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审计报告范文轮换制的年限

中国的审计轮换制具体说明_百度知道
中国的审计轮换制具体说明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财务类行家
采纳数:4244
获赞数:13348
你问中国的审计轮换制具体说明?
答:本人是从事审计工作的,曾在1991年写过《轮换审计》这个文章,并在《辽宁审计文汇》刊登,其具体说明就是,防止审计部门、审计工作人员在一个地区时间久了,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相互往来多、相互利用的多、办的事情多,相互所谓的照顾多了,这给审计执法相对增加障碍,如果采用《轮换审计》的方式,就可以减少或杜绝上述情况。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专业团队:15
专业服务:1
课程培训:0
成功案例:0
当前位置:
英国:审计轮换制改革仍深陷泥潭
英国:审计轮换制改革仍深陷泥潭
就在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就其前身&&&英国竞争委员会所拟定的一项将要实施诸多改革措施的命令草案展开讨论之际,英国国内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研究机构回应称,这些改革举措行文除了表达不清外,还缺乏起码的逻辑。
审计轮换制不能&一刀切&
这些会计机构认为,CMA所提的命令草案会让审计任期最短的公司先于审计任期较长的公司举行审计任期合同招标。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此表示,这一解释会对欧盟境内许多公众利益实体产生意想不到的不利后果。
今年4月,CMA正式取代了英国竞争委员会与英国公平交易办公室,并公布了有关该命令草案的公开讨论稿。分析人士认为,CMA此举旨在使英国国内审计规则与欧洲理事会提出的欧洲审计改革框架趋同。
CMA的这一设想得到了英国国内舆论的广泛支持,但也有一些会计机构与上市公司对CMA就有关审计任期与后续审计任期合同招标日期等问题产生了诸多质疑。它们认为,上述两个问题值得会计机构与CMA进一步商榷。
根据拟定的过渡性条款规定,截至日,与公司相关的并为之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只要其服务期限不满11个连续财年,这些公司就要在该法案生效之日起重新举行审计任期合同招标。也正是基于此,分析人士认为,审计任期最短的公司往往要先于审计任期较长的公司举行审计任期合同招标。
例如,按照欧盟立法要求,如果任意一家公司在2005年指定了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那在10年后的2015年,该公司就会对其进行审计招标,以便使该事务所能继续为自己提供审计服务。然而,按照英国方面的规定,该公司要在一年之后的2016年再次启动审计招标程序,为与其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下一个审计任期而展开工作。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则认为,欧盟立法看重审计任期,但并没有对最后任期时间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语焉不详的表述势必会加大企业的负担,让审计轮换制改革目标难以实现。
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则指出,该事务所无法理解为何那些审计任期最短的公司要先于审计任期最长的公司进行审计合同招标。
实施细则有待完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言人指出,这一做法显然不合逻辑。其实,比较符合逻辑的做法是,无论欧盟,还是英国,在制定审计轮换制规定时,要事先澄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起始时间,并以此计算最长任期,而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强行规定。
早在去年7月,英国竞争委员会就曾做出决定,不强制要求大企业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当时有分析人士称,这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赢得了又一个胜利。
在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和安永这四家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反对后,英国监管方决定不作出这一强制性要求。&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控制着全球审计市场三分之二的份额。而定期更换审计师事务所的强制性要求是在今年2月作为一项可能的改革举措被提出的。
不过,此前,英国竞争委员会曾表示,将要求英国350家大型上市公司至少每5年举行一次审计合同招标。但对这些公司来说,这一相对温和的措施仍传递出监管机构欲加强监管的信号。英国竞争委员会曾建议这些公司正式考虑每10年至少更换一次会计师事务所。
专家视点评价
推荐税务师
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案例:0个查看: 8658|回复: 37
HKICPA官方刊物《A Plus》谈审计强制轮换
现在就加入吧!
CMA获得政府及各大企业集团一致推荐
一年内免费直播参与
历届活动视频回放
Excel知名公众号作者
随书扫码看视频学Excel
本帖最后由 旋转长颈鹿 于
10:30 编辑
最新一期(8月号)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官方刊物《A Plus》发表了一篇题为《Rotation Threats Put Audit In Spin》(轮换威胁将审计置于旋转木马)的文章。
文章讲述了多国审计轮换实践的情况(目前仅有巴西、荷兰与中国大陆实行强制审计轮换),也引用了国内外多份报告与学术研究的内容,并访问了多名公会会员。同时,给出了公会的观点:不支持强制审计轮换,而是支持现有的合伙人轮换制度;并准备开展下一步工作,可能要求将更多审计项目成员纳入轮换范围之中。
本人现将该文中包含观点的内容和访问手工大致翻译如下,英文原文请见附件。
香港会计专业界与监管机构十分关注强制审计轮换这个议题。跟随巴西与荷兰的步伐,中国大陆已于去年推出强制审计轮换;同时,其他主要市场,如澳大利亚与印度,也正在严肃地考虑这个选项。所以,本港的专业界需要衡量一下该选项在香港实行的可能性。
就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行业的竞争等方面,强制轮换已饱受争议多年。由于新轮换审计师对客户缺乏认知以及轮换造成额外成本,会计师事务所与实业界都纷纷表示反对。反对的原因可大致归纳为:强制审计轮换难以实现它的任何一点初衷。
美国众议院(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于2013年7月通过法案,禁止PCAOB强制推行任何形式的审计轮换;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European Parliament's Legal Affairs Committee)在2013年4月从“6~12年强制审计轮换”转而赞同“推荐”25年期限后轮换;英国竞争委员会(UK Competition Committee)上月(2013年7月)决定,不再将强制审计轮换作为审计改革的选项。
中国大陆去年开始推行强制审计轮换,要求国有企业每3年轮换审计师,同一审计师不得连任超过5年。
香港会计师公会执行董事Chris Joy表示:“我们不支持强制轮换。并没有证据显示这能够加强审计质量。”(We do not support mandatory rotation. There is no evidence to believe it enhances quality.)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赞同HKICPA的立场,不少调查研究表明强制轮换无法克服其固有缺陷。普华永道亚太区审计业务主管、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Raymund Chao表示:“在不同国家和法律体系下的很多研究结论显示,审计轮换的结果是无说服力和有争议的。”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Paul Gillis表示:“学术界对强制审计轮换持怀疑态度。”他给出了一个研究实例:一份2007年的研究显示,安达信前客户的财务报告质量并没有在安达信倒闭后因为接任的新事务所而有任何提高。同时,Paul还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国有企业的强制审计轮换仍没有任何积极的结果。
同时,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的一份名为《关于强制审计轮换,我们知道些什么?》的报告中写道:“审计师任期较短的客户相信,当与审计师意见不一致时,他们能够更容易地使审计师接受自己的立场。”报告还指出,较之连续审计,新审计师签署带有持续经营强调事项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更小。
毕马威中国审计业务主管、公会会员Benny Liu指出:“审计轮换使得审计师需要重新了解客户,这对审计质量可能产生负面效果。”
香港的审计从业者认为,长期服务反而能加强审计质量,“从多年的服务中获得了对客户的业务、行业风险、运营和内控的深刻理解,使得审计师能够针对关键风险更好地工作、提出合适的问题,因而加强了审计质量。”
强制审计轮换将不必要的压力强加给了审计师与客户,而审计业务最难做的部分正是审计业务的头几年。“研究表明,最多的问题出现在委托的头两年”,Chao(普华永道亚太区审计业务主管)表示。
在美国,PCAOB收到了数百封公司高管的信,反对审计轮换,声称由于新审计师的知识曲线在委托的头几年尚处于陡峭的初始阶段,审计轮换对审计质量的改善没有助益。
“在大型公司,审计师需要1至2年来熟悉新客户的各项活动,”MFS投资管理前任主席、哈佛商学院高级讲师Robert C. Pozen如是告诉PCAOB。
Chao指出,“审计师有专门的职业道德标准和独立性要求来保护审计师的独立性。”如禁止审计师在客户处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视情况的有条件收费安排、限制服务范围、个人与商业关系等。现有的来处理与客户过度亲密关系、维持专业怀疑的方法是合伙人轮换。“有些人认为,审计师的长期服务使得他们的怀疑精神被削弱,更容易接受客户的浅显声明,”Paul Gillis指出,“一些新的眼光可能能把审计做地更好。”目前在香港,道德操守要求公众利益相关机构项目的关键审计合伙人每7年轮换一次,冷却时间为两年。
香港会计专业界总体上支持合伙人轮换,“新的项目与主管与其他审计合伙人能够带来全新的视角和专业经验,”Liu(毕马威中国审计业务主管)说道,“然而,如果你轮换整个事务所,就等于废掉了该事务所对于该客户所有积累的经验。对于被审客户缺乏了解和理解会潜在地增加未发现审计错报的风险。”
香港会计公会认为,合伙人轮换已经为本港诚实可靠的审计提供了合适的保证。“增加更多审计项目成员的轮换将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Joy表示,“这可以保证他们能够继续为由于长期服务客户而造成的过度熟悉和自我利益风险提供可靠和合适的保护措施。”
16:44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813.71 KB, 下载次数: 107
<p id="rate_1058"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谢分享&威望 + 2
" class="mtn mbn">
<p id="rate_37"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鼓励翻译原创,并@CPA视野 微博转发&金币 + 20
" class="mtn mbn">
<p id="rate_820"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谢翻译!&金币 + 30
" class="mtn mbn">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 |主题: 5, 订阅: 0
充分说明,既得利益者的游说力量有多强。
充分说明,既得利益者的游说力量有多强。
哈哈,谢回复。
第一,不支持强制轮换是会计师公会的态度,会计师公会代表既得利益者还是大多数会计师会员的态度呢?
第二,不支持的理由基本上文中都有提到了,似乎没有一个原因是维护“既得利益”吧?
请指正:)
文中讲强制轮换利大于弊,楼主倾向于文章观点,楼下你怎么看?
文中讲强制轮换利大于弊,楼主倾向于文章观点,楼下你怎么看?
额,文章其实讲弊大于利,然后讲了公会的态度,不支持强制轮换,当然,由于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范围仅限香港。大陆的事,他们还是不敢置评的。
额,文章其实讲弊大于利,然后讲了公会的态度,不支持强制轮换,当然,由于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范围仅限香 ...
评论内容写反了{:sweat:} 文章基本都在讲强制轮换弊大于利,楼主大概是赞同文章观点的,楼下的 怎么看?
其实HKICPA代表的是大所的利益 。个人执业的那关这个,非上市公司审计师也无所谓。
HKICPA有3万多会员真正说的算就是大所合伙人。
评论内容写反了 文章基本都在讲强制轮换弊大于利,楼主大概是赞同文章观点的,楼下的 怎么看?
在几乎所有议题上,LZ都赞同偏向于市场化、专业化的做法;反对过度的行政干预市场和过于超前的政策安排。
强制审计轮换这件事,我的观点与翻译的A Plus原文确是一致的。
本帖最后由 旋转长颈鹿 于
10:33 编辑
其实HKICPA代表的是大所的利益 。个人执业的那关这个,非上市公司审计师也无所谓。
HKICPA有3万多会员真正 ...
几乎所有专业协会都有来自于前四大的高级合伙人担任过会长或者类似职位资深管理岗位。因此,从自身利益的角度看,总是所谓“说得上话”的人代表大所(四大)的利益。
那麻烦从专业主义和客户利益的角度来看待强制审计轮换这件事呢?
要建立独立性其实不难。事务所选聘审计师的权力上缴交易所,事务所根据营业额上缴审计费用。交易所统一聘任审计师,3年一换。审计师的利益和被审计公司脱离就能大大加强独立性。
长颈鹿斑竹强!
谢歪总支持:)&
对于企业而言轮换可以降审计费也可以以轮换为理由解聘审计师,对事务所而言就是悲剧,审计费只会越来越低
本帖最后由 旋转长颈鹿 于
12:09 编辑
对于企业而言轮换可以降审计费也可以以轮换为理由解聘审计师,对事务所而言就是悲剧,审计费只会越来越低
对的,以前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是会引起特别关注的,大家会看这个公司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导致事务所干不了了;现在强制轮换给上市公司提供了统一和完美的口实,模糊了公众的视线。
事务所方面,正如你讲的,本来已经形成了某种均势,大家不仅在经验和知识上不断累积,而且审计收费开始逐年增加;理解深刻的还可以顺带为客户推荐点增值非审业务。平衡就这么打破,大家迫于竞争压力,又要降价了,审计人员的待遇更加得不到好的保证,审计质量也因为低价带来超额的工作量和更少的人手、工作时间而遭到威胁。
这么一来,不仅强制轮换原本正面的初衷达不到,反而又带来了不少负面的效果。
不支持强制审计轮换
其实目前世界范围内真正强烈要求进行审计轮换制的是二线非四大所-----GT/BDO/RSM。。。等等而非各国政府相关反垄断机构。这其中的利益考量意味不言自明
前面有人说“利益代言人”,没错这很正常,四大在美国和欧盟都有强势的游说力量,同时非四大方面也同样如此,今年英国两次相关激烈争议皆因两家非四大所推动。
“社会正义”这个东西往往成为利益博弈之名目,如此而已。
哈哈,谢回复。
第一,不支持强制轮换是会计师公会的态度,会计师公会代表既得利益者还是大多数会计师会 ...
我个人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毋庸讳言“维护既得利益”
说白了,“审计轮值制”从根本上就是欲打破高端审计市场中形成以久的四大垄断壁垒!&&然而现在情形时并没有任何一家非四大所的专业实力和业内影响力足以对四大形成真正挑战,即使实行审计轮值制。于是乎这种所谓轮换制只会变成了四大内部的洗牌游戏。。。。。
而四大出于整体利益自然一致反对,以英国为例,不仅四大中审计份额较大的普华和毕马威反对,稍逊色的德勤和安永也是激力声言不赞成的。
我们姑且说“审计轮值制”出发点是好的,但市场实际状况并不支持也不可能成为主流形式。只有留待未来全球会计服务行业发生根本性变革之后解决-----------“审计师”在利益层面必须处于完全超然独立的第三方
几乎所有专业协会都有来自于前四大的高级合伙人担任过会长或者类似职位资深管理岗位。因此,从自身利益的 ...
可能也是出于独立性的考虑吧
各有利弊,强制轮换,也是大陆不得以的做法
本帖最后由 马甲甲 于
22:48 编辑
哈哈,谢回复。
第一,不支持强制轮换是会计师公会的态度,会计师公会代表既得利益者还是大多数会计师会 ...
工会自然要代表执业会计师,特别是老板们的利益了。
我的意思,就是这个意思。难道行业工会不为行业说话,为其他人说话么?
难道你能指望工会或者事务所研究一个结果,表明强制轮换事务所很好么?
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事务所,特别是四大的老板们自然倾向于不轮换所了。更何况,四大在美国还是欧洲上市公司前100强的占有率高达98%(数据记不清了,有误莫怪)。
强制轮换在中国之所以能推出,也是近几年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利用其政府关系的优势,打着独立性和民族性两支大旗,成功游说政府的结果。所以,四大作为部分大国企的既得利益者,强烈反对这是必然的。也没什么不正当。简单一句,你都过来明抢了还不许我反抗?
跳开各方的利益,平心而论这件事,我自己还是认为弊大于利:1是达不到加强独立性的效果;2是在轮换头几年增加了新会计师了解企业的时间,从而增大了审计风险;3是在中国,强制轮换目前造成的一个趋势是审计费用越来越低,对整个行业构成毁灭性打击。
<p id="rate_4157"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谢分享&金币 + 2
" class="mtn mbn">
Powered by审计轮换制(audit rotation system),
审计轮换制结构图是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出发,为了促使谨慎执业、保证审计质量而要求严格限定及对同一企业审计的年限,到期必须予以更换的制度。实行审计轮换制,其最终出发点应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这是在决定是否实行审计轮换制、实行哪种形式的审计轮换制、还应同时采取哪些配套措施时应首要考虑的。如果中国要实行审计轮换制,还应当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
基本简介/审计轮换制
国内外重大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件频发的背景下,实行审计轮换制成为帮助会计职业界走出困境的系列措施之一。审计轮换制在国际上早有惯例,但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发生了以安然和世通为代表的系列财务丑闻之后,美国于2002年7月底通过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也就是大家现在熟知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对审计某发行证券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如果该所负责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或负责复核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已连续超过5年对该公司的审计或复核负责,则该事务所提供上述审计业务的行为是非法的。”也就是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合伙人或复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为同一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5年,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通过这一法案,审计轮换制在从此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也纷纷采取有关措施。
中国会计理论界长期以来对审计轮换制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在中国连续发生较为严重的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件之后,特别是发生在2001年的“”事件成为当年中国市场大幅下跌的,并因此导致对其进行审计的“中天勤”被勒令出局,各界都意识到要采取措施改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保证审计质量。中国2002年6月颁布的《》中,已经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轮换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虽然还没有对轮换的最低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上述行为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准备借鉴美国模式,在中国启动“审计轮换制”。
积极作用/审计轮换制
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关于实行审计轮换制的积极作用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其可以维护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可以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师与客户形成过于密切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师较长时间地为同一客户服务可能会使对客户形成依赖,并会导致两者的利益紧密的捆绑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会计师事务所会将自身与客户的“双赢”作为首要目标,而置法律、、良心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对客户做出各种妥协甚至协助造假,从而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其次,可以避免被客户收买。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长期为同一客户服务,除了会结成过于密切的合作关系之外,还为客户进而收买审计师提供了方便,这对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是极其不利的。
第二,其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改善。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其可使审计师保持必要的谨慎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质量控制。通过实行审计轮换制,后任审计师可能会发现其前任在工作中存在的诸如违反职业道德或过失等等问题,前任审计师将会因此受到责任追究,这势必增加审计师谨慎执业、恪守职业道德的压力,迫使其保持必要的谨慎和职业道德水平,并加强质量控制;二是其有助于避免思维定势。长时间的合作还会使事务所及其员工形成思维定势。本来单个审计人员的水平就是有限的,再加上思维定势,就很有可能长期都不能发现客户的问题。通过更换审计人员,换一个视角审查企业,可能会解决这一问题。
局限性/审计轮换制
第一,增大了审计风险。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审计师任期的开始两年内发生审计失败的概率是之后任期内发生审计失败的3倍。这是由于审计师在刚上任时,对客户公司不够熟悉,信息不足,因此审计风险比较大。在审计轮换制下,审计人员定期更换,每次轮换都会出现审计风险增大的情况,从而与没有实行审计轮换制相比在整体上增大了审计风险。
第二,增大了审计成本。根据上面所说,后任审计人员在刚上任时不得不投入较多精力来尽快熟悉客户公司,以弥补信息劣势,这个过程显然会增大审计成本;另外,前面还提到,审计轮换制迫使审计人员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和应有的职业道德水平,并加强质量控制,要做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投入更大的成本。
第三,影响了审计效率。在审计轮换制下,审计人员定期轮换,后任审计人员就要重新熟悉客户公司的情况,这会降低审计效率。轮换越频繁,审计效率就越低,这是为了维护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所付出的代价。
第四,最低期限的确定缺乏合理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师为同一客户最多可以提供多久的服务,也就是说至少多少年轮换一次是合理的,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议。要确定最低期限,必须要考虑到这样两个方面:期限不能定得过长,否则达不到维护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目的;期限也不能定得过短,否则就会增大审计失败的概率,并影响审计效率。因此,理论界一直试图找到一个最佳的。中国尚没有任何规范对轮换的最低期限做出要求,但业界倾向于每3~5年 “定期轮岗”。不过,这些规定和建议目前看来还都缺少理论和实践的支持。
从上述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轮换制的确可以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解决会计危机仅仅依靠实行审计轮换制是远远不够的,它只能是一个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等等措施在内的综合体系的一个环节。只有、、监管部门等各个方面多管齐下,审计轮换制才能发挥作用。脱离其他环节片面强调审计轮换制,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必须对何时需要实行审计轮换制,如果实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给予充分的考虑。
实行政策/审计轮换制
(一)从保护投资者和遏制财务造假角度出发实行审计轮换制。 实行审计轮换制,其最终出发点应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这是监管部门在决定是否实行审计轮换制、实行哪种形式的审计轮换制、还应同时采取哪些配套措施时应首要考虑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在证监会酝酿在中国启动审计轮换制的同时,中注协也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工作,以遏制上市公司随意炒注会的状况。审计轮换制与监管审计变更相结合,可以有效地防止有欺诈意图的上市公司利用轮换制达到其不当目的,从而有效遏制了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二)不便实行审计轮换制时的替代措施。 审计轮换制能否实行还取决于时间和业务性质等等现实条件,特别是在审计业务有专业要求时,可能就不便于实行轮换,这时就要采取替代措施。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如果轮换不便实施,则应制定复核制度,以达到相同效果;在出现由于业务的专业要求导致轮换不便实行时,可以通过建立固定制度向适当的外部有经验的职业会计师进行咨询,或从专业团体为此所提供的服务中寻求帮助来解决。
(三)根据中国具体情况实行审计轮换制。 如果中国要实行审计轮换制,还应当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这包括:在实行审计轮换制的时候要保证新老审计人员的顺利交接,如果是内部审计人员轮换制还要注意构成上的新老有机组合,这可以充分发挥信息优势,保证审计质量的延续。另外,根据中国有资格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规模普遍偏小、市场比较分散这个不同于国外会计市场高度集中于“四大”的特点,可以采取轮换事务所与轮换审计人员相结合的形式。比如说,可以规定以四年为一届,在一个事务所内部负责的审计人员对同一客户的执业年限不能超过一届,同时该事务所对该客户的审计不能连任两届以上。这既有利于维护会计市场的稳定性,也可以达到审计轮换制的目的。
应用/审计轮换制
美国在安然公司及发现财务丑闻后出台了(Sarbanes—OXIeV Act of 2002)法案。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合伙人或复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为同一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5年,否则被视为非法。此法案出台的真正目的是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修复被重创的资本市场。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独立地执行审计业务对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是至关重要的,它为以投资者为主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已审计会计,报告判断的经济业绩提供了可以信赖的基础。独立审计“有助于确定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 借鉴《萨班斯—奥克莱斯》法案,中国可考虑实行注册会计师定期强制轮换制,而注会业内人士也认为,这对恢复投资者信心是一个有效途径。审计轮换制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实施具体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负责的合伙人在一定的年限内,进行强制更换的制度。它和上市公司通过变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获得较满意的审计意见的行为(被称为“意见购买”)是不一样的。本文从维护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探讨审计轮换制度利弊,具体分析审计轮换制的必要性及形式,并结合中国的特点,为如何在中国实行审计轮换制提出一些建议。 实行审计轮换制的理由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而实施审计轮换制普遍认为能直接或间接提升审计独立性或提高审计质量。太长时间不轮换对审计独立性的最大威胁是,它是在缓慢地、逐步地、几乎在不经意的情况下腐蚀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而实施审计轮换制具有以下优点:首先,从形式上的独立性的要求来看,审计轮换制能使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被认为更加客观和公正,因而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就更加可信。其次,当一个年复一年地审计同一个客产时,审计就可能同客产的管理层之间建立一种超乎工作关系的友谊,这样会使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客产时丧失客观公正性,容易形成对客户有利的判断。而对客产的判断,是注册会计师评价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不正确的或者带有偏见的判断,可能使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进而无法发现客户财务报告存在的错误,致使审计风险加大。再次,从注册会计师执业来看,在非首次审计业务上,注册会计师主要关心的是从“谨慎”转变到“有没有新的变化”,很容易对审计业邑失去敏锐的职业判断,从而可能加强审计风险,导致审计失败。
利弊分析/审计轮换制
两种轮换形式的利弊分析 :审计轮换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事务所轮换,即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上市公司要更换聘任的事务所,二是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轮换,既对同一客户,内部对相应负责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按照一定的年限实行轮换。 1.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轮换制的利弊分析 对于采用定期地轮换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这种形式,其主要优点有(1)轮换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有利于 “后任” 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 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的错误与偏差。(2)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组织结构的复杂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导致审计错误的增加,有可能产生审计质量的下降的风险。而在内部轮换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有利于相互之间在审计业务上的沟通与协调,从而避免了轮换会计师事务所而带来的由于不熟悉审计客户而带来的风险;(3)轮换后,接任会计师和与 “前任”相比,可能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当然这种形式也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能解 决的可能只是发现前任没有发现的问题,但事实上更多情况是注册会计师隐瞒问题,未向公众披露,因此,仅靠内部轮换可能无法解决独立问题。对事务所来说,如果真正轮换注册会计师矛口合伙人可能会增加成本, 为了保持相应的审计质量,轮换后为了让接任的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熟悉客户情况,制定并执行合适的审计程序,事务所只有延长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当年的外勤工作时间。这样,业务成本会因此而增加。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或不愿将高昂的审计转换成本消化,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提高每年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成本会因此而增加。 2.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利弊分析 实施这一制度的好处是,首先,有利于从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审计角度定期对公司进行审视,由于定期轮换会计师事务所能使相关报表阅读者获得有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并且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风险机制不同、抽样审计的范围也不同,因而前后对比的审计报告也提高了的可信性;减少了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出具审计报告带来的审计惰性风险。其次,有利于在事实上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利于增加企业对异地会计师事务所需求,减少本地化审计的人为干扰因素。自前在上市公司的审计中,很大部分公司的审计都是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在被证监会处罚的涉嫌舞弊的公司中,只有4家聘任外地会计师事务所,折射出地方保护主义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巨大负面影响。而轮换会计师事务所则可以增加雇佣外地事务所的机会,减少上述现象的发生。 同样,这一制度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首先,可能钻制度的空子,如企业找固定的几家事务所轮流为其审计,这是一种改头换面式的默契配合。其次,轮换制可能导致更多的审计失败案件,更多的事务所可能卷入诉讼案件。美国质量控制调查委员会曾发现,在审计师任期的开始两年内发生审计失败的概率是之后任期内发生审计失败的3倍。轮换制使更多注册会计师有更多的机会首次审计工作,加大了审计风险。再次,很难确定轮换的年限,太短则对会计师事务所不利,因为会提高审计成本,而太长又将失去此制度安排的预期要达到的效果。另外,事务所轮换制可能使上市公司用来“意见购买”,自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将自己的不良动机隐藏在制度安排的外衣下,使得投资者无法判断更换事务所的目的。 在中国实施审计轮换制的思考: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当然不能照搬美国的做法,但《萨班斯—奥克莱斯》法案的规定对大家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有效地推行,故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其一,提倡诚信教育。在审计市场环境方面,中国正处于转型的经济环境,有导致虚假泛滥的客观土壤,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外部环境因素。在外部环境治理方面,必须大力提倡职业道德教育及在法制框架下的诚信。市场没有自发的诚信,只有在法制下的不得不有的诚信。若无诚信,则性的执法可使违法者倾家荡产。建立轮换审计制就要考虑现有的市场状况,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关制约规定,以达到推动诚信服务的效果,在外部环境上创造提倡诚信的氛围来保障制度的实施。
参考资料/审计轮换制
[1] 生活百宝箱 [2] 考试中国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黑龙江科技信息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www.baike.com。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10次
参与编辑人数:5位
最近更新时间: 15:20:04
贡献光荣榜
扫码下载APP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审计年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