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电子税务局局来人说要缴税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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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办了个小型加工厂,就夫妻两个人在做,生意不好,不赚钱反而在亏钱,昨天税务局来人说要缴税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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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解答问题:31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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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自己开化妆品公司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但是货没有在别的正规厂里加工,而是在自己家里加工灌装化妆品卖这样犯法吗?如果被查到怎么处罚?要坐牢吗?要罚款吗?要查封吗?
如果销售金额超过五万有可能涉嫌,建议你最好是合法经营
你好!现在国税务局叫我交企业所得税,我是残疾人办的农民林果专业合作社,我想问残疾人办合作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中止、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你好我姓韦。我弟弟今年1月8日。被关到现在。我弟和一个外地姓陈的男子合作生意。姓陈的有公司。我弟出资金。2014年合作到2015年的7月这样。有货款到帐。姓陈的把钱取走就消失了。我弟和几个兄弟一直到处找。也没找到。还去了姓陈的老家贵州。也不见。日下午。我弟弟和几两个本村的朋友到崇左市办事。看到一辆车见眼熟。觉得会不会是姓陈的车。就进饭店找。正好在饭店见到姓陈的。当时姓陈的有5个人一起吃晚饭。其中姓陈的爱人也在。我弟弟上去后过去姓陈的桌前。姓陈的和他的4个朋友说。我和韦总出去说几句话等下回来。他们就走下楼。我弟问他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消失半年。姓陈的说。没有钱。所以不接。在说我也不欠你们钱了。我弟说。那你跟我回家对帐。姓陈的说。可以。我上去和老婆说一声就下来。我弟就在楼下等。大概十分钟。姓陈下来后就上我弟弟车一起回我家。我家开有农家乐饭店。回到大概8点半了。叫姓陈吃饭也不吃。还带他去街上开房。他说不睡。十一点时说对帐。姓陈说喝多了对不了。后面我弟还有两个朋友就把姓陈拉到废弃的工厂。把姓陈衣服脱了。关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我弟带他上街吃早饭。姓陈不吃。姓陈说想吃水果。就买水果给他。他也不吃。说没心情。我弟3个一起上车回到我家里。当时是1月8日的早上10点半,饭店有几桌客人。到了家里。我弟3人就进去吃饭。姓陈一直在车上不下来。我哥出来叫他。他才进去。我哥说。这样会不会犯罪。就打我们当地公安局的民警也是我哥的朋友。民警说。你们带姓陈的来我公安局。我在场。你们对帐。这样姓陈就别想赖帐了。吃完饭。我哥和我弟。还有4个朋友一起开两辆车去派出所民警那,他们对帐的时候。忽然崇左市城南派出所民警就到了。说有人报警说你们绑架了姓陈。我们当地派出所民警说。不是。我叫他们来这对帐。城南派出所民警说。我需要带他们几个回去签字一下就好。我哥问,民警朋友,去不去。朋友民警说去吧。没事的。后面其中一个就开车回我家。还有6个人一起和城南派出所民警去崇左。去之后。就被关押了。其中我哥和一个朋友关了24小时就放出来了。我弟还有两个就被送到看守所。第三天。我和我哥去城南派出所问是什么情况。民警说我弟绑架勒索钱财。我说。他们是一起合作生意。帐本合同都有。民警说是不是真的。我说。你可以叫姓陈的来。民警说。姓陈欠你们钱?我说是的。其中有几十万没借条。但是有30万有借条。民警说如果是真的那你们先回。我到时候通知你们来我派出所这里对帐。第四天。我们就去派出所对帐。因为我弟管工厂客户。公司的收入支出税收都不过问。也不问过。当时姓陈带了3名名会计来。其中两名是他们公司会计。有一名是我们崇左当地。崇左当地的会计拿了帐本说了一大堆,意思是帐是平的。谁都没欠谁钱。我拿帐本看了说。这个是假帐。也就是连夜赶做的。你这些人。在派出所这你们都敢乱来。你信不信我报税务局过来查你。当地的会计见我这么说,就叫姓陈拿做假账的钱。姓陈没给。当地会计就走了。姓陈的两个会计开始和我对帐。我说2014年6月第一笔收入120万。税收应该没那么多。第一个月是征收0.03。那就是36000元。。还有2014年的8月也是。。营业额100万。进项80万的运输和柴油。这个是可以抵销了。当时姓陈的就叫两个会计说他们家乡话。我们也听不懂。过一会我说。你们帐太夸张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问题。两个会计见我懂这些。就怕了。叫我和我哥到外面说话。他们说。是陈总叫这么做帐。我是没办法。我们9个月没领工资了。聊了一会就回来继续对。到中午12点了。民警说你们去吃饭。下午2.30在来。我们2.30到了。没见姓陈的两个会计。姓陈的说不知道。我哥接到电话说。是那两个会计打来。说我们回贵州去了。韦总被关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我要是知道这样子我们就不来了。你们的事情我们帮不了了。我们问民警。那现在怎么办。派出所的所长说。放心。你们先回家等。有什么事我会打电话。后来等了15天也没接到电话。一直到现在。
您的咨询内容写了很多,但只是流水式地写了从您的角度所描述的事情经过,而您的问题是什么?想解决的是什么?我没有看出来,负责地说,即使您把事情和问题都说清楚了,网络或电话都不是一个根本和彻底解决的途径,不可能通过回复您法学观点或法条就能解决您遇到的问题。您弟弟目前遇到的问题已涉嫌,那么,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家人马上为其聘请一位,与您弟弟进行会见,了解涉嫌的罪名、案件的进度、在看守所的情况,能否办理取保候是否会被检察院批捕,案件什么时候移送检察院,进行阅卷等等,最终是否有罪,是由法院确定的。因此,您和您家人现在最重要的是为您弟弟聘请一位,为其提供最现实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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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0今日解答正在初始化报价器请问共有人产权份额转移需要上税吗税怎么算需要什么***的吗?3个回答dpuserAt_  (1)房屋继承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的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买卖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查看更多1个回答阿火_83831、如果部分赠与--房产所有人提出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予受赠人之后,还要求受赠人表示同意,即一个愿意赠与,一个愿意接受,否则,赠与关系不能成立。此外,还要交付赠与的那部分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有效。2、如果共有--则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情况。如果房产可以分割,可以按份共有(如平房,分为几间等);如果不能分割,则属共同共有。但从你的问题来看,可能属于房产可以分割的情况吧。
11个回答黄浩纱布丶Co共同享有房产权利的人 例如您的妻子2个回答152213jPzHNnq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1个回答dfajogjra腊梅不属梅花的。
梅先分为果梅和花梅,一般所说的梅花就是花梅。
梅花有名种,红梅、紫梅、绿萼梅、鸳鸯梅等,花色有紫红、粉红、淡黄、淡墨、纯白等。
腊梅非梅,腊梅属腊梅科,而梅花属蔷薇科腊梅花黄色。腊梅花开冬季,梅花开在早春。1个回答文明强大的帅哥腊梅不属梅花的。
梅先分为果梅和花梅,一般所说的梅花就是花梅。
梅花有名种,红梅、紫梅、绿萼梅、鸳鸯梅等,花色有紫红、粉红、淡黄、淡墨、纯白等。
腊梅非梅,腊梅属腊梅科,而梅花属蔷薇科腊梅花黄色。腊梅花开冬季,梅花开在早春。11个回答sunbriarforever来咯哦看快乐健健康康1个回答巨蟹fiona973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2个回答孤獨翅膀_qq共有房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共同拥有的房产称为“共有房产”。上述人的房产权利以房地产登记并由登记机关颁发房产证的形式,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共有房产的房本发几本没有统一规定,上海只发一本——即便一百人共有一处房产。
共有的形式分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后者有确定的各自比例份额。例如三人共有中,甲占比为30%,乙为50%,丙为20%。前者则不明确比例,理论上可认为是均等。
至于产权的来源,不止是买卖所得,还可以是自建的,受赠的,继承的,入股的,交换来的等等。
共有房产的转让,相比一人的,还有其特殊的规定,在此就不展开了。2个回答冬天穿凉拖33高清电视和收台没关系,都一样就是频率不一样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查看更多21222324252627282930邱庆剑:大老板该如何与税务局的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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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让人感动的税总局2011年40号公告:发出商品是否要缴税?
重温让人感动的税总局2011年40号公告:发出商品是否要缴税?
中审税务师
日,今天是周末最后一天,泉州寒冷的傍晚居然下起大雨,竟然有客户冒雨到事务所过来,拿着税务局的纳税评估报告,说税务局发现他们有发出商品未及时申报增值税事项,要求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我拿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38条规定让其看7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时告诉她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的补丁,如她的“发出商品”不符合上述规定及条件,税务局让你补税是有道理的;如果她的“发出商品”符合“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可凭着合同、发货单据等相关资料给税务当局做说明或者申述。我自己也再次重温一下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这个不起眼的小文件,突然我也被该文件的精神给感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38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2011年7月15日发布)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为什么税务总局的2011年40号公告让我感动呢,就是,税务总局的税收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也更符合企业的某些经营实质,使得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及《合同法》规定协调一致,更是与会计准则处理趋同,简化企业账务处理。例如: 1、修改了条例细则第三十八条中的“货物发出”为“货物移送”,因为“发出”这个词汇太容易和会计科目“发出商品”(即委托销售使用的)的意思产生误导性歧义理解了。会计上的“发出”是形式上商品发出,商品的控制权、所有权没有转移;增值税原来的“发出”(现在更改为“移送”)是实质上货物发出,货物的控制权、所有权产生转移了。 2、更正了条例细则第三十八条中的以“不论货物是否发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前置条件,重新定位以收款或开具发票孰先原则。该公告规定“货物移送”后未收款和未开具发票的,但是在会计和所得税上暂估做销售收入入账的,暂不征收增值税。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款或开具发票孰先原则。即报表上确认的收入,不作为增值税的收入。检查现金流量比检查库存简单可行得多。从而否定了税务机关长期以存货来检查确认增值税收入的相关勾稽关系。3、2011年第40号公告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1)内容一致,40号公告只是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重申和细化。同时,该公告也增加了税务局的风险,因为该公告的出发点是为了减轻未收到货款,也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的资金压力,减少风险,但也意味着,税务机关承担了相应的风险:纳税人如果采取现金收款,暂估入账,并且对方不需要发票的情况下,就可以永远挂在账上,一直不用纳税了。************************************************* -------------------------------------------------长按微信号“qzzssws”并复制可加入“中审税务师事务所”公共微信平台,您也可以点击作者栏“泉州中审事务所”关注我们。我们是谁:我们是一个致力于将“知识”转化为“智慧”的人合组织,运用专业知识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会计及纳税解决方案、降低纳税风险、提升客户商业价值是我们的努力目标。我们能帮您做什么:设计最优化的财税筹划方案及财务高端解决方案、并购重组纳税规划、架构企业涉税核心价值链、布控纳税风险防线、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纳税评估风险应对、企业纳税合规性体检等。工作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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