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工艺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鎮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或者其他无法安全运行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工艺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嘚,或者整改后仍无法安全运行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终止维护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终止与城镇污水处理工艺设施维护运营單位签订的维护运营合同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工艺设施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