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不签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缴纳社保,无病假年休假,也不加工资(每年最低工资上调费)也没降温费

劳动关系“新8大误区”,劳动法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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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碍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误区2:抵押劳动者钱物迟早会归还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误区3:新员工试用期普遍是三个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约定试用期,由没有特殊约定,法定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时效确定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两年的为两个月,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才是三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按法律规定不适用《劳动法》的特殊行业除外)。  误区4:没有上工,就没有工资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误区5:休了年假就没有全勤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假期工资和奖金。  误会6:业绩考核不合格就可直接解雇  业绩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雇。(注意,司法判例中一般提前30天通知即可支持解除)  误区7:怀孕了,就要被解雇失业了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职工不仅不得解雇,还不能降低劳动报酬,如在此期间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  误区8:公司都亏损了,员工也就没工资了  不管公司经营盈利与亏损,都不能抵抗员工劳动报酬的支付,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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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上午,在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上,环卫工人张大姐正在埋头清扫马路。张大姐告诉记者,她和老公从事环卫工作已经10年了,近几年感觉待遇比以前好了很多,她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享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实惠。1月20日上午,气温零下6℃,历下区城管局解放路环卫所的工作人员为一线环卫工人刘大叔送来姜茶。“冬天..…
[08-12] [08-12] [08-12] [04-14] [04-14] [04-14] [04-14] [04-14] [04-14] [04-14] [04-14] [04-14]  从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到18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调整到17元。这是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21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此前深圳从2月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08元。其实调整后的上海最低工资还不止比深圳高出18元,因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本市最低工资的&含金量&最足,是实实在在的&裸工资&。
  提醒一1820元不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费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列入工资总额,自然也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是否还需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项目,则各地规定不一。
  浙江、深圳、广州、陕西、海南等地规定,最低工资不需要扣除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浙江、深圳、广州等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到手的钱就相应减少了。江苏等地则规定,最低工资不需要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扣除个人缴纳的公积金。
  全国目前只有上海、北京等少数地方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月到手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820元,加上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最低用工成本预计将超过2138元。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下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缴费的职工。至于参加&三险&外地非城镇户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二1820元不包括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小张2014年4月的工资为:基本工资1000元、职务工资300元、工龄津贴50元、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50元、通讯费补贴200元、月度效益奖300元,应发工资共为2230元。小薛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请问小张的工资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明确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即相比原国家劳动部的规定,本市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也剔除在最低工资以外。但其他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此外,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也应从最低工资项目中剔除,其他如工龄津贴等,则不在剔除范围之内。
  将小张的2230元工资扣除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50元后为1850元,再扣除其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尚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另外为其支付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证其实际到手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需注意,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剔除每月发放的奖金,所以奖金可包含在最低工资中。但不管工资奖金的比例如何规定,职工每月实际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三1820元不包括加班工资
  小王从乡下到上海打工,厂里原本每个月给她1620元,另外还给她缴纳社会保险费。几天前,小王听说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提至1820元,想到这下每月收入可以增加200元,小王心里乐滋滋的。
  可她还没高兴几天,老板宣布:基本工资是涨到1820元,但以后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都要从加班费中扣除。这样一来,工资不是没涨吗?小王有点想不通,政府明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这些拿最低工资的职工怎么还是原地不动呢?
  她去找老板论理,老板说:&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我问你,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可以从工资里扣除?&&是的,这个俺懂。&&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的范畴?&&是啊。&&那么,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可以从加班费里扣除?&见小王不说话,老板又问:&你算算,你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钱,是否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小王被说得一愣一愣,心里没个谱。老板的说法对吗?
  由于小王的基本工资刚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而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不包括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小王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虽然小王当月还有800元加班费,但是在计算最低工资时,加班费也不能包含在内。所以鞋厂老板说小王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她的加班费中扣除,实际上这与从她的基本工资中扣除没有什么区别。小王的基本工资1820元,加班费800元,总共是2620元,在扣除了加班费800元和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00多元后,实际拿到手的低于1820元,所以违反了最低工资规定。
  提醒四加班费计算基数不低于1820元
  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原来工资为1620元,今年4月1日起工资增加到1820元,企业要求他清明节3天都加班,他的加班费是否也应增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4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6日和7日为公休日。因此,4月5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6日、7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所以,当上海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加班工资&做除法&时要相应提高计算分子,按不低于上海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来确定。这意味着最低加班费也会随之上涨。如果在清明节加班一天,按本市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应不低于251.04元;如果清明节后两天休息日都上班,单位也不安排补休,则需要支付167.36元。因此,三天总计加班费为585.76元。  提醒五1820元不应包括&包食包住&费用
  为了吸引打工者,一些企业在招工时大做&吃住&文章。因为企业要是不提供食宿,招工难度就会加大。而有的打工者宁愿少拿点工资,也要选择有吃住的企业。但是&包吃包住&也不能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尽管最低工资规定没有说要剔除&包吃包住&的费用,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当然提供住宿及伙食并非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劳动者自己所提供的住宿或伙食的标准,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自己支付合理的住宿及伙食费用,但用人单位所提供的住宿及伙食,不能当做劳动者工资的构成部分,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六试用期工资不可低于1820元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900元,转正后正式工资1200元。一个月后,公司以张某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公司给其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仲裁机构以职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由,裁决公司补发张某试用期工资差额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职工也适用最低工资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职工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补偿金。  提醒七病假职工工资不该低于1456元
  按照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5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但是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举个例子,小董2012年1月跳槽到某机械厂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日起,因患重病,请连续病假至日。单位应当如何支付他4月份病假期间的工资呢?
  小董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本单位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病假系数为0.7。按照这个标准,小董的病假工资为2000元的70%,也就是1400元,低于最低工资1820元的80%即1456元,所以公司应给予补足。
  提醒八计件制职工也要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我每月辛辛苦苦将近30天,工资却只有两三百块,交了房租连吃饭都不够!&某电器厂员工小汪气愤地投诉。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发现,该厂确实存在工资偏低的情况。从该厂提供的员工工资单来看,77名员工中,竟有28人的工资未达最低工资标准。
  该厂总经理辩称:&我们厂实行计件工资制,员工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得到收益。&他认为,许多员工是进厂不久的&学徒工&,手艺不熟练,完成工作量较少,工资自然不高。
  此案反映了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其实,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得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所谓&正常劳动&,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劳动。劳动者只要正常出勤并在用人单位指挥下工作,均可认为是正常工作。对于劳动者由于工作能力等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只要劳动者正常工作,其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应完成的正常劳动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量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对于合理确定的基本计件单价,劳动者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于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工厂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或依法订立的厂规厂纪减发其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在工厂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已履行正常的劳动义务,其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九实行&提成工资&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某化妆品公司与黄某约定,基本工资1500元,每月完成销售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按15%计发奖金;如当月未能完成3000元的最低销售额,则从以后的工作任务中补足,补足部分不计发奖金。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绩效考核,发放提成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体现,确能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多劳多得。实行提成工资后,可能由于员工能力或市场等情况,导致员工无法完成约定的工资计发的最低销售额。尽管如此,用人单位也不能不支付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要,具有法定的强制性。除特定情形外,无论采取何种工资计发的方式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56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用人单位不应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即员工不能没有保底工资。当然,这个&底薪&不同于最低工资,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实际所得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即使黄某未完成最低销售额,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法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由于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且每月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年底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不能再&分摊&在每月发放的最低工资里面。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按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其他至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提醒十经济赔偿后工资余额不低于1820元
  某浴场休息大厅里,技师小王一边为客人修脚,一边和别人交流股市信息。忽然,客人哇哇大叫,原来小王一不小心把客人的脚扎得鲜血直流。领班赶来对客人连连道歉,赔偿了他的医药费500元,并对其消费的500元予以免单。浴场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要求小王赔偿。小王不服,说他一个月到手的工资才2000元,尽管自己有错,情愿赔偿,但不能仅因工作时出了一次错,就让他半个月的活白干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即使浴场可要求小王赔偿损失,但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即400元,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不及扣除部分可以分月逐步扣除。
  用人单位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举报和投诉,渠道是多方面的。最方便的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其次,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第三,可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劳动者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已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类人员劳动所得随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最低工资标准调高,将明显提高收入与最低工资标准参照关系较大的低收入人群。具体包括:依照最低工资标准定薪的人员
  从经济类型看,集体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比重较高;从行业看,物业管理业、农林牧渔业、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中比重较高。这些从业人员的&底薪&是贴着最低工资标准给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涨多少,月基本工资就涨多少。
  职业见习人员
  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将相应从1296元/月提高到1456元/月。
  病假员工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今年4月1日起,职工病假工资应不低于:56元。需注意,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确定的计算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有的单位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计算病假工资基数,这是错误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指的是病假工资数额,而不是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两者不可混淆。
  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50%。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将从810元/月提高到910元/月。
  大龄失业人员
  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50%。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将从810元/月提高到910元/月。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_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 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同时,要注意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二、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和福利吗
  很多企业对工人提出了加班要求,那么,加班费、福利费等是否属于最低工资范围内?市人力资源局法制科负责人说,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对此作出了限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加班费、福利费是不包括在月最低工资内的。
  “有些企业显示其月薪超过千元,但包含了加班费和福利等,如果剔除加班费、福利,这些企业的月最低工资是达不到920元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开展保障企业员工工资利益的执法行动,打击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模糊最低工资概念等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叶珊)
三、 最低工资组成中包含社会保险吗?
  一、最低工资组成中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6年9月1日)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关于调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6年4月1日)
沪人社综发〔2016〕11号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为19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最低工资组成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6年7月1日)
冀人社字〔2016〕108号
第三项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调整自治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7月1日)
内政办发电[2015]53号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7月1日)
新政发〔2015〕81号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9月1日)
云人社发〔2015〕157号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9月1日)
黔人社厅发[2015]23号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最低工资组成中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6年7月1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08号
第六条:本规定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第八条: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公式测算: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用支出×每一个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调整数。
前款所指调整数的确定,主要考虑当地全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就业状况、劳动者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实际工资增长水平等因素。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4年3月1日)
人社发第21号令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4年3月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11年10月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
第六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四)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日)
宁政发〔2015〕97号
三、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含的内容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6年7月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第四条: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负担的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动者的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职工教育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用等。
《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省政府令第154号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不包括下列各项收入:
  (一)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岗位津贴;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含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福利待遇(含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四)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实施日期:2006年9月28日)
鲁劳社函〔2006〕387号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2015年7月1日)
川府发〔2015〕32号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12年2月1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海拔高度等因素。
《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2004年12月1日)
政府令第177号
第六条: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用人单位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以及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最低工资包含社保吗
  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保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具体还应当结合当地的法规来来认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五、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保险吗
  最低工资标准数额里到底包含社保费吗?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以江苏省为例: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将影响一群按最底线标准计算收入的职工,比如长期休病假的。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下月起,以一类区为例,病假工资至少为1304元。
  最低工资涨,失业金上限也涨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算下来,南京市区失业金发放标准最高为1480元,最低为858元。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630元。
  同样,加班费的最低数也将跟着最低工资标准而水涨船高。
六、 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的概念包含以下三个涵义: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的;
  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七、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指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一般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指定的岗位上从事了劳动。另外,职工享受法定的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也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不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当前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工资差别的基础,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宏观工资的总体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特征,但也要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或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但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
  (2)以企业内最简单、最不熟练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为依据。
  (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应是一个固定的量,应该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本企业工资基金规模的变动适当的做出调整。
王亿彬律师
您好,鉴于律师的工作要求是谨慎细致的,需要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证据材料综合分析,方能判断出具体问题实质,确...
陈德新律师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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