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婚后一月必须把结婚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改为她一人名字

婚前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如果女方答应改为男方一人的名字,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_百度知道
婚前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如果女方答应改为男方一人的名字,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2010年买的房子,缺三万,女朋友帮助了三万,购房合同上就加上了女朋友的名字,其余的首付我一个人出资。然后婚后我一个人还贷,目前正打算办理两证,现打算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且老婆也同意了,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如果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若离婚的话,...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把你女友的那部分产权过户给你即可。改成你个人名字,因为是在婚内,属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所以仍然是你们两个人共同财产,但是若你想这样,最好再签个婚内财产协议写清楚,你妻子放弃房产权,归你个人所有。另外这个最后婚前办理过户,而不是婚后这么麻烦。若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属于产权人,同时贷款也是成为其个人债务。婚前财产是私有财产,但是你们的婚前买房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不是个人财产,是你们共有,现在要变成你个人的,在婚内,这个即使变更登记也很难改变权属。因此要么婚内写协议,要么婚前办过户。
采纳率:51%
您到房管局咨询具体细节。离婚时,财产分割参考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想请问下,我们的首付是发生在婚前的,就是说买房的时候,我首付的18万和她首付的3万,以及我婚前的已还款如果在我们离婚时,这些款项如何分配的呢?若可以在已结婚和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写一个房产协议,这个协议时必须在公证处进行还是可以两人在家完成,是否具有法力效应呢?是否可以起到离婚时分清房产的归属?那么我后来结婚之后所借的钱(对方知道)是否也按共同债务来分担?非常谢谢
其他类似问题
房产证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父子共有房产一套,现要改为一人名下,怎么办理有税费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
最后更新时间: 19:00:38
阅读量:608
作者:夏之夜
为什么拿着公证遗嘱却不能继承房产?问题详情:王先生有一双儿女,王太太去世后,子女与王先生断了联系,因此受了很大打击,身体每况日下,于是雇了农村姑娘小黄当保姆照顾自己起居,小黄在王家一干就是五年,兢兢业业,像对待父亲一样精心照顾,在此期间王先生的儿女怀疑王先生与小黄有不正当关系,要求把王先生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过户到他们名下,并对王先生威胁辱骂,甚至还对小黄大打出手,王先生被逼无奈给儿女立下遗嘱把房产做了处置。
后王先生得知后立的遗嘱可以撤销之前的遗嘱,并且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普通遗嘱,于是到公证处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百年之后,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全部归小黄所有,并告诉小黄妥善保管这份公证书,一旦自己去世小黄就可以拿着这份公证遗嘱完成房屋过户。
王先生去世半年后,小黄拿着公证遗嘱到房产局过户,房产局告知小黄这份遗嘱已经过期,无法过户,于是小黄通过法律途径将王先生的子女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判决小黄的公证遗嘱在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已归于无效,小黄没有继承权。判决其子女最先立的遗嘱有效,并按照该遗嘱将该两套房产由其子女二人继承。推荐回答:您好,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概括遗赠,即遗赠人将自己全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都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特定遗赠,指遗赠人在遗嘱中,特别指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给某受遗赠人。附义务或附条件的遗赠,或称附义务的遗赠,是指遗赠人在遗赠中附有某种义务,受遗赠人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获得受赠财产。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如下: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本问题的焦点是小保姆是否接受遗赠?《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显然,本案中小保姆没有对其它继承人即王先生的子女作出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就应该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放弃接受遗赠。但是,因不了解法院这么判决的具体事实情形,对于小保姆掌握了公证遗嘱的前提下其行为也可能已经构成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应组织证据和事实材料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朋友借款百万未还,现在发现他在一年前把名下房产都过户给子女名下,该怎么办?推荐回答:朋友你好!现在民间借贷是比较常见的,有的人借钱后不知感恩,反而成了老赖!国家现在也在严厉打击这种现象。像你这种情况也比较多见 。你可以依法起诉这位朋友。《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而本案房屋属于不动产,且已变更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表面看来似乎因此发生了法律效力,已使得债权人无法对此主张权利,其实不然。《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你朋友将房子过户到其儿子名下,按常理应是无偿转让。因此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你朋友在房管部门的变更登记。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问题详情:推荐回答: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人继承。栗子1: 父辈房产继承王婷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她父亲名下,那么,王婷在法律上应获得多少房产?分 析:1. 王婷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1/2属于王婷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此时的继承人有三位:王婷、王婷母亲、王婷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按照继承顺序,三人平分1/2,即:王婷母亲有1/2+1/6,王婷有1/6,王婷奶奶有1/6。2. 王婷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王婷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去世,王婷继承其1/24。3. 王婷母亲过世后,王婷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综合来看,王婷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婷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这就需要除了王婷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栗子2: 隔代房产继承李林是家里的独孙,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对老人的感情就像自己的父母。奶奶两年前去世,爷爷年岁已高,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想过户给疼爱的孙子,却被告知孙子不在继承人群内,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如果爷爷忽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子,李林的父亲、姑姑有权力继承,李林不能继承。以李林现在的情况,想获得房子的话有三种方式:1. 转 手 继 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李林爸爸先继承,再转让给李林。这就需要提供李林奶奶的亡故证明,以及跟李林父亲同辈的姑姑放弃继承的声明。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的方式,将房产挪到李林名下。2. 赠 与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这种爷爷赠与孙子女的情况,免交个税,并且可以在爷爷生前就能实现。3. 遗 赠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李林爷爷可以设立遗嘱,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 需要爷爷提前设立遗嘱,因为继承法没有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内,孙辈继承财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2. 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虽然爷爷设立了遗嘱,但是也需要李林父母、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3. 遗赠的时间限制。遗赠的生效时间是遗嘱的生效时间,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也就是说李林要是想通过遗赠的方式过户房产,必须在爷爷去世以后。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五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这种遗赠方式不受限购令限制,也就是假如李林名下有其他房产了,在限购中也不影响遗赠。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想变化,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接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别看现在二胎政策放开了,周围朋友生二胎的消息不断,围绕房产所有权问题,真正应该引起重视的,还是计划生育政策时期的“独孩”现象,因为他们已经进入而立之年了。作为孝顺的子女,一方面不愿意看到父母老去,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父母老去后留下的种种问题。其中关于不动产的继承问题,如果父母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省去子女很多麻烦。如今,有关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如何让手上的房产不仅仅通过房价上涨来增值,也能够在所有权继承方面既省去麻烦又免得利益受损,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提前筹划的事了。当然,也得提醒能享受父辈财富的子女们,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虽看似天经地义,但父母辛劳一辈子不易,子女更应善待孝敬父母为先。离婚房产变更手续怎么办理?问题详情:离婚房产变更手续怎么办理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四、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丈夫私自将房子卖掉,妻子能追回房子吗?问题详情: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00年结婚,2003年二人用共同存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而后二人感情不和,张先生就私自将房屋卖给了李先生,直至2012年二人登记离婚时,王女士才发现房产被张先生私自转让房屋的事情,于是将此事上诉法院,请求撤销当时卖出的房屋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又该要如何判决呢?推荐回答:房屋是每对夫妻视为珍贵的财产,一旦发生什么问题,真的是“要命”哦!那么试想一下:若夫或妻其中一人私自将房屋私自转让赠与,那么该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还可以要回吗?事实上,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屋转让,并非全部有效,也并非全部无效,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判断。咱们先来举个“栗子”先。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00年结婚,2003年二人用共同存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而后二人感情不和,张先生就私自将房屋卖给了李先生,直至2012年二人登记离婚时,王女士才发现房产被张先生私自转让房屋的事情,于是将此事上诉法院,请求撤销当时卖出的房屋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又该要如何判决呢?第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虽然价值150万的房屋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但是这所房子属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两人当时没有对房屋约定归属权,所以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张先生在当时处理房屋的时候应该经过张女士同意,因此张先生属于无权处分情形。第二点:这份合同的效力又是如何呢?效力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 假设李先生在购买房屋时并不知情,并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属于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即没有产权处理人在处理房产时,买方并不知情,两人已经完成了所以转移手续行为,此时,该买卖行为属于有效法律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呢?主要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但是如果张先生和李先生之间,在签署合同之后,房屋并没有过户,则属于没有完成所有权的变动的情形,此时,王女士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买卖合同的。2、假设李先生是张先生和李先生的好友,明知张先生隐瞒王女士出售该房屋还仍与张先生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则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属于合同自始无效的情形,即两人合谋侵犯第三人即王女士利益的情形,因此王女士也可以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那么说到这里夫妻一方将房屋私自转让的效力你明白了怎么回事了吗?一、夫妻一方将财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二、若接受转让的第三人为善意并已同转让财产的夫或妻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财产所有权变动构成善意取得,则该合同有效;反之合同可以被撤销。三、若夫妻一方私自将财产转让同时接受转让的第三人知情时,则该协议自始无效更多理财小知识,尽在微信公众号licai18188婚后女方父母出资首付款购买房产,女方银行卡还贷款,那么房产证名字是写女方一人还是要加上父母?问题详情:父母年龄大了不能贷款,为自己买房但是借助女儿贷款,这种情况这套房子会成为婚后共同财产嘛?推荐回答:关於此类问题,新的婚姻法中己有明确界定:凡是婚姻一方出资首付获得的房屋产权,就归属一方所有,把首付做为唯一的归属条件,共同还贷视其还贷时间长短,如果共同生活还贷时间比较长,离婚后可以酌情考虑予以适当给予补偿!像你这种情况完全不存在任何补偿间题!房屋产权在你名下,而且贷款部份又由你偿还,与另一方根本不存在利益上的纠葛。婚后所购,因其是你本人贷歎,偿还货款也应由本人偿还,但是婚后涉及共同义务,共同利益问题,必须告之另一方,贷款是属个人利益行为,不须另一方承担债务风险,不涉及共同获得利益偿还,具备这两个特定条件,房屋的产权就应归你所有!你大可放心,别人夺不去,也霸占不了!房产还是已故母亲的名字,老公说这就是我的房了,老公名下一套房没有,这算他的房产吗?问题详情:我和老公是二婚,我们在12年领的结婚证,
尽管他母亲都去世6年了,他房产都还是他母亲的名字,他说这就是我的房子了,记得我刚刚和他认识时候亲自听他说的他自己有房子,其实后来发现他名下一套房子没有,既然名下一套房子没有,他算是有房子吗?说是他母亲的房子就是他的,可没有过户这也算他的吗?我和他见面就说好了,你的就是你的,我不会要你的房产,我只希望你能够保证我住到死去那一天就行,他这样,我都觉得我自己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推荐回答:公公在老公10多岁就去世了 ,当时还是老房子。这房子是老房撤迁得了两套,他们姊妹三个,哥分得了一套,妹嫁在北京,妹在北京第5环自己买了一套房但妈也出了一部分钱,老公也有一套,他哥早已经过户他名下,就老公这套迟迟没有过户可能老妈那时候还健在的原因吧,可就在那年母亲走的突然,一句话没有留下就走了,在走的第二年我就和他认识然后结婚,老公他当时说叫我放心,可以写个什么纸条什么的也不公正,就说当着他儿子面写,还要签字这房子我可以住到世去那一天,我当时不好意思要他们写这些玩意儿,怕他们说是我不信任他们,可我又没有安全感,我看了还有好多新闻这样的情况到老公先走了,他的儿女们找借口就把后妈赶了出去,人家还是老公的名字都会发生这样情况,我和他住这房何况还不是老公的名字,还是世去多年老太太的
爱福窝免责声明:您在爱福窝上所看到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福窝网仅为广大用户无偿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福窝网赞同其观点,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对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阅读量:1445
阅读量:1098
阅读量:382
阅读量:395
阅读量:943
阅读量:358
阅读量:279
阅读量:247
阅读量:679
阅读量:283
阅读量:512
阅读量:136
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
业主服务号
设计师服务号女方要求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她名字 财产分割怎么处理_百度知道
女方要求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她名字 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房子我个人全款付清,现在房产证还没办,女方要求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她名字,想问问如果离婚,这个房产怎么处理,会分走一半吗?加名字的时机在婚前还是婚后有没有区别。另外问问,附加个有条件分割财产的协议有效吗,例如,如果出轨的一方自动放弃财产权益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婚前你所购买的房子是在你自己名下的,婚后购买的话按照法律程序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说婚前你已经付清房子的款项而婚后需要加上你妻子名字的话,最好在是合同里加上附加款项,就像你所描述的,一方出现了问题当自动放弃房产分割。如果说你已经加上了这一条款项的话,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没有加名字,住房是你婚前购买,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如果办理了加名字,办理了两人名义房产证,住房就是你俩共育,离异,女方可以主张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领取结婚证之前办理加名字,需要你把一半或者一部分产权买卖过户给女方,缴纳过户税费才可以办理加名字,领取结婚证之后办理,只要200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你俩名字房产证。附则的协议,如果你俩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做个公证,就是合法有效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如果加名字,就代表该房产一半属于女方,如果离婚,女方会分走一半。不过可以在加名前提前去公证处公证,提前备注可能出现的隐患。
婚姻法规定,结婚前一方(或父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就是加女方上去,离婚也不能分割。结婚后双方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出轨的一方自动放弃财产权益?这个约定双方同意就有效,到法庭是无效的。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财产分割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正文
婚后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如果只写女方一个人名字,是否还需要母亲写赠予女儿说明?需要在哪里办理正规流程。
婚前女方父母买房,婚后办理。
女方父母全款买房,当时购房记录名字为母亲,女方结婚后,房产证才下来,房产证如果只写女方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担心日后男方分割问题?是否还需要母亲写赠予女儿说明?如果写说明,需要在哪里办理正规流程。
提问者:wl0497***时间: 14:36:58地点:4个回答
如果是女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是无权分割的。
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明确只赠与给个人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想避免后期的法律纠纷,可以找律师写一份协议拿去公证就可以
追问:全款买房时,登记在母亲名下,婚后现在才办房产证,如果房产证只写女儿名字,算不算女方个人财产。是否需要母亲写赠予女儿一个人的说明。
查看其他1条回答
答:您好,对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拿到房屋后应及时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前,买...
已帮助: 人
答: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个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先由买卖双方带着买卖...
已帮助: 人
答:你好!风险很大,房产很可能处于抵押状态。...
已帮助: 人
答:你好,办理遗产公正后到房管局、车管所办理过户。...
已帮助: 人
答:你好,针对你提问办理房产证流程是怎样的问题,首先你要确保购房的房地产商已经完成购...
已帮助: 人
其他类似咨询
答: 婚后购买的车、房子,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
答: 你好,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达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
答: 您好,因为您与您前夫共同还贷,因此房产有您的一部分,抚养权的归属也要根据孩子的年
答: 你好,可以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跟随母亲,而对于过了哺乳期
答: 不建议你直接提出来,而是直接在银行进行转帐,这样就有记录存在。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
法律百科专题
热门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回复
回答:协议赔偿,
回答:你需要赔偿他的损失。
回答:找律师写一份起诉状,然后向法院递交并予缴50元诉讼费申请立案。。。
回答:他们会把车辆拖走的,索要高额的违约金。。。。
回答:借款人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回答: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回答:申请户籍管理机构,恢复户口。。。
回答:扣车、罚款扣分。、。。。。。
回答:宁可缴纳罚款,也不受敲诈勒索。。。。
回答:不能退,只能转让股份。。。。
回答:申请仲裁维权。。。。
回答:这就是你卖车不过户的好处,体会到了吧?
回答:口说无凭没有合同保证无法维权。。。。
回答: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答:如果是一般所得,税率为20%。如果你是用公司员工等名义,税务按照工资所得
回答:如果不存在合同无效行为,且房屋已经交付。那么收回很难。
回答:如果被拘留,一般会在24小时通知家属。被逮捕的,一般5-7天会给家属通知
回答:那只能你们协商确定具体工资了。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参照同行业工
回答:老板让你自动离职,你应该问你老板给你有啥补偿。如果是你自动离职,是没有补
回答:起诉是她的权利,你可以选择不同意离婚,但也应该积极去应诉,争取法院调解和
回答:积极应诉,根据实际情况去答辩。如果你也同意离婚,那就协商财产分配的问题。
回答:一般出卖之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回答:能否判离要看证据。不属于犯罪。
回答:可以申请仲裁维权的。。。。
回答:先领取结婚证。。。。
梁静飞律师
魏宪合律师
王晓鸣律师
鞠俊杰律师
张福恒律师
陈惠斯律师
郑利烈律师
为您推荐地区及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优质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优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等内容,如果有法律纠纷寻求帮助,可以在线!
地区律师:
热门城市律师:
陕西律师: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婚前女方没出一分钱,婚后要求房产加自己名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婚前女方没出一分钱,婚后要求房产加自己名字
四川-成都&05-24 10:46&&悬赏 0&&发布者:309798…… & 回答:(8)
婚前男方自己的地修房子,几年后认识女方半年后结婚,婚后一星期女方非要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上,这个行为可以用什么法律程序呢,万一加上名字离婚后有什么方法让女方拿不到房产的一半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四川-成都]
493066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加名字就属于赠送,女方有权分割。&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四川-资阳]
118585积分
回复时间:
如果实在无法要加,你就在房产证上约定房产份额,这样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益,请采纳。
你好我想在请问一句,房产份额最低是多少呢
这没有具体规定,就看你自己了。
你好,在问一下啊如果房产值30万, 我可以给她的份额为0.5%,她只分得到1500是吗
[四川-成都]
145736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北京-海淀区]
2352595积分
回复时间:
由男方决定
[上海-虹口区]
回复时间:
可以约定份额。
[四川-成都]
147812积分
回复时间:
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约定份额比例。
[四川-成都]
回复时间:
加上名字后是双方共有的。
[四川-成都]
回复时间:
加上女方名字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陈铠楷)()&
(张廷南)()&
(李洪霞)()&
(邓桂霞)()&
(王宏刚)()&
(易德铭)()&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1396572
人气:128307
人气:42944
人气:69805
人气:148214
人气:6098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99 房产归女方 网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