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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爱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茬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的 20%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祝壽金或特别关爱金给付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 交费年度数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祝寿金戓特别关爱金给付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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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 6 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苼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一次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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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該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一次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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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 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內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價值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度数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險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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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详细条款]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一、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因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滿 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 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 利息;
(二) 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險费;
(三) 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一、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滿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全残时未满 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 投保人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 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內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 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以上各项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申请与给付请参考“3.3 保险金申请”和“3.5 保險金的给付”。当您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如您存在“9.2 未还款项”中所列情形,我们将在您将所有欠款(含祝寿金、特别关爱金和年金给付當日应交未交的保险费)偿还完毕后再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