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计算,如何进行年度申报?

重点来了!研发费加计扣除,只能在年度申报时才能享受?重点来了!研发费加计扣除,只能在年度申报时才能享受?小逸说财税百家号1研发费加计扣除,只能在年度申报时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目录》(2017版),列明了所得税69项优惠事项。目录列明了季度申报、年度申报都可享受的优惠事项有57项。其他12项只能在年度申报时享受优惠、季报时不能享受。这12项优惠是: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3.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4.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5. 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6. 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7. 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8. 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9.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10.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11.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12.老加速折旧政策下,税会处理不一致的加速折旧。(适用2014年后新政策的加速折旧,季度可以享受)2单位跨区迁移办理期间,正处于征期是否可以继续在北京互联网地税局(企业版)申报?跨区迁移办理期间,不能正常申报。纳税人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迁入局将重新为纳税人分配主管税务所,做税费种认定后后可正常申报。3个人出租房屋在地税税务机关或代征场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未显示税收分类编码承租单位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自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目前,该文件未包括代开增值税发票,因此,代开发票暂无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可以正常使用。4个人出租房屋在地税税务机关或代征场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如何查验真伪?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查验。5购房者缴纳契税后退房,可以退契税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6公司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1985)财税字第69号第三条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1986)财税字第120号第二条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以上内容来自于西安逸诚财税事务所整理发布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小逸说财税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专业专注、用心服务、诚实守信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厦门地税部门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释放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杨毓芳)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做了调整。
  为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晨报记者特邀厦门地税部门的税收专家就纳税人咨询频率较高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1纳税人在季度申报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季度预缴时,不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如何进行年度申报?
  答: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申报时应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并按照《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吗?
  答: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进行备案,备案不迟于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时间。企业备案时,需要填报备案表格,同时按照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4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哪些?
  答: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一)人员人工费用;(二)直接投入费用;(三)折旧费用;(四)无形资产摊销;(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六)其他相关费用;(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5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什么?
  答: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6直接投入费用包括什么?
  答: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7折旧费用如何计算加计扣除额?
  答: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8无形资产费用如何摊销?
  答: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9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答: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10其他相关费用如何计算?
  答: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上述第4题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一)至(五)项的费用之和×10%/(1-10%)。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11研发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可以计算加计扣除额吗?
  答: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某公司2017年度研发费用发生元,其中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855000元(材料费615000元,燃料费240000元),直接从事研发的人员人工费用元(工资奖金元,基本养老保险等9594895元),设备折旧费1556495元,鉴定论证评审费1974358元,设计制定资料翻译费用4731475元,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元。2017年度共立项15项研发项目,研发人员358人。计算该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5)×10%/(1-10%)=%/(1-10%)=(元)
  其他相关费用发生额=鉴定论证评审费1974358+设计制定资料翻译费用5833(元)
  其他相关费用可扣除额为:(元)
  该公司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发生额:5+=(元)
  该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林力凯,赖旭华
昨日,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召开这项新政的培训会,旨在帮助企业更快、更准确地掌握国家新修订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内容,充分用好优惠政策,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研发费用在预缴所得税时能加计扣除吗_百度知道
研发费用在预缴所得税时能加计扣除吗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升学入学类行家
采纳数:17485
获赞数:184524
毕业于井冈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崇阳一马投资有限公司会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应自行判断和计算可享受的加计扣除优惠,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计算加计扣除,防止出现涉税风险。所以,研发费用在预缴所得税时不能加计扣除,必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进行加计扣除。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的规定: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二、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三、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的包括: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采纳数:1946
获赞数:3066
不能扣除。研发费用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加计扣除。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V财税问题专家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V财税问题专家
采纳数:359
获赞数:288
参与团队:
根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5301 研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核算。贵公司研发项目是一条生产线,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不应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核算,属于会计核算科目差错,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待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专家建议:按会计差错调账处理。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5301 研发支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二、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二)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纳税人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土地公文库
纳税人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
(一) 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 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 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再按照...
(一) 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再按照规定备案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二) 履行备案申报手续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研发费用的纳税人,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1.申报报送资料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2.备案报送资料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3.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第1 / 2页
全文分2页阅读收藏!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基本流程收藏!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基本流程税税无忧百家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组织编写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以下简称《指引》),帮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我们将陆续编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基本流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关键资料和程序:1.年度纳税申报前进行优惠备案并准备好留存备查资料;2.填写并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附表及栏次。完整流程见上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附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税税无忧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学习交流税收实务,发布原创文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加计扣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