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定居想提取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购买商品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  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2、身份证。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提取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病人(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已参加医保,当年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1、病人的医保卡;  2、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  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4、身份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该表格在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领取);  2、户口簿;  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身份证。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每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  三、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生证;  4、身份证。
www.srssn.com 三思教育网 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皖ICP备号-1
三思教育网(www.srssn.com) 为每个爱好学习的朋友提供最好的教育出国定居但是不打算更改国籍,因此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如果办理公积金提取?
我查阅了以前的一些咨询信息,回答中都提到“因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但是现在只要不更改国籍不需要到派出所进行销户,因此也没有销户证明。这种情况,现在如何处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必须满足提取条,具体提取条件可参阅公积金官方网站“提取”栏目中内容。你所说的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
采纳后不可撤销,确定采纳?
请问广州户口公积金提取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27c014e99d989ed02carticle_ffbed8fa4fe3b9bed8fa4fe0035.html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https:gzgjj.gov.cnwsywgr)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ba38c4b9b-02article_2cc32425be1833806de.html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
公积金提取。-本市农业户口,但今年换户口本都换成居民户口了,已离职,请问住房公积金怎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为: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请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首页,在资料下载里下载打印填写“单身声明”并提供户口本;
(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
12年从广州单位辞职,户口工作全迁出广州,然而广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未提取,现在原单位不能补开离职证明,请问这个还能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职工离职提取需提供离职证明。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27c014e99d989ed02carticle_ffbed8fa4fe3b9bed8fa4fe0035.html
谢谢您的咨询!
换工作公积金提取-2017年毕业后在广州一家国企工作,交了一年的公积金,户口现在在广州,最近
离职提取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账户的全部余额。
职工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 迁出地户口簿或迁入地户口簿;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5.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注:1.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2、“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3.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上述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模)、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若委托公证书上已写明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内容)可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 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另请留意:公积金中心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多起职工通过非法中介提供虚假户口迁移证明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为规范户口迁出本市的提取业务,防止骗提案件的再发生。日起,职工凡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留存职工的申请资料,送交公安部门核查户口迁出信息的真伪。核查工作约需5个工作日。经核查,户口迁出信息为真实的,公积金中心将
关于公积金提取咨询-您好,我是郑州户口,目前在平顶山工作,2012年媳妇在郑州购房,当时我协相
你提取一次公积金,现在如果再次提取,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我们的提取规定,是购房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办理完房产证的期限为两年内,不超过期限的都可办理。
外地户口阜阳公积金提取
你好,,根据你所述之情形,职工已离职的,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人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可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不受公积金现已缴存时间限制。
                                       
&&&&&&出国定居但是不打算更改国籍,因此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如果办理公积金提取?
Copyright&(C)&&Anjuke.com&沪B2-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职工因出境定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相关推荐 &&&&“住房公积金”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现在很多人都在抱怨住房公积金难以提取,其实是我们在限于表面上那样,究竟怎么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缓一时资金之急?现在小编就简单的分析下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哪些,来看看下文吧!小编总结一下近日网友询问的有关公积金的常见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放宽提取条件、推行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和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四项新政,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自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由96266变更为全国统一的客服热线12329。为“如果您已经正式退休可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公积金龙卡办理退休提取。如果您还未正式退休,您可以持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如果自己曾经因为没有及时还款会不会导致自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呢?以下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手续及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天津公积金提取二手房材料有哪些?如果想要购买二手房但是又打算提取公积金,这样子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购买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供如下资料: 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网友常见公积金提取条件解答。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网站操作问答。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滨海新区定限价房购买资格证审批条件
15:42 来源:天津本地宝
大寺新家园公租房房型
11:02 来源:天津本地宝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简化
11:09 来源:天津本地宝
天津市各拆解公司受理网点一览(地址+电话)
20:28 来源:天津本地宝
天津各区兴业银行地址电话一览
10:51 来源:天津本地宝
2017年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最新)
01:11 来源:天津本地宝
2017年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流程(最新)
01:11 来源:天津本地宝
兴业银行与京东金融推出的小金卡什么时候在天津发行
23:56 来源:天津本地宝
兴业银行京东金融小金卡办理流程
21:18 来源:天津本地宝
2017七夕情人节天津民政局上班吗
11:45 来源:天津本地宝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2016年南京公积金最新最全提取政策!这些材料你得好好留着
我的图书馆
2016年南京公积金最新最全提取政策!这些材料你得好好留着
最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的通知。赶紧看看2016年的公积金要怎么提取吧,还有这些留存要件一定要留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事项分类2015年的时候是21项,今年是20项。大家赶紧看看,然后可以有针对性的阅读下面的具体审核标准啦。1、购买商品房的;2、购买二手房的;3、购买公有住房的;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原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私房调整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7、租住商品住房的;(新增)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6、单位集资建房的;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账目调整改为差错调整) 和2015年相比删除了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提取,以及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的提取。提取地点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银行审核办理。2、单笔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或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房等提取审核事项,需由中心(归集处)进行复审。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非主城区的(含集中账户),以上1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分中心审核办理。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6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中心(归集处)审核办理。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集中管理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中心(二楼大厅)审核办理。具体提取审核方法及要准备的留存文件刚刚发布的最新的文件上面没有要准备的留存要件这块的内容,所以大家暂且还是按照2015年的规格带上吧,虽然政策有效变动,但是需要的材料应该变动不大(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经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在本市购房的,应当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核实商品房信息;无法确认的,应通过江苏地税网站查询购房发票信息,进一步核实购房情况。在异地购房的,通过购房所在地房产信息网核实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或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若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提取。留存要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的封面和交易信息以及登记备案信息;2、首付款发票;3、身份证。(二)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以及购房合同。在本市购买二手房的,应当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查询房屋信息,核实购房情况。在异地购买二手房的,应要求职工提供购房发票,并通过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若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提取。留存要件1、《房屋所有权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3、购房发票(无法核实房屋产权信息提供);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的封面和交易信息;5、身份证。(三)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并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查询公有住房信息,核实购房情况。留存要件1、《房屋所有权证》;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的封面和交易信息;4、身份证。(四)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经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经济适用房购房发票以及购房人与提取人相关身份信息,并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查询房屋信息,核实购房情况。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应审核拆迁补偿协议,其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职工因拆迁购买产权置换房的,审核经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产权调换安置专用)、购房发票以及拆迁补偿协议。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造复建房、中低价商品房的,其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留存要件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拆迁购买产权置换房不用提供);2、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3、付款发票;4、身份证。(五)单位集资建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单位提供的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的批准文件、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分配方案的批准文件和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经中心审核后,向分中心、银行下发职工花名册。分中心、银行审核职工提供的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并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核实购房人员信息。留存要件1、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的封面和交易信息;2、购房发票或收据;3、身份证。(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要求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贷款合同、贷款证明,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核实其住房贷款情况。1、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审核职工提供的贷款证明,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核实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是否有效,核对还款户名是否存在空格或不规范字代替生僻字等与实际还款户名不一致、还款账号为贷款账号等输入不规范影响提取入账的情形;与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核对贷款银行、贷款种类、账户状态等贷款具体信息是否一致;若职工配偶一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需核实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留存要件(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2)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2、职工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职工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贷款账户。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入贷款账户的,采取报销机制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要留存12个月,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从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有3种:(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审核职工提供的贷款证明,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核实职工贷款信息与提取信息是否一致。(2)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审核职工提供的在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借款合同以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核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是否属实。如无法确认的,应通过电话或发函联系其他中心进一步核实。(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审核职工提供的身份证、《贷款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核实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住房贷款信息与职工提供的贷款证明信息是否一致,并通过本行信用系统核实职工提供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对于无法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的职工,职工需签订查询个人信用授权委托书,同意查询并打印职工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应通过本行信用系统核实后,办理提取业务。(七)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审核职工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若职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时,其房屋建造、翻建后,携带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中心(分中心)申请,由中心(分中心)审核人员上门现场查看房屋建造、翻建情况,并拍照采集房屋信息。留存要件1、《土地使用证》;2、《房屋所有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5、身份证。(八)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审核职工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相关城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职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其房屋大修后,携带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中心(分中心)申请,由中心(分中心)审核人员上门现场查看房屋大修情况是否属实,并拍照采集房屋信息。留存要件1、《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2、《房屋所有权证》;3、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4、身份证。(九)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租房相关材料,并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查询职工房产信息,核实职工夫妻双方在本市有无自住住房。系统查询在本市无房产信息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租金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未婚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租金提取,已婚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租金提取。留存要件1、《职工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申请表》;2、《租赁契约》;3、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租住私房提供);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十)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身份证、离退休证。若职工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若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后、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可持单位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留存要件1、离、退休证;2、身份证(十一)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或取得永久居住权的证明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留存要件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2、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或永久居住权证明。(十二)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残疾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留存要件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3、身份证(十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当前正常缴纳异地社保凭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凭证。若职工无法提供,但通过社保网站能核实信息的,审核人员应当予以核实。留存要件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2、外地缴纳社保证明;3、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4、身份证。(十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提取人提供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场,且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并签字确认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全部到场,需办理公证手续。留存要件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2、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证明文件。(十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留存要件1、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2、身份证。(十六)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医疗收费票据和提取人与患病职工身份关系证明。应通过中心信息系统核实患者医保信息;若无法核实的,应当核实职工所提供的当年医疗收费票据,其社保统筹支付要超过6万元。留存要件1、病人的医保卡;2、病人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票据;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4、身份证。(十七)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职工提供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等信息。留存要件1、《就业失业登记证》;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身份证。(十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向中心(分中心)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中心(分中心)审核,开具中心业务审批单,银行根据中心业务审批单审核办理。留存要件1、经中心(分中心)审核过的相关情况说明;2、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十九)差错调整审核1、多缴的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疏忽,导致个人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退款申请单》及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多缴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经中心(分中心)审核,开具中心业务审批单,由单位经办人携中心业务审批单办理。银行根据中心业务审批单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回单位原缴存账户。留存要件(1)经中心(分中心)审核过的单位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2)经办人身份证。2、还贷资金被退回的因各种原因还贷资金被退回的,经本人申请,重新提交贷款证明。银行审核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个人贷款账户。留存要件(1)贷款证明;(2)经办人身份证。同时的,新文件下来之后2015年3月发布的宁金管〔2014〕73号文件就不再执行啦,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哦。来源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那些事丨原创 转载请联系授权
馆藏&86928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