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几号发工资10号发上月工资,6月7月发的工资都扣了公积金,可是查公积金账户只7月2号才有一次公积金记录,

简报(2018年第3期)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 日■分中心要讯&&公积金萧山分中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服务“零距离”2017年以来,公积金萧山分中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契机,直面群众需求,积极创新,不断规范服务标准、简化办理流程、拓展办理模式,引入“互联网+”,推进业务的“规范、精简、高效”,真正实现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2017年,分中心在全区综合考评中荣获“满意单位”,特别是“社会评价”在全区63个区级部门中排名第2,小组排名第1,不仅跑出了改革“加速度”,更跑出了群众“满意度”。一、构建“规范合理”标准体系,实现“规范服务”根据《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和子项两级指导目录》,按照“八统一”标准化要求,梳理办事事项,实时公布事项申报流程及材料,实现每个事项一套标准、共享兼容。一是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分中心对4个主项30个子项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表单模板等内容进行整合归并,对办理网点具体地理信息进行关联,使每个事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一目了然,锁定改革基数。二是现场服务一次性告知。推行窗口标准化服务,设立咨询岗,进一步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一口清”,如特别制作了“公积金提取服务卡”,内容涵盖公积金提取类别、身份资料、证明资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勾选相关事项,一清二楚,携带方便,实现了双向提速、减负。三是推行多维度代办协办服务。工作人员亲赴企业上门提供“代办”服务,为企业和职工“跑腿”,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让公积金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在市民之家服务窗口配备自助终端和“网上自助办理体验区”,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提升事项办理速度,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二、打造“简便顺畅”办事流程,实现“精简服务”2017年以来,分中心通过数据联通,实现了事项的“简化办”,通过增设业务网点,实现了事项的“就近办”,使服务更趋简便顺畅。一是“简化办”为业务“瘦身”。与房管、民政、市场监管进行数据联网应用,同时获得“杭州市公共数据共享查询平台”和“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授权,分中心对购房合同、房屋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婚姻状况信息可自行进行查询核对,取消了购房提取等8大事项6类证明材料,实现了离休退休、租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提前还贷等7项业务凭身份证直接办理,缩减了一大批纸质证明材料;今年5月15日起,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办事职工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再次为业务“瘦身”;2017年5月,分中心成功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公积金转移只需到转入地办理即可,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避免了办事职工来回奔波。二是“就近办”为服务“缩距”。拓展业务银行(网点),新增萧山农商银行为委托贷款、按月转账业务办理银行,目前全区委贷银行增至12家,按月转账银行增至17家34个网点,极大地方便了贷款职工;日,瓜沥、临浦两个缴存、提取业务网点正式对外服务,将公积金服务向镇街延伸,方便东片、南片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就近办”,实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多点办理、就近办理”,切实缩短服务半径,实现了“20分钟办事圈”。&&& 三、拓展“网上办”“移动办”办理模式,实现“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分中心依托网上服务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手机APP等平台助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大力推进业务“网上办”“移动办”,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满足发展需要和群众期盼。一是“网上办”全新升级。2018年3月,中心网厅全面改版后启用,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目前,单位网厅14个法人办事事项已有10个实现网上办结,个人网厅22个个人办事事项已有10个实现网上办结,内容涵盖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各类业务。对于,暂时不能在网上办结的事项,分中心也均采取了预约受理的方式,从跑公积金窗口办,到坐在办公室点点鼠标就能办,公积金办事体验感不断升级。二是“移动办”随时随地。在支付宝平台上,分中心开通了公积金查提、缴存提取明细、贷款概览、月供计算等功能,刷脸认证、随时提取、实时到账,感受“飞”一样的快速体验。自5月份开通刷脸提取以来,日提取最高额达到585万元,日均提取额也达到345万元。5月份仅网上提取就达6011笔,占提取业务(不含按月转账)的64.94%,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同时,浙江政务服务APP也集合了多项公积金业务功能,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提前部分还款等,动动手指、刷刷脸就可以办结业务。下一阶段,分中心将围绕“移动办事之城”的目标,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的覆盖面和便捷度,提升“零跑”事项比例;不断完善手机APP功能,使“移动办”覆盖越来越多的公积金业务,让群众拥有功能更强大的“掌上办事大厅”,享受到“多快好省”的“零距离”服务。萧山公积金上半年全面实现“双过半”目标今年上半年,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在住房消费回升、资金短缺凸显、缴存扩面困难、使用政策放宽等多重压力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强化归集管理,支持住房消费,上半年各项指标大幅增长,全面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双过半”目标。一、提前完成建制扩面全年目标分中心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科学下达建制目标任务,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公交车、《简报》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同时对部分公积金未缴、少缴企业开展行政执法,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建立或扩大公积金建缴范围。上半年,全区新增开户单位908家,新增职工3131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84%;净增正常缴存职工918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86%;归集住房公积金(不含住房补贴)13.4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53.84%,超额完成建制扩面全年目标任务,创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最快记录。二、贷款提取住房消费稳步攀升分中心严格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积极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需求,上半年发放公积金贷款5.03亿元,支持933户家庭购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30%。推出个人网厅、支付宝等网上服务,支持职工进行公积金提取,上半年提取公积金12.5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9.93%,其中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88.40%,有效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下半年,分中心将进一步把握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政策定位,在切实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抓归集、促消费、惠民生,切实用足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4月25日下午,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分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会议由分中心副主任胡君主持,分中心主任凌云、副主任项祖福、综合科和信贷科全体员工、归集科在编员工参加了会议,区第八纪检组组长胡永兴到会指导。会上,分中心副主任胡君对分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进行了部署,提出从素质提升、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跑改”工作四个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分中心主任凌云强调,2018年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之中。一是要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的要求越来越细,纪律约束从严从紧,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律意识,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二是对党风和作风两项内容作了说明。党风注重的是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作为基层干部首先要关注党员意识,体现宗旨意识、道德法纪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其次要关注纪律意识,上到法律法规,下到分中心各项制度规定均要遵守;再次要关注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作风包括工作作风和效能两方面内容,要坚决遏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工作要有积极向上、主动开拓的精神,杜绝推脱、应付现象。三是要强化三种责任。领导干部在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的同时,也要抓好个体责任,管好自己,从而才能顺利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四是要抓好四项重点工作。4月20日,分中心已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全体员工要按照工作计划,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化风险防控,加大管理监督,深化“跑改”工作。区第八纪监组组长胡永兴指出,2017年分中心在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廉政思想防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有非常好的表现,但在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内控机制、提升干部自律意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阶段要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要讲政治,明规矩。着力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让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同时树立规矩意识,领导干部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二是要尽履职,有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防范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三是要强监督,守纪律。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督促,加强“生活圈”、“朋友圈”、“微信圈”的自律,强化“八小时外”监管。最后,分中心主任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除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外,中层以下干部也都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事事压实责任,确保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近期政策动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10号),自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四、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五、取消对“本市户籍职工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六、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杭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发布为更好解决高层次人才安居问题,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6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11号),自日起,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如下:一、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二、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三、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时限缩短为3个月,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五、高层次人才认定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执行,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上同等优惠政策。▲7月-9月,萧山区开展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杭公积金〔2018〕30号),萧山区自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相关“控高保低”规定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11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登录-法人登录”,注册或使用账号登录后,经刷脸认证进入公积金网厅(须为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选择“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进行办理;单位申领过公积金网银盾的,也可通过原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办理(请自备U盘)。&&热点综述&▲七部委一起出手,严厉打击楼市这些行为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通知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情况2018年1-6月,全区新增开户单位908家,新增职工3131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84%,净增正常缴存职工918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86%。截至6月底,有6240家单位158874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6月,全区住房公积金实现业务收入1.37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 5420.73万元,同比增长4.13%。6月30日,分中心对223683名职工一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结息总额9027.34万元,同比增长4.69%。&&2018年1-6月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数据& &&&&&&& 分类&时间公积金归集(万元)公积金提取发放公积金贷款人次(次)金额&&&&&&&&&& (万元)户数(户)金额&&&&&&&&& (万元)当 年22267293350300.20历年累计154760839442历年余额--21041&近期楼市综述2018年1-6月新增住房公积金准入楼盘楼盘名称楼盘座落准入幢号滨奥悦府宁围街道、幢天璞御园宁围街道、幢瑞名邸宁围街道幢碧秀名庭新街街道幢阳光城市公寓瓜沥镇幢天钜银河府北干街道、、、、幢天麓府蜀山街道幢银塆学府北干街道、、、幢越溪府临浦镇、幢博印名邸新街街道、、、幢玺上庭北干街道、、幢君奥名邸新街街道幢国之璟府北干街道、幢云麓东麟府瓜沥镇、幢望海潮公寓开发区幢创世邸宁围街道、幢汇雅轩开发区幢湘印府蜀山街道、幢桂语江南轩北干街道幢雁归里临浦镇、、幢江南名府北干街道、幢碧珑湾北干街道、、幢东旭府义桥镇南区幢北区、、、幢前宸府所前镇、幢&&&分中心简讯&▲5月8日上午,分中心副主任项祖福带领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由区红十字会、民政局、老龄委办联合主办的纪念第71个“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广场志愿服务活动。▲5月14日-15日,分中心召开新版网厅业务培训会,分四批次对全区正常缴存人数30人以上的单位代理人进行培训。▲5月16日下午,分中心召开委贷银行业务培训会,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5家银行公积金贷款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31日,湖南衡阳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刘建一一行47人来分中心考察、学习,就分中心“最多跑一次”、宣传等特色创新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参观了分中心信贷办事大厅和党建园地。▲6月11日,分中心组织四名党员干部开展“礼让斑马线”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活动。▲6月,分中心贷款咨询服务走进融信保利创世纪楼盘,信贷科工作人员连续5天到售楼处设岗,为购房者提供政策咨询。&&&员工去年7月2日入职的,要算这个员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算_百度知道
员工去年7月2日入职的,要算这个员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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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知道合伙人
创业类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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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先进生产个人。 2013年获优秀员工。
7月2日入职的劳动者,要缴纳公积金的,那么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来缴纳的,不然,劳动者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小蚂蚁跑得快知道合伙人
小蚂蚁跑得快
采纳数:1097
获赞数:2609
按照实发或者应发计算呗
7月份没有上满整个月也要算进入吗
对啊,月度平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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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重磅!7月1日起,昆山住房公积金将调整!到手工资有变化!
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评论:19&&阅读:45986
苏州人注意啦!7月1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将有新调整!影响你的到手工资,快来看看!
●调整内容:
今天,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公布——
今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1900元;
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调整时间:
据了解,今年的调整业务办理期限控制在2个半月内完成。
新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
下面我们来看看,
缴存基数调整对我们的工资有何影响吧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7月起苏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900元;下限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苏州目前实行的缴费比例为——
依托数据,我们来算一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以市区为例,按照上限来算——
单位:228元
个人:228元
总计:56元
按照下限来算——
单位:2.4元
个人:2.4元
总计:243+243=486元
如果按照上限来看,虽然是缴纳的钱变多了,但是公积金对我们买房还是很有帮助的,无论是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办理摊还,都能解决不小的购房压力!
从今年7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彻底取消原来的住房公积金纸质卡!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机制!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贷款、提取、查询、缴存等事项时
不再需要提供纸质公积金卡
缴存职工凭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材料就可以办理
查询住房公积金账号的途径:
1.通过某宝“城市服务”功能刷脸查询。
2.到自己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上查询。
4.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查询。
5.如果公积金账号已经关联了银行卡,可以在银行自助终端或网银上查询公积金账户以及余额、明细等。
6.持有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职工,可以在“苏州银行”APP里注册后查询。
以上除了第2种方法外,其他方法均可同步查询公积金账户明细。
个人账户明细查询方式:
1.在苏州公积金微信“我的账户”里注册后,可以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余额和贷款明细。
2.在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注册后,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3.苏州公积金APP上线后可以在手机上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如修改密码、关联银行卡、自助提取功能等等,真正可以做到“不见面服务”。
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
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6月26日,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其中涉及面广量大的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与以往规定有较大的差异,文件规定——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我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实施意见从日起执行。
下面我们一起详细看看差别在哪儿
外地户籍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般有2种操作:
1. 单位按照规定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封存处理,封存后,职工带上身份证、银行卡、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资金实时到账。
2. 职工到外地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后,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苏州公积金转移过去。
注意:6月30日之前,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其离职提取按原规定办理,不受影响,请勿担心,请勿信谣传谣!
7月1日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按以下方法办理转移和提取:
1.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需要等到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将苏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及利息转移过去,不用返回我市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6月30日前,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本地户籍职工,且已在外地工作、缴存社保的,按原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
2. 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只要在苏州本地没有正常就业,也没有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并缴公积金的,需要在半年以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到苏州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3. 离职后,仍然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工作的按原规定办理。
如果在苏州本地换工作,只要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告知新单位,不需要自己办理任何手续。
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启封手续,即可继续缴存,等符合条件时可以随时提取。
4. 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我市连续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异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在我市连续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将外地公积金转入我市。
以上就是7月苏州公积金三大变化,你是否有了一定的了解呢?
来源:昆山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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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近期已买房,已申请按揭房贷,目前审批中。不知这个贷款对按揭有没有影响?|银行问题|南京银行|购易贷卡_贷款问答_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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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近期已买房,已申请按揭房贷,目前审批中。不知这个贷款对按揭有没有影响?
提问者:REN***
城市:上海
提问时间:& 23:10
本问题针对
月管理费0.6%
(贷5万12个月,月供4467元,总费用0.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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