在,流程确实变简单了。但孙辈要继承房产最大的问题,却在别处:在《继承法》中约定,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其中,没有涉及孙辈。
   3.、想得房产还得倒手一次
  孙辈要继承房产,必须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或者交易的方式,将房产挪到孙辈名下。和直接继承不一样的是,继承房产不需要继承人有购房资格,但如果接受赠与或者通过交易完成过户,孙辈必须有购房资格。
  祖辈想要把财产顺利传承给孙辈,其难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的理解,而且需要通过三个关卡:
  1、遗嘱关。因为《继承法》并未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因此,孙辈继承财产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遗赠。
  2、主动关。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只要他们没有放弃继承,就视为同意接受继承,而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律上要求他们主动做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就视为放弃继承。按照此前的案例,中华遗嘱库在为继承人提取遗嘱的时候,都会询问并记录继承人是否同意接受继承,并需要为当事人保存证据。
  3、时间关。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遗赠则有两个月的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继承事实后两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就失效了。很多人因为办理老人后事,一晃两个月就过去了,再申请办手续时,时效已过悔之晚矣。如果遗嘱保存在机构中,即使生前孙子女不知情,那两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孙子女来领取遗嘱时开始计算。
得利益保住了,但出租车市场供需矛盾却日益加深,“打车难”堪比“看病难”,司机服务质量也每况日下。
按照我们前面讲的行业规律,房地产行业实际上还处在盛夏,将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的好日子也才刚刚开始。
有良知的人做出错误的选择,却不能无耻到底,这或许是吴梅村一生最大的悲哀。
在工作中不积极,但老宋在任何场合都喜欢发言。局里的大会小会,无论什么内容,他都要讲上几句。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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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黑龙江-大庆&11-16 08:50&&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1)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没办理过户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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