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企业:
??2015年3月,我委下发了《关于同意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2014年技术创新项目(第二批)立项的通知》(晋经信技术字〔2015〕54号),由于上报文件与我委下发表格不符,造成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数据统计错误。
??根据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上报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2014年度企业加计扣除技术创新项目(第二批)的请示》(长经信技术〔2015〕112号),现对上述两户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信息进行更正,详见附件。技术开发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财政、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长民重字第007号
法定代表人李安平,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李林葆,董事长。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