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位费用缴交银行有哪些

丽江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办理场所: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要件: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工资储蓄卡;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如未婚提供单方身份证);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的由申请人填写《婚证状况单身申明》);
5.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如未婚只需单方);
6.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产权共有权人居民身份证;质押贷款的提供质押凭证及质押物所有人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24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30%以上付款凭证;
2.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取得产权证书60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30%以上付款凭证(或不动产销售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交易住房(二手房)或拍卖住房的,产权已归属于申请人60个月内,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契税完税凭证;
4.职工建造自住房的,需在建设项目获得批准12个月内并实际完成投资30%以上的,根据建造自住住房所在地不同,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
①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城镇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建筑施工合同》、30%以上建造住房费用付款凭证;
②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乡镇的,需提供所在乡(镇)政府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建造自住住房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明材料,30%以上建造住房费用付款凭证。
5.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并实际完成投资30%以上的12个月内,根据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的不同,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
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城镇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
②翻建、大修住房所属于乡镇的,需提供乡(镇)政府及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建筑施工合同》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
6. 装修自住住房的
①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的,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③借款人已在商业银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且已办理了产权证抵押与商业银行的,可申请第三方房地产抵押贷款。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验证原件,并提供抵押在商业银行审核的房屋土地产权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管理中心放贷款;
②房地产抵(质)押贷款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管理中心发放贷款--划转资金至监管专户&划转一般抵押。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场所: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要件:
1.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还款储蓄卡;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结清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的还款计算方式、提前还款日--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市直属管理部:6867
永胜县管理部:6560448
华坪县管理部:6128673
宁蒗县管理部:5522614
本文来源于 社保频道(http://www.wifi03.com/),原文地址:http://www.wifi03.com/news/zfgjj/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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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
为进一步推动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市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特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
办理场所: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永胜管理部、华坪管理部、宁蒗管理部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及填制《实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一式两份;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验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劳动合同鉴证表;
3.职工身份证号码明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交缴审核表》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花名册》一式二份;
2.新录用职工提供录用相关证明;
3.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信息;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
②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证明;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书;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1.单位调整的
①单位调整的提供机构改革上级批复文件及单位调整申请;
②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调整人员明细表及调整人员居民身份证信息。
2.个人办理转移的
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职工封存公积金相关证明;
2.《住房公积金职工封存明细》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七)汇缴与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花名册》一式二份;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业务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丽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交缴审核表》一式三份;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
2.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通知单位执行--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二、提取服务&
办理场所: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永胜管理部、华坪管理部、宁蒗管理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装修自住住房的;
3.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
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5.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
7.离休、退休的;
8.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9.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2年以上的;
1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2.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13.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5.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1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要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未婚的由申请人填写《婚姻状况单身声明》)、个人银行储蓄卡。
本市辖区银行储蓄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
按其他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住房,提供12个月内的《商品房购销合同》、20%-30%以上付款凭证;超过三十六个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2.购买二级市场交易住房12个月内的,提供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12个月内的
①住房属于城镇的,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建设施工合同》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建造住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住房属于乡镇的,提供乡(镇)政府及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许可证》,同时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需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建筑施工合同》以及30%以上支付费用凭证。
(二)装修自住住房的
1.《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三十六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付款凭证;
2.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供《装修合同》或填制《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原件;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能连续正常按月还款满二十四个月的,申请自住房装修提取,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填制《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原件。
(三)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
提供子女隶属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困难情况单位证明;录取通知书、当年缴纳学费、住宿费收据或发票原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需连续正常按月还款满十二个月。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质)押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未婚的由申请人填写《婚姻状况单身声明》);
2.偿还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本息的:必须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提前偿还。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1.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由商业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抵押贷款,能连续正常按月还款满二十四个月的,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由商业银行出具当月贷款余额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确认章;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所在单位辖区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收据;
(七)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提供工作调动、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出具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2年以上的:提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十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及居住地居委会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文件、申请人单位核实相关证明;
(十二)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提供被判处刑罚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同意由家属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单位证明;
(十三)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医疗部门住院治疗相关证明和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部门出具患有重大疾病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因本人及配偶或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证明材料;如患有重大疾病的为申请人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需提供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
(十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申请、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书、财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提供法定继承证明;
3.对继承或遗赠权发生争执的,提供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证明;
(十五)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提供房屋产权权属证书、物业管理费收据;
(十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贷款服务&
办理场所: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永胜管理部、华坪管理部、宁蒗管理部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要件: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提供单方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的由申请人填写《婚姻状况单身声明》);
3.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如未婚只需单方)
4.借款人工资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需提供抵押的房屋产权权属证书等相关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产权共有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押贷款的提供质押凭证及质押物所有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24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20%-30%以上付款凭证;申请按揭贷款的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2.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60个月内的,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
3.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交易住房(二手房)或拍卖住房的,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已归属于申请人60个月内,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4.职工建造自住房的,需在建设项目获得批准12个月内并实际完成投资30%以上的,根据建造自住住房所在地不同,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及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①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城镇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预算表》、建造住房费用30%以上付款凭证;
②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乡镇的,需提供所在乡(镇)政府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建造自住住房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需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及《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预算表》、建造住房费用30%以上付款凭证。
5.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并实际完成投资30%以上的12个月内,根据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的不同,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
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属于城镇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支付费用30%以上凭证;
②翻建、大修住房所属于乡镇的,需提供乡(镇)政府及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证明或规划部门开具的《乡(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需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及《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预算表》、建造住房费用30%以上付款凭证。
6. 装修自住住房的
①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的,提供《房屋装修合同》及《装修工程预算表》或《房屋大修、装修调查表》;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②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抵押贷款的,提供《房屋装修合同》及《装修工程预算表》;
③借款申请人自住住房已办理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原则上可申请以第三方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抵押。提供商业银行加盖审核章的自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房屋装修合同》及《装修工程预算表》。
办理流程:
①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审核&管理中心放贷款;
②房地产抵(质)押贷款的: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审核--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审核&管理中心发放贷款--划转资金至监管专户&划转一般抵押。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并将还款金额自行存入还款账户。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办理要件:
1.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签约还款储蓄卡;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结清手续 。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的还款计算方式--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的当日办结。&&
四、信息查询&
查询渠道:
1.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柜台、查询机。
2.丽江住房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
3.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4.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网www.ljgjj.com
5. 丽江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微信号ljszfgjj)
查询内容:单位和职工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明细。
查询所需要件:
1.通过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查询的,职工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员应出示单位查询证明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的,职工应输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及本人姓名;单位经办人员查询的应输入单位编码和单位名称。
查询时限: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申请查询的,应当场予以答复;通过网络查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查询超过三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应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位或职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人。
五、政策咨询&
咨询渠道:
1.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丽江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
2.丽江住房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
3.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4.政务热线咨询电话96128
5.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网http://ljgjj.com、QQ在线咨询、留言板等;
6.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http://96128.yn.gov.cn
7.云南省信访局http://szxx.ljs.gov.cn/
8.电子邮件
答复时限:服务窗口、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意见、建议及投诉
意见、建议及投诉渠道:办理场所的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投诉电话、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网www.ljgjj.com等。
反馈时限:管理中心收到意见、建议及投诉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管理中心的服务项目均不收费。房地产抵押价值确定按照《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抵押价值确认准则》办理,其他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收费项目按照等级部门公布的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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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丽江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2)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采用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保证和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5)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  (6)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建造或翻建、大修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  (6)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你好,丽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个人业务窗口或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网点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录入贷款信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2、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复核人员核对申请资料,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3、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审批贷款申请,打印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4、借款申请人持通知书与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相关手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所有权登记和确认。  5、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依据合同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放款业务。 
卡友还看过的问题
  你好,如果信用卡没有逾期的现象,那肯定是不影响正常贷款审批的。信用卡逾期对公积金贷款的影响是如果知识偶尔一次忘记还款,补还后,对以后的公积金......
  你好,一般来说你之前用的商业贷款买的房子那么之后是不可以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你应该在买房之前就想好这个问题。......
  你好,只要银行不认为你负债过高,就可以继续申请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缴存......
  你好,只要上次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就可以再贷,没有结清则不能使用。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贷款利率......
  相比商业贷款而言,公积金贷款对征信的要求会较低一些,但是如果信用卡逾期严重,也是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的。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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