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级残疾军人有医保卡吗?今年医保卡款汇入贰百元比以前少汇壹仟块钱请问是怎么回事?谢谢!

残疾军人等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其标准是多少?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号)调整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残疾抚恤金标准。自日起执行。
由于各地补助标准是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决定的,你具体的情况也没有说明,只在网上找到这个,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政部:民发〔2006〕98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 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 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 件,本...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民...
答: 2包烟{中南海和中华}你会选择哪包?为什么?求大神...
答: 通货膨胀、动车事故…………
答: 当然。民主,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防止贪污、防止官僚化,防止政府的“不作为”。你想过没有,如果把被贪污被腐败挥霍的那些钱用于经济建设,可以创造多少就业机会。几...
餐饮业厨房产生的油烟,顾名思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一般采用静电除油。
液化气属较清洁能源,废气污染程度不高,主要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吧。
柴油属石油类,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碱液喷淋即可去除,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为主,要催化氧化成二氧化氮才能被碱吸收,造价成本非常高,一般的柴油发电机尾气难以治理,除非大型发电厂。
煤炭废气含二氧化硫多,一般常用的脱硫工艺即可。
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国际驾照,如果到国外开车,正式的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驾照的公证书,可以要求英文或者法文译本(看看到哪个国家而定);
2、拿公证书到外交部的领事司指定的地点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北京有4、5家代办的,在外交部南街的京华豪园2楼或者中旅都可以。
3、认证后在公证书上面贴一个大标志;
4、有的国家还要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盖章一下。
偶前几天刚刚办过。
关于三国武将的排名在玩家中颇有争论,其实真正熟读三国的人应该知道关于三国武将的排名早有定论,头十位依次为:
头吕(吕布)二赵(赵云)三典韦,四关(关羽)五许(许楮)六张飞,七马(马超)八颜(颜良)九文丑,老将黄忠排末位。
关于这个排名大家最具疑问的恐怕是关羽了,这里我给大家细细道来。赵云就不用多说了,魏军中七进七出不说武功,体力也是超强了。而枪法有六和之说,赵云占了个气,也就是枪法的鼻祖了,其武学造诣可见一斑。至于典韦,单凭他和许楮两人就能战住吕布,武功应该比三英中的关羽要强吧。
其实单论武功除吕布外大家都差不多。论战功关羽斩颜良是因为颜良抢军马已经得手正在后撤,并不想与人交手,没想到赤兔马快,被从后背赶上斩之;文丑就更冤了,他是受了委托来招降关羽的,并没想着交手,结果话没说完关羽的刀就到了。只是由于过去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后来将关羽神话化了,就连日本人也很崇拜他,只不过在日本的关公形象是扎着日式头巾的。
张飞、许楮、马超的排名比较有意思,按理说他们斗得势均力敌都没分出上下,而古人的解释是按照他们谁先脱的衣服谁就厉害!有点搞笑呦。十名以后的排名笔者忘记了,好象第11个是张辽。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现在通常看到的《三国演义》已是多次修改过的版本,笔者看过一套更早的版本,有些细节不太一样。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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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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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谁知道医保卡中的公务员卡是怎么回事?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卡是可以全额报销的,目前公务员是公费医疗。
无论是那类医保卡使用都是一样的,公务员并没有特别。在医院来说,只要在医保指定医院就可以使用,通常公立的医院都可以的,市级的自然可以。而药的问题,在医保指定药店也...
有三方面要求: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不贪赃枉法;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在每一个方面又可分为若干具体要求,第一,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中包含公务员不得使用...
主要包括: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2.现役军人;3.录用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
1.必须在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定点医疗点或药店才能用,不过一般大的医院都是可以的。
2.去医院看病,挂号或收费的时候,把医保卡递给医院收银员,她就会直接把挂号...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活动中人们相互联 系的道义凭证。诚者,开心见诚,无所隐伏也;信者,诚实不 欺,信而有征也。诚实守信,关键在于信。自古以来,信...
答: 南阳龙腾伟业实业有限公司是搞传销的吗?
答: 国内有后妈虐待孩子,中国男子足球队溃败亚洲杯及新主教练人选问题,方便面涨价问题;国际上我就不说了.
答: 离民主社会远着呢。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的民主。
嫌麻烦就把你洗衣机的型号或断皮带,拿到维修点去买1个,自己装上就可以了(要有个小扳手把螺丝放松,装上皮带,拉紧再紧固螺丝)。
如何洗衣服?也许有人会说,衣服谁不会洗啊?放到水里,加点洗衣粉洗就成了呗。是啊,说是这样说,可是洗衣服还有不少学问呢。我就说说我的“洗衣经”吧。
说起洗衣服,想想真有不少要说的呢。
首先要分开洗。内衣外衣、深色浅色要分开。个人和个人的衣物也尽量分开洗涤,这样可以防止不同人体间细菌和病菌的相互交叉感染,尤其是宿舍或者朋友的衣服尽量不要放置在一起洗。即使是自己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也要分开洗。因为外衣接触外界的污染和尘土较多,而内衣将直接接触皮肤,为避免外界尘螨等对皮肤的不良入侵,内外分开洗涤是有科学道理的。不同颜色的衣物要分开洗涤,可将颜色相近的一同洗涤,浅色的一起洗涤,容易掉色的单独洗涤,避免衣物因脱色而损坏。另外,袜子和其他衣物不要一起洗涤。
其次,使用洗衣粉宜提浸泡一会。洗衣粉功效的发挥不同于肥皂,只有衣物适时浸泡才能发挥最大的洗涤效果。浸泡时间也不宜太长,一般20分钟左右。时间太长,洗涤效果也不好,而且衣物易褶皱。有人洗衣服时把洗衣粉直接撒在衣物上便开始搓揉洗涤,那样不能发挥最好的洗涤效果,对洗衣粉是一种浪费,当然,免浸泡洗衣粉出外。另外,冬季一般宜使用温水浸泡衣物。水温过低,不能有效发挥洗衣粉的洗涤效果,水温太高,会破坏洗衣粉中的活性成分,也不利于洗涤。
再次,衣物及时更换,及时洗涤。衣服要及时更换,相信道理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可是,衣物换下后应该及时清洗,有人却做的不好。好多家庭喜欢将换的衣服积攒起来,每周洗一次,这样很不科学,容易使衣物上积聚的细菌大量繁殖,容易诱发皮疹或皮肤瘙痒症状。为了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勤快一点,把及时换下的衣物及时洗涤,这样,其实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也不至于最后要花费半天甚至更长 的时间专门来洗涤大量的衣物要节约的多。另外衣服穿的太久就比较脏,要花很大的力气洗涤才能洗干净,也容易将衣物搓揉变形,而影响美观和穿着效果。
洗衣服是个简单的小家务,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学问却很多,也许您的“洗衣心得”比这还要科学,还要多样,欢迎您 的指正~~
这个问题有点不知所问了。
公务员并不由单位性质决定,行政单位行政编的是公务员,但并不是说行政单位的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里面参照管理的也是公务员。
所以你的问题只能回答为:按公务员管理的是公务员。
工行的网银没有软键盘,主要通过安全控件来保证安全,只有安装了工行的安全控件,才能在工行网页上输入密码。
修改密码的操作,你可以在登陆工行网银以后,在“客户服务”的“修改客户密码”里找到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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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妻离子散  四处控告无门
谁能帮我讨回公道  感谢您关注,您的关注及帮助 ,也许能改变我这个伤残军人的一生。  我叫韩洪生,家住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单各村韩庄;系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因公受伤)、共产党员、原永城市十八里镇职工。  我1994年入伍,在部队我勤学苦练,事事力争先锋,多次赢得荣誉称号。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因公受伤,经治疗康复,被有关部门评定为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000年退伍,退伍时部队领导考虑我为党为人民作出的贡献,并按照中央军委指示,亲自派人来永城市为我安置就业,并且师长和团长给我爸妈保证:“共产党不跨台不能下岗。”永城市人民政府及民政局及时安置我到十八里镇政府上岗。  十八里镇政府竟以种种借口不让我上岗,且不发我工资,我多次走访上级领导,要求安置,无奈下十八里镇政府在试用我三个月后,于日正式让我上岗,然而从安置到正式上岗长达将近三年的时间内,十八里镇政府竟分文不支付我工资。  正式上岗后,我尽心尽责地去工作。在办公室工作中,从记录和整理相关材料和文件,传达上下级指令及通知,负责镇政府后勤保障和管理保护仓库以及镇政府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我在工作中成效卓著,受到镇政府领导的认可,在大会上多次受到书记镇长等领导的表扬和鼓励。  2005年底,十八里镇政府突然以分流为名,责令我下岗。  值得指出的是在2006年初十八里镇机构改革中,领导肆意妄为,买官买官,弄虚作假,践踏政策,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良秀不分,任人唯亲,唯钱,给政府进垃圾人员。其反动行径,置党和国家利益于不顾,踏正义于脚下,十八里镇的机构改革在一片叫骂声和职工干部愤怒的目光下,被暗箱操作了。在分流中表现出诸多问题,原十八里镇原党委书记朱会堂现任永城市民政局长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致使没为祖国做一点贡献,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干部子弟没下岗,像我这样一个农民出身的上伤残军人却让下岗!如考试中互换试卷问题,如:朱芳(朱会堂外甥女)的试卷部分答案是葛自兴带笔(此问题不用证人,只需查证朱芳笔迹)。死人李瑞中还可领下岗费问题等。  十八里镇政府让我下岗后,我当时的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由于我没有正式工作,家中又欠了几万元的外债,父母七十多了,别人结婚都建二层楼了,我家也无钱建,所以别人再给我介绍对象女孩都不同意。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个对象,刚办理结婚证准备结婚,这时可恶的十八里镇政府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丁大星去破坏我的婚姻,丁大星让我未婚妻别和一个残疾人(军人)结婚,丁大星答应把我未婚妻介绍给他表叔。我未婚妻坚决和我办理离婚证,离我而去。到此一个伤残军人的命运已变为妻离子散,四面楚歌。  自此再也无人愿意跟着我,一直未找到女朋友,三十四岁却还是单身一人。父母七十多岁,已白发苍苍;我无工作、无房、无车、无钱。苍天啊、大地啊、一个残疾军人的生活如此艰辛,还有很多政府国家干部残害!这世道啊!  面对凄惨的现实,我被逼走上了一条维权路。先后逐级到永城市信访局、河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走访。  日在永城市市委举行关于韩洪生反映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十八里镇机构改革违法乱纪的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是单方面的,听证会严重不公,与会领导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不遵从事实求是的原则,有意曲解国家法律。听证会是听而不证,从头到尾都是搞一言堂,领导干部说了算。真正利害关系的我反而成了旁听者,说不上一句话。  我拿着国家的政策法规反映我应当在机构改革中下岗。在机构改革中,书记朱会堂买官卖官,受贿。。。朱会堂任党委书记以来,朱会堂私卖十八里镇孙园村土地,和以前的七站八所建筑用地。停发各站所工资长达七年,巨额款项不知去向(此事纪检会已查属实)。八里镇镇政府巨款不知去向,而朱会堂巨额资产来历不明,朱会堂作为一个镇书记私建三套豪华别墅,几年内换了四辆车,每辆车都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  永城市不仅不处理问题,还经常动用派出所、公安局、防暴大队、拦访人员等众多人等对我一再镇压、报复。特别  一,在日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红梅、民政局长朱会堂非法拘留软禁我两个半月。  为了掩盖十八里镇的腐败行为,日,9日,10日三天十八里镇政府干部丁俊儒,丁大星和朱会堂多次打电话给我说十八里镇党委书记朱会堂给我安排好正式公务员了,让我去见朱会堂。日,我正在地里干活,十八里镇党委书记朱会堂和丁俊儒,丁大星以联系工作为名把我骗到副市长张红梅办公室,张红梅说不知道这回事,张红梅私设公堂,实行“关、卡、押”以办学习班为名把我非法拘留、软禁在永城市公安局特警大队20天后,十八里镇党委书记朱会堂有把我软禁在十八里镇干部陈强家中一个多月,朱会堂派陈强每天把我强加看守,限制我人身自由。此间永城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没有给我出示拘捕证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在日永城市公安局非法拘留我13天。  3月9日拘留所没有拘捕证强行拘留韩洪生,3月14日永城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3月21日由于韩洪生家人控告才将韩洪生放出,并强制让韩洪生写请假条,保证书。  日我去国家信访局,中央军委信访局反映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等问题。上访材料已经交给国家信访局接访工作人员,有登记记录,可去国家信访局去查,我去中央军委信访局拿法律文件《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在中央军委信访局被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大僧拦访,截访,丁大僧把我的申诉状撕碎,然后绑架我带回永城市,3月9日刚到永城,丁大僧就绑架韩洪生到永城市拘留所,永城市拘留所把韩洪生非法拘禁,3月12日永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原十八里镇派出所长)去永城市拘留所,在拘留所内李学敏对我侮辱谩骂殴打,恐吓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李学敏自己写笔录材料,强行让我签字画押!逼迫让我写保证不再上访告朱会堂,强制让我写保证办病退,恐吓说再上访就把我送进商丘市第二监狱。说只有在河南省内上访不算非访,到北京上访就是非访;3月14日永城市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所拘留我几天都没通知我家人。手机被拘留所交收,拘留所让我不能和家人联系,拘留所拘留我几天家人还不知道我在哪,在拘留所期间,拘留所对我恐吓逼供,精神折磨,侮辱,饥饿,严重虐待,和冷水。。。。。。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我父亲去永城市信访局申请复查,永城市公安局拒绝复查;去永城市法院控告,永城市法院说他衙门小管不了永城市市委、不予立案;上访日找到公安局长,公安局才将我放出。我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控告、其不予立案。去中央军委信访局信访被拘,永城市行政违法;但是我却控告无门。我多次反映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等问题,也一直无人解决。  我要求恢复编制,让我上岗,补发工资的法律依据:  1,【983年,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规定】:农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生,二、三等伤残军人政府优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安排下岗。  2,国务院【2005】23号文第四条“三年内不得安置下岗”。  十八里镇正式让我上岗是在日,让我下岗是在2006年1月,这中间才两年零五个月,不到三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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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自98年底,朱会堂任党委书记以来,停发各站所工资长达七年,巨额款项不知去向,此事纪检会已查属实,我们要求补发应得工资。     
2,.朱会堂几年内换了四辆车,每辆车都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朱会堂建下私人豪华别墅:朱会堂私卖十八里镇孙园村土地,和以前的七站八所建筑用地。     3,十八里镇机构改革中领导肆意妄为,弄虚作假,践踏政策,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良秀不分,任人唯亲,唯钱,给政府进垃圾人员。其反动行径,置党和国家利益于不顾,踏正义于脚下,十八里镇的机构改革在一片叫骂声和职工干部愤怒的目光下,被暗箱操作了,事实如下:     
一,蒙蔽职工干部: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有关加分扣分等操作办法没有说明,有关人员加分依据没有公示,无档案无手续人员也有了手续。奖励.工龄想怎样加就怎样加,因此我们要求上级严查本次入编人员奖励.工龄档案。     
二,民主测评中“记.唱.监”票人员,经党委班子研究,原定由欧阳君.朱习武.于方三位同志担任,可党委书记朱会堂在测评进行中,却一人擅自推翻了党委决议,由朱会堂随口指派“记.唱.监”票人员。为什么这样做呢?测评的结果道出了真相,凡朱会堂亲近皆获高票,全体职工干部敢怒而不敢言。因此我们要求澄清事实,公开测评原票。     
三,考场秩序极为混乱,考场携带书籍.手机等,均未收缴。考场规定考生入场半小时内不许离场,交卷后不许再次入场,可王振光(小车司机朱会堂表侄)却交卷后,在无监考人员陪同下,越过警戒线十几分钟后,重回考场答题。     
考试中互换试卷问题,如:朱芳(朱会堂外甥女)的试卷部分答案是葛自兴带笔(此问题不用证人,只需查证朱芳笔迹)。     
四,笔试分数拖延公开时间:早八点送到的分数底子一整天没公开,直到夜里才公开,而分数档案袋封口未让多人鉴定,只送到杨镇长面前,而杨镇长却笑而不看,随即拆封,且不说有无“猫腻”。如此做法符合章程吗?     
分数结果令人吃惊,原来下了考场拍着屁股喊:“完了,完了,我连三十分都不能得,什么题,我根本没学过……”这些人的分数竟然是高分,因此我们要求公开笔试试卷,让真正的分数大白于天下。     
五,其他乡镇脱岗在编人员均已清退,而十八里的这部分长期脱岗人员,既没有办停薪留职,也没有请假,无组织,无纪律,早已放弃工作,无故脱岗数年,却直接入编,合理吗?     
六,奖励加分存在的问题     
1.程杰:团奖励.三等功,两项奖均由个人提供假证明,档案中没有,却给加分,后查处取消。     
2.王振光:三等功,也没有任何加分依据,后查处取消。     
3.霍亚:商丘市先进工作者奖,没有任何加分依据也给加分,后查实,没有依照本人保证退出编制,要求处理。     
4.李素梅:商丘市三八红旗手,假的,后查说有其名,实属失误,此奖本是其姐李素芹(计生委书记)所得,查时可校对原材料的年龄.工作单位。     
5.代红伟:04年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奖,根据“永改(2005)3号第十七号规定不应加分,却也给加了分。     
6.蒋士亮:01年林业单项奖,是表彰的2000年度林业工作。2000年10月蒋士亮刚到土管所干临时工,01年农历正月十六号,乡人事组合会上才宣布他到林业站当站长,农历正月十六是公历2月8号,此奖是2月颁发的,蒋进乡工作三个月不到,林业站工作还没干一天,试问怎能算蒋士亮获得的呢?此事为什么不处理?     
7.谢贵山:只有一个永城市的奖应加4分,现加10分,说有地区的奖,试问市委近几年有多少人获商丘的奖,十八里一个乡级单位有那么多人有商丘的奖可能吗?另在改革前谁获奖大家都知道,     
要求重新彻查弄虚作假着,按个人责令退出编制。     
  七.假职务加分     
1.蒋士亮:公示栏没填任何职务,只写中层领导,就加分,试问乡中层领导都有哪些?蒋又任何职,怎能加分。     
2.吴亚萍:妇联主任,乡里大会小会从没宣布过,谁也不知道,即没选举,也没有任何文件。而且市妇联上报的也不是吴亚萍,为了给其加分,说是妇联主任,当即就加分,说是党委记录有。难道党委记录大过法定程序吗?(党委记录后补)要求按不符法定程序,取消其假职所加分数。     
3.李素梅:乡所所长假的,乡所所长要求要有相关资质的人担任,当时上报计生委名单根本不是李素梅。     
4.付乐:计生办副主任是假的,大会从未宣布过,计生站同志都不知道付乐是副主任,党委记录是后补的(党委记录可鉴定书写日期)     
5.霍亚:政府秘书是假的,上报的不是霍亚,而且这项工作是有翟凤勤负责的,霍亚04年3月就已调到市统站部。     
八.档案问题:     
1.王秀全:双桥乡农民,没有招工表,通过朱会堂关系,属临时聘用人员,后调查中出示一张字迹模糊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凭据,再说王秀全农业户口,年龄40多岁,非军转非大专院校毕业分配,怎能招为政府工作人员?     
2.蒋士亮:新桥乡农民,现40多岁,通过其哥蒋士永关系到镇里干临时工,没有招工表,后调查期间没见任何手续。     
3.吴亚平:通过朱会堂到乡政府干临工,没有任何手续,后调查期间14号文上没说何时招工,没出示任何手续,逼开档案问题只说吴亚平01年毕业,这不就是说吴亚平没有任何手续吗?至今未处理。     
4.朱新永:原财政局开除军转职工,后通过其姐(副镇长)朱丽亚关系2000年进乡派出所干临时工,没有手续,调查中没有出示任何手续。     
5.胡华光:原农业人员,后其父胡文发(十八里村书记)通过关系把其安排到乡政府,在05年分流下岗,一直没有任何说法,直到06年6月又声称其工龄计错,重新加分入编,没有任何人见其手续。市委有规定05年12月31日前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入编。     
九、假病退:十八里镇在本次改革中,利用职权上报办理假病退,除吴永丙外,其他皆为不符合条件,要求查实并追究领导责任。     
十、遗留问题     
1.韩洪生:2000年转业伤残军人, 日安置十八里镇,十八里镇拒不接收,经多次走访于日得以上岗,此间工资一直未发放,根据国发[2005]23号文之规定,因接收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上岗的,按该单位同工龄职工80%逐月发放工资,十八里至今未发给拖欠我的工资,在2006年元月份这次机构改革中十八里镇政府突然以分流为名,责令我下岗,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严重违反1983年,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规定:农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生,二、三等伤残军人政府优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安排下岗。要求补发拖欠韩洪生工资,并恢复韩洪生正式编制,让其上岗。     
2.孟红进:十八里镇干部,本次改革中,因工龄分记错被分流,要求重新核对原档案工龄。其属于98年国家招录公务员,过度上岗人员,原行政编制,其05年12月18日开始向各级领导反映至今未果。     
十一、1.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1998]14号《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精神,凡号以后接收的人员(不含统分人员)一律退回原单位之规定,要求重新审查本次机构改革竟编人员资格。    
2.分流人员债权债务问题:十八里镇自98年底,朱会堂任党委书记以来,停发各站所工资长达七年,巨额款项不知去向,此事纪检会已查属实,我们要求补发应得工资。     
3.朱会堂几年内换了四辆车,每辆车都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朱会堂建下私人豪华别墅:朱会堂私卖孙园村土地,和以前的七站八所建筑用地。     
鉴于十八里镇改革中出现诸多违法乱纪现象,如:程杰、王振光假奖问题,霍亚奖拒不处理问题,违反民主原则,滥用职权问题,死人李瑞中还可领下岗费问题等,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按温家宝总理签发的486号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乳化剂。     
针对十八里镇机构改革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望领导坚决尽快查处,公开试卷、测评票,重查档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洁净政府干部队伍,保证干部素质,还十八里镇公平正义。          
孟红进    
日    
  我要求恢复编制,让我上岗,补发工资的法律依据:    1,【983年,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规定】:农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生,二、三等伤残军人政府优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安排下岗。    2,国务院【2005】23号文第四条“三年内不得安置下岗”。    十八里镇正式让我上岗是在日,让我下岗是在2006年1月,这中间才两年零五个月,不到三年的时间,    3,【优抚条例】413号令第五章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4,2009年8月2日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4,国发[2005]23号文之规定,因接收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上岗的,按该单位同工龄职工80%逐月发放工资,十八里至今未发给拖欠我近三年的工资。    
永城市行政违法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韩洪生即使到北京上访就是违法,也应由北京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处罚,永城市无权拘留韩洪生,永城市拘留韩洪生是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永城市以韩洪生在北京上访为由将其拘留就是非法拘禁!         2,【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上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韩洪生只去了两个地方:国家信访局,中央军委信访局;在信访局内有登记可证明。去这两个地方是合法的,不是非法信访。    在此指出的是中央军委信访局的大门口两侧一侧写着中央军委信访局,另一侧写着总政治部、总参谋部信访局。永城市公安局却说韩洪生在北京市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总参谋部等地进行非正常上访。这不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吗?!中央军委信访局、总政治部、总参谋部信访局和北京市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总参谋部不能混为一谈,分明永城市公安局是栽赃韩洪生。    3,两会期间上访不违法。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做客公安部政府网站围绕公安信访工作接受访谈。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明确表示,公安部从未下达过关于控制“两会”期间上访人员进京的处罚指令。有网民问,据说,为控制“两会”期间上访人员进京,公安部对地方下达了相应的处罚指令,有家境外媒体说的还很具体,称对上访来源的省市发现一名上访者要罚款一万元,有这样的事情吗?武和平对此肯定的回答说,公安部从来没有下达过这样的指令,这种说法纯属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也是违背事实的。武和平指出,公安部对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所持的态度是坚决的、认真的、一贯的。    永城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书有意放大韩洪生罪名,说韩洪生严重扰乱了北京两会期间的公共秩序,永城市公安局有何凭证证明韩洪生严重扰乱了两会期间的公共秩序,没有任何可靠依据却判定韩洪生扰乱了公共秩序,请问永城市公安局做出行政处罚的有关人员,严重到什么程度,怎么个严重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了吗?显然没有,韩洪生可是去的国家规定的信访部门。以两会为借口分明是永城市公安局无中生有,滥用职权,来镇压人民群众进京上访的!    4,永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敏,私设公堂实行“管,卡,押”;打击报复上访人员,对韩洪生的审理严重违法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在拘留所内李学敏对韩洪生侮辱谩骂殴打,恐吓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李学敏自己随意写笔录材料,强行让韩洪生签字画押!逼迫让韩洪生写保证不再上访告朱会堂,强制让韩洪生写保证办病退,恐吓韩洪生说再上访就把韩洪生送进商丘市第二监狱。李学敏原来是十八里镇派出所长,李学敏为什么审理韩洪生那么卖力,是他一向如此,是他和朱会堂有什么关系,还是他在打击报复上访人员???!我们要求对李学敏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5,【《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永城市拘留所3月9日非法拘禁的韩洪生,永城市公安局3月14日才下达永城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间对韩洪生秘密审理六天,没有任何人通知韩洪生家人,韩洪生家人还不知韩洪生在哪里?拘留所在行政处罚书出来前就把韩洪生关押在拘留所,处罚决定是3月14执行,拘留十天。而3月9日韩洪生就被关在拘留所内。拘留所是先关后审,然后一直违法执行。他被拘留几天家人还不知道。事实上总计拘留韩洪生13天。    6,永城市公安局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现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韩洪生上访理充分,材料真实,到国家信访局,中央军委信访局是属于法律规定专门接待群众来访的部门。并没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对两会的召开也没有任何影响,和两会召开没有任何关系,韩洪生的上访也没给任何单位或个人遭成任何损失。    可以看出永城市公安局适用法律错误,所以可看出拘留所实是成了朱会堂借名镇压上访人民群众的工具    7,【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要求赔偿金额计算如下:13×112=1456元。09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112元。    
  真正不稳定的因素不是上访者,维稳切莫搞错对象    地听天歌               日13:57
来源:人民网―强国社区              凤凰网9月18日报道: 9月13日,江西抚州市召开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座谈会。市委书记甘良淼强调,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认真履行好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甘良淼要求,要增强信访维稳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全面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赢得主动权;要及时掌握情报信息,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为首人员,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这次抚州信访维稳工作会,是在宜黄县9月10日发生强拆致钟家三人自焚后召开的。根据会议要求,宜黄县对可能上访的钟家人员进行了严密的监控(宜黄发布非强拆和“不慎烧伤“的事件经过钟家不服,准备上访),并先后发起机场“截访攻防战”、“尸体抢夺战”和软禁受害者家属等。如不是钟家上访户两姐妹在机场厕所用手机向记者和网民求救,也许宜黄官方真的“赢得主动权”,通过软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了。然而事与愿违,这样做非但没解决问题,反而使事件升级、矛盾激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即使宜黄县能够成功截访,封锁消息,逃避舆论监督,但纸是包不住火的,事情终将会败露,钟家也会再次上访。事实证明,这种维稳思维和做法是错误的,只能是越截越访,“越维越不稳”。      这种错误在于,把受害人及上访者作为“不稳定因素”,作为维稳工作防范和打击的对象。这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近几年,国家每年都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维稳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老是跳不出“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就是因为与这样的错误有关。      为这,笔者曾在《“打错门”和“打对门”维护的到底是啥?》一文中写道:大凡上访者,大多是滥用公权者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利益受损者,出于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对公平正义和追求,出于对上级党和政府的信任,利益受损的群众在当地不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上访。笔者认为,他们上访无非是想通过上级机关监督和纠正地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这样做正是防止官僚腐败、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须的,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上访者也是社会稳定的维护者,绝不是什么“不稳定因素”。      为了说明此问题,笔者在该文中列举了一些事例,证明真正不稳定的因素不是上访者,而是公权的滥用者。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才是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和社会不稳定的根本原因。最近媒体报道的三起拆迁事件,更加证明了笔者的判断。      一是9月3日,新华网报道奉节县强拆逼村民陈茂国蜗居树上近3个月,在树上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刑三年的重庆“鸟人”事件。该事件因荒唐而不得人心,长时间遭到舆论的质疑、批评和强烈谴责(详见13日正义网《重庆“鸟人”拆迁户事件舆情报告》和人民网E政6472号提案);二是9月10日,宜黄县强拆逼被拆迁户三人自焚,造成一死二伤的江西“宜黄事件”。该事件在社会上“激起了公愤”(详见《现代快报》和媒体相关报道),受到中央媒体的严厉批评;三是9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的山东鄄城新房遭“旧城改造”,土地被“一女二嫁”,居民不签字停职停薪的“拆迁株连”,使被拆迁人痛苦地发出了“我们老百姓实在折腾不起”的呼喊。这些事件的共同特点都是滥用公权,以“公共利益”为名强征强拆,严重损害群众权益,导致民怨沸腾和社会不稳定的。      当然,利益受损的群众能够在当地通过信访、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权是最好不过的,他们根本不愿付出更大的代价上访。可是,在这些滥用公权的地方和部门,往往有不受监督的特权支持和保护。特别是在一些“拆迁大跃进”和“三年大变样”的地方,自己给自己颁发《拆迁许可证》,自己给自己仲裁,四大班子和纪委、法院、公安局、建设局等部门都表态支持强拆,不服从就是“以人民为敌”的“以卵击石”者,甚至不签安置补偿协议,仅凭一纸通知就在10天里强拆千余间民房,利益受损的群众在当地能够通过信访、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权吗?“有人管这个事吗?”      不仅如此,一些司法机关地方化、行政化,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了“顾大局”、“保稳定”、给地方经济“保驾护航”,除判利益受损的群众“妨碍公务罪”、“敲诈勒索政府罪”、“诽谤罪”和判村民在树上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以及“依法强制拆除”外,判政府强征强拆违法和赔偿损失的,几乎没有。这次对宜黄包括“一把手”在内的8名官员立案调查,在最近3年发生的8起拆迁悲剧中也还是第一次。可见,这种选择性执法,把维权与维稳对立起来的维稳思维和“司法救济”,无异于“第二次伤害”,当地利益受损的群众怎么不上访?      行政复议“官官相护”,行政诉讼“告状难”,群众举报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屡遭打击报复。在这样的背景下,假若我们真的把上访这条路堵死,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且把上访者作为“不稳定因素”,用专政的手段和暴力围追堵截,进行监视、软禁、拘留、劳教、判刑或强送精神病院,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省委大院门口埋伏“信访专班”大打出手,在首都北京容忍“黑监狱关押访民,囚车押送回乡”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做强做大,那么,这样做的结果无非是逼群众走极端,走以暴制暴之路;无非是让群众对党和政府“死心”,不再信任,不再上访。2009年中国人权白皮书说全国信访总量“连续5年保持了下降的态势”。这除了完善制度,拓宽渠道,强化领导接访、落实责任、维护群众权益的正面作用外,不能说与一些地方截访、打压和失信于民无关。      显然,不从查处和治理滥用公权这个源头上着手,靠打压和防范利益受损的群众及其上访者上访,这虽然能换来一时的“稳定”和“歌舞升平”,但久而久之,谁能保证不会象贵州瓮安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那样“官逼民反”?!      所以,真正不稳定的因素,不是上访者,而是公权的滥用者。维稳切莫颠倒这种关系,搞错对象。      原文地址: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     
  目前,我们不幸的看到,在大陆地方拆迁中,存在严重的违法操作事实。部分腐败官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暗箱操作,他们的利益比贩毒还赚钱。所以,他们像恶狼一样,在掠夺着民间弱势群体的合法财产过程中,不择手段,实施暴力,残害受害人。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团结努力,这些犯罪行为,终有一天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所有冤案  
  伤残军人这个话题,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面对这个话题,通过这个平台,圈友们展开了积极地讨论,探讨、期待、关注着优抚工作的趋向与未来。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发出了优抚工作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关注这个弱势群体的最强音。圈友们的喜、怒、哀、乐都在这个平台里表现的淋漓尽致。 8 ?5 _! G; b! T8 |    & @’ S% O& i. X. A5 Q
我的心情也和大家一样的沉重,我也不明白伤残军人到底招惹了谁?为什么会落到今天的如此地步。在百姓的眼里,在政府的心中,这个群体似乎有被抛弃、被遗忘的感觉。唉!这是一个无助、无奈的群体。   ( |7 q2 L$ A0 V; e0 ?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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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域、经济条件、文化水准、官员素质及社会基础的影响,伤残军人的待遇而有所不同 ,优抚工作也表现的良莠不齐,乱象环生。究竟如何看待和理解当前的这种现象呢?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不相同罢了。而通过这个平台综合圈友们的感受,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也说说自己的愚见。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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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行业造就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个群体之所以被人称赞,受人尊重,这是因为他们曾和牺牲的先烈们一样,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奉献了自己的青春,透支了自己的身体。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曾经被世人称为最可爱的人,现在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最可怜的人。如果就此发展下去,还有可能成为最讨厌最可恨的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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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对缓和的国际形势   ’ S( D. J) @& [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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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硝烟早已散去,中华民族105年的屈辱历史早已被尘封,瞬息万变、危机四伏的国际形势似乎威胁不着国人的安全,相对缓和的国际形势已经冲昏了国人的头脑,尽享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后,有些人已经高兴的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了。而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国防意识、忧患意识也早已被抛到脑后。另一方面,为了求得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形势,我们不惜以妥协、忍让、乞求、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来委曲求全。 & R)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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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和平,需要一个安定的和平环境来发展经济。然而,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领土完整、民族的生死存亡以及和平与稳定,都是靠强大的国防力量来支撑的,更要用军人的献身精神去捍卫的。这些问题(道理)官员们心中都清楚的很,只是不作为而已。 8 P8 W& c, {- h    0 k7 q5 a, E
战争!也只有战争,才能提升军人的形象。   7 F3 n( U* G- m$ A- M , r, g! p%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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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力交接的问题   & u2 H- c3 g6 Z& R8 G$ {- T 5 F) e1 ~) j. K7 [: V& X5 ~  
老一辈革命家创建并缔造了这只人民武装,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军人们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而流血牺牲或负伤的。他们同吃一锅饭,共举一杆旗,同生死、共命运、肝胆相照
,彼此结下了深厚的永远也不能割舍的战斗友谊。新中国成立后,侥幸生存下来的这些革命精英,都被分配在各级领导班子,并成为各级领导班子的中坚力量。共同的经历、相同的命运、特殊的感情,他们时刻把这一群体的冷暖放在心上,为这个群体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也在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关注这个弱势群体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党的优抚政策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七十年代末),代表伤残军人根本利益的老一代革命家相继去世,剩余不多的这一小部分,也都退居到了第二线。从此,伤残军人的社会地位逐渐下滑,优抚工作也由此僵化。 ! _0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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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腐败的原因   4 ?( L/ S& `9 D1 }5 C- N; |1 f$ i ! M8 }/ D& r* r# o9 L% u, l0 e  
腐败乃万恶之源。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在党的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后在党内不再搞所谓的政治运动;后又提出、“先叫少数人先富起来”。此言一出,一部分人心中好像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为官员们解除了所有的后顾之忧。由于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有些政府官员甚至对党的政策进行断章取义肆意歪曲。就这样,从制度上放纵了政府的部分官员。他们投机取巧、蠢蠢蠕动,从此,中国拉开了腐败的序幕。腐败导致上层的政策不能有效向下传导、消化、吸收;末端神经的各种信息(如:民心、民意、民情)亦不能向上有效传输。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拜金主义大量滋生泛滥,行政难作为、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以至于出现了人浮于事,虽在其位,却不谋其政的乱象。在这种背景之下,伤残军人正当的合理合法的各种诉求走到哪里也只能是徒劳之举。 9 J: B$ R3 H’ @8 ?; B  ! F: e1 H9 L) K5 Z
可恶的腐败!——伤残军人深受其害。 1 }( |+ D; ?/ W& ~: v/ [* b    9 ^+ y0 ^1 J; P1 V) f+ v! W0 A
四、伤残军人没有话语权   ( T: f& _) o7 M. e4 q’ U& X) |   % T0 C& K
在历届人大会议上,伤残军人的代表没有占有一席之地。要想实现保障伤残军人合法利益的终极目标,就必须有计划、有组织的在伤残军人里产生出自己的人大代表。这样,我们在人大会议上就有了话语权,伤残军人有关问题的解决也就方便多了(最起码比现在要强)。要想产生出伤残军人自己的人大代表,或许比登天还难。我们将试目以待吧!   , J$ D/ }% n0 S; o , n/ ]6 _, \, K+ N. _  
五、社会道德集体下滑的原因   6 [, M& ?2 d& j8 j7 m) S   $ ?% X9 F& N6 [’ D1 G, }1 l
道德、即社会公德
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行为规范。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教育方式等决定着一个社会的道德走向。今天的社会道德令人堪忧。受经济大潮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道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一切向钱(权)看,成为社会的主流,而弱势群体则成了这个主流的牺牲品。看看今天可怕的社会现象:雷人的事情不胜枚举、层出不穷;雷人的话语此起彼伏、令人颤抖。正是他(她)们这些达官贵人们的精彩表演,从而改变和诱导了国民的思想意识,导致社会道德集体下滑。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在这种背景之下,还有谁去愿意关心和帮助这个弱势群体呢?不错,伤残军人是有各种相关法律和优抚政策来保护的,但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是必须建立在良好的道德之上,否则,再多的法律也是形同虚设。看看今天政府官员们的所作所为,其道德素质也由此可见一斑。 1 m- h: L, h+ Q: J’ }2 O$ E’ h8 r. n) m  5 r7 x& u1 W; m5 Y/ D$ w* m- Q( [  
社会在变革,经济在转型,各种矛盾日渐凸现,消极因素和积极因素同生,被动与主动同在,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这不能成为当权者的理由。政府理应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与时俱进。用事实、用行动来清除消极因素的影响,避免被动局面的发生。遗憾的是: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地方政府从来就没有真正认真
  当今的社会都是当官的说了算,小人物说了再多也没有什么大用,只能发发牢骚罢了。其实道理大家都懂,如果有个把实权的干部家有老军人,那事情就会简单的多了!
  我们是奉献青春来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贪官是付出生命去抢夺国家和人民财产,他们不配和我们比,伤残是痛苦的,生活的期限也缩短了,希望国家的保障让我们过上安定平静的生活,努力奋斗还是我们的作风,我们在此基础上也要做到自强不息,要让我们的生活过的更加充实,快乐!  
  可怜的军人可悲的国家 给国民党当兵都有房子住 真可悲可耻  
  有国家就有军队,有军队就有伤亡,那么伤残军人也就应霉运而生!为什么说中国伤残军人的待遇全世界末流呢?因为中国有一大特色,就是中国的军队历来是以义务兵为主,讲求无私奉献,发扬勇于牺牲的爱国精神,并且希望大家不图回报!但是在80年代以前,国家对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安置很合理,待遇很优厚!!!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私有制逐步取代公有制,而国家军队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安置法律和政策,还是依照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所制定的法律政策来执行,并没有根据时代进步来相应的修改法律,所以现在的退伍安置和优抚法律根本就没有可执行性!以至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国家经济实力年年大幅度提高,我国伤残军人的待遇却从八十年代末期开始大幅下降,至2003年到达历史最低点!2004年起才开始回转,逐步有所增加。但是现在仍然不尽如人意!国家的优抚法律和政策还是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城镇伤残军人失业率达到55%(民政部统计数据)农村伤残军人就无就业,仅仅依靠务农为生!而抚恤金现在还没有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水平,还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差距!并且相应的失业保障等工作还是空白!所以伤残军人的生活水平现在普遍很低!所以我说中国伤残军人的待遇全世界末流!!!  
  这个社会太无道了,我也是一位伤残军人,退役安置在一家私人承包的小厂子里,那个厂子是一个重工业我本身就有伤病怎么能干的了,所以只好被逼下岗,那些有关系个退役士兵都安置在事业单位而我现在只能靠二三百元优抚金生活。找工作人家一听是伤残人人家跟本不要。难啊。  
  楼主说的应该是我们全国伤残军人的心声,应该把这个帖子转到民政部的网站上去,转到中央高层领导办公室去.  
  是不是中央领导看不到吗?怎么能让说了算的领导看到才是关键。  
  请不要忘记我们-中国伤残军人          记得当年保家卫国,记得当年浴血奋战,          记得当年炮火纷飞,记得当年抗洪抢险;、英雄的生命换来了胜利,    我们有的战友负伤了鲜血和残肢迎来了新世.从中国军人转变为伤残军人      
  顶,这些全是猪狗不如的东西,真的希望打起来,看看这帮猪狗看能不能去打仗。。     
  建设和谐社会,就是稳定压倒一切的另一版本?tmd
太不像话 画个圈诅咒贪官污吏
  我也是一名残废军人.我很同情你的境况,你不要放弃.要通过各种渠道,总会遇到有良心的领导,也行一年.五年.十年,你不要放弃
  太平年代,就可以不管伤残军人了吗?。。。。哎。。。
  很多人都需要關心,可是我們只能看著,只能同情,只盼哪一天能有能力為他們做點什麼吧.
  真悲哀,現實太殘酷了
  今早上班经过东风路省府门口,又看到一批对越还击战的伤残军人打着横幅静坐示威,这已经是第几次,我记不清了。     伤残军人、水库移民、老城区拆迁户、大学城拆迁户、下岗工人,这些都是上访示威的主角,广东省富甲全国,这些问题仍然成堆,其他地方可想而知。     联想到当今的社会风气,社会保障,为什么那么多人见义不敢勇为,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太多。     这些问题不好好解决,民心不稳,军心不稳,怎么建设和谐社会,怎么保证祖国统一?     连每年的大学毕业生工作都难以安排,又怎么能顾及这些弱势群体,如果老百姓享受不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GDP再高又有何用......  
  一句话,混乱的国家,不存的道德,颠倒的是非,错乱的逻辑,黑暗的司法,是一切荒唐及罪恶事件的根源,更是中国人的灾难!  
  中国不是流行一句话吗,政府机关的同志们,穿上制服是革命里的同志,脱下那身制服就是社会上的流氓,看来这还是挺有道理的,古时不就说了吗,官官相护,如果他们这些当官的不相互帮助,那他们上哪贪污,受贿啊。你应该直接去北京上告,除此之外,我是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希望那位朱会堂被革职,为你讨回个公道吧!      
  上访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任何人阻拦上访人员都是非法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政府应该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越是庇护那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不法分子,事态越是不可收拾。     不把违法乱纪分子绳之以法,不平民心,上访没罪,不得到公正解决,上访一直坚持到底。我们大家支持你们!     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回答。     只要坚持到底、胜利属于你们!!!      
  你说的对!因为上访人员都是受害人,象他们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政府应该支持,这个粗暴官员的言行助长了强者的歪风邪气,镇压平民百姓,令人发指!!!!!!!!!坏人      
  晕。。狂汗只听说流氓会。。,这...对国家有贡献的残疾军人.这天理何在..难道这里的市长民政局长公安局副局长都是..**
  不解决问题把上访进行到底。         我们支持你,加油!!!!!!!!!!!!!
  黑心官员目中无法,知法犯法,要严惩。     他欺压百姓没有好下场!!!!      
  看了本文,既替文中主人不平,更为如今社会太多的黑暗担忧,百姓有冤无处诉有难迟迟得不到解决,难道如今社会真的没钱没权就无理可讲了吗      
  不要脸腐败官员
我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呸麻痹!垃圾败类人民耻辱!
  上电视台,1818黄金眼或小强热线都可以
  希望你在遇到困难后会越挫越勇。生命并不重要,尊严才是第一位的。因为人现在活着并不敢说明天什么样子。为了尊严我们要奋斗,同时希望你能把所发生的事情的证据保留好。如果你要是有单位领导腐败或是地方官员腐败的证据实实在在的。你们可以去北京纪检反应看看。如果他们涉及到钱财腐败。这个应当好解决吧。祝你成功。      
  政府机关里面渣滓太多了,严重损害了党中央的形象,所以,这些渣滓们,应以反党罪论处!      
  向老毛报告!毙了这个欺压百姓的官僚。      
  为什么监察部不管那么多行政不作为的官僚,产生那么多弱势群体上访,强烈要求中央撤销信访机构,信访部门就是用我们纳税人的钱成立了国家养老院。   
  人民的呼声,让国企业政策破产而下岗的残疾军人流血不能再流泪。         1.为什么国企业政策破产的转业军官政府可以出台新政策恢复劳动关系,转岗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而革命残疾军人因企业政策性破产政府就不出台政策.恢复他们的劳动关系转岗到行政或事业单位去工作,当今社会不是对残疾军人的一种歧视吗?    2.当今政府对残疾军人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说什么残疾军人是功臣英雄让他们流血不流泪,让所有广大残疾军人享受改革 开放的成果。等等好话说够,残疾军人下岗后政府把他们推向社会现在正常人在社会上都很难就业,这样的做法对吗?    现在残疾军人下岗后,很难,上要养父母下要养儿子读书,自己又残疾找不到就业门路,还说什么养老医疗生活为什么没落实?所以我们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出台政策恢复因政策性破产而下岗的残疾军人劳动关系。           
  上访等于踢球。多次多级上访,你会被他们当成皮球传来传去,把你玩晕了,玩得心力交瘁、玩得精神分裂、玩得家破人亡。。。。。。    电视台也要看政府眼色,任何案件都有经过政审,如你胡乱播导,当心自己卷铺盖搬家(吃公家饭)。    最好的方式是直接到省市政府或省市人大拉横幅静坐哭诉喊冤,引起当权者的的关注,因为政府关注了就能能引起媒体、社会的关注。   
  国家,好比一个大家庭,儿子和父亲有矛盾了,怎么办呢?拿刀杀了?快刀斩乱麻嘛。    国家就是爷呀。爷爷还管那谁来管呀!!!!你不管那做那门子爷呀。儿子和父亲也不认这个爷算了,当官不为民做主
还不如回家当孙子
还是找宁波电视台的“有事找大石头。
  这个世界太黑
如果朱镕基在也许会把他们斩掉
但在这里会不会啊?
  温家宝说 :人民群众信访的作用很大 ,很多贪官污吏都是人民群众信访反映出来的,支持人民群众信访
  把他们曝光
让腐败消失
让不正的官员们心惊胆战
  太黑暗啦
  我是一名因公五级伤残军人,看到了你的贴子,为你鸣不平。我的遭遇和你大同小异,退养每月300生活费,无故不给缴纳医保,有病都没法看,上访反映到那,都解决不了。有什么办法,就这样的社会。
上访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任何人阻拦上访人员都是非法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政府应该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越是庇护那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不法分子,事态越是不可收拾。       不把违法乱纪分子绳之以法,不平民心,上访没罪,不得到公正解决,上访一直坚持到底。我们大家支持你们!       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回答。       只要坚持到底、胜利属于你们!!!
天气越来越热,心却越来越凉!越来越对共产党的那些领导干部没信心了。只是苦了我的父母亲啊!
上访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任何人阻拦上访人员都是非法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政府应该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越是庇护那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不法分子,事态越是不可收拾。       不把违法乱纪分子绳之以法,不平民心,上访没罪,不得到公正解决,上访一直坚持到底。我们大家支持你们!       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回答。       只要坚持到底、胜利属于你们!!!
 人民时评:中央给了群众信访的“尚方宝剑”        李德民            日08: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信访,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上访”。写信,要寄给上级领导机关;谈话,要见上级领导同志。但在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写的信往往如石沉大海,要面谈往往又被拒之门外,人像皮球被踢来踢去,信像废纸被扔来扔去。于是,有人慨叹“上访难,难似上青天!”还有人慨叹“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在一次又一次 “研究研究”的扯皮之中,在冷酷无情的“去找有关方面”推诿之中,许多小事酿成大事、极个别的事酿成群体事件,直至子虚乌有的事也酿成惊天大案;出了事,当地领导或麻木不仁,或惊惶失措,还是用老眼光看问题,用老办法解决问题,把责任全推到“不明真相的群众”头上,把板子全打在“别有用心的人”屁股上,甚至随意动用警力,随意使用专政手段,最终导致矛盾激化,燃起一片狼烟。这样的案例不少,教训极为深刻。      许多事实表明,虽说信访群众中难免有极少数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之徒,但大多数信访群众确有冤屈要申诉,有愤懑要表达,有丑恶要鞭挞,有贪官要举报,如此等等。“无风不起浪”,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大多确实存在,本来在他们那个地方、单位和部门也应该并能够解决。很可惜,他们有话没地方说,有气没地方出,形成了一个个随时可能崩溃的“言塞湖”和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他们走上信访之路是出于无奈,是逼出来的;他们走上信访之路也是出于对上级领导特别是对中央的信任。这种信任极其宝贵,但处理不当也会丧失。      中央听到了信访群众的呼声,中央看到了信访群众的难处,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7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就颁布实施《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6月30日、7月4日,《规定》和《解释》已分别印发。《解释》和《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制定《解释》和《规定》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惩处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的重要举措;它们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实现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果说,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意见》是指导方针,那么,随之实施的《规定》和《解释》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方针的保证。从这3份关于信访工作的文件,可以看出中央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心有多大,力度有多大。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有人再推诿扯皮,麻木不仁,如果谁那里还在小事变大事,还在激化矛盾,引发事端,那是要受严厉处分的。有关规定一条条、一项项,白纸黑字已公诸于世。从这种意义上说,这3份文件就像中央授予人民群众的三把信访的“尚方宝剑”,是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有力武器,有利于疏通“言塞湖”、熄灭“火药桶”。 今后,不接待信访群众不行,不认真接待也不行,光耍嘴皮子不按政策办实事不行,拍桌子、打板凳吓唬人更不行。只有按中央精神办事才行,只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行。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      国家信访局      第 16 号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己经监察部日第3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第2次部务会议、国家信访局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并于日由国务院批准。              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 察 部 部 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国家信访局局长: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是指违反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三)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条在信访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一条 有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行为,除给予政纪处分外,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可同时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但未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可以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关于印发《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      现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      日      
国家政策地方不执行,在地方纯粹是废纸一张,温家堡总理签署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地方也是无法落实.呼吁各位顶帖,让整个社会都来关注伤残退伍军人.关注条例在地方的落实程度.
我继续顶你!太好的帖子了 支持
呵呵你真厉害,佩服哦
好帖子不顶不行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看后感悟了点,收下了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只为路过,别无他法,民生不济,更该努力.
唉,俺也没办法,只能在这里默默的支持了
这个事情 我只能帮你顶了
现实太残酷了
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渎职包屁、滥用职权无人过问?法律的尊严何在?
刚正不阿的人是黑恶腐败官的克星!!!哎。军哥哥们伤不起。
党啊!!!!!!!!!!!你在哪里!!!!!!!!以法治国,法在哪里?????????救救弱民吧!!!!!!!!!!!!!!!!!![[color
你没钱送礼啊
如果你比他人送的多
法理肯定会偏向你的
在河南是人情大于法理
希望你早日得到应有的回报吧
顶。。。。。。。。。。。。。。。
【这在骂那个反动派】1946年《新华日报》痛斥国民党反动派的“安定”:独裁专制者希望的“安定”并不是全中国的安定,也不是全国人民的安定,而仅仅是它们坐在压迫人民宝座上的"安定",是它们那个小集体可以统治全国、为所欲为的“安定”!——日《新华日报》社论:《谁使中国不能安定?》
19:25   好事      
19:33   当过兵的都来顶!      
19:34            
19:37         
19:44   警察把武警打餐,然后一车的全副武装武警把警察又捡拾了。      
19:49   当过兵的都来顶!         
19:59   搞死他,狗ri的,警察就能随便打人?      
20:43         
21:03   报应马上就到,会很惨,等到看!      
21:03   跟踪观望·····      
21:04         
21:07   估计这小子以后上街老火!      
21:10   看那狗r的德行      
13:52   不管什么情况,警察打人是不对的。帮顶下 我试着拨了下哪个周警长的电话   本来想问候他的,结果没打通。      
14:20   真相?      
15:07   关注~~      
15:14         
23:45   快莫讲了,我碰到一次警察处理事情。真的是米有话讲。其实依法有理有据就可以了。现在都是过黑过蒙。      
02:49   现在警察都是密管你当米当过兵,要就当兵的时候做死的搞警察      
02:56   求周警官电话……      
22:06   如今这世道........
(转贴)伤残越战功臣被警察打伤 老兵维权示威 当过兵的来牛顶下子。       
长沙有200多退伍军人8月25日上街抗议当地警察打伤曾参加中越边境战争的伤残退伍老兵戎湘洲。戎湘洲星期六(8月27日)晚上表示,打他的民警仍未向他道歉,长沙市有关部门领导正在跟他谈话,他相信当地政府会对他被殴打受伤事件有个妥当解决方法。     *警察拒不道歉 老兵游行维权*     200多名退伍军人星期四下午拉起横幅标语到长沙市韭菜园派出所,要求惩处打人的民警,赔偿伤者身体和精神损伤,但是他们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稍后,他们游行到湖南省政府讨说法,要求维护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     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一份署名戎湘洲及湖南全体参战老兵及退伍军人的申诉材料称,当事人戎湘洲是立过两次二等功的越战伤残退伍老兵。     戎湘洲在这份申诉材料中表示,今年8月1日解放军建军节当天,他和一些当年参加中越战争的战友在一家餐馆聚餐,因为不满收费过高与店家发生争执。     戎湘洲表示,店方报警以后,当地民警周超等三人在得知其伤残军人的身份之后仍用手铐将他带到派出所殴打,一直打到他的假肢损坏脱落。     在越南战场被地雷炸伤而失去左脚的戎湘洲表示,他在事发后曾向韭菜园派出所的相关领导投诉,要求打人民警赔礼道歉和作出相应赔偿。他表示,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同意赔偿医疗费用和损坏的假肢,但是公安部门并没有落实上述答复,反而在数天后通知他接受警方调查,理由是袭警。     *戎湘洲:领导周末加紧办案*     8月27号晚上6点半左右,戎湘洲对打电话了解情况的美国之音记者表示,长沙市有关部门的领导正在跟他谈话,处理他申诉的问题。     他说:“长沙市政法委牵头,长沙市检察院,区检察院,正在办理此事。包括检察长、检察院、纪检机关都在场表示,也同意立马成立专案组。我受打的照片,他们也看了,就是周超打人的事实存在,如果周超涉及我受轻伤或者重伤,就会依法处理他。他们这么说。但是,现在还在办理当中,究竟会怎么样,我相信政府会有个妥当的解决方法吧。”     美国之音记者问戎湘洲可否请在场的有关部门领导接听电话说明情况,他去问了以后说,他们须要请示领导。戎湘洲说:     “记者先生,他说是这样,领导不批。现在正在办案过程,不能接待你。不好意思。”     *公安人员否认当事民警遭停职*     中国军网上发布的戎湘洲被打及相关消息的网帖称,打人的民警周超已经被停职。上述网站的有关网帖已经遭到删除。     不过,韭菜园派出所一位值班人员告诉美国之音记者,周超没有停职,他星期六休息没上班。另一位姓李的派出所人员表示,他刚休假回来,没有听说有民警因为殴打退伍伤残军人而受到处置的事情。他还拒绝透露受到打人投诉的民警的联系电话号码。
19:44   警察把武警打餐,然后一车的全副武装武警把警察又捡拾了。      
19:49   当过兵的都来顶!         
19:59   搞死他,狗ri的,警察就能随便打人?      
20:43         
21:03   报应马上就到,会很惨,等到看!      
21:03   跟踪观望·····      
21:04         
21:07   估计这小子以后上街老火!      
21:10   看那狗r的德行      
13:52   不管什么情况,警察打人是不对的。帮顶下 我试着拨了下哪个周警长的电话   本来想问候他的,结果没打通。      
14:20   真相?      
15:07   关注~~      
15:14         
23:45   快莫讲了,我碰到一次警察处理事情。真的是米有话讲。其实依法有理有据就可以了。现在都是过黑过蒙。      
02:49   现在警察都是密管你当米当过兵,要就当兵的时候做死的搞警察      
02:56   求周警官电话……      
22:06   如今这世道........
(转贴)伤残越战功臣被警察打伤 老兵维权示威 当过兵的来牛顶下子。              长沙有200多退伍军人8月25日上街抗议当地警察打伤曾参加中越边境战争的伤残退伍老兵戎湘洲。戎湘洲星期六(8月27日)晚上表示,打他的民警仍未向他道歉,长沙市有关部门领导正在跟他谈话,他相信当地政府会对他被殴打受伤事件有个妥当解决方法。         *警察拒不道歉 老兵游行维权*         200多名退伍军人星期四下午拉起横幅标语到长沙市韭菜园派出所,要求惩处打人的民警,赔偿伤者身体和精神损伤,但是他们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稍后,他们游行到湖南省政府讨说法,要求维护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         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一份署名戎湘洲及湖南全体参战老兵及退伍军人的申诉材料称,当事人戎湘洲是立过两次二等功的越战伤残退伍老兵。         戎湘洲在这份申诉材料中表示,今年8月1日解放军建军节当天,他和一些当年参加中越战争的战友在一家餐馆聚餐,因为不满收费过高与店家发生争执。         戎湘洲表示,店方报警以后,当地民警周超等三人在得知其伤残军人的身份之后仍用手铐将他带到派出所殴打,一直打到他的假肢损坏脱落。         在越南战场被地雷炸伤而失去左脚的戎湘洲表示,他在事发后曾向韭菜园派出所的相关领导投诉,要求打人民警赔礼道歉和作出相应赔偿。他表示,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同意赔偿医疗费用和损坏的假肢,但是公安部门并没有落实上述答复,反而在数天后通知他接受警方调查,理由是袭警。         *戎湘洲:领导周末加紧办案*         8月27号晚上6点半左右,戎湘洲对打电话了解情况的美国之音记者表示,长沙市有关部门的领导正在跟他谈话,处理他申诉的问题。         他说:“长沙市政法委牵头,长沙市检察院,区检察院,正在办理此事。包括检察长、检察院、纪检机关都在场表示,也同意立马成立专案组。我受打的照片,他们也看了,就是周超打人的事实存在,如果周超涉及我受轻伤或者重伤,就会依法处理他。他们这么说。但是,现在还在办理当中,究竟会怎么样,我相信政府会有个妥当的解决方法吧。”         美国之音记者问戎湘洲可否请在场的有关部门领导接听电话说明情况,他去问了以后说,他们须要请示领导。戎湘洲说:         “记者先生,他说是这样,领导不批。现在正在办案过程,不能接待你。不好意思。”         *公安人员否认当事民警遭停职*         中国军网上发布的戎湘洲被打及相关消息的网帖称,打人的民警周超已经被停职。上述网站的有关网帖已经遭到删除。         不过,韭菜园派出所一位值班人员告诉美国之音记者,周超没有停职,他星期六休息没上班。另一位姓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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