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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的区别_百度知道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现在很多传销公司专着法律的空子从而演变成让人捉摸不透的直销公司,国家有没对直销或传销立法,或采取什么措施,怎样区别直销和传销?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其实是同一套运作方式,传销泛滥,国家有关部门执行“堵不如疏”政策,给部分传销组织颁发了执照变成了直销。所以从国家税方式来分,没交税的是传销;交了税的是直销。其实不管直销还是传销(假微商),都是不利社会家庭稳定的,做直销传销成功的人有,但是做的家庭破裂精神失常的人远远多于那些成功的,珍爱你周边的人,远离直销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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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是一种产品分销模式,传销是拉人头模式,本质区别主要在于究竟是以销售商品获利还是以发展下线获利。直销是一种分销模式,分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是指企业招聘业务员,直接把产品销售到用户;多层次直销是形成一个一个销售小组,把产品销售到用户。直销具有四大特点:即有明确的销售目标客户群体;没有中间环节和尽量少的中间环节;销售的实际的产品,有可以度量的销售效果;业务员按销售产品业绩获取报酬。传销是拉人头,有三种形式,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百度网友曾经把直销和传销的区别简单的归纳为:一、直销:直接从厂家批发拿货,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传销:需要交入门费。二、直销:建立属于自己的店铺,直接从公司批货,一次性销售到顾客手中。传销:你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三、直销:根据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数量决定收入。传销: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四、直销:让参与者用1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传销:其实说白了就是 让下线给上线1元钱,上线说传授下线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下线给了上线1元钱时,上线就告诉下线再找同样的十个笨蛋做下线的下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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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回答者: cet0000 - 助理 三级
10-8 17:38一、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 销立法的进程,日公布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直销: 般业内称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为直销 ,而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则称为传销。 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 作为直销员大多拥有固定的业务区域,并在此范围内不依附于传统店铺对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销售赚取佣金。直销员与直销公司之间大多非雇佣关系,但也有部分直销公司为了加强控制选择直接雇聘人员进行销售并发与薪酬。更亦有直销公司两者兼取由自销员自己选择。 上述直销模式之所以称之为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是因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所获得的零售利润和公司因其突出表现而另计的特别酬劳。 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来一齐销售货物,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最显著的区别。这是一个与原子弹的链式反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销售计酬方式,原子弹的威力世人皆知而这种计酬方式所蕴涵的巨大利润也可想而知。 直销的目标是客户,传销的目标是下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直销判断的几个逻辑关系》。很多网友的留言让我感到还有一些话必须说。因为,在这些留言中,有的人仍然坚信他们听到的谣言和编造,其理由听起来十分豪迈,什么如何对待改革,对待新生事物等等,什么行业没有善恶,甚至还有人用辩证法来教育我们,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分析。更有人表示怀疑,说这个杨谦是真的吗。我感到十分悲哀的是,很多人对传销组织者那些拙劣的编造深信不疑,却对客观的分析置之不理。我知道,这里边的原因很多,也很深刻,确实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所以,我对网友们的答复也很难把每个人的问题从因到果解释清楚。因此,很多人仍然不理解。对传销目前的状况和打击传销不理想的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去概况。例如,法律尚不完善,政府部门的系统配套有待改善,地方上有关部门的不够重视,以及存在的保护主义和腐败,社会上的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求富心理影响,就业机会不足造成的压力等等,都使得传销组织者的编造很容易击溃一般人的心理防线,在这个情况下所谓的三商法、五级三阶制等等传销理论就特别容易被接受。其实,凡是能够让人致富的理论这个时候都会有影响力,而可怕的是所谓的传销理论正在影响的是一批没有什么社会知识、几乎不懂经济学和营销学、恰恰又是最没有钱的人。这些人最容易受到忽悠而上当受骗,而且这些人最容易被洗脑而不能自拔。除了上述的社会问题之外,这些人在思维逻辑上的混乱也给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提供了土壤。所以,我想对有些逻辑关系再强调一下。 第一,对待新生事物的逻辑。传销组织者在解释传销为什么被打击的时候,往往会说社会上对新生事物还认识不够,而新生事物一开始都会有这种情况。他们还经常拿改革开放说事,拿邓小平说事,甚至可以举出多个一开始存在争议是事情后来发展的实例。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这里边存在一个极大的逻辑陷阱,那就是什么是新生事物。绝非任何没有见过的事物都是新生事物。而传销组织者正是在这一点上让很多人一开始就掉进了他们的陷阱。所谓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逐步出现的新做法、新现象,他们的出现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争议,但逐步会被社会接受。而传销绝非是所谓的新生事物。首先现在传销组织者所从事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销售,而是依靠拉人头来敛财,这种方式在国外也出现了多少年了,也是各国政府立法打击的对象。其次,在中国有关于这方面的立法,传销违法的性质是确定的。再次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已经是国外几十年、中国也至少20年已经证明的了,它何新之有。有些大学生在对待新生事物方面更加可悲,他们自以为学了些知识,就懂得如何对待新生事物。其实,他们只懂得了些抽象的道理,却根本没有分析社会、判断事物最基本的逻辑,所以更容易被传销组织欺骗。他们自己还会振振有辞地进行辩解。要知道,拿新生事物说事为传销说话是很可笑的。 第二,对待行业的逻辑。现在很多人在留言上和我理论,说行业是没有什么善恶的,只是做行业的人把这个事情做歪了。他们以此来为传销辩护。而这里的欺骗性和诱导性更大,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自己不是坏人,不会做歪,于是还非常悲壮地加入进去,殊不知这恰好被别人狠狠地利用了,而他自己可能还会把传销的危害信誓旦旦地解释为做歪了。这又是一个非常容易让人迷惑的逻辑陷阱。首先,这根本不是一个行业,这完全是说出来的行业。一个违法的行为自诩为什么行业,欺骗的是那些根本没有经济学常识的人,他们一听行业的词就会肃然起敬,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其次,行业无善恶的说法根本就是个逻辑错误。因为对行业的评价根本就不能用什么善恶之说。行业的存在首先看其经济行为,再看从事有同样经济行为的企业组织,然后再看法律的规定。经济行为是存在的,企业组织是足够的,法律是允许的,才谈得上行业。再次用善恶说来迷惑更是一个逻辑陷阱。经济发展的判断绝对不是用善恶来做标准,而是用法律来做标准的。当然,法律必须遵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个违法的行为里我们也可以用道德来判断,例如一个很好心的人出于慈善目的也可能违法,这个是个好人,但最基本的问题是他违法了。所以,用所谓的善恶说来欺骗群众,其用心十分险恶。因为绝大多数人在社会中的判断都是用善恶标准观的。因此,按照法律,传销是违法的,但不能说从事传销的人,特别是那些受骗上当的人是不好的。可惜的是他们的善良被别人利用了。 第三,对待打击传销行为的逻辑。有很多人问,既然传销是违法的,为什么很多地方都存在,甚至有的地方有关部门管理的还不严格。传销组织者造谣说说这是政府在暗中支持,政府的打击活动是造负面,是怕所有人都去做传销而影响了经济发展。这种荒唐的说法因为有些地方存在的现象,却让很多传销者认为这是真的。甚至有人以这样的逻辑来和我辩论。我真的是无语。传销组织者利用了人们思维上的一些错误,竟然使这种荒唐的说法大行其道,一方面说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力度的确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打击传销的宣传也要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也说明一般大众在思维方式上存在极大的问题,给人提供了可钻的空子。其实,政府打击传销的态度是明确的,打击的行动也是积极的。但是,中国这么大,各地方的情况不同,工作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目前传销组织者在选择发展地区时也很讲究,一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减少被打击的机会,二是尽量找比较落后的地方,便于他们打着所谓发展经济的旗号骗人;三是找经济刚刚发展甚至曾经有过头脑发热、资源浪费极其严重的地方,便于他们与地方政府部门讨价还价,求得保护。而在这些地方,他们所谓的政府暗中扶持便似乎有了证据,使他们的欺骗更容易得手。本来所谓政府暗中扶持是一个极其荒谬的说法,但是因为有些人对政府的管理完全不了解,对直销的法规完全不了解。他们一方面心理非常理想化,似乎法律禁止什么就应该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既然还能看到,就应该不是禁止。他们不想想,其实法律打击的很多犯罪活动在社会上我们依然常常看到;另一方面,他们又很幼稚,无法理解打击传销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打击传销过程想的过于简单,于是才会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去做,一定是暗中支持了。 总之,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本来是根本不值得一驳的。但是,由于参与传销的群众对经济学不了解,对政府管理不了解,对法律不了解,再加上思维方式存在这样和那样逻辑上的偏差,所以无法识别传销组织者的破绽。有的人甚至自以为是,用自己错误的逻辑为传销组织者的理论继续发挥和辩护,在错误的逻辑上越走越远。当然,还有一点可能是使人犯错误的重要环境,那就是很多人是在所谓的课堂上听课,有看到很多所谓的成功者出面做说明才相信的。这恰恰说明,你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是多么的重要。 要识别这样的错误逻辑,其实并不难。第一要多方面去求证,不要自以为是;二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三是不要对一群人反复向你证明的所谓行业感兴趣。你可以用他们自己的逻辑来思考一下,假如这真的是一个挣钱的绝好机会,假如谁知道了谁都会来做以致连政府都怕做的人太多,假如真像他们说的投入2900元可以拿回几十万,他们会这样的告诉你吗?他们为何不秘而不宣地自己去挣钱反而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帮助你挣钱。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们的钱是必须从别人饿手中骗来,否则他根本没有钱挣。所以,识别拉人头这样的传销组织最好的办法就是问清楚,钱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他们的回答中会有无数的逻辑错误。因为,一个谎言要用100个谎言去圆。 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刑法修改的内容,其中很让人关注的一条是拟增加传销罪。这是加大打击传销非法活动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行动,也有利于那些上当受骗的普通群众进一步认清传销的犯罪本质。这几年来,关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例越来越多,尽管媒体一再对打击传销进行宣传,但是传销组织编造的各种各样的谎言却依然流行,而且依然在迷惑着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从农民、下岗职工、复员军人到大学生。每天我都能接到这样的人咨询。对他们的疑问,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因为那些问题完完全全是传销组织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他们却很认真的来求证。甚至有些人在我的解释之后依然不相信,还认为我不了解情况,或者是不懂直销,更有人认为我说这些话是迫不得已。有谁会开博客花时间自己没完没了地去说迫不得已的话吗?我知道,传销组织编造的很多谎言和社会上的很多现象结合起来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谎言就是还要,其实破绽是不计其数的。只要我们稍微认真思考,稍微多了解其他方面的情况,稍微征求另外一些人的看法,稍微听听反面的意见,受骗上当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已经写了很多的博客,希望网友们注意读一下。但对那些编造的谎言,我想归纳一下,列举出最流行的一些谎言提供出来,希望大家以后听到这样的话,根本就不要相信,也不需要再去证实了。 1、“直销、传销、连锁销售等等是XX领导引进的”。胡说。从来没有什么人会去引进企业的经营方式。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把领导人的名声捆绑在一起。 2、“直销、传销等等是国家暗箱扶持的”。更是大胆的胡说。把地方管理部门的腐败或者不负责描述成国家支持,那是骗鬼的。甚至还有什么国家要利用人际网络团队的说法,他们这种编造简直就是信口开河。 3、“中国加入世贸要开放多层次直销”。故弄玄虚的胡说。中国已经在2001年入世,也已经根据入世的谈判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对直销进行了开放,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开放多层次直销。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他们的抓住商机找借口。 4、“安利公司为直销和中国政府打官司,签订了50年的协议”。根本没有的事情。这是拿外资企业说事,煽动民族情绪。 5、“三商法是先进的经营方式”。纯属编造。除了传销组织的人,谁也不知道三商法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让他们已经说神了。 6、“新市场营销计划”。他们说的新市场营销计划其实就是所谓的五级三阶制。那根本不是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而是存在了几十年也不被国际直销界认可的所谓制度。在中国就是违法的。 7、“XX公司是国家扶持抗衡外资企业的”。地地道道的编造。这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把一个正规的公司捆绑在一起,再编造政府的谎言,加上民族情绪,很好骗人。 8、“所谓直销发展的四个阶段”。可笑的编造。我原来也没搞清楚这个编造有什么骗人的作用,后来才知道,传销组织把现在定义为第二阶段,用来鼓励新人加入的。 9、“传销教材是浓缩了几个月的课程成为3个小时的”。最有文化味的编造。其实看看那些所谓的课程,不过就是编造的集大成。他们自己把这些玩意儿往大学课程上贴,只可惜我们很多大学生竟然也相信。 10、“直销在国外发展得很好,是商业的主流”。无知的编造。其实直销只是一个非常小的营销方式,在国外也是一样,在市场中的份额极小,甚至不值得一提。所以,它永远不可能是什么商业主流。 11、“传销组织并不限制人的自由,还能学到很多东西”。最迷惑人的编造。其实,传销组织要的是钱,不是你的人身自由。如果不限制人身自由就能迷惑人,当然他们就乐得做。所以,为了欺骗人们的相信,传销组织可以演出各种各样的戏。至于学到东西,如果把演戏也算做学习,那的确如此。 12、“国家打击传销是因为怕所有人都来做不干别的工作了,是要维护生态平衡”。最离奇的编造。其实这样的编造只是为社会对传销的打击找骗人的理由。 13、“只要你拉2个人就可以了,是最轻松的,不像XX企业是金字塔形状的”。白日做梦的编造。谁相信这一点,谁就相信在家里可以等到天上掉下钱包。也因为没有人相信,所以传销组织才会说要用善意的谎言把别人的钱先骗到手再说。居然骗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成为一种技巧,这是什么样的组织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14、“我们公司是和XX公司合作的”。最狡猾的编造。这样的话在传销组织中很流行,通常他们说的公司还但是有名的公司。其实,他们借用这种说法欺骗人,他们知道大多数人没有可能去证实。 15、“新田公司在是中国工商总局注册的,注册号为“474”号。只有中国保密企业的注册号才是三位数(如兵工厂等)。即使查了也查不到。”最像美国大片的编造。新田公司早已经在10年前就注销了。这个公司过去在武汉,在10年前的传销公司中很有名。很多人依然打着他的名义在做传销。于是就用这样的编造把新田公司神话了。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把所谓新田公司的网络列入打击的名单。 16、“我们不是传销,而是连锁销售”。这是最赶形势的编造。连锁经营的确是商业发展的主流。但是,连锁经营和直销、传销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在很多地方的传销组织开始称自己为连锁经营了,为的是更具欺骗性。我不想在这里讲什么理论,只要是要求你拉人来一起参加什么赚钱事业的,告诉你拉几个人你就可以发大财的,必是传销无疑。无论它叫什么,因为他们还可以叫自己是网络经营、人际网络、资本投资等等。 先暂时罗列这些。我知道还有很多谎言和编造在地下传播,希望网友们不断提供这类的谎言和编造,把它集中起来公布出去,让这些骗人的东西尽量少一些影响普通老百姓。 其实,传销组织的洗脑策略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你搞蒙。其实关于现在和传销的问题,有法律法规在那里,问题其实很简单。所以,我希望接触这些谎言和编造的人,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复杂问题简单化,他越是说的复杂,你应该越简单,只要了解正规渠道的信息,很容易就识破他们的编造。你越是想的复杂,就越掉入他们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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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最终目的就是有足够的资金为自己买单,遇到合适自己的商品自用,但是不会去推销。
我想说的是,你只需要判断利益的获取途径,获取方式以及是否所涉及的销售平台均为虚拟的网络平台,且没有一个实体店进行销售。入行是否需要高额费用,产品是流入市场还是仅仅在熟悉的圈子才难得一见?如果是,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什么才是传销,69800
直销就是传销,所谓的发展人际网络直销就是传销发展下线的希望兄弟你不要被骗了,如果做传销的里面的会跟你讲直销和传销又何不同?他们会说问你知道传销是怎么做的,你肯定说不知道但他们就会你应该听过传销会打人会关黑屋子没自由,而他们的直销不会,这是他们就是跟你在洗脑,
放tm的屁,乱说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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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业的制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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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制度是一项事业,选择学习直销的制度的方法技术。单双轨制--左右发展完全平衡(1:1) 最初,双轨制在美国直销公司出现时相当受欢迎。这种制度要求直销商在左右两边各推荐一人--一人置左边,一人置右边。 直销公司要求的1:1、平衡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入单人数左右平衡发展。 例如,你推荐新人A和B,在你协助A和B各推荐两名新人入单后,你就完了一局,从而获得了一定数额的奖金。当第三层八个人都就位以后你又一次可以拿到奖金,如此类推发展下去。但这种制度存在着缺陷,当直销商下级所有空缺都补满时,该直销商才可以领取奖金,这无疑加大了领取奖金的难度。 2.另一种是当左右业绩同时达到某个业绩额,你就可以合格而领取一定数额的奖金。继续以上图说明:你的下级A及其下组织业绩为左区业绩,B及其下组织业绩为右区业绩。以左右区业绩各达500BV为领取奖金的基础来计算,如果在某一周期内左区业绩是500BV,右区业绩是600BV,直销商则可领取公司规定的奖金数额。 3.、左右业绩不需1:1平衡的双轨制 这种制度要求在奖金发放周期内左右区业绩满足一个比例,如1:2、1:3或者3:6(如左300BV,右600)等。可是这种制度对直销商的业绩来说,始终会存在“大象腿”的问题。 改良型双轨制3.改良双轨制--矩阵奖 初期的双轨制,即前文所提到的两类双轨制,由于两边发展速度不均或放置成员的成力不均等原因很容易造成左右发展不平衡。为了帮助解决双轨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直销公司对双轨制进行改良,出现了矩阵奖。 4.矩阵奖是按级别比例,以当月业绩决和的1%或以上比例的奖金颁发给直销商。这种制度的出现,的确刺激了许多新的直销商加入直销公司。但随后直销商意识到,矩阵奖在一定的时期内,其带来的收入还是很少,并不能满足直销商的需要。因而急需一种新奖金制度来解决这个矛盾。 5.改良双轨制--培养奖 为了解决矩阵奖给从业者带来的收入不够的问题,直销公司对以往的双轨制再次进行改良,推出了一种新的奖金制度--培养奖。 培养奖(有公司译成匹配奖、对等奖等)的出现,既可以弥补以往双轨奖制中两条腿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又可以满足直销商对收入的要求。培养奖是指你亲自推荐的直销商,无论他在你组织中什么位置(商业中心的左腿或右腿),每次该直销商达到基本双轨奖金,你也可以按级别领取直销商全部或部分双轨奖金。培养奖与你亲自推荐的直销商所在双轨中的位置完全无关。
采纳率:98%
一般直销业的制度课都是这样讲的:我们来到这个小小的课堂,无非就是一个&缘&字,简简单单一个&缘&字,把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异地他乡的心,紧紧的连在一起,俗话说:&人生一面之缘\需五百年同舟共计&!当我走出家门的时候,有人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寻找我心中的梦.当我在风雨中接受淅沥的时候,有人又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实现我心中的梦.人生有梦,人生如梦,但是人生毕竟它不是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钱,没有社会背景,没有学历,是没有资格做梦的.那么今天我就把感梦感想的朋友,带进一个理想的空间,这里不限制你的学历,不限制你的社会背景,不限制你的个人能力,更不限制你的财富有多少,只要你想要就能得到一份致富的信息,一门生意.所谓生意就是经商,要想经商就必须了解商业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商业学家,把我国的商业化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我为大家讲解的三商法!
在开课之前,首先给大家讲个故事,故事发生在我国的广州。有这么一家快餐店,由于店老板经营管理不善,生意日渐萧条,面临着倒闭,正当老板坐在店里发愁的时候,从门外走进来一位老者,他对老板说,我为你设计一套新的经营管理模式,保证你在一个月内净赚十万。老板听了非常高兴,一个快要倒闭的店还能净赚十万?正在老板高兴的时候,老者又说,在你净赚十万元的基础上,你必须付给我一万元的报酬。老板心中一想,反正要关门啦,不防试试吧,十万减一万,还有九万,也是非常划算,就答应了老者的要求。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忙碌和整修门庭,果然在这个月月底净赚了十万元,老总理所当然得付给了老者一万元的报酬。这位老者是谁?他就是当今世界上著名的快餐店连锁大王——麦当
劳先生。据社会学家调查,麦当
劳先生在全球八十八个国家有这样的快餐店一万余家,假如每家每月付给麦当
劳先生一万元报酬,一个月就是一个亿,一年有十二个月,就是十二个亿,如果麦当
劳先生思想保守,自己一个人只经营一家快餐店,一个月十万,一年也只不过是区区的一百二十万。很显然,十二亿远远大于一百二十万,要想赚钱就必须经商,要想经商成功那首先我们就要懂得商业的发展规律,商业学家把商业的发展化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就是下面着重讲解的三商法。
一商法[产品] 10+10+10+10+10=50
一商法:产品死气尘尘的放在柜台内,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这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出一份产品,得到一份利润,商业学家给他一组很形象的数字表达形式,五个10相加,他等于50。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一商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便出现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员工(雇佣)10×1+10×2+10×3+10×4+10×5=150(15%-------30%)二商法:他是以公司的形式的出现,公司在全国各地雇来大量的员工,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雇佣的关系,因为他们是雇佣关系,所以会有阶级矛盾产生,效益工资比较低,一般只能达到15%--3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它一组很形像的数字表达形式,10乘1加10乘2加10乘3加10乘4加10乘5结果就等于150。历史的车轮是不段向前转的,很快二商法也跟不上现代社会的潮流,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便产生了当今社会最先进的三商法。
三商法公司/员工(合作)101+102+103+104+105=%--60%)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这时他们的关系变了,变成合作的关系。“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因为他们没有矛盾的产生,所以效益工资也比较高,一般在30%--6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他一组数字表达形式,10的一次方加10的二次方加10的三次方加10的四次方加10的五次方,结果就等于111110。
不难看出111110远远大于“150与50”,三商法远远也优越于二商法与一商法。那么我们公司就是采用三商法来卖货的,也就是我接下来为大家着重讲解的“新市场营销计划”。
新市场营销计划市场/1.几何倍增学+2.人际口碑+3.直达送货1.浓缩时间 ,倍增利润 , 倍增生命 .2.传播速度快, 真实, 省钱(广告)3.工厂-----经销商------消费者
(故事)接下来我们看看,新的卖货方式,他有没有假货的产生,工厂首先被排除了,下面我们看看经销商,经销商也就是我了,如果我要有能力造假货的话,我想我也不会和这个公司从事这个行业了。那么这则新的卖货方式对我们消费都就有以下几点好处:1货真价实,2优质服务,那么我在这里讲课是不收大家一分钱的,3创业良机,这一点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一点,我也是不会和从事这项行业的,当你由一名消费者购买我公司一套产品,你就等于办了一个永去而无回的营业执照,可以为我公司卖每一代的换代产品,一次性投资,终身受益,还有一个继承权。那么以往工厂倒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三角债的产生。2货物的积压。3资金不畅通。那新的卖货方式他有没有这三点的产生呢,先看1三角债,当你想购买我公司的产品,你必须要先把钱给到经销商手中,经销商再把汇给到工厂,工厂看到钱才生产货物,也就是先付钱后付货的形式,所以他没有三角债的产生,再看看2货物积压,上面已经说了,工厂是先看到钱才生产货物,那么工厂没等货物生产出来,货物就被订购出去了,所以他也没有货物积压,,再看看3资金不畅通,那么由于没有三角债的产生,没有货物的积压,资金自然而然也就畅通了。那么对工厂有好处,对消费者有好处,要对我们国家没有好处的话,我们国家也不是许他存在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国以税为本。我公司九七向国家交税收上千万元,九八年也是地增的形式上交的。当我们经销商每名月工资达到800元时,你必须向国家交纳20%的税收,这20%的税收是相当高的,他相当于歌星影星的税收,如果你想偷税露税也不是可能的,税都是由工厂帮你带收带缴的。那么对国家,工厂,消费者有好处,统称为“三盈策略”,这也正符合了我国当代总设计师邓小明所说的三个有利于,他说,无论你什么新鲜行业来到我国,必须符合我的三个有利于,我才让你存在与发展。1.有利于综合国力,也就是说国家不出一份草地,不出一个管理人员,就能每年得到大量的税收,所以说他有利于综合国力。2.有利于搞活当地市场经济,工厂不倒闭,可以吸大量的下岗工人,拿我们经销商来说,在某地做网络,每天也是在5--10元的消费他无形中也搞活了当地的市场经济,3.有利于提高全民文化,这堂课程只有大学二年级才有的营销系课程,这时你就可以和我拿起笔拿起纸来。共同学习了!那么对国家,工厂,消费者都有好处了,做人都是自私的,如果对我们经销商没有好处的话,我也不会和他从事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公司给予我们经销商哪些好处!
投资我公司的好处:1.小投资大事业2.无风险无压力3.有保障4.四种收入5.人帮人6.海外旅游1.小投资大事业。我公司的产品2900元,有人会说,你产品真贵啊,但我会告诉你,你在家里做买卖办个营业执照,我想也要用个2600元左右,那么我公司的经销商就仅仅投入了这2900元就已经买上了自己的汽车,自己的别墅。2.无风险无压力。风险指的是产品而言,我公司的产品是高科技浓缩产品,他是抹不出风险,用不出风险的,如果你要不相信,可以拿产品到国家自检部门去自检,相信他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压力指的是业绩问题,我公司是不限制你何年何月何日为我公司卖产品,你卖出的产品只等于给你自己累计点数,这里只有加法,没有减法的。3.有保障。我想我们做传统行是没有保障的,在我们公司你就有有保障的好处,当你的网络形成时,你家里有急事,你可以回家料理你的事情,工资会按月如数的汇到你的帐户中。(工资有保障,有不在职收入)4.四种收入,我想我们做传统行业也就一至两种的收入,我公司就有四种收入。俗话说好戏押轴,一会我再为大家着重讲解。5.人帮人,写到这里时,阅历深的人会说了,当今社会都是人压人,人挤人,省治达到人吃人,那我会告诉你。在我公司就有人帮人的好处,当你想升为我公司的代理员,你必须把你的两名下后扶育成我公司的培训员,当你想升为我公司代理商,你必须把你的两至四名下后培育成我公司的代理员。也就是说,你的成功是建立在你下手的成功之上的,你想成功必须先让你的下手成功,说白了也就是你想先赚到钱,必须先让你的下手先赚到钱,我公司的制度制约着你人帮人,你不人帮人也是不行的!6.海外旅游。当你升为我公司最高级别代理商时,我公司会奖励你一人一年一度的海外旅游,当你是我公司三线代理商时,我公司会奖励你两人一年一度的海外旅游,当你是我公司十线代理商时我公司会奖励你六人一年一度的海外旅游,到那时,你就带着你的妻儿老小,去新马,去美国,去圆你多年未圆的海外旅馆游梦吧!
这时有人会说,你公司的好处挺不错,但要是公司的制度制约着我不能成功,我也不会和他从事的,那么,我公司他是以五级三阶制为基础,化宽为无限代累积制,还有一个非常好的出局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又完善了一个超越\回归制。下面我就为大家着重讲讲五级三阶制五级三阶制!E.会员70点--200点(1-2套)D.推广员300点--900点(3-9套)C.培训员1000点--6400点(10-64套)B.代理员6500点--39200点(65-392套)A.代理商≥39300点(≥393套)
五级也就是我公司的五个级别,E.会员70点--200点。D.推广员300点--900点。C.培训员1000点--6400点,B.代理员点,A.代理商是大于或等于39300点。三阶也就是我公司的进升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E.会员到B.培训员。当你的业绩点数达到时,你就会在当月当日当时进升为我公司这三个级别中的其中一个级别。第二阶段,当你的业绩点数达到时,你就会次月一日也就是下月一日进升为我公司的B.代理员,第三阶段,当你的业绩点数达到时,你就会在次月一日也就是下月一日进升为我公司最高级别A.代理商级别。下面我为大家讲讲点数的由来,我公司是以电脑为计算单位每点是35元,我公司以前卖的大套产品3900元减去一个综合税收400元再除以每点35元等于100。现在卖的产品是2900减去一个综合税收450再除以每点35元就等于70点。那个70点就是从这而来的,为了方便计算,分钱不分出零头来,我用大套产品来表示,那么会员的产品套数就是1--2套,推广员产品套数是3--9套,培训员产品套数是10--64套,代理员产品套数是65--392套,代理商产品套数是大于或等于393套。我公司哪一点都好,就有这么一点不好,无论你是会员介绍你来的,还是代理商开车送你来的,你都必须从零开始做起。E.会员/A525元/525元×2/B525元/525元×2D.推广员/C700元/525元×2推广员差额奖:(700-525)×nC.培训员/D1050元/525元×2培种员差额奖:()×nB.代理员/E1470元/525元×2代理员差额奖:()×nA.代理商/F1820元/525元×2代理商差额奖:()×n
大家还记得那四种收入吧,也是我公司的四种奖金分配制度,下面我为大家讲一个我们公司的四种收入,一,直接销销奖。直销奖,也就是直接销售的意思,当你由消费都购买我公司一套产品转化为我公司一名E.会员时,你直接为我公司卖出两套产品,我用A与B来表示,你就会得到会员的直销奖15%525元,因为你卖两套,也就是两个525元,AB两套,加你上你本身一套,就够成了推广员的产品套数,你就会当月当日当时进升为我公司D.推广员,当你成为我公司D.推广员时,直接为我公司卖出一套产品,我公司会奖励你D.推广员直销奖20%700元,我用C来表示。因为ABC朋友都是为自己做事业来的,所以很快也都各为公司卖出两套产品,这时你会问,ABC三位朋友是我卖出去的,但ABC朋友卖出去的那六套不是我自己卖出去的,我还有钱可拿吧,我会告诉你,你一样有钱可拿的,这时就出现了我公司的第二种奖金,二,差额奖,差额也就是级别差的意思,这时用你D.推广员的直销奖减去E.会员的直销奖,你朋友后面卖出几套就乘以(所以我用n来表示),都都是奖励给你的。那么ABC三位朋友后面的六套,加上你卖的三套,再加上你本身,你绩点数达到时,他就会在次月一日,也就是下月一日,回归到她妻子的网上代理员,这就是我公司独有的超越回归制。有超越,有一定有回归!!!!!!!!!!
有人会问,我和从事这个行业,我什么时候可以成为你公司一名代理商呢,我不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我只知道一年有十二个月,一个月有三十天,那么这一个月下来,你找来四名客户,那么这四个人和你从事了,你每月卖四套,人以群居,物以类聚,你找的这四名客户和你能力一样大,那么第一个月是4套,第二个月是16套,第三个月是64套,第四个月是256套,第五个月是1024套,大家都知道代理商的产品套数是大于等于393套,那么1024以远远大于393了,这时你还是不能进升为我公司代理商的,你就会在次月一时,也就是下月,,六月一日进升为我公司代理商,你会说这半年升商也太快了吧,我会告诉你,我公司五个月。四个月,三个月,两个月升商的比比皆是的,就在上海,有一名女士,叫唐丽萍,他用了33天就升为我公司代理商,我们大家是不能和她比的,她是一家上海快面临倒闭的总裁。她当时来时,是用火车往这里拉人的。有人又会说,我不能每月为你公司卖4套,只能每月为你公司卖一套,我什么时候能走向成功呢,下面我们看看,你为我公司卖一套产品,你什么时候能走向成功,上个月你卖一套,下个月又卖一套,人以群居物以类聚,你找的那个人和你一样的能力,也在下月卖出一套产品,再加上你本身一共是四套,平均下来,每月就是两套。那第一个月你是2套。第二个月4套。第三个月8套。第四个月16套。第五个月32套,第六个月64套。第七个月128套,第八个月256套,第九个月512套。512也远远大于393。这时你就会在次月一时,也就是下月十月一时进升为我公司代理商级别!
接下来,我们看看,当你升为我公司代理商时,你的月工资是多少:大家都知道代理商的产品套数是大于等于393套,因为代理商是次月一日进升的,所以他的网络要有700--800人之间,我不算你700--800人那么多,我只算你400人的网络。代理商有一个分红奖7%245元,那么就用这245元的分红奖乘以400人的网络,他就等于98000万,使我们代理商富的不是这分红奖,而是代理商的差额奖,我不算你代理商与会员的大差额奖,我只算你代理商与代理员的小差额,也就是用代理商的直销奖1820元减去代理员的1470员,等于350元,那就用这350元乘以400人的网络就等于140000万。98000加上140000就等于二十三万八千!!!!!!!!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给你这23.8万也是有原因的,你必须要符合我公司三个条件,第一,你必须是我公司代理商,第二,你必须每月有400人的网络,第三必须卖大套产品3900元。用400乘以39000等于156万元,也就是说你给我公司每月创造156万营业额的基础上,才给你那23.8万元。
出卖自己廉价的劳动力,还有一个人在一个固定的空间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是一个“穷“字,一个人在一个固定的空间里打工,打到老还是一场空,就是一个“空“字!毕竟现在我也承认这个行业在国内目前还是处于一个不易管理的阶段,一定存在着很多很多不规范,和欺骗的,所以我们更要慎重从事,同样,用所谓的行业内的一句话说:"要相信自己的眼睛,真正去看看产品,看看公司,分析一下制,分析一下人,去相关部门问清楚自己所从事的是不是真的,,同样,用自己聪明的大脑,敏锐的目光,灵巧的小手,拨开层层乌云,看看你所从事的,是你真的想要的吗?是不是实际存在的? 耳听为虚嘛,这也是行业内人常说的,眼见为实,有谁亲眼看到了国家工商总局所划的出厂价了?又有谁真正了解"青岛讲话"的含义了?又有谁真正见过杨谦教授本人了?杨谦教授可是还活着哦,他上次在网上还发表声明三商法不是他编排的,真不信最好是上北京找他!不同样也是人际口碑吗?为什么说负面是骗人的,要自己亲自考察呀? 难道你考察的就是真的吗?无非也就是听大培训员们所说所讲呀! 大培训员再听以前的大培训员所讲,就真的可靠吗?这不也是人际口碑吗?  大培训员在说服你不要相信报纸不要相信人们传说的同时也告诉你人际口碑的不真实性了吧,但你有没有想过,他又在制度课上提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观点儿:"人际口碑就有以下几点好处:1.传播快;2.真实;3.省钱"的确传播速度够快,但是真的"真实"吗? 这不是在自相矛盾吗? 更是在自欺其人呀!  他说你自己的父母是受人蒙蔽,难道他们就真的什么都很明了吗? 你相信你的你你母还是相信那些大培训员呀? 不同样都是人际口碑吗?  你敢说你父母的人际口碑就是假的,你大培训员的人际口碑就是真的吗? 仔细思考一下吧!
但还有一点也不可否认,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之所以想让你从事,主要是他自己觉得考察得不错,认为是好的,所以才想与你一起分享成功的,并非有意要拉你下水的,所以我们应该挽回朋友,同时也应该理解因为没有看清楚走了错步的亲人和朋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才能不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才是对朋友,对亲人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让朋友有改过自新,从头再来的决心,和勇气,往往很多时候亲人和朋友的不理解也是导致这些人走错路的一个很大的内在因素,反过来想想,我们是不是又在理解亲朋好友了呢?他们不理解是不想让自己的亲朋好友走错路,所以,我希望亲人朋友之间应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怨,这样我们才有资格说:成功的路上有人,有我,有我们所有的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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