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在现在的国内市场再常见不过了,房管局里面的人每天都不知道排着多长的队在那里办手续。然而一部分在外工作的人没有买房,那就意味着要租房住,在租房期间,房主在租赁期要卖房子怎么办呢?对于租客,租赁合同会不会受影响之类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给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也就是说,租客在租赁期间,有租赁合同,房东将房子转卖给第三方发生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时候,是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租客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住出租房!所以租房子的时候可以先问一问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解决租赁纠纷的问题,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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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刚接到房东的短信,还没回复他。
房子押金是押一付二,合同上写的房东提前结束合同,需付押金等额违约金。
房东没提违约金的事,只是让另一个中介给介绍房子,让我联系别人。
因为我是远程办公,牵网络,找房,搬家迟滞的时间对我来说都是成本,
但是跟房东撕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成本,想避免这种情况,并且损失最小。
我想,我找到房子搬过去,这件事肯定就了了,房东不会再给违约金了。
所以想让房东先给违约金再搬家,不知道有用吗,只是如果他给我断水断电,我妥妥还是只有搬走,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他耽误。
当时是找的一家中介介绍的房子,我和房东都付给中介半个月的房租。不知道去找找当时的房屋中介有没有用?
实际上以前也确实提前就要搬家过,一分钱押金都没退,也是押 2 的。
在和房东协商,让他出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中介费,他还没回话。
再之前他打电话说,只出中介费和搬家费,我没有同意,
跟他说,不能这么算,我误工和时间和精力损失的费用都没算,而他说让我给他看工资收入证明。
虽然说我跟他说的工资不是假的,但是这么做感觉反而是我理亏。。真是无语。
能详解一下经历吗,需要调解的话找谁呢?
我同意也赞成按合同办事,但是具体怎么做呢?
没有惩罚性的规定,最多他只是付出应该付的费用。
不说诉讼的律师成本,可能等出结果时间就几个月到一年了,这个中间变数太多,即使最后告赢了,执行也需要时间和精力。
违约金他不提,不等于你也要陪他缄口不提。违约在先,他自己心里有底。不提是看你老实故意混过去。 |
如果要定违约金的话,你唯一有效的筹码是拒绝搬走,走法律途径成本会全部转嫁到你身上,费时费力。如断电断水直接报警。 |
甚至房子卖了你也可以继续住下去,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是这房肯定就卖不出去了,没人会买还有租赁合同的房子。 更好的办法是协商各退一步,房东给一半违约金。 钱不多的话也别纠结了,不想撕逼浪费心情就直接找房搬走就是了。 |
而且房子卖了你也可以继续住 |
如果再去找之前的中介,他会帮忙调解这件事吗? 能按合同执行当然好,但是如果房东不执行,我打官司请律师都至少要一个月房租的费用吧,而且有判决了也不一定好执行吧。 当然,我在租房的时候也为了准备好这样的事情,找房东要了身份证复印件, 只是这是最后的选择,中间消耗的时间和精力来说,我比较吃亏。 |
按照合同办事即可,如果换作是你提前结束合同,你看看房东会不会还你押金。 |
这口气你能吞得下,好吧如果换你违约了试试能不能拿到押金! |
这事没啥好担心的,打个电话说你拿到赔偿才肯搬,赔多少按合同走,电话录音,之后房东用任何手段为难你,直接报警就行了,这种钱不多而且合同写明的事,警察教育下房东就能搞定,一个电话的事,用不到律师那种程度,中介也不会管的。 |
他没有权利看你的工资条吧! |
买卖不破租赁,一切要按基本法。 |
我感觉目前这个阶段,要多留个心。通话录音。合同证据要保存好。如果好聚好散到没什么。 |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想维一下权,不想白白损失还忍气吞声。 到时候是约房东去派出所吗,然而估计他知道结果,不会配合。 但是打 110 什么的,是不是有点滥用?民警会过来有效调解吗? 所以,这个时候发现 iPhone 居然不能通话录音也是醉了。 打算明天去看看房子,实在是不想被人扔出去,还找不到地方住,并且还难得到赔偿。 但是在正式搬家之前,肯定要找房东了结这件事情,避免进一步纠纷。 |
可以让他把租赁合同转给下家,当然前提是下家不急着住进来,否则就是要赔偿的,拿着合同直接和他谈吧,有些事还是不能忍的,虽然我只当过房东......契约精神是现在中国人最缺乏的东西 |
不给违约金就赖着,撵你走就报警… |
你可以配合他带人来看房,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一直租到合同为止的。 我上次租房也遇到过这件事,我去年 8 月 1 日第四次续签,房东还涨价了 150 块,但没有书面上的合同,我直接转账的。房东不厚道,他急着卖房就想赶我们走,但我们就是没走,我们需要住到 16 年 6 月底的。我们积极配合看房,房东也很快卖出去了,后来和上家下家协商能不能多住几个月,因为我有事情确实不好搬走。原房东不管我们,新房东想装修并 9 月入住,想让我们越早走越好,我当时心想,我就是不搬出去,他们也拿我没办法,他们去起诉我或者找警察好了,最差结局是搬出去并给房租。还好,事情并没有太坏,大家各让一步好了,我提前搬走了一个月。 如果房东真的要赶人走,那就按合同来,如果有赔偿金的话就给赔偿金,这个可以协商。 |
你不知道租房有优先购房权么。你不签字他卖不掉。除非他向银行说房子没出租。 |
话说,合同不到期,如果他想违约,你不搬走能咋? |
讲个案例,某人一套房子租给居委会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合同到期想收回房子卖掉,然租户直接无视房主,于是房主万般无奈报警?告居委会。随后租户继续居住,房主门都进不去,居委会表示无奈,民警表示还需多协商,目前无最新进展,因为电视台也不跟踪了。 |
去法院起诉很简单,不需要律师,自辩就可以了,事实简单清晰,花不了多少时间 |
这些一边租房一边卖房的最恶心。 |
带租卖房,租客有优先权购买,他需要你提前明确放弃该权利才能继续。我看这个事情中显然没有。 |
如果我们还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时间内中,但房东因为和其他人谈了个好价钱,想要立马把还在出租中的房屋卖出去,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也会发生。让长房网的小编告诉大家租期没到,房东要卖房怎么办。
一、作为租户,如何主张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住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同等条件:主要指房屋转让的价格、价款支付方式等。
出租人通知义务:出租人通知承租人时,应当告知租赁房屋转让的事实、时间及具体出卖条件。出租人虽然通知承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事实,但未告知具体出卖条件或告知内容不真实、不全面,或这在出卖条件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告知承租人的,应当认定其未履行通知义务。
二、不主张优先购买权,还能继续住吗?
租户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应该配合房东签署《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若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业主无权强制租户搬离。
合同尚未到期,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租户有权利继续居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若合同没有明确表明“甲方(出租人)因房屋已出售,乙方(租户)需提前退租” 等相关条例,即使房屋出售了,新业主也不能强制租户搬走,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搬离时间。
注:若租户所租住房转租出去,则承租人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租户(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遇到租期没到,房东要卖房怎么办的情况,大家也不必紧张,因为租户是可以凭借租赁合同继续租住的,房东无权强制。大家有任何关于房屋买卖相关的问题,登录长房网,总有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