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座梦见偏僻的房子房子能移民吗?

农村贫困户移民搬迁,贫困户可免费分得一套房吗?
农村贫困户移民搬迁,贫困户可免费分得一套房吗?
2016年脱贫攻坚战役正式打响,通过一年的努力,成功实现了1000万人口的脱贫,但目前仍然有6000万左右的人口处在贫困线以下。现有的贫困人口大多处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为此国家确定了“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明确提出移民搬迁是其中的重要一条。
不同于以往的移民搬迁政策,新的移民搬迁政策正式区别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以陕西省为例,新的移民搬迁包括扶贫搬迁、生避灾搬迁和生态搬迁等。而这三种移民搬迁类型中,扶贫搬迁享受的补贴最大。
1、贫困户搬迁。从《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来看,贫困户移民搬迁原则上每个人自筹资金不得超过2500元,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00平方米,比如说小王家里有4口人,而且是贫困户,那么他最多只需要自筹1万元,就能拥有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
2、避灾户搬迁。所谓的避灾户是指洪灾户、地灾户或者采煤塌陷区,如果你是上面两者中的一种的话,那么搬迁的话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集中安置的话,可以享受4.5万元的补贴,选择高层、小高层、多层进行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给予0.5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在农村分散安置的,每户补助3万元。
3、生态搬迁同避灾户搬迁。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对比贫困户或者避灾户的补贴力度确实很大,尤其是贫困户,只需要自筹很少的一部分就能拿到一套房,这是十分利好的一个政策,可千万别错过了哦!每间房子都亮堂堂的,生态移民城,让农村人圆城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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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经济开发区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抢抓&高铁&机遇,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打造一座宜居宜业宜游、独具苗侗特色的生态移民城,将安置来自全州5200余户农村生态移民。
  在白午生态移民新城采访时,正巧碰到在附近工地务工的杨师傅前来看房。据杨师傅介绍,堂哥杨绍俊是一名银匠,家住天柱县远口镇,前段时间到凯里经济开发区白午生态移民新城购买了一套住房。受堂哥委托,杨师傅中午抽空过来帮看看房子建得怎么样了。
天柱远口镇杨师傅:
  这个房子确实还可以,每套房子都亮堂堂的,采光都还可以,还有外面的小区环境、花园都做得还可以,还有车库。讲句老实话,每平方1660元的这个价格,确实是千值万值,像我们远口老家哪有这种条件,哪有这种舒服的地方嘛。农村的钱也难找,就怕质量不好,所以堂哥委托我经常来看一下。
  为鼓励市外州内更多移民群众购房入住,凯里经济开发区探索制定出台移民政策,以每平方米1660元的成本价销售移民房,并在保留原有农村政策待遇的同时,还享有迁入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所以州内不少县份的农村群众也跑来买房,做一回城里人。
  前不久,家住凯里舟溪镇的吴明庆也买了一套生态移民房。他的几位朋友得知情况后,再也坐不住了,要求吴明庆带着他们去了解生态移民房的一些情况。当天,吴明庆带着朋友来到在售房部大厅,向工作人员仔细购房条件和房屋楼层、面积、布局等相关情况。
  由于一、二、三期生态移民房已全部售完,第四期正在加紧建设施工中。吴明庆的几位朋友迫不及待地要求工作人员带着他们去四期房建设工地,现场了解一下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和工程施工进度。
  近两年来,凯里经济开发区在城市、园区开发建设中,坚持&建生态移民城、创国家级开发区&的两位一体发展模式,着力在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味上彰显魅力。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中,凯里经济开发区将其纳入凯麻新城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在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上与城市衔接,完善学校、金融、幼儿园、医院、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
开元城投公司物管部负责人陈竞:
  在我们凯里经济开发区工管委的统筹下,我公司负责承建白午生态移民新城项目,该项目总占地1204亩,总建筑面积161万个平方,建成后,将为全州农村户籍人口提供5200余套房屋,目前已交付安置房380余套,即将交付1200余套。除配套基础设施外,凯里经济开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专业园区,把相同的产业项目集中起来,统一进行集中服务与管理,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实现产业与生态移民城融合发展。
  目前,凯里经济开发区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医药食品、装备制造、商贸服务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涌现出申黔数据中心、中昊电子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安置入住生态移民城的广大移民群众就业,确保迁入生态移民示范区的群众进得来、住得下、能就业、可发展。
本台记者:张栌尹 周荣塘
来源:时政黔东南
责任编辑:苏霖
网络编辑: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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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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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部大开发,改革中的阵痛
历史上无论的任何一次改革,都经历的了不小的阵痛,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历史存在过分扩大,是一个长期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实现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是我们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是总设计师邓小平执掌中华政坛为中华民族创造的丰硕成果。80年代,邓小平提出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较快地先富起来,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沿海地区发展到一定时期,要拿出更多的力量帮助内地发展,沿海地区也要顾全“这个大局”。“两个大局”在当时已经成为西部大开发伟大战略构想的历史见证。从世纪之交的江总书记在香港回归之年提出了“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到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们不难理解,党中央对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在作艰苦卓绝的努力。
改革开放并不是一帆风顺,象邓小平说过的那样,改革开放是一个窗口,一但打开,清风进来了,蚊子也跟着进来。西部的改革,除了国家的经济投入和建设者战天斗地的豪情奉献,还有广大西部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和牺牲。要打破观念的束缚,要跳出原来经济模式的发展格局,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这对本来就落后贫穷,条件艰苦的西部,谈何容易?改革事业的诞生,就如一个新的生命来到崭新的世界,他必须经过母亲的十月怀胎和分娩时一段时间的阵痛,才能呱呱坠地,然后又是长时间的不断抚养,经历了一段不少问题的认知和磨合,才能真正成为一个为社会所奉献,被社会认同和接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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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滩电站,是非功过任评说
日,中国共产党建党79周年的大喜日子。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伟大进程给共产党送上的最大礼品是西部大开发的三项重点工程——西气东输、青藏铁路、龙滩电站在同一天开工典礼。作为共产党人有幸在共产党的日子亲历改革发展现场(观看现场直播),是我们成长历程中的一笔财富。时间推移到了近5年的今天,我们如何审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一方面给国带来巨大的功劳和给业主带来流油的财富,一方面给水库移民带来的重大牺牲和沉重代价?从国内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成败得失和移民搬迁安置的是非功过,我们应该作哪些警醒?在移民搬迁实行计划经济模式,电站建设走的是市场经济路子的严重失衡体制下,作为“走在计划经济大路上”的广大移民干部,他们有哪些酸甜苦辣?作为抛别家园,失去赖以生存的故土,另谋出路的广大移民,他们有哪些倒不尽的苦水,诉不完苦衷?有些电站建设和移民安置产生了强烈反差,表现为“现代化的大坝,贫困化的移民”,本文站在移民的角度和政策的理性思维上,对当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问题特别是所亲历的龙滩水库移民探索了一些鲜为人知的负面发现和提出肤浅的对策思考。
1、地方政府和业主的关系
地方政府和业主在地区发展上的需求是“你帮我发展,我帮你发财”;在对电站建设投资上达成的共识是“你出金钱,我出地皮”;在对待移民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上的攻守同盟是你花既定投资(投资包干)一次性“搞定”,我花行政血本无数次“摆平”。
总之,对于水库移民,当前的最贴切最形象的概括是十六个字是:功在国家,利在业主,难在政府,苦在移民。
2、设计和审批单位与业主的亲密关系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和移民安置先由水电站公司法人委托水电水利系统的勘测设计院进行归化设计,其规划设计成果——《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代表国家进行咨询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按照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的意见,批复水电站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获国家批准后,业主公司根据移民安置计划分期拨付移民资金到政府移民行政管理部门(省、地州、县移民办或局)。
可见,“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审批单位在毫不动摇的移民补偿绝对审批权的体制下,哪些该补,哪些不该补,如何补,补多少,移民是没有发言权的,全是由论证专家说了算。补偿范围和补偿价格由政府和业主公司谈判确定,国家批准移民投资概算、批准移民安置规划、地方政府强制实施移民搬迁和安置。
据有关内部资料透露,水电站业主公司投资做到最低的办法有五条:一是少计移民补偿的土地面积;二是少计移民补偿的房屋、林木等实物量;三是降低土地和房屋、林木等实物补偿的价格标准;四是降低交易费用(不愿和千家万户的移民打交道,由地方政府摆平),五是降低雇员的工资。除了公司职员的工资外,设计院是“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趟了人家的腿短”,之所以移民反映面积不符,但必须要以图斑面积为准,不允许复核就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在电站调查设计中的实物补偿计算单位中房屋允许存在5﹪的误差,林地及土地允许存在5---10%的误差,给实物分解的“业务人员”有了更多“可操作”的机会和“可解释”的空间,反正是政策允许有误差的,可以改正也可以不改正(一般都不予更正)。
水电站建还是不建,主要是来自三方面的利益问题,一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加速化,二是业主利益的最大化,三是移民安置科学化。但是目前往往更注重的却是电站的效益,忽略了移民的利益,“重工程,轻移民”,低补偿,“现代化的电站,贫困化的移民”。
追溯50年代的河南三门峡水电站,陕西省规模外迁至宁夏的31000移民由于安置地生活极度困难,1962年经国务院批准全部返迁回陕西渭北各县重新安置。除返迁回来安置的移民外,后靠安置的大量移民纷纷往渭北“猛挤”,1990年因渭北有的安置地区移民生产生活特别困难,由国务院批准返回库区再次安置,移民失败的遗留问题主要体现在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科技文化水平低、生活贫穷五大问题。移民搬迁后“衣、食、住、行、医、学”各方面的问题都解决得不好,移民上访闹事不断。
近看红水河下游1992年建成竣工发电的广西岩滩电站和1985年建成投产发电的大化电站,虽然已经建了十几年(大化电站建成20年),但是由移民安置不到位,目前因人地矛盾突出,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移民加巨的问题仍然成为地方政府“胸口永远的痛”,几十年来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上访请愿等各种形式的“闹事”不断。纵观国内外忽视移民安置的电站,教训深刻,影响深远。
中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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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不是天生爱闹事
地处高山峡谷中的水电站淹没区移民,世世代代在与红水河相伴的峡谷中,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平静而又平凡的生活。尽管良好的交通条件和各种有利条件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对他们总是姗姗来迟,但是他们紧紧依靠着峡谷中的肥沃田土,伴着来来往往的船只,保持着一方的宁静,用他们“缺技术的双手”和“欠发达的智慧”,逐步推进着一方的繁荣和发展,改造着一方的富裕和文明。
人们都说:“冷不过芭蕉树,毒不过江边人”。其实这谚语用在世代生活在滔滔红水河边的少数民族身上,是乎有些言过其实,热情好客的布依族人民,早已走出了过去的远古荒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他们的血液里正在流淌着进步的文明,要不是因为建电站他们付出了太大的牺牲,要不是因为环境的改变和打破了原来的生活规律,这些“好朋好友、黄豆下酒”,连正在下蛋的老母鸡都要宰来招待客人,把正在活蹦乱跳的小猪宰来待客的布依人民也不会掀起“闹事风潮”……
1、基层政府,到底报喜或报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新建水工程需要移民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排移民的生活生产。安置移民所需的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并应当在建设阶段按计划完成移民安置工作。这样的博弈规则,把地方政府和业主之间的楚河汉界分得清清楚楚,而且这套法则的绝对控制权掌握在国家(水规总院)地方政府无任何建议权,甚至连听证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地方政府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除了“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以外,出现的“无政策规定”的一些具体实际问题,也只有吃不了也要兜着走。在统一库区的天峨县,老百姓强烈要求将所淹没的土地入股,作为后期扶持和利益牺牲之后的“资源共享”(主要是保障后期生活来源),但是龙滩业主以“政策无规定”断然拒绝。所以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有时还助长了参与电站建设的长在水库移民利益肌体上的各个“包”(工程层层转包的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嚣张气焰,以命令的口气和“打小报告”的手段压制地方政府,已达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他们无法解决的复杂问题。对待移民的态度也是无脸色可看,无条件可讲,成了十足趾高气扬的“玉皇大帝”。
由于现行制度设计的不合理,造成乡镇基层承担的精神费用和物质费用过大,导致一票否决的对象几乎都是乡镇,部门的权力就是中央的参谋。比如国、地税部门,本来就是税务部门自己应该去收取的税费,让没有执法权的乡镇去完成任务,税务部门只管等着下面乡镇拿钱去上缴,完不成任务就要扣乡镇的办公费,第十三月工资等等。为了完成任务,乡镇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造假”,包括想尽一切办法通关系等一些无聊的应酬。导致了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搞假有功,务实有罪”的现象,县直重要部门的一个科员或一个工作员随时对乡镇的书记、镇长颐指气使。
由于当前大中型水利水电站项目管理体制错位,地方政府特别是深处一线的移民干部有苦难言。他们既要感性理解电站建设给移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设身处地的为千家万户的移民选择好安置的路子,使他们在搬迁之后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让他们“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又要理性地不走样地执行现有的不健全、不完善的移民政策。更多的情况下,方政府分到的任务是只有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和“移民经费及任务双包干”的份额,根本没有讨价还价或是商量的余地。所以这种体制下的基层干部不能报忧也不敢报忧,只有硬着头皮想办法创造“亮点”(成功典型),形成支点(示范平台),转变弱点(推广辐射)。然而更多时候,他们是问题的集中点,是事件的突发点。所以乡镇干部是“体制的替罪羊,是政治的牺牲品,是前进的铺路石”,他们实在需要太多的关心和关爱,不要给他们以太大的“政治压力”,如果换位思考,以人为本,也许“共同的事业”会更加有进展,前进的道路上才能携手并肩,这是当前基层政府和广大干部发自心底的呐喊……
2、移民干部,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水库移民干部,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是勤政爱民的直接化身,他们很平凡,创造的价值却实实在在。由于处在一线的最前沿,承担了“第一敢死队”的要务。矛盾的焦点往往集中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太弱小的肩上扛了太严重超负荷的包袱,无论是来自哪一个方面的压力,他们都得顶着扛着。自从龙滩移民搬迁安置启动以来,他们没日没夜地干,起早贪黑地做。他们要向上汇报、向下解释、向左协调、向右咨询。每一次的移民“闹事”,他们就是“轴心”,是移民的“出气筒”,是上级的“调查对象”(日,洪家渡上万移民阻断电站施工的道路,要求增加移民补偿费,地方政府先是做思想工作,要求移民拆开路障。移民越来越多,进而将前去做工作的移民干部扣留做人质,自制武器在山头安营扎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迫使政府答应增加移民补偿费。省政府先是查基层移民干部来平息移民闹事。查无贪污实事后才动用四个地市的公安干警和武警强行拆除路障,恢复施工)
同样,龙滩电站移民闹事,基层的干部也在遭遇无数次调查。在调查中一些移民干部确因有问题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一些被调查的干部却被查得冤枉,不过却应了毛泽东在党内说过的那句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倒过来一想,在党的监督下工作倒是一件对自身大有帮助的好事,这是来自上级的压力。再者是来自下面群众的压力,移民群众对政策不理解,对国家制定的一些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转不过弯”(无法理解),进而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每一次的上访闹事,矛盾的焦点,首当其冲就是我们的移民干部。曾经发生过的红水河镇移民上访和涉移事件,我们一位分管移民的副职领导就被四次挟持作为人质,严重的一次还作了短时间的游街(仅未挂牌而已),有一次幸亏上访群体“脚下留人”,没有往“死里整”,否则我们这位干部在失去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差一点成为“革命英雄”。越是文化落后的地区,群众越是缺乏法制意识,一遇闹事往往先拿移民干部“开刀”,使得我们的移民干部生命没有安全感,工作胆颤心惊,一遇闹事,神经马上产生条件反射,让移民干部去做解释说服工作,往往又是一场挟持和围攻的结局,每次的解决都是通过外围疏导才得以脱身。所以,我们的基层移民干部需要太多太多的理解,他们承载了许多常人不能承载的压力,他们担起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忧虑……
3、机关作风,移民处处在碰壁
几年来,我们在党内连续开展的“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无处不在吹拂着勤政为民的春风。但是要真正实实在在帮助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距离就不是那么近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只是模特身上的时装——看看样子而已。利益博弈如打球,有了利益打篮球(抢),涉及责任打排球(推),出了问题踢皮球(踢、踹)。我们都不是机器人,需要吃饭、休息,按照起码的时间规定上下班。但是移民工作是一向需要做机器人的工作,比常人需要付出倍加的努力和艰辛。那些8点上班10点到,未到下班人已跑的现象在移民工作中经常发生在某些人的身上,使得移民怨声载道。有的移民办一件事情有的要花上一两天时间,有的因一个不规范的字或句子需要到处托人写,反映问题时冷漠的态度,生硬的语言好像移民欠了他的八辈子的账。更有甚者,我们的一些“干部”“官匪合流”,与移民产生一些小小的误会就请“打手”出面调停。有些部门有些人严重存在的机关作风,使得移民处处在碰壁,所以才出现了移民群众异口同声的要求,“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移民干部”。
4、闹事移民,其实也是不得已
“谁不想平平安安过日子,谁想要存心和政府作对”,每一次聚集上访回来的结果,老百姓都用这样的一句话总结。世代耕种的田土没有了,原来融洽的亲戚朋友因搬迁后“天各一方”,关系将面临结构解体。上千移民闹省城,上万移民下龙滩,他们冒着刺骨的寒风自带干粮不睡觉为哪般?为什么他们“很客气”的对地方政府说,上省城下龙滩我们不怪地方政府?因为电站上项目是国家论证的,实物补偿也是国家论证的,既然拍板权在中央,在上级政府,地方政府只有按政策执行的“命”,尽管政策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地方政府已无力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既然政策制订在国家,淹没搬迁是移民,电站受益是业主,为什么移民工作要由地方政府来实施?为什么不可以向淹没我们土地,“将我们骨头熬我们油”的业主讨说法呢?于是便出现了库区移民集体聚集堵坝的现象。为什么移民常常不按法律法规规定派代表上访而要规模集中上访?因为代表的力量太薄弱,他们始终相信,“团结就是力量”,他们相信,把事情闹大,才能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在移民上访中体现出来的空前团结,说明了淹没区移民是整个利益的共同体,只要同一库区的哪个县或较为集中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乡镇发生一些涉及移民补偿的闹事事件,其他县市或乡镇也跟着风吹草动,使得“流感”的发生无时不在,大规模的串联活动往往令地方政府防不胜防。不仅仅要“照看”好自己的“对象”,不能让他们“随意”外出,还要“照看”好不属于自己的“对象”,不能让他们“随意”进来,否则,他们一旦“亲密”接触,闹事的“星火”立即点着,迅速燃成燎原之势,在其他地区蔓延开来。
5、搬迁移民,再创家业不容易
在农村,一个人一辈子要创造一份像样的家业,确实不易。水库淹没以后,原来辛苦积攒下来的那份家业发生了变化,如果是机遇顺着政策走,则发了“横财”,如果运气“背时”;则获得:“倒霉”。目前龙滩电站的实物补偿争论得最激烈最尖锐的是荔枝补偿单价和水田补偿倍数的问题。按照现行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荔枝补偿单价为14152元,扣除土地原值和调控费,实际兑现到农户手中的净补偿费是12926.6元。论证时,荔枝按理说虽然属于南亚热带优质水果,但在地方的实际中,因受管理和地理地域、温度、气候、土壤、海拔、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库区的荔枝远远没有形成产业,不可能和农民赖以生存的田土产生的价值相比拟,所以是“成也荔枝,败也荔枝”。
按照调查时水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2倍补偿标准,现行的补偿单价是11208元。一亩田补偿还不值一亩荔枝,于是老百姓戏言,“下村组不准干部吃饭,只吃荔枝”!据有关内部资料透露,洪家渡水库移民在2004年3月到4月多次到省政府上访,阻断省政府的大门,打出的标语其中有一幅就是“8000元买断移民的一生”,移民们很不满。类似的情况、日,天峨、罗甸、望谟、贞丰等龙滩库区的移民聚集到龙滩坝址,打出的一幅标语是“我们决不做难民”,呼声之高、反映之强烈,说明了目前电站建设国家论证的补偿还存在许多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了移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反面心态问题,“12.17”龙滩聚访过后,我们组织人员到库区的村组进行事后调查及安抚,在一农户家中发现用于开展“两基”扫盲学习的小黑板上赫然写下了一段话,笔迹较为稚嫩,经过研究判断大概是三年级左右的小学生写下的,原文如下:
龙滩水电站
八个国家都去龙滩
我们国家的主席派来
一百个车对付移民
从此段话的深层次内涵来分析,引发聚众闹事的幕后指挥者绝非等闲之辈,移民与水库的矛盾已经上升到敌我矛盾,利益之争已经成为全库区移民的共同利益和争取的“生命性目标”。
据《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分析,移民问题的要害是补偿标准,虽然“三原”原则基本适应中国国情,但是补偿测算要做到移民为本,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从我县自主插迁部分移民调查,由于搬迁地和安置地和移民局三者之间的关系呈现漏斗倒物,移民局则成了中间的瓶颈制约,在移民补偿资金审核兑现的过程中,由于外迁移民的面太大,无法进行有效监控,使得移民补偿资金兑现无法监管。该兑现的没有按照要求兑现,不该兑现的反而兑现了。有的移民在迁入地建房,落实生产,除了迁出地的户籍和清库工作审核及实物纠纷把关以外,兑现的生产安置和建房进度理应由安置地审核,包括移民个人部分实物的兑现。有的移民往返于迁出地与安置地之间盖章办理实物补偿,附加的盘缠超出了该得的实物补偿,如果遇到移民业务人员在家,还算万幸,遇到工作站人员不在岗,浪费的时间和花费更多。有的移民从办手续到进驻新居,高的往返费用花到3000元左右不等,这个调查数据还是比较客观保守的数据。附加的成本实在过大,没有任何一项政策对这一项隐形成本作过调查分析,也没有纳入补偿补助考虑,只有“将移民的骨头熬移民的油”。如在移民局办理补偿手续,因为全县移民都集中在一起,需要排队,有的移民要等上两三天才轮到一次,遇上手续不规范被打退,两三天的花费“泡了汤”。近段时间,经过迁出地的努力动员,设身处地为移民联系安置地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贫困移民虽然落实了生产水田,但由于自身房屋等级低,获得的补偿费少,导致了落实水田难建房的情况,于是纷纷往上隆联系,准备用生态移民补偿资助建房,但是生态移民建房补助毕竟有限,只有解决一部分算一部分,水库移民,在建家业不容易……
6、矛盾纠纷,为什么解决要在基层?
因移民引发的库区不稳定因素,第一是补偿单价提高的问题;第二是实物指标的误判、漏登、面积不符问题;第三是因涉及淹没后村组之间的林权、山林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四是与开发商基地的原值补偿问题;五是复建工程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六是现行体制不完善的问题;七是跟踪服务与工作衔接问题。这七个问题,除了最后一个迁出地乡镇基本能够做到以外,其他的实在是力不从心。先看第一个问题。移民搬迁安置补偿的补偿标准是水规总院代表国家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的,政策的制定在国家,执行在地方政府,最终的解释权还是在国家。所以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说得最多的话还是“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只能按政策执行”。至于政策的制定合不合理,考虑周不周全,地方政府只能不折不扣不走样地执行。最多的还是从正面宣传为主,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第二个问题,移民实物指标的调查是龙滩业主委托中南院调查设计的,出现的漏登、误判、面积不符问题,便以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原因予以说明。比如罗甸县本来就是国家的早熟蔬菜基地县,但99年中南院进驻库区开始实施调查统计时,因为秋收刚过,百姓才收割完稻谷,来不及种上早菜,除了城郊菜稻田以外,其他的地类基本是水田和旱地,给淹没区的移民群众减少了一笔非常大的损失,按十二倍补偿,水田的补偿标准是11208元,菜稻田的补偿是15258元每亩,罗甸城郊菜稻田则是24613元一亩。仅以水田和菜稻田对比,每亩少了4050元,仅以红水河镇为例,淹没的统计水田是3542亩,仅水田与菜稻田一项之差,补偿就少了1434万元,如果是全县淹没面积,差价又是何等的惊人。而且在上报时,县政府没有真正知道中南院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从而被打了“蒙汗药”,现在再争取,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所以,仅仅依靠“国家会考虑的”感情性的思想工作
,已经不是万能的办法。第三个问题,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移民土地纠纷之争就是补偿,就是钱,加之延续的档案不全,难以查找文字依据,现行的调查又缺乏科学的有效的准则,给移民山林、土地矛盾纠纷的调查调处带来重重困难。即便是政府下了裁决,也难以执行,红水河镇有两桩典型的“输打赢要”的土地纠纷(盘化坡和肯云坡两桩),县政府已下了裁决但是一直难以执行,就连算得上是程序走得较为成功的“肯云坡”土地权属纠纷,州中院已下达终审判决,但“输家”一直不依不饶,以寨子人多为竞争条件,打架都要争到手,土地之争进而发展到长时间围攻政府,非法在政府办公楼前聚集,阻断交通,搭锅造饭,杀猪宰羊;大寨子围攻小寨子,强行抢夺财物;挟持有关干部等各种手段,大有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
第四,群众与开发商关于基地的原值补偿之争。前面提到的荔枝淹没补偿,到这里成了“荔枝之痛”,红水河镇到目前为止,尚有一桩土地原值纠纷没有解决,一个原因是面积确认问题,二是原值地类认定产生分歧问题,特别是原值的地类认定,让开发商“伤透了心”,每桩都是开发商尽量让利于民,而且在全镇范围内没有一桩是走司法程序解决的和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都是在政府的斡旋下,通过采取政府对开发商进行施压,让老板“放血”,才得以实施成功的。望谟县是吃一堑长一智,有了罗甸的深刻教训,政府硬性下文规定,如开发商与群众自愿商量达不成协议,地类原值一律按照旱地和陡坡地扣除,让利于民。五是复建工程依法的一系列问题。全镇复建工程启动得最早的是元村的生产开发和机耕道,机耕道在没有进行征地的情况下就仓促上马,凡机耕道路沿途的移民经济作物均被滚石,雨后的泥石流毁损,百姓天天反映,基层政府日日接待,但事情迟迟未决,一直拖了又拖,搁了又搁,最后不了了之。
羊里大桥在施工中造成农民的水渠被毁损,代表业主的上级单位对基层政府采取的办法是“压”;对农民采取的办法是“避”,对矛盾采取的办法是“拖”。几经反映,没有任何结果,后来群众采取堵车的手段,才迫使业主单位同意补偿因施工造成的青苗费。得到这些教训,老百姓总结出了一条道理,对业主或施工单位采取的办法还是“动真来实”,所以出现了群众不相信基层干部,宁愿相信自己“不规范”的粗动作。他们也知道,基层干部不敢站在他们一面的真正原因一是必须执行现有的移民政策以外,是受“上面”的领导,不敢不听上级的,认为不敢反对上级的原因主要是保“乌纱”。在“粗”动作解决实际问题以后,一位老百姓曾带着讥讽的口气对镇干部说:“他们说你报告写得好,怎不及我一个农民‘洗’的报告管用”?话语中折射出了基层政府和百姓双方的无奈。
六是现行体制问题。现行的移民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管理体制。狭义的说,四句话的意思“两包、两督”。“两包”是地方政府负责移民任务包干和既定的投资包干。说好的价钱(国家审定)就这么多,剩下的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事;“两督”是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地方政府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的全程监督。业主和监理对地方政府的关系保持在一种“责权监督”基础利益上的关系。我既然拿了钱给你,移民工作的事你肯定要“包干拿下”,资金的使用当然更不能出问题。监理单位就是监控器,对移民资金使用和搬迁安置方式都得回报,工作应该得到许可后方能过关。任务分配到地方政府,各县的具体操作不尽相同。罗甸的管理体制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搞好服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支持”的领导管理体制。单说政府移民部门,主要承担了几乎所有的移民业务工作、包括移民资金的发放、实物指标的分解落实和张榜公布、政策的宣传指导等。有移民搬迁安置的乡镇,主要是做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搞好引导,促进搬迁。同时维护稳定这根硬骨头主要放在乡镇。前些年到天峨调研,听天峨移民办的领导介绍,移民办(局)的主要任务只是单纯的业务指导,具体搬迁和移民补偿资金的把关、审核、发放都由乡镇来处理。这样使得移民部门的工作轻装上阵,他们介绍,有一次仅就移民资金的发放工作,多的一次移民排了3天的队才发放完毕,其他的工作受到了影响,于是采取重心下移的办法紧急刹车,同时加大村级基层组织的待遇,村干报酬每月在300元以上。七是跟踪服务与工作衔接问题。迁出地通过采取一切办法,移民到其他安置地落实了生产,但是鞭长莫及的管理无法服务到位,在安置地找不着人,在迁出地也找不着人,夹缝的移民携妻带子游离于服务之外,盲目消费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成为移民搬迁安置的反面教材。其实,要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要让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说起来是上级领导既定的希望,做起来是地方政府登天的难题……
7、领导安全、原来“土匪”在深山?
每一次的移民闹事,上面一直在往下压,让下面顶着,由基层去处理,但是上面也有害怕的。进入到移民闹事的库区,安全问题首先得保证,要由基层保驾护航,否则出问题地方吃不了兜着,“乌纱”是保不住的了,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也是历来顺受的被压迫者。
社会上普遍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原来土匪在深山,而今土匪在公安”,莫非移民真的成了深山打家劫舍,杀人如麻的土匪?难道基层政府就该是治乱的挡箭牌?
8、安置地,难到移民可榨油?
荒山草坡的补偿虽然属于库区淹没线下的一草一木补偿范畴,但是到了安置地,一草一木就显得那样的珍贵和值钱,不平衡的心理油然而生。什么购买水田没有购买水渠,一分钱一分货的排外心理集中体现出来。导致外迁移民有的“死无葬身之地”,只有将归天的亡者葬在自家的购买的水田里,真正是“死得明目而又死得不瞑目”,这是其中的一面。另外一点,就是土地补偿和购地差价问题。水库移民的购地指导价是8000元一亩,但是到了非库区的安置乡镇,购地价一路飙升,相邻县城的乡镇有的卖到15000元每亩,县城城郊卖到18000元一亩,所卖的价格与补偿价格虽然差不多在一个水平线上,关键的问题是淹没库区基本都是按照水田补偿,县城附近由于长期供应蔬菜,使得中南院到实地调查时有实物,“眼见为实”,统计时理所应当地计作菜稻田和城郊菜地,补偿差价存在“天壤之别”。而且在搬迁协议上的引导是在签订购地协议时基本规定在8000元的指导价范围,因为前期付给移民的指导价是8000元,即便是搬迁移民和安置地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8000元以上的购地价,超出部分当时无法补足,剩余生产安置到搬迁完毕后结算,如果移民淹没的集体安置部分实物补偿低,也只有“认栽”。
《办法》上规定的每个移民安置人口人均要求落实一亩田或一亩果园已经成为“纸上谈兵”,导致了移民到安置地的购地严重不足。
9,外迁移民,营生资本在兜里或是在脑里?
“因为懒,搬迁移民当老板”(迁入地的农民群众帮移民打工已经成为一道“煞人”的风景,让人感受起来很不是滋味),“因为攀,生活消费要翻番”(盲目消费、今朝有酒今朝醉)。“买了手机买摩托,潇洒两天慢慢说”。我曾亲眼看到一位只落实了几分水田尚未建房的库区移民,在短短两年之间已经换了四台标价在2000元左右的手机,原因有两个,不是摔坏就是换代!“管他房子建不建,输了钱财睡牛圈”。一位迁到罗苏乡的水库移民,由于输光了带去的现金找不到地方睡觉,只有跑到当地农户的牛圈上过夜,幸亏知道是赌钱输的原因,如果不了解情况当作盗窃耕牛论处,结局才悲哀……
水库移民因为长期生和在交通不便的高山峡谷中,没有一下子见过这么多的现金,突然一下获得这么多补偿,眼睛都发呆了,不知如何计划,不如先拿一部分来“娱乐娱乐”再说的心理大有人在,颇似我们茶余饭后议论的500万彩票中奖一样。彩票议论毕竟只是理想,移民补偿已经成为现实,盲目消费也成了现实。捏在移民手里补偿金就像仅有的一个鸡蛋,稍有不慎,鸡蛋打碎了,虽然梦已醒来,但是给下一步带来的,显然不是后悔就可以解决得了的伤痛。
有钱就是大哥,有的移民,仗着自己是移民,仗着兜里一时仅有的现钞,胡吃海喝,甚至养起二奶,名曰:雄起!看来,“移民有钱就变坏”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是移民变坏没了钱,这才是真正的大道理。有的移民以钱为筹码,“物以类计,人以群分”。曾经有一户移民在庆贺新居落成时,仗着当时还有一些钱,对当地前来道喜的居民人为地设置屏障:送礼标底为50元。意思是送50元允许上桌吃饭,20---30元不安排吃饭,看来,水库移民要真正融入安置地的社会生活,好戏还在后面呢!
10、生产开发,是谁受教育,是谁得实惠?
为了摸到移民生产开发前进中的石头,从2002年移民工作启动开始,移民搬迁与生产开发同步列上了议事日程。红水河镇的生产开发示范样板还未形成模型就胎死腹中。搞生产开发的一个村征了900余亩山地开垦水田,如今田未开成,生态已严重破坏;仅征地费一项就支付了60多万元,不过老百姓到是得到了实惠。有一个村新开出来的几百亩水田,因为“水田无水”,保坎垮塌,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高山梯土,当然老百姓再一次得到了得到了眼前的征地补偿实惠。本来作为正面引导的示范,恰恰变成了反面警示。党的干部是好的,为百姓办事的想法没有错,但是头脑发热,没有通过科学论证就干的事情,不仅仅在百姓心理产生阴影,而且对党的威信产生了质疑。决策失误带来的严重后果将是何等的惨重代价,所以在大多数人心理认为示范样本是:政府高昂的学费;干部深刻的教训;部门兜中的油水;移民心里的阴影……
农户后山这些快要塌坎完毕的被农民称为拉屎不生蛆的“标准化”水田,就是几个“移民专家”“创造”出来的“杰作”,折射了移民复建工程暗箱操作和相互“瓜分蛋糕”的种种内幕。
二、政策,欲说当年好困惑
1、《74号令》,你做到与时俱进了吗?
现行执行的移民政策,虽然各个地区情况不同,90年代以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基本都是执行国务院74号令。但74号令颁布的时间是1991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过时的政策还一直沿用至今,特别是国家大范围的水库移民征地,给移民的补偿和搬迁安置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其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两者相比,贡献最大的还是水库移民。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近年来国家已经陆续修改、完善出台的一些新法规却与74号令无缘,老政策还躺在原地“睡觉”。参加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的地方政府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不对现行的政策要求尽快修改的强烈愿望。就连举世瞩目的已经单独立法的三峡水电站,法律适用中还存在体系不完备;政策的规定存在不公平;法律之间存在冲突;行政执法存在有法不依、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监管;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其他的电站漏洞就更多,需要修改已经迫在眉睫,水库移民已经等不起和耗不起了,地方政府已经困到无法站立的悬崖边缘,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有血有肉的人到移民库区走一遭,收获更不少。
2、《国土法》,你的重心在哪里?
2004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单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品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但第五十一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把为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付出最大牺牲的移民排出在外,无疑制定的依据还是在坚持国务院74号令,制度设计不科学,制定依据不公平,显然对水库移民是一个沉重的灾难。龙滩库区目前的地类补偿中,水田、菜稻田、县城城郊菜地、甘蔗田补偿为12倍,根据制定的平均年产值标准,水田的补偿单价为11208元,以调查登记在册的淹没面积占多数的水田为例,显然淹没补偿区的是最低值。
3、《土地承包法》,为谁偏爱为谁严?
按照《罗甸县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远距离外迁移民户必须向原村组交情淹没线上原承包的剩余土地,自然终止淹没线上的土地使用权。并不得返迁。而《土地承包法》没有哪一条规定已经进行征地补偿的外迁移民不能耕种未淹没的原有土地。对移民是否能够继续耕种原有土地的问题,现在已初显端倪。到底是以《管理办法》为准还是《以土地承包法》为准,成为无法判定的两难问题。《土地承包法》是对每一个公民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合法保护,但对库区移民,就得拿出钱来流转。
目前大多数移民纷纷相对就近外迁,目的是外迁以后还可以回来继续耕种未淹没的剩余土地,或者抢种经果林。而且目前有的已经开始实施。因为经果林属于自己的实物,为淹没的不予补偿,移民钻了政策空子,使淹没线上剩余土地得以合理合法的耕种。
既然《土地承包法》对公民都能够做到见者有份,为什么水库移民就不能够用自己的劳力去创造一份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呢!
5、投标,你是中标还是中计?
无论是哪一项复建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绝对不会透露“赚头”(盈利)多少,而是如何如何的付出附加费用,增加了多少预算外的投入,亏了多少多少。但是又有一次我终于看到了复建工程中标单位亏血本的例子,当然他们也绝对不会去跳楼,因为“生命诚可贵,奋斗价更高;决策有失误,单位掏腰包”。这主要针对企业而言,针对政府而言,情况大致一样,只是政府的决策失误与企业的决策失误在决策者来说,钱的玩法不同,替罪的对象不同。政治决策失误,玩的是国库的钱,企业决策失误,玩的是借贷的钱。两者同样是掏空国库,如果是自主盈亏的独立核算企业,通过挖东墙补西墙还何以弥补上来,只不过企业集团的总体盈利出现减少而已,过一段还可东山再起。如果是政治决策失误,那真的是“爱了就爱了,栽了就栽了”。相反,有的决策失误者还会因祸得福,得到提拔重用。上面提到的那个亏血本的企业,我估计肯定是中标心切,赚钱心急,才被热粥烫着了舌头,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到中标项目的现场进行过实地考证,而是通过标书与“关系”进行论证的,输得悲惨也只有理解,爱莫能助。施工了近两个月的豆腐工程,最后什么都不要就马上撤军,老百姓赚了征地费,政府亏了也没法,反正土地在那里,征了派不上用场你还可以帮我植树造林,恢复生态。老百姓们都说,这就叫“政府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投标,不经过论证也要承担风险,天下哪有随意掉馅饼的事,明明白白去上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
6、城市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高低各不同
按照贵州目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房屋补偿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建设需要的房屋拆迁价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价格见下表:
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房屋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索风营水电站
说明:1.房屋包括正房和偏房、偏房的单价按同类结构正房单价的75%计算。
2、调整单价低于原审定单价的、按原审定单价执行
按照2001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贵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罗甸目前房地产价格除了铺面以外,人居房屋每个平方米基本都在900元以上,比水库淹没补偿翻了一倍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住宅房屋拆迁主要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显然,不管是贵州或是广西乃至其他省市,水库移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成为反差极大的两重天,付出牺牲越大的水库移民,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越低。
三、实物,你的蛋糕有多大
1、中南院,到底葫芦卖啥药?
99年秋收刚过,代表业主的设计单位----中南勘测设计院进军龙滩淹没库区进行设计调查。那时候尚未成立真正意义上的水库移民局只知道可能要搞龙滩电站,是否真正上马还不一定。设计院进入库区单刀直入,除了他们自己联系村里群众带路,一般人都不知道调查设计人员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一些人在观望,根本就没有“醒水”,直到现在说是签了字就予以认定成为了“法律依据”。后来发现问题,上了当,后悔也没用。到了乡镇政府盖章,也是一路蒙过了关。由于他们的理由是“面太大,时间太紧,工作粗躁,在所难免”。所以误判、漏登漏测的,移民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大部分农村移民不知道中南院到底是“什么的干活”,怎样报自家的实物,不得而知。加上语言上的障碍,误差就更在所难免。
2、农民,都是税费惹的祸
99年段时间,正值罗甸农民负担最重的时期,“四税七费”让农民抬不起头,上面文件规定既要完成任务,又要据实征收。老百姓为了减轻税费,瞒报了自家实物。当时有的因为瞒报过关,签字画押后还自我安慰,认为据实征收这一关总算逃过了,心里有一种如释负重的感觉。殊不知,这该死的沉重赋税,因为移民自己的瞒报,因中南院调查组的浮躁,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的漏测漏报,给移民的实物准确上报蒙上了层层阴影,随之而来的一连串结果是移民的实物漏报,补偿减少,自己签的字自己吃亏,“阳光过后是乌云”,满以为自己因为躲过了税费这一关,却躲不过自己签字这一关,得不到实物补偿,难道不是税费惹的祸?
3、漏登漏统,难道责任在乡镇?
一移民户自力更生,苦干实干栽种了30余亩香蕉,不料第二榜公布比第一榜少登记5亩,信亏到羊里进行实物调查时省监理部门和移民局的“要害领导”听取汇报并见到一榜和二榜公布的原始数据才“同意”改正过来,补足5亩。一位曾经当过村委会副主任的王姓群众在第一榜公布时有1.74亩砂仁,办理搬迁手续时无缘无故少了0.5亩,“一线”业务部门东推西推,找村组、找驻干、找政府,转了一个大圈,并经“上面协调”,才“同意补足0.5亩”。这一次这位“老村干”终于讲了真话,“问题出在哪里,应由哪里解决,怎们会推到乡政府呢”?同时他向我们透露了“小水电站案件”一事的真相:中南院导诊的调查方法是请当时参与修建和管理小水电站的“关键人物”(后来东窗事发的关键人员)坐在家中杀狗吃饭(关键人物请客)后填报的,并未到现场核实。后来张榜公布时群众还不完全知道内幕真相,由于信息是关键人物提供的,张榜没几天,就被相关人员把公布的底表从墙上撕下珍藏起来。时隔两年,关键人物们打通关节,办理到了“可以领取小水电站补偿款的许可证”,于是闭门造册,层层骗取公章,冒领该小水电站补偿款并进行私分。由于一个贫穷惯了的“马仔”一夜暴富,春节的烟花止不住的燃放,因而引起了其他农户的警觉,派人到“领钱的部位”一查,真相浮出水面,导致引起了罗甸全库区乡镇的移民到县上访,持续时间长达一个月。后来追查时,检察机关把重点放在关键人员和事发乡镇,并没有过多追查小水电站之所以能够“骗领成功”,真正的原因出在哪里。后来“发钱单位”的一位工作人员公然说出“你们敢盖章我们就敢付钱”的大胆话。
看来,乡镇过多承担的责任还很漫长,体制不改,机制不顺,不知还要发生多少起影响稳定的实物纠纷,人们都在总结,乡镇承担的精神压力,就是《窦娥冤》的翻版——《多么冤》……
4、虚报冒领,谁动了移民的奶酪?
由于调查的“时间紧,面太大”成了实物指标误差的解释依据。虚报冒领自然就可以顺理成章。那些找寨老、村干部坐在家中填写的集体实物和因亲戚朋友关系虚报的实物补偿成为天上掉下的馅饼。张榜后移民认为是国家给的,不要白不要,公布出来也不闹。但是一但领到现金,那就是不闹百不闹,闹了大家要。因为领的人有鬼,闹的人有理,只要属集体的,隔山打鸟,见者有份,远比辛苦劳作付出汗水的艰辛努力来得快。这就是张榜公布发现以后仍不举报的其中一个原因。目前发现一个镇虚报冒领集体实物,包括将集体实物划归个人套取补偿款的金额就达50多万元,该抓的抓了,该判的判了。但是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有哪一桩会从源头抓起?哪一桩不是归咎于乡镇?“只要你们敢盖章,我们敢付钱”的理由成为堂而皇之的理由。近期发现有一个乡镇一些部分移民虚报实物指标,群众发现后以10人联名的方式向县委举报,县政府紧急部署,密切关注全库区乡镇,看好自己的人,盯住活跃的分子,防止串联上访。搞得全库区十分紧张,普遍发生“大流感”。
在乡镇、移民业务部门、中南院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就如一栋大楼,乡镇如基石,县局如大厦。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往往都只关注建起来的高楼大厦,却从来不关注大厦下面的基石,待大厦将倾,上层检查怪罪的又是基石,哪里会怪罪大厦,这是基石的罪?是大厦的罪?是设计者的罪?
4、窝棚人家,淹没以后去哪里?
99年中南院调查登记在册的移民实物补偿,红水河镇含房屋和其他经果林在内不足20000元的有204户873人,这还不包括后来因家庭兄弟多分灶吃饭另立出来的部分。虽然目前已办理搬迁手续的有&
83户367人,但是据我们初步调查,建房进度一直不理想,有的两年前已经落实水田的移民至今尚未建房,有的到集中安置点购买以工代赈生态移民建房,有的兄弟合伙建房。“三原”原则,难道让迁建的移民再住上窝棚?这种体制是乎有点“实物补偿贫的太贫、富的太富,移民负担沉的越沉、轻的越轻”现象?是乎穷人就该死,富人应该活?淹没以后,窝棚人家,你准备去哪里?
5、妻子儿女,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
多年来的税费负担,是以原承包到户的农业人口为基准计算,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进行分摊到承包人口。所以多年来农业税费的调整变化一直是以承包人口为主要分担依据,生不加、死不减的基本规律在老白姓的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现实中的移民补偿安置人口则是以99年调查登记在册的人口为基准,调查时登记在册,搬迁时婚嫁出去的计为安置人口,享受生产安置费,不享受搬迁补助和后期扶持费。调查时未登记在册,搬迁之时嫁进淹没区的计为搬迁人口,享受搬迁补助和后期扶持,不享受安置补助费。然而在这些调查登记后嫁进淹没区的人口婚后出生和合法人口列为自然增长人口,计为安置人口享受安置补助和后期扶持。嫁出与嫁进的平衡,导致了现实人口安置补偿的不平衡。比如我们以一个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为计算标准,调查登记时一家有两个女孩,搬迁时嫁出了淹没区,还有两份安置费。而调查登记时一家有两个男孩,到搬迁之时结了婚的,新结婚的妇女没有安置费,而出生的孩子有了安置费。假如在搬迁之时结了婚还未生孩子,就没有孩子的安置费,随之而来的是这一家移民将会得到更低的安置补偿,再假如到搬迁之时一家两个男孩都尚未结婚,搬迁以后的安置费更是最大的问题。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部分嫁进的媳妇和将要出生的孩子能够承包集体土地,但是水库移民是一次性买断,走上了与土地无缘的绝路。可见水库移民的安置补偿制度设计是缺乏人口增长规律和社会向前发展规律的,它的设计不仅没有使淹没的水库移民达到原有生产、生活水平,而且使超过原有生活水平的遐想变为子虚乌有,纯粹是一个理想设计,搬迁后的移民因为缺乏耕种的土地成为水库移民的返贫群体,白龙滩、大化,岩滩电站返贫移民就是一个摆在面前的不争事实。因为他的设计是专家们按照水电专家的思维,没有考虑到水库移民的现实情况,就像一个城市人和农村人对某一件事情的认识一样,由于社会所处的环境不同,站的角度和立场不同,认识是不同的。
6、人口界定,难道是“一锤子”买卖?
按照电站建设进度,移民搬迁进度也要同时跟上。龙滩水电站围堰为290米,一期下闸蓄水为355米。为响应国家建设,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家,积极带头搬迁,尽管在搬迁过程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和不顺,但是他们都能默默忍受,为了电站建设,他们付出了巨大牺牲。可是库区移民都在反映一个特殊“早搬迁,早吃亏”的现象,原因是移民人口界定时间是签订协议的当天即产生法律效率,移民户的搬迁人口和安置人口从此画上句号。一些移民在签订搬迁协议之时是已婚待孕或在孕,由于新的安置地尚未建好房屋,不能搬迁入住,在入住之前出生的合法人口(包括一孩和二孩)不能再享受搬迁安置费,在新的安置地不能享受《土地承包法》的政策规定,在淹没区不能得到搬迁安置补偿,让这些移民从此了断一生,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7、400,是谁扎起“金腰带”?
龙滩水电站工程第一期高程蓄水位375米,第二期400米。于是375至400之间的25米高差便成了所有开发者保护的碗里油荤。政府行政高官、移民业务精英、农村平民百姓、社会各路名流、银行借贷铁腕、荷枪实弹的人民警察搅动一库春水,该出手时就出手,纷纷打造“蓝海战略”,见缝插针,把敏锐的目光和“上市”的“牛股”投入到“建设美好家园,推进绿色黔南”上来。一个来自社会自然整合的伟大创造“集体出地皮,农民出劳力,股东出‘现皮’,‘三一三十一’”的成功模式在第一期龙滩淹没水位线上全面推开。社会舆论如开茶馆,电视新闻佳话如潮。日,黔南日报第二版头条以《龙滩库区移民自发种植优质水果》的一则醒目消息披露了金腰带的开发盛况。虽然是正面报道,负责任的报社编辑还挨了“批斗”。用纸包着的火终究熊熊燃烧!造林运动起于民间,以燎原之态迅速蔓延,建设浪潮席卷库区各县,从坝区的筑水口至坝尾的回水位,各支“削潘势力”一路发现新大陆,以高精度的水位为基准,构建一条见首不见尾的“绿色海岸线”。
模仿《青藏高原》的第一句歌词:是谁带来纠纷的祸端?是谁制造矛盾和麻烦?呀啦索,那就是“绿色海岸线”!原来纠纷在各村,现在纠纷村连村。基层干部如履薄冰,最厌烦矛盾纠纷,性质盘根错节,牵一发而痛全身。本来一些问题在大事不出村的情况下就可了结,但是因为台前有农民,台上有“花旦”、幕后有导演,症结难以浮出水面,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这个村的纠纷牵出了那个寨的“人民”,令基层干部焦头烂额,成天为矛盾纠纷心力憔悴。
8、祖坟,岂能挥泪说再见
一位地区检察院的退休领导抽调参加洪家渡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他在移民交流大会上感概发言,水库移民是世界第一难,要推倒移民的房屋,要挖掉移民的祖坟,谈何容易!现行的水库移民补偿政策,不照顾活人,更不管死人;“8000元卖掉活人”,200元送走死人;管不了风土人情,更管不了孤魂野鬼。反正是国家移民,不执行也得执行,不牺牲也要牺牲。不管哪个库区,坟墓的补偿标准如此之低,令天下九泉都难以安寝。一些名山风景区建豪墓,案惊高层;水库移民推野冢,满山被遗忘的鬼魂。
由于中南院在勘测时时采用仪器测量的,对于荒山野岭中的坟墓,根本就看不清楚,在移民局到镇调查时,由于有的群众不在家或家族存在漏报或重复报数,使得移民在迁移坟墓时发生扯不清的数据。该张榜的没有张榜,不该张榜的张榜了,该得到补偿的没有得到补偿,不该得到补偿的得到了。张榜公布,一个左右为难的数据……
9、复建工程,难道真的流油水?
复建工程,就是淹没后国家用移民资金予以恢复的基础设施工程。从具体实施的情况来看,内部“暗藏玄机”,猫腻不少。一是层层转包;二是没有做到一条龙,各单位对某项工程由于分配的业务不同,常常是“各戴各的帽、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存在重复建设;三是仓促上马,头脑发热;不按程序,盲目建设;有法不依,烂尾渣滓;四是增加理论设计投资概算,减少施工投入成本。从工程启动至现在,顺手拈上几桩暂不便表露的典型工程:一是上级母公司中标,下级子公司实施;哥哥委托兄弟,老子审计儿子;二是神仙打架,百姓遭殃;你的设计不合理,我的施工出问题,都是因为钱作怪,老把工程来搁起;三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前赴的夹走肥肉,后继的拿走骨头,遗留矛盾交由基层政府处理。四是红色设计,黑色收入,公路设计4公里,验收实际3公里,共谋发展,皆大欢喜。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设?
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全国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举国上下正以昂扬的斗志和创新思维轰轰烈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各地亮点频闪,措施新颖。当然在20字方针中城镇建设只是村容整洁的其中的一个内容。水库移民二次创业的小城镇建设,无疑是村容整洁的一个首要任务,如何建设水库移民的新农村,理想和现实有多远?
1、如潮的建材,你的涨幅有多快?
2002年罗甸库区开始实施移民搬迁工作以来,建材已经站在了一个行情看好的起跑线上。当时开始实施搬迁的移民购买火砖的价格在0.20元之间,上下浮动不过2分钱,钢筋2.5元左右1公斤,水泥&
220元1吨,火砖0.12—0.45元1块,移民建一栋房屋大概需要花20000&
元就可以建成一栋约60平方的房屋。然而到了2006年的四年后,火砖涨到了0.22至0.25元1块,钢筋4000余元1吨,水泥280
元1吨,涨幅一路攀升,对移民来说,价格上涨犹如航天飞船,建房进度远远赶不上建材上涨速度。本来等着补偿价格调整再建房的移民,等来的却是建材价格的一路上扬,耽误的搬迁时间,也错过了建材廉价机遇,一损既损,恶性循环。
2、仅有的宅基地,分灶容易分户难
按照《龙滩水电站罗甸库区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宅基地划分的标准是,乡集镇3人以下(含3人)每户70平方米,4至6人(含6人)每户100平方米,7人以上(含7人)每户120平方米。这个划分标准已经包含了“两栏”用地在内。红水河镇目前要求进集镇安置的移民出现了容量严重不足问题,一是原来征地面积没有考虑发展因素,征用面积偏少,需要继续追加征地面积,特别是学校等公共设施占地面积较大,凡到过新址的人们都有一个“面积太小”的普遍印象。由于靠近集镇部分村组随镇搬迁,家庭兄弟多,并且已经分灶吃饭,但是因为地基问题,移民分户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移民反映较大。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是仅有的宅基地难以实现分户后增加的地基面积和投入问题。一家6口人分到100平方米,如果两兄弟平均分为两家,每家3人,就是两个70平方,增加了40平方
,目前,因为场平工程正在施工,移民们都在观望,等到分配宅基地时,不知还要有多少麻烦……
3、建房,考验脸皮还是考虑肚皮?
从已经搬迁安置的移民建房情况看,水库移民大多有攀比情况,宁愿多花钱投入在建房上,吃喝上,没有把仅有的补偿资金投入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上来。一些移民自身的补偿本来就少得可怜,建房时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建一个比自己原来房屋翻几番的洋楼,速度是“跑步进入新农村建设”。没有钱了用生产安置费转移支付;找县局反映;找领导诉求。一个帮移单位对接帮移的移民户中就遇到了贫困移民户提出的贫困问题,“外出考察要全包,不合条件我不要”。有的移民本身条件就很差,但是仗着我是移民,国家要我搬迁,我就可以提出一些不讲人情的条件,车船费要包,食宿要包,我看重的安置地点要包。建不起房的偏要看上黄金地段,如此种种条件,让帮移部门啼笑皆非,演绎成为移民搬迁工作的一段无奈的“啼笑因缘”。
从砖瓦结构、木瓦结构和窝棚人家转变为混砖洋房,考验着水库移民。脸皮也形成了一辈子的机遇,透视移民建房的攀比现象,我们看到了水库移民文化素质的落后,社会心态的畸形。
4、湖滨城镇,水库新农村如何建设?
打造湖滨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与时俱进的词汇,在中央的宏观政策下犹如一股滚滚的龙卷风,吹遍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水库移民到底有多远?
&按照“三原”原则的补偿政策,你是窝棚,还你窝棚;你是大厦,还你大厦,多余的、超支的由移民自行填补,窝棚移民哪里来的新农村建房经费?当前库区乡镇是移民思想动员的第一梯队,但是面对无论如何也建不起房屋的特困移民,显得无可奈何!县里争取的以工代赈建房补助资金已经是僧多粥少,杯水车薪。虽然《办法》规定可以用调控费解决,但是面临即将被下闸的回水撵走的“贫困族”,解决办法犹如够不着的葡萄,是酸的?是甜的?是苦的?恐怕只有移民的心里才能真正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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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库移民,你离小康有多远
1、基础设施,库区外农民一生的守候
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民为什么一对夫妻“养不活”两个孩子,而发达地区的一个农民要养活上千人?其中原因无非是地区经济差别,基础条件,地理地势的原因。平原地区能够开展机械化作业,而偏僻的农村要依靠人挑马托,加上自然条件恶劣,生态严重破坏,土地十分贫瘠,投入严重不足,耕作较为粗放,出现了“种一坡,收一箩”的广种薄收情况。特别是遇到自然灾害,常常使刚刚越过温饱线的农户又出现返贫现象。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条件,经常过着风雨飘摇的惨淡日子……
水库淹没低洼地区的良田后,淹没线上的土地资源本来已经太少,加上山高坡陡,土地贫瘠,水源缺乏,移民迁到淹没线上后,土地越来越少,土地容量越来越紧张,加上土地质量比原来的低下,改土配肥,引水灌溉等工程势必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投入,成为淹没线上的移民一生的守候。
2、后期扶持,考验水库移民几代人
近期刚接到移民的群体反映,由于罗甸库区现行的移民政策在操作时把迁入外县的移民当作无土安置资金兑现,实行一次性补偿,意味着可能将要按无土安置对待,于是外迁他县的移民纷纷要求返回县内安置,目的是想要得到国家的后期扶持,以利于渡过磨合期,逐步恢复迁后的生产生活。兑现的生产安置费是按照淹没集体实物指标的补偿再除以全县移民安置人口,每个安置人口可得到12837元的安置费(调概过后可能还会增加一部分),作为县外外迁移民,由于地域问题,移民的社会基础本来就已经难以打造,如果不让他们参与电站发电后的后期扶持,势必成为移民的另类人口,不管迁到那里,应该同样对待。
3、遗留问题,在什么时候上演?
目前,我们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一些遗留问题已经初显端倪。一是《土地承包法》与现行的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产生矛盾冲突。按照办法规定,已经实施搬迁补偿的移民,除了个人实务以外,必须将淹没线上剩余资源交回原组集体,自然中止承包合同,但是《土地承包法》并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导致了淹没线上还耕种有土地和栽种有个人实物的,虽然不返迁,都有继续回来继续耕种的趋势。二是我县县外搬迁移民都是按无土安置的补偿标准兑现安置补偿的,按理说集体剩余生产安置可以不再享受,但是应该得到后期扶持,因为后期扶持资金是电站发电后出现效益的利益补偿,外迁移民同样付出牺牲而且是无形中更大的牺牲,他们同样享受电站发电后带来的扶持,与无土安置同等对待对于县外搬迁移民显失公平,由于目前后期扶持政策对县外搬迁移民尚不够具体和明晰,大家都在纷纷议论,如果得不到后期扶持,将要返回本县重新安置。三是新的土地之争将会带来新的激烈矛盾,由于后靠移民受环境容量的限制,人口不断增多,土地不能增加,抢地问题势必成为搬迁以后引发的新问题。四是磨合阶段的痛苦会加剧移民和政府的对抗,移民返贫问题成为后期扶持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隐患。
下篇:对策
&&&&&&一、&&&
搬迁乡镇、让他们减少一点包袱
日,罗甸县在水库下闸蓄水之前拉开了全县帮移的序幕,全县为移民的工作才步履蹒跚地推开。在此之前,都是搬迁由乡镇在跳独角戏,尽管文件下发了,但是还是一纸空文。搬迁乡镇在各种一票否决的压力下,面对繁重的移民搬迁任务,不得不分出相当精力应付一票否决事宜,搬迁乡镇工作量空前加大,一些移民干部成为废寝忘食,披星戴月的真实写照。现在,总算舒缓了一口气,可以腾出一部分精力搞好已经迁移部分移民的跟踪服务,回过神来总结搬迁安置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能教训。下一步的帮移捆绑工作只能紧不能松,力量只能加大不能削弱,帮移部门的范围只能扩大不能缩小。
二、生产开发,必须快马加鞭
我县采取的安置方式是以大农业为主,基本模式是分散插迁相对集中外迁有土安置、集中和相对后靠有土安置及自谋职业无土安置三种,从安置的效果来看,虽然遇到了一些客观的必然的具体问题,但基本上是成功的,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一些移民已经逐步在致富。主要的关键点,在于分散插迁部分移民流转获得了至少能够保证生活来源的基本农田。分散后靠基本不存在土地容量问题,关键是集中后靠部分,土地容量是极其有限的,前期的搬得出可能不会有问题,但是是否稳得住,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十分有限的土地容量使得一封水土养不活一方人。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磨合,稳不稳得住,任务还相当艰巨。所以,下一步的产业结构调整要尽快启动,生产开发要提前运作,农业规划要尽快实施,农业技术干部要尽快充实,农业示范项目要尽快上马,带动效应要赶紧创造出“火车头”。
三、安置,听听移民的意见
仅以红水河镇为例,中南设计院委托省城乡建设设计院的集镇设计,目前大多数移民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面积不足,二是离水面距离较远,不符合移民的居住习惯;三是阶梯式设计,虽然减少了国家的开支,但是,集镇的平整不理想,有一点类似“占山为王”的意味,大家都表示不很满意。设计部门到镇时,并没有很好地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意见。有一个村的移民准备集中在一个狭长的地带进行安置,并未引起上面的重视。我们认为,除了地质问题以外,按照移民的意愿,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帮助移民搞好规划设计,无疑是以民为本的安置办法,目前,档相后靠安置点是全镇进度最快的后靠安置点,之所以能够建设得这么快,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尊重了移民的意愿。
四、政策,在前进的步伐中与时俱进
随着移民工作的不断向前推进,一些不可预见的问题随之显露出来,一些过时的规定需要及时修正,国务院74号令的完善和修改即将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同时,一些实际问题让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影响移民稳定的一些因素还仍然潜在,政策的调整对移民的补偿相应提高,但是安置地的地价,市场建材等价格将会随着移民的补偿提高而上涨,目前一些县内的诸如地价稳定问题,安置地指导价问题,三山问题还得提前操作和进一步完善。
五、小城镇,给弱势群体多一点爱
面临龙滩下闸蓄水只有3个月时间,由于后靠安置启动较晚,加上安置点的施工正处于汛期,移民建房已经来不及。特别是建不起房屋的贫困移民,新的扶助政策应该尽快启动,弱势群体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和无头的苍蝇,找不到任何可以解决的办法,贫困移民的建房问题已经嗷嗷待哺。
六、剩余资源,二次分配待解决
仅有的剩余资源已经不是一块肥肉而是一堆骨头,但是仅有的骨头也是移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并且将会成为相互抢夺的主要对象,下一步的剩余资源分配将会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新的“三轮”土地承包改革将会成为移民搬迁完毕以后库区土地改革的主攻方向。
(注:本文完成于2006年4月,当时尚未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调概补偿,文章站在移民安置的角度揭露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开发与移民安置的一系列矛盾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互交织中种种不合理的体制,反映了乡镇一线移民干部的酸甜苦辣。有一定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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