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商品有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不是商品,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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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之力 倾注民生 工商热线周今日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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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之力 倾注民生华商报改版20周年系列民生热线周 上了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想在居民楼里开公司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营利性民校怎么办理工商登记? 昨日,华商报工商热线周第一天,在一个半小时的热线接听时间里,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张旭共接听了15位读者咨询。今日,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来接听热线,有消费维权问题可打热线。主要登记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市民陈女士打进热线咨询要开个餐厅,市民张先生也打算在小区内注册公司,应该怎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张旭介绍,目前工商注册非常便利,群众准备好相关资料“最多跑一次”甚至可以“零跑腿”,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企业网上注册,有全程电子化帮助手册,非常便捷,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快的话两三天就可以审批完成。需要纸质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到注册登记工商部门打印,也可以使用微信版营业执照。 为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把工商总局确定的52项审批事项中的48项,由原来“一审一核”改为“审核合一”;分两批公布实施27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上半年,西安市工商局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通微信端登记服务,主要登记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网络新登记企业78470户,占比86.25%;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695户,占比67.19%,免费为企业寄送执照6083份。营利性民校9月起须工商登记 市民李先生打算开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部门已经办理了《办学许可证》,咨询怎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张旭答复:《民办教育促进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还没有到实施日期,工商部门暂不受理相关业务。而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下发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李先生可在9月1日起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张旭同时耐心询问了李先生《办学许可证》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当听到为“某某教育培训中心”时,告诉李先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名称不能是“某某教育培训中心”,应该是“某某有限公司”,建议先去教育部门更换《办学许可证》上的注册名称,9月1日以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今日主题 今日,“工商热线周”持续进行,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将来接听热线。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职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接听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 ■接听时间:上午9:30~11:00 ■热线电话:029- ■接听嘉宾: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张斌明日嘉宾预告 西安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长林投诉咨询渠道多 你还可通过这些渠道投诉和咨询:在工商热线周内,华商全媒体继续征集您的问题,除了向新闻热线029-反映问题外,您还可向华商报官方微博、“华商报”微信订阅号(hsb)发送私信“工商+您的问题”。市民也可在华商论坛群众呼声版块《华商20年倾注民生第十八期:工商热线周》专题帖,或华商头条App现场互动话题#华商20年倾注民生第十八期:工商热线周#参与讨论,反映问题。华商论坛网址:http://bbs.hsw.cn 华商报记者 雷婧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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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15投诉电话需了解的常识
区市场监管局
&&&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不了选购到一些因为质量问题或者假冒伪劣而商家不予退换商品的事情,那么面对这样的难题,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消费者又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相信拨打12315电话投诉是很多消费者的唯一选择方式。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拨打12315投诉电话需要了解的一些常识。
&&& “12315”作为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都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
&&& 我们在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 在拨打12315投诉电话,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譬如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 相信通过对以上拨打12315常识的了解,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假冒伪劣产品,只要符合投诉条件,都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娟)举报假冒伪劣商品 投诉产品质量问题_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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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想在居民楼里开公司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营利性民校怎么办理工商登记?  
昨日,华商报工商热线周第一天,在一个半小时的热线接听时间里,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张旭共接听了15位读者咨询。今日,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来接听热线,有消费维权问题可打热线。  主要登记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市民陈女士打进热线咨询要开个餐厅,市民张先生也打算在小区内注册公司,应该怎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张旭介绍,目前工商注册非常便利,群众准备好相关资料“最多跑一次”甚至可以“零跑腿”,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企业网上注册,有全程电子化帮助手册,非常便捷,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快的话两三天就可以审批完成。需要纸质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到注册登记工商部门打印,也可以使用微信版营业执照。  
为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把工商总局确定的52项审批事项中的48项,由原来“一审一核”改为“审核合一”;分两批公布实施27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上半年,西安市工商局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通微信端登记服务,主要登记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网络新登记企业78470户,占比86.25%;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695户,占比67.19%,免费为企业寄送执照6083份。  营利性民校9月起须工商登记  
市民李先生打算开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部门已经办理了《办学许可证》,咨询怎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张旭答复:《民办教育促进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还没有到实施日期,工商部门暂不受理相关业务。而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下发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李先生可在9月1日起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张旭同时耐心询问了李先生《办学许可证》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当听到为“某某教育培训中心”时,告诉李先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名称不能是“某某教育培训中心”,应该是“某某有限公司”,建议先去教育部门更换《办学许可证》上的注册名称,9月1日以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今日主题  
今日,“工商热线周”持续进行,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将来接听热线。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职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接听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  
接听时间:上午9:30~11:00  
热线电话:029-  
接听嘉宾: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张斌  明日嘉宾预告  
西安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长林  投诉咨询渠道多
你还可通过这些渠道投诉和咨询:在工商热线周内,华商全媒体继续征集您的问题,除了向新闻热线029-反映问题外,您还可向华商报官方微博、“华商报”微信订阅号(hsb)发送私信“工商+您的问题”。市民也可在华商论坛群众呼声版块《华商20年倾注民生第十八期:工商热线周》专题帖,或华商头条App现场互动话题#华商20年倾注民生第十八期:工商热线周#参与讨论,反映问题。华商论坛网址:http://bbs.hsw.cn
华商报记者 雷婧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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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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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一不注意,就可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对此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一、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二、投诉、调解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的内容。
今日解答1,339条
律师在线781位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优质问答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您好!可以要求退货。如果能证明存在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消费遇到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申请淘宝维权 投诉内容是 出售假货就行,但前提是它真的是假货,卖家没承诺是正品你收到仿制品就不算,卖家说卖的是正品你收到仿制品算假货,但是你投诉的话还要出示假货鉴定,挺麻烦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罚金金额将以经营额的1至5倍进行处罚。
其中,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该销售金额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如果你是消费者,购买假货后可以考虑做鉴定(但非必要程序),如果鉴定结果最终确定为假货的话,鉴定费用可要求对方承担。
您好,建议您保留好购物小票等证据。您可以向商场有关部门投诉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
您好,如果您店里曾做出假一赔十的承诺,货确实是假的话,那么消费者要求10倍赔偿是可以得到支持的。若诉讼可申请追加上家为第三人。
卖家需作出赔偿,你需要花费诉讼费和律师费,具体多少因具体个案而定,诉讼费在立案时由你先行垫付,胜诉后卖家承担。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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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 快速解答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该如何维权?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该如何维权?sate见龙在田百家号
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剧增,种类繁多的商品大量投入市场,很多消费者都可能买到包括食品在类的假冒伪劣商品,马上就要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大买到假货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小编在此为大家梳理了一下维权做法,希望能帮到各位。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一、通常的做法1. 购买了质量不好的商品首先您应该携商品和有关票据到商店去交涉,说明情况。一般说,如果您购买商品的时间不长,商店都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修、或换、或退。在交涉过程中,如果柜台的售货员不能恰当处理此事,您可向商店负责人反映,如该商店负责人也不能正确处理,您还可找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经验,这样做以后,一般问题均可得到合理解决。如果与商店交涉无效,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无用,消费者可继而向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这些部门是专门负责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的,他们会帮助你尽快解决问题。如果你觉得向政府部门反映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自己的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利益,指导群众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他们的本职。你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义不容辞地帮助你解决受损害的问题。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受到的损害重大,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2. 购买了假冒商品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你追回损失的货款。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总之,消费者如果发觉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就可以使假冒商品没有立足之地,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被查出的假烟二、法律途径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的几种主要途径。1. 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2. 投诉、调解、起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消委会投诉途径维权,只能在《消法》赋予消委会“调解”的职能下进行,调解是建立在消费者、经营者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进行的,不具有强制力,如果厂家或商家坚决不愿意按法律赔偿,消委会唯有终止调解,或向媒体披露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一定要按法律主张赔偿的,可进一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 假冒伪劣商品全部被焚烧三、国家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有何法律法规?1、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40条规定:售出产品不合格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第47条规定了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的纠纷解决办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后要提醒各位的是,维权的前提是要确认产品存在假冒伪劣等问题,这一步可以寻求政府工商、质检部门或者检验机构或者生产厂家,确认以后才能进一步维权或者索要惩罚性赔偿金哦。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sate见龙在田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一枚专注于诚信建设实务的央企法务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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