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经济落后的,人民穷困

编者按:《贪官的末日》收集了全国反腐倡廉以来发生的大案要案,汇编成册。全书共约90万字。有照片和插图近400幅。本书曾找过几家出版社联系出版,他们起初都想出版,但考虑到要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又担心审批不下来,因此又不敢出版了。

《贪官的末日》在前些时候,曾发表了一部分,现在继续发表部分内容。望大家提出批评指正。本书的目录如下:

1-20 安徽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

以保护文物为由贪4918万

3-2 副镇长与情妇12万元雇凶杀妻 将其割喉抛尸山中 493

3-4 济南原人大主任段义和爆炸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497

2000年3 月8 日上午8 时45分,位于南昌北郊的南昌市中级法院固定刑场上的一声枪响,结束了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罪恶的一生。

这是共和国继建国之初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的枪声之后,对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经济犯罪开响的第一枪。

2000年2 月13日正月初九,是全国人民春节放假上班后的第二天。这天一大早,位于江西省政府大院内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周围,警察林立,有关道路被实行了交通管制。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胡长清的时间就定在这天上午8 点,地点就设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容纳460 人的审判大庭内。

自从1999年8 月江西人民如晴天霹雳般地听说马上就要到北京去任新职的原副省长胡长清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审查后,英雄城南昌上至政府官员,下至黎民百姓,都在等待着一个结果:法庭何时公审胡长清这个江西有史以来最大的贪官?他的经济犯罪和私生活是否像传言的那样严重和糜烂? 胡 长 清

上午8 点,法庭准时开庭。大审判庭内400 余个旁听席座无虚席,法院还在几个中小审判庭安排了电视直播,因此当庭旁听人员达一千余人。

一审的审判长是由南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龙彪担任。当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胡长清到庭时,旁听者的眼睛齐刷刷投向了入口处,只见两名法警押着胡长清走到了审判长对面的被告人的席位上。身材五短,上身着雪白衬衣、头发稀疏却梳理得纹丝不乱的胡长清的脸上甚至让人感到挂着几分笑意,但没有人不认为这种笑是对内心恐惧的掩饰。站在被告席上,胡长清多次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轻轻敲弹话筒,俨然一副以往做副省长在主席台上作报告的样子。

此时的胡长清确实还心存幻想,认为法律不会判他极刑,只要保住命,他依然可以写他的字。

第一公诉人黄文安铿镪有力地宣读了长达28页的起诉书。

起诉书完全、彻底地揭开了胡长清严重经济犯罪的神秘罪恶面纱。

旁听者们为胡长清犯下的惊天罪行深深震惊。

面对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在检察机关全面、确凿的证据面前,胡长清在法庭上的态度还算可以,对起诉书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均作了有罪供述。说得最多的话是“是”,“是这样的”。但在一些关键地方,如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他还要辩解,然而辩解苍白无力且冗长,审判长多次予以制止。

在法庭上,胡长清每次被准许说话之前,他都会说一句“谢谢审判长”。偶尔忘了,在说了第一句话后,也还要再补充说一句“谢谢审判长”。有几次,公诉人向他发问后,他在回答时也说“谢谢公诉人”。法警在开庭审理一段时间后,给胡长清搬来了一张硬木椅子让他坐,胡长清一脸感激地坐下了。法庭给胡长清准备了几小瓶纯净水,胡长清把一瓶放在 桌面上,隔一会儿就喝一点。长达一天的庭审,一小瓶水都没有喝完。

种种迹象可以看出,胡长清在竭力镇定自己。

在法庭上,胡长清昔日的骄横跋扈又下意识地流露了出来。

当法庭调查他收受一个饲料公司老板向他行贿几万元的事实时,他甚至用了很不以为然的口气说:那点小钱我根本就没有记它!

胡长清为儿子出国的事,要两个人给他换2 万元美金,对方没换到,给了他10万元人民币。法庭在调查这一事实时,胡长清说:他换不到美元就算了嘛,给我人民币干什么?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旁听干部群众的愤怒,法庭内低声的谴责声顿起。

14日上午是法庭辩论,公诉人首先发表了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义正辞严,许多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特别是其中的一段,“胡长清的犯罪行为与当年已受到严厉惩处的特大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相比,无论是职务上、数额上、情节上、危害上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胡长清这样一个吃喝嫖赌,情节特别严重的腐败分子,不依法严惩,就不足以显示我们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不依法严惩,就不足以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不依法严惩,就不足以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不依法严惩,就不足以震慑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这段话让旁听的干部群众听了感到扬眉吐气,胡长清听了脸色大变,心存的幻想开始被打破,当晚夜不成眠,泪水涕流。

2 月15日下午2 时30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长清案进行公开审判。这天下午的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过道里都站了许多人。

这天胡长清的气色远不如头两天,他的西装里没有再穿白衬衣,而是换了一件暗色的圆领羊毛衫,脸色灰黄,被四个法警押进法庭。

判决书长达33页,公开宣判历时1 小时30分。

宣读最后判决的时候,所有诉讼参与人和全场旁听人员随即起立。胡长清一审被宣布判处死刑后,两个法警立即给胡长清戴上了手铐,胡长清的脸上一片死灰,什么话也没有说。

公审胡长清,江西检察机关首次在法庭上使用了刑事案件计算机多媒体示证系统。这个示证系统在法庭调查时大显神威。公诉人每指控一个犯罪事实,大屏幕上便马上投影出证人证言、物证照片,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等,甚至播出一段证人作证的录像。

这一技术的采用,不仅大大节省了庭审时间,而且让旁听群众感到非常直视。

胡长清与“发”的谐音“8 ”似很有“缘”。他追求“发”,曾几何时,他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一路大“发”过。

胡长清是湖南常德人,生于1948年,在北京的家是海淀区某小区1 号楼3 单元308 号,他来江西任职是1995年8 月,当选副省长是1998年,他最宠爱的情妇生于1968年。对于这个事事求“发”的江西省的副省长,并不总是“吉祥”的事里有“8 ”字,他眼里“不吉祥”的事里也都有着“8 ”。他的案发在1999年8 月;受贿次数是87笔,他在任江西省省长助理的后期,每天平均受贿8 千元;他犯行贿罪的行贿数额是8 万元;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他的起诉书是28页。他被执行死刑是3 月8 日上午8 时45分。

在南昌,社会上流行关于胡长清“四乱”的说法:乱题字、乱吃饭、乱办事、乱搞女人。几个“乱”的背后,是胡长清思想蜕变,信仰丧失的结果。

“乱题字”。在南昌市区,主干道“八一”大道以及一些马路旁的建筑物上,都留下了胡长清为一些公司、店铺题的字。南昌城内普通的出租车司机都熟悉“胡长清”三个字,因为出租车司机每天穿大街、过小巷,视线里总会不断地冒出这三个字。后来在南昌市民中就传出了这样的顺口溜:南长清北长清,南南北北是长清;东也胡西也胡,东东西西都是胡。在法庭上,胡长清自己也说他写字是走到哪儿写到哪儿。

“乱吃饭”。胡长清因为家不在南昌,四处赴宴还成了他吃吃喝喝的“正当理由”。“大款”们七拐八拐通过关系把胡长清请出来吃饭,胡长清则是每请必到。在酒桌上,胡长清嗜好洋酒,爱喝“轩尼诗”。他的酒量特别大,一次可以喝一瓶多。他家中“收藏”的洋酒,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都不比商店里的洋酒柜台逊色。

“乱办事”在他与“大款”们的交往中得到了充分表现。

求胡长清办事,除了送钱好办事外,女性去找他也好办事。

胡长清私生活糜烂,包养情妇、嫖娼,有人说在赣江宾馆胡长清住处,晚上12点以后常有妙龄女郎出没。仅某饲料公司老板李某某一人就送给胡长清“伟哥”六七瓶。

胡长清来江西后,在许多不同的场合吹嘘自己的历史,一会儿说自己任过某政要的秘书,一会儿又说自己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特聘教授,让人听得云里雾里。案发后一查,全是子虚乌有。

而案发后他的简历反映出的他在仕途上的平步青云,让人的确咋舌。1985年胡长清37岁时,还是湖南省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出道并不早。而且他在湖南工作时,就并非老实正派,那时就有找情妇、倒卖钢材等违纪的行为。尽管如此,他此后的仕途却有如青风扶摇直上,1987年被中央选调进京,1990年调任国家税务总局任办公室主任,1993年调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任副局长,1995年8 月到江西任省长助理,1998年初当选副省长。在政治上发达的同时,亦是他经济上“暴富”的时刻。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扣押、冻结胡长清现金、存单、房屋及贵重物品等财产,共计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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