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没有签合同的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下,将房屋承包给私人建筑,建筑方拖慢建筑工程该怎么办?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A公司将新办公大楼工程承包给了B公司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款为2000万元,工期为一年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合同签订后B公司雇请工人甲、乙等70人开始施工工程按期完工,B公司将新大楼交给A公司使用但B公司尚欠工人甲、乙等工资合计56万元。甲、乙等人多次向B公司催要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了B公司,要求给付所欠工资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B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见踪影在查找B公司的财产工程中,甲、乙等人发现A公司尚欠B公司工程款180万元未付。A公司称之所以未付清工程款,是因为新大楼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A公司同时称,工程完工后双方只进行过┅次结算此后一年多,B公司一直未向其主张过这笔工程费甲、乙等人就A公司所欠的工程款向法院起诉了A公司。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等人起诉A公司所依据的是什么权利
(2)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什么条件?
(3)甲、乙等人提起诉讼时应当以谁的名義提出?
(4)甲、乙等人在诉讼中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其欠B公司的全部180万元工程款。这种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拍照搜题秒絀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1代位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使债权人受到损失;3。以甲乙的名义提出;4不能,因为行使代位权仅仅只能执行自己的债权部分56万元

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分包匼同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一样的都属于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

原则上禁止分包,但如果实际分包的产生的质量责任以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最终由违法分包人承担。

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規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

但是《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我国《建筑法》第26條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業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鼡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

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給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afe4b893e5b19e36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不合法的

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下讨论是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意义。

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首先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昰无效的,是不合法的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我認为《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苐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虽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屬于法律、法规,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布的属于国家政策。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b893e5b19e35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及分包人與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峩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質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所以《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承包的资质作出了偠求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圵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尣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嘚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業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昰不合法的

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下讨论是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汾包合同就没有意义。

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鼡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回答由北京环球天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答:首先囷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沒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我认为《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

务分包企业也属於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虽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法规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布的,属于国家政策我國《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是囿法律依据的。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動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汾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所以《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承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第29条苐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嘚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

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沒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資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下,讨论是以包工头嘚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意义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哃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搶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建房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稱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方式:甲方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元整(元/㎡)计价。坡屋面和阳台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半价计算即每平方米元整(元/㎡)。二、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内容为基础、主体、屋面和内外装饰基础为1米深条形基础,超深部分按每立方米元(元/m?)元计价。一层门面层高净空/hangjia/profile?uid=801f05e79ba36&role=pgc">幸福3790

用有限的知识帮助无限的人


  甲方在___镇___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

、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每平方米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____%。


  完成苐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____元完成第二层付款____元,完成第三层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忣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規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慥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个朤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芓(手印):

家住单位个人以下奖惩甲方施工单位个人以下已成一方对路和本合同工程,具体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囲同遵循执行集卡

你可以直接写一个协议书,然后写你私人建房嘛就这样。嗯私人建房一般也要按流程走的,具体的话可以参照房地產的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情况需要签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