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购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价税合计7861元,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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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一、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归纳】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在具体运算时,销售额主要分为五类情况:一般销售的销售额;混合销售的销售额;兼营行为的销售额;视同销售的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例题o单选题】甲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以不含税价格为15万元的玉米与乙公司不含税价格为8万元的罐头进行交换,差价款由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双方均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甲贸易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 )万元。(2015年回忆版)A.0.59B.1.95C.2.50D.1.19
【解析】应纳的增值税=15×0.13-8×0.17=0.59(万元)。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扣缴计税方法
一、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计税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提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
计税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应税行为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有些行为可以选择适用该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 扣缴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提示】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且未设立营业机构的情形。不适用于境内设立机构的情形。
【例题o单选题】2016年5月,境外公司为我国A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总额200万元,该境外公司在该地区未设立机构,则A公司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 ):A.0B.5.83万元C.11.32万元D.12万元
【解析】应扣缴增值税=200÷(1+6%)×6%=11.32(万元)。
三、增值税的税率
基本原则:尽量减少档次,不宜多档次。
税率类型:
基本税率(标准税率)——大多数货物、应税劳务适用。
低税率——基本生活用品和劳务适用(不宜过多)。
高税率——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或劳务适用(不宜过多)。
零税率——主要适用出口货物。
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
我国增值税在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额基础上,针对特殊行业和产品设计了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服务实施的零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font color="#.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font color="#. 低税率13%
(1)农业产品、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font color="#. 低税率11%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font color="#. 低税率6%
(1)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2)增值电信服务
(3)金融服务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font color="#. 零税率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主要包括:
①国际运输服务
②航天运输服务
③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项目的服务
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1)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服务包括:
①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有许可证的运输服务;
②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有许可证的运输服务;
③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提示】(1)-(7)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为“营改增”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营改增”试点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教材视同销售的规定共有9项(第4项失效),其具体的计税规定及其运用是税法(Ⅰ)、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必考的知识点。
【归纳】视同销售的特点:
第一类特点:所有权发生了变化或应税服务已实施并被接受。
第二类特点: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从生产领域转移到增值税范围以外或者转移到消费领域。
第三类特点:所有权或许没有变化,但是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提示】货物的视同销售与“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视同销售有区别:
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
本企业员工为雇主或本企业雇主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项目的,不必视同销售。
【例题o多选题】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有(  )。A.为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运输服务B.向客户无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C.销售货物同时无偿提供运输服务D.为客户无偿提供广告设计服务E.向关联单位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答案】BCDE
五、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一)划分目的和依据
<font color="#. 划分目的。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规模差异大、财务核算水平不一的情况。有利于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简化小型企业计算缴纳程序。有利于专用发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
<font color="#. 划分依据。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衡量企业规模一般以年销售额为依据)。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一般划分标准:
年销售额、会计核算水平
<font color="#. 年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2)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指从事批发或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3)营改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
上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font color="#. 会计核算水平
对提出申请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提示】年销售额达标是“肯定”资格,未达标不是“否定”资格。
特殊划分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相关链接】“营改增”试点行业中,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必须有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前提条件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基本规则
<font color="#.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提示】销售额未达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font color="#.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外,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font color="#.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font color="#. 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按规定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为3个月
(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期限为6个月
辅导期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六、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font color="#. 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font color="#. 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于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font color="#.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一般有两种模式:
(1)交叉征税(或称双层次征收)模式。如增值税与消费税。
(2)平行征收模式。如增值税与营业税。
七、原产地规定
(一)国际通常采用的一些原产地规则
【例题o多选题】下列进口货物一般不提供原产地证书的有(& & )。A.个人自用的行邮物品B.临时进口货物C.过境、通运和转关运输货物D.价值50美元的寄售物品E.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
【答案】ABCD
(二)我国海关的原产地规定
<font color="#. 原产地适用范围
<font color="#. 我国海关的原产地规定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
(2)实质性加工标准。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例题o单选题】下列有关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不符合我国关税相关规定的是(& & )。A.从越南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其原产地为越南B.在澳大利亚开采并经新西兰转运的铁矿石,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C.在澳大利亚出生并饲养的袋鼠,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D.由印度提供棉纱,在越南加工成衣,经新加坡转运的西服,其原产地为新加坡
八、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font color="#. 出口关税;
<font color="#. 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出口货物的运保费最多算至离境口岸);
<font color="#. 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其计算可表述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出口关税税率)
(二)出口货物海关估定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font color="#. 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font color="#. 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font color="#. 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font color="#. 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例题o多选题】下列关于关税完税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出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出口关税B.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海关应按照货价的5%计算保险费C.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进口关税D.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E.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答案】ACDE
九、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
(1)免税车辆改制的情形,主要有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计划的免税车辆和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用免税车辆。免税车辆因改制后车型、用途或者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应由改制车辆的使用者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补缴车辆购置税。
(2)免税车辆改变用途或使用性质的,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计税价格征税。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因此上述公式可简化成: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税率十、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具体规定是:
<font color="#.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font color="#.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font color="#.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font color="#. 日至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列入《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相关链接】自日起至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o单选题】依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辆中可以享受法定减免的是(& & )。A.国家机关购买的小汽车B.留学人员购买的小汽车C.有突出贡献专家购买的小汽车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购买的自用小汽车
十一、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取得扣税凭证但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8.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9.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例题o单选题】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销售免税药品取得价款20000元,销售非免税药品取得含税价款936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上的税款合计为10000元,其中有2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5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非免税药品的生产;对于其他的进项税额对应的购进部分,企业无法划分清楚其用途。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2010年)  A.5600  B.6200  C.6600  D.8600
  【答案】B
  【解析】
  销项税额=93600÷(1+17%)×17%=8600(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0÷()=00(元);
  应纳增值税==6200(元)。
  10.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规定情形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12.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上述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申请的。
  【归纳总结】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不属于增值税链条的采购所对应的进项税;
  二是,失去或者已经不存在计税价值(终断增值税链条)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进项税;
  三是,消费者自己承担税款的;
  四是,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
十二、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具体处理方法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案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材料计划用于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但该发票未能通过认证,则该企业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该批货物采购成本为117000元。
  第二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按照转出时基数的不同,分为常见的三种转出方法,即:
  直接计算转出法;
  还原计算转出法;
  比例计算转出法。
  (1)直接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材料、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
  【案例1】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数月前外购的一批生产用材料改变用途,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账面成本10000元,则需要作进项税转出100(元)。
  【案例2】甲企业2014年从某一般纳税人处购入的一项专有技术因安全问题被政府明令禁止使用,该专有技术摊销后的净值为8万元,则需要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做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甲企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8×6%=0.48(万元)。
  (2)还原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的农产品的非正常损失
  【案例】某食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一批以往购入的大麦因管理不善毁损,账面成本15500元(含运费536元),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为:
  ()÷(1-13%)×13%+536×11%  =16×11%  =  =2294.96(元)。
  (3)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十三、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当期”
  1.关于当期销项税的“当期”
  关于当期销项税的“当期”,是销项税额的确定时间,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十二节)的规定执行。
  2.关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当期”,是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我国现行增值税可以当期抵扣的进项税实施购进扣税法;特定销售行为分期抵扣;在部分行业试点核定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这是我国目前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方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进行认证,不论该发票上所列的货物是否投入生产或销售,经过认证的发票税额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除外)。
  核定扣税法——自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购进扣税法具体认证时间规定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3)自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4)扣税凭证丢失后进项税额的抵扣
  (5)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处理?
  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5种类型:
  ①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②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③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④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其客观原因包括( )。(2015年)  A.社会突发事件  B.自然灾害  C.纳税人开户银行信息系统、网络故障  D.有关司法机关在办理业务或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  E.纳税人货币资金紧张
  【答案】ABD
十四、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税务处理——形成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即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的处理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纳税人欠缴增值税时,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解释】留抵税额,实际上是纳税人对国家的债权。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在上述资产重组行为中,纳税人的增值税留抵税款可以结转至重组后新企业继续抵扣
十五、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
  增值税纳税人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规定如下表:
纳税人购买或支付抵税规则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含分开票机)初次购买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即用价税合计数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非初次购买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即只能凭专用发票抵税但不能抵价支付技术维护费<font color="#11年12月1日后缴纳的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即用价税合计数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特别提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价税合计抵税后,该发票不能再次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提示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报税盘,但不包括税控收款机,也不包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例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同月初次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元,增值税225元,当月该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0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1+225)=6775(元)。
十六、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规则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特别提示3】  我国增值税的法定征收率是3%;一些特殊项目适用于减按2%的征收率执行。
  全面“营改增”后的与不动产有关的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一些特殊项目适用于1.5%的征收率执行。
  【归纳】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运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法定征收率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减按2%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按照5%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5%
  注意:不含税销售额有全额和差额的不同情况
  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
  (2)出租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4.减按1.5%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1.5%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适用情况:
  个人出租的住房。
  【举例】甲快餐店(小规模纳税人)将一处门市房出租,收取当月含税租金50000元,取得的租赁收入应纳增值税=5%)×5%=2380.95(元)
  【举例】张某将一处住房出租,收取当月含税租金3000元,取得的不含税租赁收入=%)=2857.14元,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纳增值税。
  【归纳】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运用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标的适用的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减按2%物品<font color="#%自己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旧货减按2%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font color="#%出租不动产<font color="#%个人出租住房<font color="#.5%其他“营改增”服务<font color="#%
  【例题o单选题】某服装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7月销售自己使用过3年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2010年7月该服装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2011年)  A.2718.45  B.3106.80  C.3125.83  D.4077.67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3%)×2%+4%)×3%=3106.80(元)。
十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情况
& && &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区分三种情况:
  (1)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提示】只有在增值税链条不完整的前提下,一般纳税人才能按规定使用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一般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动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意辨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标的物税率或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法定税率旧物自己未使用过的有形动产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
  3.可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规定: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注意辨析】自来水税率和征收率的运用:自来水的法定税率13%;水厂生产自来水可选择3%的征收率;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照简易办法3%征收率计税。
  【重要归纳】
  (1)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
  (2)2014年7月,我国简并和统一了增值税的征收率。运用时涉及两种情况:3%、依照3%征收率减按2%。
  (3)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十八、“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算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一)应税服务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提示1】这里的班车具有对外经营的特征,不等同于单位内部的通勤班车。
  【提示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所从事的下列应税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仓储服务  B.收派服务  C.航空地面服务  D.铁路客运服务  E.装卸搬运服务
  【答案】ABE
  (二)建筑服务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例题·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一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预征率是( )。  A.1.5%  B.2%  C.3%  D.5%
  【答案】C
  (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在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归纳】“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运用“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可选征收率转让试点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font color="#%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font color="#%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减按3%其他“营改增”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的<font color="#%
十九、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例题o单选题】甲进出口公司代理乙工业企业进口设备,同时委托丙货运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是甲进出口公司。该进口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是(  )。(2011年)  A.甲进出口公司  B.乙工业企业  C.丙货运代理人  D.国外销售商
  【答案】A
  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组价公式中包含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特殊进口税率规定】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25吨以上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提示】
  (1)在进口环节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2)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但有特殊优惠税率。
  (3)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会构成一般纳税人货物销售环节的进项税;
  (4)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常考不衰的组合。
  【例题o单选题】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2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一辆,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5500元,假定小汽车的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5%,其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元。  A.3078  B.3240  C.17442  D.18360
  【答案】D
  【解析】85500×(1+20%)/(1-5%)×17%=18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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