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IQOS商品入关时,都是按照香烟类目(税号)来征税税率为60%。可就在今天网络上传出一张海关总署答复深圳海关题为《海關总署关于行邮渠道归类及验放问题的批复》的图片,涉及内容正是大热的电子烟产品消费品——IQOS批复文件称:“由于IQOS的烟蛋和加热器楿对独立且分开售卖,复合分别归类的条件所以可以将加热器归入其他物品类目(税号)来征税,税率为30%烟弹仍按照香烟类目(税号)来征税,税率为60%
按照目前IQOS大约700元的售价,此项政策改进将一次性降低关税约210元实属大降价。虽然小编遍寻海关总署官网和深圳海关官网也未发现该信息公示,但经过海关内部人士多方求证证实:此批复属实,但仅限行邮渠道在此特提醒各位值友,该文并未公开通报深圳海关是否立即照此执行还未确认,本站会持续关注相关商品的政策进展当然如果有行邮渠道肉测过的值友也可以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