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石子运送到搅拌站大量收购青石子过磅,例购入是100吨,到搅拌站大量收购青石子是105吨,这个之间的会计分录要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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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石子运送到搅拌站过磅,例购入是100吨,到搅拌站是105吨,这个之间的会计分录要怎样做?
公司购买石子运送到搅拌站,例购入过磅是100吨,到搅拌站过磅是105吨,这个之间的会计分录要怎样做?最主要是成本要怎样算的,求各路大神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购买石子运送到搅拌站,例购入过磅是100吨,到搅拌站过磅是105吨,这个之间的会计分录要怎样做?最主要是成本要怎样算的,求各路大神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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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几卡拉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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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几卡拉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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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存在大问题,因为长量,过磅费不多钱,另一方面根本不知两方过磅准确,反正一收一付石子重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如果每次入库按搅拌站过磅量验收入账,采购所发生成本摊入105吨,使用按105吨出账,如果每次按发票量验收入账,采购所发生成本摊入100吨,使用按100吨出账。不过为了采购管理应该多落实情况,究竟那方过磅准确。
我可能没有表达清楚,是购入石子销售给搅拌站,但是他们之间过磅数又不一样,每一次都是不同的,是想问一下这个销售成本是怎样算的,怎样做的分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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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JinLeiBuildingMaterialCo.,Ltd.
(新疆克拉玛依市金西五街5977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二○一四年八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十六、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商品混凝土主要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工程项目,该类项目具有工程量大、建设施工周期较长的特点,从而直接决定了商品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逐渐增大,截至日、日和日,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7.19万元、6,423.86万元和6,105.6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64%、75.58%和72.59%。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施有效的管理,将会增加资金占用,降低运营效率。虽然公司的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但是如果一旦发生坏账,可能因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业绩波动风险
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国家投融资政策,特别是受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投资规模等影响。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的持续增长,得益于国家及新疆地区宏观经济持续发展带来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公司加强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但是,随着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调控、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和宏观经济发展减速等影响,混凝土行业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升竞争能力,在稳定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拓展新的市场,则可能导致市场份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下降,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商品混凝土具有经济销售半径,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区域基本集中在克拉玛依市地区,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建筑施工、房地产行业。月,2013年及2012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83%、65.96%、82.98%,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的客户结构不能有效改善,公司的主要客户因任何原因大幅减少采用公司的产品,而公司无法及时找到替代客户,那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日,金磊建材为关联方新疆原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该公司为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股东永升集团控制的公司。此事项虽然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不构成影响,但公司无法直接控制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无法保证被担保企业的还款能力,若被担保企业发生经营问题和财务危机,在上述担保到期日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规模扩大引起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现代企业管理运营模式构建了管理组织体系。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相关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治理及内部控制意识仍需在实际运作中进一步提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管理能否及时适应新情况下公司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正常实现,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因此,公司面临规模扩大引起的管理风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混凝土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水泥、碎石、砂、粉煤灰、矿渣粉等,原材料成本所占混凝土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主要原材料水泥、碎石、砂等的价格
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影响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加大了存货管理难度,公司成本上升压力将会加大,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业务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由于气候原因,在新疆大部分地区的冬季建筑施工公司无法开展生产作业,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室外施工基本停止,而本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均为建筑施工企业。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通常情况下一季度能实现的收入较少,全年收入和利润主要在4月至10月期间实现。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八)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报告期初,永升集团、王荣欣分别持有为金磊有限43.4525%的股权和
40.0325%的股权,两者单独持有金磊有限股权的比例均未达到50%,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安排,金磊有限不存在实际控制人。2014年6月永升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金磊有限股权转让给12名自然人,金磊有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荣欣。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荣欣之后,金磊有限在2014年7月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理、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来可能对公司的影响。王荣欣控制公司后,将来不排除对公司经营战略、人员结构、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调整,如果调整得当,将会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如果出现调整失误,将可能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财税[2011]58号)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如果未来国家对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认定标准,税率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永升集团销售金额2012年、2013年和月分别为10,195.78万元、4,840.35万元和327.53万元,占公司同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52.49%、28.69%和50.24%,公司向永升集团采购原材料金额2012年、2013年和月分别为1,393.41万元、1,738.78万元和141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09%、18.23%和34.15%。报告期内,公司和永升集团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永升集团在克拉玛依建筑工程行业中所占份额较大,且信誉度高、结算快,同时永升集团的原材料相对其他企业质量稳定。公司与永升集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政府招标价格定价,不存在价格不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输送利益的情况。但是报告期公司对关联方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及销售占当期的比例较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决策制度,也采取了一系列降低关联交易的措施,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与永升集团的关联交易控制不当,出现交易价格有失公允等现象,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一)尚未通过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和少量废水,为确保生产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公司的混凝土生产能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不存在对环境产生重大污染的情况。公司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处于试生产状态,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将尽快采取措施,申请环保验收,并将及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荣欣出具承诺:若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而
受到相关罚款,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尽管公司采取如上措施防止环保相关风险,但不排除未来因未及时通过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而影响经营或遭受处罚的情况。
释义......10
第一节 基本情况......12
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本次挂牌情况......13
三、公司股权结构......14
四、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22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4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44
七、公司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48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49
第二节 公司业务......51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和服务的情况......51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运营流程......51
三、公司主要技术、资产和资质情况......54
四、公司员工情况......58
五、销售、采购和合同情况......59
六、商业模式......67
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72
八、公司发展目标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87
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95
十、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98
第三节 公司治理......103
一、最近两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03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评估结果......104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06
四、公司独立情况......107
五、同业竞争......109
六、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11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情况......11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16
第四节 公司财务......118
一、审计意见类型......118
二、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118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准......125
四、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及本公司报表的合并范围......125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126
六、税项......150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50
八、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153
九、公司主要资产情况......159
十、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债务情况......170
十一、股东权益情况......176
十二、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177
十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
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01
十四、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202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两年一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203
十六、特有风险提示......204第五节 有关声明......209
一、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09
二、申请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声明......210
三、申请挂牌公司律师事务所声明......211
四、申请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12
五、申请挂牌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声明......213第六节 附件......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指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金磊建材
金磊有限、有限公司指
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
豫商盈盛祥
克拉玛依市豫商盈盛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指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王荣欣等21名自然人
克拉玛依市工商局
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指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报告期、近两年一期指
2012年度、2013年度、月
报告期各期末
日、日、日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部
元正律师、律师
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会计师、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长城评估指
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元、万元
简称为“砼”,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
(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而得的水泥
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
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
预拌混凝土
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
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
强度标准值划分。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N/mm^2或MPa计)表示,例如C30预拌混凝土是指抗压强度标
准值为30Mpa的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的流动性、粘聚性、保水性。
在拌制混凝土拌合前或拌合过程中掺入用以改善混凝土性能
的物质。混凝土外加剂的掺量一般不大于水泥质量的5%。混凝
混凝土外加剂
土外加剂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的规定。
为了改善混凝土性能,节约用水,调节混凝土强度等级,在混
凝土拌合时掺入天然的或人工的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粉状矿
混凝土掺合料
物质。常用的混凝土掺合料有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
在混凝土掺合料应用方面同时掺入粉煤灰和矿渣粉。以此配制
的普通、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可节约水泥,提高混凝土工作
“双掺”技术
性、强度、耐久性并可显着降低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能满足
不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
利用泵的压力将预拌混凝土沿管道水平或垂直直接输送到浇
筑作业点的工艺。
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装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用轻粗集料、轻砂(或普通砂)、水泥和水配制而成的干体积
密度不大于1950kg/m的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按
轻骨料混凝土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为LC5.0、LC7.5、LC10、LC15、LC20、
LC25、LC40、LC45、LC50、LC55、LC60。
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按
性能可分为普通预拌砂浆和特种砂浆。
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骨料(如石英砂)、无机胶凝材料(如水泥)
和添加剂(如聚合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物理混合而成的一种
颗粒状或粉状,以袋装或散装的形式运至工地,加水拌和后即
可直接使用的物料。
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3的混凝土称为轻混凝土,轻混凝土
分轻骨料混凝土、多孔混凝土及无砂混凝土三类。
干表观密度≥2800kg/m,通常用特别密实和特别重的骨料制
敬请注意: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JinLeiBuildingMaterialCo.,Ltd.
法定代表人:王荣欣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3,545万元人民币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西五街5977号
邮编:834000
董事会秘书:王莉
电子邮箱:
所属行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经营范围:混凝土研制生产,建设机械研制、生产,科技咨询及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交化产品、汽车配件、石材、水泥制品、办公用品销售。
主要业务:从事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组织机构代码:
二、本次挂牌情况
(一)挂牌股票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票总量:35,450,000股
挂牌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票限售安排
1、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售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
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014年8月增资入股的15名股东(巩敬伟、石兆军、王莉、王延坤、刘红闯、周建辉、李忠元、李海峰、贺龙江、罗勇、朱娟娟、程红艳、黄继涛、王磊、徐小燕)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宜出具承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情况
截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无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
三、公司股权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13,042,574
35,450,000
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清晰,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确认函》,确认:“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上述权益均为本人实益拥有,本人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托管等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他人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托管等方式代本人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王荣欣先生持有公司13,042,574股(持股比例为36.7915%),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目前公司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并且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王荣欣先生依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主导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任免,从而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因此,王荣欣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王荣欣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2003年期间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2004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王荣欣先生的兼职情况请参见“第三节 公司治理”的“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情况”1-1-16
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部分。
报告期初至2014年6月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之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原因如下:
(1)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会
报告期初至2014年6月永升集团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之前,永升集团、王荣欣分别为金磊有限的第一、第二大股东,但是两者单独持有金磊有限股权的比例均未达到50%,无法对金磊有限股东会行使控制权。
根据报告期内金磊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下列决议,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出资比例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①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③修改公司章程;④选举或罢免公司的董事、监事;⑤单笔或单项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对外投资;⑥其他公司有关重大决议。”当永升集团与王荣欣两大股东在决策上一致时,能够决定股东会的最终决策;当两大股东在决策上出现分歧的时候,其他小股东的意见至关重要,将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会的最终决策和公司的发展方向。报告期内金磊有限没有单一股东能够控制股东会的表决,重大决议需全体股东共同协商。
(2)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根据报告期内金磊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金磊有限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其中永升集团推荐2名董事,王荣欣推荐2名董事,其它自然人股东推荐1名董事。报告期内,没有任何单一股东有能力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3)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安排
金磊有限历次股东会中,股东在进行表决前均没有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任何股东的表决权受到其他股东控制或影响的情形。历次董事会中,董事在进行表决前均没有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亦不存在任何董事的表决权受到其他方控制或影响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影响
(1)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2011年1
实际控制人变更(2014
股份公司成立(2014
月)至实际控制人变更
年6月)至股份公司成
年7月)至今
(2014年6月)
立(2014年7月)
实际控制人
监事会主席
财务负责人(财务
董事会秘书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以及随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一定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①董事变化情况
原有限公司董事王荣欣、李秀军、石兆军继续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为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实际控制人王荣欣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邵景明因为年龄原因不再担任董事职务;顾娓僮原系永升集团推荐的董事,永升集团转让金磊有限股权之后,顾娓僮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元清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企业管理经验丰富,被选为股份公司董事;巩敬伟系公司股东,报告期内一直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和生产,被选为股份公司董事。
②监事变化情况
程广礼(包括程家家族人员的委托持股)在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股权比例为10.9151%),在规范了委托持股之后程广礼实际持股比例下降,同时因为年龄原因程广礼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李疆怀原系永升集团推荐的监事,永升集团转让金磊有限股权之后,李疆怀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王荣立系实际控制人王荣欣的直系亲属,为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合理,王荣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股份公司选举魏新慧、郭玲、程红艳担任公司监事,其中程红艳为职工代表监事。
③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实际控制人王荣欣在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担任董事长;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秀军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兆军、巩敬伟和财务负责人顾娓僮继续担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为完善挂牌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增设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莉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4年6月,金磊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荣欣之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而且金磊有限顺利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决策和风险控制制度。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能够保证金磊建材的有序、有效管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记录,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4]第号”《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
综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未发生变化,公司专注于混凝土行业领域,进一步增强技术开发能力和成本竞争力,以预拌混凝土为核心,积极发展砂浆产品,逐步将公司打造成为新疆一流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一直为“混凝土研制生产,建设机械研制、生产,科技咨询及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交化产品、汽车配件、石材、水泥制品、办公用品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未发生变化,一直为“从事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综上,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3)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客户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的销售均是由王荣欣主管,副总经理巩敬伟分管,对应各个区域市场的销售经理也未发生变化,销售部其他销售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销售人员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公司各个销售渠道的客户均较为稳定。
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在克拉玛依市当地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的承包商及业主以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公司和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客户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收入、利润的影响
王荣欣在报告期初一直担任金磊有限的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金磊有限的生产经营,股份公司成立之后,王荣欣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继续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没有造成公司管理团队、销售团队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实际控制人变更没有造成公司收入、利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14年1月-10月的营业收入为12,186.08万元、净利润为3,107.6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未来通过不断扩大销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生产成本及各项期间费用,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公
司治理、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情况
是否存在质押或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他争议事项
13,042,574
26,334,224
(四)公司股东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情况如下:
刘红闯之舅、王延坤之叔、李海峰之姨夫、
13,042,574
朱娟娟之夫的舅舅
李秀军之岳母、周燕之母
张元清之女婿、周燕之姐夫
张元清之女、李秀军之妻的妹妹
程广平之兄、程裕庆之叔、程桂琴之兄、刘
晓荣之夫的哥哥
程广礼之弟、程裕庆之叔、程桂琴之兄、刘
晓荣之夫的哥哥
程广礼之侄、程广平之侄、程桂琴之外甥、
刘晓荣之夫的侄子
程广礼之弟的妻子、程广平之弟的妻子、程
裕庆之叔的妻子、程桂琴之兄的妻子
王荣欣之侄,刘红闯之表兄、朱娟娟之夫的
程广礼之妹、程广平之妹、程裕庆之姑姑、
刘晓荣之夫的妹妹
王荣欣之外甥、王延坤之表弟、朱娟娟之夫
王荣欣之妻的外甥
王荣欣之外甥的妻子、刘红闯之兄的妻子、
王延坤之表兄的妻子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克拉玛依市豫商盈盛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股权(出资额2,100万元)。豫商盈盛祥成立于日,营业执照注册号345,住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9号(雅典娜商业广场办公室A座14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壹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荣欣,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各项小额贷款。一般经营项目:社会经济咨询;其他专业咨询”,营业期限为日至日。
四、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一)2003年9月,公司前身金磊有限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金磊有限系程桂琴、克拉玛依康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齐兴旺、孙卫中、袁策进、杨晓燕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于日。
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新会验字[号),对金磊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其审验,截至日止,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日,克拉玛依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磊有限正式成立。金磊有限成立时,住所为克拉玛依市金
龙镇,法定代表人为程桂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搅拌,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销售,营业期限为自日至日。
金磊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克拉玛依康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2004年3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86万元)2003年12月,金磊有限股东“克拉玛依康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金磊有限增加注册资金986万元,增资后金磊有限的注册资金由100万元增加到1,086万元,其中程桂琴增资493万元,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97.2万元,齐兴旺增资98.6万元,孙卫中增资98.6万元,袁策进增资49.3万元,杨晓燕增资49.3万元,均为实物出资。
日,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评估报告》(新天会评字(2004)第016号),对股东用于本次增资的实物资产(10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辆混凝土泵车和3台砼泵)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日,经评估该实物资产价值为986万元。
日,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天会验字[2004]第037号),经其审验,截至日止,金磊建材有限已收到程桂琴、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兴旺、孙卫中、袁策进、
杨晓燕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86万元,均为实物出资。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公司注册资本暨实收资本变更为1,086万元。
本次实物增资过程存在瑕疵,本次用于增资的实物资产(10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辆混凝土泵车和3台砼泵)系金磊有限于2014年2月和3月购买的实物资产,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向股东借款及公司自有资金等。股东未先购买该批实物资产后再投入金磊有限,截至日也未将购买该批实物资产的价款986万元全部支付给金磊有限。2004年6月,股东将部分股权(认缴出资)进行转让;截至2004年12月,金磊有限的全体股东通过货币出资、抵销债权等方式按照股权转让之后的认缴出资额完成了实际缴纳出资。
针对本次实物增资过程中股东未及时出资的瑕疵,金磊建材全体发起人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因为金磊有限历史沿革中实物增资的瑕疵问题导致公司被工商、税务或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公司全体发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全体发起人按照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费用。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磊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实缴出资额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2004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程桂琴、杨晓燕、
孙卫中、齐兴旺、袁策进将其持有的部分金磊有限股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认缴出资额
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04年12月,金磊有限的全体股东(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程桂琴、孙卫中、杨晓燕、袁策进和齐兴旺)通过货币出资、抵销债权等方式按照股权转让之后的认缴出资额完成了实际缴纳出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日(凭证号30002)
412.3267 货币出资
日(凭证号50012)
调整股东出资误进账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50011)
货币出资(银行承兑汇票)
日(凭证号50042)
日(凭证号50012)
调整股东出资误进账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5)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30002)
日(凭证号50012)
调整股东出资误进账
日(凭证号50041)
抵销债权、报销款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30003)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30003)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30003)
日(第1号)
日(凭证号50007)
日(凭证号50041)
报销款抵出资款
股东用于冲抵出资款的债权的形成情况如下:
债权凭证号
冲抵出资款情况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
冲抵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
款给金磊有限40万元,用于金磊有限
(凭证号30002)
任公司应缴纳出资款40万元
支付设备款。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 冲抵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
(凭证号30003)
款给金磊有限89万元
任公司应缴纳出资款9.7873万元
程家人员为金磊有限代垫工程款43.6
冲抵程桂琴应缴纳出资款113.6
(凭证号50005)
万元、代垫设备款70万元
金磊有限向股东借款(其中程桂琴10.9
冲抵股东应缴纳出资款(其中程桂
(凭证号30001)、
万元、孙卫中20万元、杨晓燕10万元、琴10.9万元、孙卫中20万元、杨
袁策进10万元)
晓燕10万元、袁策进10万元)
(凭证号30003)
金磊有限应付程家人员报销软件开发
其中的6万元冲抵程桂琴应缴纳
费、差旅费、车辆养路费等款项共计
(凭证号50007)
金磊有限应付程桂琴报销购置车辆等
其中的57,048.67元冲抵程桂琴
116,601.80
(凭证号50001)
款项共计116,601.80元
应缴纳出资款
金磊有限应付齐兴旺报销代垫组织机
冲抵齐兴旺应缴纳出资款174.2
(凭证号50003)
构代码证工本费等,合计174.2元
截至日,金磊有限全体股东(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程桂琴、孙卫中、杨晓燕、袁策进和齐兴旺)完成了增资986万元的实际缴纳出资的义务,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磊有限2004年以抵销债权的方式出资,未履行债权抵消方式出资的股东会等程序,股东用于冲抵增资款的债权也未经评估,截至2004年12月股东出资到位后没有办理审验程序。上述用于冲抵增资款的债权均为股东对金磊有限的债权,均为金磊有限需要向股东履行的现金支付义务,上述债权真实、有效,不存在债权不实的情形。同时,抵销的债权和相应的增资款金额相等,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金磊有限对于债权出资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003年9月金磊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2004年12月,金磊有限注册资本1,086万元,新增出资986万元中股东实际以货币出资754.8527万元,合计以货币出资854.8527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78.72%。
经核查,主办券商、律师认为:
①2004年金磊有限股东存在用债权冲抵应缴纳的增资款的行为,经核查相关凭证,2004年股东用于冲抵增资款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
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日颁布并于日实施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的规定,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但金磊有限上述以债权冲抵增资款的行为发生在该规定颁布之前。同时用于冲抵增资款的债权虽然没有履行评估程序,但均为股东对金磊有限的债权,金磊有限需要向股东履行现金支付义务且金额确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不侵害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挂牌申请构成实质性影响。
③截至2004年12月,股东出资到位后没有办理审验程序,存在瑕疵,经核查相关凭证,截至日,金磊有限1,086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同时2014年7月金磊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履行了验资程序,股份公司出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④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1999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金磊有限不存在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情形;截至2004年12月,金磊有限注册资本1,086万元,其中股东以货币出资854.8527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78.72%;货币出资比例未违反《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⑤针对本次实物增资过程中股东出资的瑕疵,金磊建材全体发起人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因为金磊有限历史沿革中实物增资的瑕疵问题导致公司被工商、税务或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公司全体发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全体发起人按照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费用。
综上,主办券商、律师认为:金磊有限2004年增资,在工商档案上显示是以实物资产出资,与通过转让出资权、货币出资及抵销债权等方式缴纳增资款
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瑕疵;但鉴于股东已足额缴纳986万元的增资款,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当时全体股东均一致同意以债权冲抵增资款的行为,该行为并不侵害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均出具《承诺函》,如果因为该问题导致公司被工商、税务或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公司发起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目前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公司股权权属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2004年增资中的瑕疵不会对公司申请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2006年3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程桂琴将其持有的金磊建材有限17.88%的股权(出资额194.1768万元)转让给程广礼;孙卫中将其持有的金磊建材有限4.5%的股权(出资额48.87万元)转让给蔺相友。
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2006年9月,减资(注册资本减少至986万元)
2006年4月,金磊有限股东“新疆永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减
少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按原入股比例对7位股东退还100万元出资额,并相应修改章程。
日,金磊有限在克拉玛依日报刊登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公告》。
日,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天会验字【号),经其审验,日之前,金磊建材有限以实物资产方式归还全体股东合计100万元(其中: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37.97万元、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34.05万元、程广礼人民币17.88万元、蔺相友人民币4.5万元、杨晓燕人民币2.3万元、袁策进人民币1万元),减少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变更后金磊建材有限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86万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减资完成后,金磊建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减资之后,该实物资产(拖式混凝土输送泵)未移交给股东,仍然一直在金磊有限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
公司2004年3月的增资、2004年6月的股权转让以及2006年9月的减资行为中存在的工商变更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瑕疵,截至目前,上述瑕疵均已得到了弥补,具体包括:①截至2004年12月,金磊有限的全体股东通
过货币出资、抵销债权等方式按照股权转让之后的认缴出资额完成了实际缴纳出资;②公司全体发起人(即金磊有限股东)对公司历史沿革中的历次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知悉且予以认可,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③2006年9月实物减资后,该实物资产未移交给股东,仍然一直在金磊有限使用,金磊有限没有以其他方式退还资产或给予股东补偿,该事项没有对金磊有限造成任何损失,金磊有限全体股东对该事项并无异议,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主办券商、律师认为:金磊有限上述的瑕疵发生在2004年与2006年,截至目前已经超过八年,依法可不再给与行政处罚;金磊有限股东已经于2004年12月缴足了注册资本,2006年9月的减资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克拉玛依工商行政管理局于日出具《证明》:“自日至今,金磊有限生产经营活动一直遵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部门也无任何相关争议”;同时,金磊建材的全体发起人出具了《承诺函》,已承诺承担公司因上述瑕疵被有关部门处罚而遭受任的全部经济损失;目前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公司股权权属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的。综上,公司历史沿革中的上述瑕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2007年9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86万元)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使用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全体股东按原入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本
次转增完成后,金磊有限的注册资本由986万元增至1,086万元。
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号),经其审验,截至日止,金磊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股东分别以资本公积出资,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6万元,实收资本1,086万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磊建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历史上的实物减资以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过程中的瑕疵,金磊建材全体发起人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因为金磊有限历史沿革中实物减资以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瑕疵问题导致公司被工商、税务或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公司全体发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全体发起人按照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费用。
(七)2008年2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金磊有限34.05%股权(出资额369.783万元)转让给王荣欣,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日,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和王荣欣(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八)2009年7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172万元)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72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086万元,全体股东按其原出资额进行增资,其中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4,123,542元,王荣欣增资3,697,830元,程广礼增资1,941,768元,蔺相友增资488,700元,杨晓燕增资249,780元,齐兴旺增资108,600元,均为货币出资。
日,沙湾忠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沙信验字109号)。经其审验,截至日止,金磊有限已收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荣欣、程广礼、蔺相友、杨晓燕、袁策进、齐兴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8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金磊有限注册资本为2,172万元,实收资本2,172万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磊建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2009年12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蔺相友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股权(出资额43.33万元)转让给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蔺相友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5%股权(出资额54.3万元)转让给王荣欣,袁策进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3%股权(出资额49.956万元)转让给邵景明,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日,袁策进与邵景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日,蔺相友分别与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荣欣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十)2011年5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杨晓燕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3%股权(出资额49.956万元)转让给杨小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日,杨晓燕与杨小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2011年6月,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3,258万元)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程广礼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25%股权(出资额48.87万元)转让给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程广礼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25%股权(出资额48.87万元)转让给王荣欣。(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58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086万元,其中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498.6626万元、王荣欣增资461.5214万元、程广礼增资65万元、杨小军增资24.978万元、邵景明增资24.978万元、齐兴旺增资10.8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日,程广礼与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程广礼与王荣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天圆验字【号),经其审验,截至日止,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86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8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258万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金磊建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5.6810
1,304.2574
(十二)2013年8月,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同意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2%股权(出资额65.16万元)转让给邵景明。
日,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邵景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50.5210
1,304.2574
(十三)2014年6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决议:全体股东同意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磊有限41.45%股权(出资额1,350.5210万元)转让给张元清等12名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2.31元,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当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额(万元)
1,304.2574
上述12名受让股东与永升集团的关系如下:
永升集团工商登记出
持有金磊建材股份情况
在永升集团任职情况、
或其他关联关系
张元清女婿
总经理、张元清女儿
董事、总会计师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长助理
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虽然上述受让股东与永升集团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是该次股权转让是转
让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次股权转让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受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12名受让股东与永升集团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关系。上述12名受让股东签署了《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确认函》,确认:“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上述权益均为本人实益拥有,本人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托管等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他人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托管等方式代本人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
上述12名自然人股东出具了《关于不谋求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金磊建材的股东,独立进行决策、独立发表股东意见、按照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独立行使表决权;未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与金磊建材股权相关的类似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就金磊建材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表决权行使等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任何协议、合作或默契;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股东共同扩大本人所能够支配的金磊建材表决权数量的行为、事实和意愿。
自金磊建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其他安排,不会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谋求金磊建材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金磊建材控制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承诺,自金磊建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为上述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十四)2014年7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日,金磊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决议:程广礼为金磊有限名义在册股东,名义持有金磊有限10.9151%股权(出资额355.6136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为程广礼、程广平、程裕庆、刘晓荣、程桂琴,为保证金磊有限的股权清晰,上述各方同意解除关于金磊有限股
权的代持关系,由程广礼将其名下的部分金磊有限股权按实际出资情况无偿转回于各实际出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当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日,金磊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额(万元)
1,304.2574
(十五)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35号),经审计,截至基准日日金磊有限的净资产为71,339,878.04元。
日,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长评报字(2014)第14507号),经评估,截至基准日日金磊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7,495.75万元。
日,金磊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以截至日经审计的金磊有限净资产71,339,878.04元为基数,按照1:0.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32,58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2,580,000元,有限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金磊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第号),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
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6),注册资本3,258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3,042,574
32,580,000
(十六)2014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3,545万元)日,金磊建材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45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287万元,其中巩敬伟认购49万股、石兆军认购49万股、王莉认购35万股、王延坤认购33万股、刘红闯认购31.5万股、周建辉认购26万股、李忠元认购16.5万股、李海峰认购13.6万股、贺龙江认购6.5万股、罗勇认购6.5万股、朱娟娟认购6.5万股、程红艳认购4万股、黄继涛认购3.3万股、王磊认购3.3万股、徐小燕认购3.3万
股,每股认购价格为2.31元,均为货币出资。
截至日,金磊建材已收到股东的货币出资662.97万元,其中28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75.9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日,金磊建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磊建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13,042,574
35,450,000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权结构再无变动。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至今,尚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5名,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董事、总经理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董事、副总经理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董事、副总经理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王荣欣先生,公司董事长,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章 基本情况”之
“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2014年7
月25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同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任期均为三年。
张元清女士,194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65年3月至1969年4月,任克拉玛依采油一厂采油二队采油工;1969年5月至1976年3月,任采油二队“五七连”负责人;1976年4月至1983年3月,任采油一厂家属管理站副站长;1983年4月至1993年3月,任采油一厂劳动服务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4月至1999年2月,任克拉玛依市永升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年2月至2001年6月,任克拉玛依永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秀军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8年任永升塑钢厂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石兆军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石油地质专业毕业,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3月至1995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物资局机电公司任采购员;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克拉玛依市土地管理局规划室任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4年5月,退休离职;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巩敬伟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建筑材料专业毕业,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2年1月,历任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雪山水泥厂职工、成品车间主任;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任克拉玛依市珂翼粉磨站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站长、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监事3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职工代表监事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魏新慧女士,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3年8月至1987年8月,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一厂采油工、经管员;1987年9月至1989年6月,在新疆伊犁州财贸学校学习工商企业财务管理;1989年7月至1992年3月,任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任经管员;1992年4月至今,历任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财务部长、总会计师、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玲女士,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任哈密天山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永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程红艳女士,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维护员;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从事个体经营;2004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干事兼体系办主任;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内勤;2014年7月至今任,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董事会秘书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
李秀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具体情况详见上文“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石兆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详见上文“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巩敬伟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详见上文“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王莉女士,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95年8月,任新疆石油管理试油公司质量标准计量科科员;1995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宏兴公司企管部科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3月,任永升公司企管理部科员;2003年3月至2005年2月,任永升路桥公司项目部副经理;2005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站长、质量技术部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质量技术部主任。
顾娓僮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新疆泰运集团福海运输公司从事财务工作、任统计负责人;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克拉玛依市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4月至2014年7月,任克
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09年4月至今,任克拉玛依市豫商盈盛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请参见“第三节公司治理”的“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部分。
七、公司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万元)
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
产收益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总资产(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
东权益(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每
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A座20层
联系电话:(010)
真:(010)
项目小组负责人:周宁
项目小组成员:程维娜、冯瑾、曹攀、徐海武
(二)律师事务所: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关勇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新发大厦26层
联系电话:
经办律师:刘忠卫、樊文江
(三)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号
联系电话:010-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晓敏、栾国保
(四)资产评估机构: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承华
联系地址:中关村大街18号科贸电子城1612号房间
联系电话:01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于春、王亚梅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
(六)申请挂牌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
编:100033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和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混凝土研制生产,建设机械研制、生产,科技咨询及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交化产品、汽车配件、石材、水泥制品、办公用品销售。
本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根据功能和用途,公司产品可以分为:
C10-C60普通混凝土,LC7.5-LC30
适用于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等级轻骨料陶粒混凝土,细石混凝 多种剪力墙、框架、砖混、排架、
商品混凝土
土,抗渗、抗冻融、抗硫酸盐混凝 装配等结构的基础、柱、墙、梁、
土、大体积混凝土等。
各类建设工程的砌体砌筑、面层
M2.5、M5、M7.5、M10、M15、M20
抹灰和饰面材料抹灰等。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运营流程
(一)组织机构
公司各部门职责如下:
1、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人事、采购、接待、法律事务、办公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拟定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采购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做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等工作,负责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股权管理工作。
2、财务资产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的制订及实施,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计划,负责财务预算、决算、成本、现金和资产管理工作,并参与公司的考核工作。
3、安全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制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和台帐建立;负责公司内要害岗位、搅拌站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公司环保设施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4、质量技术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技术应用和开发,收集有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公司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编制生产所需的工艺文件及《预拌砼生产工艺、质量监控指导书》,根据产品特性制定《砼施工配比单》,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控制,负责作好生产所需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
5、物资供应部: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材料采购,根据《采购计划单》实施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开发相关供应商,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并编制《合格供方名录表》建立供方档案,进行询价,选定合适供应商,并负责采购合同签订;负责公司库房管理工作。
6、销售部:主要负责收集和分析有关市场信息,拟定公司的营销计划、销售策略,开发销售客户,完成公司年度营销计划;按照客户要求编制《订货单》;建立公司主要顾客的名录表和顾客反馈信息渠道,进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调查,并负责客户投诉处理。
7、搅拌站:主要负责搅拌站相关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运输车辆、办公车辆的维修保养;根据《订货单》组织和调配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进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根据市场砼订货单、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单》;根据公司董事会的生产总目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
(二)主要运营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商品混凝土,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三、公司主要技术、资产和资质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
配合比是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核心技术。公司针对克拉玛依市的气候、地质条件和原材料特性情况,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总结和研究开发,积累了丰富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数据,能够完全满足客户的各种质量要求。
目前公司在双掺技术、抗渗、抗冻融耐久性混凝土、高强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抗硫酸盐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生产经验。
(二)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
截止日,公司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无形资产名称
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权属证书编号
克国用(2013) 克拉玛依
(2)租用土地使用权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租用土地使用权1处,具体情况见下表:
权属证书编号
使用权期限
永升集 克区国用(2007) 克拉玛依市中心
2014年12月
日公司与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租赁合同》,决定继续租赁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与生活基地楼房,租用办公室和院内场地(拌和站及办公室、临舍等用地)。房屋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混凝土搅拌站租用土地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
2、固定资产
截至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减值准备
净值(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建筑物
公司房屋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楼,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14项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金西五街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克拉玛依区字第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注:公司克拉玛依区字第号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克国用(2013)第号,其他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在办理中。
(2)主要机器设备
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主要为6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截至日,公司的6条混凝土生产线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搅拌站生产线
上述生产设备均为公司购买所得,资产所有权归属本公司所有,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主要运输设备
公司拥有的运输设备主要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和混凝土输送泵车,目前公司共有32辆搅拌车,泵车6辆,拖泵、车载泵9辆。
截至 日,公司主要运输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运输设备名称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拖泵、车载泵
(三)业务许可和资质情况
1、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本公司原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颁发的证书编号为B1-3/3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三级资质;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的证书编号为B2-4/3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2、物资供应准入许可证
公司获得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颁发的证书编号为的水泥混凝土制品准入许可,有效期5年。2014年8月公司获得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换发的水泥混凝土制品准入许可证书,有效期5年。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司拥有克拉玛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日颁发的克市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有效期截止日为日。
四、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结构
截至日,公司员工共计159人,其构成情况如下:
1、岗位结构
占员工总数比例(%)
2、年龄结构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岁及以上
29岁及以下
3、学历结构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生学历
4、工龄结构
占员工总数比例(%)
七年及以上
两年及以下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
加入公司时间
数量(股)
质量技术部主任
质量技术部副主任
质量技术部副主任
王莉女士简历请参见“第一节 基本情况”的“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杜伟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质检员、质量技术部试验室主任、质量技术部副主任;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副主任。
陈学东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质检员、质量技术部质检室主任、质量技术部副主任;201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磊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副主任。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和其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销售、采购和合同情况
(一)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万元)
收入(万元)
收入(万元)
651.90 100.00%
19,423.31 100.00%
2、公司主要客户群体
本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在克拉玛依市当地从事工程和房地产开发的各个项目业主,建筑、交通、市政工程公司和自然人等,包括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黑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天圣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月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营业收入(万元)
收入的比例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石河子天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亚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天圣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月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营业收入(万元)
收入的比例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黑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圣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月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营业收入(万元)
收入的比例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黑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新疆分公司
(二)采购情况
1、主要业务成本情况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2、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月前五名采购商供应情况: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常盛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帅明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悦彤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顺兴工贸有限公司
月前五名采购商供应情况: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克拉玛依市康迅商贸有限公司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仲江运输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顺兴工贸有限公司
月前五名采购商供应情况: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克拉玛依市康迅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和润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帅明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公司确定重大合同的标准为报告期内合同标的额为400万元或1.2万方及以上的混凝土销售合同、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合同,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担保和租赁合同等。
由于重大业务合同是按照合同项目的总预估方量进行披露的,而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是按照实际销售额(采购额)进行披露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时间差,因此重大业务合同未涵盖前五大客户(供应商)。
1、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销售合同
(万元)况
克拉玛依华瑞建筑安装
富丽公馆商住楼工程
新疆领先(集团)克拉玛
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
依有限责任公司
物中心及领先商业街
克拉玛依金河佳乐酒店
克拉玛依市百瑞广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永升各项目工地
新疆双鑫聚汇建筑安装
克拉玛依市康泽佳苑
工程有限公司克拉玛依
龙润园工程
(2)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材料名称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砂、卵石
克拉玛依市康迅商贸有
普硅42.5水泥、
高抗硫42.5水泥
克拉玛依市常盛建材有
普硅42.5水泥
克拉玛依市顺兴工贸有
普硅42.5水泥
五家渠格辉化工有限责
高效减水剂
新疆帅明升新型建材有
各种外加剂
(3)借款合同
①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编号为“0071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万元,总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和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0%,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日,王荣欣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045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拥有的相关房地产为本公司的编号为“0071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800万元的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日起至日止。
日,李秀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441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为“0071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日起至日止。
②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编号为“002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700万元,总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和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日,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286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为“002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日,王荣欣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286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
为“002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③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签订编号为“7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总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和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
日,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为“7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日,王荣欣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为“7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④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编号为“-2014年(营业)字006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3%。
日,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编号为“-2014年(营业)字006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⑤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编号为“0080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万元,总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和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双方约定,日王荣欣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的编号为“00457”《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日李秀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订的编号为“04414”《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4)担保合同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了编号为“保2014010”的保证合同,为新疆原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的编号为“2014010”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5)租赁合同
日克拉玛依市金磊建材有限公司和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决定租赁永升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与生活基地楼房,租
用办公室及会议室共13间,面积663M,院内场地(搅拌站及临舍用地)租用
面积9520M。房屋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混凝土搅拌站租用土地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
2、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实际收入(万元)
永升建设集团有
永升各项目工地
克拉玛依市黑豹
世纪城项目工程及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
西商住高层项目
克拉玛依盈德气
克拉玛依盈德气体岛
体有限公司
新疆领先(实业)
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
集团克拉玛依有
限责任公司
山西冶金岩土工
克拉玛依石化工业园
程勘察总公司新
工业气体岛项目桩基
永升建设集团有
永升各项目工地
天阳小区商住楼及
天圣工程建设有
2013年天圣公司承建
限责任公司
的所有工程
(2)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材料名称
克拉玛依市康迅商贸有
普硅42.5水泥、
高抗硫42.5水泥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砂、卵石
克拉玛依市仲江运输有
砂石、石料运输
矿粉、粉煤灰
克拉玛依市顺兴工贸有
普硅42.5水泥
克拉玛依市康迅商贸有
普硅42.5水泥
新疆和润天矿业投资有
水泥、矿粉
普通硅酸盐水泥、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抗硫水泥
新疆帅明升新型建材有
3、已到期的借款、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1)已到期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情况
昆仑银行克拉玛依
一年期流动
中国银行克拉玛依
一年期流动
市石油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
玛依石油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
一年期流动
玛依石油分行
昆仑银行克拉玛依
一年期流动
中国银行克拉玛依
一年期流动
市石油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
玛依石油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
一年期流动
玛依石油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克拉
一年期流动
玛依石油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
玛依石油分行
(2)已到期的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①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11035”的《保证合同》,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的借款期限为日起至日、编号为“2011035”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本金人民币15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②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12072”的《保证合同》,为新疆永升嘉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的借款期限为日起至日、编号为“2012072”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③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13007”的《保证合同》,为新疆原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签署的借款期限为日起至日、编号为“2013007”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六、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主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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