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预收金额报告的报告金额和预计出口日期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逐笔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企业首次登陆系统,用户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为.> 进入系统主界面,电击进入新合同登记界面.录入合同号、币种、输入合同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选择合同签定时间.逐笔填写录入合同预收货款收汇计划,每笔收汇计划需录入收汇时间、收汇币种、收汇金额(如果是100%预收货款 就不用登记收汇计划了),填写完毕,确认无误,电击确定,系统就会提示你"合同序列登记号"并保存. 你可以根据合同登记的日期查询已经登记的合同并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号一经录入不能再修改..除非删除该合同登记 ,重新登记新合同,但那样的话 合同序列登记号也会改变. 再接着,就要做提款登记. 在主界面中点击进入提款登记界面.选择"新增登记",录入收汇水单申报号、币种、 合同登记序列号(在合同登记时候系统自动产生的,可通过合同登记查询获取)、收汇金额、收汇日期等,并按要求逐笔填写预计货物出口计划,每笔计划需要录入预计出口日期和预计出口金额,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保存.(你可以对当天已经办理提款登记的收汇水单进行追加登记,追加登记是对同一收汇水单项下的预收货款提款的增加,不能对原有的记录进行更改!) 另外,你只能修改当天提款登记错误事项,所以录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呵呵.. 等货物出口,如果你是找的代理公司报关,那么在出口后一个星期左右你可以向他们要报关预录单,(因为正式的报关单一般要在一个月后才能退回) 上面会有货物的报关单号,拿到这个你就可以做 注销登记了(一定要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样,这个注销登记修改或删除也只能对当天已办理的! 这一切工作做完之后, 就就用电子口岸IC卡 登陆电子口岸,查询你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 是否有了, 有了相应的就可以去结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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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核销的规定来看,没有特殊备案的情况下,是90天。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核销的话,会无法退税。当然,如果你有其他的外汇额度来冲销的话,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你可以自行安排。

目前没有这个规定! 只要正常符合出口规定就可以。 我们有些都快一年了的没有问题。

这个好像没有规定吧。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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