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草样年华4》的全家,发一下资源

  勃勃是我泥巴里玩大的伙伴。30多年前,他年少无行,和他四个姐姐组成类似于丐帮的黑社会团伙,在村里穿街过巷,挨家挨户吃霸王餐,不给就赖着不走。这么个五讲四美的一个村庄,被这五姐弟搞得乌烟瘴气、鸡飞狗跳。尤其是小伙伴深受其害,有点好吃的,从不敢带出家门。
  勃勃说我这个开头不好,连时代背景都没交代。当年他家里穷得卵打凳,他们姐弟五个终年食不果腹,不那么干他们早饿死啦。
  好吧,他们那么干确属形势所迫。这一切源于勃勃他爹。这老家伙可能上辈子染指女性较多,得子之前,主因果报应的菩萨一口气先送了四个姑娘。那时已盛传计划生育即将落地,风声鹤唳,全村已婚的还没有生儿子的中青年,都投入到轰轰烈烈的造子工作中去了。勃勃爹更是全神贯注、日夜操劳,终于赶在被计划之前瓜熟蒂落,把在坟里躺着的列祖列宗都惊出一身冷汗。可还没高兴几天呢,勃勃爹发现自己摊上大事了——这些年只顾埋头拉车,不肯抬头看路,结果全家跌进了贫穷的阴沟里。即便彼时已经分田到户好几年,勃勃家仍然一天只吃两顿饭,把勃勃饿得作鬼叫。
  勃勃刚刚学会走路,便跟着四个姐姐在村里转悠。饥饿中的他们,攒下丰富的蹭吃经验,身体某些功能也发生了重大进化,比如眼神凛冽如狼,鼻子灵敏如狗,更兼一颗不知何谓羞涩的大心脏。哪家灶门口飘出点肉香,他们立马犹如幽灵扑来,然后不吃上两块决不走。那个时候,他们的表现是相当无耻的,比如喊年纪小自己好几岁的小伙伴叫哥,比如缠着大人拍一些不着边际的马屁,什么你家的茶壶真大、锅真大、碗真大比我家的大多了云云。村里人聚在一起就会讲起,把勃勃爹气得跳脚。
  象勃勃家这样千夫所指的黑恶势力,存在的时间自然长不了。等到勃勃五六岁的年纪,大姐已经金盘洗手,每天砍柴割草放牛了。二姐正处于喝口水都长身体的年纪,脸皮也越来越薄,不再适合丐帮工作。俗话说,蛇无头不走,这股黑恶势力一窝蜂散了,不得已,勃勃开始走上了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勃勃主要采取了“两手抓”的方针。一是抓好习惯的养成,比如饭前喝水,饭后舔碗,减少运动量。如需水果点缀一下,便到别人家门口翻检西瓜皮,看看有没有红瓤残留。二是抓好食物开发工作。一般的野菜野果不必说啦,灌浆的稻穗、尚未成熟酸掉牙的桔子、刚长到指头大的桃李、知了、蝗虫、老鼠仔——他都吃过;村里杀猪后猪尿泡都是给小孩玩的,也是他的盘中餐。食物开发工作过度了,勃勃便有一些令人抓狂的坏习惯,就是什么都爱往嘴里塞。掏出来的耳屎,身上搓下来的污垢,伤口的痂壳,剪下来的指甲,反正身上下来的东西,他都爱放鼻子前闻一闻,舌尖上舔一舔。我们小时候流了鼻涕就用袖子擦,他觉得这么干不卫生,于是乎直接吸到肚子里。有一次他还鬼鬼祟祟地告诉我,鼻涕的味道有点咸,但不难吃,入口即化……
  最令我佩服的,当然还是勃勃在厨艺上的天赋。勃勃每次我们玩家家,都能别出心裁做出一些“佳肴”,如瓦片炒田螺、茶杯煮河鱼、泥巴焖青蛙、铁锹烤老鼠——食材都是他搞来的,并佐以辣椒葱姜。除了生熟无法断定,色香味那还是俱全的。当然,玩家家嘛,东西肯定不真吃。每次暮色四合,爹妈的喊声隐隐飘来,我们兴尽返家,勃勃总失落地问:你们不吃啦?那神情,好像主人做好了一桌菜后对客人的挽留。
  勃勃是打算留下来消灭那些食物的。许多年后回忆往事,那幅画面总在脑海浮现:故乡的黄昏,云归天际,落日流黄。勃勃独自坐在晚风吹拂的田埂上,瘦小的身子紧贴着夜色,脑袋深埋在他的佳肴之中,象一只流浪狗埋进冬天里的一碗热汤。
  虽然家穷,可勃勃的求学之路,却是一帆风顺。这些源于丐帮大姐大们对勃勃掏心掏肺的关爱与奉献。在以往,这表现在每次蹭到好吃的,都会留一份给勃勃。我曾亲眼见过勃勃的大姐从某家吃到一块肉,含在嘴里,急吼吼地赶回家吐给勃勃。后来大姐大们到了上学年纪,勃勃爹实在负担不起学费,天天在家散布读书无用论,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加减乘除吃一生”,因此,学校的板凳还没坐热,大姐大们就逐次辍学。在家帮了几年工后,随着姑妈的表嫂的堂姐夫之类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南下打工去了。俗话说的好,家有女仔致富快。勃勃家的生活迈步从头越,不但很快回归了一天三顿的传统,而且还经常吃猪油。
  勃勃晃晃悠悠地上了初中。我们正儿八经的集体生活,由中学才开始,作为他的资深同班同学兼玩伴,我们难免形影不离。勃勃虽然已经不挨饿,但是饥饿后遗症还在,比如吃饭快,米饭都不带粘牙的舌头一卷就下肚,饭后众目睽睽之下端着碗使劲舔,恶心程度令人发指,所幸其吃鼻涕、舔耳屎的行为有所收敛,我才勉强和他保持了友好关系。
  中学坐落在镇上,镇上好吃好喝的,琳琅满目。对于一个多年从事食物开发研究的人来说,最大的悲哀,就是发现一大波好吃的自己从未见过,更别说吃了。勃勃生活里的主要矛盾,逐渐演变成近乎于无的购买力和源源不断的美食供应之间的矛盾。
  闲得无聊,勃勃总爱去镇上小卖部逛逛,用邪恶的目光咂摸玻璃柜子里的糖果、瓜子、麻香薄饼、蛋卷、云片糕、陈皮卷、鸡蛋糕以及赫赫有名的辣条,口水直下三千丈。或者去水果摊前晃一晃,这个摸一下那个捏一下,装作要买但在仔细考虑对比的样子,摊主每次看见勃勃龇牙咧嘴地捏水果,就恳请勃勃滚蛋。过不了多久,街上小卖部、水果摊、小吃店的所有老板,都认识了勃勃。但凡他靠近,便能引来老板们长久而带有警惕性的热辣注视。
  可能一直醉心于美食研究,勃勃书读的不怎么样,村里人都说他“差得出耳屎”。个中原因,我是了解的。有一回晨读,勃勃对着课本口水直流,我问他干什么,他说书里怎么尽是好吃的呀,范仲淹的鲈鱼、王之涣的鹳雀、杜甫的两个黄鹂和一行白鹭等等,味道应该都不错。老师看他读的认真,点他起来背一首诗,他站起来把眼珠子都快转没了,也没念出一个字来。
  初二的某一天,勃勃悄悄跟我说了个秘密,说最近可能会弄到一点好吃的,问要不要一起。我说你想干什么。他把我带到宿舍门口,对门口的鸡笼努努嘴。
  那时候,老师的伙食也不怎么样,学校鼓励自力更生,不但搞起了猪舍,还允许老师养鸡。有个倒霉老师的鸡笼就摆在我们宿舍边上,四五只小母鸡在里面呆着。因为笼边人来人往,见过世面的鸡们心理素质超好,足球飞过来打在鸡笼上,它们头都不抬一下。我们经常用吃不完的饭喂它们,把它们养得肥肥大大的。勃勃是怎么想到要去偷鸡不得而知,反正他觉得这事一人干不了,于是暗中联络了一群游手好闲之徒,我荣幸在列。
  那个时候,老师还是挺招人恨的,因为他们经常滥用武力,所以我们听说去偷老师的东西,个个摩拳擦掌,心潮澎拜。我们在玩双杠的地方召开偷鸡启动大会,勃勃慷慨陈词,说这些鸡是我们屎一把尿一把拉扯大的,老师孵而不养,获而不劳,有失师德,我们吃才名正言顺。我心想你的习惯就是饭后舔碗,粒米不剩,那些鸡健康成长真的与你一点关系没有。
  勃勃一直把偷鸡一事当成其人生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每次讲起都眉飞色舞。他说,偷鸡要先了解鸡的习性,比如天一黑就行动迟钝,不会到处乱跑。那天傍晚,勃勃趁着刚刚上自习,整个学校还是闹哄哄的那几分钟,偷偷打开了鸡笼并用竹棍捅出一只鸡来。那只鸡出了笼就在旁边窝着,一直到下晚自习都没被主人发现。到半夜,我们望风,勃勃手操一根粗木棍,悄无声息走近,将那鸡一棍打死,拎起就跑。其他鸡还没回过神,我们已经翻上围墙,逃之夭夭。
  好好的笼子里突然没了只鸡,居然一切风平浪静。尝到甜头的勃勃,胆子肥了起来,隔个十天半月就去炫技,今天偷教导主任的,明天偷校长的,学校里但凡养了鸡的都遭了殃。几个月过去,日子依然平静得可怕,我们整天提心吊胆。偷鸡领袖勃勃自以为登堂入室,开始广收门徒,每天在宿舍点评各家鸡的特点和优劣,说教导主任的鸡警惕性强,嗓门大,一靠近就鬼叫鬼叫的;班主任的鸡精力旺盛,大半夜的还在外面闲逛,这一点和班主任本人有点象;校长的鸡生命力强,不看准了一棍还打不死。此外,勃勃还力邀宿舍里所有的同学一块吃鸡肉喝鸡汤,说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于是乎,最后终于有人向老师告了密。
  对于谁告的密,勃勃至今没有答案。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当年宿舍里没有哪个学生没有吃到鸡肉,世间有吃人嘴短这一说法,他还是很相信的。所以他断定是隔壁宿舍的,这范围就大了,没法查。再说他也没时间查,学校高层听说鸡是被偷的,不是黄鼠狼叼走的,气急败坏,校长放言要严惩首犯。勃勃觉得反正读书不怎么的,将偷鸡的责任一个人全揽了下来,主动卷了被盖回了家。
  勃勃辍学,我得以继续求学。那是公元1994年。勃勃辍学后当了学徒,学漆匠。每天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别了一把刮漆刀,在晨霭之中出门,去和甲苯、二甲苯见面。偶尔见到我,勃勃都显得兴高采烈,说是跟着师傅出去做事的时候,鸡蛋面条瘦肉随便吃。当然了,最高兴的还是跟着师傅去漆棺材,完事了师傅还会给点钱,街上的糖果、瓜子、麻香薄饼、蛋卷、云片糕、陈皮卷、鸡蛋糕,如今都吃腻了。现在很希望天天漆棺材呢!
  勃勃的期待终究成了空,半年之后,勃勃脸色就开始煞白煞白的,说是油漆有毒所致。于是,他放弃了做漆匠,跟着大姐大们南下。从此,大约有20年时间,我和他就象和村里其他的小伙伴一样,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可能是因为年轻时候的生活充满了种种变量,应接不暇。也可能是觉得从娘胎带来、已经在血液中奔流的交情,置之不顾也不担心消失,我们不联系也不存手机号,过年见面也只是寒暄几句又匆匆告别。直到近几年,大家突然又变得熟络,我们加了QQ,加了微信,开始在微博上互粉,每个月开始打电话闲聊。
  他开始玩起了朋友圈,当然了,里面全都是讲吃的。什么“洗衣粉能让油条变粗”、“惊讶!原来xx可以这么吃”,有的还是他自己的个人经验:“农药闹死的鱼怎么吃”、“瘟鸡能吃吗”等等。有一天,他忽然说连着三天拉肚子,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前几天吃火锅的时候,有人赌谁能把锅底吃完,输赢200块。我笑说,你赢了?他说是,我就见不得别人跟我赌吃的。不过很惨,当天晚上就蹲在厕所出不来,到现在屁眼还辣辣的疼呢,浑如撒了一层辣椒面。
  勃勃的婚姻也颇具喜剧色彩。勃勃是晚婚,那是多少次相亲后的一次相亲。勃勃点了一桌子菜款待对方,可能是迫于介绍人的情分而来,还没吃饭呢,对方就开始不停地打电话。勃勃觉得该女士其貌不扬还居然那么不礼貌,于是装作上厕所买了单留了言走人。走出门外,不经意回头一看,玻璃窗内,该女士正坐在桌边,风卷残云一般吃那刚刚点来的东西,一会儿就一扫而空。他傻看了几分钟,于是又转了回去,他决定和该女士好好谈谈。
  再见勃勃,已是公元2014年,他从南方飞来三亚,带着吃货老婆度假,当年的骨感少年,已胖得犹如猪头,丝毫看不出幼年挨饿的痕迹。那天早餐,酒店西餐厅菜样繁多,勃勃夫妻俩见到食物后就把我晾在一边,一起狼吞虎咽犹如饿死鬼转世。吃饱了,两人摸着肚子,打着饱嗝。勃勃说,还有面包糕点没尝呢。于是起身把20多种糕点一样拿了一块,堆了满满两盘子。勃勃老婆说,能吃完吗?勃勃挠了挠头,提议:那我舔舔?我们说好。勃勃抓起那些糕点,一样小啃了一口,放回了盘中,然后冲我狡黠而又猥琐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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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雨辞,我找小黄文找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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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草样年华(2)
摄影/陈小魔
“你肯定无法想象我小时候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的”筱慵懒地伸了个懒腰,把怀里那个满身肥肉的男人抱得更紧。“如果不是因为生活,我特么也不会来做这种工作。”对啊,谁会为了几百块钱,在KTV夜总会里陪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喝酒喝到胃吐血呢。想到这,小胖亲昵的在筱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这是一个难眠的夜晚,幸好有两个人一起作伴。筱,这个在星皇夜总会里号称能把所有人喝醉自己都不会醉的陪酒妹喝醉了,在一次次猛烈的冲击到高潮之后,开始给身边的这个男人讲自己的辛酸成长史。在被学校赶出来之后,她又回到山里呆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每天面对的除了爷爷奶奶就是那群换了一批又一批的牛群。山上的日子太单调了,没有任何的玩伴,只能自己跟自己玩耍。偶尔跑到果园里偷果子吃,总会换来邻居的投诉和爷爷奶奶的毒打,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了。野孩子的性格总是火爆的,邻居投诉被爷爷奶奶狠揍了一顿之后,她一把火把那家人的玉米地全烧了,然后卯足了劲就往山下跑。因为她知道,山上是呆不下去的了,那十几亩的玉米地,她不想赔也赔不起。跑了不到半里地,往身后一看,玉米地里的火越烧越旺,把整个山都给映红了。她仿佛听到玉米地主人在高声的骂着,“我日你祖宗的””你特么的全家都不得好死撒“。为了不让人追上来,她不停的跑,跑啊跑啊,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实在是太累了,停下来发现天已经黑了,自己已经在山下的镇上了,后面没有邻居那可憎的面容,也没有映红了天的大火,更没有那片绿油油的玉米地。她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肚子饿得咕咕直叫,破烂不堪的衣服让她看起来更像个叫花子。也不知道是天意使然还是咋滴,当她一个人饿着肚子在街上瞎转悠的时候,叔叔正好从小卖部里买了包烟出来看见她。问她怎么回事,然后把她带回到了家里。顶着婶婶的咒骂和白眼,一口气把家里的剩菜剩饭全部吃光。“那天晚上的剩菜剩饭,估计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东西。”她从床上爬起来,喝了口水慢悠悠的说。“现在每天吃的那么些海鲜什么的,都比不上那顿在饿了十几个小时之后吃的冷饭残羹。”筱,一个来自云南山区的姑娘,在星皇夜总会里已经呆了差不多快一年了。高挑的身材,二线明星的面容,一个男人看到之后都会想要上一次的女人。这么悲惨的童年经历,如果不是她自己说出来,估计小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吧。小胖伸了伸手,把她拥入怀里,说,“想哭就哭出来吧,别憋在心里,我听了好心疼。”她呵呵一笑,把双手缠绕到小胖的背后“其实,从我15岁开始,就已经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干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的爱上了你,你长得又不帅,也没什么钱,更重要的是居然还这么胖。”她娇羞的撒娇说道,顺势狠狠地在小胖的后背上掐了一下,似乎想把这么长时间以来憋在心里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两片嘴唇像干柴遇上了烈火一样,不由自主的贴在了一起,身体的自然反应一次次猛烈的撞击,让酒店房间里昏暗的灯光害羞得越发无地自容。空气中只剩下快感的声音和荷尔蒙的味道,夜渐渐深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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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力过大---冯唐《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和菜头)
&&&& 冯唐是江湖谈琴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坚决不到江湖论剑里来玩的人,我对这一点印象极为深刻。视所有男人为流氓在我看来是一种普世价值,男人天赋流氓这一观点比人人生而平等更为久远。而身为一个流氓,居然不进入江湖论剑就显得很特别。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中学时学习成绩暴好但是从来不和我们讨论女同学BRA 的小白脸班长,这种人会造成人群中暴力倾向的增长。当时我们咬牙切齿地讨论过,决定一拥而上扒了丫裤子用钢尺打到勃起,然后再用游标卡尺测量其直径。      这种想法很残暴,但也非常青春。青春在我的理解里并非是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的睫毛下的那种白开水式抒情,青春是动物凶猛,是用钢尺抽打后亮晶晶的红肿,是莫名其妙地兴高采烈转而撕心裂肺最后又悲痛欲绝。傻逼而庄严着,冲动却无能着,激素水平过高后的体能过剩着。很多年后有人羞羞答答地写下:一个人的战争。我看了无语,苍凉地举起满是老茧的右手,似在为曾经的青春召魂,又像是在向往日作别。      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英文名:Given a chick at age 18)之前,冯唐就以一本《万物生长》而著名了。有位在我心目中地位仅次于雅典娜的女士就曾经不止一次向我推荐过那本书,所以我坚决不看。在欣赏文学作品和保持自尊心之间,我只能选择后者。即使因为这样而被姑娘们指责为青春期过长,我也无怨无悔。真正让我伤心的是,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封二上有冯唐的照片,而我看了以后不得不承认这孙子比我英俊得多。      王朔老师写完《看上去很美》以后,就为随后的70年代指引了一条光明大路。在这条还没有成为老红军就开始写回忆录的光荣之路上,奔过《草样年华》,掠过《三年记忆,四年忘却》,现在又有了《十八岁,给我个姑娘》。7万5的印量说明了出版商的信心,而若是你略为留心的话,还可以发现《晃晃悠悠》策划人石涛的一双黑手也赫然出现在封二。据说本书原名叫做《拆》,为了达到严格商业化的目的而改为现在的名字。看见书名的时候,我眼前一黑,只见黑漆漆的教学楼顶上一个兄弟双手撕裆,发出极为惨烈的嚎叫,的确足够冲击力。      在前言里,冯唐心平气和地解释了“给我一个姑娘”的内在涵义。大概的意思是说请参考《美国往事》中警察付费的那一段,并且庄重承诺在这本书里你所能看见的绝对不是对面大楼顶上晾着白床单起伏中露出四条大腿那么简单。“暴力和色情”,而且是“初次接触”,前言是这么说的。我长久以来一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那一天暗无星月,黑暗里只有大前门在燃烧。苍凉的声音在仓库的角落响起,我们坐在高高的啤酒箱上,听老流氓给我们讲那过去爬姑娘的故事……      说到这一点,我觉得冯唐应该对每一位读者心怀愧疚。因为在前言里的POSE是动物凶猛,而等你看完了全书才知道,原来这说的是文青闷骚。闷骚,术语,指有爬姑娘的构思却缺乏爬的实际行动,转而将全付精力寄托在文学上并误导自己相信这是在从事伟大事业其本质和爬毫无关系,但又时时为自身勃起所累的一种轻度精神分裂状态。226页,全书整整226 页,始终没有扒下姑娘的裤子来。同志们呐,这是什么?这就是他妈的犯罪啊!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一书以散文的笔触完成了一篇小说,讲述了“我” (也就是文中“秋水”)在青春期的躁动中迷恋一个叫做朱裳的姑娘的故事。作者试图通过自己的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内心里那种熊熊燃烧的感觉。并通过塑造一群流氓的群像,还原20世纪80年代的时代特点,透过一个少年的眼睛去观察周围的世界。      全书在中国新时期文学史上罕见地规避了京派文学的痞子腔调,是北京土著写过的关于北京的最不北京的故事。尽管是在讲述一个流氓粗糙锋利的青春,但是字里行间充斥着一种江南士大夫的浪漫温柔情怀,体现了作者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统观全书,冯唐成功地实现了用二锅头酒瓶装上花雕的伟大战略转移,完成了苏东坡《江城子》一词中的未尽之处,开创了70年代残酷青春物语的崭新创作手法,使流行经年的下半身写作重新返回上半身。通过他的努力,使我们再次温习了那个古老而常新的命题:女性之光照亮我们的灵魂,清纯之火引领我们上升。在这个淫乱而堕落的时代里,本书教育了包括和菜头(就是我,也就是笔者,现在流行不说“我”,而要说全称)在内一大批流氓有产青年:      仅有高潮是不够的!   生命之裤在于闷骚!   一人暗恋,全家光荣!      在一个肉体供应严重过剩,价格一降再降的时代里,搞或者不搞已经不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需要在有搞的硬件和软件的基础之上,坚守不搞的底线,绕过打横幅裸身雪地跪求爱情的直露,深刻体会闷骚带来的点滴感受---围而不打、聚而不歼、引而不发,最后达到举而很久的效果。      作为一个反革命文学诈骗犯,冯唐卑鄙地没有把本书写出黄色手抄本的效果来供广大群众行房前批判性地观看,而是写成了《浮生六记》的北京现代版。从这一点上看,充分说明了冯唐是一个心里只装着自己,从来没有群众的人。是一个极度自恋、极度自私自利的人,是一个没有摆脱低级趣味的人。      这也是全书最大缺陷所在:34岁的冯唐写16岁的“秋水”,而且想依靠记忆写出16岁少年当时内心的岩浆迸流,冰火九重天。而一个34岁的老流氓来讲往事,可能就过于平静如水了。至少我没读出燃烧的感觉,没有听到体液烤干后皮肤开裂的声音,闻到空气里绿色生命汁液的腥味。完全和食人医生汉尼拔尔一样,心跳永远80次/分。这种隔膜和疏离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始终是隔着毛玻璃看风景。太平静,太冷静,以至于人物发生了时空扭曲,成为少年哲人,青春的傻逼度不够逼真。      据说冯唐的下一本小说是《北京北京》,相当于《万物生长》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作为三部曲的第一部,我觉得冯唐可能写错了次序——《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应该放在最后写效果要好些。尘埃落定,往事才能如昨。放不下《北京北京》,结果是《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上用力过大。估计是右手的缘故,我想大家都能理解。      关于冯唐的青春物语,最后要说的是结尾令我非常震惊。并非是这个结尾做得非常出人意料,而是这个结尾我听说过,在我的高中时代。我甚至怀疑,这个结尾里的故事是整篇小说的缘起。突然间想到,这个故事一定是当时在全国流传。那时候好像有很多个类似的段子,都在学生中辗转传诵。想到这些故事,和当时那种全国性的分享,我突然觉得我又嗅到了些旧时光的味道。
--------------------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楼主管理员给此话题奖励了3分!
苍凉地举起满是老茧的右手
---------------------1+1等于几?
-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算是书评~
--------------------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同志们呐,这是什么?这就是他妈的犯罪啊!&”
哈哈哈哈,乐死我了&
--------------------如果别人说我们是浪漫主义者
我们是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我们想的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我们将第一千零一次的回答:是的
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高中时记得他正在写万物生长三部曲,一直想看来着。
--------------------初春南波杏飘香,盛夏朝河兰吐芳。
深秋松岛枫落红,寒冬苍井空凝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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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不弃,此生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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