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间好铺睡大觉——带租约贷款用于购房违反银监规定 违反广告法吗

5万就可买铺,财路or险路?(组图)_网易新闻
5万就可买铺,财路or险路?(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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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柳南航三路龙福金街打出诱人的销售广告。据了解,花5万元可以购买该项目一套商铺1/4使用权。锦航·中国城位于柳石路五岔口附近,是公寓式酒店,与龙福金街同为一个开发商。项目工作人员称龙福金街是仓储用地,国家无具体规定,怎么用都可以。锦航·中国城公寓式精装酒店销售中心示意图。  Text/记者 肖龙星 Photo/何俊涛
  近日,柳南区柳邕路一带突然出现不少宣传摊位,摊位的扩音喇叭和宣传单上打出“5万元一套商铺”“9年托管,9年回本”等销售宣传。有读者看后很心动,致电居柳州询问此事是否靠谱,购买会不会有风险?接到读者的来电后,居柳州记者前往采访、调查,发现疑点不少。
  /读者来电/
  龙福金街5万元/套靠不靠谱?
  “现在柳邕路附近到处都是广告,说5万块钱能买一套商铺,每年最高返现6637元,9年就可以回本。”覃先生在电话里详细描述自己前几天的买铺经历,他说这些商铺就在航三路的龙福居小区,开发商为锦航·中国广西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覃先生现在已经跟对方签署了一份买铺“对冲单”,也就是借对方1万元用作买铺意向金。
  “但是他们卖的只是商铺使用权,不知道会不会有风险?”覃先生继续补充道,自己后来也询问了产权问题,“他们说有产权证,我就想看一下,他们又不让看;我说要去相关部门公证,他们也不敢去公证”。这让覃先生疑窦重重,但是已经签署“对冲单”了,他害怕自己将来要付法律责任。
  覃先生另外还提到,除了龙福居的商铺,该公司在柳石路的锦航·中国城同时推出公寓式酒店,也是卖使用权,最低5万元一套,9年回本。“后来我又去问房管部门,他们说龙福居是没有产权的,”覃先生表示越来越担心这会是一个陷阱。
  现场调查
  5万可买一套房1/4使用权
  居柳州记者近日以一名普通购房者身份,来到航二路锦航·中国城营销中心。该中心销售经理表示,龙福居的商铺和柳石路锦航·中国城酒店即将售罄,前者共5300平方米,每套商铺33平方米;后者共155间,每间酒店29.4平方米。
  “每一套都是20万元,并且投资回报率都是一样的。”对方介绍道,10万元相当于购买一套房1/2的使用权,5万元购买1/4,将来也按同等比例计算收益份额。“我们跟多家银行有合作,将来的收益会按时打入客户的银行卡中”。
  那么我投资的部分商铺,是否可以由自己更换商家或者隔开使用?“虽然客户买了一套商铺的1/4(使用权),但是需要交给我们统一托管包租,所以不允许隔开,否则会影响统一管理。”对方提到,龙福居的商铺还有67年的使用权,一旦拆迁,还是按最初的入股份额进行补偿,另外每10年进行一次签约。“9年后就可以转让,但是同等价位下,我们具有优先购买权”。
  据该经理透露,目前这些商铺已经全部租满,并且已经产生收益。其中,租客有经营食品、日用品和机械产品等。一旦投资进来,就可以直接收租,“相当于你就是这里的房东”。
  项目解释
  卖使用权是房管部门指示?
  在走访项目之前,居柳州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其中,腾讯房产刊登《柳州龙福金街售后包租模式迷局》一文,就质疑龙福居商铺的售后包租模式涉嫌违法。并列举出一系列法律条文,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居柳州记者向上述销售经理质疑该营销模式违法。对方表示,之前有政府领导过来作客,“要是违法,(我们)早就被抓了”,更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做宣传。
  他还透露,这种卖商铺、酒店使用权的模式,是“经政府和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答复的,(他们说)300多人分割共有产权会很麻烦,会有买卖、转让、继承等纠纷,于是建议销售其中的使用权”。他进一步指出,公司针对这种模式制定的合同,“是经过柳州20多家律师事务所认可的,政府、司法机关核实过,都认为合理可行”。
  用地可随意变,酒店有产权?
  既然龙福金街是作为商铺销售,那为什么会拥有70年使用权,而不是像商服用地一样只有40年?上述销售经理解释称,龙福金街之前是被规划为仓储用地,“证件上写的是多功能用地,国家无具体规定,怎么用都可以”。他提到,其性质同住宅用地一样,虽然目前用作商服,但是以后涉及拆迁补偿,只能参照住宅用地标准。
  提到柳石路的公寓式酒店,对方表示那里确实拥有40年使用权,以后拆迁补偿可按照商服用地标准。
  1月6日,居柳州记者又走访了柳石路项目现场,发现这里开放的样板间,原来是在银都宾馆三楼8302号房间。该宾馆前台负责人表示,不清楚锦航·中国城卖酒店一事。而在电梯和各个转角路口,都醒目地贴着红底黄字《告示》:“锦航中国
  城售房活动与银都宾馆无关。请遵守维护本宾馆正常经营秩序!特此告示!银都宾馆”。
  记者将此事询问锦航·中国城酒店现场销售人员,对方称,整个项目是公司投资1.8亿元建成的,银都宾馆只是其中的租客。出售该宾馆使用权一事,自然与他们无关。对方还强调,是可以去房产部门查到锦航·中国城的产权证。
  事后,居柳州记者致电银都宾馆一名工作人员,对方首先强调锦航·中国城售房活动与银都宾馆无关,随后不小心提到“锦航·中国城是租我们的宾馆来用的”,但立刻又改口称自己什么也不清楚。
  业界看法
  返租高于实际租金或是个局
  在航三路龙福金街红地毯一侧的广告墙上,居柳州记者发现“带租约出售,返租50元/平方米·月,9年回本”的宣传字眼,就进去询问这里一家租户:“阳光100附近的写字楼每月能租到55~65元/平方米,这里也能租到50元/平方米?”
  对方回答道,“我们这里全部租的是仓库,每个月租金10~20元/平方米,而且这个地方冷冷清清,根本没见有多少人”。她最后还善意地规劝道,“有钱还不如去做点别的”。
  这么算来,龙福金街的营销公司每月还需要补充给投资者30~40元/平方米的资金,才可能实现广告中“返租50元/平方米·月”的承诺。“30~40元的差额可能是个局,”资深业内人士韦先生表示,“如果能够持平或者(开发商)倒贴几元钱,再进行融资还可以支撑起来,但上面这个风险就相当大了。”
  各方回应
  工商局:
  售无形资产,打法律擦边球
  柳州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模式不像是卖房,现在变为卖门面使用权了。相当于卖无形资产,法律对这方面管理有欠缺。目前可查的就是违反了广告法,但感觉有陷阱在里面。
  房产部门:
  查无产权,执法部门尽快跟进
  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龙福居和锦航·中国城的产权记录之后,发现两个项目均没有登记产权信息。表示希望向有关执法部门呼吁一下,该公司是否具备销售资质?这两个项目能否以这种形式销售?
  另外,上文销售经理提到的项目卖使用权是听从房产部门指示一事,该部门工作人员强调并没有这回事。
  国土局:
  仓储用地不能随意变更用途
  龙福金街仓储用地属于多功能用地,可以随意变性使用。对此说法,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多功能用地这个概念”,并且仓储用地只能用作仓库,不能随意变更使用性质。如果涉及土地变性,需要经规划局进行规划核实,然后重新走招拍挂流程。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宗地块何时建设,何时竣工,是否按要求建设,都有部门监管。如果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各个城区分局将会依法查办。此外,居柳州记者查询资料发现,仓储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
  律师:
  房产使用权寿命不能顺延
  柳州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仲烈指出,房屋使用权的买卖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没有办理产权的情况下,才会卖使用权。但是使用权的寿命一般不能顺延,如果进行拆迁补偿,权益就属于他人,根本没办法争取过来。所以购买的使用权,不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资产。
  业内:
  投资应考察升值空间
  “如果在五星工贸有这样一个项目,我可能会考虑投资。”资深业内人士殷先生表示,这种销售房产使用权的模式,现在很多房企都在用,有点类似于“分割转租”。
  投资客在决定投资之前,应该考察一下项目地段和升值空间,看它有没有持续的后期来源。如果前景不被看好,还不如用这20万~30万元去投资一间写字楼或小单间,以租养贷,坐等升值更保险。
  作者:肖龙星 Photo 何俊涛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城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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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20多户业主买带租约公寓&遭遇“发票门”收益缩水
孙煊哲&吴俊池&文图
日08:00&&来源:
  该微信公众号2015年发布的团购永和宇宙星公寓的信息
  购房信息中提到的几大特点
  □记者 孙煊哲 吴俊池 文图
  核心提示|“团购|永和宇宙星精装公寓现房原价无税转让,带15年全季酒店租约,12000元/平方米。”“这是当下一个很不错的投资项目:现房直接用、原价转让、无税、13年回本、高铁商务区……”120多户业主看到某微信公众号的团购信息,参加了团购活动。然而一年后,却遭遇“变卦”:全季酒店运营方华宿公司要求业主提供租赁发票,否则将从租金中扣除税金。粗略算账,13年回本的投资变成了20年。
  从去年11月到现在,郑州永和宇宙星的120多户业主一直在维权,他们先后找到该微信公众号、永和置业、华宿公司,经过数次沟通、协商、维权,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近日,郑州永和宇宙星的120多户业主联名向本报反映问题。昨天,购买了永和宇宙星酒店式公寓的120多户业主代表再次来到永和宇宙星营销中心,讨要说法。
  事件“无税,13年回本”,跟着某微信公众号团购公寓
  “本来还得意这是一次成功的投资,没想到还是进了别人的套路。”昨天,面对采访,业主李明(化名)一直懊恼地重复这句话。
  李明是2015年8月参加的团购。和他一起买房的有80多户业主。
  日,李明在郑州某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则团购信息,感觉是个好项目。经反复咨询,他和朋友赶到永和宇宙星营销中心,交了2万元订金。
  李明将该微信公众号的这则团购信息一直收藏在手机里。记者看到,这则信息标题是:“团购|永和宇宙星精装公寓现房原价无税转让,带15年全季酒店租约,12000元/平方米”。
  内文开篇是:“客户两年多前一次性支付在永和宇宙星订购的两层公寓,单价是12000元/平方米,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急需用钱想找买家接手,开始我们是拒绝的,但当知道永和宇宙星签约了全季酒店之后,看到了以2.05元每平方米每天起租、15年租金递增的合同,就同意原价来帮客户找新客户接手,同时协调永和协助作废和重签合同,这是当下一个很不错的投资项目:现房直接用、原价转让、无税、13年回本、高铁商务区……”
  冲着这份诱惑力和对该微信公众号的无比信任,日,永和宇宙星开盘,李明和朋友一起到现场抢房:“我们排了8个号,只抢到了4套房”,面积都是62O左右,每套房现场交款5万元。李明说,当时现场火爆,为了抢房,不少人甚至不惜发生争执。
  2015年9月,李明与郑州市华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宿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虽然有人疑问,全季酒店为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为何签合同的是郑州华宿,但微信公众号的人回答:签吧,没问题。
  “租赁合同签订的第二天,就收到了第一年的租金。”业主们表示。
  2015年12月,业主们先后和永和置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日,该微信公众号再次通过微信发布关于永和宇宙星的团购信息:“团购|39间永和宇宙星带15年全季酒店租约精装公寓清盘,酒店已营业,14年回本!”
  该微信公众号在给业主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表示,两次团购,共促成120多套公寓成交。微信公众号按照1%的比例抽取佣金,收益超过100万元。
  突发 要收租金先提供发票 收益缩水超过30%
  2016年11月份,李明先后三次收到华宿公司的短信。对方在短信中告知,他需要提供2016年度公寓租金的发票,并希望从日起每半年一次提前提供发票,公司将在收到发票7个工作日支付相应房租,因发票提供不及时产生的后果自负。
  “不是说好的租金是税前吗?咋还要我们提供发票?”李明不解。
  和李明一样,业主们都收到了同样通知。去哪儿开发票?要交多少税?有业主向税务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代开发票,需要承担增值税、房屋租赁税、个人所得税等,仅个人所得税就有20%,几项合计约为37%。业主们算了一笔账,以62O的房子为例,一年租金按照合同为45708元,如果提供发票,光是税费就要付16000多元。
  直到此时,业主们才发现,自己遇到了问题:自己无论和永和置业还是华宿公司的合同中,关于租金并无约定税前还是税后的条款。
  今年1月,业主们先后收到了华宿公司支付的2017年上半年租金,这笔钱已经扣除了上半年的税费,税率约为32%。同时,华宿仍在催促业主提供上一年的发票。如果不提供发票,华宿将不再支付下半年的租金。
  “收益缩水30%多,原本承诺的13年左右回本的时间,变成20年”。业主说。
  质疑 租金到底税前还是税后说法不一
  从去年11月发现问题,业主们就开始联合起来维权。他们先后找到了组织团购的微信公众号、售房的永和置业、租赁物业的华宿公司,但几方说法不一,多次沟通、协商,一直没有结果。
  业主们维权过程中,发现疑点重重。购房时,该微信公众号一直宣传租金是税后,难道永和置业不知情?郑州华宿公司运营的郑州全季酒店永和宇宙星店也不过是全季酒店的加盟店。
  业主们反映,日选房现场,同时举办了“永和置业签约全季酒店”的签约仪式。当时永和置业营销副总孙俪、华住集团杨总(代表全季酒店)、微信公众号禹总分别致辞。现场就有业主签订了租赁协议。但协议中并未表明租金为税后,业主发现后立刻提出疑问,杨总向业主解释,华住是上市公司,要想办法避税,并现场承诺该租金为税后。
  更让业主们疑惑的是:业主们在与永和置业签订购房合同时,还签署了一份“合同补充协议”。第12条为:“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均同意:双方合意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后,才能成为购房合同的有效附件。任何口头承诺或通讯通话记录等非双方书面确认的内容对对方均无约束力”;第14条为:“出卖人所有的宣传资料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出卖人的宣传资料不构成对购买人的任何承诺”。
  维权过程中,该微信公众号曾向业主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表示:在其同永和置业谈判的过程中,永和方面从未告知团购产品带租约产品中的全季酒店属于加盟性质,且在谈判过程中,永和置业强调,他们和酒店方谈判的对象,是华住集团负责华中区域的团队。
  微信公众号在日曾推送过一篇名为《致永和置业、全季酒店X总们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对永和、全季酒店(华宿公司)明确表明态度,“想逃避责任,想蒙混过关,休想!”
  商讨 永和表态愿拿出1000万元补偿,业主不认同
  2月27日下午,永和置业、华宿公司、微信公众号以及业主四方聚在永和宇宙星的会议室里,商讨解决方案。
  到底是税前还是税后?该微信公众号的负责人称,在团购活动接洽中,关于租金收益是税前还是税后的问题一直是和永和置业谈判的重点之一,永和也一直回复是,“确定是税后”。
  该微信公众号一女性负责人表示,租金是税后金额的内容写在每次的推广文章中,文章推送前,都会让永和宇宙星营销方面的负责人进行把关,永和方面并未提出问题。这一说法,得到永和置业相关负责人点头承认。
  永和置业一段姓负责人表示,永和置业愿意拿出1000万左右,相当于128户产生税费的一半,用于“补偿业主”。
  华宿公司一蔡姓负责人表示:“什么时候见到税票,什么时候把剩下的租金付给业主,全季酒店不承担业主税费”。
  但业主代表们对于几方的说法并不认可。他们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和微信公众号前期的宣传内容,业主们所得应为税后的收益。
  说法 律师:各方均应担负责任
  那么在整个事件当中,团购组织方某微信公众号”、开发商“永和置业”、承租方“华宿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光认为,虽然“租金收益为税后收益”未能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确定下来,但涉案房屋在微信公众号进行的宣传中,活动页面已经显示租金收益为税后金额,永和置业及全季酒店相关负责人也对业主做出过相应承诺,且在第一次交付租金时,也是按照税后金额进行的交付,因此应当认定各方关于“租金收益为税后”已经达成约定,并已实际履行,永和置业和全季酒店应按照该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涉案的公众媒体号,作为广告发布者,有义务对宣传的材料进行审查,以保证广告主向消费者发布的广告必须真实,如果涉嫌虚假宣传,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可能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及承担民事责任。
(责编:王佩、杨晓娜)
国务院批复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市也享受同等“待遇”。此外,《规划》还提出强化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省会城市地位,继续做大做强洛阳、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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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施行,长沙多家商业综合体仍然违法宣传
发稿时间: 17:07:25
&&& 湖南电台FM93.8潇湘之声记者谭海洋报道:买房送学位、地铁旁、高回报,这一直是各大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营销噱头,吸引了许多不明就里的业主投资置业。但随着9月1号,新广告法的正式施行,这些广告宣传语被禁止使用。那么,在眼下的这个金九银十的楼市销售旺季,长沙各大房地产开发商又是否严格遵守了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 绿地中心:&我们这边是统一包租,年回报率是7%&。
&&& 真相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长沙芙蓉中路的金融生态区走访调查,这里在建的商业地产项目数量众多。记者在8月份路过该片区的绿地中心时,就曾看到该楼盘在位于芙蓉路一侧张贴有巨幅营销海报,其中标注的&三年返利22%&的宣传字眼是格外地吸引眼球。但是就在9月5日下午,真相记者再次来到绿地中心时,这几个字已经被一块红胶布所覆盖。从表面上来看,开发商似乎已经严格按照新广告法做出了整改,没有再做出投资回报或升值的承诺。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 随后,真相记者以买商铺的名义,走进了营销中心。一位自称姓舒的职业顾问开始向记者介绍起了绿地中心的绝佳地理位置:&门口有个6号线,由西往东;还有个2号线,芙蓉广场站,两站路的样子;1号线有个湘雅路口站,走路过去七八分钟;三条地铁,一条轻轨,那边还有一个城际轻轨,开福寺有个站。&
&&& 很显然,这一广告宣传已经明显违反了新广告法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这一规定。
&&& 另外,在交谈中,绿地中心的这位置业顾问又信誓旦旦地向记者做出了一项承诺:&投资的话,选择我们这一块是比较好的,第一我们这边是统一包租,你只要收租金就可以了;第二,我们这边有一个固定的回报,年回报率是7%。应该说商铺是所有不动产里面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是目前所有理财产品中抗通货膨胀能力最强的。&
&&& 而且最后这位姓舒的置业顾问向记者发放的宣传册上注明的投资回报更直白:&10年收租绿地,坐收7%年收益,低门槛零风险投资金品。&看来长沙绿地中心并没有真正地严格落实新广告法,而是在阳奉阴违,户外大的广告海报上没有进行违法宣传,但是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发放的宣传册却处处充斥着非法广告宣传。
&&& 华创国际广场:&我们是签10年(包租)合同,前5年是7%,后五年是8%。&
&&& 从长沙绿地中心出来,沿着芙蓉路向北,真相记者又来到了长沙华创国际广场。一位自称姓刘的置业顾问也是一上来就向记者介绍起了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地铁的话就是1号线和城际铁路有个换乘站,大概300米的样子,走路过去六七分钟的样子。&
&&& 而除此之外,为了吸引客户,这位刘姓置业顾问也是向记者做出了投资回报率的保证。&这种的话我们是签10年(包租)合同,前5年是7%,后五年是8%。比如说,你购房款是100万的的话,前五年每年有7万的收益,是1000万的话,就一年有70万的收益。那么就是保障你的一个投资回报率。&
&&& 除了销售人员口头宣传投资商铺会有7%到8%的回报率,华创国际广场还煞有介事地制作了一份厚达49页的《投资价值测评报告》发放给客户。在48页就明确地写明项目持有期报酬率为7%。置业顾问明确告诉记者,这份宣传报告上指出的项目持有期报酬率其实就是投资回报率。
&&& 喜盈门范城:&包租17年半,前三年投资回报率是8%左右,后14年是根据收益,二八分成;然后10年左右投资就可回本。&
&&& 随后,真相记者又随机电话暗访了长沙金桥国际商贸城和喜盈门范城等多个商业综合体,发现金桥国际置业顾问没有做出类似违法宣传,但喜盈门范城仍然通过对投资者许以高回报的方式吸引客户。&我们这边是包租17年半,带租约销售。17年半,前三年投资回报率是8%左右,后14年是根据收益,二八分成;然后10年左右投资就可回本。&
&&& 除此之外,为了拉拢客户,喜盈门范城的这位张姓置业顾问更是喊出了全市最低价的宣传口号。&可以说我们这边是长沙市综合体做得最好的,价格最低的,周边的楼盘商铺价格都是七八万。&
&&& 根据新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全市最低价&,这种广告宣传涉嫌违规。而且,目前喜盈门范城的这种&全市最低价&的广告宣传仍然在一些公交车上随处可见,没有撤下。
&&& 另外,在暗访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长沙多数商业地产开发商为了打消客户对高回报的疑虑,都表示会同客户签订保证协议,投资者只管按期获取租金收益即可。华创国际广场的一刘姓置业顾问就向记者表示,投资者在购买商铺的同时,开发商会同客户签订一份保证投资回报的包租协议。&我们统一招租,统一管理,像我们开发商,三栋三百多米的楼矗在这里,那就是实力的保证。&
&&& 除此之外,多数开发商会引入第三方同客户签订相关包租协议。喜盈门范城的一张姓置业顾问就向记者承诺:客户在购买商铺之后,开发商会引入其他的资产运营公司与客户单独签订投资回报协议。记者:我们这个经营包租协议是和你们签呢还是和第三方签?&是和我们旗下的在长沙注册的喜盈门品牌运营管理公司。&
&&& 律师:&售后包租,高额回报&营销模式,不仅违法,而且风险隐患也极大。
&&& 那么,商业地产开发商这种&售后包租,高额回报&的营销模式,是否允许?又是否真的稳赚不赔,零风险?
&&&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指出,投资者看似是稳赚不赔,捡了大便宜,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很有可能早就在商铺出售的时候就抬高价格,将今后要付给投资者的收益预提出来。&开发商来讲,它最大的赢利点还是房屋的销售,所以说他往往为了掩护它快速大量有效地销售房屋,不排除签订售后租赁协议或虚假宣传来吸引投资。你可能及时取得了租金,但是这个房屋的价格已经超出了你的预期和预算。&
&&& 事实上,投资者不仅可能充当了冤大头,而且还要可能面临这种营销模式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全表示:&因为开发商在实际操作返租,包租的时候,许多不是它自己来操作,而是和他关联的一个公司,什么投资公司啊,它来进行返租,而这种公司,相对于开发商来说,它的实力是很弱的,一旦出现经营不善,就很有可能出现违约。&
&&& 其次,李斌全律师还指出,在出现这种违约情况之后,还会影响投资者对商铺的后续运营,增大投资损失。&这种违约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就是你的所有的装修,所有的物业管理模式,包括空调,水电,安保,卫生都是一整套的,而这个牵头的返租或包租的公司一旦不再履行合同约定的时候,是你的物业资产不能得到正常的使用,那么你的投资风险和损失就会逐渐被扩大,给社会就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 另外,李斌全律师还指出,对于那些开发商自己不参与,而是通过引入第三方或自己在另外成立一个经营管理公司,来与投资者签订返租经营协议的项目来说,一旦出现违约,开发商还可以把责任完全推给第三方,投资者连维权都困难。
&&& 李斌全:&很多的开发商就是自己成立一个关联公司来运作这个事情。&
&&& 记者:&如果说一旦出现违约,开发商就能规避责任,与它完全没有关系?&
&&& 李斌全:&对,是这样的,它在运作之初,就已经设计好了。&
&&& 正是因为商业地产&售后包租、高额回报&的营销模式风险极大,容易出现违约,造成社会不稳定。所以早在2001年,原建设部就颁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就做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在2006年,住房建设部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其中就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商&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由工商、房地产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 而在今年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中,这些条款又被纳入。从以前的部门规章,到现在的法律条文,不难看出国家对商业地产&售后包租,承诺高额&回报这一广告宣传及营销模式的限制升级,法律监管体系趋于完善。
&&& 但从记者的暗访调查来看,新广告法施行一周多,仍有一些商业地产商没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各种违法宣传禁而不止。&售后包租,高额回报&广告宣传既违法,危害又大,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 另外,一般的住宅楼盘,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又是否严格遵守了新广告法呢?明天的《938城市大真相》,我们继续重点关注。节目参与热线: 3938.
来源:芒果广播网
责编:李文广&
&&关键字:城市大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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