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名优秀的律所合伙人收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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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一般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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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5、如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以上1至4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一、 &定义: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二、设立条件: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三、组织形式: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
开律师事务所的,所需要的条件要根据所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还是个人律师事务所而定,具体的条件要求可见《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个人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律师实务。个人律师事务所主要是有一个人30万资金,五年职业经历。合伙需要3个人以上,3年以上执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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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一般有四种,依广州为例:
一、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须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其中一名设立人须具有广州市户籍;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二、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须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其中一名设立人须具有广州市户籍;4、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个人律师事务所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3、设立人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须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设立人须具有广州市户籍。
四、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两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3、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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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道4: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一)主动做法律研究
??? 律师都要勤做法律研究,包括资深律师和合伙人。低年级律师可能发现不了一个案子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还不确定,哪些可能会有争议,这时就需要资深律师和合伙人的指导。资深律师和合伙人本身也要参与项目的分工合作,因而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即使能找到别人现成的研究结果,也要亲自检查验证一下其正确性,类似于诉讼中的证据一样以此支持自己的观点。没有牢固基础的法律意见,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 对低年级律师来说,对合伙人交代的法律问题应当仔细、深入地进行分析、思考,从中发现所有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学会发现问题是成为一名好律师的必要条件。因为律师如果不能从客户的案件中发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就不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有时,如果法律研究不够全面,可能是因为客户的指示不够明确,也可能是因为低年级律师经验不足。作为低年级律师,在做法律研究之前,应当和客户充分沟通交流,搞清楚客户的具体要求。
??? 律师必须要对法律有很深厚的理解,自己先研究一下法规、立法政策,然后形成自己的看法。有的律师接手一个案子,马上就在找谁参与过类似的案件,第一想法就是去询问,这是不对的。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自己进行法律研究,再针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询问。同时,要尽可能避免遗漏相关法规。在进行初步研究后,可向所内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律师请教法律研究涉及的主要法规的范畴,经过多次这样的训练,再进行法律研究时,就可以很快形成明确的思路或方向。
??? 对于合伙人或高年级律师交代的法律研究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利用搜索网站做大范围的新闻检索,对问题背景形成初步的了解;对该问题进行初步研究,知道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宽泛的问题,可以自己先概括后找到问题所在,并及时与高年级律师或合伙人沟通,避免法律研究方向性的错误;最后,需要首先了解回答问题的繁简形式,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都要有很正式的书面结论。
??? 做法律研究时还应注意自己要对整个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合伙人交给的任务可能本身就是一两个问题,但是也要注意这些问题之外的问题。要把重大的实质性问题研究透。合伙人要求研究A问题的时候,与A有关的周边的问题也应该能够鉴别出来。比如说要求初年级律师做的研究是什么审批?是否需要审批?需要多长时间?最好列表说明。法律研究不要只是抄法规,要学会抓重点,学会迅速看到问题。比如,合伙人要求研究审批程序,律师如果看到既有中央审批,又有地方审批的条款,就要提醒合伙人,哪些情况是要中央审批作出决定的。研究程序问题,是为了让客户了解到过程大概要花费多长时间,相关手续有多大难度。
??? 电话咨询是律师做法律研究时很有效的辅助方法,但不能过分依赖电话咨询的结果。因为电话咨询往往是匿名的,无法透露客户的名称与具体信息,也无法知晓被咨询的政府官员对该问题是否了解以及其真正的资历与身份。为了提高电话咨询的可靠性与准确性,不妨通过关系找到熟知的政府官员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对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进行电话咨询进行反复交叉印证。
??? 现在网上法律检索大大方便了律师的法律研究工作,但同时也要提醒大家不要忽略二次法律资源,即学者们对法律规定不清楚的问题的论著。遇到这类问题时,应向客户解释针对此类问题法律上存在空白,又无正式的司法解释,实践中也无相关案例,但同时还要向客户解释学者对相关问题的观点。因为随着司法实践发展,学者观点可能会最终发展为法律的条文。因此,对于一些法律规定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学者著作,以获得启发和帮助。
??? (二)在实践中学习
??? 年轻律师(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年轻律师)必须明白做律师与做学生之间的区别:在学校做学生,注重的更多是理论上的问题,而理论与实践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理论上的问题探讨的是“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问题,而律师实际做的业务正是解决“法律是什么”的问题。做律师不是写论文、写教科书,而是要为客户解决实际中发生的问题,也即客户所面临的法律的问题。律师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而热能生巧,也需要积累经验,成长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因此,律师真正的学习是在实践中学习,在具体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学习,而别无其他捷径。
???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要为客户解决实际中发生的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讲,可以把律师比喻为一个工匠。但是,如果仅仅将律师比喻为“工匠”就是对这个职业的非常错误的评价。在中国目前的成文法体制下,很多问题无法从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地方立法、部门规章中找到答案,有些又会找到自相矛盾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律师具有超越“工匠”的重复劳动能力的创造性,需要律师在真正掌握法律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实践,对事物的本质准确把握,对具体法律规定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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