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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赔偿,你看病的费用,因此不能上班的误工费,再次复诊时的交通费都由他赔偿
2、物损赔偿---建议做一个物损评估(评估费有责任方负担)衣服、鞋子、电瓶车都可以一起评估
这类的评估---楼主可以向警察提出的,一般的都有这个机构
1、人身赔偿,你看病的费用,把发票留好,如果是对方出钱,票就给他。如果自己先付的钱,把票留好问车主报销
你到医院检查的费用、今天的误工费、你衣服鞋损坏的费用、你修车或者买新车的费用 ,都在赔偿范围之内
但是你要保留所有费用的收据,拿这些收据找车主赔偿
医药费,误工费,鞋子、衣服的损坏费用,至于赔车子的话,司机说的没错,要保险公司说是否修还是买电瓶车,不是他说的算
如果保险公司看到这个照片可以拒赔,楼主小心了~~~不是什么责任都可以但得 发表于 17:43 每次这样都全责的话,以后电瓶车会觉得闯红灯没错,错的在于骑车没让他们! 发表于 08:55 好2的2个女人,闯红灯也是有技术含量的,至少保证你我的安全为主要原则。 发表于 11:58 实话实说,这是确实是楼主的责任,人家两人是赶着去三号桥了,就这样被楼主给耽误了 发表于 09:34 后面怎么没了,电动车主能爬起来一定质问你怎么开车的,小样认了吧 发表于 16:33 台湾导游说:你别乱跑,在人行横道外面被汽车撞到了要赔人家车主钱的,抑郁了。 发表于 10:47 有相当一部分骑电瓶车的人,根本不管红绿灯的,过马路也是抢着过,而且有非机动车道时也一定要挤到机动车道上。 发表于 10:42 我看到了,在紫琅路南郊路路口,汽车的确应没责任,是电瓶车的问题, 发表于 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