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入别人账号怎么办

【头条】@安远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怎么领答疑解惑
小编有话说:
作为劳保所干事,经常在坐班的时候碰到有许多村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不清楚,不理解,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上级政策以及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高劳保所的工作效率,现在小编对广大村民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做一个归纳总结,望周知!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明确个人缴费上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问:如何缴交养老保险?
答: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干部检查
村干部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问:为什么我到了60岁还没有钱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不是政府发放给60岁以上老人的免费福利政策。
问:缴纳的年限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日起算,缴纳年份至缴费人年满60周岁,上限为15年,如果日之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则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问:为什么我已经超过60周岁了,可是政府却没有每月按时发放给我养老费用?
答:上诉情况的发生,是因为缴费人未在60周岁之前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发放的时间以缴费完成,申报材料递交日起算,自2016年9月份起,对于年满60周岁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其年满60周岁至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月期间的养老金不予发放。
问:参保人死亡,参保费用可以退还吗?需要出具哪些手续?
答:对于参保人死亡,参保期间的费用是可以退还的,同时需要出具以下证件:死亡人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人参保票据、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信用社账号以及在劳保所填写一份注销登记表。
问:缴费的流程及相关手续?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实现代扣代缴制度,参保人只需每年把参保金额存入指定信用社账号即可,如果对之前缴费情况不清楚的,可以通过身份证在劳保所查询以往的缴费记录,对于之前未缴纳的参保费用,应先在劳保所填写养老保险代扣代缴申请表,并交给村里盖章,才可以实现代扣代缴。
来源:今日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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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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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办法及标准:1、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纳。2、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档缴纳,个人选择,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重残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财政直接补贴130元/年。缴纳的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为5月、6月、7月。(2)办理所需资料:1、一寸彩照一张;2、户口本原件、首页、本人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一式三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3)办理程序:1、参保人持所需资料到社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2、社区将资料上报到镇保障所、区居险中心审核,录入参保信息,填写发放缴费证;3、为参保人下发代扣代缴银行卡,参保人到银行存入保费;4、区居险中心反馈并核对缴费、扣款情况。(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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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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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
1.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与原先的“新农保”和“城居保”是一回事吗?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农村及城镇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贯彻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整合后的统称,其内容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本一致。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有哪些好处?答:①能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②是减轻子女赡养负担;③是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④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什么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办理参保手续?答: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人社中心办理参保手续。5.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怎么个缴法?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能够享受到国家的哪些优惠政策?答:参保人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 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7.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答: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职生活费的,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①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②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③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8.领取养老金手续怎么办理?答: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申请领取养老金,应于到龄当月10日前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银行存折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申请手续,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有多少,是如何计算的?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基础养老金按国家确定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10.个人账户是怎么组成的?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院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资助)、政府缴费补贴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11.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会计算利息吗?答: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12.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13.基础养老金以后会不会进行调整?答: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加法基础养老金。国家层面将逐步建立城乡导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14.可以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吗?答:可以。参保人员只要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账户记录,以及享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15.什么叫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能否补缴?补缴费后还能享受政府补贴吗?答:参保人员在每年年底前,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当年即为中断缴费。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不予补助。16.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答:县(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增加代缴标准。17.参保人员户籍发生变化,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18.原先是按每年200元的档次缴费的,现在家里收入增加了,今年打算按每年500元的档次缴费,这要如何办理?答: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缴费档次,变更缴费档次需要在缴费前申报,缴费后申请变更的次年生效。办理程序是这样的: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银行存折(卡)等证件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也可拿着经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的相关材料手续直接到乡镇人社中心办理缴费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19.村集体如何对村民参保进行补助?答: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以调动其参保积极性。补助标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金额不能超过最高档次缴费标准。20.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用收据机制版和手工版票据的区别是什么?答:手工版票据与机制版票据的领取、发放、使用和管理执行同一规定,具有同样效力,仅限于我省各级社保机构收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专用。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怎样进行资格认证?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3—6月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本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居)协办员对本村(居)进行了实地生存认证。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社保机构寄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居住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待遇领取人员填写后经现居住地乡镇人社中心或县级社保机构审核盖章后,按期寄回户籍所在地县级社保机构。户籍所在地县级社保机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22.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依据有哪些?《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毕节市现行的政策依据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2﹞21号)(以下简称《意见》),各县(区)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有自己的实施办法。23.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对象是?在毕节辖区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承包耕地后,被征地农民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与2009年当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计算)的比例不足70%,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含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转非人员)。24、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的是?①在征地时属下列条件之一的,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②被征地后每户人均剩余耕地比大于70%的。③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制内人员(含现役及转业军官)。④土地被征收后,重新获得调剂土地达到本款第1项规定条件的人员。⑤被异地安置后达到本款第1项规定条件的。⑥正在享受现金直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⑦其他不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人员。25.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就业政策是?①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持政策。②用地项目业主单位要优先安置符合用工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招用项目所在县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③鼓励支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自主创业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26.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社会保障是?①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②被征地农民人均剩余耕地比70%以下,且年龄女在45周岁以下、男在50周岁以下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征地时按年缴费,除政府补助资金外,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按月领取待遇。③《意见》实施前,已同时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意见》实施之日起,自行选择退出一个险种,不再同时参保缴费。选择退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原个人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选择退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④从《意见》实施之日起,将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比为零的被征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由被征地农民所在乡、(镇、办事处)在征在补偿兑现后一月内督促并帮助办理参保手续。其他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从《意见》实施之日起,应在征地补偿兑现的一年内申报参保,逾期未参保的,不享受缴费补助及增发基本养老金。⑤缴费补助标准:对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累计补助15年。第一无剩余耕地的,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人均耕作耕地比1%-30%(含30%)的,每人每年900元。第三人均剩余耕地比30%-50%(含50%)的,每人每年600元。第四人均剩余耕地比50%-70%(含70%)的,每人每年300元。人均剩余耕地比为零和1%-30%符合被征地农民条件的,可在征地时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48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享受缴费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按年度分别划入个人账户。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补助年限不足15年的,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时一次性补足到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年度缴费凭证(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为依据,到征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缴费补助金;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享受缴费补助。除再次被征地达到新的人均剩余耕地比标准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选定参保险种参保缴费后,不再更改参保险种。待遇领取标准:征地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缴费补助的,根据人均剩余耕地比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剩余耕地比30%以下的,待遇标准如下:原选择一次性缴纳4800元的,按各县(区)现行待遇标准执行。无剩余耕地没有缴纳4800元的,每人每月130元。人均剩余耕地比1%-30%,没有缴纳4800元的,每人每月97元。人均剩余耕地比30%-50%(含50%)的,每人每月64元。人均剩余耕地比50%-70%(含70%)的,每人每月32元。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享受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原个人以被征地农民身份缴纳部分未领取完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施再次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比30%以下的,可重新选择缴纳4800元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原享受的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划入社保基金。已享受现金直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补贴政策停止后,按《意见》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补助或增发基础养老金。对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农村低保的,作为特殊困难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增发补助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有规定调整待遇时,按相关规定执行。注:各县(区)已出台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最终由县级财政兜底,在待遇的领取标准方面,各县(区)根据自己的财政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当前位置: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十档 2017居民养老保险交哪个档次好
深圳商报&|& 09:04
&编辑:邱川芷
导语: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十档,每年缴费120元至3600元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2017居民养老保险交哪个档次好?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近160名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咨询及12333热线电话咨询方式,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相关问题,以及市民广泛关注的人力资源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问题,提供了咨询答疑服务。据了解,目前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居民养老保险设置10个缴费档次,每年缴费120元至3600元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申请养老保险待遇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据了解,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但对于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迁入深圳、迁入前其户籍所在地已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已在市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不参加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设置10个缴费档次,一至十档分别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财政补贴分别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此外,对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在该补贴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补助其缴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每年1月,自主选择其中任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保险确定养老金待遇的方式不同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终身支付。
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口不满8周年的,每月240元;具有本市户口满8周年的次月起,每月360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有参保人询问:&我马上就到60岁了,但是未能缴满15年怎么办?能否领取养老金?&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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