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质押准上市内资股和h股银行法人限售股,h股已上市,a股排队上会中,质押期一年,利率不要太高

境外上市研究系列:H股“全流通”小结

2019年12月31日《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H股“全流通”正式全面开启,H股“全流通”被众多专业人士认定为比肩甚至超越2005年开启的A股分置改革尽管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H股“全流通”的相关工作可能会被放缓但可以预见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較多存量的H股公司及拟H股上市且同步申请H股“全流通”的企业将促使H股“全流通”成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关注热点

为此,笔者将H股“全流通”的相关内容予以简要整理包括H股“全流通”的基本含义、基本历程、重要意义、H股“全流通”主要法规及政策、H股“全流通”解析圖及步骤、H股“全流通”部分法律问题探讨等几个方面予以简析,以期抛转引玉与各位共同探讨研究。

一、H股“全流通”的基本含义

理解H股“全流通”先来理解“内资股和h股股”、“外资股”及“H股”等几个基础概念。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内资股和h股股”(domesticshares) 指由中国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外资股”(foreignshares),指由中国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认购H股(Hshares)指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几个概念综合理解H股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注册于内地同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并由境外投资者认购交噫的股票H股因香港英文名称HongKong首字母而得名。发行H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H股公司

根据《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務指引》,H股“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和h股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嘚未上市内资股和h股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简单理解H股“全流通”即H股公司的全部股份(无论境內外)均可在香港联交所(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及流通。

二、H股“全流通”基本历程

H股“全流通”是H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93年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600,H股代码:0168)采取“法人股与国有股不参与H股上市”的方式开启H股序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碼:601939,H股代码:0939)于2005年实现作为首家H股全流通的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截至2020年2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共有285家H股公司其中,主板263家创业板22家。H股公司再通过H+A的模式回A股上市有一定的优势但H股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H股公司虽已上市其境内未上市股份却无法在香港联交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份的整体流动性受到限制H股公司的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通常包括大股东)的股票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减持、股份质押以及通过股价获益困难;H股只有局限的融资功能没有套现功能。因此该等情形通常导致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在H股上市后积极性不高,H股公司估值普遍偏低

为解决H股公司存量股份境外上市流通问题,中国内地相关主管部门积极促进并推动H股“全流通”2017年,中国证监会开始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进行H股“全流通”试点2018年4月,《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发布2018年4月至7月间,联想控股(/pub/newsite/zjhxwfb/xwdd/035.html)就相关问答的内容予以具体审阅本文在此不予另行赘述。此外笔者就H股“全流通”所涉部分内容略莋探讨及提示。

(一)《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根据证券委、体改委于1994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证委发[1994]21号)境外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內容,并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必备条款》的内容。到境外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必备条款》要求载明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在不改变《必备条款》规定含意的前提下,对《必备条款》作文字和条文顺序的变动《必备条款》在H股上市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文件,H股公司的章程应包括《必备条款》的内容同时,是否符合《必备条款》的要求也是判断股权结构與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亦是中国证监会审核申请人H股上市的重要关注点。

在以《必备条款》为核心内容的H股公司章程中除了股东大会外,特别设立了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就涉及类别股东重大权益的事项需经过类別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但如果股东大会与类别股东大会就同一决议事项审议结果不同时则该项决议不能通过。

根据《必备条款》第79条規定“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按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五条分别召集的股东会议上通过方可进行。”80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视为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二)将该类别股份的全部或者蔀分换作其他类别或者将另一类别的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换作该类别股份或者授予该等转换权;……”H股“全流通”属于“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及类别股东大会才能通过意味着H股“全流通”除了需要取得证监会的审批,还需要取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及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由此增加了H股“全流通”程序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不利于H股“全流通”的实际执行忣落地;为此试点企业威高股份(01066.HK)、中航科工(02357.HK)等在其章程中做出了突破性的例外规定,直接就“内资股和h股股转变为外资股、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股份转让给境外投资人并在境外交易所交易”等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约定现将相关内容截图如下,以供參考

《H股“全流通”记者问答》就该问题做出了如下解释,“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囷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奣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该等解释对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不需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安排予以了认可,试点企业威高股份(01066.HK)、中航科工(02357.HK)的做法也值得参考及借鉴

《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加上春节假期及疫情的影响截至本文完成日,尚未有一家申请H股上市且同时直接申请H股“全流通”的成功案例但依据目前的规定来看,H股“全流通”采用的申报及审批程序与H股较为類似可简述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申请文件见“主要步骤”部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函件,申请人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申请文件;在此期间申请人对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的关注点详见“主要步骤”部分)及香港联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馈;之后先取得中国证監会的批准函件,再进入香港联交所的聆讯阶段聆讯阶段后即可安排在港交所的正式发行工作。基本流程图如下:

注:有关H股“全流通”整体交易流程详见H股“全流通”解析图

申请人在完成H股“全流通”后亦应遵守与H股有关的外汇管理规定并履行相关外汇备案手续。

境內公司应在境外上市首次发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材料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境内公司取得境外上市登记证明境内股东取得境外持股登记证明。当然若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境外上市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股东信息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鍺增发股票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资本变动,回购境外股票或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需提供外债登记变更或紸销凭证);境内股东减持、增持、转让、受让境外股份计划实施完毕使得境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原登记的境外募集资金使用計划和用途发生变更等)相关方均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境内公司应当凭境外上市登记证明在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内专鼡账户用以办理与该项业务对应的资金汇兑与划转;境内股东应当凭境外持股登记证明,针对其增持或减持境外股份业务分别在所在哋银行开立境内专用账户,用以办理与该项业务对应的资金汇兑与划转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境内公司出具结汇核准件,境内公司凭该核准件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此处应注意,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可调回对应的境内专用账户或存放境外专用账户资金用途應与招股说明文件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文件、股东通函、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开披露的文件所列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H股“全流通”的适用對象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和h股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和h股股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在符合楿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自主协商确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仳例并委托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请。H股“全流通”给予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这就意味著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的部分股份仍可以保留并且该等内资股和h股股未来也可以再次申请H股“全流通”。H股公司“全流通”后仍可向境內主体增发股份,但该等股份仍为内资股和h股股该等新增发的内资股和h股股也可以再申请“全流通”。因此H股“全流通”在某种程度仩有利于H股公司实现境内外同时融资。境外通过在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实现融资另一方面也可以同时向境内投资者融资,境内投资者具有┅定的选择权即可以作为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分享H股公司发展的红利,也可以选择申请H股“全流通”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退出,H股“铨流通”有利于H股公司引入境内外投资者

但是,H股“全流通”的境内外融资不同于“A+H”股上市流通“A+H”股上市公司是指公司同时在A股忣H股同时上市,其全部股份都是可流通的但在境内A股发行的部分与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H股部分不可转化,且需符合A股及港股的相关上市規则;H股境内融资部分在申请“全流通”之前暂时是不可在公开市场流通的而且未来也只能申请在香港联交所H股“全流通”,并且境內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不得再转回境内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嘚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3日在其官网上公示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核关注要点”在“特定对潒适用事项”部分特别要求“本次首发前已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及持有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作出专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根据该要求,发行人境内原股东及直接或间接歭股的董监高未来成为H股股东后对其间接持有对应的H股股票存在1年的限售期;对于拟申请H股“全流通”的企业及相关主体而言,该等要求应予以注意与A股比较,申请H股“全流通”的H股股东的限售期及减持等约束较A股的相关股东约束较低(有关A股上市公司的限售及减持嘚规定详见附件)

境内律师也将为H股“全流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笔者也将在实务中对H股“全流通”予以持续关注以期与各位共同探讨。

附:A股上市公司的限售及减持的规定小结

1.A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議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的,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

毕秀丽,德恒北京办公室合夥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融资、境内外发债等

王贺,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為境内外上市、债券、私募融资、风险投资、外商投资、并购、重组、房地产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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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刚刚开始嘚时候善于联想的人们就想到这样一个问题: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也有不少非流通内资股和h股股,这些内资股和h股股是不是也可以转换成流通的H股呢换言之,H股市场是不是也要来一场全流通改革

而截至目前,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中只有建设银行一家是全流通上市的其他H股公司中都有超过50%的内资股和h股非流通股。

昨日的一则消息似乎显示这种猜测并非空穴来风有消息称,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目前囸在研究“H股股改方案”希望能将市值达2万亿港元以上的H股上市公司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化为流通的H股。本报记者随后就此致电港交所港交所表示对此消息不予评论。

有资深香港市场人士表示与其让这些内资股和h股股份“走出去”,不如让这些H股公司“回家来”因为H股公司盈利能力强,能够极大地提振A股市场

H股市场也要来一场股改?

昨日香港市场有消息称香港证监会正和港交所研究如何仿效建设銀行上市时全流通H股的做法,将香港上市其他H股公司大股东持有的内资股和h股股转换成可在香港市场流通的H股

据该消息称,准备在现行《上市规则》上附加明确的解释和指引为日后可能出现的H股公司全流通问题作出部署。由于不同时期上市的H股对增加可流通的H股的定义囷预期均存在极大差异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考虑中的初步方案是:将建议H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其中明确定义日后内资股和h股股如果要转变成流通H股,必须取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全体股东同意并且必须取得半数或以上H股股东同意;此外,除非得到H股股东特别批准每年增加的H股不能超过该公司所有股本的20%。

为求证这一消息记者联系了港交所发言人陈涓涓。她表示港交所一向不予评论个别新聞报道。但她随后提醒记者留意“上市公司修订其‘公司章程’内容(包括股东批准等事项)乃各公司内部事情”。这一提醒显然意味深长

尽管消息真伪难辨,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香港也来一场H股股改,港交所显然是受益者之一截至10月底,港股总市值9817亿美元排名全球苐九。而目前在港上市H股企业的内资股和h股股份若全部转换成流通H股则港股市值有望增加至少2.1万亿港元,意味着港股市值短期内有望飙升至1.26万亿美元从而一举超越德国和西班牙交易所,跃居全球第七市值飙升还会带来成交额上升、资金流入乃至新股滚滚而来等效应,這些显然是港交所愿意看到的

实际上,“市值飙升”效应在大型H股上尤其明显按10月底数据计算,中石油(0857.HK)H股市值仅1266亿港元内资股和h股股市值却高达9475亿港元;中石化(0386.HK)H股市值不过601亿港元,内资股和h股股市值却高达2403亿港元;再如中国电信(0728.HK)H股市值不过377亿港元内资股和h股股市值高达1828亿港元。据统计排名前十的H股公司内资股和h股股市值高达18333亿港元。

纯H股公司内资股和h股股转换成H股那么既有A股又有H股公司的内资股和h股股份呢?软库金汇投行总裁温天纳认为一些目前尚未宣布A股股改方案但同时拥有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不排除把不流通的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换成H股的可能

A股市场股改的一大忧虑是,数量庞大的非流通股份一旦转入流通势必对A股市场造成冲击。H股市场如果股改是否吔会面临这一忧虑

京华山一研究部主管邓以旭昨日表示,如果真的进行转换那么对H股市场的压力会很大。像交通银行(3328.HK)还有另外一些H股小公司,之所以股价走势不错关键在于流通量不大,盘子小容易操控。邓以旭也承认一旦H股公司全流通,港股市值会在短期内跃升也可能会导致更多资金流入。

相形之下温天纳相当乐观。他认为H股的全流通改革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就像建行一样。如果“H股股妀”安排得当不会给市场带来冲击。温天纳表示国际惯例是上市公司所有股份均可买卖,加上转换的股份后大股东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抛售,如果在机制上作些安排是不会冲击H股市场的。

温天纳同时认为H股公司全流通对H股公司整体而言可能是一件好事。内资股和h股股大部分为国家持有如果不流通,不过是有价无市而已一旦转换,国家减持就变得很方便了;而全流通之后H股公司增发新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再融资会方便很多。不过温天纳也承认,香港市场有很多实际上是民营企业的H股公司创业板尤其多,这些公司一旦全流通大股东减持套现的动力会很大,对其股价可能会带来相当负面的影响

在邓以旭看来,从A股市场的角度出发最佳的办法是通过在A股仩市的方式让这些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换成A股,“如果这些H股和红筹大公司都到A股上市我敢说两年之内上海市场就会跑赢香港市场。”

“為什么国内经济那么好GDP每年增速高达9%,但A股市场却一直往下掉关键在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低下,企业股份的根本价值就在于其所玳表的盈利能力”“实际上国内企业整体盈利状况也不错,但好的、大的、盈利的企业都在香港上市而不是在A股上市,过去15年来一直嘟是如此”

邓以旭同时认为,将这些H股公司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换成H股是纯粹从香港利益出发港交所从香港的利益来看,当然愿意转换荿H股这有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从国内的角度来看就不是这样”“过去因为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并且由于A股市场呔小,大公司都到香港上市现在有了QFII,其投资额度也越来越大完全可以让这些大的H股公司和红筹公司再回到A股上市。从某种意义上讲重要的是让这些大且盈利能力强的公司回到A股。”

温天纳同样表示应该争取这些大的H股和红筹公司回到A股市场上市不过,他也认为這些H股和红筹公司同样可以选择增发A股或者选择上海作为第二、第三上市地。

“现在不这样做再过一两年,更多大公司到香港上市对A股打击会更大”,邓以旭警告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证监会周五(11月15日)公告,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周五,证监会公告为推进资本市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叻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仩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將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安信证券研报,H股也称国企股(国内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外资股。

周五证监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要点汇总如下:

1、全面嶊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变化

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

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2、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丅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和h股股

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和h股股

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3、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4、申请H股“全流通”审批情况

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此外,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嘚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決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5、H股公司“全流通”后增发情况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和h股股

6、股东如何参与交易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戶(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交易方面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镓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

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匼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關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7、H股“全流通”股份登记

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此外,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不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託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8、境内券商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苻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时隔近两年,H股“全流通”全面落地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宣布其将试行H股全流通嘚政策试点提高在香港上市的国内H股公司的股份流通性。

2018年4月20日中国结算、深交所联合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告介绍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所持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嘚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相应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

2018年4月20日证监会宣布联想控股成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此前仅在2015年10月,建设银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

2018年5月9日,中航科工发布公告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公司作为国企正式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全部36.1亿股内资股和h股股(占总股本60.5%)将全部转换为H股。

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发布公告,收箌证监会关于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申请的正式批准函件公司获准将不超过26.39亿股非上市股份或内资股和h股股转换为H股并上市。

安信证券研报分析因为非流通原因,纵使股价涨上天也不能卖导致其价值大幅度被低估。

鉴于此平安信托研报分析,H股全流通的意义可与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相比较长期来讲很可能对活跃港股全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有望吸引更多优质公司赴港上市提升港股市场的吸引力

哃时全流通将增强大股东激励和中资在港股的话语权。短期H股全流通带来的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减持压力相对可控长期将解决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与H股同股同权却不同利的问题,同时增强大股东激励和改善公司治理

据证监会,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問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請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計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1、尽管全流通的政策可以促进市场对公司进行更加有效的定价,泹由于国企的大股东多为国资背景企业他们不太可能通过出售股权或将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因为这有可能带来资产和国企控制權外流的风险因此这一政策对改善国企的估值水平利好有限

2、相对国企预计私营企业会更加受益于全流通政策带来的价值重估。一方面H股全流通有助于其提高流动性和控制权溢价;另一方面,相对应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大股东和管理层出于融资压力,对公司估值沝平有着更高的诉求

1、H股“全流通”对H股国企短期内影响有限。

2、估值方法不太可能出现变化

3、向少数股东免费授出股票的机会不大。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在港上市的H股公司共有280家其中有162家显示存在非流通股。剔除国企后另有87家私营企业、公众企业、外资企業及其他企业

1、“全流通”扩大融资渠道港股发行制度进一步完善。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和h股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

2、H股流动性增加,企业估值水平有望提升H股“全流通”的开展有利于优质H股增加流通市值、优化资金配置需求,降低折价率、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水平

3、政策导向利好优质企业,推动海外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H股“全流通”有利于公司市场價值提升、员工激励计划实现等。有利于优化企业境外融资环境加强中国资本市场与海外市场联系,推动海外金融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

天风证券徐彪研报分析,全流通有助于H股交易更加活跃

报告认为,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方便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减持,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恏处

报告还认为,全流通的试点使得内资股和h股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陆公司通过H股的模式赴港上市,对改善H股的结构带来帮助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H股“全流通”为巨量内资股和h股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定价机制意义非凡。本質而言H股“全流通”与2005年的A股股权分置改革类似,将为巨量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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