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如何向交警大队申请物业停车场收费流程图

  新贵都车辆停在弯道处,影响了通行。
  一小区物业为了维护小区道路畅通而称“请对小区内进行整治”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热议,这也折射出居民区停车难的一大现状。2月10日,记者调查发现,停车、行车难已不再是开放式老小区的特有情况,随着私家车持续增长,一些封闭式小区也存在停车难、乱并致行车困难的情况。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多数封闭小区内因其并非市政道路,交警无权管辖,但可以提供建议给管理方。
  小区乱停车,物业没招了?
  随着岛城私家车持续增多,一则“物业请交警进小区处罚乱停车”的消息牵动着市民的神经。由于私家车增多,机动车的停放问题由街面延伸到了小区,面对小区乱停车现象大多物业表示无奈 。某网站论坛里的这则消息称,某小区在春节期间发布了通知,称为了维护小区道路畅通,接上级通知,今后交警部门将对小区内乱停车进行整治,对于违规者,交警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罚款扣分)。市民纷纷在帖子下面发表意见称,小区乱停乱放由来已久,最好就是执法部门来贴罚单,那就没人敢乱停;也有市民针对这则消息认为交警开罚单没必要,自己也遇到过车被堵在车库或者路被堵的情况,但都在一个小区生活,需要多进行沟通协调。
  非市政道路不属交警管理
  记者随后向市内三区以及崂山、城阳交警部门进行咨询,各区交警部门均表示并不清楚其辖区有所谓的“物业请交警进小区处罚乱停车”的情况。同时,交警部门也表示并不存在交警“进小区”处罚违法行为的说法。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民警向记者介绍,简单来说,交警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是指在已经建成并交付、正式投入使用的市政道路。
  据民警介绍,目前岛城的居民小区主要分为封闭式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在开放式小区中,居民楼之前不少都是正规的市政道路,这些是交警部门一直正常管理的,因此并不存在“物业请交警进小区”的说法;绝大多数封闭式小区内的道路均不属于市政道路,因此也就不属于交警管理。通常情况下,封闭式小区的内部均由其小区的管理方来管理,因此也不存在物业请交警进小区处罚违法的情况。
  封闭小区停车也困难
  10日下午,记者来到南京路新贵都小区,封闭小区停车也并不轻松,虽然正值上班的时间段,但小区内的停放车辆仍然不少。有的车辆占用了花坛的路沿石,有的车辆则是直接停在楼单元门处,有的则是直接停在了小区内的行车道。记者看到,小区一些道路大约有双向两车道宽,但是一些道路两侧都停放了车辆,剩余空间只能通过一辆车,如果有两车对向行驶,极易出现“顶牛”的情况。
  记者随后来到海尔东城国际小区,小区内的道路虽然也比较狭窄,但是道路用隔离设施强制分出两车道,一些路段路边可以停车。居民林女士介绍,以前小区的停车位是够用的,但是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有的家庭会有两辆车或是更多的车,一到晚上,小区内过道上满满的都是车。林女士介绍,目前不少车都停在小区里一条比较宽的路上,作为“临时停车场”,但是她对以后的停车问题非常担忧 。
  “这小区的停车问题越来越紧张了。”家住新贵都小区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抱怨,小区建得比较早,虽然有地下停车场,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小,现在不少人家里都是至少有两辆车,很多车都停在地面,经常出现居民为了抢车位而吵得不可开交的现象。张先生介绍,除了停车难 ,小区内的行车情况也越来越令人发愁,由于停车非常密集 ,一些私家车不顾他人随意停车,直接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
  ■回应
  封闭小区若有需要交警可提供建议
  “其实把小区的路和停车位梳理一下,调整一下秩序,也是比较好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住在封闭式小区的居民都表示,封闭式小区内部的行车规划早年已设计好,但是随着车辆增多、停车困难的情况出现,早年行车、停车的方式也需要调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进行改善。
  2013年全年,岛城交警部门对全市10余处道路狭窄、缺少停车位、行车与停车矛盾、居民反映强烈的老旧开放式小区,采取了交通微循环的调流方式,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这一模式会继续推行。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处长张镇龙介绍,春节过后,交警部门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排查,目前已初步确定了市内三区会新增3处采取微循环方式的开放式小区,预计最快将在3月底前后正式启用。
  这让不少住在封闭式小区的市民有点羡慕,他们也希望能够对本小区内的行车、停车秩序进行重新调整,以缓解小区内现有的交通压力。对此,张镇龙表示,但如果居民有采取微循环调流的需求,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一旦多数居民、业委会、物业同意,将派民警进行实地调研,最后对小区内部的循环交通提出相应方案,交给小区的管理方作为参考。 文/图记者 刘鹏 实习生 黄冠英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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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ueiceyin 于
09:12 编辑
尊敬的领导,各位论坛的读友们:& & 这里爆料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本人是信旺华府骏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日前笔者有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停放在信旺华府骏苑小区2号楼下停车位上,停车位旁边是一家新装修的温泉会所,2号楼小区公共车位位于孔塘路,可意想不到的是,日(周五)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事情,笔者当天下午下班后,由单位直接出去办事,晚上大约22:30左右到达小区,却发现本该停在停车位上自己的车辆不见了!在该位置旁边停放了一辆未上牌照的灰色轿车(3月12日早拍的照片,该灰色车辆还未驰离,笔者车辆停放位置在电瓶车与灰色车辆间)。笔者很是恐慌,难道车辆被人偷走了?因为本小区发生过小区物业私自锁固业主车辆等事情,笔者本能的在小区马路孔塘路及附近的望江西路上找了找,没有发现笔者的白色车辆,甚感着急,就到停车位旁边的温泉会所询问,有否看到什么人移动笔者的车辆,会所吧台服务人员告知白天看到有交警前来拖车,具体情况让笔者问物业。& & 由于已经晚上十点半之后,物业不上班,笔者无法询问,于是在22:47分第一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说明本人车辆不在停车位上了,附近有人说看到交警拖车,不知道是否属实,110指挥中心告知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蜀山大队的值班电话9,笔者拨打了几次,电话故障忙音无法接听,笔者再次于22:52分拨打了110,指挥中心新告知蜀山大队另外一个值班电话4,笔者拨打好几次,无人接听;笔者再次于22:55分拨打110报警,被告知是有人接听的,让我再打。笔者再次拨打该电话,仍然无人接听。笔者无奈再次拨打110报警,由于车辆不知去向,是否被交警拖走不清楚,希望110出警,23:05分出警民警联系到我,告知已在出警途中,后出勤民警带着我又在望江西路、石台路、小区孔塘路找了一圈,依然没有车辆影子,笔者告知之前询问过温泉会所,吧台服务人员说明看到过笔者车辆被从停车位拖走的情况,出勤民警陪同笔者一同来到温泉会所,民警询问了吧台工作人员,吧台服务人员此次说话比笔者第一次单独询问时保守许多,不知道是不是接到什么人的暗示,只说是听别人说的看见一辆白色雪佛兰车辆被交警从停车位拖走。出勤民警拿出执法记录仪,询问是听谁说的。该吧员没有告知,这时另一位会所工作人员出面证实了交警拖走停车位上笔者车辆的事情。& & 出勤民警让我再次连续拨打蜀山大队值班电话,23:23分,电话终于接通了,值班交警告知了安通拖车的电话5,让我询问。经询问,车辆确实被交警安通拖车拖放到蜀山大队停车场。此时,110出勤民警告知车辆被交警拖走,知道了车辆地点,出警任务结束,让本人在出警记录上签了姓名(当时未做描述,只签了姓名和身份证号),民警告诉笔者他们只负责找车辆,车辆被交警拖走,事情就得找交警了,随后110民警离开。& & 23:28分,我再次打蜀山大队值班电话4,询问为何交警队将我停放在小区车位上的车辆不经告知就拖走,值班人员告知我他不负责处理,有什么情况让笔者下周一(日)到蜀山大队行政服务中心协调。& & 3月12日笔者拍了一张笔者车辆原停放位置的图片,即大体在灰色车辆停放的停车位左边位置(温泉会所门口有四个停车位),这时笔者看到在小区路面上有带着红袖章的信旺物业小区路面管理的一位工作人员,通过询问车辆被拖事情,该工作人员说,是有拖走,小区车辆拖放让我问问物业路面管理的一位赵姓主管,笔者到小区物业询问,赵姓主管不在,接待笔者的一位自称葛姓的工作人员提供了赵姓工作人员的电话,笔者多次拨打其电话无人接听。& & 笔者只好先等周一到蜀山大队了解情况,3月14日周一,笔者先行到单位向领导请假,然后来到潜山路交警蜀山大队行政服务大厅,笔者询问为何车辆在停车位上被拖走,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小区马路孔塘路全线禁停。笔者又问为何乱停到马路上的车辆没有拖走,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反而被拖走,是何道理?窗口工作人员未做正面回答,只说车位取消了,近期都在拖车。告知车辆已被拖到蜀山大队停车场,不扣分,车辆要想取出,要交一百元罚款,在提供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后他开罚单、取车单。& & 罚单打印出来之后,笔者发现很多信息未填写,只有车辆号牌,尤其描述停车位置为望江西路而不是小区马路孔塘路,笔者对此不解,再次询问,为何开局的罚单与实际笔者车辆停车位置不符?该工作人员告知,望江西路(石台路至潜山路)包括信旺小区马路孔塘路,并要求笔者到银行交罚款。笔者还要上班,没有太多时间协调,为了先取出车辆,无奈只得先交了罚单。该工作人员看到缴费凭证后,将取车单提供了笔者。笔者为了弄清为何将我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无端拖走,再次询问该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知这个事由路面交警处理,让笔者到六楼608室询问,笔者拿着罚单到蜀山大队608办公室询问,608一个年轻的女同志告知笔者,如果是在停车位,正常是不会拖车的,笔者告知她笔者的车辆停放在温泉会所门前的停车位上,好几天都没移动,自己也未驾驶过,这个事实可以调公安天眼等监控查看,笔者车辆不存在违停乱放。& & 另外该女士提供的拖车照片显示,车辆不是在笔者车辆停放的温泉会所旁边,而是疑似望江西路上,笔者询问为何将笔者车辆拖动前不在原停放位置拍照,却拉到其它路面上才拍照,该同志告诉说这个拖车照片只是告诉她们办公室人员有这个号牌的车辆被路面交警拖走了,不代表是车辆原来停放的位置。这样说笔者违停,实在不能接受;笔者又看到拖车照片,发现笔者车辆后保险杆上被蹭了划痕,这个谁负责?该同志正准备说明时,从其他办公室进来一位男性交警,不让女同志解释,说有什么争议,你可以到一楼复议。我只好又到一楼询问,101室民警告知问106室,106室一名工作人员让笔者又去问服务大厅违停罚单是那个警官开的,笔者只好又到服务大厅窗口询问,窗口告知违停处罚单608室有底根,窗口不愿意提供,让我找608室,只告知拖车路面交警姓名“刘胜利”,然后笔者返回106办公室时,却发现该办公室已经锁门。我只好再次到服务大厅找给笔者开局罚款单的那位窗口工作人员,该同志说拖车什么都是路面交警608室,让我找刘胜利警官。几经周转,无人给予合理答复。& & 无奈之下,笔者只得选择先将车辆取出再说,离开蜀山大队办公楼时,我特意看了下蜀山大队警员公开栏,发现公示栏内未看见叫做“刘胜利”的警官名字,不知道窗口告知的是否真名?是否有此人?如有此人,是否有执法权?是没有执法权的协警么?& & 笔者到达蜀山大队停车场后,现场看到车辆后屁股的蹭迹,心疼。取完车后,笔者再次于11:40分拨打了110,投诉本人车辆在小区马路孔塘路停车位上被无端拖走,处罚罚单开局的位置却为望江西路,以及查询的拖车照片不是所谓“违停点”,车辆后保险杠的挂蹭事情,指挥中心帮忙转接了蜀山大队,蜀山大队提供了一个信访电话0,可惜上午、下午笔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 笔者一直深信“有困难找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按说车辆停放在小区楼下公共停车位上(该车位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前期信旺物业曾经违规收取费用,后经业主反映,《安徽商报》、安徽卫视公共频道等媒体曝光后,市物价局已撤销信旺物业私自乱收费的行为,现为公共停车位),如果有谁需要挪动下车辆,正常道理应该通知到车辆车主才合理,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将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无端拖走?拖车的还是人民警察?为何交警会将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的车辆不经通知拖放到停车场?拖走之后也未及时通知到车主?笔者截止发稿之前,想不明白呀!惭愧!& & 在服务大厅时,窗口工作人员所说的信旺小区马路孔塘路全线禁停是否属实?当下全市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活动,此活动想来针对的应该是乱停乱放的车辆,为何停放在小区2号楼下停车位上的车辆也会莫名其妙的被拖走,是不是执法过度?为何乱停在小区马路上的其他车辆没有拖走,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反而被拖走?车辆实际停放在小区2号楼下停车位,罚单说在望江西路违停,拖车照片又不是停放的位置,拖车过程中又将笔者后保险杆挂蹭?这些问题谁来给予解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弱势市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针对前两次查询码GC6和ZWCH答复,通过110和交警提供的监控得知:本人车辆于日11时54分左右被人为非法使用一辆叉车从孔塘路停车位叉载着逆向放置在望江路上,交警回复“没有看到有交警在叉车现场,具体是何单位何原因从何处将来信人车辆叉移到望江路,不属于交警部门调查范围。”那么这个是否应该是110民警调查内容?本人车辆被非法叉出孔塘路停车位时候,车尾保险杠有划痕。人为导致的逆向停靠望江路,产生了违停罚款费用。这个损失难道不需要调查车辆无端被叉出停车位的责任人么?车辆所登记的联系电话139开头的号码,是本人工作号码,正常是畅通的,至于为何没有畅通,本人可以不在纠结。
但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本人车辆在没有乱停乱放之下,停放的也是小区公共停车位,车位附近的店面也没有经营的情况下,是什么原因被何单位用叉车叉移到望江路上。有监控天网和停车位旁边温泉会所门口都有监控。调查的话。应该很容易知道非法叉车的责任人情况。希望领导主持公道,保障市民的损失,追究非法叉车的责任人。谢谢
信访信内容:安徽省公安厅-合肥警务网 查询码ZWCH
标题:请领导给主持公道受理单位:交通警察支队来信日期:日
上次针对本人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被交警拖走之事。查询码GC6.答复说很满意。而且描述说明“根据当事人反映情况,蜀山大队调取天网视频发现,日11时54分左右,当事人的车辆被一辆叉车叉载着逆向放置在望江路海卉花市门口。11日下午,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该违法停车影响交通,民警与车辆登记的联系号码进行联系,无法接通,故民警依法将车辆拖移。”表示不理解。 3月11日上午11:40左右,交警执法车辆驶入小区停车场内,车辆停靠在大唐足浴会所门前,下来不少执勤交警。大概八九分钟后,出现有人无端拖移业主停车位车辆事件。使用的是叉车,监控显示车辆11:53左右被人非法从2号楼楼下(孔塘路)温泉会所旁边叉到望江西路。针对这个事情,难道没有人管么?而且交警现场在,车辆被人逆向放在路上,当时不说明。然后当成违停拖走。不告知车主。这个程序合法么?说没打通电话?依据什么?本人电话一直畅通中。
&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 & 孔塘路属于华府骏苑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因此,来信人车辆停放在华府骏苑小区内孔塘路上一会所门口被人用叉车叉移,不是受交警部门所指派。通过调看监控视频,来信人车辆于日11时54分左右被一辆叉车叉载着逆向放置在望江路上,该叉车并非是交警部门所指派,监控中也没有看到有交警在叉车现场,具体是何单位何原因从何处将来信人车辆叉移到望江路,不属于交警部门调查范围。3月11日下午15时许,交警蜀山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该车辆逆向停放在望江路上影响交通,于是依法将该车辆拖移。拖移该车辆时,大队指挥室拨打车辆所登记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因此未及时通知到车主。
& & 对于未及时通知到车主的问题,交警部门已经向来信人作了沟通解释,来信人也表示理解。来信人主要诉求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其车辆是什么原因被何单位用叉车叉移到望江路上。
& &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来电并提出宝贵意见。
合肥市公安局
天网监控显示,3月11日上午11:40左右,交警执法车辆驶入小区停车场内,车辆停靠在大唐足浴会所门前,下来不少执勤交警。大概八九分钟后,出现有人无端拖移业主停车位车辆事件。使用的是叉车,监控显示笔者车辆11:53左右被人非法从2号楼楼下(孔塘路)温泉会所旁边(该门面之前为红府超市,左边半边未出租出去,不在营业,不存在影响他人经营情况,右边半边是温泉会所。且停车位为小区业主共有财产,经合肥市规划局、物价局核定,为小区业主公共停车位,车位不属于物业公司,也不是相关门面商铺的)停车位拖动,并将笔者车辆移动到望江西路孔塘路交叉口,车头逆向摆放,故意制造违停,后交警方面按照车辆违停使用交警安通拖车拖走笔者车辆。并且拖动之前未能及时告知,也未电话通知本人。另外从调取的时间段监控还另外看到一辆面包车12:08分左右也被叉车非法移动出来。后续有没有,因为调取的时间段问题不得而知。目前蜀山大队、公安110南七派出所等地,笔者均多次要求主持公道,对非法移动笔者车辆之人,其使用叉车造成本人车辆后保险杆划痕等行为给予处理。但至今未能得到相关部门合情合理答复和妥善处理,遗憾之至!
& & 另外,笔者车辆无端被拖之后,目前温泉会所门前四个停车位好像有人管理,是否笔者车辆无辜被拖,是缘由相关人员猫腻?存在非法执法行为?请党和政府主持公道!请正义的您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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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拖车之前通知车主,这是最起码的执法规范!最大的可能就是你停在那个位置时间过长,温泉会所的人使坏把你的车铲到交警后来拖车的地方,从这点来说,交警拖车并无过错,但必须通知车主!&
&那个是专用停车位,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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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ID现金
这怎么看也不可能是停车位,个人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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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领导可以看见。管管他们吧。还市民一个朗朗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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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ueiceyin 于
08:22 编辑
昨天有人问车位情况。今天一早赶在上班前,又拍一张。这张可以看清楚四个车位的大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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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本来就只有路东侧才划了停车位,路西侧是没有的。这个温泉会所就是以前的红府超市。瞧瞧孔塘路都被违停的车弄的根本没法走了。2号楼停车场和大唐198的停车场哪个不能停,非在这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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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贴 天天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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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大馍-稀打多 发表于
这个地方本来就只有路东侧才划了停车位,路西侧是没有的。这个温泉会所就是以前的红府超市。瞧瞧孔塘路都被 ...
会所门口有停车位。不是说路面上。是上面的停车位。东边。你说的是路面划了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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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晓鸣 发表于
天天贴 天天拖
在马路上乱停自然不行。现在说的是在停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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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大馍-稀打多 发表于
这个地方本来就只有路东侧才划了停车位,路西侧是没有的。这个温泉会所就是以前的红府超市。瞧瞧孔塘路都被 ...
是的是的,马路上乱停的车没人管。停车位上的倒是无端被拖走了。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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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出来这是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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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停车场侵占道路多年,为何没人管?
东庭公寓物业私设黑停车场 称获交警许可
交警否认与物业有协议 表示将取缔
小区物业私设非法停车场,还公然挂出“东庭公寓停车场”的牌子。是钟寅 摄  
人民网南京11月17日电 (是钟寅、姚媛)停车难的问题在南京主城区普遍存在,因小区内停车位有限,有人动起了歪念头。近日,市民反映,在秦淮区苜中路东庭公寓门前有一处黑停车场,物业公司占道圈地,还收取停车费。  
市民和记者都尝试拨打电话报警,请交警来处理违停,均未得到回复。物业公司负责人称,这个非法停车场获得交警默许,所以才能长期存在。  
现场:黑停车场扰民,报警无果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人民网江苏频道反映,秦淮区苜中路的东庭公寓门口有一处黑停车场。每天晚上这条路两边都停满了汽车。苜中路原本就是一条小巷,宽度只有六七米,黑停车场又占据了部分路面,留给行人车辆通行的空间就更小了。早晚高峰,行人从车缝里挤来挤去,情况非常危险。  
王先生称,居民多次打电话给交警投诉,希望有人来依法处理违停车辆。可这些投诉常常石沉大海,看不到交警过来。居民感到不解,一个黑停车场侵占道路多年,为何有关部门视若无睹?  
11月12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这里时,仍有大量汽车停在路边。记者现场拨打电话报警,希望交警到场处理违停。可等了近40分钟也没见交警过来,也没收到交警电话回复。  
调查:减少正规停车位,滋生黑停车场  
记者注意到,东庭公寓门口的路都划上了黄实线,按照交通法规这里严禁停车。可物业公司公然在此挂出了“东庭公寓停车场”的牌子,还用油漆在地上描画了停车泊位。不过,与正规停车泊位不同,物业私划的泊位没有用白线,而是用三角符号标示。  
一位私家车主正好在此停车,记者前询问,这里停车是否会被贴罚单。他表示,在这里停了好几个月了,还从没有被贴过。“据说是物业和交警沟通过了,所以才没人管。”  
居民介绍,东庭公寓对面——苜中路的另一侧,也有少量属于停车办管理的正规停车泊位。2009年之前,苜中路共有50个正规的停车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给取消掉一批,如今只剩下十几个,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要。  
物业:黑停车场获得交警许可  
居民费解:“正规停车位减少,给非法停车场腾出了空地。而且非法停车场一样是收费的,这笔钱到底进了谁的腰包?”居民算了一笔账,这里每辆车每晚收6元,24个停车位意味着有近150元的收入,每年就是5万多元的非法营利。  
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解释,设置这个停车场主要是为了满足居民需求,因为小区内的停车位实在不够用。这位负责人向人民网记者拍胸脯保证,虽然小区外的停车位严格意义上都是违停,但在这里停车很安全。  
“我们找了关系的。”他说,物业通过关系找到交警队的领导,以“解决居民停车难”的名义设了这些非法停车位。既然是有了交警默许,就不会有人来贴条。  
交警:不可能默许,将尽快查处  
今年2月实施的《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查处非法停车场,应由公安交警负责执法。  
既然应由交警负责查处执法,那么交警为何没有行动呢?  
11月14日,南京市交警二大队的负责人答复称,这个路边停车场确属非法,既然路边划了黄实线,就肯定不能停车。交警不可能许可物业公司在此设置停车场,更不可能与物业公司有什么口头协议。  
之所很少来此查处问题,主要是怕激化矛盾。因为历史原因,这条路上部分正规停车位取消,居民区的停车矛盾却在日益突出,民警也感到棘手。  
负责人表示,道路是公共资源,设置合法停车位供大家使用,不能让物业公司私自圈占,以此牟利。他们会联系当地派出所,一起上门查处,取缔这一非法停车场,并会追究物业公司非法营利的责任。最后,交警将联系城管,由停车办牵头着急附近小区的居民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商座谈,争取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再增加一些路边停车位。  
黑停车为何能占道场经营多年?到底何时得到查处?人民网将继续关注。
人民网江苏视窗
编辑:华祥名&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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