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楼道放入电动车在楼道充电.道里充电在人门口充电

403 Forbidden
403 Forbidden运河区大和庄园东区的电动车充电桩安了一个多月,可去物业办理充电卡的居民才十多户。与充电桩的“冷清”不同,楼外面悬挂的电线却很“热闹”。一些居民将电线从自家窗户拉出来,给电动车“高空充电”。在一些没有安装充电桩的小区里,高空充电的现象也不少见。这样的充电方式看似“方便”,但在消防人员看来,却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5月23日,记者来到大和庄园东区,一进大门就看到居民楼外悬挂的电线,多的地方有四五根。有的电线直接从十几层高的窗户伸出来,旁边就是天然气管道。在小区里,挂在楼外的电线还有不少。电线的尾端都是插线板,有的插线板用塑料袋包裹着,有的裸露着,吊在楼边的树上或是缠在距离地面较近的排水管上。而一旁的墙面上“严禁高空充电”的红色大字格外显眼。居民张女士说,去年就有人从窗户处直接拉出电线,给放在楼下的电动车充电。充电结束后,挂在楼外的电线也不会收走。“也不知道这些插线板是不是通着电,万一有孩子触碰了插口,发生危险怎么办。”记者看到,每栋居民楼下都设有绿色充电桩。充电桩上,标明了收费标准和操作步骤,普通电动自行车充电每10分钟约花费3分钱,充电5至6小时花费1元左右。记者转了一遭,只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用充电桩充电,其他车辆只是停放在那里。居民:主要还是图方便说起居民高空充电的事儿,大和庄园东区物业人员也很无奈。上个月,物业找来合作企业,在小区内安装了30多个便民电动车自助充电桩,可至今来办充电卡的居民仅有10来位。这段时间,他们正在统计楼外挂线的情况,准备继续对居民进行劝解。“有些居民认为用充电桩花费不透明,就不愿意用,还是扯根线充电方便。”物业人员说,他们本来计划视情况增加充电桩,现在看来很难了。记者走访了万泰丽景小区、水月寺小区、南新村小区,发现不少居民楼外都挂着插线板。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这样充电比较方便。在一些缺少车棚和充电桩的老旧小区,这样充电成了一些居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如果小区里有充电桩,我们也会考虑去那儿充电。”不少居民这样说。万泰丽景西区安装了充电桩,但住在那里的李先生仍从家里扯线给电三轮充电。他觉得车放在自家楼下充电,自己用车方便,而且随时能看到车,心里踏实。“我的电动摩托车比较大,就算附近有车棚,我也很难进车棚去充电,还是从家里扯线出来充电方便。”一位家住水月寺小区的居民对记者说。
消防部门:高空充电隐患多据了解,今年3月,市区凤凰城B区的一户居民从家里接出一根电线,在室外给电动三轮车充电时,三轮车突然起火。好在保安和居民及时发现,共同把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受伤。近些年,电动车起火事件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消防部门曾做过实验,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3分钟后火焰温度高达1200摄氏度,其散发的有毒烟气,如果人吸入3到5口,就会出现昏迷,甚至窒息死亡。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科科长李玺峰表示,电动车不应在室内、楼道停放或充电,居民私扯电线高空充电也有很多隐患。首先,居民充电使用的电线质量参差不齐,长时间在室外风吹日晒,容易氧化发生漏电。另外,夏季雨水较多,这些电线易发生连电短路。如果这时电线旁存放着易燃可燃物,就很容易引起火灾。李玺峰建议,为了大家的利益和安全,居民应尽量使用室外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居民发现周围有人为电动车高空充电或在楼道内充电时,可向小区物业反映,或拨打消防部门的火灾隐患举报热线:96119。
公安部于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规定,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另外,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对违反《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徐彩云_H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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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ms-bucket.nosdn.127.net/catchpic/6/6a/6ac54483b1cfaa7d3988.jpg通告!宁波市将对电动自行车这些问题进行整治
电动自行车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为解决这一问题,《宁波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于日前出台。小布带你一起来了解这份方案!
治理时间安排
治理工作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19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18年6月至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至年底为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底前为总结提升阶段。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整治期间电动车火灾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努力实现零死亡工作目标。
治理四项重点
电动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电动车使用管理。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骑行违法改装的电动车。
1、落实政策标准
例如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电动车产业过渡期管理政策,鼓励引导电动车生产企业提前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车等。
2、严格依法监管
例如对电动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管控非法改装电动车上路行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涉及非法改装的,一经发现,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除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外,依法倒查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环节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规范停放充电
例如各区县(市)要结合旧城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将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等场所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将智能充电桩安装列入“创新券”服务范围,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各地要选择一个乡镇街道开展电动车集中、分布式充电示范点建设,9月底前,试点乡镇街道要以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集中、分布充电点。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年内推广实施的乡镇街道达到50%以上;督促、引导电动车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建设智能充电点,为员工提供电动车充电服务,有效减少员工下班之后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原则上规上企业和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现全覆盖。
4、强化群防群治
例如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作用,以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发挥小区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的作用,进行24小时巡查巡检,对违规停放电动车、乱接乱拉充电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宣传教育
例如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挂图标语、火灾警示光盘,在电动车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道广泛张贴,开展电动车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凡发生电动车火灾必须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6、强化诚信管理
例如将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各环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实施居民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曝光制度,对指出问题后拒不整改的居民在小区内曝光名单,或通报居民所在工作单位。
来源:宁波市安委办
编辑:余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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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株洲人注意了!近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有多危险?公安部通知中,特别提到了2起,因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惨痛事故: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
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凯旋小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着火,引发的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甚是吓人!
据央视报道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全国范围内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也在不断上升仅、2013三年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电动车使用中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教训&&&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且多发生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
而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提醒各位电动车主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更不要随便充电!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后悔都来不及!
(原标题:重罚!入刑!公安部紧急下发通知!家里有电动车的,千万注意这些事....)
(责任编辑:吴善琪_c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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