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备案的顺风车平台上海备案有几家?

好事情,可以安心接单了,不过还是要注意相关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有关精神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等五个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12月21日起实施。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的有关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和本市的有关法规规定,对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行为(以下简称“合乘出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乘定义及车辆要求

(一)合乘定义。合乘出行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提供合乘出行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预先发布合乘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驾驶员的车辆合乘出行、合乘者分摊部分合乘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二)车辆要求。一是车辆应在本市注册登记;二是七座以下非营业性小客车;三是车辆所有人应当为个人;四是车辆通过本市环保检测和公安部门的车辆安全检测;五是合乘车辆应当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一)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三是自注册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四是应在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平台进行注册提供合乘出行;五是提供合乘出行的驾驶员应为车辆所有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二)合乘成本分摊。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由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三)合乘行为规范。一是每辆车每天合乘出行暂限定为两次,同一合乘线路可以多人共同合乘;二是合乘者的起讫点应当在驾驶员经过的路线附近;三是提供合乘出行的驾驶员应与合乘者按照人数平均分摊相关成本;四是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四)合乘出行责任。合乘出行作为驾驶员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相关责任、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驾驶员合乘出行的过程中,如遇交通执法机构市场执法检查的,应积极予以配合,执法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合乘出行的相关规定。

(一)机构备案制度。在本市从事提供合乘服务信息的平台应在提供信息服务二十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是平台注册地在本市的实体机构营业执照及法人、经营地址等相关信息;二是拟开展合乘信息服务的合乘运营模式、驾驶员和合乘者客户端发布及操作方式说明;三是车辆、驾驶员管理,合乘出行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置等制度文本;四是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五是合乘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平台。

平台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应向通信主管部门进行互联网备案,如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资质。

(二)加强注册管理。合乘车辆、驾驶员、合乘者必须在平台注册后,方能进行合乘出行。注册内容应包括:一是合乘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车辆信息;二是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及亲属关系证明;三是合乘者相关信息。

平台应对申请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按照本意见中有关车辆和驾驶员的要求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予以注册提供合乘信息服务,注册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报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如发生有关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应及时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

(三)软件功能设置。合乘软件除具备合乘信息发布功能以外,所设置的相关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提供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提供合乘出行驾驶员、合乘者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具备线上签订协议后方可提供当次合乘出行的功能;

二是提供合乘出行驾驶员客户端预先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和合乘线路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合乘者客户端查询;

三是不得设置驾驶员客户端在未签订合乘协议、达成合乘出行意向前,预先查询合乘者出行需求信息的功能;

四是具备当次合乘成本分摊第三方支付功能;

五是具备符合上述驾驶员行为规范中合乘次数、成本费用分摊等限定功能,并可实时提供交通执法机构查询;

六是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四)报送信息数据。平台应将注册驾驶员和车辆等信息报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信息及合乘数据应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合乘数据包括:驾驶员及车辆信息,单次合乘行为出发、到达时间及地点,合乘行驶线路行程、合乘者已支付的分摊成本费用金额等。

(一)日常管理。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负责对已备案平台的日常监管,督促已备案平台按照规范要求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市运管处负责对平台报备的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车辆,责成平台依据相关管理制度予以注销。

市运管处监督平台按照有关要求受理市民热线的有关合乘投诉,对存在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问题应责成平台予以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的移交交通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二)市场执法。本市交通执法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对不符合合乘出行规定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非营业性车辆,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驾驶员及相关平台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

(三)信用管理。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合乘平台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滴滴事件”发酵至今,各方不断发来新的回应与声明。

  还记得滴滴在关于顺风车业务的公开声明中提及,在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滴滴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这意味着,这三年多来,滴滴的顺风车平均一天约90万单。

  然而这日均90万的订单中,有多少遵循了顺风车设置最初的合乘原则?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央广新闻、公开信息等

  最新进展:嫌疑人钟元涉嫌三罪被批捕

  8月27日晚间,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发微博表示,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钟元,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27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元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钟元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于8月27日依法对钟元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调查:犯罪嫌疑人口供与滴滴声明产生矛盾

  据央视网报道,此前,滴滴平台在发布的道歉和声明当中提到:“案发时车牌系钟某线下伪造。”

  而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从去年五六月份开始就一直在用案发时车牌跑滴滴顺风车。

  在警方的通报中,案发当时,钟某驾驶的是一辆川A31J0Z车牌的小轿车,犯罪嫌疑人钟某也承认川A31J0Z车辆就是当时的作案车辆。

  以下是警察问话实录:

  警察:你是用哪个车牌号注册的滴滴平台?

  犯罪嫌疑人钟某:川A31J0Z。

  警察:那你是什么时候注册的?

  犯罪嫌疑人钟某:去年五六月份。

  警察:你有没有更换过牌照?

  犯罪嫌疑人钟某:没有。

  警察:今年的8月24、25日这两天你用的是哪个牌照在接单的?

  犯罪嫌疑人钟某:川A31J0Z。

  警察:那你接受害人赵某某也就是这辆车吗?

  犯罪嫌疑人钟某:是的。

  警方调取的监控也记录下案发当时川A31J0Z车辆在案发地附近出现。通过监控画面可以看到,24日13点48分39秒的时候,这辆黑色川A车牌的滴滴顺风车驶入了温州乐清的淡溪所在区域。在另外一个监控视频里,15点39分02秒的时候这个车牌的车驶出了作案区域。

  警方在办案时向滴滴平台申请调取车主信息时,得到的也是川A的牌照。

  目前综合以上调查可知,案件部分真实情况与滴滴平台发布的道歉和声明当中提到“案发时车牌系钟某线下伪造”的说法不符,截止目前,滴滴方面未作出解释。

  新回应:滴滴被免职高管首度发声

  在滴滴的最新声明中,不仅下线了顺风车业务,还免去了黄洁莉和黄金红两名高管的职务。截至目前,对于两名去职高管的动向,滴滴方面还未予以回复。

  而就在昨天(8月27日),作为此次事件舆论焦点之一的客服部门副总裁黄金红昨天通过朋友圈表示:

  “这次事件客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深深地自责和愧疚。滴滴客服注定承载着不一样的责任,也确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切问题都是管理者的问题,这个处理我完全认可。一线团队仍然奋斗在岗位,也请行业朋友客观看待,给我们建设性意见。”

  黄金红朋友圈截图监管层曝光:滴滴一直拒绝数据接入,特别是顺风车

  8月28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广东民声热线接受媒体问政时表示:

  滴滴一直拒绝数据接入接受监管,交通执法一度无法有效针对。广东交通厅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一定要有明显的清退的动作。

  在回答“滴滴在广东省拿到运营牌照的地市有几个”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处长翁兴根表示:

  目前滴滴出行在广东只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6个市注册了分公司并取得平台运营牌照。除了这6个地市以外的地市开展业务,都属于非法。

  截至目前,广东6个地市共发放了网约出租车许可证50138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2260张。要从事顺风车、快车、专车、某某车业务,都必须要拿到这两个证。

  而针对“广东有关部门是否有主动调取过网约车平台数据”问题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富民表示:

  滴滴出行出现那么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它一直拒绝接受政府的监管。根据有关规定,它要把有关的数据实时、准确、无误地传输到交通部的监管平台。

  到目前为止,滴滴公司并没有把它的有关数据全部传到监管平台,特别是滴滴顺风车。按要求滴滴顺风车不仅要把车辆信息,还要把行驶路线传到政府监管部门,但至今没有传送。应该说,这些问题不仅是广东的问题,是全国都面临的问题。所以交通部这次约谈,特别说了要求滴滴公司无条件及时有效地把数据传到政府的监管平台,政府才能有效进行监管。

  事实如此,那为何没见过广东处罚网约车平台?

  滴滴出行这个平台是全国性的,注册地在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对于滴滴出行以及相关的运营平台公司,广东交通厅进行了多次的座谈。针对滴滴这家公司,8月26日以及8月27日,广东省交通厅、广州交委、深圳交委和东莞交通运输管理局进行约谈,具体运营数据由各个地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部门进行调取,以便执法的时候作为一种依据。广东对网约车平台的处罚是有的,尤其是惠州、东莞、广州、深圳的处罚比较多。

  实际上,广东省交通厅给出的整改意见中提到:“要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背景审查,清退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其实,2年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就对此有明确要求。

  翁兴根面对媒体表示,国家出台《管理暂行办法》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改革的具体要求。

  此外,广东还修订颁布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从法规上促进了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目前已有14个市正式出台了出租汽车改革措施,17个市出台了网约车实施细则。

  已有至少10城约谈滴滴,部分城市或下架APP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仅8月27日当天,就至少有重庆、广州、深圳、东莞、武汉、贵阳、海口等7个城市的交通运输、公安等监管部门,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在当地的分公司进行了约谈。算上之前两天已经对滴滴展开约谈的北京、天津、南京,对滴滴等展开约谈的已经达到10个城市。而浙江、广东的省级监管部门也对滴滴进行了约谈。

  约谈的内容主要涉及乘客安全保障,平台运营资质、管理责任,司机安全管理、背景核查等内容。

  附部分城市约谈情况:

  深圳:整改不到位就下架

  8月27日下午,深圳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约谈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

  其中表示:如滴滴公司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对平台的联合惩戒、撤销经营许可证、App下架、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措施。

  据上海劳动报报道,之前滴滴在上海的顺风车业务并未备案,涉嫌违法经营。目前,上海正在制订新规,对频繁违规的网约车平台将提请国家相关部委,采取下架App、关闭服务器等处置措施。

  8月27日下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广州:暂停顺风车业务,网约车相关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广州市交委在约谈时要求滴滴公司:严格按照交通部和公安部的约谈要求,暂停广州市顺风车业务,并按要求立刻进行全面整改,保障乘客乘车安全。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网约车和顺风车管理有关规定,将相关数据接入广州市政府监管平台,并保证数据实时、全量、真实。全面排查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新接入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加强驾驶员背景核查,确保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切实保证乘客安全和社会稳定。

  武汉:调查“武汉滴滴官方群”聊天记录

  武汉市交委、公安局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时要求,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并作出整改承诺。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而对于此前多位网友晒出群名“武汉滴滴官方群”的qq群聊记录,武汉市交委负责人要求滴滴平台公司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对涉事司机坚决予以清退,相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此,滴滴方面回应称:

  经核查,滴滴没有开设任何官方性质的司机微信群、QQ群,网络上传播的以“官方”名称命名的各微信群、QQ群中的发言人员真实身份有待确认。目前,我们已将该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该事件性质恶劣,待警方核查实情后,对涉事的平台注册司机,滴滴将永久解除合作,绝不姑息。

  贵阳:网约车必须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非贵A车辆禁入滴滴

  贵阳市运管局约谈该市滴滴、首汽、神州、神马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尽快落实车载“一键报警”的装置。从即日起,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查司机人证情况,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滴滴平台必须停止接入非贵A车辆,并加快清退已接入的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东莞:2万辆网约车仅5204辆有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时指出:目前东莞市具备从事网约车从业资质的驾驶员19492名,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5204辆。但滴滴平台在东莞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超过3万人,车辆超过2万辆,仍有大量驾驶员和车辆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

  同时要求滴滴把乘客安全放在首位,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建立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机制,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并加快清退已接入的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实时、全量、真实地接入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确保数据质量。

  图/图虫理性分析:游离在法律灰色地带的顺风车业务

  滴滴在关于顺风车业务的公开声明中提及,在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滴滴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这意味着,这三年多来,滴滴的顺风车平均一天约90万单。

  而这日均90万的订单中,有多少遵循了顺风车设置最初的合乘原则?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所谓合乘,就是指用户之间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担成本、免费互助、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具备一定限制的行为。然而滴滴却将其变为商业行为,这是反社会契约精神的。”

  滴滴顺风车用户协议中规定,将向使用平台的车主收取信息服务费。多位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一提成比例约为10%-15%。此外,滴滴顺风车在每日营运次数上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把关。

  据了解,当前合规的网约车辆需要三证齐全。所谓三证齐全,是指平台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作为定位于合乘的顺风车,显然并不合规。

  在胡钢看来,“在商业化的营运行为中,任何三证不齐全的车都是黑车,无论是否是发生在线上平台。”胡钢表示,“具备营运属性的滴滴顺风车,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这就是非法营运行为,就是‘网黑车’平台。”

  同时他表示,互联网本质为分享,作为平台方收取的交易佣金大都徘徊在1%-2%左右,滴滴顺风车则是超高抽成,“这已经违背了正常的商业逻辑。”

  滴滴顺风车业务曾在台湾领4000万罚单

  据报道,滴滴顺风车业务今年2月1日在台湾上线,但上线后一个多月内遭遇高达19件“非法营运”检举。

  台湾交通部门认为顺风车收取费用超过正常的油费分摊,营运次数超过原则上的1天两次且存在1天多趟路上绕行并载客的行为,因而对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开出9张罚单,罚款金额依照“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裁罚基准”,高达1.81亿新台币(约合4000万元人民币)。

  一位不愿具名的监管层内部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道:

  “顺风车产品最初的定位并非商业化,但滴滴已经将之开发为商业化应用,理论上而言,作为商业应用就应当遵循网约车相关要求来约束,但滴滴顺风车又没有进行过多要求。”

  “这实际上是游离在灰色地带,打了擦边球。”

  思考:滴滴面对的监管压力仍不及Uber

  事实上,监管对滴滴平台的施压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7年,知名网约车公司Uber因允许有犯罪记录或机动车违法记录的人注册成为平台司机,被美国科罗拉多州罚款8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0多万元。

  重罚之下,Uber推出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安全中心功能:当乘客遇到危险时能通过应用内的“Panic”按钮可以一键直接与警方联系。

  但目前在国内,滴滴面对的监管压力仍不及Uber。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交通系统进行网约车管理的部门为运输管理处或运输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手段有限。

  “就是罚款,最多吊销营业许可证。”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网约车平台揽客并不像正规出租车运营,拥有统一标示,只要上街巡游便能被识别,“网上营运的形式具备很强的隐蔽性,然而传统的运输管理监管手段,跟不上网约车平台发展的步伐,这是行业监管部门需要提升管理手段的一个方面。”

  此外,该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新兴平台业务要实行有效监管,也需要各部门进行分工配合,包括在网络层面的监管。“交通行业更多是行业指导,运输管理部门则以事前监管为主,事中监管手段有限,因此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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