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一个多月没报走工伤保险怎么购买走

想了解更多关于《 》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
登录没有账号?
&登录超时,稍后再试
免注册 快速登录
针对企业员工工伤,应当如何配置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团队意外险?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律商汇。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part 1引言
  工伤、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均为雇主,那么这三种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
  雇主作为投保人应该如何选择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本文对三种保险的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能对雇主有所借鉴。
  part 2定义及区别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很多雇主以为上述三个的功能是相同的,只要购买了上述三个保险中的一个,就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事实上真的的如此吗?为理解这个问题,先将上述三个保险的区别列明如下:
  三种保险的区别
  从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无论在性质、购买义务、被保险人列明、理赔事由和保障范围上均不相同,其唯一的相同点为上述三种保险的投保人均为雇主。也正是因为这三种保险的的投保人相同,所以雇主常常有错选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很多雇主将团体意外险作为雇主责任险购买,从而造成了很大损失。
  part 3工伤保险=雇主免赔?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从对于员工受伤所引起的赔偿,有哪些项目是工伤保险不赔偿,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具体总结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承担
1、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2、工伤药品目录  3、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国家规定标准
停工留薪补偿
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伤残补助承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年伤残津贴
5-6级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4个月从上述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工伤保险不赔偿、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损失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停工留薪期待遇
  (2)护理费
  (3)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
  (4)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举个例子说明:
  假如一名员工因工受伤后,住院一个月,医嘱休息三个月,住院期间安排一人护理,后该名员工被鉴定为8级伤残,其受伤前工资为每月5000元,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为:101000元=停工四个月的工资4*5000元+一个月的护理费30*2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5000元。若该员工的社保只按照2100元基础购买,则公司还应补足社保赔偿与实际应当赔偿之间的差额,即43500元= 社保与实际公司差额2900元*11+2900元*4,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只按照2100元购买社保的话,则该公司需承担的赔偿总额为144500元=00元。
  在此情况下,若公司未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则上述144500元的赔偿均由公司自行承担。
  综上,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强制社会保险,其赔偿范围并不能覆盖雇主的全部赔偿,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雇主还是要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因此,即使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也建议其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但在保额的考虑上,可以选择低保额产品,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part 4
  团体意外险=雇主的保险?
  在实务中,经常有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其以为买了团体意外险,自己的利益就可以获得保障,但事实真是如此?
  1、公司仅仅是团体意外险种的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无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深圳市顺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628号
  日,顺建公司因承建深圳市宝安区某某地C区,为工地工人向永城保险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保险期间自日起至日24时止。日,该工地工人杜某某在工地工作时,因被搅拌机绞伤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及小指,在武警边防总队医院住院治疗,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双方因理赔问题引起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顺建公司在永城保险处购买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保险。被保险人是雇员,既可以由雇主为雇员投保,也可以由雇员为自己投保。该险不同于由被保险人代替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责任险,不能免除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案原告(顺建公司)为其雇员杜某某投保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险,杜某某作为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方有权向被告(永城保险)主张赔付;顺建公司并非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既无权代替杜某某向被告(永城保险)主险金,也无权向被告主张自己作为雇主已付给杜某某的救治费用,非本案适格原告。
  2、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对于保险金予以抵扣。
  案例:深圳市宝骊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世强劳动纠纷案,(2016)粤03民特626号
  在该案件中,宝骊公司申请认为:宝骊公司已为被申请人购买了商业团体意外险,因此,商业保险的理赔数额,应当与工伤待遇赔偿金进行抵扣。抵扣后的余额才是宝骊公司实际支付给姚世强的赔偿数额,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商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具有不同的性质,两者在关系、支付条件、支付主体、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申请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将该理赔金额予以抵扣,则变相的成为了商业保险的受益人,这与保险的性质不相符。故,即使商业团体意外险获得理赔,也不应予以抵扣。
  综上,雇主在团体意外险中仅仅是投保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员工本身。雇主作为投保人仅有缴纳保费的义务,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也不能主张在其应承担的赔偿中对团体意外险已经赔偿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团体意外险,只能是一种员工福利,并非雇主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手段。
  part 5结论及建议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虽然强制购买,但是其不能覆盖雇主应该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如果仅仅是购买了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下,雇主还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当受伤员工被鉴定为5级伤残的情况下,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项,雇主自己要承担的赔偿为员工的50个月工资(如果以员工工资5000元每月计算,则该项赔偿也已经高达25万元),更不用说还有其他如停工留薪补偿等费用。
  如果雇主在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时候并未按照实际工资投保,而仅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投保,则实际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仍然要雇主自己承担,赔偿金额变得更多,雇主的负担也水涨船高。
  团体意外险严格说来只是一种员工福利,并不能给雇主带来任何补偿。雇主作为投保人,虽然缴纳了保险费,但由于其并非被保险人,故其不能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任何赔偿,且雇主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受伤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且不能要求扣减员工已经获得的保险赔偿。
  雇主责任险,是为雇主设计的一款保险,其承保范围为雇主的赔偿责任,是真正为雇主分担风险的险种,建议所有雇主购买。若已经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则可以考虑购买保险限额较低的保险;如果未购买工伤保险,则建议购买保险限额较高的保险。
&&&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律商汇
(责任编辑:崔晨 HX015)
和讯网今天刊登了《针对企业员工工伤,应当如何配置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团队意外...》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提 交还可输入500字
热门新闻排行榜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yhts@staff.hexun.com 本站郑重声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政府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ZX0005]。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四部门出台新规:建筑项目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将无法施工_网易新闻
四部门出台新规:建筑项目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将无法施工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4民工人正在学习安全生产手册。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赵昀 澎湃资料       中国四个部门出台新规,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此举试图解决他们的工伤索赔难问题。       新华社消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不缴纳工伤保险,项目将无法施工       新规的最大亮点是,未提交工伤保险,项目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意见明确了四部门联动机制。意见确定,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意见明确,建筑业固定职工要加保,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可按项目参保,并可在社保中优先办理手续。       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缴纳;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意见规定,对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鉴定的,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还明确:未参保的建设项目,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如上述单位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依法追偿。       “这样,工伤保险的经费也就有了来源,而且实施动态管理,名单是可以换的,凡是参加项目的农民工都有保险。”金维刚说。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工伤维权已成最迫切问题。因此,四部门经过调研、征求意见,用了一年时间制定了意见。新规仍有些条款模糊可能“卡脖子”       有专家认为,一些“卡脖子”的因素仍然待解。       有专家指出,意见提到工伤认定所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依旧强调劳动合同。假若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办法监督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的落实,在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又咬住劳动合同不放,那么,工人自己申报工伤的维权之路就很艰难了。       “虽然文件中补充提到,除了劳动合同之外的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参考,但即便有了这些证据,还要经过 一裁两审 这种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的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程序,有几个工伤工人耗得起呢?”这位专家说。       依照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一个月内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       “但相关规定没有说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为员工申报工伤会承担什么样的惩罚。”       意见相关规定过于模糊,对“工伤拒赔”的涉事单位不具备约束力。       长期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认为,意见亮点颇多,但只能算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       “最根本还是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工程层层转包到无资格的包工头手里,这本身就不合法。”卢晖临说,“要想治本,关键要解决这一问题。”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很多未参保企业为逃避工伤待遇支付责任或是少支付待遇,常采取瞒报少报工伤事故,或是与工伤农民工讨价还价。由于建筑业农民工文化水平低,维权意识差,被迫选择与企业主“私了”,工伤待遇被打了折扣。现状调查“只要工资不拖欠就好了,工伤保险真不敢想”       安徽界首市的邹河海当了十几年建筑包工头,在他眼中,工人们根本不敢主动提参保要求,当然也没人主动给工人们买过。       “2014年夏天,我在山东一个工地干活,老板倒是给办了保险,不过是20人只办了2个人,老板说,出了事可以轮着用。”邹河海说,“我们工人要求很低,只要工资不拖欠就好了,工伤保险,现在还真不敢想。”       工伤事故后,由于保险缺失,“私了”便成为普遍方式。       2014年8月,邹河海舅舅的孩子在工地高层作业掉了下来,腿被钢筋刺穿。工程老板赔了8000元,介绍人赔了2000元,事情就过去了。       “工伤保险赔偿,买都没买,哪来赔偿呀!”邹河海无奈地说。       邹河海的经历可不是个例,全国建筑业普遍存在上述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建筑业工伤率仅次于采矿业,是工伤事故多发区,但却是工伤保险的薄弱区。       不久前,全国政协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据初步统计,全国4000多万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比例不到1/4。       据深圳一位资深劳动法律师分析,直接参保率低原因有: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分包制使工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筑工人普遍是农民工,在农村保险和工伤保险重合时,工人为了不影响“工资”而选择不参保;建筑劳务公司为节约成本不愿购买工伤保险。       出现工伤后,缺乏证据是维权难的原因。因为证明劳动关系已大费周章,更不要说证明工伤责任和获得赔偿了。       北京一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5年来跟进的73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没有一例有正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       受访人群中,超过60%的人认为“劳动关系认定”是工伤维权难点,另有超过20%的人选择了“赔付执行难”是难点。       当然,消耗战也是工人无法忍受的。       遭遇工伤后,想获取工伤保险赔付,一般需要劳动关系仲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众多程序。       用人单位往往采取拖延战术,比如申请行政复议,这样工伤认定索赔短则三年,长则四年。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丽华律师做过统计,走完一个完整的工伤维权程序,总共需要3年9个月,最长要6年7个月。       很多农民工没有时间可耗,最终被迫接受“私了”。链接工伤医治赔偿四步流程第一步:前往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第二步: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第三步:鉴定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第四步:审核发放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原标题:四部门出台新规:建筑项目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将无法施工)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工人高空作业跌落摔成九级伤残 工伤保险谁来赔?-工伤保险-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工人高空作业跌落摔成九级伤残 工伤保险谁来赔?
摘要:包工头承包丰都县一水泥公司的项目后,又雇用工人到工地当电焊工。谁料,工人陈某作业时不慎从高空跌落受伤,后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
包工头承包丰都县一水泥公司的项目后,又雇用工人到工地当电焊工。谁料,工人陈某作业时不慎从高空跌落受伤,后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近日,市三中院二审审结该起纠纷案,因包工头无用工主体资格,判决发包公司支付陈某各项工商待遇13万余元。
工人高空作业跌落 摔成工伤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丰都县某水泥公司与无资质的自然人刘某签订合同,将其水泥磨安装劳务发包给对方。承包该劳务后,刘某雇用陈某到公司从事电焊工工作。而公司和刘某均未给陈某购买。
去年10月1日,陈某在工作中从高处跌落受伤,送医治疗近半月后,花掉医疗费1.2万余元。后经人力机构认定陈某的伤为工伤,专业机构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陈某因申请仲裁无果,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发包公司支付医疗费、补偿金及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0余万元。
包工头无用工资格 发包公司担责
一审法院认为,水泥公司将其劳务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自然人刘某,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陈某发生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应由水泥公司承担。
根据陈某提供的刘某签字的书面工资证明,一审法院认定其工资为5655元/月,遂判决发包公司支付陈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水泥公司不服,以其与陈某没有劳动关系,陈某工资证明不充分为由上诉。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此案依法应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另因陈某只出示了书面工资证明,未提供考勤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且刘某也未出庭作证,无法证明陈某主张的工资标准真实可信。遂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水泥公司支付陈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万余元。
特殊情况下 不以劳动关系担责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判决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陈某虽然系自然人刘某雇请,但刘某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故陈某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由发包人水泥公司承担。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中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累计销售:
这年头,P2P会卷钱跑路,银行被允许破产,炒...
目前,税延性养老险方案已经基本成型,预计...
01新农合跟城镇医保合并后待遇提高了!新农...(你是Hero啊)
(A white lie)
(HR小姐姐)
第三方登录:&&&&&&&&&&&&&&&工人受伤后 停工留薪期间和工资如何确定
工人受伤后 停工留薪期间和工资如何确定
正在读取...&|&作者:广州人力资源律师蒋秀丽律师&|&来源:法邦网
南京人力资源栏目关注:
【法谱中国】关联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外国人就业证...
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导读: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呢。工人受伤需住院,住院期间工人可以照常领工资呢,工资与未受伤前是一样的么?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在工作中受伤原告于2009年10月进入被告处工作。日,原告在装配车间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原告受伤后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并经鉴定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十级。原告在工作期间被被告预留工资3500元。原告因保险待遇等请求于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故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护理费1596元、伙食补助费57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100元、伤残补助金28000元(社保赔偿9590元左右,差额部分应由被告补足)、鉴定费280元、工伤医疗补助金5108元、伤残就业补助金5108元,合计48762元;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预留工资3500元。法院判决:一、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江某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0207元;二、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江某预留工资3500元。经审理查明,原告系被告的职工,被告为原告投保了工伤保险。日10时左右,原告在装配车间拼装塔机吊臂时受伤。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原告为因工受伤。另查,在原告发生工伤事故前,被告预留原告工资3500元。原告发生工伤后,至今未上班工作,被告已支付原告停工留薪期工资3900元。原、被告一致确认原告的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停工留薪期月工资为2500元。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现原告在被告处因工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浙人社发(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江某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0207元;二、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江某预留工资3500元。律师说法:停工留薪工资期间如何确定工伤保险条例在第三十一条二款对停工留薪期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里只有最高期限的规定,但对各个伤残等级以及特殊情况下究竟怎样确定停工留薪期还是没有规定。《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关于停工留薪期内以什么工资标准来计发?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前,原工资福利待遇照发,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这里,“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理解?各地方有多种理解。有的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有的是按受伤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计算,也有的剔除工资中的加班加点工资和额外补贴来计算,等等。以上是关于“停工留薪期间和工资如何确定”的案例介绍,如您有劳动纠纷,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人力资源律师。
延伸阅读:
一、工人病假期间可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赋予处于病假期间的职工一定的法律保护,即企业不能随意与医疗期未满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当该职工存在严......
一、退休工人怎样赔偿第一、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13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栏目
关于工人受伤后 停工留薪期间和工资如何确定 的推荐内容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南京人力资源律师、劳资纠纷律师咨询热线。专业知名人力资源律师/劳资纠纷律师为您解决人力纠纷,累计为上千家企业解决人力纠纷!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案例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资讯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法规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专题
人力资源案例热门专题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给工人买工伤保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