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锅炉怎么查

反映福瑞德化工厂是氨化工和精细化工联合企业。离居民居住地只有一步之遥,长期排放毒气、毒水,多次举报未果,企业现在采取对抗调查的方式,白天不怎么排放,晚上排放很多,整个城区都受影响。2013年之后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环保设施跟不上生产规模,运行不正常,排放的废气有很浓的异味,疑似丁醛的味道 11月28日下午,浠水分管副县长宋扬召集浠水县环保局专班,对福化公司进行了2次突击暗访与4次现场监测检查。监测结果显示,福化公司排放情况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值限值;福化公司按照减产限产要求对尿素生产线停产,对合成氨生产线进行减产。厂区周边环境较以前有明显好转。     1、上设施、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2、促限产、努力减少污染排放,今年9月1日起,福瑞德对尿素生产线实行减产,合成氨生产线也减产10%;从9月22日开始,尿素生产线全部停产,合成氨生产线减产30%。
    3、抓根本、推进企业关停拆迁,由浠水县经信局负责,在2017年9月22日前完成该公司关停拆迁工作。
    4、2015年以来,浠水县环保局先后5次对福化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罚款总额30多万元。
    5、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浠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问责。
信访人在麻城市与安徽交界的木子店镇承包了一个林场,合武路的一条斜井和一条隧道从信访人的林场穿过,地下空间太高,隧道漏水,导致林场树木死亡。靠近安徽那边也有一条隧道,不漏水,隧道上方的树木长势良好。 2016年9月份,麻城市林业勘察队现场发现夏家沟林场部分林木叶子已枯萎甚至焦黄,勘验确定了夏家沟林场受灾森林涉及林地范围、地类、林木权属、树种等情况。但该调查报告书中没有对山林枯黄受灾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的相关内容。11月29日,麻城市环保局会同木子店镇独杨树村委会及信访人李汉祥一起到合武铁路大别山隧道上方登山查看现场,在海拔500米现已倒塌废弃的林场场房处,与附近山头植被相比,发现夏家沟林场确存在树木大面积枯黄的情况。由于铁路隧道禁止入内,麻城市环保局未能深入到隧道内部查看信访人所说的漏水情况。 建议信访人依照环保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损害调查》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科学鉴定后,通过法定途径主张权利。下步,麻城市环保局在引导信访人委托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同时,将在麻城市政府的组织下,会同麻城市铁路办、麻城市林业局、木子店镇政府一起,全力做好息访罢诉相关工作。
反映黄梅县独山乡界子墩村:之前是三面环山,现有两面山在开山采石,致饮用水源污染、枯竭,开山(用炸药二三十吨)噪音365天不间断,粉尘、噪音问题很严重,大量粉尘(包含炸药的残留物)落入水中,造成污染,农田水利损毁严重。两面的山已经挖了很大的坑,生态破坏严重,村内有一家药厂,药厂(存在五六年了)把污水直排入河流,河内几乎没有生物,同时排放出很难闻的气味。希望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从村乡县一级级反映过,也向阳光信访反映过不下十次,都没有什么效果,给总书记写过信。 信访人所反映的独山界子墩采石场现场存在废渣凌乱堆放行为。信访人所反映的药厂为黄梅菲曼斯特药物原料有限公司所经营,该公司已经处于停产关闭状态。 黄梅县政府已要求黄梅县环保局、矿管局、水土保持局、独山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加强对该矿山石材点的日常监管,防止其在生产过程中损害矿区周边百姓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督促该采石场迅速采取现场喷淋降尘、对进出车辆一律要求遮盖等相应措施减少采矿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二是对于采矿作息时间进行明确要求,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扰民。黄梅菲曼斯特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已经处于停产关闭状态,黄梅县将采取继续不定期巡查等方式,防止其恢复生产。
反映麻城闵集、白果石材工业园污染扰民,向麻城市信访局,白果镇闵集麻城办事处反映过多次,但是一直没有答复。工业园6000多亩耕地土地买卖非法(没有相关资料证据),工业园污染了3000多亩土壤;麻城到白果沿路粉尘污染严重,拖矿渣的车灰尘扰民,拖矿渣的大石头掉在地上,很不安全;周边地下水被污染,鱼塘鱼死光了;工业园排放污染废水经举水河流入长江;2014年举报人到当地政府上访、静坐,遭特警强制遣散,四、五年之前清明前后因上访被报复;2014年清明节前后向当地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厅投诉,2014年8月16日省厅黄姓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工业园所有土地均严格按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报批,并经过招拍挂程序交易,不存在土地非法买卖问题。麻白公路自2014年底每天都有保洁公司在清扫保洁,但是车流量太大,每天经过麻白公路的石材运输车辆和过往车辆有上千辆,加之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现象偶尔发生,如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便会产生道路粉尘污染。目前,中部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已建设,污水收集率达80%,已投资3650万元,建设了一座日处理20000方的初级雨水收集处理中心。已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0000方的麻溪河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河中的废水,以解决麻溪河污染问题。 2015年麻城市立案查处违法排污的企业56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行政拘留2人。2016年实施查封扣押6起,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石材尾砂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严格落实防遗撒、防扬散的防护措施,达到闷罐车运输的标准。设立冲洗站点,对运输边角废料和石材荒料的车辆定期清洗,从源头上防控道路粉尘的产生。招标引进麻城市英钊保洁公司,购置3辆洒水车,每天15人对园区主干道路清扫保洁。投资约150万元,全面完成麻溪河8公里清淤、疏浚,每年拨款120多万元保证麻溪河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转,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建成循环池200余个及胡家洞大坝等大型污水处理设施6座,达到山上梯级截留,山下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区和废弃矿山进行专项整治、复垦复绿,现已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拟用两年时间进行治理。
黄州区惠民小区13栋居民反映一楼驰之行汽修厂喷漆异味扰民,3年来一直向环保、城管部门投诉,但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排放异味的时间段主要为白天。 经查,该维修部在门前的人行道上进行汽车喷漆作业,产生异味,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该维修部已建烤漆房,但烤漆房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一是对其违规喷漆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在现有的汽车维修部喷漆;二是尽快将汽车喷漆项目重新选址,尽早进行搬迁;三是在汽车喷漆项目搬迁前,不再在惠民小区周边喷漆。四是黄冈市城管执法局和黄冈市环保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维修部落实以上整改措施。
反映红安县上新集镇李氏畈村正帮养猪厂,养了1万多头猪,含猪粪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随意向农田排放,同时有养猪的臭气。特别是夏天时蚊虫苍蝇很多,卫生状况不好。 经查,上新集镇李氏畈村正邦养猪厂场区内平面管理混乱,存在乱堆乱放,场区有臭味;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不到位;“三同时”未验收。 “三同时”未验收已处罚8万元。其他环境问题正在整改:12月15日前建设干粪堆放池;12月25日前完善场区雨污分离管道,对6个生化池进行清理改造升级,并建设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蕲春县赤东镇依漕村一组信访人反映,附近的中瓷万达厂等生产瓷砖的厂粉尘、噪声、臭味,臭味冬天好一点,但是噪声污染不间断持续存在,住宿地离这些厂区大概有10-100米。近三年向蕲春县环保局反映过,今年以来向黄冈市环保局、黄冈市纪委、湖北省纪委反映过问题,黄冈市环保局回复说不属于他们管,蕲春县环保局回复说烟尘经监测过是合格的,并且蕲春县环保局告知信访人推测其住宅是属于拆迁范围。 经调查:蕲春县陶瓷产业园始建于2006年,是全省重点工业园之一,现有陶瓷企业7家。其中,湖北中瓷万达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通过了环评审批,并于2009年通过了环评验收;其他5家陶瓷企业通过了环评审批,目前正在进行环境验收;还有1家陶瓷企业环评已通过市环保局评审,但尚未发证,现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陶瓷工业园周边,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有320户尚未搬迁。蕲春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已对园区内应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蕲春县政府已于2016年9月3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于10月份投入第一批资金1000多万元,启动了房屋征收和还建房建设工作,预计2017年12月前完成。 /index.htm“信息公开”中公示。故目前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能查到。武穴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区栏能够查找到行政处罚信息。 一是继续组织好增值税退税情况的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好“回头看”,对违反政策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是建立环保网站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形式。
    三是建立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提高环保信息的影响力,将环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
    四是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素质,按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全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只对重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没有对所有案件进行公示;二是没有在专门栏目进行公示。2016年9月13日,红安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所有政府机关网站实施集约化整改,红安县环保局网站已经按规定暂时关停。2016年1月27日之前,在蕲春环保信息网环境监察栏目上,可以查阅到蕲春县环保局对蕲春天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及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但是,在蕲春县政府开展全县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期间,蕲春县政府要求所有单位的局域网并入政府网站,此项工作尚未结束,导致蕲春县环境执法行政处罚信息不全。
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十组有两个养鸡场,负责人:杨旺禅、刘辉。生产中产生的臭气扰民,苍蝇满屋,闻到恶心。其中有一家养鸡场废水直接排入沟渠,水呈黑色的,该村的村民饮用水是地下水,担心会污染地下水。2016年12月3日浠水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到场,没有向村民了解情况,就走了。 12月3日,浠水县汪岗镇和浠水县环保局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两家养鸡场均为环境违法养殖场。浠水县环保局监察人员每天到村开展工作,并没有不了解情况就走了。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1、浠水县分管副县长对汪岗镇镇长进行约谈;汪岗镇镇长对牛王庙村书记约谈。2、浠水县环保局对两家养鸡场予以立案查处,并下达限期整改文书。3、汪岗镇抽调4台挖掘机对陈庙河河道清淤2300多米,在上游筑起4个石灰拦水坝,过滤水体污染物质;在陈庙河关停取缔禁养区养鸡场1家(为信访人反映的刘辉养鸡户,蛋鸡已淘汰清空,围墙已拆除),该村六组和十组4家养鸡户正在淘汰蛋鸡,整改规范养鸡场1家(为信访人反映的杨旺禅养鸡场,已切断排污管道,对储粪池进行密封,鸡粪暂由有机肥企业处置;已达成协议,尽快淘汰蛋鸡,并组织关停取缔)。同时,加快推进自来水到户供水,确保饮水安全。
麻城市夫子河镇蔡河村三组有三家碎石厂,粉尘、噪音大,污染水源,农田被毁,无法耕种。 经现场调查核实,夫子河镇蔡家河村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负责人分别为陈德印、李石生、熊绍刚,该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无防尘、降尘设施及措施,也无减震降噪设施及措施,信访人反映的“粉尘、噪音大”基本属实。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建有未硬化的沉淀池,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痕迹,厂区周边农田经现场检查未见污染痕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水源,农田被毁,无法耕种”不属实。 麻城市环保局已对上述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进行立案处理,责令停产、查封生产设备、处以罚款,对石材产业园分局副局长沈波、夫子河镇驻蔡河村干部党政办主任余能孝等负有环境监管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目前,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已停止生产。
蕲春县蕲洲镇围庄村五组的居民反映五组有一家养猪场,存栏200头左右,离信访人房屋只有10米左右,夏天臭气熏天,猪粪无组织排放,影响生活。诉求:拆除该养猪场。 经调查:1、投诉人反映养猪场生猪存栏200头左右,情况不属实。据蕲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现有存栏数进行现场清点,具体数字为育肥猪50头,仔猪24头,母猪3头,合计77头。
    2、投诉人反映养猪场距离周边房屋只有10米左右,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属实。经查该猪场周边共有住户7户,离猪场最近的一户不足20米。
    3、投诉人反映养猪场环境污染情况属实。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未建设有效的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废水粪便未经处理排入废弃的沼泽洼地中。
1、该养猪场建设规模和养殖数量都未达到规模化标准,已移交蕲春县畜牧局和蕲州镇调查处理。
    2、加强环境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处理。
    3、对蕲春县畜牧局、蕲州镇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麻城市白果镇、龟山镇、古楼办事处与南湖办事处交界的地方有多家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污染了举水河,水体呈现乳白色,影响中驿镇、宋埠镇的正常生活用水。石材加工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 经现场调查核实,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情况,当前麻溪河与举水河水质正常,未呈乳白色,未发现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现象。并且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工艺废水都是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环保部门按“零排放”进行监管。信访人反映的“麻城市白果镇、龟山镇、古楼办事处与南湖办事处交界的地方有多家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污染了举水河,水体呈乳白色,影响中驿镇、宋埠镇的正常生活用水”不属实。为控制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染,石材加工企业普遍采用钢构车间。进行封闭生产,配套建设了车辆冲洗槽、消防水龙头、喷淋装置,添置了洒水车等设备,并安排专人清扫场地。信访人反映的“石材加工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不属实。 下一步麻城市环保局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石材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严格执行环保制度。督促园区企业限期完善环保手续,正在组织“三同时”验收的6家企业必须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验收,还在建设之中的6家企业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二是加强园区环境治理。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达标活动,大力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石材加工企业,督促已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健全制度,规范提升。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全天候24小时巡查,对偷排漏排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加强设施运行监管。严格督查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麻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依法处理污染防治设施擅停闲置行为。五是加强道路粉尘整治。整治中注重在监督管控上下功夫,一是对运输车辆进行申报登记,二是对尾粉、边角废料运输实行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对保洁公司和洗车点的监管,严厉打击园区车辆抛、洒、滴、漏和道路粉尘污染现象。
信访人反映的是黄冈晨鸣纸业集团差别化粘胶纤维和纺纱50万吨项目在市发改委立项,但环评、安评、能评属于待批状态,主要生产化学品的烧碱(年产30万吨)、双氧水(17万吨)、氯乙酸(15万吨)、环氧氯丙烷(24万吨)、氯化钙(23万吨)、氯气(0.5万吨)、硫酸(0.8万吨)、芒硝(1.45万吨)。担心当地环境承载力不够,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2016年3月至6月,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财政厅牵头,组成三个调查组,对黄冈晨鸣项目的工艺路线、技术装备、环境影响、投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专题调研和重新评审,形成了对黄冈晨鸣项目的评估意见。认为:黄冈晨鸣项目符合国家制浆造纸产业政策,项目设计符合国家制浆造纸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各项指标要求,采用的主要技术和装备先进,其中制浆造纸生产线全部引进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粘胶纤维生产线选用的生产装备均为目前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6月12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湖北省发改委《关于黄冈晨鸣林浆纸/纤纱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优化有关情况的报告》以及湖北省领导的批示意见,同意该项目在停建造纸项目、并实现对长江“零排放”的基础上复工建设。黄冈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对焦校表,政企双方共同努力,历时两个半月时间,对晨鸣项目建设内容、工艺技术以及“零排放”工程进行反复论证、评估,优化了项目建设内容,落实了“零排放”基本建设方案。 进一步加大该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武穴市大法寺镇湖北襄大集团养殖基地将污水、猪粪全部排放到村里的池塘,池水变臭,水体呈黑色,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多次向该企业和大法寺镇政府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改善。诉求:该养殖基地的污水不能排入池塘,要求把池塘的水清理干净 2016年12月7日上午10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武穴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武穴市畜牧兽医局、大法寺镇、武穴市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交办单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污水处理站处于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处理后的废水经两口氧化塘净化后排入象鼻眼水库,通过水库下游西干渠最终流入西湖,其中西干渠与李贞村榨咀上垸池塘相连接,调查组认真查看了象鼻眼水库和榨咀上垸池塘水质,感观水体比较清澈,没有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池水变臭,水体呈黑色现象,但存在部分经过处理后的养殖废水间接流入李贞村榨咀上垸池塘,对群众生活用杂水造成一定影响。
1、已于2016年12月9日,封堵了向象鼻眼水库的排水口。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又经氧化塘生态处理的废水,全部用于猪场生产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
      2、限定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于2016年12月12日前,向大法寺镇李贞村榨咀上垸支付费用,对池塘进行清污净化消毒,确保榨咀上垸群众生活用杂水水质安全。
      3、督促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加快粪污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方案论证和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实现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零排放”治理目标。
    4、责成大法寺镇政府、武穴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和项目协调服务,保障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5、实行追责问责。2016年12月9日,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武穴市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大法寺镇分管畜牧领导进行约谈,对大法寺镇李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大法寺镇畜牧推广中心主任通报批评。
信访人反映的是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
      1.公司生产藜芦醛、藜芦醚、氧甲基民脲硫酸盐,生产项目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排污许可证,产生的废气直排,气味非常难闻,更重要的是产生的有机废水没有排污口,混到其他废水中排出厂外。
      2.矿库和铁精矿堆场没有按环保规定做隔离层,只用水泥铺了一层,因每天铲车、重型卡车在库里工作,水泥多处破损,大量重金属渗入地下,对地下水、土壤的破坏很严重。
    3.水洗流程中产生大量含铅、锌、砷等重金属废水,其中砷含量是国家标准的几百倍,而其污水处理站根本没有能力处理,同时怀疑在线监测数据造假。
    4.厂内沟渠没有做到清污分流,平时有少量污水泄露到雨水沟或下雨时大量污水经雨水沟直排外环境,雨水沟里有污水痕迹

问题1核查情况:青江公司年产300吨藜芦醛、900藜芦醚、400吨氧甲基异脲硫酸盐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取得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项目于2016年3月完成建设,并于2016年9月2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在配套建设了相应环保设施前提下,进入调试状态,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再通过明管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合格后,通过在线、视频监控、自控阀门经厂区唯一的排污口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经过真空泵水洗吸收后高空排放。
问题2核查情况:公司采取2米厚粘土夯实、20厘米沙石层碾实、上层设20厘米以上混凝土的措施。经检查现场查看,青江公司矿库和铁精矿库库内地面除部分原料堆放外,未见破损痕迹。
问题3核查情况:检查组现场调取日常性水质监督性报告未发现水质异常现象,2016年12月8日,现场调取水样实测结果为一类污染物设施排放口:铅、锌、砷未检出;总排口COD:19.5mg/L、氨氮:0.077   mg/L、砷:0.8   ug/L、铅、锌未检出。青江公司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出口安装有总砷和总铅在线监测装置,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PH、总磷在线装置,该装置于2014年9月25日通过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验收;废气排放口安装了SO2在线装置,该装置于2014年7月10日通过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验收,2016年12月9日,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以上在线监测开展比对监测,结果均在达标范围内。
问题4核查情况:现场检查青江公司所有生产污水均通过排污管道,标明走向后,送往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同时各生产区域按环评要求建有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下雨时小雨量情况下各生产区收集的初期雨水进入各自设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后通过泵直接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为防控风险,园区管委会对青江公司雨水总排口处实施了视频监控。
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1、清污分流不彻底。O-甲基异脲硫酸盐、藜芦醚车间冲洗水进入雨水系统;2、平面管理不到位。部分原料桶露天存放;一车间产生釜残、固盐未及时入库;厂区雨水沟存在破损现象;尾矿库区周边未固化;3、环保手续不齐全。(一期)项目至今未完成验收工作,新项目未履行排污申报就投入试生产。
一、处理意见及回复情况
    1、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书面向青江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三天完成整改内容。
    2、依法对青江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举一反三,与园区管委会联合成立巡查组,对园区开展24小时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2016年12月9日,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依法向青江公司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2、2016年12月12日,青江公司新项目车间冲洗水排口已封堵,现场露天原料桶已用雨布遮住,釜残、固盐等固废已移入危废库分类存放,矿库周边已固化
    3、黄冈市环境监测站已完成验收报告编制,黄冈市环保局计划下周召开专家评审会。
    4、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与园区管委会组成联合巡查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园区生产企业开展昼夜巡查督办。
英山县温泉镇马坳村大别山九龙大峡谷漂流景区有王前国养鸡场,2015年10月信访人查询到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未批先建,2016年3月该厂在未经信访人同意情况下,办理了环评验收手续,但仍未办理林业、国土、畜牧等手续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畜牧、国土部门未办理手续属实;二是办理了环评属实;三是未办理林业手续不属实;四是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属实。 (一)依法违规处理针对王全国养鸡场违法用地的行为,由英山县国土资源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没有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违法行为,由英山县畜牧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办理的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到期未延期的行为,由英山县林业局依法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外并处以每平米30-50元的罚款。各执法部门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后,在符合养殖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再按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二是制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对各项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三是实行“清污分流”,做好场区内管网铺设工程。四是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牲畜粪便按国家规定处置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禁止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反映浠水县汪岗镇高家畈村有17家养鸡场,污染严重。信访人在浠水县疾病防控中心监测井水,监测结果大肠杆菌超标1600倍,有明显臭味,另有多项指标严重超标。但湖北省环保厅取样井水在黄冈市蕲春县监测,结果为合格。信访人怀疑监测结果真实性。村委会、环保局、镇政府等单位承诺协调,至今没有效果。2016年5、6月湖北省环保厅给出红头文件承诺定期拆除养鸡场,目前还未有行动 12月9日,浠水县兰溪镇和环保局联合工作专班到高家畈村开展污染调查核实。该村现有蛋鸡养殖场17家,其中6家养鸡场已经停养,11家养鸡场与有机肥企业签订定期鸡粪清运处置协议。     1、对汪岗镇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2人警告处分,4人约谈;
    2、开展4次集中执法行动,对违法养殖场下达处罚文件,责令限期整改和污染整治;
      3、开展畜禽绿色养殖“整治创建月”活动,将高家畈村17家养殖场纳入整治范围,目前已取缔违法养殖场6家,1家同意淘汰蛋鸡,计划2017年元月3日完成所有养殖场关停取缔;恢复治理生态环境。
反映红安县永佳河镇西张元村十二组江陈窖塆卢祖禄开办了一家养猪场,规模有100余头,养猪场臭气熏天,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含粪便废水随意排放,污染了村内的三口池塘,井水也变成了淡黑色。信访人曾向红安县环保局反映,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没有了下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一、2015年7月13日,卢某曾来电投诉反映永佳河镇西张元村村民卢祖禄养猪场废水粪便乱排,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望处理。次日,执法人员来到西张元村委会,联合村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要求猪场修建沉淀池,养殖废水做到综合利用,控制养殖规模。调查完毕后,进行了电话回复,信访人当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事后,现场对猪场进行监察,猪场修建了2个简易的沉淀池,改造了排污管网,对沉淀池围堰进行了硬化处理,部分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部分通过u型槽排放;
二、此次经调查,该猪场养殖规模:母猪20头,肥猪160头。目前只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0217)。养猪场主要污染源:养殖污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猪粪等。猪场部分养殖污水通过U型槽外排落差低于废弃池塘堤坝。执法人员现场对离废弃池塘最近的2家村民家中的井水取样,取水时水体透明、无味。经现场调查后,联合调查组专班认为养猪场还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养殖场未进行雨污分流,养殖废水通过沉淀后随雨水外排。二是猪场垃圾乱堆乱放,有臭气。三是猪场医疗废弃物未进行收集处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1条的规定,对该猪场处罚5万元;
    二、若该养猪场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责令红安县永佳河镇政府对该养猪场进行取缔。
反映黄州市湖北宏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以废旧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橡胶片,排放橡胶异味,严重扰民。信访人曾向黄州市环保局反映,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过,并对企业予以了行政处罚3次,但是企业污染行为一直存在。信访人认为地方保护、黄州区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希望督察组从根源上解决路口宏达公司污染空气问题,还居民正常的休息生活环境。 (一)该公司位于黄州工业园,占地100亩,总投资16100万元,已建成厂房12000平方米,引进3条废旧轮胎专业处理生产线,达到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的生产规模。2009年2月黄冈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生产精细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初审意见(黄环函〔2009〕31号),同年2月湖北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鄂环函〔2009〕169号)。该项目2009年建成并投入生产,至2014年初公司正常运转。
    (二)2016年11月该公司已向电力部门申请停止工业用电,电力部门接到公司申请后已停止工业用电供应,该公司全面停产至今。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2015年6月3日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虽已建成,但橡胶片项目环评未批复,原因是治理效果不好,引起周边居民投诉,因此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对该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黄环分发〔2015〕37号),要求取得合法手续之后方可投入生产。2015年9月30日,因企业无法获得环评批复,黄州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橡胶片项目的生产。继后经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执法人员日常抽查,该公司橡胶片项目从去年9月30日至今,一直未再投入生产。
反映稳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湖北几家子公司所建污水处理站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废水超标排放;二是暗管偷排废水,处理量不足排污量的二分之一,例如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一条马路将工厂一分为二,路北边厂区车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完全直排三台河,南边厂区处理量不足一半,且超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大门前地下有一条暗沟,每天近10000吨车间废水直排三台河后进入长江;三是处理设备白天运行,晚上不运行;四是污水处理站监测数据作假,自动监测仪器密码由排污企业掌握,企业对设定参数擅自调整,造成假达标数据;五是核定排污费水量作假,对环保部门隐瞒排水量。稳健公司湖北子公司名称及地址;1、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赤壁特1号       (一)稳健公司马路北面生产区及生活区情况:职工宿舍楼生活污水未按环评批复要求统一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而是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管网进入三台河。现场监测COD74.9   mg/l,氨氮2.43 mg/l,色度10。
(二)稳健公司马路南边生产区及生活区情况:将原来南边的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改扩建为5000吨/日。2015年11月1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11月20日,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超标排放,2016年4月25日,对负责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的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6501.51元。2016年8月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贮工业废水、并且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10月10日,对负责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的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两项合计55438.32元。黄冈市环保局在其它日常监察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实际排放量为3000吨/日。
    (三)污水处理站门前无污水暗沟。
    (四)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站房钥匙和密码都由企业掌握,黄冈市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不采用在线监测数据。
      (五)核定排污费水量作假的问题核实情况:黄冈市环保局未核定该公司废水排污费,不存在核定污水排污费水量作假。且该公司每月自来水公司缴费发票都置黄冈市环保局存档。
2016年12月12日,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对稳健公司下达《关于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黄环监察函〔2016〕195号),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将北边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016年12月底前,确定在线监测运维单位,与整体项目一并验收,站房安装门禁系统,密码和钥匙等不再由企业掌握。同日,对稳健公司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工程师(副总级)周荣洪进行了约谈。12月13日,稳健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污水运营设施监管问题的处罚通告》(黄稳字〔2016〕17号),对周荣洪总工程师作为公司监管方,没有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环保问题,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进行全厂通报批评,并扣发2个月的绩效工资。
反映武穴市龙坪镇五里村湖北广济药业(实为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从事化工药品生产,排放高刺激性毒气,工业废水严重污染了田地、生活水源及长江流域。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该药厂进行过整改,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合成药产品,生产各工段废气治理设施均按环评报告要求予以落实,正常生产状况下,有组织气体能够排放达标。存在的问题:该公司与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较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将开展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2016(3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虽不属重化工范畴,但属制药行业,按照武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该公司5个合成药车间已于2016年9月25日全部停产整治,并启动“搬迁入园”工作,企业合成药车间目前处于停产状况,制剂车间正处于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同意继续在原址生产,公司周边目前没有异味。
     (二)反映湖北龙翔药业工业废水严重污染了田地、生活水源及长江流域。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10月前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排入长江,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天排放量约80立方米。2014年10月,该公司报请武穴市政府批准,并报武穴市住建局、环保局备案,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建成污水管网5.5公里,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武穴市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通过城北污水管网输送至武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原通往长江的排放口已经取缔拆除,没有发现企业废水污染田地、生活水源、长江流域等问题。
      按照武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该公司合成药车间已于2016年9月25日落实停产措施,现处于停产状态。武穴市人民政府将责令各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巡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根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实施全市医药化工企业“退城进园”的整体规划要求,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合成药生产线应搬迁至武穴市田镇马口医药产业园。2016年7月27日,该公司已与武穴市政府正式签订征地协议书,在马口医药产业园征地178亩,并已缴纳征地款,启动了向马口化工产业园区搬迁工作。在搬迁过程中,要求该企业做到:
     (1)做好规划设计。在2017年2月底前,聘请高水平、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要求,完成马口医药化工产业园新厂区设计和环评、安评等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审批手续。
     (2)实行有序搬迁。要制订明确的搬迁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图作战,确保有序搬迁。
   在马口医药化工产业园新厂区建设过程中,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环评、安评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建成投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健康持续绿色发展。
浠水县团陂镇大屋村养鸡场,年养殖四五千只鸡,臭气扰民,含鸡粪废水直排小河沟,污染了农田,导致农田颗粒无收 12月10日,浠水县团陂镇和县环保局联合工作专班到大屋村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该村有三家养鸡场,属实限养区养殖场,2家在养(1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家目前没有环境污染问题),1家停产。 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1.浠水县环保局对2家在养的养鸡场分别下达整改和处罚文书;2.   团陂镇政府调来2台挖掘机,对1家养鸡场排污管道进行切断和封堵,对储粪池进行暂时密封,对被污染农田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送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3.督促另1家养鸡场立即实行整改达标。
反映蕲春县县幼儿园后面十里河旁的养猪场(养殖规模:40头)臭气刺鼻,含粪便废水直排十里河,污染环境。信访人曾向蕲春县环保局反映,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经调查:群众反映该养猪场环境污染情况基本属实。投诉人反映养猪场存栏40头左右,情况不属实。蕲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存栏数进行现场清点,具体数字20头。余文英在自己屋旁建一简易猪栏,该猪场周围是居民,卫生防护距离不合格,产生的粪便未有效处理直接向十里河排放,对河水水质造成一定污染。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1、该养猪场建设规模和养殖数量都未达到规模化标准,已移交蕲春县城管执法局和漕河镇调查处理。
    2、加强环境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处理。
    3、对蕲春县城管执法局、漕河镇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反映武穴市田镇办事处马口工业园湖北道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对氰基苯酚,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废水,伴有臭味。企业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利用厂区地理优势渗透至地下,排放臭气,将产生的废渣直接在厂区内掩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武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站查询,该公司生产的对氰基苯酚不在《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实施细则范围内,不需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41号令),该公司对氰基苯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指定产品,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安全预评价报告》由黄冈市东方安全检验所编制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江西省化工设计院编制,《试生产方案》由企业自行编制;上述三项报告均通过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在册三名专家审查,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该公司高效专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于2012年11月30日通过黄冈市环保局审批(黄环函[2012]329号)。
     (二)反映企业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利用厂区地理优势渗透至地下。
厂内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0吨/天,采用“隔油+气浮+调节+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处理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车间的污水专用管网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武穴市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通过马口园区污水泵站输送至武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经现场核查,企业生产废水均贮存在厂内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没有发现通过渗透方式排污的行为。
    该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氰基苯酚车间缩合工段产生硫化氢气体,处理工艺是采用三级碱液吸收塔吸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经15米高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反映产生的废渣直接在厂区内掩埋。
2015年7月22日,武穴市环保局对该公司8袋约300公斤废活性碳(包括渗入的泥土)用于厂区修路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将倾倒的废活性炭收集转移至固废仓库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行政处罚壹万元整。企业已按处理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五)该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该公司目前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没有安装到位;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不稳定;
   1、继续实行停产整治,倒逼环保工作落实。
      2016年11月15日,武穴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厂的违法行为,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之前一律不得开工生产,通过停产整治,倒逼企业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调试。
责令田镇园区管委会主动履行环境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包保”,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一是立即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装置;二是迅速完成厂区内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升级改造、做好防渗分区建设,保障污水有效收集、有效处理;三是完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通过整治促使企业加快完善环保设施,争取尽早整治到位。
   (3)加强企业监管与服务,促使企业达到环保要求。
      责令武穴市环保局把环境监管和服务企业有效地结合起来,加强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调试、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为企业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
   (4)实行追责问责。2016年12月15日,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田镇工业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陈新友进行约谈,对武穴市环保局田镇分局负责人黄志胜通报批评。
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要求,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反映:1.浠水县福瑞德化工于2016年12月9日7点50左右排放浓烟,工厂西边地区硝烟弥漫。2.12月7日晚黄冈电视台新闻对福瑞德的问题轻描淡写。信访人认为福瑞德停产问题需要调查。3.督察组进驻后,企业企图蒙混过关。信访人希望督察组将该企业作为重点督察对象,多找企业员工了解情况。 12月10日,工作专班到浠水县福化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通过12月9日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福化公司烟气排放标准符合相关排放限值。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1、对落实福化公司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8人问责;
    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2015年以来处罚5次,罚额30多万元;
      3、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先后建设了废水、废气治理设施,2016年9月22日起实行尿素生产线停产、合成氨生产线减产30%,确定于2017年9月22日落实搬迁。
反映武穴市公路段(现武穴市公路局)下属武穴市诚信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武穴市石佛寺杨政塆征收20余亩田地修建了柏油拌和加工厂和水泥拌和塔,2个工厂离村民居住点不足100米,生产时无组织排放夹杂柏油味的粉尘,污染了周边的树木、庄稼。信访人曾向武穴市环保局反映,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信访人建议将加工厂搬离居民点,彻底消除大气污染问题。  该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沥青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和烟气,没有工业废水排放。企业比较注重环保工作,不断改进燃料结构,生产作业燃料从最初的木柴、燃煤改为现在使用导热油加温,废气排放有所控制。近年来,武穴市环保局也加强了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和技术指导,对使用一些环保不达标设备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督促企业升级改造技术设备,淘汰落后装置。虽然企业加大了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将特殊材料改为罐式储存、密封式拌合,粉尘烟气更新为新式布袋除尘滤烟。但因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沥青烟气、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扬尘、噪声,尤其是夜间对周边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导致部分群众不满意。          1、责令立即停产。2016年12月11日,武穴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停供了企业生产用水、用电,确保停产到位不反弹。
 2、依法进行查处。武穴市环保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2016年11月20日已对该公司环保设施没有配套建设到位,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两万元整。
 3、责令限期搬迁。一是限定武穴市公路局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现有生产基地搬迁工作。二是重新论证选址,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在新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要求,确保新项目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4、督促加强监管。一是督促武穴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做好该基地项目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二是督促武穴市规划局加强规划管控,严格纠正规划违法建设行为,保证企业正当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规划调整要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不得擅自调整规划性质、用途。三是督促武穴市环保局要加强监管与服务。加强现生产基地执法巡查,防止擅自恢复生产。加强新基地选址指导服务和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5、实行追责问责。2016年12月15日,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武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公路局书记、局长李志方进行约谈,给予武穴市诚信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游少俊通报批评。
反映罗田县白莲河乡李家垸八组刘某2016年8月3日在未取得土地、林业、卫生、环保、畜牧等部门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拟建养殖规模3500羽的养鸡场。信访人担心养鸡场建成后,对村民造成污染。信访人曾向罗田县环保局反映过问题,但是没有得到解决,信访人要求停建养鸡场。证据:养鸡场在建现场照片4张。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属实;罗田县环保部门已在接到信访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告知投诉人处理意见,并下函督促白莲河乡政府协调解决纠纷,林业、国土、畜牧等部门也已调查处理 一是强化追责问责。白莲河乡党委、政府已对信访件涉及的李家垸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全乡范围予以通报批评;罗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龚顺文对白莲河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春和进行了工作约谈。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国土、林业已对刘金龙违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巡查监管。白莲河乡政府已明确由乡林业站、土管所牵头督办,要求当事人刘金龙将已破坏的林地限期恢复原状,由李家垸村委会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通知并协助当事人刘金龙将已筹备的建筑物资运往场外,防止抢建偷建事项的发生。
反映浠水县牛王庙村六组潘家楼养鸡场通过泵将鸡粪和粪水抽排到庄稼地里,臭气熏天。 12月11日,工作专班到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六组养鸡场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是附近居民因农作物种植需要,主动向两家养鸡场讨要鸡粪。两家养鸡场向农户提供鸡粪后,该农户全部用于种植,无环境污染影响,现场无明显臭味。 主要采取两项措施。1、要求两家养鸡场严格落实定期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鸡粪的规定,杜绝鸡粪直排污染环境;2、按照合理使用农家肥的原则,再遇到植种需要大量农家肥的情况,必须提前向牛王庙村村委会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提供。
反映武穴市万丈湖农场(办事处)优然现代牧业将动物粪便随地倾倒,或将粪便稀释后运到红旗岗倾倒,污染水源,距离农场较近的井水里都有粪便的味道,村里苍蝇蚊子多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的动物粪便,先采用机械清扫至栏舍粪便收集池,然后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冲洗至集中收集池,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20吨/天,实际处理为80吨/天,处于正常稳定运行状态,集中收集池经搅拌气浮上浮固体送至固液分离机(场内有两套进口固液分离机,一用一备)分离,固态物质送至厂内有机肥生产车间制取有机肥,现有机肥生产车间面积5000m2,每天生产的有机肥10吨左右,全部外销,销售价格为700元/吨-780元/吨,液态废液送至场内厌氧发酵池进行发酵处理,厌氧发酵池共5个,总容积50000m3,厌氧处理后的废水作为液态肥进行综合利用。该养殖场已流转土地1300亩进行饲料种植,建设专用管道6000米用于输送液态肥至自己种植的基地使用,同时免费给周边农户无偿使用,租赁4台密封罐车用于粪污外运还田利用,并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有效监控,近期又引进了湖北田申甲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该养殖场粪肥进行蚯蚓养殖和无公害蔬菜种植,该养殖场粪污基本做到了有效收集、有效处理、有效利用,处于有效管理状态。在调查核实中未发现动物粪便随地倾倒问题。
     (二)反映优然牧业将粪便稀释后运到红旗岗(实为红旗渠)倾倒,污染水源,距离农场较近的井水里都有粪便的味道,村里苍蝇蚊子多。
      红旗港(实为)红旗渠,为万丈湖办事处村级农业排灌水渠,经走访周围百姓,他们反馈没有见过该牧场将粪便稀释后运到红旗渠倾倒现象发生,实地察看红旗渠,水质较清澈,无异常现象,村民于2011年6月起全部使用自来水,井水只作生活杂用水,同时对距离养殖场最近的居民毛四元家的水井进行取样监测,水质正常,并无异味现象。
      该养殖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养殖畜禽粪便尿液有异味,对周围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在目前条件下,无法根除;二是养殖场夏天周边苍蝇蚊子多,养殖场周边卫生条件变差;三是雨污分流不彻底,在暴雨情况下,存在混流现象;四是环境管理不够规范,环境管理台帐不够健全;五是现有沉淀池过分简陋且与气浮池混用;六是现有有机肥厂面积有限,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1)限期完成粪污治理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一是限定该养殖场于2017年1月30日前,完成有机肥厂扩建改造任务。扩建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提升有机肥生产能力,完成2个5000立方米的沉淀池的建设,解决现有沉淀池过分简陋,容易引起厌氧发酵塘过多淤泥沉淀,影响厌氧酵塘纳污量,扩建厌氧发酵塘1座,容积10000立方米,确保在梅雨季节和农作物不需粪肥季节,有效贮存液态肥,提高抗内险能力;二是限定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防雨水专用粪污清理通道及清水排放沟,做到牲畜饮用水与粪污有效分离,和雨污有效分离,有效保障地表径流水质不受污染。
      (2)要求该养殖场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粪污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台帐,尤其是要建立液态肥农田外运综合利用台帐,确保外运液态肥真正用于农田施用,不外排,建立严格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3)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外运车辆与输送管道管理,防止跑冒漏滴,做好巡查工作,尤其是防止外输管道破裂和外运车辆侧翻事故,引起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4)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切实做好养殖场灭蝇等除“四害”工作,加强养殖场周边绿化隔离带建设,改善周边百姓生活环境。
    (5)加强执法监督和落实“一岗双责”。
      万丈湖办事处和武穴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不利气候条件下的巡查执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环境安全。
    (6)实行追责问责。2016年12月15日,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万丈湖办事处主任李会会进行约谈,万丈湖办事处对黄湖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树国通报批评。
反映对浠水县汪岗镇养鸡场处理情况不满意。该养鸡场的鸡粪污水依旧在污染农田。信访人希望将浠水县所有的养鸡场进行取缔。 12月12日,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工作专班再次到两家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向农田抽取鸡粪属附近农户因种植需要,主动要求两家养鸡场提供鸡粪作为农家肥;鸡粪到地后,进行了种植,无污染现象;再次调查时已无明显臭味。 浠水县汪岗镇已将两家养鸡场纳入整治范围,12月16日,汪岗镇政府与两家养鸡场签订关停协议;2家养鸡场将于12月19日实行蛋鸡淘汰并停产。
反映团风县总路咀镇双河口村九组对面山上有一个垃圾场,存在有3-4年。该垃圾场用来收集全镇的生活垃圾。2016年11月底,有人将垃圾点燃,引燃了周边树林,团风县消防车对树林的火苗进行了扑灭,但是垃圾却持续焚烧了2周,烟尘严重扰民。信访人曾向团风县城管部门反映,城管部门和政府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焚烧产生的烟尘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12月1日,团风县总路咀镇政府在接到119转来垃圾场自燃警情后,立即组织镇专职消防队进行了扑救,明火熄灭后又进行了覆土填埋。12月10日,有群众反映垃圾场再次发生自燃现象,团风县总路咀镇政府再次组织消防队,租用一台大型挖掘机,对易燃垃圾进行了全面翻挖、并出动两台消防车,采用洒水降温方式,将所有明火完全扑灭,无烟气散发,未引燃周边树木。 一是督促团风县总路咀村镇建设管理所12月13日落实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是由团风县总路咀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安排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垃圾填埋,防治自燃再次发生。如再次发生焚烧垃圾现象,将严肃追责。
    三是团风县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建设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到黄冈垃圾发电厂处理。
信访人反映的是对浠水县政府官网关于“牛王庙村十组杨旺禅家养鸡场、刘辉家养鸡场拆除”的回复有异议。1.报道称“刘辉家养鸡场已拆除”,实际上未拆除,只是将鸡栏围墙拆了不到3米。2.报道称“等杨旺禅家养鸡场蛋期养殖周期到后,立即关停、取缔”,据村民了解,此事是做给村民看的,是虚假的。3.应该要求养鸡场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否则建议政府对全县的养鸡场进行拆除。 12月14日,工作专班到信访人反映问题的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开展现场调查。两家养鸡场已经整体拆迁。 12月5日以来,浠水县汪岗镇采取清理淤积、封堵整治和关停拆除三措并举的方式,大力推进畜禽污染整治和生态恢复。到目前,抽调7台挖掘机清理陈庙河淤泥近5000米,清理支流近2000米;在上游筑起4个石灰拦水坝,过滤水体污染物质。2016年12月13日以来,对杨旺禅、刘辉养鸡场全面开展蛋鸡淘汰和鸡栏拆除,目前用挖掘机已全部关停取缔到位。
反映黄梅县孔垄镇严闸村东港附近有家小型塑料制造颗粒加工厂(老板姓李),该厂周边全是居民区,距居民区最近距离10米左右。加工厂生产中产生的刺激性气味使人恶心,眩晕;排放的黑色废水,有刺激性味道,直排东港,最后进入国家级龙感湖湿地保护区;从2015年夏天开始,信访人向黄梅县环保局、黄冈市环保局投诉过多次,得到的回复是让该企业整改,但无明显效果,污水、废气一直在排放。 经查,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厂前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黄梅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4月18日,对该厂存在的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等问题,依法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停产整改,期间由于整改一直达不到环保验收要求,黄梅县环境保护局一直未予以验收。由于该厂与周边群众纠纷不断,群众反映强烈。为彻底消除环境污染影响,环保局向黄梅县政府依法报请对该厂予以关闭,2016年12月15日,政府下发了《黄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梅县孔垄镇响亮塑料厂实施关闭的决定》(梅府决(2016)7号),责令该厂于7日内履行本决定。至此,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切实维护了当地百姓的合法权益。
反映蕲春一中附近的主港污染很严重,水质呈墨汁色,整个县城的生活污水都排入这里,流入八里湖,最终流入长江。诉求:希望政府清淤。 1、该信访件情况基本属实。(1)沿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未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存在直排现象。
    (2)因长期未进行清淤,港内存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堆集现象;
    (3)港内水流不畅,导致污水停留港内时间长;
    2、关于群众反映“整个县城的生活污水都排入这里”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漕河城区有三条河(雷溪河、十里河、铁箭河);漕河镇东支河主港只是铁箭河的支流之一。
1、已责令蕲春县漕河镇对主港实施清淤,确保主港河道畅通无阻,同时对主港沿线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常年保洁,此项工作交办漕河镇,正在组织实施中。
    2、责令蕲春县住建局对东支河主港的生活污水截流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此项工作正在准备组织实施中。
    3、由蕲春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约谈蕲春县漕河镇分管负责人袁国乾和蕲春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王超。
反映蕲春县漕河镇二路临街商铺常年堆放着许多废旧电冰箱、电视机、电瓶等废旧物品,已然成为了废旧电器垃圾街,整条街散发着刺鼻性异味,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人希望政府能够对漕河街二路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群众反映“蕲春县漕河镇二路临街商铺常年堆放废旧电冰箱、电视机、电瓶等废旧物品成为垃圾街”情况基本属实。经查,该经营户自2014年初至今将废旧电冰箱、电视机、电瓶等堆放在漕河城区漕河二路的蕲春宾馆待拆除职工住宅楼楼下,占地面积为:长约15米,宽约3米,共计45㎡。
      2、群众反映“整条街散发刺鼻异味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不完全真实,经查,蕲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达该现场,没有发现对废旧家电进行现场拆解行为,没有刺鼻异味。
1、责令蕲春县城管执法局对该废旧家电经营店对所占道进行彻底清理,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2、由蕲春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约谈蕲春县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吴为民。
反映浠水县蔡河镇大山背村茅山水库养鸡场将病鸡和生活垃圾四处乱扔,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养鸡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库,水体呈黑色,有恶臭气味,下游农田灌溉和村民的生活用水都依赖于该水库,村民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信访人曾向浠水县、黄冈市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复,其中浠水县环保局还给养鸡场发放了《环境达标验收合格证》,信访人认为环保局存在“视而不见、管而不力”的执法作风,要求关停养鸡场。证据:养鸡场下游农田及水库污染照片13张。 2016年12月12日,工作专班按照信访人反映问题到蔡河镇大山背村开展现场调查。对茅山水库进行环库走访,未发现水面飘浮物,但在附近发现死鸡和垃圾点;现场对水库、渠道、附近村民家中水井进行取样监测。 1、针对死鸡和生活垃圾问题,浠水县畜牧局要求养殖场建立死鸡无害化处置设施,妥善处理乱抛死鸡,并对其立案、限改;浠水县住建局、蔡河镇政府对茅山水库周边垃圾点进行整改。
2、针对养鸡场向附近农田排放粪污问题,12月13日余仕明等4人对租赁经营的1栋鸡栏进行全面改造,也建设配套粪污皮带运输机,出干清粪,确保无鸡粪外排。
3、针对信访人反映多次投诉的问题,浠水县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5月5日、6日和10日,先后向该养殖场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养鸡场迅速整改,并于6月14日对该养鸡场下达听证告知书,于7月21日对该养鸡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处以20000元罚款(已执行)。根据浠水县环保局整改要求,2016年9月21日茅山亚光养殖场对被污染农田进行了治理恢复,对自己经营的3栋鸡栏进行了改造,配套建设了粪污皮带运输机,出干清粪,无鸡粪外排。
信访人反映的是麻城市白果镇几十家石材厂产生的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麻溪河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在2016年11月份之前是由政府运营的,水质能实现达标排放。之后,污水处理厂被转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私人,其为了节约成本,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麻溪河的水质又变混浊了。诉求:污水处理厂不能转包给私人,应由政府运营。 麻城市骏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研发及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但未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信访人反映的“污水处理厂被转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私人”情况属实,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不需要经过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定。根据环保部门日常巡查记录、调取麻溪河污水处理厂运行台帐及电脑监控记录,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因上游水库泄洪,污水处理厂无法运行,河水确实有混浊现象,故信访人反映的“麻溪河的水质又变混浊了”情况属实。但其他时间污水处理厂均运行正常,故信访人反映的“其为了节约成本,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不属实。 麻城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麻溪河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一是由石材产业园建设指挥部负责保障和落实运行经费,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二是由麻城石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加强管理,防止为了节约运行费用而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三是环保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并对出水水质进行严格监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四是责成污水处理厂整改:1.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聘请专业的污染治理专家四川环能德美公司颜太勇为技术指导;3.两个月内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反映:1.黄梅县独山乡界子墩村六组高冲采石场的破碎机已经停止作业,但是山上的采石场仍然在使用挖掘机作业,目前正在打孔,准备炸山。山林被破坏,农田、池塘都被碎石污染,村内90%的房屋都被震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采石场每年实际采石量远超允许量。
    2.界子墩村何垅小村使用废旧轮胎炼油,排放黑色烟尘,对周边村民造成污染。信访人希望督察组到实地调查。
1、经查,高冲刁山石料厂石料加工场现处于停产状态。在矿区采石场发现有一台挖机在活动。
      2、黄梅县展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该公司前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当地独山镇政府已实施停电限产,该公司平面管理混乱,原材料废旧轮胎随意堆放,炭黑堆放场所未采取“三防”措施。
1、对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中的采石场实行全天候巡逻,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查处。
      针对现状,专班立即提出如下整顿措施:一是立即停止挖掘机安全排险作业,机械撤离矿区,停产整改;二是封堵矿区进出口道路,禁止矿山机械及人员进入矿区;三是设立警示牌、禁止闲人进入矿区,防止安全事故;四是以上三项措施在12月15日下午三点前必须落实到位。
 2、针对黄梅县展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前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对周边居住环境产生影响,且纠纷不断,影响恶劣,黄梅县环保局依照“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其中的“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要求,已经于2016年12月14日报请黄梅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该厂予以实施关闭,15日黄梅县政府立即下发了《黄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梅县展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关闭的决定》梅府决(2016)6号,责令该厂于7日内履行本决定,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
其中独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该问题,迅速进行了追责问责,对界子墩村党支部书记宋选奇进行了违纪问题的立案调查(独纪立[2016]08号),其任职期间界子墩村矿山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在上级环保部门督查过程中,督促整治不力、不到位,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对独山镇安办驻界子墩村国家干部戢登峰进行了全镇通报批评,对其在驻点村内企业违规生产行为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未按要求履行相关监督责任。
反映:1.蕲春县蕲州镇新塘村山南、银山村山北各有一家采石厂,私自开山,灰尘大、放炮噪音大,震动大。2.沙隆达农药厂遗留的残渣倾倒入矿井,影响水质,有动物被毒死,村里患癌症的人较多。 (一)群众反映   “蕲春县新塘村山南、银山村山北各有一台碎石厂,私自开山、噪音大、灰尘大”的问题。
经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新塘村、银山村2家采石厂分别为湖北鑫龙源矿业有限公司碎石场,蕲春县扎营港磬发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湖北鑫龙源矿业有限公司碎石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蕲春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2月5日对该碎石场粉尘监测:磅房旁0.45mg/M3、厂区宿舍旁0.38mg/M3,有粉尘产生,但由于碎石场离最近居民点约1000米,对居民的影响应该较小。蕲春县扎营港磬发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该碎石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蕲春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1月30日对该碎石场粉尘监测:地磅旁0.38mg/M3、厂区办公室旁1.04mg/M3、最近直线距离约500米外新塘小学0.5mg/M3、新塘小学空白样0.017mg/M3,有粉尘产生,但由于碎石场离最近居民点约500米,对居民的影响应该较小。
    (二)关于“沙隆达农药厂遗留的残渣倒入废弃矿井,污染严重,影响水质,动物被毒死,村民患癌病的人多”的问题。   
    1、关于“沙隆达农药厂遗留的残渣倒入废弃矿井”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蕲农化工有限公司自关闭至今,未发现有开工迹象,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达投诉现场,发现生产车间设备正在拆除中;经走访群众了解:该公司自1987年接手银山煤矿旧址时,此矿井早已废弃多年。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蕲州镇干、新塘村干组成联合调查组达到该矿井现场,经检查未发现矿井内有农药残渣堆放。
    2、关于沙隆达农药厂遗留的残渣动物被毒死,部分属实。
    经查,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蕲州镇干、新塘村干组成联合调查组走访蕲农化工周边群众,调查到2013年曾出现一头牛在江边死亡的事情;牛主称:由于牛饮用了湖北蕲农化工公司排放的污水导致牛死亡。纠纷发生后牛主已和蕲农化工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再后来没有调查到因蕲农化工公司污水导致动物被毒死的情况。
    3、关于沙隆达农药厂遗留的残渣倒入废弃矿井,污染严重,影响水质。
    蕲春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2月4日在矿井内取水样监测,分析结果为(单位:毫克/升):PH7.20、COD16、悬浮物38,表明各项指标均达标。
    4、关于群众反映“沙隆达农药厂周边村民患癌病的人多”的问题,已责令县卫计局组织调查分析,此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中。
1、责令湖北鑫龙源矿业有限公司、蕲春县扎营港磬发建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补办环评三同时验收手续。
    2、责令蕲春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3、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蕲春县环保局蕲州分局片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反映浠水县巴河镇枣岭村六组村头有一家养鸡场乱排污水,臭味大,对村民造成影响。信访人多次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2月14日,工作专班到浠水县巴河镇枣岭村六组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王建平养鸡场属禁养区养殖场,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采取了粪污清运处置,无粪污外排现象。 为彻底解决王建平养鸡场环境污染问题,2016年12月19日,浠水县巴河镇工作专班与王建平养鸡场达成协议,将于12月24日完成该养鸡场的关停取缔工作。
反映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江边于2014年建有非法码头,长期在长江里清洗石硝,造成部分江面水质浑浊,码头下游1公里左右是彭思镇饮用水源取水地,影响彭思镇居民饮用水安全。信访人从2015年开始向蕲春县环保局、彭思镇政府、蕲春县政府投诉,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诉求:取缔非法码头。 1.群众反映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江边于2014年建有非法码头,部分情况属实。
      经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明:该码头建于上世纪50年代,之前属于国营码头,改制后转为私营。2016年该码头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港口经营许可证,但未办理环保环评审批手续。
    2. 群众反映该码头长期在长江里清洗石硝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明:该公司清洗石硝是应客户要求,对部分石硝进行清洗。该公司在2014至2015年没有在码头清洗石硝,从2016年4月开始在该码头间断性清洗石硝。
    3. 群众反映该码头长期在长江里清洗石硝,造成部分江面水质浑浊的事情基本属实。
    经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明:该码头清洗石硝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清洗石硝后的废水直排入长江里。
    4. 群众反映该码头下游1公里左右是彭思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地,影响彭思镇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基本属实。
      (1)经蕲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明:该码头清洗场地距离彭思镇茅山村自来水厂取水点1.5公里,该水厂取水点是彭思镇原茅山石粉厂取水点,后改为茅山村水厂,茅山自来水厂可供茅山村大约   3000 人饮用水。
    (2)为了确保饮用水安全,彭思镇已决定将茅山村水厂并入彭思镇自来水厂。
    5、关于群众反映多次投诉没有回复一事,部分情况属实。
    经查,信访人于2016年9月曾向蕲春县环保局投诉一次,该局于2016年10月14日对该码头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但整改效果未达标。
1.蕲春县环保局已责令湖北权顺水陆装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码头石硝清洗违法行为;并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蕲春县已责令彭思镇人民政府立即取缔茅山村不规范取水点,将茅山村自来水管网并入彭思镇水厂管网,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
    3、由蕲春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约谈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和彭思镇分管负责人。
    4、对蕲春县环保局负有监管责任的彭思环保所负责人诫勉谈话,并扣绩效工资一个月。
反映英山县环境质量差。大气环境方面:机动车尾气;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有抛洒现象,道路二次扬尘污染严重;露天焚烧垃圾;露天餐饮店油烟直排;烟花爆竹燃放现象普遍。声环境方面:机动车鸣笛噪声扰民;商业宣传广告噪声扰民。水环境方面:环城河被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所污染,河水混浊,呈青绿色。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方面:问题较严重的是449台黄标车。          (二)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有抛洒现象,道路二次扬尘污染方面:主要是219辆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渣土运输车和56辆无证运输车辆。
      (三)露天焚烧垃圾方面:一是个别环卫工素质不高,存在极少数焚烧后转运行为;二是少数流浪汉焚烧取暖;三是夏粮、夏油收货季有零星火点3个,查实黑斑1.89亩;秋季火点6个,黑斑面积12.8亩。
    (四)露天餐饮油烟直排方面:一是夜市摊点经营户油烟、噪音污染;二是早餐店店外煤炉蒸面食、炸油条油烟污染。
    (五)烟花爆竹燃放方面: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开业迎宾等时间节点,因全城没有禁鞭,时常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八)环城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污染方面:一是城区9家排污口,二是东西河上游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少量废水。
(二)执法监管情况。1.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根据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定岗位、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由交警部门牵头,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全县449台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毕。2.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有抛洒现象,二次扬尘污染:出动联合执勤执法人员(交警、交通、城管组成联合执法队),调查走访,查处货车超限抛洒案件300余件,记分30余人。3.露天焚烧垃圾:12月15日以来,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和环卫局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做到一日一巡查;对初次焚烧且影响不大的,进行规劝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由相关执法部门立案处理。4.露天餐饮油烟直排:以群众投诉为切入点,督促整改一批污染户。由英山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药监局联合检查执法,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32份,对不听劝阻的经营户采取了扣押店外经营工具、处罚等措施。5.烟花爆竹燃放:12月15日,公安、安监、环保、工商及各乡镇联合成立整治专班,对全县烟花加工厂和燃放场所突击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整改一批。6.机动车鸣笛噪声扰民:从2016年12月开始,借市“百日行动”东风,加强鸣笛等噪声扰民的治理,目前,交警部门累计查获非法改装车13辆。7.商业宣传广告噪声:从12月14日开始,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高音量音响进行商业促销专项政治活动,已开展专项行动6
次,暂扣音响器材8台,处罚相关当事人7人次。8.环城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自12月14日起,水电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城区9家排污口、全县71个水库和养殖企业户进行清理整顿,对全县要进行污染整治的63家畜禽养殖场,已关停或拆除24家,改39家。
信访人反映的是麻城市夫子河镇象棋山被村民龚某私自开采(未办理任何手续),开山碎石、摧毁农田、损毁公路,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开采过程中放炮将周边村民的房屋震裂,玻璃多次被震碎。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诉求:1.立即封停非法采石场。2.对有关部门失职行为进行追责。 1.信访人反映的“龚某私自开采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属实。
      2.龚明成在山林承包合同约定面积之外,违法占地的面积为1.4亩,其中所占用的土地类型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访人反映的“摧毁农田”的情况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损毁公路,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的情况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开采过程中放炮将周边村民的房屋震裂,玻璃多次被震碎”的情况基本属实。
    5.夫子河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加工厂进行关停,但该碎石加工厂每次在关停后又出现反弹现象,信访人反映的“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基本属实。
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已责令龚明成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下一步拟对其违法开采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麻城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实行查封、罚款,并将有关线索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龚明成已停止开采和生产行为。麻城市责成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责成相关部门对失职行为迅速调查处理。
信访人反映的是武穴市有关环境污染问题。1.武穴马口化工产业园祥云化工、美天生物、奥德赛化工、江田化工等多家化工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污染严重。美天生物、奥德赛化工时常散发怪味。祥云化工在大法寺镇八丰村等地建有一个磷石膏矿库,没有相关手续,造成土壤污染,存在安全隐。 2.武穴田镇及大法寺镇19座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灰尘、噪声及震动。   3.武穴广济药业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环保手续不齐全。     4.武穴梅川镇易洁抹布厂无相关环保手续,企业将废水直接排入文胜河,河里鱼虾已绝迹。诉求:1.对所有企业的环保手续进行检查,对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查处。2.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现场核查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湖北江田精密化学有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均在发改部门备案并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审查,较好地执行了环评审批制度,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均通过了竣工验收。信访人反映环评手续不齐全情况不属实。
2、湖北美天生物科技有

  7月6日至8日,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再次对市管企业10个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进展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1、市热力公司祥和小区集中供热工程2台100吨、芝罘岛2台40吨、鹿鸣小区1台130吨项目

  项目停产中。企业计划停用芝罘岛2台40吨锅炉(正式报告已报市局);鹿鸣小区130吨锅炉环保手续正在办理中;企业就祥和小区2台100吨锅炉项目已与中国神华集团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以BT承包方式达成初步意向,正在优化完善治理改造方案,待争取到国家建设基金或其他政府扶持资金,立即启动改造工作。

  2、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1台20吨燃煤锅炉项目

  项目运行中。企业已完成20吨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改造。计划筹建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该项目建成后,将用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替代现有燃料。现相关技术合同和改造方案已成稿,环评报告已于6月13日报市环保局审批。

  3、烟台北方造船有限公司造船项目

  项目运行中。企业今年采暖期新建天然气锅炉,替代原燃煤锅炉。现企业烤漆房建设计划已得到总公司批准,废气处理设施及安装合同正在签订中,预计工期一个月左右,改造完成后将环评报告报环保局审批。

  4、烟台齐丰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氯化钾项目

  项目运行中。该项目环评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后报环保局审批。

  5、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傅家供热站锅炉项目

  项目停产。污染防治设施已于2015年11月改造完成并达标排放。环评报告正在办理中。

  6、烟台富洋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张微薄膜贴面板项目

  项目运行中。该项目已于6月20日将环评报告报送市环评科,企业正在按反馈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整改,等整改完成后重新报批环评报告。

  7、山东黑尚莓生物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树莓酒庄建设项目

  项目运行中。该企业项目环评报告已参加市环保局评审会,现正在按评审会反馈意见修改报告,并着手建设污水处理站。等相关整改完成后重新报批环评报告。

昨日,本市再遇雾霾天气。本报记者 吴迪 摄

张鸣岐)昨天,本市再次发布了重污染天气蓝色Ⅳ级预警,这是本市进入冬季以来第3次发布蓝色预警。据市环保部门介绍,进入冬季以来,京津冀地区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特别是目前已经进入采暖期,而本市采暖方式仍以燃煤为主,供暖期仍需燃煤近500万吨,这对于空气中PM2.5是个不小的“贡献”。那么如何严格管控燃煤污染是当前空气质量的重头戏,为了保持冬季里的蓝天,昨天,市环保部门突击检查了燃煤锅炉。

  这次检查选择在上午突击进行,这是因为一大早温度低,燃煤锅炉烧得更旺,排放物也就相对更多。检查中,工作人员利用烟气分析仪进行监测,烟气分析仪利用电化学传感器连续分析测量排放物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等烟气含量,工作人员带着它爬上了河西区利民道供热站10米高的烟囱口,对着排放物,只需按下两次“OK”键,这里的排污到底有没有超标就一目了然。经过检测,这家供热站排放达标。随后,工作人员到河北区、西青区等地供热站进行检查。

  昨天的检查覆盖16个区县。市环境监察总队项目监察支队队长齐长清表示,这样的监察将持续整个冬天,在此期间他们将不间断地针对燃煤供热站的排污情况及环保设备运转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要求供热站进行整改,如果整改不达标,还将进行相应处罚。排污检查在部分供热站需在几十米高的地方作业,夜间检查也是“家常便饭”,对监察人员来说具有一定危险性,但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保证老百姓在冬天可以呼吸到干净的空气,这些都没什么。齐长清告诉记者:“目前市内6区有半数左右的供热站已经改造为天然气供热或并入发电厂管网供热。因为天然气燃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且具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与燃煤相比更加环保。为了保证大气质量,有关部门计划在2017年将市内六区燃煤供热站全部取代,燃煤供热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完成自己的使命。”

本文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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