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基金信托平台是什么 信托投资基金信托平台有哪些

信托公司试水新业务 近一半成私募管理人|信托|私募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原标题:银行“奔私”提速 资管“全才梦”剑指公、私募)
  ◎每经记者 刘海军 周雅珏
  近期,徽商银行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私募管理人资格,据火山财富了解,已有十家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这意味着之前“躺着赚钱”的银行也开始布局私募资管领域。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银行可以不再依附信托、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资管渠道,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打通资金端与资产端后,银行或将成为信托、券商等机构的最大竞争对手。
  其实不仅是银行,信托公司也在加速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68家信托公司中,有近乎一半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银行申请私募牌照加速
  江苏银行申请私募牌照了!徽商银行申请私募牌照了!若论当下私募圈最火的话题,就是银行纷纷申请私募基金牌照。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6月11日(4.62, -0.13, -2.74%)资产管理部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以来,8月(12.75, -0.19, -1.47%)、浙商银行,9月广西北部湾银行、(15.44, -0.44, -2.77%),10月包商银行、南昌银行、(9.04, -0.09, -0.99%)均获得了私募牌照,而11月初就有江苏银行、徽商银行获得牌照。银行申请私募牌照呈现加速之势。
  记者注意到,在获得牌照的10家银行中,目前均没有管理的基金。10家银行中,平安银行、南昌银行 、徽商银行申请设立的基金主要类别为其他投资基金,宁波银行设立的为股权投资基金,其余6家银行的基金主要类别都是证券投资基金。
  这意味着之前“躺着赚钱”的银行也开始布局私募资管领域了。
  其实不仅是银行,信托公司也积极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日,万向信托成为首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托公司,也是2014年仅有的一家信托公司备案者。
  2015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开启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潮,包括四川信托、中融信托在内的15家信托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今年下半年,备案的信托公司数量更是出现井喷,仅9月就有平安信托、紫金信托在内的6家信托公司备案。近期,长安信托、新华信托两家公司也已经备案成功。
  截至目前,已有33家信托公司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全部68家信托公司中,有近乎一半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日,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已备案的正在运行的私募基金有20123只,认缴规模4.51万亿元,实缴规模3.64万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争先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预示着我国混业经营格局加速,未来,我国私募基金市场还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西方发达国家,私募基金规模一般是股票市值的2倍左右。例如,在美国股票市场市值为20万亿美元时,私募基金规模有37万亿美元。目前,我国沪深股市流通市值在40万亿元左右,而私募基金规模不到5万亿元,不足股票市值的八分之一。相比之下,我国私募基金规模上升潜力巨大。
  银行补直接股权投资短板
  江苏银行表示,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后,除银行理财产品外,其已获得第二个表外产品发行牌照,未来可以自主发行有限合伙基金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丰富了江苏银行投行与资产管理的产品线,补足了商业银行无法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的短板。
  江苏银行认为,拓展私募基金业务是积极把握大资管时代的潮流。在获得资质后,江苏银行可以管理人身份发行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多种产品,形成新的资产管理平台与利润增长点,为客户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提供新的工具与手段。
  浙商银行获得牌照后表示,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来设立基金,并直接投资于股票、股权、期货、债权等多个市场,更好地拓展浙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范围,缩减投资通道,提高服务质量,也有助于浙商银行更好地探索推进“股债”结合的投贷联动服务机制。
  记者查阅《商业银行法》后了解到,银行参与直投业务一直以来都是借道,也就是需要通过非银行渠道才能投资到实体经济:从理财资金对接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基金管理计划,到参与对公募基金、阳光私募的配置。而此次10家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可以作为发行人直接投资,银行参与资本市场的路径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资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牌照或许意味着银行传统盈利模式的转变。随着利率的不断下行和普惠金融的逐渐崛起,单纯依靠存贷利差盈利的“躺着吃饭”的年代已经过去,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赚取管理费收入的业务将逐渐被银行所重视。
  获得私募牌照后,银行可以作为管理人直接为一个客户单独成立一只私募基金,也可以募集很多资金以一只基金的方式去选择各种投资,如可以选择银行系统内产品,也可以FOF的形式直投银行没有代销的优秀阳光私募产品,甚至还可以同阳光私募一样直接选择股票作为投资标的。
  对于多家银行先后进入私募领域,民生证券分析师廖志明总结指出,获批私募牌照,股权投资梦照进现实。此前银行只能作为私募基金代销方,获得资质后可作为发行方。同时,在资产质量承压及净息差缩窄两面夹击之下,大资管乃商业银行的转型方向。获批私募牌照后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是商业银行大资管业务的又一突破,有利于提高非息收入占比,向轻资本转型。
  事实上,获得私募牌照的银行具体可以开展哪些业务,目前尚不明朗。
  一位股份制银行资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银行申请牌照的出发点,主要是涉及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管理人身份参与一些产业基金,也包括地方政府相关的基金。目前从政策面看,银行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没有障碍,但毕竟此类业务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会遇到其他阻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先行者”信托已试水新业务
  其实,获得私募基金牌照的信托公司已经开始试水新业务。
  记者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查询到,万向信托、中融信托、民生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原信托和云南信托6家信托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发行了私募基金。
  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备案基金产品数量已达8只,而其余5家信托公司各运营1只私募基金。从信托发行的私募基金投向上看,大部分产品投向了股票市场,部分参与了股权投资、定向增发。
  例如,万向信托“明河投资FO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民生信托“聚利1期证券投资基金”、云南信托“赢华多策略1期证券投资集合(查询信托产品)”均投向了二级市场。中融信托成立“中融-助金80号集合()”主要进行股权投资。此外,中原信托发行的“中原财富·(33.070, -0.53, -1.58%)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了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增发。
  一位有央企背景的信托研究员向记者表示,信托公司本身就具有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全能牌照,信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的私募基金业务,信托同样也能参与。只是通过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或有限合伙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操作更为灵活。具体而言,通过上述方式开展业务时,可以不受相关信托业务的监管约束,进一步扩大投资范围,同时无须占用信托公司的净资本、不用缴纳信托行业保障基金,降低信托公司展业成本。
  此外,信托通过发行私募基金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所投资企业在未来进行资本运作时可以避免许多困扰,例如可以避免企业在定增或者上市时,因信托计划而导致定增限制或者信托计划持股无法上市。
  “队友”变“对手”?
  众所周知,过去银行基本只有“贷”的功能,缺乏相应的直接投资工具。“投”只能依托信托、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才能完成。无论是十五万亿元的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还是十万亿元的券商、基金子公司资管规模,通道类业务占据近半壁江山。据信托业协会今年二季度末数据显示,特色类业务中银信合作规模余额为3.78万亿元,占信托总资管规模的23.84%。
  如今,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可以不再依附信托、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资管渠道。对作为金融销售第一大渠道的银行来说,当手脚不再被束缚时,可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打通资金端与资产端,以后银行或将成为信托、券商等机构的最大竞争对手。
  “银行作为发行人去管理基金,优势是肯定的,它们有强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会对私募形成一定的冲击。主要可能会对私募的客户资金来源有一定的影响,这是私募界普遍的预判。”前海方舟资本总裁钟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银信、银证、银基的合作通道类业务短期内并不会出现大幅减少,银行仍有合作需求。
  上述信托公司研究员向记者表示,从历史的业务数据看,银行通过信托、资管渠道发行的产品主要是信贷类的资产及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出表业务,而并非股权投资类。目前,这块业务的市场价格已经非常低,但银行资产出表业务又有潜在需求,即使银行获得了私募基金管理牌照,也需要配置相应的业务人员,对于银行而言由自己操作此类业务成本相对较高。
  钟海波表示,银行加入私募行列,对整个行业有积极的一面。银行的加入正好是阳光私募的宣传队,有利于扩大投资者对阳光私募的接受程度。毕竟,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对阳光私募是有疑虑的,担心资金的安全。在银行拿到私募牌照后,这部分投资者将会逐渐意识到,采用契约型基金的阳光私募与公募在资金安全上是完全一样的。
  “更多的机构,特别是银行拿到私募牌照,对行业是一个促进,能促使行业更加规范。对我们这种拥有专业团队的私募(来说),银行加入后,我们的合作或许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契合点。”望正资本研究总监旷斌说道。
  管理私募基金的专业性非常强,无论是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投资,都属于高度专业投资。玩惯了债权借贷关系的银行,能否玩得转私募投资?
  在玄武资本董事长韩超看来,银行的风格是保守的,是天生的风险厌恶者,不一定适合二级市场投资。银行的客户大部分是做存贷款和买理财产品,做高风险投资的话,客户培养需要一个过程。
  对于银行作为将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金斧子投研总监万小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的核心是依靠优秀的投研团队。银行本身投资能力是不强的,要找二级市场上投资能力较强的人也不太容易。因为银行的机制不灵活,对投资的限制诸多,如对仓位和买卖股票的类型限制,很多投资人不喜欢此种体制。而好的投顾也根本不愁找不到钱。同时,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也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实战考验,才能脱颖而出。银行的文化基因很难培育出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实之前好几家拿到了牌照的私募目前还是以通道业务为主,银行取得牌照会有什么影响还是要看具体效果吧!”旷斌表示。信托基金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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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也叫,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原理进行,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和,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信托基金特点
⒈集合投资
⒉专家管理、专家操作
⒊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⒋经营与资产保管相分离
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⒍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
⒎流动性强.
信托基金投资基金
信托基金定义
我们现在说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通过发行,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信托基金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和。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和。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和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的不同,可分为、、、等。
信托基金运作方式
信托基金资金运作方式主要为贷款,股权投资较少,而且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即使在仅有的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基本并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所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例如派驻董事,委任财务总监,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范资金风险。  股权投资项目的结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购回股权,目标公司分红与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现,也不可能等待IPO。这种回购型股权投资属于变相的债权融资。股权投资之所以较少出现,因为该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内第三方今后购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退出渠道不畅,风险较大,信托公司也就不再愿意采用。
信托基金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较短,基本为1-2年。其实,我国居民的长期资金并不缺乏,用于养老、子女教育、婚嫁等储蓄十分可观,但造成信托期限短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期望短期内获取收益,对长期理财心存疑虑;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品牌尚无法让投资者信服。由于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信托公司为了募集足额资金,只得寻找企业机构客户,而企业机构客户的资金往往都是短期的。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大型机构虽然有长期资金,但目前不能购买信托基金。另外,贷款信托无法开发成长期理财品种。
信托基金信托制度
信托是普通法对世界法律制度的重要贡献之一,他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土地用益关系,即土地所有人将土地交付他人占有、使用,但是约定土地收益度给原土地所有人指定的受益。产生纠纷后,
由于普通法院依据所有权转移的理论不保护受益人的权利,英王时衡平法院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有关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了公正保护,到16世纪,最终形成了,因此,所谓信托即指财产所有人基于信任将财产交给受托人占有,使用,处分,但是约定将收益交给特定的人或用于实现特定的目的的制度,基于此,人们可以利用遗嘱或契约形成,在民事、商事或公益领域为各种合法目的设立信托,不视为一种深具社会机能的独特的法律构造,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有四个均成要件,其一为信托,即基于不违法的目的而将财产交付他人占有管理的人;其二为信托受托人,即接受他人委托,并非为自己利益而占有、管理他人财产的人;其三为信托受益人,即虽不占有管理财产,但是有权获得该财产收益的人;其四为信托财产即信托标的物。
因此,信托可以理解为信托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给了信托受理人,信托受托人虽然取得了所有权,却不享有为自己的利益或按自己的意志来支配的权利,只是为信托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利益,按照信托委托人的意愿来支配他人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银行设有信托业务,1952年被彻底取消。
1979年10月成立了直属中央政府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信托实践的开始。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确立了信托目的合法性原则,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相分离原则,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信托公平原则、信托继承原则、利益冲突防范原则。
美国是投资基金比较活跃的国家,然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并没有精确、统一的的定义,在许多场合,只是一种笼统、宽泛的称谓。它主要是指基金管理人向多个企业、居民募集资金,集合之后投向非上市公司,持有其,或购买其它形态财产(如不动产物业),以获取的收益向投资者分配。它不仅包括非上市公司(已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投资基金,也包括了创业、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等。
信托基金投资基金
根据基金的组织方式划分,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分为信托制与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也有人称为契约型与公司型。前者依据信托法律制度,而后者依据公司法律制度。信托制能满足当事人之间的灵活性要求,而公司制能很好地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在美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因为"纸面公司"作为特设实体被允许存在。也有部分采用信托制,其中一些以受益凭证这一证券形态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流动性很好。
信托制基金的典型代表是,它在美国被称之为共同基金,最为普及。因为美国的证券市场发达,企业股权已经高度证券化,法制相对健全、规范,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高,能够进行价值投资,所以美国的大环境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大发展。
相形之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并不显眼。有的可以公募,有的可以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中小企业、高科技成长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企业创业、重组并购、MBO、房地产等,这些对象及其业务风险相对大。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可以对目标企业进行多次持续投资。因为IPO便捷,可以使得产业投资基金顺利退出,所以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运用方式主要为。通常,基金管理人员会在目标公司担任董事,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
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经理(自然人、基金管理人的雇员)、基金管理人(法人)与投资者之间,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产生利益冲突,为了避免这一问题,产业投资基金多采用有限与一般合伙人制度安排:基金管理人出资充当有限合伙人,基金经理出资充当一般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与分享项目收益比例却不同,以此激励基金经理,也保护投资者利益。
观察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避免融资过度集中银行,使得社会融资结构比较合理;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了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丰富了投资者理财选择。
信托基金国内现状
在中国,最接近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形态的金融产品就是信托公司开发的信托基金(注:本文所称信托基金,是为了反映其实质,并与国外称谓统一而定义,与目前国内业界使用的概念 "信托计划"、"信托产品"、"信托品种"含义一致)。其开发依据是《信托法》,全部采用信托制形式,这是与美国产业投资基金最大的差异。观察2002年7月至今中国信托基金的发展,它弥补了企业不能发行、股票的不足,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价值投资的渠道,使得投资者分享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中国信托基金与美国产业投资基金一样,主要投资于实业领域,但主要投向集中在基础设施、房地产、公用事业三大领域项目,属于传统成熟行业,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没有高科技含量。对于高科技行业,信托融资案例很少,原因有二:中国自主开发的真正的高科技少;信托公司项目开发人员职业经历局限于金融业内,没有工程技术背景,对工业技术并不熟悉,也未曾从事过实业公司的经营管理。
虽然信托基金的与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相同,主要是非上市公司,但融资企业一般属于中型规模企业,缺乏对企业初创阶段的投资。这是因为,一方面小企业经营不稳定,信托基金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又较弱;另一方面,对于大型企业进行不现实。由于信托贷款过程长,利率并不明显优惠,与银行贷款相比没有优势,且双方实力不对等,故有些大型企业目前还没有兴趣向信托公司融资。
按照有关规定,信托公司的信托基金只能私募。不能公募的原因有二:一方面,监管部门谨慎心态明显,不愿放开;另一方面,中国一些人士受到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影响,认为对信托基金的发行范围应予以限制。该法规定,投资公司(即)的投资者(股东)人数不得超过100人。这本是针对公司制基金而言,由于中国一些人士对此不求甚解,因此要求中国的信托基金不得公募。而且,在信托基金发行时,信托公司不能进行营销宣传。
银监会不允许信托公司采用受益凭证方式发行,能够证明投资者对信托财产及其收益拥有权利的凭证就是信托合同。目前的规章对信托合同的内容、格式等规定比较原则化,因此信托合同属于非标准的契约,转让手续繁琐,流动性很差。各家信托公司仅负责该公司的信托基金的交易,没有全国性的集中交易场所。目前信托期限短,故流动性需求尚不明显;如果信托期限较长,在信托期间交易需求将变得迫切,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将比较突出。这也是信托公司无法开发长期理财品种的原因之一。
信托基金投入的项目数量较少,一般仅有一个,风险过于集中。受到信托合同数量200份限制,信托融资规模相对有限,一个信托基金的资金量无法投向多个项目。而且,现阶段信托公司在一个信托基金中管理多个项目的能力也有限。
无论发行规模的大小,目前信托公司、信托很少出资认购信托基金的部分份额。这样对业务人员缺乏制衡机制。业务人员开发信托项目的初衷可能主要是为了获取自己的业绩提成,存在冒险冲动,因此,业务人员、其所在信托公司与投资人三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与利益冲突的可能。
英文参考:mutual fund
信托基金相关定义
为一种并非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基金,其组织架构容许处理基金所赚得的收益。在台销售的海外基金,依其设立结构可分为两大体系,一为英国系统的单位信托基金,以信托形式设立;一为美国系统的共同基金,其结构有如一间有限责任的公司。两者皆由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依基金成立时所载明的投资准则进行管理,对投资者而言,差别不大。有些基金公司称呼其产品为“Mutual fund”,有些则是“Unit Trust”。基本上,两者是等同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其法律依据。单位信托基金起源自后,借用的是“信托契约法”,通常欧洲的基金公司会惯用单位信托基金这称统。相反,共同基金则以投资公司的形式成立,以“公司法”为根据。一般北美洲的基金公司惯用此称号。虽然单位信托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组成方法有所不同,然而在经济不断发展下,两者功能渐趋一致。
信托基金相关疑问
2011年是整个中国信托业最风光的一年,资产管理规模轻松跨过4万亿,成为银行、保险之外的第三大行业。超速发展的背后,是显而易见的刚性兑付压力。
根据数据测算,信托公司今年三季度前面临集中兑付,行业风险加大,甚至可能引起监管收紧。但,信托公司已经预先考虑到这些情况,并作出了反应,就是信托基金化,以达到风险可控目的。这是条创新之路,是否能解决迫在眉睫的兑付问题,是否能被市场广泛接受,依然疑窦丛生。
占集合信托发行总量70%以上的房地产信托是信托业兑付压力的主要来源,其2012年全年兑付量为2010年的18倍。而最近的兑付高峰即为3月和6月,其中3月份到期兑付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规模总计为154亿元,仅此一个月的到期兑付量就为2010年整年兑付额度的2倍有余。
如此巨大的兑付压力,其实更多地植根于一个现实,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信托采用融资性安排,且投向一个固定项目或单一公司。
其具体流程为,信托公司与某一项目公司签订固定收益协议,投入资金并控制相关权证,根据具体协议分批回收或到期一次性回收资金。这种事实上的“类贷款”使得兑付风险集中在一家公司和单一时点上。而一旦遭遇宏观调控,行业整体不景气,兑付风险即成倍放大。
基金化的信托产品之所以与现存的产品不同,是它在发行设计上抛弃了面向单一公司、固定收益的模式,而是允许信托公司对募集来的资金组成一个资金池,进行主动管理,以不同形式投入不同类别的混合资产,同时用开放式的计划,允许投资者中途回购份额。
而在兑付压力的最大来源地产信托上,特色基金化信托产品存量截至2011年年末约为325亿元,占地产信托业务余额的比重仅为5%左右。
在融资类信托受限的情况下,2012年全行业基金化信托产品的比重会有大幅度上升,乐观估计今年全年会接近全部信托产品规模的30%至40%,基金化产品似乎成为了信托公司的救命稻草。
现在发行的基金化产品只是减低了产品本身的风险,对信托公司来说作用不大。因为信托公司的兑付压力更迫在眉睫的是前几年留存下来的产品。如果原有计划对应销售不畅,没有筹措到足够的资金,该由公司承担的代偿还是得做。
银监会早有规定,同一家公司不同的信托计划不能相互接盘。这就使得用新募集资金来接盘旧的项目成为不可能,否则会触及红线。
不仅基金化信托产品对于缓解兑付压力的效果不明显,还有被市场接受的程度实在堪忧。客户对固定收益、看起来比较有保障的类贷款地产信托都已经不接受了,很难说服他们去投一个浮动收益的产品。
把单个项目的信托做成投资于多个项目的基金,其结果是单个信托计划的规模更大,会达到10亿级别。而期限也由2年左右拉长到5年上下。这对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信托公司在运行基金化产品方面不仅缺乏经验,而且缺乏人才。
以地产信托为例,大多数的信托公司熟悉如何控制权证、如何控制风险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特别了解房地产行业跟项目前景判断的人不多,因为他们习惯了看担保、看质押、看项目背后公司的实力。
自2010年年末以来,银监会数度表态,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设中长期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但市场响应不大。
信托基金单位信托基金
目前在台销售的海外基金,依其设立结构可分为两大体系,一为英国系统的单位信托基金,以信托形式设立;一为美国系统的共同基金,其结构有如一间有限责任的公司。
信托基金风险
保本风险的本金发生亏损的概率很低,但本金发生亏损的几率也并非完全没有,信托计划并不承诺保本。当证券市场剧烈下跌,来不及止损平仓时,就可能发生净值亏损冲破“缓冲垫”的情形,这时优先委托人的本金就亏损了。  利率风险
一般国内现行利率一年调整一次,一年期的信托基金,一般不会产生利率风险。2年期以上的信托基金需要看资金运用签订的合同条款情况。从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贷款运用的信托基金一般会与借款人约定贷款利率随央行一块调整,从而规避利率风险,而股权投资回购方式运用的信托基金,视其与被投资方在利率变动方面的约定确定是否能规避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风 险的大小决定投资者的本金能否顺利收回,预计收益能否顺利实现,因而也是投资人最为关注的风险因素。评判信用风险,一看资金运用项目的投资情况,特别是项 目在信托期限内的现金流量是否能充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二看项目方公司的背景和实力,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在项目不能正常还本付息时在公司内自己消化; 三看信托资金运用的信用提升手段,如抵押(质押)物是否过硬,抵押(质押)比率是否安全,担保方信用级别和资金实力如何,有无保险介入,专项赔偿基金是否 充足以及受益权当中次级受益权的规模和承担义务情况等;四看发售信托产品之信托公司的信誉度、是否有政府背景、项目运作从业经验 是否丰富以及资本实力的大小等。  一般来说,基础设施类要好于房地产投资和其他项目类型,而运用于大企业集团的信托要好于运用于一般公司的信托,抵押、担保充分的信托要好于一般的信用型的信托。  流动性风险
一般现有的信托产品只能以合同形式转让,不具备成型的转让市场,风险与股票、债券、基金等品种流动性风险相对比较大。不过,信托公司在设计信托产品时已经对该风险给予了充分的收益补偿。  常见的信托基金风险主要就是上述四点,综上可以看出,信托基金风险中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是不可控制的,而保本风险和信用风险则是可操控的,投资者需格外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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