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显示不在充电公司为什么不在中国起诉抄袭他的手机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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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Phone6为什么会被判抄袭国产手机?
前不久手机界最劲爆的消息恐怕就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判定苹果iPhone6/6 Plus两款手机涉嫌抄袭某国产厂商的产品,一时间网友纷纷感到好奇:被苹果抄袭的国内厂商究竟是何方神圣?苹果究竟抄了对方哪些设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苹果的这一纸《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可谓刷爆了朋友圈,而且引起了一片哗然。毕竟被告抄袭的是一向以创新为资本的苹果,而且已经被裁定侵权。接下来,我们便详细地解读此事以及讨论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是否真的会被禁售。事件始末起诉苹果侵权的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佰利”)。前段时间便已经有消息传出,这家名不见经传公司认定了苹果iPhone 6s和iPhone 6s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9)。深圳佰利提到的外观设计专利与其一款型号为100C的手 机外观设计相关。该手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于日,获得授权时间为日,早于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发布时间。因此,深圳佰利向北京知识产权局起诉了苹果侵权,而且要求苹果停止销售侵权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苹果方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不过,北京知识产权局则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消费难以注意的微小差异,应当 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所以,北京知识产权局最终判定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侵犯了深圳佰利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责令苹果停止在北京地区销售两款被控诉机型。然而,苹果对北京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不服,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起诉讼。苹果公司指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因此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目前,法院已经接受苹果的起诉,而该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审理。外媒声援苹果:中国有很多手机抄袭iPhone的设计实际上,外观专利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这有着一定的主观弹性。如,小编看来iPhone 6的确存在众多显著区别。但从外观的整体轮廓来看,两者的确比较相似。此外,根据苹果的反应,该项专利的确让其感到了威胁。要不然,苹果可以直接无视。有 趣的是,外媒听闻苹果被判定抄袭之后,纷纷站了出来声援苹果称中国有很多手机抄袭了iPhone的设计。被遗忘的百分之百数码科技如果不是此次侵权事件,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知道深圳佰利这家公司。深圳佰利其实是深圳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 2006年, 曾获得百度云0S资产加现金的投资。该公司除了负责研发百度云OS之外,还推出了“百加”手机品牌。但是该手机品牌在去年3月份,已经随着百度云OS告别 舞台而淡出了大众视野。而百分之百数码科技退出中国移动手机市场至少也已逾一年。实际上,早在2014年9月份,百加手机就已经在微博 控诉iPhone 6涉嫌抄袭其百加V6手机的外观设计。而且百加手机官方还表示,其在iPhone 6发布前,曾通过邮件的方式和苹果进行沟通,但并没有效果。此后,深圳佰利在2015年初开始正式起诉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只是时至如今这场专利纠纷案有进展有时候,深圳佰利的母公司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早已宣布破产。此外,据称深圳佰利也已经面临破产,其负债总额已经 超过了其全部资产。此外,小编查看百加手机早前的微博时,发现了百加官方认为iPhone 6涉嫌抄袭的说明:苹果被判定侵权,将面临什么困境?这场专利纠纷案体现了中国企业已经开始懂得利用成熟的专利保护体制来谋取权益。但是对于苹果来说,其在中国市场发展的阻力会越来越大。如果法院最终支持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决定,那么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将在北京地区禁售。此外,深圳佰利获得此场专利纠纷案后,可能还会向iPhone 6s和iPhone 6s Plus“开炮”,毕竟苹果这两代机型的外观设计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当然,苹果肯定不会眼白白地看自家的手机被禁售。那么,财大气粗的 大苹果可能会选择支付专利费和深圳佰利私下各解。就像2012年,苹果就iPad商标侵权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达成和解。此外,苹果还可以选择反 过来起诉北京知识产权局,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表明自己并没有侵权。显然,苹果目前选择的是后者。事态最终将如何发展?目前进展是苹果提起了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在法院做出裁决之前,苹果的两款手机仍可以正常销售。虽然目前北京知识产权局已经判定苹果侵权,但法院 有可能推翻北京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因为此次侵权主要是来自外观设计,而外观是否应该得到保护,法律界并没有达成共识。如,2012年苹果曾经起诉三星外观 侵权,美国法院就考虑到iPhone的整理美学设计只是通用设计,尚不足以受到保护。当然,对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还不得而知。网友对此事也持着不同的看法。如,有的网友为苹果叫冤枉,也有网友拍手叫好。为苹果叫冤枉的网友主要认为两部手机只是在细节上的相似。然而,目前的安卓手机都是 圆角矩形、弧形侧面的外观设计,包括三星、HTC等知名厂商。所以,仅根据圆角矩形和弧形侧面等相似的设计不能判定苹果侵权。此外,对于此次的专利案的讨 论甚至上升到了政治层面。有网友认为,就像当年美国因为安全问题阻止华为一样,为什么国内不能以专利阻止苹果?写在最后:如果最终裁定苹果败诉,那么在手机行业将引起强烈的地震,因为一向作为行业标杆的iPhone也在设计专利上栽了跟头。这不仅给国内厂商注射了一剂强心剂,更会将专利视为在大陆市场上对抗苹果、三星的利剑。不过,这把利剑也是双刃剑,所以各大手机厂商们不仅要做好设计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是很有 必要的。虽然苹果iPhone6/6 Plus真的被禁售的可能性不大,但也给国内厂商提了个醒,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视同仁的,如果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哪怕是苹果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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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G推荐游戏苹果被判侵权,国内为何无人叫好?_创事记_新浪科技_新浪网
苹果被判侵权,国内为何无人叫好?
写在前面:iPhone抄袭国产手机外观设计?这应该是令国产手机厂商及广大民众为之一振的“好消息”。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对于这一行政执法处理认定,很多人并没出来“叫好”,而是静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而这多少也表明了,很多人对iPhone6抄袭国产手机设计或iPhone6侵犯国产手机外观设计心存疑虑。一方面,这里面有苹果此前在民众心目中“先入为主”的创新形象,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国产手机在外观设计方面,确实还没拿出让人眼前一亮,并对智能手机通行外观设计实现全新颠覆的作品。文/李俊慧(微信公号:lijunhui0507)“责令停止销售iPhone6、iPhone6 plus两款手机。”日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手机(100C)’(专利号:ZL.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作出处理决定(京知执字(号),要求中复电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停止“许诺销售、销售”和停止“销售”上述两款手机。一时间,iPhone6/6plus被责令停止销售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话题。苹果公司对此回应称,上个月已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这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iPhone6和 iPhone6Plus产品目前仍在中国市场正常销售。令人意外的是,这原本是国产手机厂商首次就“外观设计”叫板苹果并暂胜一局的较量,但是,国内为之叫好者似乎并不多。这背后到底是苹果的“水军”太强大,还是民众对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有不甚理解之处?那么,就“手机(100C)(专利号:ZL.9)”引发的外观设计侵权纠纷而言,iPhone6/6plus到底有无借鉴其创意或工艺?是否构成侵权?iPhone6/6plus被责令停止销售是否已生效?专利申请:iPhone6外观设计申请晚于手机(100C)日,苹果公司正式推出iPhone6。但是,iPhone6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显然在此之前。根据美国专利局网站信息显示,苹果公司早在日就在美国提交了名为“Electronic device”(专利号:USD731481)用于iPhone6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随后,苹果公司在日在中国提交了iPhone6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手机(100C)”(专利号:ZL.9)的申请时间为日。因此,单纯从外观设计申请时间来看,iPhone6不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间都晚于“手机(100C)”。而由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与同时期其他手机外观设计专利最大的不同是,其手机侧面(包括上下左右四周)采取了“弧形设计”理念,从手感及外观来看,会显得更加圆润。与iPhone其他系列手机相比,这种“弧形设计”也是iPhone6在外观上最大的改进或变化之一。那么,iPhone6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晚于“手机(100C)”,是否就能断定iPhone抄袭了或侵犯了“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呢?弧形设计:苹果公司早在2013年就提交了类似申请事实上,仅就手机侧面或四周采用“弧形设计”理念来看,很难简单推断出iPhone抄袭了或侵犯了“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早在日,苹果公司就在中国申请了一件名为“电子装置”(专利号:CNS)的外观设计专利,除去正面延续了iPhone一贯的结构布局外,与iPhone4等产品相比,该外观设计最大的变化就在于手机侧面或四周采用了“弧形设计”理念。不过,与iPhone6不同的是,当时该款手机的侧面或四周外观设计并未实现360度全“弧形设计”方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iPhone6被责令停止销售的外观设计侵权纠纷中,“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尤其是侧面及四周与前述苹果公司201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非常相似。纠纷焦点:iPhone6外观是否构成对“手机(100C)”侵权难断而就引发iPhone6/6plus被责令停止销售的“‘手机(100C)’(专利号:ZL.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而言,手机(100C)于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日,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公司”)在中复电讯公司商场处购得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随后,佰利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日受理后,在征得佰利公司同意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追加为共同被请求人,并对该案先后两次进行了口头审理。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上述京知执字(号决定书,认定iPhone6/6plus构成对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责令中复电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停止“许诺销售、销售”和停止“销售”iPhone6/6plus手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纠纷认定处理期间,苹果公司于日在国内取得iPhone6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在iPhone6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认定处理书中继续认定iPhone6/6plus构成侵权是否合适,应该会成为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备受关注的焦点。处理决定:被责令停止销售的iPhone6/6plus到底还能不能卖?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而在京知执字(号决定书中,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仅要求中复电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停止“许诺销售、销售”和停止“销售”iPhone6/6plus两款手机。并未要求苹果公司禁止制造iPhone6/6plus。此外,苹果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目前仍在中国市场正常销售。那么,被责令停止销售的iPhone6/6plus到底还能不能卖?虽然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于被专利管理部门认定构成侵权的决定,在被提起诉讼时是否继续执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后,被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显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虽然苹果公司已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起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但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中复电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停止“许诺销售、销售”和停止“销售”iPhone6/6plus的处理决定,并不停止执行。简单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至少在北京地区,中复电讯不得销售或许诺销售iPhone6/6plus,苹果公司也不得销售iPhone6/6plus。而非像苹果公司所声称的那样“在中国市场正常销售”。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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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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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的终审判决势必会对服务器厂商的在网络侵权中的责任和义务…vivo一直模仿苹果,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起诉它?-悟空问答
vivo一直模仿苹果,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起诉它?
包括最近新出的vivo X21,赤裸裸的模仿iPhone X.还有之前的很多机型,把模仿进行到底,为什么苹果没有发声呢?没有专利吗?
vivo一直模仿苹果,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起诉它?
山寨版的肯德基:啃得基,山寨版的麦当劳:麦当佬,记得前几年中国还热起了一个词“中国山寨”,中国模仿的外国的东西实在是多到数不清了,甚至连综艺节目都是模仿来的,比如奔跑吧兄弟和近几天刚刚热起来的偶像练习生,创造101,中国的“山寨文化”一路走来,争议连连,骂声不断,甚至还涉嫌违法和侵权,但是它却像打不死的小强,越活越有活力。为什么没有遭到起诉,而越发的诱惑力呢?小编的手机就是vivo的,起初是为了支持国产,然后渐渐地就发现,它在不断地向apple靠近,指纹解锁到面部解锁,无分屏到分屏操作,摄像头的位置,以及简洁大方的外形,苹果x全面屏的兴起也同时带来了x21,真的是可以称为手机的模仿界第一,但是在性能和主要的应用方面,它是模仿不了的,乔布斯的苹果可能是真的“一直被模仿,却从未被超越”吧。那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起诉呢?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1.模仿终究只是模仿,vivo手机的性能比不上苹果。一般情况下,侵权都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名称,而大多数都是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他们就是利用好品牌的外观和名称来吸引别人目光,拿一句话来说,就是空有其表,但也不缺外观相同但质量甚至有超越的物品。2.仅仅因为外观,不会造成给苹果行业带来多大的损失。看好苹果质量的,自然会抛弃国货,去买苹果,而看好和相信国货的,自然不会去买苹果。毕竟苹果手机不是中国的产品,更多的是看中了中国的广大市场。3.vivo使用苹果的设计,其实也起到了广告作用。相较于苹果,vivo的价格便宜很多,在我国购买者众多。通过使用苹果,大家能从中体会到苹果的设计理念。等经济水平提高,或者对手机的要求提高之后,这些用户会转而去购买苹果。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的,但是效果比较好。
我想问一句,国内厂商有不模仿苹果的吗?这不光仅仅是VIVO的问题了,国内厂商从小米、华为等等大厂,再到一些小厂有不模仿苹果的吗?大家吐槽的苹果的刘海屏,大家现在还不都一样模仿!模仿并不是问题,否则的话,苹果每天都被这些糟心的事情影响,那苹果公司还怎么好好做产品?其次苹果自己也模仿啊,不说现在手机行业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就算是苹果的起源,那也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才发展起来的。macOS系统基于unix,iOS也是基于unix,都是来源于freebsd分支,再就是苹果的桌面系统概念最初来源于施乐公司的图形界面设计方案,而苹果早期很多产品的设计借鉴了很多索尼的设计。所以我觉得模仿并不是什么问题啊,并且也没到需要起诉的地步。
我来回答一下。不仅仅是vivo被质疑,现在好多手机在外形上确实和苹果手机有很多相似之处,在我们的感觉里都是在抄袭苹果。那为什么苹果公司不起诉呢?外界有两种说法,在这里给大家统计一下:1、苹果这样的大型科技公司,肯定会有关于外观上的专利。我觉得现在的手机总体看上去都差不多,确实有的时候一眼看上去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所以谁抄袭谁这个很难去定位。但是不乏有抄袭苹果手机的,不知道在苹果利用了专利起诉后,部分国产手机的外形该怎样发展呢?2、不打算告或者大几率告不赢。在外观和设计方面的官司是最不好打的,因为就算是抄袭也会有很多变动的地方。只要在国内正常销售并不会有太大的压力,如果外国可不好说了。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苹果不打算告,因为像之前说的,大部分人是认为抄袭苹果的,无形之中又给苹果打了一波广告,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感觉,所以这是对苹果公司有好处的地方。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果有表达失实的地方,也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批评指正,帮我做到更好。谢谢!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所以这里发表一下个人看法。首先,为什么苹果设计会被模仿?毕竟人家是业内标杆,引领设计潮流。虽然现在正在使用的设计苹果手机并不都是具有开创性的,比如大屏,比如双摄。乔帮主的名言犹在耳边:3.5寸的屏幕大小是最适合人类使用。哈哈,然而事实并不是如此,现在手机屏幕还是越做越大。但是本人觉得屏幕超过6英寸以后手机就不便携了,所以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全面屏手机的出现吧。虽然很多设计不是苹果最先使用的,但都是苹果推动,发展起来的。当苹果使用之后,基本上所有手机厂商都会跟进。因为苹果的影响力在今天仍然是极大的。每代iPhone 的发布会都会被人称作 科技界的春晚,这个名头相信是很有分量的吧。回到主题,我们纵观oppo vivo 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目前这两家厂商也能称的上大厂了吧,钱肯定是不缺的,但是为什么还是模仿苹果呢?oppo 之前也是有很不错的设计的,比如很多年没有更新的find系列,对吧。但是,这时候oppo并没有发展起来,而是今年来放弃自我,转而模仿iPhone 设计而赚的盆满钵满。所以,其后就不伐跟风者。什么小辣椒手机呀等等。我相信今年最打脸的就是,刘海屏问题。iPhone X发布时,多少人喷,然而呢,2018年开年以来刘海屏就爆发了。一张图,大家感受感受。为什么苹果不告,肯定是不能告啊,因为苹果毕竟没有受多大伤害,苹果不还是很赚钱吗?反而有一种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骄傲感在里面。再说怎么告,那么多手机厂商,一家一家告,开玩笑,苹果还设计手机吗?还有就是目前手机行业性能过剩,创新乏力,手机厂商想要追求更大屏占比只能用刘海屏来解决,现在刘海屏的供应还是能跟上的,毕竟我们的京东方也能产。而且相信各个厂商自己设计的刘海,肯定都和iPhone X有一定区别的,这种外观的侵权很难界定,所以很难被判定为侵权,对吧。所以我们只能说是
类苹果设计。纯手打,喜欢请留赞,谢谢。
众所周知,目前苹果是手机业内的标杆,所谓标杆即被模仿的对象!日,苹果公司提交了iPhone X外形专利申请,虽然申请文件并没有实物照片,但是设计图明辨清晰,尤其是在说明中,指出了透明区域(主要指屏幕区域)后,iPhone X的外形设计一览无余。不过,由于专利申请具有地域性的特点,美国申请的专利只对美国境内有效,如果想要在中国得到专利保护,则需要在中国再次申请专利。于是日,苹果公司在中国也提交了iPhone X的外形专利申请。 在国内,手机厂商有关外观设计的侵权纠纷很少, 相似并不等于抄袭 。目前,大多数安卓手机都使用的是现成的异形屏方案。 如果屏幕配件厂商已经申请了异形屏专利,无论哪一家手机厂商使用,都自动获得了授权。就拿iphone x来说,该手机屏幕采用三星定制的OLED屏幕。要生产该尺寸的屏幕,三星必然会为其开辟一条全新生产线。仔细想想都应该知道,如果三星只把这种屏幕卖给苹果,肯定会导致产能过剩,如果此时国内厂商vivo、oppo、华为之类想要购买,三星当然愿意卖,毕竟屏幕的专利在三星手里,三星还是想赚钱的。当然,苹果还是有很多自己的专利,就比如之前系列一直沿用的圆形前置按键,国内手机是不能直接用的,这就是为什么国内手机品牌前置键大多都采用椭圆。说到这里,我也要为国内手机品牌说几句话了。虽然vivo一直有在模仿苹果,但是今年vivo发布的x21则是携带了自主研创的屏幕指纹技术,就连苹果也没做到。在科技行业,你比别人弱你就得从模仿开始,例如日本,在工业起步初期都是在模仿美国。再比如中国高铁,也是从引进庞巴迪,西门子等国外厂商的技术,发展到现在技术跻身世界前列。
世间之大,万变不离其宗啊。同样是做手机的,并且都是玩一个方向发展,而且消费者所需要的东西都是差不多的,有一些相似的地方那是在所难免。而且题主这直接说人家vivo如何是否有一些过分呢?就拿这次的刘海屏来说吧,说到底都是消费者的需求,而厂商只是想做大家喜欢的产品而已。纵观国内各大手机厂商基本上都有这方面的产品,而且在刘海内都有着不一样的功能,都是为了追求较高的屏占比。现如今基本上都追求高屏占比的手机吧,而且市场上产品多了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也算是一件好事情啊。关于起诉的问题就更好解释了,对于侵权的问题肯定是能告则告了。如果真是有侵权的话苹果肯定会有所动作的,这种不要钱又能赚大钱的事情完全是可以当作一个项目去做的。而苹果也没见有过动作,所以这点就很好证明vivo并没有做过侵权苹果的事情。再说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消费者应该操心的,只要是能够做出好产品就可以。就像是手机双摄,也并不是苹果先用的啊。苹果也有借鉴一些国产的设计,取长补短还是值得提倡的。vivo也有自家较为出色的技术,比如说屏下指纹与这次NEX上首次采用的升降式摄像头这些都是较为前卫与新颖的。以前手机HiFi的概念都是没有的,vivo在这方面的首创奠定了手机在这方面的发展。手机看的还是自己,选择权也是你自己,东西如何心里有数。
外观专利这种东西是存在的,但是显然刘海屏这种技术缺陷性的东西苹果不会自取其辱去申请专利!我对这些外观类的东西相似性的看法是:与其说抄袭不如说是在追赶一种趋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陆风和路虎!我们其实都知道,陆风的外观和路虎一模一样,据了解路虎公司也曾因为外观问题起诉陆风,但是这种外观的东西,陆风自己拿出了设计图纸,一步步下来,确实是自己设计的。路虎一点办法没有!虽然说,道德上是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法律上赢了就是赢了。不过陆风出国应该是难度很大!再说说手机吧,苹果其实有非常多的外观专利,比如全铝机身等。苹果其实没少打官司,苹果没有起诉是因为一些手机厂商还不是对手。而且,你起诉一个国产品牌在中国胜败显然不用去说,我们国家有一百种手段让你败诉或者放弃上诉!这里强调国家层面对于国产品牌的保护,只要不出国,都没事!这也是国产品牌小米手机当下的窘境,印度卖得不错,但是要去欧美市场是很难的。而且我们发现,苹果和三星就因为外观问题经常打官司,什么专利和外观都有!华为手机也没少打官司。对于手机行业而言,全面屏是一个趋势,但是不能说谁第一个开发出全面屏,全面屏手机都是抄袭他家的。有人问华为手机负责人余承东的时候,他说:大家技术只能到这个程度,所以,大家都推刘海屏,我们只能不断保持自己技术的前沿性,所以等到技术成熟的时候我们才能第一时间推出全面屏,才能在未来完成技术上的超越!所以很多外观上是不是抄袭的审核标准非常模糊,再说了,外观这种东西最好模仿,但是里面的核心技术是模仿不了的。对于苹果公司来说,也许你模仿它对他而言是好事,这说明,苹果的外观设计依然傲视全行业,依然是领导者!我们国产手机在外观上越来越好看的同时,也应该加大研发投入,让手机也越来越好用!加油!国货当自强!
苹果手机从前几年开始就一直都是智能手机的标杆,不论是设计还是系统等等都是一个标杆。但是标杆并不代表它什么都是好的,比如说按照题主的理论上来说,现在手机都是大屏时代以及双摄的时代,这些都不是苹果手机来开创的,但是苹果手机也使用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苹果手机也是在模仿呢?然而事实上却没有几个人去这么说苹果,这是因为智能手机的发展都是有一个主流趋势的,各家手机也会随着这个趋势来变化。可能你觉得iPhone X先使用了刘海屏,其它手机使用都是模仿,但是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 比如说现在vivo X21使用的刘海异形屏设计。在如今全面屏手机已经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每家的手机厂商都在想着如何才能扩大自己手机的屏占比,在原有的机身尺寸不变的情况下来提升自己的屏幕,以此让效果和视野都得到提高。而目前的许多技术都受限,只有刘海异形屏的设计是最为实际也最为节约的一个设计,那么这个设计被各家厂商采用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一个趋势。而在外观设计上,虽然vivo X21和iPhone X同为刘海异形屏,但是可以看出vivo X21的刘海范围更小,外观更好,相比iPhone X的大刘海,vivo X21的颜值要更高一些。 而出了时代的趋势之外呢,每家手机厂商的屏幕供应商几乎都是相同的,基本就是那几家屏幕厂商了。就像vivo X21采用的Super AMOLED屏幕一样,它这个材质是和iPhone X相同的,而厂家都是来自于三星。同样是刘海异形屏,三星不可能说只供给iPhone X一家,不然很容易产能过多,并且只为一家开一条生产线也不太实际。因此三星会给其他的厂商供应屏幕,只要三星供应了屏幕,那么就默认是三星授权给了这么厂商,也就不存在模仿的情况了。 说到底,在手机外观上基本都是大同小异,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最主要的还是在核心技术方面。比如说iPhone X所采用的3D结构光就很不错,比现在很多面部识别功能都更加的安全。而vivo X21也有着类似的核心技术,在vivo X21屏幕指纹版上就采用了目前vivo独家使用的屏幕指纹识别技术,将指纹识别放置到了机身正面屏幕玻璃盖板的下方,通过光线反射的技术实现了屏幕指纹识别的操作。现在这一识别方案已经成为了全面屏手机最佳解决方案,和背面指纹相比,可带来了更好的操作体验,并且vivo对屏幕指纹技术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优化与提升,比如将位置略上移,解锁体验更好,并且海提供三种解锁动画。为了不让手机膜影响解锁速率,vivo还为屏幕提供了专用膜,各方面考虑得十分周到。 作为国产手机的vivo,在外观上跟随潮流和趋势并没有错,这也不是模仿,在核心技术上的屏幕指纹解锁才是重点,它让现在的全面屏手机的指纹识别更加的方便和使用,也为全面屏手机发展带来更大的可能性,我认为这才是需要关心的重点,而不是一味的去贬低我们的国产手机。
首先笔者并不认为这是在模仿,而且手机上使用双摄也不是iphone最先的。最先在手机上使用双摄的是国产安卓手机,所以这只不过是取长补短而已。其实这也挺好的,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才是最好的。刘海屏只不过是全面屏发展道路上的必经之路,不能够说别人先发布一段时间而后面的就都是跟风。当然,说iphone是标杆无可厚非,但价格上面每次新款也都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接受的。vivo也有自己比较领先的技术Hi-Fi,作为手机Hi-Fi 1.0的开创者,vivo在行业和Android音频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而把通过每年数千万的产品销量,拉动了包括ESS、Texas Instruments、AKM、YAMAHA、Cirrus Logic、Analog Devices、wolfson等全球七个顶级的音频合作伙伴和整个音频芯片行业的发展,使得原本每年仅几十万产能及销量的音频芯片行业成为了现在接近千万的蓝海行业,并带动多家厂商关注Android音频并加入手机Hi-Fi,也证明了vivo的实力。所以说每个企业成功也不是没有理由的,vivo现在手机产品的销量在国内第三,就算是在全球上面也是第五的位置。手机现在之所以能够有着那么多各式各样的功能和造型都是因为各大手机厂商多年的努力成果,只有把各家之长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将手机做的越来越好。选择多了对于消费者来说百利而无一害,相信别人发布一款手机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吧,而且对你来说还多了一种选择。这就关系到了心态的问题,如果对一个事物有偏见的话很容易错过一些比较美好的东西,毕竟人家没有强行要你买他家的手机。
谢邀:为何苹果手机会被这么多山寨手机所模仿,甚至是大品牌的OPPO和vivi都在模仿苹果,但又不起诉它?苹果手机在前几年可以说是业内标杆,国产手机已模仿苹果手机为荣,而对于一些消费者明知是山寨苹果手机,但还是乐此不彼的去购买,可见苹果手机的影响力。在山寨方面,中国的企业做得的十分的好,有很多的外国企业都非常痛恨中国的一些山寨企业,因为有时候是同件商品,外国企业需要的100元的成本来做,而中国企业只需用10几元的成本就能做到以之媲美。而作为大品牌的OPPO和vivo(简称OV)不难发现,很多机型都有苹果手机的影子,但为何苹果手机不起诉OV,我想大概有几个原因:1.外形相似,不是完全一样,再加上外形没有申请专利。2.山寨企业打击不尽,打完这家又有更强新的山寨企业出现。3.维权困难,由于地域的不同,国家的信仰不同,在法律方面也有所不同,在对于维权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4.借“机”卖广告,能够让其他品牌的手机模仿,在质量等方面必然是好的,如果免费的活广告,何乐而不为。5.专利共享,你会发现安卓手机一个品牌一旦发布新的技术,其他品牌的手机立马也会掌握这么技术,而且会发布带有这技术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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