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全责.我能获得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中,我车上有婴儿受到惊吓,对方全责,我想知道,对方的保险公司或个人应当怎么赔偿我?孩子正常_百度宝宝知道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事故责任鉴定对方全责,事故后对方具体的赔偿有几项?是似下解决好还是???_百度知道
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事故责任鉴定对方全责,事故后对方具体的赔偿有几项?是似下解决好还是???
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事故责任鉴定对方全责,事故后对方具体的赔偿有几项?是似下解决好还是???反正也是不想讹人也不想吃亏太大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1)、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5)、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6)、伙食补助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广西2011年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7)、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鉴定费:(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9)、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现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判定适用何标准。城镇户口的都按照城镇标准,而农村户口的则要考虑有没有连续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主张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居住事实的证据。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10)、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11)、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960元/月×6月=17 760元)。1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13)、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8844元/年×20年=376 880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6567元/年×20年=131 340元)。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5)、律师费: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沪高法民一[2005]21号[1]),在相关赔偿责任确立后,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我们认为,可诉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  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16)、关于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保险公司应否承担的问题: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往往提出这样的答辩,鉴定费与诉讼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而保险合同中也确实作了这样的约定。但交强险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强制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而设立的合同,并非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自愿、平等协商而设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都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故该约定对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而保险公司在诉讼中作为赔偿义务人,败诉一方理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及因诉讼中鉴定而导致的鉴定费用。 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你的损失,并且你可以根据协商出来的结果来进行衡量,如果不合适那么就起诉,如果合适那么你就私了
采纳率:67%
来自团队:
你好医疗费、误工费、有营养费支出的 可以提出营养费、按照医院的要求,有护理费等,交通费、都是要有发票证明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你实际误工天数受到的损失。简单来说,你损失多少,要求他赔偿多少,最多就是给你赔足够了。你要是可以达成一致的,当然是私了好了,打官司费时间又费钱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根据事故认定的法律规定,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具体赔偿金额跟你的收入挂钩,合理的赔偿可以协商或者由相关部门认定。
对方赔什么得看你的具体损失,你的有证据的损失对方都得赔,对方懂的话私了公了其实赔偿是一样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据你所述可以双方协商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偿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您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是协商解决还是诉讼解决,根据对方的态度决定。如果对方能积极赔偿损失,协商解决为好。希望能帮助到您。
其他3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今日律师风向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一人头部骨折,对方能赔偿多少钱?医生说会有后遗症,现在还没有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一人头部骨折,对方能赔偿多少钱?医生说会有后遗症,现在还没有做伤残鉴定
wl1538fhnc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区
你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你好,需要先做鉴定,在确定数额
[VIP+版主]
您好,需要做伤残鉴定。
你好,赔偿金额根据证据确定。
您好,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决定。建议治疗终结后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你好,没有做伤残鉴定,不能算出赔付多少钱。
你好,具体需要根据己方受损情况判断。
你好,需要先做伤残鉴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
需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没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主张医药费,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再主张伤残赔偿
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不一样,赔偿的也不一样
需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计算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2328人
今日回复问题:10923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交通事故
标签:交通事故刑事案件
标签: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1270人
共帮助过1400人
共帮助过2678人
共帮助过10752人
共帮助过3351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有哪些方面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今年三月份在大冶保安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对方全责。后修车时间4个月,我的车辆修理费花了8万5,对方保险支付了8万3,对方车主支付了3千。车已经拿出来了。我想咨询一下后续还有哪些赔偿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现在对方态度极其恶劣,只好找法律途径维权)
提问者:wl6309***时间: 08:22:55地点:9个回答
您好!对方全责,需要赔偿您全部的损失,直接携带交通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您好,对方应当付务工、护理、住院伙食、交通 等费用。但对方大头都还了,不建议起诉处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和我沟通。
车的折旧费用
和实际损失
合理的停运损失,人伤方面,误工,护理,残疾,住院伙食补助等
您好,没有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您好,人有没有受伤?是否达成赔偿协议?
你好,请问您有没有受伤呢?
追问:我车上没有人员伤亡,只是车损毁比较严重。
你好,如果是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全部损失,如果对方不赔可以委托律师。
您好,您陈述的案情过于简单,诸如是否有车上人员人身损害及伤害程度等情况均不清,建议面询律师。
追问:我车上人员没有受伤,因此不存在有人伤的情况。只是我的车损毁严重。
查看其他5条回答
答: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已帮助: 人
答:可以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诉讼到法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肇事者承担剩余...
已帮助: 人
答: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
已帮助: 人
答: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
已帮助: 人
答:对方因为是轿车,有保险的,所以他们不会理你的。但是保险公司不会主动的向你赔偿的,...
已帮助: 人
其他类似咨询
答: 赔偿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
答: 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肇事司机应当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4
答: 赔偿是交通事故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所有的争议都源于赔偿。如果需要通
答: 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不足部分,您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答: 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
法律百科专题
热门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回复
回答:如果对利息持有异议,可以要求查询
回答:如果合同约定有违约金,违约后是要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
回答:去当地的司法局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有免费的律师
回答:你好,可以要求老板赔偿的。
回答:你好,可以去找工地要求赔偿的。现在还能联系得上老板吗?
回答:你好,劳动者离世时是多大年纪?工作了多长时间?工作条件与尘肺癌有没有关系
回答:你好,你是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离婚证掉了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出具证明。
回答:你好,责任划分了么?有可能触犯刑法。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有买保险
回答:可以据实算你的损失,依法算
回答:你使用坏的,当然你出钱修理,这简单道理不知道?
回答: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回答:你好,不合理,可以起诉对方违约。
回答:您好,有购房合同吗,一般卖方是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答:您好,双方没领结婚证话就不是夫妻关系,建议您表弟一方将孩子抚养长大,关于
回答:您好,双方离婚了吗,建议与女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考虑离婚
回答:您好,别人孩子在您户口上,以后您会承担更多法律上的责任,也会影响您以后的
回答:您好,您可以在新的单位或由您自己续交
回答:您好,建议您去手机所属的营业厅办理
回答:您好,对方伤势如何,有过错吗,做交通责任认定了吗,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由交
回答:您好,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卖家主张退换货,拒不退换的话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
回答:你好,你要准备身份证、劳动合同、病历等相关证据材料。
回答:你好,可以请律师与法院法官沟通,不行的话可以到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公平
梁静飞律师
章发平律师
李吉超律师
石文辉律师
郑利烈律师
为您推荐地区及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优质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优质交通事故法律知识等内容,如果有法律纠纷寻求帮助,可以在线!
地区律师:
热门城市律师:
湖北律师: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推荐团队 / 专业、专注、专心,您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
关注二维码
专业&专注&专心
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楼1602
&& &&|&& &&
&& &&|&& &&
&& &&|&& &&
&& &&|&& &&
&& &&|&& &&
&& &&|&& &&
&& &&|&& &&
友情链接: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楼1602
联系电话:400-8-
Copyright (C)
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辆事故全责怎么理赔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