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偿吗了,公司能自动续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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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员工日第一次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员工没有签字,但一直在公司上班。可否视为自动续签合同。
如果现在我公司要辞退该员工,会有什么纠纷和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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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就应该把续签手续办好,如果真是员工不签,应该停工,做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真是造成劳动纠纷,HR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望尽快解决。
现在这种情况视为续签了,已经是合法的劳动关系。辞退给补偿就没纠纷。
@kafei111:谢谢,我现在是这样处理的,
1、不辞退,因为对公司不利;
2、跟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明年满60,就可以退休,如果返聘,再另行签订协议。
HR专员不懂,我又才从另外分公司调这里,正在梳理员工合同。
非常谢谢童鞋的提示和建议,非常感谢。
罚双倍工资!
非常感谢大家给的意见。
我个人觉得不能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来说明问题。应该不存在2倍工资的问题。
应该是属于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因为等于是第三次合同签订。不过对于我看来,固定与不固定也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把合同补签上,你们觉得呢?
该员工明年满60,到退休拿退休金,就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是吧?
@梦享生活:今年2月27日之前只要与员工续签合同都不存在双倍工资。而且双倍工资是从2月27日起之后开始算。明年满60的员工是不能随便解除的。要想让他走,除非跟他谈让他自己交辞职信。
如果合同到期前你有给员工发《合同到期意向通知书》,并且里面有规定在什么时候没有来续签合同,视同员工自愿终止的,合同可以终止。但是年后你们就不应该让他上班。
@下雪去裸奔:看错了,是2013年到期了?那已经过了一年了,按合同法属于自动无固定期限合同。双倍工资11个月。
上面的答案不适用你这个事,先看成日到期的了。
@下雪去裸奔:补签合同总是少不了的,先补签了合同,再协商吧,59岁的如果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是不能辞退的。另外双倍工资的时效一年,现在刚好11个月,之后每拖一个月就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下雪去裸奔:亲,这个还是要给双倍吗?然后你说,“之后每拖一个月就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这个是什么意思?
@梦享生活:双倍工资是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至满一年,最多11个月的双倍,这个与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视同无固定期限没有冲突。
双倍工资的申诉时效是一年,也就是满一年后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但是越晚主张就越少,因为只能从主张之时起向前推一年内的双倍,所以每晚一个月就少一个月,不是满一年后什么时候主张都有11个月的双倍的。满2年就没有双倍工资了~~~只有无固定期限!
@下雪去裸奔:终于懂了懂了,太感谢亲了,谢谢,谢谢,非常感谢。
提醒:有同学给了错误答案啊。
1、现行劳动法规范没有关于此种情形下,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所以,法无规定从约定。
2、如果你们在劳动合同中就此种情形做出特别约定,即附条件,条件成就也可能成立。但是期限,岗位,待遇等必备条款应明确。
3、原合同期满,现在你就视为你和他日新建劳动关系,你们现在已经是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视为的情况下,如何适用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我的建议是应该适用。
4、你们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有选择:A、劝离B、补签。
让他签劳动合同嘛,再找机会劝其离职
你们公司为什么不找他续签呢,很定有麻烦啦。
确定是日?
你们工作太不小心了
不视为自动续签合同,而是视为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们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立即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具体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还好这个员工没有在号之前提出要求,不然他不跟你签合同你除了双倍工资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不过现在只用支付双倍工资了。他不签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视为自己不愿签合同。
用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买个教训吧
员工为何不签字?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进行,若员工不签字,应该采取协商离职等手续,避免产生合同到期为签产生纠风。
不视为自动续签,现在辞退他要赔没签合同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职场大头条百家号不少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有这样的条款: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期满后自动续签。这种做法真的合法有效吗?今日问题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顺延”,到底合不合法?为了规避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在和员工签定的合同上,会附加一条:“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继续自动顺延一年。所约定的原各项条款继续有效。”老板以为,只要在合同里面写上这一条,就可以一份固定期限合同无限延续下去,也不用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具体说明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的几种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自动顺延”,则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意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分别是这样的: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自动顺延”条款使得劳动合同的期限排除在劳动合同三种法定类型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定的原则, “约定顺延”的条款并没有法律效力。小薪有话说其实,续订劳动合同原本并不是一件难度很高的工作,因此不建议以任何借口来推脱责任。如果只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那么劳动者可能会在没有领到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为“自动顺延条款”无效,要求公司对未签订合同期限给予双倍工资赔偿,这将使公司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建议,劳动合同期满后,HR可以选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双方无异议签字确认,留存书面确认,或者选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职场大头条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这些是你最该关注的职场故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就可以不用续签了?--《人事天地》2015年01期
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就可以不用续签了?
【摘要】:正日,小刘进入深圳某电子制造公司做硬件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自动顺延,所约定的原各项条款继续有效。2013年3月底,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小刘向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是自动顺延的,所以无
【分类号】:D920.5;D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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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但继续在上班已有一个月,这样是不是算自动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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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但继续在上班已有一个月,这样不算自动续签合同。劳动者应当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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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是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一个月缓冲时间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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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yrjn***
| 上海-上海 | 发布: 17:50:01
我的公司合同到期了,公司公司说续签下一份合同给我工资加300,现在一直不给我续签,已经两个月了,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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