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盘入住率低成都房地产物业管理对物业管理公司有物业费补偿吗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我新买的商品房,物业已在几个月前通知我拿钥匙办理入住手续,但由于房屋有质量问题,我没有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答应在四月给维修,请教一下高人,在开发商没有把房子修好前,我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浏览次数:0
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答出来的,都不看法规在这瞎给答案,物业费计算是,你接到入住通知,上面写有交房日期,你去验收,交房之日算起,你不去交房,是你放弃自己的权益,那么也默认为你已收房,之后的物业费也是由你出的,如果在交房存在影响入住的质量问题,那会有质量问题登记表,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前是由开发商出,记住一定要保留证据不然口说无凭,再次验收合格后,由你出物业费。在这提醒下,如果不去交房,默认为已收房,在质...
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答出来的,都不看法规在这瞎给答案,物业费计算是,你接到入住通知,上面写有交房日期,你去验收,交房之日算起,你不去交房,是你放弃自己的权益,那么也默认为你已收房,之后的物业费也是由你出的,如果在交房存在影响入住的质量问题,那会有质量问题登记表,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前是由开发商出,记住一定要保留证据不然口说无凭,再次验收合格后,由你出物业费。在这提醒下,如果不去交房,默认为已收房,在质量保修期过后,你再去交房发现问题,可能开发商会以过了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而物业是不管屋内质量问题的,这最后会很麻烦,交房最好在大雨后去验收,这样容易发现房子有没漏水,除了漏水一般来说房子都不会存在什么大问题,至于说房屋出现地基问题什么的,那几乎不可能。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有2种情况:1、开发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了,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你完全找你的置业顾问要求减免物业费。)2、你到物业公司交房领取钥匙的那天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一般是先预交半年)。 相信情况,你可以质询当地权威机构。
按照正常的程序,从你接到钥匙是就应该缴纳物业费,但是你的房屋有质量问题,在修理期间应该和开发商协商物业费的问题,如果没有说明,还是应该交的。
这个要看当时房屋的质量问题有没影响正常接房,如果有就可以找开发商理论,让他们给物业处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善后工作对售楼部而言只是个小问题,没有的话还是的交。
应该从你拿钥匙那天就开始交物业费,你既然没有办理入住手续那就不用交,什么时候拿了钥匙,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不管你住不住都的交物业管理费的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我的问题是2017年1月购房~2017年10月接的房办的手续~交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说在登陆那天就开始算物业管理费了这合理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物业费是开发商通知交房的那天开始缴纳吗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2,asku:0,askr:142,askz:19,askd:89,RedisW:0askR:1,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2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热门城市:
A - B - C - D - E
F - G - H - I - J
K - L - M - N - P
Q - R - S - T - W
空置房物业费或打五折 武汉物业新规引热议
  拿到钥匙,但未入住的业主物业管理费怎么算?12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传来消息,“拿钥匙未住”者或可打5折。
  据修改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房屋交付后业主未实际使用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按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数额50%至70%的比例通过合同约定由业主承担。”
  2009年7月,武汉市着手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并举行过听证会听取民意,此间三易其稿。版本将于本月底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旦新规通过,目前业主拿钥匙后住不住都全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将会改变。
  购房者:空房打折才公平
  杨女士去年自己给尚在读中学的儿子买了套新房,作为以后的婚房。现在,这套新房没有入住,但每年仍要交数千元的物业费,不合理。
  听说空房物业费可最多打五折,青山区居民杨女士表示赞成。杨女士说,不入住,既不产生垃圾、也不享受物业提供的各种服务,若全额缴纳物业费,很不公平。
  武汉大学环境资源学院教授潘润秋称,“拿钥匙未住”物业费打折存在合理性。一方面物业费是靠服务收取,未入住者服务被打折,其缴纳物业费也应该打折。
 物业公司:打折影响服务
 物业公司对此持相反态度。
  武昌区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认为,物业公司就是靠收物业费来维护小区日常环境、水电等管理。现在,不少新小区入住率并不高,还有人拖欠物业费。物业费一旦可以打折,势必影响公司收入,其相关保洁、保安等管理质量也可能会出现打折。
 但武大教授潘润秋则认为,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成本支出,和其小区管理面积、在住业主人数挂钩,入住者少,其相应的支出也会减少,物业费打折不会对物业方造成很大冲击。
  会否鼓励炒房?
眼下,投资房产的人不在少数。在许多小区,夜晚长期不亮灯的房子比比皆是。在目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政府出台新规给空房打折物业费,是否有鼓励炒房之嫌?
  在潘润秋看来,物管新规减轻了投资炒房者的负担,但并不会对房价造成实质影响。他表示,国家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是为了让有真正住房需求的老百姓能买房住,而对于投资炒房者来说,物业费打得这点折扣不会有任何效果。事实上,眼下物业费并未打折,但房价还不是不断上涨?!
从这层意义上讲,此次物管新规惠及的是有住房需求而暂未入住的业主。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50000元/㎡
1000万元/套
11000元/㎡
平均价格 : 50000元/㎡
位置 : 武胜路武胜西街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671
50000元/㎡
平均价格 : 6000元/㎡
位置 : 藏龙岛谭湖一路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165
平均价格 : 35500元/㎡
位置 : 江夏大道与北华街交汇处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543
35500元/㎡
最低总价 : 1000万元/套
位置 : 江夏大道(沃特豪斯别墅酒店对面)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026
1000万元/套
平均价格 : 4000元/㎡
位置 : 高新四路与佛祖岭三路交汇处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560
平均价格 : 9800元/㎡
位置 : 五里界锦绣大道1号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7438
平均价格 : 11000元/㎡
位置 : 栗庙路与环岛路交汇处(湖北美院对面)
热线 : 400-099-0099 转 19546
11000元/㎡
平均价格 : 26000元/㎡
位置 : 东西湖大道特一号
热线 : 400-099-0099 转 38428
26000元/㎡
平均价格 : 14000元/㎡
位置 : 高新大道780号(管委会南面、十五冶公交站旁)
热线 : 400-099-0099 转 37794
14000元/㎡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140737号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家里被偷了,小区物业是不是应该对我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啊?毕竟交了那么多物业费!
浏览次数:0
二手房经纪人
是啊,物业应该有赔偿,但是现在法制淡薄,收物业费会收,出现这种事,物业一般都推脱责任,或者能躲就躲,你要主动去沟通,我几个朋友都是你这样,后来闹得很厉害才有陪,有的就是免物业费的方式补偿的。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首先看双方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物业公司是否完全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完全履行,是否没有履行的部分是导致她家被盗的原因之一。如果是,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可能就不会赔偿。如物业公司承诺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首先看双方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物业公司是否完全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完全履行,是否没有履行的部分是导致她家被盗的原因之一。如果是,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可能就不会赔偿。如物业公司承诺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恰好在被盗前公共秩序维护岗亭没人值班,此时物业公司也应当依法给予一定的赔偿。作为业主,应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过失。
二手房经纪人
是的。 虽然物业只是对公共设施等管理。但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安保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二手房经纪人
物业可以协助派出所办案,物业法里没有赔偿这一条,物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除非你能证明是因服务不到位而导致你家遭遇小偷,比如应巡逻几次没有达到,这样也就特别少的赔偿。应负责的还是你个人。
二手房经纪人
是的,家都没看好,还交钱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二手房经纪人
当然,物业公司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还要有司法机关来定
二手房经纪人
物业的工作在安全方面是防范而不是保证安全.
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物管费也是针对公共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在你们的服务合同里对此有明确的约定.
如果说物业是可以全赔,这就一定要有书面的东西才能追究责任.
二手房经纪人
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不过物业费不包括保障您个人的财产安全问题的费用!所以物业不应该赔偿的
二手房经纪人
必须赔,被偷东西是小区的管理不完善,不用全赔,业主也有错,没有管理好自己家里的房门,这样才会被偷
二手房经纪人
赔偿可能没有啦,物管通常回答都是加强安保下次不会再让类似发生问题!
第1-10条,共380条 &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2,asku:25,askr:254,askz:23,askd:100,RedisW:0askR:8,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9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物业公司在接手新楼盘时开发商按什么标准支付前期物业启动资金_百度知道
物业公司在接手新楼盘时开发商按什么标准支付前期物业启动资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国家的政策是,按照项建安目总费用的2%支付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初始阶段所需各项必要开支的资金及物业公共设施的专用维护基金。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物业管理企业形成、建立、组成所需的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出资、入股形成。其主要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的购置和租金、办公用品购置、职员薪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另一部分是物业公共设施专用维护其金。主要用于物业机构所固定物业的意外事故大修及日常维护所需费用。如房屋的维修、与房屋配套设施的供水、供电、供气、电梯、消防等重大项目及设备的更换等。这些项目所需费用一般比较巨大,只靠物业管理机构日常收费或其他经营收入,远远不够满足需求,因此只要事先准备一笔一定数额的物业公共设施专用维修金,才能解决重大项目所需费用。
电脑网络爱好者
国家的政策是,按照项目总建安费用的2%支付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建安费不含土地出让金、市政七通一平等费用
有相关文件依据吗?
在97年,物业费还是由国家制定标准的时期,曾经出台一个前期物业管理的文件,规定的按建安费2%支付的标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这些文件基本都被废止。但是新的政策只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协商制定前期物业费用,并没有给出一个相应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延续使用2%的约定。所以这只是一个行业内的通常做法,而并不是文件标准了。不过在无测算依据的前提下,大多数开发单位和物业还是认可2%的标准。除非开发单位需要提交前期物业的费用测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跟物业服务水平相匹配的开办费,也可能会有合同中约定的人员工资或者住宿费、用餐费等相关费用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物业公司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物业管理行业涉税问题调研报告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物业管理行业涉税问题调研报告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应运而生,成为新兴行业。物业公司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房地产公司设立的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与房地产公司相同,这类物业公司致力营造良好的楼盘形象,为房地产公司树立品牌,物业管理较为规范,工作人员及投入较多,每个楼盘开盘后逐步纳入物业管理,并为房地产公司管理楼盘售后的的后期事宜。另一类物业公司非房地产公司设立,而是为管理某些楼盘或单位物业而成立的物业公司,其管理物业规模大小不一,多则几千户,少则几百户。
一、物业公司的收入及征收特点
(一)规模较大的物业公司的收入及代收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公用设施收入、清理生活垃圾收入、物业大修收入、中介收入、广告收入、其他收入及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房租、维修基金、暖气报装费、排污费、宽带入网费、有线电视入网费等。一些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只有以上项目中的几种收入。
(二)物业管理行业企业收费及收入现状。
1、物业收费面对的是广大业主,个性千差万别,收取难度不一,部分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业主已入伙但未实际入住等因素拒交物业费。造成部分物业费收入不能到位。
2、部分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取未能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在实际收取中采用低于批准的物业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再综合入伙率、入住率、物业费收取率几种因素,造成理论上的计算与收取到位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的物业费征收率在30%---80%之间。部分物业公司存在微利经营、艰难经营状态,少数物业公司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收入才能略有赢利。
二、物业管理行业企业在涉税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收入不真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方式:
1、部分收入不入账。业户在缴纳物业费或租金时,未能索取发票,部分物业公司将这部分收入隐匿不入账,造成少计收入。
2、收入不确认,记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部分物业公司在取得物业管理费收入或租金收入时,暂挂预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以收入不能确认为由,不计入收入,造成预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较大,收入长期得不到确认,收入与其物业管理规模不相符。少数物业公司以住户装修保证金抵业主应缴的物业管理费时,不作收入处理。
3、减免收入。减免收入的情形有: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少收两个月或几个月;对新入伙户一年收半年;为房地产公司介绍他人买房,减免当年物业管理费等方式,相应减少了公司应收物业管理费收入。形成应计收入而未计的情况。
4、应收取的物管费以“工资、费用”的形式减少收入,少数物业公司在收取单位物业管理费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而是以工资、日常发生的费用等方式,向对方取得该部分物业管理费,不入账或不作收入处理,从而少计收入。
5、补贴收入记往来账。少数物业公司对于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补贴收入,不作收入处理,长期挂其他应付款,以暂借款的名目,少计收入。
(二)纳税申报不规范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化形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造成营业税当期计税依据不准确。就一次性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或房屋租赁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第五条“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收入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发生在2008年的上述业务可以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执行。日起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了收付实现制的特点而不完全属于权责发生制的性质,在会计处理与税法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应按税法规定办理。物业公司应在收到款项时一次性申报营业税,而不需考虑所属期。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等款项时,采用预收款方式,一次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物管费等,根据所属期按月分摊结转收入,按结转收入申报营业税,而不是一次性全额申报,按月分摊方式既不符合税法规定,税务机关也很难把握,难以核对,会造成申报和税务管理的混乱,同时滞延了应纳税款。
2、代收费用扣除不规范。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向其他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作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税。随着社会的发展,代收费用中的暖气报装费、排污费、宽带入网费、有线电视入网费等代收费用政策上未明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代收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费用长期挂其他应付款,历年结转,既反映不出代收的手续费,也反映不出其余额中有多少是代收费用,长期挂账几年的其他应付款未结转收入申报税款。
3、跨年度租金收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政策因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与第十九条第二款二者容易产生歧义,但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对租金收入的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次收取跨年度租金收入应一次结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按照以上规定,笔者认为,企业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在日前可按年度分摊结转,2008年度、2009年度则应全部结转,日后则可一次结转或按年分摊结转。在实际工作中,一次结转还是按年结转这两种观点一直存在,大部分企业的表现形式为按年分摊结转,主管税务管理部门予以默认,实际操作上两种情况都存在。
(三)发票使用不规范。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个人业主物业管理费时使用自制收据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在收取单位物业费或出租给单位使用的门面时才使用税务发票,从而造成未按规定向业主开具发票。一方面是业主索取税务发票的意识不强,按入伙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付了物业管理费或租金后,索取税务发票的意识不强,合法权益未能体现;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开具发票的意识不够,收取款项时未向业主开具税务发票,或出于某种目的,向个人业主收取款项不开具税务发票。部分物业公司申报营业税等税款后,未领购相对应的发票,造成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可以领购又未领购发票的现象。
(四)账务不健全或不建账。部分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人员少,收入成本核算简单,设立简易账或不建账,不能全面反映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税务机关不能掌握其真实的收入、费用等情况。
(五)税务管理部门收入难核实。采用自制收据收取的应税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核算方面同时也就相应地存在问题,税务部门在核实物业公司管理情况时,可能调查到物业公司管理了多少幢、多少套,但入住业户多少则较难掌握,已入伙业主也有长期不在的情况,已入住的业户物业管理费也存在征收率的问题,并不能100%到位。物业面积、入住率、征收率、物业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标准的差异,物业公司取得收入未全部入账等情况,造成税务机关核实收入难。
三、管理措施
(一)宣传与辅导。一方面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物业公司行业政策的宣传与业务培训,加强涉税辅导,向企业财会人员宣传行业最新政策,提升财会人员对政策的正确理解,准确、及时确定收入,诚信纳税,提高企业对税收的遵从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多途径向业主宣传,提高业主索取发票意识,把索取发票当作一种常态,形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习惯。
(二)规范使用发票,强化“以票控税”。1、物业公司使用税控机向业主开具机打发票,但大部份物业费需管理人员上门征收,适用于自行缴纳物业费率较高的单位,并且允许该部分企业领用定额发票,方便物业公司因业主未自行缴纳而需上门收取物业费。2、领取定额发票,但业务量较大的企业领用发票的数量较大,使用也不是很方便,适用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3、领用裁剪式发票或允许企业自行印制专业发票,税务机关加强控管。4、建立发票违规举报制度,打击发票违章行为,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管理。建立物业管理明细台账,企业每半年报送一次纳入物业管理的楼盘、房屋、门面相应的入住、使用及收取物业管理费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后可建立相关动态台账,后期的每期数据应呈递增状态,如发现异常,及时跟踪管理。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源调查,实地调查、详细了解企业物业管理项目,各小区物业面积,入住情况、门面出租情况,物业费收费标准、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与企业自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异常,加强巡管。
(四)规范纳税申报及账务管理。规范企业的纳税申报,企业应及时确入收入,明确应税收入、应税代收费用对应的应纳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引导企业规范建账,规范各科目收入、费用、成本的确认,如各项收入、发生的费用、各种代收费用的收取与支付的核算等。对无建账能力的规模较小的企业,根据物业面积,收费标准、入住率等各项指标核定应纳税额。加强评估管理,对零申报户、异常申报户,与掌握的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及时评估,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
(五)部门协作。与房管、工商、公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强协作,了解、掌握楼盘开盘、出售情况、物业公司登记及进入小区情况、物业收费标准情况、门面出租情况、业主入住情况,及时跟进管理。
本文永久链接:上一篇范文: 下一篇范文:
关于本站:中国最大的权威的公务员门户网站-公务员之家创建历经7年多的发展与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现已成为全国会员最多(95.4万名会员)、文章最多、口碑最好的公务员日常网站。荣膺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与权威媒体推荐,荣登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排行榜第六位,深受广大会员好评。公务员之家VIP会员俱乐部在公务员之家您可以分享到最新,最具有时事和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帮助你更加方便的学习和了解公文写作技巧,我们愿与您一同锐意进取,不懈的追求卓越。如何加入公务员之家VIP会员第一步:先了解公务员之家,查看第二步:或在线支付,汇款即时到帐第三步:汇款后立刻,将您的汇款金额和流水号告诉客服老师,3分钟内系统核查完毕并发送VIP会员帐号到您的手机中,直接登陆即可。百度推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长沙房地产物业管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