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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料 2
主席報告 3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5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歷 11
企業管治報告 14
董事會報告 24
獨立核數師報告 38
綜合收益表 43
綜合全面收益表 44
綜合財務狀況表 45
綜合權益變動表 47
綜合現金流量表 48
財務報表附註 50
五年財務資料概要
王亞南先生(主席)
王亞華先生(副主席)
王亞揚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獲調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丁良輝先生
MH, FCCA, FCPA (PRACTISING), ACA, CTA (HK), FHKIoD
審核委員會
丁良輝先生(主席)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薪酬委員會
丁良輝先生(主席)
王亞南先生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提名委員會
王亞南先生(主席)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丁良輝先生
陳詩敏女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王亞南先生
王亞華先生
主要往來銀行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株式會社三菱東京UFJ銀行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法律:
李智聰律師事務所
中國法律:
福建磊德律師事務所
開曼群島法律:
Conyers Dill & Pearman, Cayman
投資者關係
縱橫財經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夏愨道18號
海富中心一期29樓A室
註冊辦事處
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香港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港灣道6–8號
12樓1201–02室
電話:(852)
傳真:(852)
網頁:http://www.tongda.com
電郵(投資者關係):.hk
於香港交易所上市(主板)
股份簡稱:通達
股份代號:698
每手買賣單位:10,000股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英皇道338號
華懋交易廣場2期
33樓3301-04室
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本人謹代表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或「通達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欣
然宣佈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年內」)業績。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手機市場於年內愈趨飽和,手機設計步入過渡期,防水規格的升級及增量令集團投放在研
發的費用上升,是集團面對充滿挑戰和轉變的一年。幸而集團多年來打造了強大的技術「護城河」,以不同的科技及
工藝應對多樣的產品要求,使收入能持續多年錄得增長。
年內總營業額上升9.4%至8,562.8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
7,825.1百萬港元),毛利增加18.3%至2,231.1百萬港元
(二零一六年:1,885.4百萬港元),股東應佔溢利上升0.2%至1,006.1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1,004.0百萬港元)。毛
利率約26.1%(二零一六年:24.1%),純利率約11.7%(二零一六年:12.8%)。本集團一向致力為股東帶來理想回報
及維持穩定的派息歷史。年內,董事會將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3.8港仙(二零一六年:
3.2港仙),連同已派付的中
期股息每股1.6港仙(二零一六年:2.0港仙),全年股息合共為5.4港仙(二零一六年:5.2港仙)。
集團有見中國市場手機出貨量下跌的同時,個別客戶在新興市場的增長強勁,因此加大對中端產品的投放和生產,
以維持手機產能的高使用率。手機在功能和硬件上於未來將有重大改變,傳統的金屬手機外殼由於其物理限制,將
較難應用於具無線充電功能及
5G天線的手機,因此國際品牌已率先轉用非金屬背蓋配以金屬中框。集團於上半年
已策略性佈局2.5D/3D玻璃背蓋產能,並加大發揮多年來在模內鑲件注塑(「IML」)╱模內裝飾(「IMT」)的貼膜技術,
令玻璃背蓋富有更多元化的裝飾。集團明白高單價的3D玻璃背蓋可能增加中價手機的成本壓力,因此年中率先推出
一款性價比高、觀感及功能與玻璃相似的IMT一體成型外殼,並深受客戶和市場歡迎,預計有關設計滲透率於未來
將再一步提升。
為北美客戶配套的液態硅膠(「LSR」)、精密嵌件成型配件及精密橡膠壓模零部件,是集團的另一增長亮點。集團自
二零一六年開始成為其供應商,無論在零部件種類、份額佔比、還是具體產品數量及單價均大幅提升。這全賴集團
多年來在加工不同原材料及製造精密模具的豐富經驗,以及主力為該客戶作技術支援的團隊。
至於過往幾年佈局的汽車業務亦期望能進入高速發展期,集團繼續以
IML/IMT技術及表面處理工藝的優勢,目前取
得逾二十個項目將於未來兩年陸續投產,預計此業務將為集團貢獻更多收入,成為未來另一增長亮點。
在集團管理方面,集團多個基地除了進一步提升生產自動化外,於年內亦進一步提升信息自動化,從項目開發至生
產、品質管理、供需平衡至銷售風險等均進一步提升其標準和效率。
集團於年內的成績實有賴全體員工及管理層團隊於過去一年之努力。本人藉此機會代表董事會,對本集團之管理層
及各員工於過去一年付出之竭誠努力及寶貴貢獻致以謝意。新的一年,手機外殼的設計方向將會更明顯,我們亦會
更積極抓緊精密結構件的機遇,讓我們回歸初心,以我們最引以為傲的技術和工藝實力,從容面對市場的轉變,危
本集團作為全球智能移動通訊及消費類電子產品之精密結構件領先解決方案供應商,產品主要應用於手機、電器用
品、手提電腦及汽車等。集團一直致力於產品創新及技術科研,以提升核心競爭力。集團收入維持多年增長,年內
上升9.4%至8,562.8百萬港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純利年內由1,004.0百萬港元上升0.2%至約1,006.1百萬港元。
電器配件部門
該部門主要設計及生產消費類電子產品,包括手機、電器用品及手提電腦的外殼及結構件,年內收入由二零一六年
的6,439.3百萬港元增長9.8%至約7,070.1百萬港元,佔本集團總營額達82.6%。
手機業務於年內增長10.1%至5,911.3百萬港元,佔總營業額69.0%。該部門主要產品如金屬外殼、金屬中框、如模
內裝飾(「
IMT」)一體成型外殼、2.5D/3D玻璃背蓋、三防(防水╱防塵╱防震)精密零部件、精密塑膠配件及精密橡
膠壓模零部件,出產量均有提升。
雖然中國市場手機出貨量於年內下跌,但有個別品牌加大推廣國外市場,著重推出高性價比的中端手機,於年內錄
得顯著的增長。集團為此相應調整產品組合,於年內更著重性價比高、出貨量大及設計較簡單的金屬外殼,以搶佔
市場份額。不過由於設計較為簡單,年內平均單價輕微下跌,抵銷了部份出貨量的增長。
為配合無線充電及未來
5G手機天線配置的物理需求,手機外殼於年內亦逐步由傳統金屬外殼轉為金屬中框配非金
屬背蓋,如玻璃及塑膠。集團於年內策略性佈局產能,具備了一條龍生產玻璃背蓋的處理技術及產能,並已實現小
規模量產。集團更洞察到有客戶較願意採用性價比高、觀感及功能與玻璃相若的IMT一體成型外殼,年內率先成為
首家配套IMT一體成型外殼的供應商。
三防及精密結構件業務於年內快速增產。集團於上半年已完成新品研發及人員培訓,並於下半年為客戶量產有關部
件。產品包括液態硅膠(「LSR」),精密嵌件成型配件及精密橡膠壓模零部件。因為新型號配套的零部件在種類、數
量及難度均大幅提升,使每部手機可貢獻的收入亦隨之上升。
電器用品業務的銷售額佔營業額6.8%,其收入則下降3.5%至578.3百萬港元。集團主力為高端家電如空調、冰箱、
洗衣機及電飯煲配套富設計感的外殼和面板,並為面板印刷薄膜開關面板。
年內該業務主要生產精密金屬和塑膠的手提電腦和平板電腦外殼,收入從468.9百萬港元上升23.8%至580.5百萬
港元,佔營業額6.8%。集團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分拆手提電腦及平板電腦外殼製造業務並在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令本集團更集中資源於發展手機相關的核心業務。完成分柝後,集團不再涉足電腦硬件業
五金部件部門
該部門收入於年內較年內的524.3百萬港元下降10.4%至469.7百萬港元,佔營業額5.5%,主要產品包括金屬機頂
盒及家電金屬結構件。
通訊設備及其他業務
本集團的通訊設備部門收入較二零一六年的861.4百萬港元上升18.8%至年內的1,023.0百萬港元,佔營業額
11.9%。該業務產品主要包括數位衛星電視接收機、家庭耐用品、體育用品及汽車。集團為發揮模內鑲件注塑
(「IML」)技術及表面處理工藝的協同效應,幾年前紮根的汽車業務於年內持續增長,現有九個客戶逾二十個項目正
在洽談,期望成為集團未來另一增長亮點。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類產品佔總銷售收入比重及與二零一六年之比較如下: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電器配件部門
ii. 電器用品
iii. 手提電腦
五金部件部門
通訊設備及其他業務
手機仍會是集團的主要增長亮點。集團將爭取進一步提升市佔率,主體金屬結構件的需求於今後仍會上升。隨著無
線充電的普及和
5G手機的來臨,中至高端手機將會升級至
2.5D/3D玻璃背蓋配金屬中框的設計,同時亦有中端手機
將會採用性價比高、觀感與玻璃相若的IMT外殼。集團在印刷薄膜、訂做模具、IMT及IML等表面裝飾技術擁有逾十
年經驗,其領先技術將為集團帶來更大優勢。
於三防及精密結構件方面,集團有見客戶需求強勁,二零一七年內新增的廠房已滿產,因此已於二零一七年下半年
開始新建一座廠房,預計於二零一八年年中投產。集團將爭取為客戶提供更多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的精密部件及三
防部件。為此,集團已成立專業團隊,專門負責北美地區的市場開拓及技術支援,與客戶緊密合作。
汽車業務亦是集團的長遠發展方向,現有的研發項目將會於未來兩年相繼投產。集團將會積極面向國內及合資汽車
品牌,爭取更多客戶及訂單,提升市場分額。集團同時繼續發揮集團的核心技術模內鑲件注塑技術及表面處理工藝
的優勢,探索其他潛在業務,盡可能地放大協同效應。
集團在處理不同材料的表面裝飾工藝已有逾三十年經驗,多樣化的加工工藝及訂製的精密模具使集團更從容地面對
市場在材料上、裝飾效果上、產品種類上的升級與轉變。新的一年,我們會以進一步改良其領先的技術和工藝實
力,致力提升公司生產效率,為多變的市場打好基礎,迎接未來的新挑戰!
於年內,本集團之總收入達8,562.8百萬港元,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增加737.7百萬港元或
9.4%。手機分部繼續主導其他分部。於五大客戶當中,手機客戶於年內貢獻54.0%,比二零一六年之64.7%為低。
毛利為2,231.1百萬港元,較二零一六年增加345.7百萬港元或18.3%。毛利率為26.1%,較去年同期增加2.0個百分
點。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為1,006.1百萬港元,較二零一六年同期錄得之1,004.0百萬港元增加0.2%。銷售及分銷
開支增加5.7百萬港元,主要由於貨運及運輸開支增加所致。行政開支增加285.8百萬港元,主要因研究及開發(「研
發」)開支及薪金增加所致。研發開支增加乃源於對研發項目及進一步業務發展的持續投資。與二零一六年相比,其
他經營開支淨減少13.1百萬港元,主要因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減值增加所致,部份被人民幣升值產生的匯
兌收益所抵銷。
每股基本盈利為16.82港仙,較二零一六年之17.50港仙減少3.9%。
就稅項而言,本集團的主要經營附屬公司受香港及中國的不同法律及法規規管,須遵守不同稅務制度,並在部分個
別地區享有特定減免優惠。年內,其中一間主要附屬公司獲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可按15%之優惠稅率納稅。除
此之外,此等稅務法律及法規概無重大變動以致影響本集團之稅項開支。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結構
本集團的財政狀況穩健,並持續自經營活動獲得大量及穩定的現金流入。於年內,本集團的主要資金來源包括經營
活動所產生的現金以及本集團主要往來銀行所提供的信貸融資。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的現金及現金等值以及有抵押存款為1,274.2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
1,131.2百萬港元),且並無訂立任何結構性投資合約,當中約
481.7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262.2百萬港元)已質押予銀行作為獲授貿易融資之抵押。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資產總值
為13,623.7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590.0百萬港元);流動資產淨值為
2,140.4百萬港元(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81.2百萬港元)以及股權為5,885.3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666.3百萬港
元)。管理層相信,本集團目前的現金及現金等值連同可供動用的信貸融資和預期來自經營業務的現金流量足以滿
足本集團目前的營運需求。
資產負債比率及債務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資產負債比率(綜合債務淨額除以股權總數)為45.0%(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39.5%)。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銀行貸款1,240.3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
貸款609.9百萬港元及可換股債券876.5百萬港元)之非流動部分外,本集團擁有2,235.0百萬港元的銀行及其他借款
及可換股債券445.8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貸款
1,490.0百萬港元),其須於報告期完結日起計
一年內償還。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產生的資本開支為1,353.1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14.8百萬港元),主要用於添置擴充其手機分部產能的物業、設備及廠房。管理層相信,本集團及時預測需求以
投資於資本開支之能力是本集團的競爭優勢。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我們可能將投入更多資本開支以專注於手機分
部。資本開支一般由內部資源及信貸融資撥付。
鑒於我們的營運及業務覆蓋面日趨國際化,本集團面臨的外匯風險包括交易及匯兌風險。本集團的目標是透過投資
及借入功能貨幣盡可能達致自然對沖。如無法進行自然對沖,本集團將透過適當的外匯合約緩解外匯風險。於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且將不會訂立任何具投機交易目的之衍生交易。
集團資產抵押
除抵押予銀行的銀行存款481.7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2.2百萬港元)及本集團將位於香港且賬面
值為50.2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4.5百萬港元)之租賃樓宇進行按揭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本集團並無其他資產抵押予任何金融機構。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合共聘用約18,000名長期僱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
18,000名僱
員)。本集團僱員之薪酬按其個人表現、專業資格、行業經驗及相關市場趨勢釐定。管理層定期檢討本集團的薪酬
政策,並評估員工之工作表現。僱員薪酬包括薪金、補貼、花紅、社會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根據中國相關法
規規定,本集團參與由相關當地政府機關運作的社會保險計劃。本集團亦為分別位於香港、台灣及新加坡之僱員參
與強制性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過往表現及前瞻性陳述
本年報所載之本集團之表現及營運業績僅屬歷史數據性質,過往表現並不保證本集團日後之表現。本年報可能載有
若干陳述帶有前瞻性或使用若干前瞻性詞彙。該等前瞻性陳述乃董事會根據業內及市場所經營的現況而作出之目前
信念、假設及期望。實際業績可能與前瞻性陳述及意見中論及之預期表現有重大差異。本集團、本公司董事(「董
事」)、本集團僱員及代理概不承擔
(a)更正或更新本公司在本年報所載前瞻性陳述或意見之任何義務;及
(b)倘因任何
前瞻性陳述或意見不能實現或變成不正確而引致之任何責任。
本公司將根據其盈利、財務狀況、償還債務要求、資本開支計劃、中長期業務戰略以及其他董事會可能認為合適的
其他因素,考慮宣派股息。董事會亦可隨時根據本公司溢利向本公司股東(「股東」)支付該等中期股息並可由股東在
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建議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6港仙(二零一六年:每股普通股
2.0港仙)已派付予股東。董事會已宣派截至二零一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8港仙(二零一六年:
3.2港仙)。此建議末期股息連同已派付之中期股
息合共股息為5.4港仙(二零一六年:
5.2港仙),按保持不變的分紅比例約為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之
32%。待股東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將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舉行)批准後,上述末期
股息將支付予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並將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或前後支付。
王亞南先生,60歲,本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彼負責本集團之整體策略性規劃及業務發展,亦負責開拓海外市場。
彼現為通達宏泰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彼於一九八八年
十二月加入本集團,於電子及電器業積逾二十年經驗。彼畢業於廈門大學,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為全國政協
委員。彼為王亞揚先生、王亞榆先生及王亞華先生之兄弟。彼為王明澈先生、王明析先生、王明乙先生、王明利先
生及王雄文先生之叔父。
王亞華先生,62歲,本集團副主席兼總經理。彼負責本集團之整體管理,尤其專注於產品開發、制訂及監察年度
生產計劃及營運預算。王先生亦負責指導本集團於福建省廈門營運單位之日常運作。彼於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加入本
集團,於電子及電器業積逾二十年經驗。彼為王亞揚先生、王亞榆先生及王亞南先生之兄弟。彼為王雄文先生之父
親,並為王明澈先生、王明析先生、王明乙先生及王明利先生之叔父。
王亞揚先生,68歲,本集團副總經理兼通達五金(深圳)有限公司(「通達五金」)總經理。彼負責監管本集團於廣東省
深圳之營運單位及指導日常運作。彼於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團,於五金及電器業積逾二十年經驗。彼為王亞
榆先生、王亞華先生及王亞南先生之兄弟,以及王明澈先生及王明析先生之父親。彼為王明乙先生、王明利先生及
王雄文先生之伯父。
蔡慧生先生,62歲,執行董事,負責開發海外市場及本集團產品開發之技術支援。彼於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加入本集
團,畢業於美國伊利諾大學,取得電機工程系科學學士及碩士學位。
王明澈先生,42歲,執行董事兼通達五金之副總經理。彼負責監管本集團於深圳之營運單位及銷售。彼自二零零二
年起加入本集團。王先生為王亞揚先生之兒子及王明析先生之兄弟。彼為王亞南先生、王亞華先生及王亞榆先生之
姪兒,並為王明乙先生、王明利先生及王雄文先生之堂兄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65歲,福建省石獅市通達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彼負責監管本集團於福建省石獅市(「石獅」)之營運單
位及指導日常運作。彼現為通達宏泰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執行董事。彼於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團,於電子及電器業積逾二十年經驗。彼為王亞揚先生、王亞華先生及王亞南先生之兄
弟。彼為王明乙先生及王明利先生之父親,並為王明澈先生、王明析先生之叔父及王雄文先生之伯父。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79歲,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加入本公司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楊博士為香江國際集團主席,亦為多間製造及投資公司之董事。彼為王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北京控股有限公
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曾任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及香港事務顧問。彼現任香港中華總
商會永遠名譽會長及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
丁良輝先生,MH、FCCA、FCPA (PRACTISING)、ACA、CTA (HK)、FHKIoD,64歲,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零
零年十二月加入本公司。丁先生自一九八七年起擔任丁何關陳會計師行之合夥人。彼現為周生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之非執行董事,及六間香港上市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中駿置業控股有限公司、科聯系統集團有限公司、
東岳集團有限公司、新絲路文旅有限公司、天虹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及北京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66歲,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加入本公司,現職香港
特別行政區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及恒豐證券集團董事長。彼現任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證券學會永遠名譽會長、香
港中華總商會選任會董、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香港友好協進會副秘書長、廣東省工商聯合會常務委員及香港福建
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高級管理人員
陳詩敏女士,37歲,由二零一一年開始擔任本集團之財務總裁及公司秘書,負責本集團之企業融資、會計及公司秘
書事務。陳女士畢業自香港科技大學,取得會計學學士學位。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彼自二零一零年六月起加
入本集團。彼於會計、審計及財務管理方面積逾16年經驗。
許慧敏先生,BSc,50歲,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之副總經理,彼主要負責本集團於香港及海外之銷售及市場推廣活
動,同時亦負責本集團整體之採購管理工作。彼於電子市場方面積逾25年經驗,並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加盟本集團。
王明析先生,38歲,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之副總經理。彼於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團,主管於深圳之營運單位之財
務、營運、銷售及生產。王先生畢業於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擁有商業管理理學
碩士學位及會計及金融學榮譽學士學位。彼為王亞揚先生之兒子及王明澈先生之兄弟。彼為王亞南先生、王亞華先
生及王亞榆先生之姪兒,並為王明乙先生、王明利先生及王雄文先生之堂兄弟。
王明乙先生,36歲,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之副總經理,負責電器用品業務之銷售推廣。彼畢業於澳洲麥考理大學
(Macquarie University)並主修商業和會計管理。彼於加入本集團前擁有銀行業之工作經驗。王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一
月加入本集團。彼為王亞榆先生之兒子及王明利先生之兄弟。彼為王亞南先生、王亞華先生及王亞揚先生之姪兒,
並為王明澈先生、王明析先生及王雄文先生之堂兄弟。
王明利先生,36歲,曾為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之總經理,曾負責手提電腦業務之銷售推廣。彼現時為通達宏泰
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司)之執行董事。彼畢業於澳洲麥考理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並主修會計。彼於加入本集團前擁有會計審核之工作經驗。王先生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加入本集團。彼為
王亞榆先生之兒子及王明乙先生之兄弟。彼為王亞南先生、王亞華先生及王亞揚先生之姪兒,並為王明澈先生、王
明析先生及王雄文先生之堂兄弟。
王雄文先生,29歲,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之副總經理,負責手機及其他業務之銷售推廣。彼畢業於加利福尼亞大學
戴維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主修經濟學。王先生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加入本集團且彼為王亞華先生之
兒子以及王亞南先生、王亞揚先生及王亞榆先生之姪兒。彼為王明澈先生、王明析先生、王明乙先生及王明利先生
之堂兄弟。
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年報201714
企業管治報告
企業管治常規
由於董事會認為有效之企業管治常規對提升股東價值及保障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之權益實屬必要,故本公司與
董事會致力達致及維持高水準之企業管治。因此,本公司已採取合理之企業管治原則,以突顯董事會質素、有效之
內部監控、嚴格之披露規定和透明度,以及對利益相關人士之問責性。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全年一直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最佳
應用守則之守則條文(「企業管治守則」),惟於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務劃分及非執行董事按指定任期委任方面偏離若
干守則條文。以下概述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並闡述偏離企業管治守則之事項(如有)。
董事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條款不寬鬆於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之有關董事
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所有董事確認,彼等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買賣規定標準及本公司所採納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董事會負責領導及監控本集團之業務運作。董事會制定本集團之策略性方向、監督其運作,並監察其財務表現。管
理層獲董事會授權負責本集團之日常管理及營運。管理層就本公司之整體營運對董事會負責。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本報告日期,董事會由五位執行董事(包括董事會主席)、一位非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
非執行董事組成,且對股東負責。本公司業務之管理及控制由其董事會負責。董事會有責任為本公司股東創造價值。
執行董事:
王亞南先生(主席)
王亞華先生(副主席)
王亞揚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丁良輝先生
企業管治報告
企業管治常規
由於董事會認為有效之企業管治常規對提升股東價值及保障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之權益實屬必要,故本公司與
董事會致力達致及維持高水準之企業管治。因此,本公司已採取合理之企業管治原則,以突顯董事會質素、有效之
內部監控、嚴格之披露規定和透明度,以及對利益相關人士之問責性。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全年一直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最佳
應用守則之守則條文(「企業管治守則」),惟於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務劃分及非執行董事按指定任期委任方面偏離若
干守則條文。以下概述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並闡述偏離企業管治守則之事項(如有)。
董事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條款不寬鬆於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之有關董事
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所有董事確認,彼等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買賣規定標準及本公司所採納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董事會負責領導及監控本集團之業務運作。董事會制定本集團之策略性方向、監督其運作,並監察其財務表現。管
理層獲董事會授權負責本集團之日常管理及營運。管理層就本公司之整體營運對董事會負責。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本報告日期,董事會由五位執行董事(包括董事會主席)、一位非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
非執行董事組成,且對股東負責。本公司業務之管理及控制由其董事會負責。董事會有責任為本公司股東創造價值。
執行董事:
王亞南先生(主席)
王亞華先生(副主席)
王亞揚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丁良輝先生
董事會亦負責建立本公司之風險管理系統及內部監控。董事會定期與管理層進行討論,以確保風險管理制度及內部
監控有效地運行。
董事會負責保存完備之會計記錄,以便董事監管本公司的整體財務狀況。董事會透過中期及年度業績公佈以及根據
有關規則及規例的規定就其他事項適時刊發公佈,從而向股東提供本集團最新的營運及財務狀況資料。董事會須以
負責任及有效之方式管理本公司,因此,每位董事須確保真誠履行其職責,遵守適用法律及規例之準則,並始終以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最佳利益之方式行事。
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確保董事會之財務及其他法定報告達致高水準,並平衡董事會,以保障股東利益及本集團
之整體利益。
所有董事已付出時間及精力處理本集團事務。各執行董事均具備其職位所需之合適資格並有足夠經驗擔當該職務,
以有效地履行其職責。
本集團相信,此董事會架構最適合本集團之現有營運,且最有利於股東利益。然而,該架構需不時檢討,以確定是
否需要作出任何變動。
董事會按季定期舉行會議。全體董事均獲合理通知及獲得各項議程的詳細資料,以便作出決定。董事均可獲得公司
秘書提供的意見及服務,公司秘書負責確保董事會程序獲得遵守及就合規事宜向董事會提供意見。董事亦可於有需
要時獲提供獨立專業意見,以履行彼等作為董事的義務,而費用則由本公司支付。倘董事被視為於建議交易或討論
事項中涉及利益衝突或擁有重大利益,則不得計入該次會議的法定人數,並須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表決。
年內,董事會舉行四次會議,出席記錄如下:
出席會議次數
出席董事會會議(合共四次)
執行董事:
王亞南先生
王亞華先生
王亞揚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丁良輝先生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共舉行四次會議。財務總裁兼公司秘書出席所有預定之董事會會
議,並就因企業管治、風險管理、法定監察、會計及財務所導致之事項作出報告。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曾參與不同的持續專業發展(「持續專業發展」),以增進及更新彼等
的知識及技能,而各董事已分別向本公司提供彼等之培訓記錄。本公司認為全體董事均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第
條,詳情如下:
王亞南先生
王亞華先生
王亞揚先生
王亞榆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楊孫西博士
張華峰先生
丁良輝先生
1. 就不同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會計、稅項及上市規則)舉行之年度更新會議。
2. 親自參與海外高等學校的課程。
3. 參與持續專業發展研討會。
4. 閱讀相關期刊及╱或學習材料。
全體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就本公司穩健發展與成就向本公司股東負責。彼等知悉彼等應以誠信
態度及以本公司最佳利益履行職務。
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就其獨立身份作出年度確認。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符
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獨立身份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屬獨立人士。
主席及行政總裁
董事會已向每名執行董事委以職責。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王亞南先生負責確定本公司之策略方向,制定本公司之
目標及計劃、提供領導及確保有足夠資源達致該等目標。彼亦負責管治、監督及監察本集團之資金、企業融資、技
術及人力資源。董事會副主席王亞華先生負責實施董事會之決定,管理經董事會批准之策略及計劃,編製及監控年
度生產計劃及經營預算。彼亦負責在本集團位於廈門之一個主要營運單位指導日常營運。王亞榆先生負責監督位於
石獅之營運單位,並負責指導日常營運。王亞揚先生及王明澈先生負責監督位於深圳之營運單位,並負責指導日常
營運。蔡慧生先生負責海外市場推廣及產品開發之職能。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
A.2.1條,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職責
須明確區分,並以書面形式訂明。本公司並無區分主席與行政總裁,現時由王亞南先生同時兼任兩個職務。董事會
認為,該架構將不會損害董事會與本公司管理層之間之權力平衡。此外,由同一人兼任主席及行政總裁能為本集團
提供強力及貫徹一致之領導,並更有效策劃及推行長遠業務策略。權力之平衡由以下原因進一步確保:
-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皆僅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可在認為有需要時隨時及直接聯絡本公司外部核數師並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董事會相信,在現有營運規模下,現有架構被認為最恰當,可使本公司能迅速有效地作出決定並落實執行。董事會
對王亞南先生充滿信心,相信委任彼擔任主席及行政總裁對本公司之業務前景有利。
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擁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張華峰先生,銀
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及丁良輝先生。
該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並無固定任期,惟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有關董事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的規定,
該條文規定三分一在任董事須在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
A.4.1條規定,其
要求所有非執行董事應按指定任期委任並可重選連任。由於彼等各自的委任將於其重選時審核,因此董事會認為已
採取足夠措施以確保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常規在操作上不會遜色於企業管治守則之有關規定。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成立,並以書面列明職權範圍,以監察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
薪酬政策及架構。薪酬委員會包括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王亞南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楊孫西博
士及張華峰先生。丁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薪酬委員會的角色為向董事會
建議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框架,並釐定彼等特定的薪酬待遇。其獲本公司提供足夠資源以履行其職責。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B.1.2(c)(ii)條,執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包括基本薪金及本公司向強積金作出的自願供款。董事薪
酬待遇的一切修訂須經董事會審閱及批准。董事薪酬詳情載於本年報財務報表附註8。
本公司設立購股權計劃(「該等計劃」),旨在向為本集團業務取得成功作出貢獻之合資格參與者提供鼓勵及獎勵。該
等計劃之進一步詳情於財務報表附註28內披露。
薪酬委員會於本年度曾舉行一次會議,出席記錄如下:
出席會議次數
出席薪酬委員會會議(合共一次)
薪酬委員會成員:
丁良輝先生
王亞南先生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楊孫西博士及張華峰先生組成。丁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審核委
員會之職權範圍與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中所載之建議及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相
符。審核委員會向董事會提供會計及財務建議,並監察及確保外部核數師之獨立性及有關審核事項。此外,審核委
員會負責檢討及監察本集團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以及與關連人士進行之交易(如有)。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
年度業績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認為,該等相關財務報表已根據適用之會計準則及規定編製,並已作出
充分披露。審核委員會亦已檢討本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之有效性,並認為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有效
審核委員會於本年度曾舉行兩次會議,出席記錄如下:
出席會議次數
出席審核委員會會議(合共兩次)
審核委員會成員及出席者:
丁良輝先生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成立,並以書面列明職權範圍,以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
組成多樣性(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或技能、知識、專業經驗及服務年期)及就任何擬作
變動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配合本公司之公司策略。
提名委員會包括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王亞南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楊孫西博士、張華峰先生及丁良輝先生。
王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
提名委員會的角色及職能包括釐定提名董事的政策、物色適當合資格加入董事會的人士及就挑選提名作董事之人士
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之繼任計劃(特別是董事會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員)向董事會提出
建議,當中考慮到本公司日後所需之企業策略及技能、知識、經驗及多樣性的組合。
提名委員會於本年度曾舉行一次會議,出席記錄如下:
出席會議次數
出席提名委員會會議(合共一次)
提名委員會成員:
王亞南先生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丁良輝先生
核數師酬金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付及應付外部核數師酬金詳情如下:
年度審核# 5,080
非審核服務## 4,662
#該結餘包括通達宏泰控股有限公司之核數師酬金。
##由本公司外部核數師提供之非審核服務包括建議分拆通達宏泰控股有限公司之上市開支。
問責及審核
董事確認彼等根據法定規定及會計準則編製本集團財務報表之責任。董事亦知悉彼等確保本集團財務報表適時刊發
之責任。董事認為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公認會計準則編製,所反映之金額乃基於董事會及管理層之最佳估計以及在
合理、知情、謹慎判斷及妥當考慮的情況下釐定。董事經作出合理查詢後確認,彼等並不知悉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
涉及可能對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問之事件或狀況。
本集團之會計制度及內部監控旨在防止本集團資產遭挪用、防止任何未獲授權交易,以及確保會計記錄之準確性及
財務報表屬真實公平。
董事會亦確認,其有責任在本公司年報、中期報告,其他內幕消息公佈及上巿規則所規定的其他財務披露、以及向
監管者提交的報告連同根據法定規定須予披露的資料中,提供平衡、清晰及易於理解的評估。
本公司核數師就其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的申報責任之聲明載於本年報第38至42頁的獨立核數師報告。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本集團已於報告期間內遵守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條文。董事負責維持及檢討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之成
效,並透過本公司的審核委員會定期檢討該等影響本集團表現的重大風險。本集團之內部監控制度包括界定管理架
構及其權限。本集團設計、實施及檢討合適的政策及監控程序,目的是確保資產可免受不當使用或出售;設立制
度,依循及遵守有關規則及法規;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及規管匯報要求保存可靠的財務及會計記錄;以及適當地識別
及監控該等可能影響本集團表現的主要風險。有關程序的設計目的乃管理(而非消除)不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此
等程序僅可就重大失實陳述、錯誤、遺漏及欺詐提供合理(而非絕對)的保障。
董事會持續監察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風險管理框架如下:
審核委員會
由下而上的訊息
風險管理部門主管營運單位
由上而下的政策
合規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策略性風險
通達集團的風險管理框架
風險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由主席及財務總監成立,包括各生產基地的財務單位及營運單位。
本集團有系統地自上一年度檢討後考慮四項核心風險的性質及程度之變動:
(1)合規風險—面對法律處罰或財務虧損
的風險,本集團將於未能遵守行業法律及法規、內部政策或最佳常規時面對有關風險。(2)財務風險—其與財務交易
有關,並涵蓋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匯兌風險及利率風險等。(3)營運風險—其因內部程序、人員及制度不足或缺
失所導致。此包括欺詐風險、賣方營運中斷或處理錯誤等。(4)策略性風險—因不利的業務發展決策、不適當的策略
決定程序及╱或對行業變動反應遲緩等而對盈利或資金構成的現有及潛在不利影響。此包括聲譽風險、法律風險及
合規風險。
透過現行制度,董事會能識別及將本集團面對的主要風險分類;評估本集團面對各風險之可能性及影響;為本公司
的主要程序、制度及監控之主要方面進行檢討及評估,以應對本集團面對的風險因素;回應其業務及外部環境的變
動。董事會一直持續監察風險及內部監控系統;經計及相關監控措施後評估本集團面對的剩餘風險;並根據本集團
的觀察提出意見,故我們可管理而非消除不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
本集團自二零一四年起已採納內幕消息披露政策及程序,有關詳情於本公司網站中披露,本集團亦無重大違反處理
及發佈內幕消息的程序及內部監控。
除本集團內部進行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工作外,外聘獨立核數師行天職香港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已獲委任負責審閱
及評估本集團的內部監控制度。本集團的年度內部監控檢討計劃涵蓋本集團的業務及服務單位的主要活動與重大監
控(包括營運、財務及合規)。天職香港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向審核委員會提交載有其評估結果及
推薦建議的報告。
審核委員會認為,內部審核職能獲充足資源分配及在本公司內有恰當的地位。內部審核職能已僱用具備相關資格及
經驗之人士。審核委員會亦認為內部核數師已按照適當的專業標準履行其職責。審核委員會已舉行會議(每年至少
一次),以檢討內部審核職能是否足夠及有效。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已檢閱內部核數師報告加上現行的內部監控系
統,故信納本公司有足夠的內部監控。內部核數師直接向審核委員會主席匯報及向執行董事作出行政匯報。
根據天職香港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的檢討,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嚴重違規或任何範疇將對
本公司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並認為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已經足夠及有效,且本公司的資
源、員工資歷及經驗、培訓計劃以及會計、內部審計、財務匯報職能及遵守上市規則之預算已經足夠。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公司秘書為陳詩敏女士,本公司已接獲陳女士之書面確認,確認其於截至
二零一七年止年度已參與不少於15小時之相關專業培訓。本公司認為,陳女士遵守上市規則第3.29條規定。
外部核數師
目前,本集團之外部核數師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在二零一七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獲本公司股東
委任為本公司之外部核數師。審核委員會負責就委任、續聘及罷免獲授權外部核數師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批准外部
核數師之薪酬及聘用條款,以及處理任何有關外部核數師辭任或解聘之問題。審核委員會已就外部核數師向本公司
收取之費用給予意見,並批准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董事會完全同意審核委員會之批准。外部核數師就
財務報表須承擔之責任載於本年報第38至42頁「獨立核數師報告」一節。
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及於股東大會上提出建議之程序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任何一位或以上於遞呈要求日期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繳足股本(賦予於本公司股東大會
上投票的權利)十分之一之本公司股東於任何時候有權透過向本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秘書發出(郵寄至香港灣仔港灣道
6–8號瑞安中心12樓1201-02室)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處理有關要求中指明之任何事項;且
該大會應於遞呈該要求後兩個月內舉行。倘遞呈後21日內,董事會未有召開該大會,則遞呈要求人士可自發以同樣
方式作出此舉,而遞呈要求人士因董事會未有召開大會而產生的所有合理開支應由本公司向要求人作出償付。
向董事會提出查詢之程序
本公司股東可發出其查詢及關注事項至董事會,並註明送至本公司之公司秘書,郵寄至香港灣仔港灣道6-8號瑞安
中心12樓1201-02室。本公司之公司秘書負責向董事會傳遞有關董事會直接負責之事宜,以及向本公司行政總裁傳
遞日常業務事宜(例如提議、查詢及客戶投訴)。
與股東的溝通
董事認同本公司股東長期支持之重要性。本公司極其注重與股東及投資者進行有效溝通。為加強溝通,本公司在年
報內提供與本公司及其業務有關之資料,並透過公司網站http://www.tongda.com以電子方式發佈該等資料。
股東週年大會讓董事會與股東有機會直接溝通,因此本公司將股東週年大會視為重要事項。所有董事、高級管理層
及外部核數師均盡力出席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以回答股東之查詢。本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至少21個完整營業日
之通知,告知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之日期及地點。本公司支持企業管治守則鼓勵股東參與之原則。
董事會將定期檢討本集團之營運及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務求確保遵守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開曼群島法律及規例,
以保障股東利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並無變動。
董事謹此提呈董事會報告以及本公司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本公司旗下主要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39。本集團之主要業務
性質在本年度內並無重大改變。
業績及股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及本公司與本集團於該日之事務狀況載於財務報表第43至133
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6港仙(二零一六年:2.0港仙)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派付。
董事建議向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或前後名列股東名冊之股東派發本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8港仙(二零一六
年:3.2港仙)。連同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0港仙,本年度總計派息每股普通股5.4港仙(二零一六年:每股普通股
5.2港仙)。建議末期股息將於二零一七年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批准後將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或前後派發。詳情載
於財務報表附註10。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務回顧載於本年報第5頁至第10頁之「管理層討論及分析」,而年
報內互相參照的部分亦構成董事會報告的一部分。本集團致力提升管治、促進僱員福利與發展、保護環境及回饋社
會,從而履行社會責任並實現可持續增長。
本公司可能面對之風險及不確定因素
本集團之財務狀況、經營業績、業務及前景可能受多項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影響。以下為本集團所識別之主要風險及
不確定因素,惟可能出現不為本集團所知或目前可能並不重大而可能於未來成為重大之其他風險及不確定因素。
本集團大多數營運資產乃位於中國,本集團預期大部分營業額將繼續自中國業務產生。經營業績及前景很大程度取
決於中國之經濟、政治及法律發展。中國經濟在多方面有別於大部分發達國家之經濟,包括政府干預程度、發展水
平、增長率及政府外匯管制。本集團無法預測中國政治、經濟及社會狀況、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變動會否對本集團
現時或未來業務、經營業績或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本集團的財務風險管理載於財務報表附註37,而年報內互相參照的部分亦構成董事會報告的一部分。
本集團不遺餘力貫徹環境保護政策。管理層將不時檢討本集團的環保常規,並將考慮在營運中進一步實施對環境有
益的措施及常規,以促進環境保護及可持續發展。有關詳情於本集團將獨立刊發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內披露。
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年內,就董事所知,本集團並無重大違反適用法律及法規,而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造成重大影響。
與主要持份者的關係
董事會認同僱員為貢獻本集團日後成功的無價資產。本集團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待遇,以吸引、激勵及留聘僱員。
董事會亦定期審閱僱員的薪酬待遇,並按現時市場慣例進行必要調整。本集團亦重視與客戶及供應商維持良好關
係,認為此對達成本集團之長遠目標而言至關重要。於年內,集團公司與業務夥伴概無重大糾紛。
財務資料概要
摘錄自本集團在過往五個財政年度之已刊發經審核財務報表之已刊發業績及資產、負債及非控股股東權益概要載於
第134頁。本概要並不構成經審核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
本集團於年內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變動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2及13。
股本及購股權
本公司於年內之股本及購股權變動詳情連同有關原因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7及28。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為本公司註冊成立之司法權區)法例並無有關優先購買權之規定,致使本公司須
按比例向現有股東發售新股。
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在聯交所購回合共59,680,000股本公司股份,以提高本公司每股資
產淨值及盈利。該等購回之股份均已被註銷。有關購回股份之詳情如下:
每股購買價購買價總額
月份購回股份數目最高最低(不包括開支)
港元港元港元
31,220,000 2.46 2.23 72,961,900
28,460,000 2.10 1.97 57,805,900
59,680,000 130,767,8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購買、出售或贖回本
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本公司及本集團於年內之儲備變動詳情分別載於財務報表附註38及綜合權益變動表。
可供分派儲備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二零零四年修訂本)之規定所計算,本公司之可供分派儲備達
1,371,923,000港元,其中約229,965,000港元已於報告期後建議為末期股息。此款項包括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股份溢價賬1,340,928,000港元,可以繳足股款之紅股方式分派。
本集團於年內作出之慈善捐獻合共為558,000港元。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在回顧年度內,本集團向五名最大客戶之銷售額佔本年度總銷售額之64.6%,而向其中最大客戶之銷售額則佔
31.1%。本集團向五名最大供應商之購貨額佔本年度總購貨額之19.7%,而向其中最大供應商之購貨額則佔9.2%。
概無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任何緊密聯繫人士或任何股東(據董事所深知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5%以上者)於本集團五
名最大客戶或供應商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本公司於本年度及截至本報告日期之董事如下:
執行董事:
王亞南先生(主席)
王亞華先生(副主席)
王亞揚先生
蔡慧生先生
王明澈先生
非執行董事:
王亞榆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丁良輝先生
董事(續)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第108(A)條,王亞華先生、楊孫西博士及張華峰先生將退任,且符合資格並願意在應屆
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之規定而發出有關其獨立性之年度確認書。本公司認為全體
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獨立人士。
董事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
股本中擁有本公司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而存置之登記冊所記錄或根據標準守則通知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
益及好倉如下:
於本公司普通股之好倉:
持有之股份數目、身份及權益性質
佔本公司之
透過已發行股本
董事姓名直接實益擁有受控制法團附註總額百分比
王亞南先生
386,120,000 (L) 1,724,490,000 (L) 1, 2, 4 2,110,610,000 (L) 34.88
155,010,000 (S) 155,010,000 (S) 2.56
王亞華先生
91,220,000 (L) 1,428,490,000 (L) 1, 4 1,519,710,000 (L) 25.11
155,010,000 (S) 155,010,000 (S) 2.56
王亞揚先生
119,300,000 (L) 1,428,490,000 (L) 1, 4 1,547,790,000 (L) 25.58
155,010,000 (S) 155,010,000 (S) 2.56
王亞榆先生
96,460,000 (L) 1,428,490,000 (L) 1, 4 1,524,950,000 (L) 25.20
155,010,000 (S) 155,010,000 (S) 2.56
蔡慧生先生
32,750,000 (L) 78,750,000 (L) 3 111,500,000 (L) 1.84
王明澈先生
3,000,000 (L) – 3,000,000 (L) 0.05
楊孫西博士
21,610,000 (L) – 21,610,000 (L) 0.36
張華峰先生
5,950,000 (L) – 5,950,000 (L) 0.10
丁良輝先生
6,450,000 (L) – 6,450,000 (L) 0.11
董事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續)
於本公司購股權之好倉:
直接實益擁有之
董事名稱購股權數目
王亞南先生
王亞華先生
王亞揚先生
王亞榆先生
王明澈先生
蔡慧生先生
楊孫西博士,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張華峰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丁良輝先生
30,000,000
1,428,490,000股股份由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持有,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之已發行股本
乃由王亞南先生、王亞華先生、王亞榆先生及王亞揚先生(合稱「王氏四兄弟」)各自實益擁有25%。
296,000,000股股份由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E-Growth」)持有,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王亞南先生實益擁有。
該等股份由Faye Limited持有,Faye Limited之全部已發行股本均由蔡慧生先生持有及實益擁有。
根據PAG-P Asia Fund L.P.與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訂立之借股協議,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將270,000,000股股份借予PAG-P Asia Fund L.P.。114,990,000股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九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
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予以記錄或根據《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通知本公司及
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董事收購股份或債券之權利
除下文「購股權計劃」一節所披露者外,於年內任何時間並無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獲授可藉購入
本公司股份或債券而獲取利益之權利,或由彼等行使任何有關權利;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亦無參與任何安排,
致使董事獲得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該等權利。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設立購股權計劃(「該等計劃」),旨在向為本集團業務取得成功作出貢獻之合資格參與者提供獎賞及鼓勵。該
等計劃之進一步詳情於財務報表附註28內披露。
下表披露本年度本公司尚未行使購股權之變動情況:
購股權數目
於二零一七年於二零一七年
參與者名稱或類別授出日期歸屬期行使期購股權行使價一月一日期內授出期內行使十二月三十一日
王亞南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9,600,000 – (9,600,000) –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1.80 1,000,000 – – 1,000,000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1.80 4,000,000 – – 4,000,000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王亞華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9,600,000 – (9,600,000) –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1.80 1,000,000 – – 1,000,000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1.80 4,000,000 – – 4,000,000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購股權計劃(續)
購股權數目
於二零一七年於二零一七年
參與者名稱或類別授出日期歸屬期行使期購股權行使價一月一日期內授出期內行使十二月三十一日
王亞榆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9,600,000 – (9,600,000) –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1.80 1,000,000 – – 1,000,000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1.80 4,000,000 – – 4,000,000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王亞揚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1,200,000 – (1,200,000)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9,600,000 – (9,600,000) –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1.80 1,000,000 – – 1,000,000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1.80 4,000,000 – – 4,000,000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蔡慧生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300,000 – (300,000) –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300,000 – (300,000)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0.87 2,400,000 – (2,400,000) –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1.80 500,000 – – 500,000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1.80 1,500,000 – – 1,500,000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購股權計劃(續)
購股權數目
參與者名稱或類別授出日期歸屬期行使期購股權行使價
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期內授出期內行使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王明澈先生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2,400,000)
丁良輝先生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張華峰先生,
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楊孫西博士,
大紫荊勳章,
金紫荊星章,
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購股權計劃(續)
參與者名稱或類別授出日期
合共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至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購股權行使價
購股權數目
於二零一七年
10,000,000
21,600,000
20,300,000
於二零一七年
期內授出期內行使十二月三十一日
– (10,000,000) –
– (2,400,000) –
– (2,400,000) –
– (21,600,000) –
– – 7,700,000– – 20,300,000
148,400,000 – (90,400,000) 58,000,000
年內於購股權獲行使日期之加權平均股價為2.7776港元。
年內尚未行使購股權表之附註:
* 購股權之歸屬期為自授出日期起直至行使期開始。
** 購股權之行使價在進行供股或紅利發行或本公司股本之其他類似變動之情況下須予以調整。
*** 於報告期末尚未行使購股權之加權平均行使價為每股1.8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照本公司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之權益登記冊所記錄,下列人士擁
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5%或以上之權益:
所持之已發行股本之
股東名稱附註身份及權益性質普通股數目百分比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1直接實益擁有
1,428,490,000 (L) 23.60
155,010,000 (S) 2.56
Mondrian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獲提名托管人
470,430,000 (L) 7.78
1.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之已發行股本由王氏四兄弟各自持有及實益擁有25%。根據PAG-P Asia Fund
L.P.與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訂立之借股協議,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將270,000,000股股份借予PAG-P Asia Fund L.P。114,990,000股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歸還。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董事(彼等之權益載於上文「董事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
權益及淡倉」一節)外,並無任何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予以記錄之權
益或淡倉。
持續關連交易
於本年度,本集團進行下列持續關連交易,若干詳情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作出披露。
租賃一項福建省物業
由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一間關連公司已將其於福建省的物業出租予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公告,租賃協議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之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
4,800,000元(相當於約5,714,286港元)、人民幣4,800,000元(相當於約5,714,286港元)及人民幣4,800,000元(相
當於約5,714,286港元)。
持續關連交易(續)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上述持續關連交易並確認該等交易乃(i)於本集團之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
易條款為一般商業條款或不遜於向或由獨立第三方提供之條款;及
(iii)根據相關協議規定進行,且協議條款屬公平合
理並符合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本公司已委聘本公司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就本集團之持續關連交易報告,報告乃根據香港鑒證業務準則第3000
號「歷史財務資料審核或審閱以外的鑒證工作」並參照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之《實務說明》第740號「關於香港上市規
則項下持續關連交易的核數師函件」。於年報付印當日前,安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6條就上述本集團所披露的
持續關連交易,發出無保留意見的函件,並載有其發現及結論。本公司已向聯交所提交核數師函件副本。
董事服務合約
本公司執行董事王氏四兄弟各人及蔡慧生先生分別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起計,初步固
定任期為三年,並於其後繼續生效,直至其中一方給予另外一方不少於三個月之書面通知終止。
執行董事王明澈先生已經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初步為期三年,可自動續期一年,
任何一方可在初步任期屆滿或其後任何時間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除上述者外,並無任何擬在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之董事與本公司訂立本公司不可在一年內終止而毋須支付
賠償金(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合約。
董事資料變更
王亞南先生已獲委任為通達宏泰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王亞榆先生已由本公司執行董事獲調任為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彼已獲委任為通達宏泰控
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之執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除上述所披露之關連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外,於本年度或本年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訂立與本集團業務
有關且本公司董事於其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的重大合約。
競爭及利益衝突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董事或彼等任何各自之聯繫人士概無從事與或可能與本集團業務競爭之任
何業務,或與本集團存在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標準守則,作為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經向本公司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董事於本年
報涵蓋之會計期間一直均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標準。
可換股債券
本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5。
本集團僱員的薪酬政策由薪酬委員會按其表現、資歷及能力制定。
本公司董事的酬金由薪酬委員會參考本集團經營業績、個人表現與可資比較的市場統計後決定。
本公司已採納購股權計劃作為對董事及合資格員工的獎勵,計劃詳情載列於財務報表附註28。
足夠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所得之公開資料及據董事所知,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中至少25%由公眾持有,並於截
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維持足夠公眾持股量。
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年報201737
董事會報告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任期屆滿,本公司將會在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決議案重新委任該公司出任本公司之核數師。
獲准許的彌償條文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董事可就各自之職務或信託履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所作出、同意或遺漏的行動而可能
招致或蒙受之所有訴訟、成本、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而從本公司之資產及溢利中獲得彌償。
本公司已購買及維持董事責任保險,為董事及本集團附屬公司之董事提供適當保障。
代表董事會
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董事會報告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任期屆滿,本公司將會在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決議案重新委任該公司出任本公司之核數師。
獲准許的彌償條文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董事可就各自之職務或信託履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所作出、同意或遺漏的行動而可能
招致或蒙受之所有訴訟、成本、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而從本公司之資產及溢利中獲得彌償。
本公司已購買及維持董事責任保險,為董事及本集團附屬公司之董事提供適當保障。
代表董事會
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致: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已審核載列於第43至133頁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貴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其包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收益表、綜合全面收益表、綜合權
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的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概要)。
本核數師認為,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貴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財
務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本核數師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核數準則(「香港核數準則」)進行審核。本核數師在該等準則下的責任已
於本報告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一節中進一步闡述。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道德
守則(以下簡稱「守則」),本核數師獨立於貴集團,並已履行守則中的其他專業道德責任。本核數師相信,本核數師
所獲得的審核憑證能充足及適當地為本核數師的意見提供基礎。
關鍵審核事項
關鍵審核事項為根據本核數師的專業判斷,認為對本期間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核最為重要的事項。該等事項於本核數
師審核整體綜合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處理,而本核數師不會對此事項提供獨立的意見。就下列各項事宜而言,本
核數師在審核時如何處理有關事宜之描述載列如下。
關鍵審核事項(續)
本核數師已履行本報告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一節所述的責任,包括與該等事宜相關的責任。因
此,本核數師的審核工作包括執行為應對評估綜合財務報表重大錯誤陳述風險而設計的審核程序。審核程序的結果
包括處理以下事宜所執行的程序,為隨附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核意見提供基礎。
關鍵審核事項本核數師的審核如何處理關鍵審核事項
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減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貴集團應收貿易賬款
及票據結餘總額為
3,944,075,000港元及減值撥備為
53,266,000港元。管理層按照客戶賬目的具體審核及收
賬趨勢的經驗以及現時業務狀況評估估計應收貿易賬款
及票據撥備。
有關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撥備之會計政策及披露載於綜
合財務報表附註2.4、3及2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貴集團總存貨結餘為
2,724,947,000港元及陳舊存貨為48,428,000港元。由
於電器配件之生產科技不斷轉變,貴集團之存貨面臨重
大陳舊風險,原因為市價可能因行業趨勢轉變而下降。
此外,當決定存貨過多或存貨陳舊之存貨撥備時,管理
層需對未來銷售作出估計及假設。
有關存貨準備之會計政策及披露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4、3及19。
本核數師之審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傳閱借方確認之選
定樣本、檢查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之其後結算以及審閱
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之賬齡報告,以識別任何長期逾期
債務及其過往結算模式。
本核數師之審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透過於年內審閱產
品的毛利率分析及與管理層討論其定價政策及撥備基礎
對成本及可變現淨值之較低者進行測試、透過審閱原材
料及在製品的隨後使用量及向客戶交付製成品進行過時
審查及盤點存貨及進行編製測試。
通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年報201740
獨立核數師報告
載入年報之其他資料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資料負責。其他資料包括年報內所載的資料,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本核數師載於其中的核
數師報告。
本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資料,本核數師亦不對該等其他資料發表任何形式的核證結論。
就本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核,本核數師的責任乃細閱其他資料,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資料與綜合財務報表
或本核數師在審核過程中所知悉的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基於本核數師已執行的工作,
倘本核數師認為其他資料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本核數師需要報告該事實。本核數師就此並無任何事項須報告。
董事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真實而公平的綜合
財務報表,並對董事認為為使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控制負
在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貴公司董事負責評估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的事
項,以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計基礎,除非貴公司董事有意將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審核委員會協助貴公司董事履行監督貴集團財務報告過程的責任。
獨立核數師報告
載入年報之其他資料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資料負責。其他資料包括年報內所載的資料,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本核數師載於其中的核
數師報告。
本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資料,本核數師亦不對該等其他資料發表任何形式的核證結論。
就本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核,本核數師的責任乃細閱其他資料,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資料與綜合財務報表
或本核數師在審核過程中所知悉的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基於本核數師已執行的工作,
倘本核數師認為其他資料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本核數師需要報告該事實。本核數師就此並無任何事項須報告。
董事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真實而公平的綜合
財務報表,並對董事認為為使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控制負
在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貴公司董事負責評估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的事
項,以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計基礎,除非貴公司董事有意將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審核委員會協助貴公司董事履行監督貴集團財務報告過程的責任。
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本核數師的目標乃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出具包
括本核數師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本報告僅向 閣下(作為整體)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本核數師不會
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合理保證為高水平的保證,但不能保證按照香港核數準則進行的審核總能發現重大錯誤陳述。錯誤陳述可以由欺詐
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其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依賴綜合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經濟決定,
則有關的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
作為根據香港核數準則進行的審核之其中部分,本核數師運用專業判斷,保持專業懷疑態度。本核數師亦:
識別及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核程序以應對該等
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及適當的審核憑證,作為本核數師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
漏、虛假陳述,或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出現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
因錯誤而導致出現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
瞭解與審核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在有關情況下屬適當的審核程序,但目的並非對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
性發表意見。
評估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適當性以及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適當性作出結論,並根據所獲取的審核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
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貴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倘本核數師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修訂本
核數師的意見。本核數師的結論乃基於直至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核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
導致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業務。
評估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及內容(包括披露事項),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公平反映相關交易
就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資料獲取充足適當的審核憑證,以便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本核數師
負責貴集團審核的方向、監督及執行。本核數師為審核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續)
本核數師與審核委員會溝通(其中包括)審核的計劃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審核發現等,包括本核數師在審核中識別出
內部控制的任何重大不足之處。
本核數師亦向審核委員會提交聲明,表明本核數師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彼等溝通可能合理
被認為會影響本核數師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及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相關的防範措施。
從與審核委員會溝通的事項中,本核數師確定該等對本期間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核為最重要的事項,因而構成關鍵審
核事項。本核數師在核數師報告中闡釋該等事項,除非法律或規例不允許公開披露該等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
下,合理預期倘於本核數師之報告中註明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則本核數師決定不應在報告
中註明該事項。
出具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核項目合夥人為羅富源。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中信大廈22樓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5 8,562,830 7,825,077
(6,331,736) (5,939,722)
2,231,094 1,885,355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銷售及分銷開支
一般及行政開支
其他經營開支淨額
分佔聯營公司之溢利
分佔一間共同控制實體之溢利
96,962(120,832)
除稅前溢利
7 1,255,631 1,196,551
所得稅開支
9 (196,976) (176,077)
本年度溢利
1,058,655 1,020,474
本公司擁有人
1,006,125 1,003,996
非控股股東權益
52,530 16,478
1,058,655 1,020,474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11 16.82港仙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
1,058,655 1,020,474
其他全面收益
期後不被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物業重估收益
所得稅之影響
4,900(810)
5,688 4,090
期後將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收入╱(開支):
換算海外經營業務之匯兌差額
-附屬公司
51,518 (202,158)
-聯營公司
-共同控制實體
679 (2,836)
出售一間聯營公司後解除匯兌儲備
52,197 (205,257)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開支),稅後淨額
57,885 (201,167)
本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1,116,540 819,307
本公司擁有人
1,064,067 803,032
非控股股東權益
52,473 16,275
1,116,540 819,307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2 4,238,665 3,287,981
13 63,807 57,791
租賃土地之預付款項
14 272,120 208,795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15 134 134
於共同控制實體之投資
16 67,611 64,162
17 52,669 53,635
18 344,751 198,364
貸款應收款項
23 59,439 1,500
遞延稅項資產
26 3,703 3,703
非流動資產總額
5,102,899 3,876,065
19 2,676,519 1,739,740
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
20 3,890,809 3,361,909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賬款
514,132 410,533
應收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款項
16 18,944 1,694
貸款予一間共同控制實體
16 144,380 67,288
可收回稅項
1,825 1,532
已抵押存款
21 481,700 262,150
現金及現金等值
21 792,494 869,082
流動資產總額
8,520,803 6,713,928
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
22 2,755,932 2,156,286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賬款
501,454 414,646
附息銀行及其他借款
24 2,234,998 1,489,958
可換股債券
25 445,838 –
應付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款項
16 211,086 51,197
231,120 220,673
流動負債總額
6,380,428 4,332,760
流動資產淨額
2,140,375 2,381,168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7,243,274 6,257,233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動負債
附息銀行借款
24 1,240,301 609,869
可換股債券
25 – 876,514
應付一間附屬公司之一名前非控股股東款項
39 30,034 30,034
遞延稅項負債
26 87,642 74,511
非流動負債總額
1,357,977 1,590,928
5,885,297 4,666,305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27 60,517 57,805
29 5,773,900 4,610,093
5,834,417 4,667,898
非控股股東權益
50,880 (1,593)
5,885,297 4,666,305
王亞南王亞華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份可換股債券購股權資產資本匯兌非控股
股本溢價賬之權益部分儲備資本儲備重估儲備法定儲備贖回儲備波動儲備保留溢利總額股東權益股權總數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註29(i))(附註29(ii))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57,805 1,228,053 6,972 32,412 (125,657) 32,240 286,087 287 (116,618) 3,266,317 4,667,898 (1,593) 4,666,305
本年度溢利
– – – – – – – – – 1,006,125 1,006,125 52,530 1,058,655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物業重估收益,稅後淨額
– – – – –5,688 – – – –5,688 –5,688
換算海外經營業務之匯兌差額
– – – – – – – – 52,254 – 52,254 (57) 52,197
本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 – – – – 5,688 – – 52,254 1,006,125 1,064,067 52,473 1,116,540
轉撥至法定儲備
– – – – – –11,420 – –(11,420) – – –
購回及註銷股份
27(iv) (597) (130,171) – – – – -597 – (597) (130,768) – (130,768)
轉換可換股債券而發行之股份
25, 27(iii) 2,405 434,025 (3,431) – – – – – – -432,999 – 432,999
因行使購股權而發行股份
27(ii) 904 100,414 – (26,520) – – – – – – 74,798 – 74,798
以股權結算之購股權安排
28 – – –16,816 – – – – – –16,816 –16,816
已宣派及派付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10 – (194,565) – – – – – – – – (194,565) – (194,565)
已宣派及派付二零一七年中期股息
10 – (96,828) – – – – – – – – (96,828) – (96,828)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0,517 1,340,928* 3,541* 22,708* (125,657)* 37,928* 297,507* 884* (64,364)* 4,260,425* 5,834,417 50,880 5,885,297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份可換股債券購股權資產資本匯兌非控股
股本溢價賬之權益部分儲備資本儲備重估儲備法定儲備贖回儲備波動儲備保留溢利總額股東權益股權總數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註29(i))(附註29(ii))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57,257 1,425,527 6,972 27,806 (125,657) 28,150 229,894 287 88,436 2,318,514 4,057,186 (17,868) 4,039,318
本年度溢利
– – – – – – – – – 1,003,996 1,003,996 16,478 1,020,474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物業重估收益,稅後淨額
– – – – –4,090 – – – –4,090 –4,090
換算海外經營業務之匯兌差額
– – – – – – – – (204,915) – (204,915) (203) (205,118)
出售一間聯營公司後解除匯兌收益
– – – – – – – –(139) –(139) –(139)
本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 – – – – 4,090 – – (205,054) 1,003,996 803,032 16,275 819,307
轉撥至法定儲備
– – – – – –56,193 – –(56,193) – – –
因行使購股權而發行股份
27(i) 548 37,688 – (5,766) – – – – – – 32,470 – 32,470
以股權結算之購股權安排
28 – – –10,372 – – – – – –10,372 –10,372
已宣派及派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10 – (120,449) – – – – – – – – (120,449) – (120,449)
已宣派及派付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
10 – (114,713) – – – – – – – – (114,713) – (114,71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7,805 1,228,053* 6,972* 32,412* (125,657)* 32,240* 286,087* 287* (116,618)* 3,266,317* 4,667,898 (1,593) 4,666,305
* 該等儲備賬包括綜合財務狀況表內之綜合儲備5,773,9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610,093,000港元)。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量
除稅前溢利
1,255,631 1,196,551
110,621 78,264
分佔聯營公司之溢利
分佔一間共同控制實體之溢利
(2,770) (6,023)
7 357,454 270,679
土地租賃預付款項之攤銷
7 5,691 2,699
預付款項之攤銷
7 1,533 1,517
銀行利息收入
5 (5,620) (3,842)
來自共同控制實體的利息收入
5 (1,438) (1,694)
來自貸款應收款項的利息收入
5 (2,415) –
以股權結算之購股權開支
28 16,816 10,372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之虧損╱(收益)
7 1,654 (312)
一項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變動
7 (5,405) (6,395)
應收貿易賬款減值
7 17,899 975
應收貿易賬款減值撥回
7 (447) (11,609)
應收貿易賬款撇銷
7 15,688 –
一項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7 10,337 –
存貨撥備撥回
7 – (9,719)
出售一間聯營公司之收益
5 – (3,435)
1,775,229 1,518,307
(952,467) (124,084)
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增加
(546,352) (668,725)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賬款增加
(168,407) (92,912)
應收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款項增加
(17,250) (1,694)
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增加
599,646 584,065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賬款增加
86,808 53,080
應付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款項增加
159,889 51,197
經營業務產生之現金
937,096 1,319,234
(108,298) (74,778)
已付香港利得稅
(9,551) (3,380)
已付海外稅項
(165,388) (133,186)
經營業務所得之現金流量淨額
653,859 1,107,890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六年
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7,058 5,536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
(1,086,566) (806,639)
租賃土地之預付款項增加
(68,216) (122,772)
出售一間聯營公司之所得款項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所得款項
16,429 9,017
貸款予一間共同控制實體
(77,092) (67,288)
向一間共同控制實體注資
– (60,975)
長期按金增加
(344,751) (198,364)
已抵押銀行存款增加
(219,550) (88,569)
貸款應收款項減少
投資活動所用之現金流量淨額
(1,772,282) (1,328,175)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新借銀行貸款
4,767,828 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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