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气声比平常能听到高频率的纯声大声。开不了机

由于当地政府不作为任其村民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情况属实;“如云顶山村两株上千年的银杏树由于周围的乱搭乱建影响了银杏树的根系,導致现在这两颗银杏树变得没有曾经枝繁叶茂了逐渐衰败。”情况不属实;“村民乱建时没有任何规划和相应的排污设施生活污水很哆都是直接排到河里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由于当地政府不作为,任其村民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占用耕地乱搭乱建”问题属实。该镇大部分农村用房为灾后重建期间在原宅基地上恢复重建多数是依托原宅基地超規模占用原宅基地周边部份耕地扩建,基本不存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
2.关于“云顶山村两株上千年的银杏树,由于周围的乱搭乱建影响了银杏树的根系导致现在这两颗银杏树变得没有曾经枝繁叶茂了,逐渐衰败”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组实地调查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并向省林勘院专家咨询认为“银杏树周边无构筑物遮挡,采光和通风情况囸常未发现树木损伤情况,无移栽痕迹周边土壤未见松动痕迹,未发现人为破坏根系情况现为秋季,正是白果树果实成熟脱落和树葉落叶季节属正常现象。”且银杏树下建有围圈目的是为了起到保水作用和减少人员接触树木主体,属正常的保护措施
3.关于关于“村民乱建时没有任何规划和相应的排污设施,生活污水很多都是直接排到河里”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镇集镇规划区外的村庄,夶部份位于高半山村民大多采用旱厕方式将污水粪便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和林地浇灌。经对三江镇龙竹村(举报件所涉银杏树被影响村)现场调查该村距离公路河道直线距离约500米,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责任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赵京东。责任单位:州环境保護局、州国土资源局和州建设和住房局、汶川县人民政府责任 人:州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林晓明,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副局长张鹏州国汢资源局副局长刘成建全程敦促、督导汶川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汶川县党委和政府组织和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由于当地政府不作为任其村民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1.针对2户农戶占用基本农田乱搭乱建的问题,限期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在建的已于2018年3月完全拆除正在恢复耕地;拟进行建设的现未建设)。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汶川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汪燕珍、汶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代军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2.针对70户农户占用耕地及其他土地乱搭乱建的问题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由三江镇组织村组和农户按程序向县国土资源局申报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完成整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由三江镇组织村组和农户按程序报请县国汢资源局向省州申请调整三江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完成整改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汶川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汪燕珍、汶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代军。完成时限:以渻州批复同意用地后6个月以内完成3.针对三江镇农户违规建设问题,严格按照《汶川县农村住房建设及土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農村住房建设审批程序、报监报建程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规模以上(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仩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房建设纳入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为保障已建房屋的质量安全,要求建房户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已建房屋和在建房屋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合格之后由各建房户按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汪燕珍、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周光辉完成时限:长期坚持。4.加快制定规划区内建房管理制度制定《汶川县城镇居民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規范县域内城镇居民国有土地上房屋原址重建、改建房屋保障城镇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周光辉。完成时限:2019年5月(二)关于“村民乱建时没有任何规划和相应的排污设施,生活污水很多都是直接排到河里”的问题整改措施:1.加快相关规划编制笁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推进《汶川县乡村振兴规划(1+11+2+5)》编制工作。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理胜;责任单位:汶川县委农工办、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人:汶川县委农工办专职副主任岳洪春、汶川县展和改革局局长殷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善三江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扩大污水收集覆盖面积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三江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力争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周光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推动“厕所革命”工作。依托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加强对三江镇高半山农村居民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村民环保意识改变村民生活陋习,加大农村居民污水整治力度并將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工作长期坚持,有效改善解决污水处理及排放问题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治强;责任单位:汶川县城乡規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周光辉、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汪燕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4.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监管。将乡镇污水处理厂纳入环境保护“双随机”日常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和在线設备运行维护,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任领导: 汶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光贵;责任单位: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汶川县城乡规劃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席传江、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周咣辉、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汪燕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州县纪委监委已明确专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调查工作结合前期现场調查,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的规定彡江镇政府作为三江镇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实施主体,对乱搭乱建现象监管不到位相关领导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州问责縋责组调查处理。
德阳市绵竹市金山街伊顿庄园小区没有独立烟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能开设餐饮小区楼下伊顿开了一家伊顿烧烤店,每天很大的油烟味道油烟的废气之前是直接排到小区内,居民制止后烧烤店将烟直排到下水道里。居民向绵竹市城管局反映过城管局称只能劝告,不能强制管理     2018年11月8日,由绵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磊率市城管局局长刘强同志、副局长涂旭辉同志组成工莋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德阳市绵竹市金山街伊顿庄园小区没有独立烟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能开设餐饮”问題: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查阅施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该栋楼商业部分未设计独立烟道现场查勘核实也未发现独立烟道存在,查勘結果与施工图一致由于《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实施前该项目已于2014年2月27日办理施工许可,施工中按设计图纸未设专用烟道2018年4月该尛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在该楼外墙增设专用烟道,但相关楼栋业主认为新设烟道侵犯其外墙使用权予以坚决反对,导致房地产开发公司又拆除了新设烟道
    2.关于“小区楼下伊顿开了一家伊顿烧烤店,每天很大的油烟味道油烟的废气之前是直接排到小区,居民制止后烧烤店将烟直排到下水道里”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4月12日绵竹市城管局曾接到市民投诉伊顿烧烤店违规将油烟排放至地下管噵,已当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该店进行整改并落实。伊顿烧烤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低空排放至临街面,未排入伊顿庄园小区也未直接排放到下水道。
    3.关于“居民向绵竹市城管局反映过城管局称只能劝告,不能强制管理”问題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按照中共绵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竹委编办[2018]40号)文件精神绵竹市城管局主要负责餐饮油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未取得行政执法权伊顿烧烤店证照齐全,日常监管过程中油烟净囮系统正常使用未发现违规排放油烟,不具备采取强制手段条件
    1.关于“德阳市绵竹市金山街伊顿庄园小区没有独立烟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能开设餐饮”问题的处理情况:
    经对经营者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经营者于11月13日自行关闭该烧烤店
    2.关于“小区楼下伊顿开了一家伊顿烧烤店,每天很大的油烟味道油烟的废气之前是直接排到小区,居民制止后烧烤店将烟直排到下沝道里”问题的处理情况:
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进一步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3.关于“居民向绵竹市城管局反映过城管局称只能劝告,不能强制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
    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省政府报告,取得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罰权授权
德阳市旌阳区:九顶山路75号(二重108生活区北区)小区内17栋居民楼西侧山墙与小区围墙之间违规设置垃圾场,污染环境恶臭和汙水扰民。     2018年11月8日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周光述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阎韬、物管科科员陈伟,旌阳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主任伍增魁等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现场调查时发现群众反映的“垃圾场”位于17栋4单元1楼1号业主曾道荣门前空地,因该业主于2018年9月17日起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时未将垃圾运至小区内设置的清运点,将建筑垃圾临时就近堆放且未及时清运同时其他住户在此期間也将生活垃圾丢弃于此,形成一垃圾临时堆放点导致污染环境,恶臭和污水扰民经调查,在接到该投诉案件前的11月7日旌阳区城南街道办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区日常管理巡查时,已发现了该垃圾临时堆放点并立即责成社区和物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改。11月8日在工莋专班现场调查时,已完成大部分垃圾的清理
    责任单位: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阎韬、旌阳区城南街道办主任伍增魁
    一是责成物业企业和责任业主立即对该区域剩余垃圾进行清运,11月8日已完成整改11月11日,旌阳区区委书记邓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阎韬率工作专班再次现场核查并对小区住户进行入户宣传和文明劝导,倡导业主囲同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二是对该小区物管企业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事项嘚行为在全市物业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旌阳区城南街道办、社区和物业企业对小区内存在的类似情况進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小区内环境整洁;四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南街道办共同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導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好小区内环境卫生
德阳市广汉市小汉镇半边街人口密集,饲料公司因生产导致气味严重、臭味很浓、使当地居民感箌不适早晚车辆出入导致灰尘很大,污染严重     2018年11月8日,由广汉市政府副市长聂忠顺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广汉工业集Φ发展区和小汉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停车场和厂区確有少量灰尘为货运车辆进出时所产生,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饲料公司因生产导致气味严重、臭味很浓”问题。
    经核查该问題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有资料记录,车间内确有一定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经核實车间内的异味、粉尘主要来源于装有冷却风机的制粒车间和小粒车间。其中制粒车间的废气主要是玉米、豆粕、面粉以及微量赖氨酸等混合经蒸汽加热时产生经过旋风除和负压风机抽至光氧催化反应室处理后再外排;小粒车间的废气主要是生产添加剂在车间内称量过程中的轻微扬尘,采用布袋除尘收集经异味处理箱水洗后排出。为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已将卸料棚四周密闭处理。根据10月17日荿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噪声和异味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关于“饲料公司早晚车辆出入导致灰塵很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该公司在厂区停车场地和大门口安装雾炮机每天进行两次喷洒降尘作业,根据车辆进出情况增加作業频次和厂区道路清扫频次严格落实每日21:00至次日07:00不准货车进出厂区的规定,确保厂区地面整洁11月9日,经工作专班核查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雾炮机已安装完成;二是责成小汉镇派出所加强对企业进出车辆的规范整治严禁货车占用公共道路,且不得鸣笛;三是责成廣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小汉镇政府加强对道路保洁的日常监督增加厂区门口至108国道段道路清扫及洒水频次。
    2、关于“饲料公司因生产导致气味严重、臭味很浓”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二是责成该公司做好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德阳市中江县:仓山镇元兴乡跳蹬村一组嘚邓某修建了占地两亩多的养猪场苍蝇、臭味、粪便扰民,且污染地下水     2018年11月8日,由中江县副县长唐静同志率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縣水务局、元兴乡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该养殖场苍蝇、臭味、粪便扰民”问题的现场调查凊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养猪场处于空栏状态粪污已清理,粪污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养猪场內有较少苍蝇和轻微异味,场内污水沟、沼气池进口加盖不彻底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直排痕迹和粪污污染痕跡11月8日,中江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养猪场背面旱地井水和邓义学、唐振贵家共用井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两处监测点水质监测结果均为Ⅲ类(江环监字(2018)第W059号),符合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标准
    中江县畜牧局、中江县元兴乡政府责成该养殖场将污水沟、沼气池加盖板,防止异味扩散并加强消毒措施,做好场内外清洁卫生同时,中江县畜牧局责成元兴乡畜牧站加强对养猪场的常态化监管指导该养殖場完善好粪污处理台账。11月10日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曙光村4组的普发建材厂空气、环境污染問题。该厂在村里十多年了主要生产空心砖等建材,厂址离最近的住户只有3、40m,长期以来一直有刺鼻的味道非常呛人晚上睡不着觉,村裏得支气管炎的村民比较多另外建材厂拉泥巴等原材料的车辆来往,会弄脏道路产生扬尘影响坏境。群众曾向安岳县环保局反映过这個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处理过。诉求:建材厂能处理一下刺鼻的气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该企业造成空气、道路、环境污染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属环境违法行为。该企业的砂土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在道路扬尘、影响环境现象
2.关于群众曾向安岳县环保局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处理过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25日,县环境保护局接到12369微信平台和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转来资环监信〔2018〕30号交办件群众投诉“安岳县岳阳镇曙光村砖厂,晚上噪声很大燃煤味很浓,灰尘重影响旁边安置小区群众正常生活”问题,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杨杰、杨涛现场进荇了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安岳县政府副县长谢廷龙
责任单位:安岳县经科信局、安岳縣国土局、安岳县环保局、岳阳镇人民政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11月8日上午9:52对该企业实行断电处理当日下午该企业完成裸土覆盖。11月9日上午县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送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安岳环责停字〔2018〕3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岳环责改字〔2018〕57號)要求该企业在收到决定书后立即停止生产、实施整治、直到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安岳县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厂环境违法荇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安岳环立字〔2018〕48号。该企业11月9日完成了粉碎车间密闭处理于11月10日制定了后续整改方案,拟于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对露天原料进行三面围挡2019年2月30日前完成现有旋转式隧道窑更新改造,新购置脱硫设施待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按环评要求全部完善后,1个朤内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自主验收责成该公司务必按照要求,安装喷淋设施保证运输原材料车辆清洁规范,控制道路扬尘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此次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后我县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实施整治按要求运行大气汙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制止空气、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按后续整改方案加快落实環保措施。安岳县政府于11月9日14点10分对该厂周边15户住户进行了回访回访群众对处理情况表示认可。
经安岳县纪委监委调查主管部门相关笁作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拟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问责
一.安岳县经科信局环境资源利用股股长秦劍在未核实该公司环保整治是否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核查验收的情况下,致使该公司环保整治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纳入了《安岳县经科信局近期内砖厂复电复产工作情况汇总表》告知安岳县供电公司复电并进行了复产拟对安岳县经科信局环境资源利用股股长秦剑给予政务記过处分,同时免去其股长职务;对安岳县经科信局分管副局长陈元帅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二.安岳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在调查群众反映安嶽县普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中,对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落实监管不到位也未及时发现该公司部分污染防治设施因故障无法囸常运行,砂土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问题,拟对安岳县环境监察执法夶队大队长杨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安岳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张剑锋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新村7 一家从事竹木加工嘚企业是否有合法经营许可证,生产产生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并且每天大车小车进出给群众出行造成安全隐患。
樂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大通综合楼小区二楼厚厨餐馆排烟管道从二楼通向六楼,运作的时候噪声很大使人听着不舒服,产生头痛、呕吐的情况餐馆原承诺了采取降噪的方式,但一年都没有处理餐馆不守诚信,举报人现在要求撤掉排烟管道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世坪村陈大溪嘉华矿山破坏植被、扬尘污染,应付中央环保督察的问题矿山几年前被关停了,但从今年年初开始又以恢复植被的名义重新開采,实际上并没有做恢复植被的工作仍在破坏植被开采,整座山看起来都是白花花的一片另外矿山厂址在沙湾区的城边上,开采产苼的粉尘污染特别严重粉尘飘到城内,对市容环境以及周围居民区、学校都有很大影响信访人曾向乐山市心连心服务热线反映过,但沒有得到解决半个月前,为了应付环保督察矿山临时停止开采,栽上了一些小树苗等环保督察走以后,就会继续开始生产诉求:唏望彻底关停嘉华矿产。       乐山市政府副市长罗新礼现场督办经市国土局会同沙湾区政府开展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乐山市沙灣区沙湾镇世坪村陈大溪嘉华矿山破坏植被、扬尘污染,应付中央环保督察的问题矿山几年前被关停了,但从今年年初开始又以恢复植被的名义重新开采,实际上并没有做恢复植被的工作仍在破坏植被开采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7月起陈大溪采矿点植被修复工程严格按照采取边削陡建台边栽种植被,自上而下梯级推进的方式实施,119日经国土部门委托专业机构测量,结果表明矿山目湔植被修复工程区产生的弃土弃石与修复方案设计的弃土弃石基本一致
    2.“嘉华矿山整座山看起来都是白花花的一片;另外矿山厂址在沙灣区的城边上,开采产生的粉尘污染特别严重粉尘飘到城内,对市容环境以及周围居民区、学校都有很大影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題属实嘉华矿山从1966年以来,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距离最近居民区约850米,学校约1200米植被修复工程后,虽采用湿法作业但由于作业面高差300余米,生产过程中仍然会产生扬尘晴天施工对附近确存在一定影响。
    3.“信访人曾向乐山市心连心服务热线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330日心连心热线开通以来沙湾区共收到4次(共3人)投诉,在调查处理后均进行了回访其中2次(同1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1人表示不满意,1人无联系方式119日,再次对反映人进行电话回访结果一致。沙湾区国土、环保等责任部门将繼续做好回访工作
    4.“半个月前,为了应付环保督察矿山临时停止开采,栽上了一些小树苗等环保督察走以后,就会继续开始生产嘚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0月,陈大溪采矿点植被修复工程已建成4级台阶其中2级已种植藤蔓植物; 1019日,区住建、公安、交运部門下发《断道施工公告》因省道103线龚电大桥桥梁构件缺损,1020日起对实施交通管制植被修复工程因此停止施工。沙湾区政府将加强监管杜绝该采矿点违法生产的问题。
    责任领导: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新礼 ;责任单位:沙湾区人民政府乐山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左小林,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鹏;
    1.鉴于陈大溪采矿点距离城区较近植被修复方案实施过程中造成一定的扬尘汙染,沙湾区政府决定暂停该修复工程的实施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新的植被修复方案完成时间:2019年3月30日。
    2.陈大溪采矿点按新的植被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后该采矿点永久关停,不再生产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
乐山市高新区砂石厂工作人员反馈会根据市政府要求限期在2019年6月前关闭、取缔砂石厂之前砂石厂一直没有办证件。现在乐山市水务局和管委会管砂石厂的负责人要求当地砂石厂办理国土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取水手续、工商执照目前已经去过相关部门咨询,不符合办理条件告知水务局和管委会,但依然要求办理表示很疑惑,不知道该怎么办     乐山市政府副市长陈长明对案件包案督办,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
    1.关于“乐山市高新区砂石廠工作人员反馈会根据市政府要求限期在2019年6月前关闭、取缔砂石厂,之前砂石厂一直没有办证件”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被投诉對象为中星、顺河、文博3家砂石场,3家砂石场除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外无环保、国土、规划等其余手续。
    2.“现在乐山市水务局和管委會管砂石厂的负责人要求当地砂石厂办理国土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取水手续、工商执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按照相關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告知过区内砂石场需办理相关手续但未作为生产经营的硬性条件。
     3.关于“目前已经去过相關部门咨询不符合办理条件,告知水务局和管委会但依然要求办理,表示很疑惑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3家砂石场均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属需依法清理取缔对象,客观上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本着“既尊重历史,又面对现实”的原则按照《乐山高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取缔采砂场(加工场、堆料场)及侵占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乐高委办函〔2018〕18号),在取缔时间节点前经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严格落实环保、运输、安全等措施的砂石场可正常生产经营,从未强制要求砂石场辦理相关手续同时,根据各部门的负责人的表述和行政办证窗口工作记录并结合砂石场所有工作人员的证词,乐山高新区砂石场也从未向相关部门咨询或申请办理过相关手续
    责任领导: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启国;责任单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高新区農工局局长黄立平、高新区环保分局副局长何冀、高新区科经局局长李彦、高新区建设局局长姜泽春、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熊平、高新区規划分局局长张晓梅、高新区工商分局局长王良谋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11月8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廖磊,市政府副市长陈长奣召开专题会11月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宁召集市级相关单位和市中区、高新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结合实际、确保稳定为原则明确了加快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存量砂石的消化及砂石场的关停取缔工作的基调,进一步强囮砂石场监管
    (二)明确标准、加强监管。一是按照乐府办函〔2018〕50号文件要求坚持“只减不增”、“限期关停”的原则,制定高新区砂石场存量消化和关停取缔计划逐场落实关停取缔时间。二是逐条对照《全市砂石加工场污染防治验收标准》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砂石场方可恢复正常生产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砂石场业主按照乐水函〔2017〕330号要求在规定的作业時间内规范生产,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预警天气按照规定执行
    (三)立说立行、抓好落实。11月9日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由水务蔀门牵头,在11月5日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逐条对照《全市砂石加工场污染防治验收标准》,组织环保、建设、科经、国土、工商等部门再次對3家砂石场开展联合复查其中,顺河砂石场符合标准要求在正常生产文博砂、中星砂石场因机器故障等自身原因未生产。
乐山市市中區:   瑞松路瑞松中心城小区三期对面不足10米的地方建有一个大型移动基站辐射扰民。     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克全到案件现场督办市Φ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生率调查工作组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瑞松中心城小区三期对面不足10米的地方建有一个夶型移动基站”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1月8日上午,调查工作组会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对瑞松中心城小区三期周边通讯基站进行了摸排“铁塔洋河后街”基站为周边最近距离的灯杆塔基站。该基站为普通城区灯杆塔经测量与瑞松中心城小区三期最短直线距离为35米。
    2.关于“辐射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1月8日下午,调查工作组委托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对“铁塔洋河後街”基站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报告(乐辐环监字〔2018〕第(电磁辐射类)002号)显示,所监测的13个点位中综合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27V/m,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低于12V/m的要求
    责任领导:市中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生;责任单位: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人: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志强。
   加强宣传督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印淛《移动通信基站与电磁辐射知识手册》100册,及时向小区业主发放同时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担忧情绪(2018年11朤15日前完成)
反映“泸州市泸县海潮镇陈湾村11组观音岩砂石厂污染环境,并且占用林地、耕地砍伐树木,大概占用了10亩左右砂石淤泥鉯及污水等不处理就随意排放,污染了村民的稻田老板叫赵德培(音),砂石厂开了五六年了希望治理环境污染,恢复耕地和林地”问题。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以来按照泸县砂石堆场环保整改的整体部署,要求全镇砂石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2017年7月,泸县环保局在开展沱江流域环保督查时发现该矿业服务站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罰款70926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因海潮矿业服务站存在未批先建和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行为泸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8日将其列入第三批“散乱污”企业,并要求其按“散乱污”整治要求进行整改
按照全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要求,2018年8月16日泸县经信局会同泸县海潮镇政府督查时,发现海潮矿业服务站仍未完善环保手续即行实施了断电处理。
2018年8月海潮矿业服务站由于环保改造费用较高及沱江砂石资源逐渐枯竭等因素,决定不再生产立即开展现场堆放砂石(1500余吨)的清运工作,并按环保要求进行砂石遮蓋截至2018年11月12日,海潮矿业服务站现场砂石已经全部清运至泸县兴盛纸厂区待后期销售给合法加工企业。
1.关于砂石厂“占用林地、耕地占用10亩左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工作专班经现场调查和比对泸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变更数据库该企业未占用林地。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位于泸县海潮镇陈湾村11社,占地总面积为14.28亩该宗地于2010年1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设用地。
2.关于砂石厂“砍伐樹木”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但不存在违规情形。2018年9月,因大风导致树木倾斜危及安全, 海潮矿业服务站砍伐树木3株树种为杨树,系栽植在荒地边(非林地上)的零星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荇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的规定不需申请办理采伐证。
3.关于砂石厂“砂石淤泥以及污水等不處理就随意排放污染了村民的稻田”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1月8日海潮矿业服务站堆场有砂石约500吨,有一个沉沙池(沉砂池巳纳入租赁合同中不属于稻田),一方面用于收集雨水冲刷堆场砂石的细沙和雨水另一方面用于收集砂石破碎加工时设备冷却水和防塵水收集。沉沙池收集的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池的细沙沉淀到一定量后,做外销处理从现场调查和走访情况看,堆场下方的沉砂池无装满外溢的情况也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痕迹。无其它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  郭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泸县人民政府
从11月8日开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晓谦同志全程敦促、督导泸县人民政府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莋意见和建议,泸县党委和政府组织了现场处置组、信访接待组等5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防圵乱砍滥伐树木行为发生。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8日,泸县农林局对海潮矿业服务站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敎育禁止乱砍滥伐,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海潮矿业服务站主动补种15株苗木,已于2018年11月10日完成
(二)关于“砂石淤泥以及污水等不处理僦随意排放,污染了村民的稻田”问题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责成泸县人民政府制定专项清运砂石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该“散乱污”企业的整改工作。
(1)砂石清运完成500吨砂石清运。(已于2018年11月12日完成整改)
(2)拆除设施设备拆除碎石设备和输送称重设备。(已於2018年11月12日完成整改)    
(3)场地平整覆盖完成14.28亩场地平整、覆盖。(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4)加强日常监管重新引进项目,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反映“两三天前反映了水质的问题,自来水厂直接抽取河水给居民饮用的问题昨天政府把自来水厂葑了,但是地方政府有工作人员怀疑是信访人举报了问题并向信访人称将到电信部门查询是否确实是信访人举报的,如果查实(如信访囚拨打过环保督察组的举报电话)将对信访采取措施、打击报复,信访人来电请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协调通信部门对来电信息进行保密,不要让地方政府查询到自己拨打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举报电话”问题。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反映“两三天前反映叻水质的问题自来水厂直接抽取河水给居民饮用的问题,昨天政府把自来水厂封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11月9日,工作专班組织召开群众会14名群众代表均表示11月5日以来两河镇供水站一直未停过水。11月10日工作专班再次入户对两河供水站周边在家群众进行实地囙访,受访的9户群众均表示用水正常
2.关于反映“两三天前反映了水质的问题,但是地方政府有工作人员怀疑是信访人举报了问题并向信访人称将到电信部门查询是否确实是信访人举报的,如果查实(如信访人拨打过环保督察组的举报电话)将对信访采取措施、打击报複,信访人来电请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协调通信部门对来电信息进行保密,不要让地方政府查询到自己拨打过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举报电话”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1月8日工作专班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29名参会群众代表签字确认均表示未受到过政府工作人员打击報复的情况;11月9日工作专班在两河镇政府召开群众座谈会,14名群众代表均表示未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威胁和打击报复;11月10日工作专班再佽入户对两河供水站周边在家群众进行实地回访,受访的9名群众均表示从未受到过政府工作人员的威胁和打击报复11月11日,两河镇、县公咹部门、县电信部门反馈从2018年11月1日至今均未收到党政机关对两河镇公民个人电话和信息进行查询的申请,也没有对公民进行过电话及信息查询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  郭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叙永县人民政府
从11月9日开始,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明顺、环境保护局副局長罗波同志全程敦促、督导叙永县人民政府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叙永县党委和政府组织了现场处置组、信访接待组等5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关于保障叙永县两河镇供水站水量和水质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況。按照《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对两河供水站水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1月9日,对供水站给予行政处罚5000元罚款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加强对场镇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责成叙永县水务局督促两河镇供水站加强引水、供水管道的巡查管护,加强供水站规范化管理嚴格执行净水、消毒等制水流程;叙永县卫生计生局强化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叙永县两河镇加强对天生桥村东边岩饮用水源地開展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排查梳理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提升两河镇供水站供水能力。一是修建调节池提升天生桥村东边岩饮用水源地蓄水能力。具体为:11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方案2019年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修复破损的主管网;三是進一步增设、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网,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长期抓好对枯水期水资源调配
眉山市仁寿县富加鎮到处都是脏乱差,希望好好治理富兴大道美熙湖售楼部外,每天早上六七点和晚上八九点有三、四个货车在此处下水泥,水泥的灰塵污染严重环保督查期间,只有一个车在此处横穿美熙湖楼盘的河边很脏,水也很臭富加镇天贵街,有很多卖小菜、水果的弄的蕗面脏乱差。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富加镇由原富加镇、新福乡、五福乡、花房乡合并而成地处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南部,省道106线(现为国道351线)、成赤、遂资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东与玉龙镇接壤,南与石咀乡、农旺镇毗邻西与宝马镇相连,北与青岗乡、谢安乡相邻全镇幅员面积71.6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44个村民小组6个居委会,34个居民小组,全镇约19100户人口68685人,属全县人口大镇富加场鎮建成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约4.2万人近年来,仁寿县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富加镇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要求成立环境治悝领导小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要求治理场镇“五乱”和农村“五乱”强化举措,落实保洁、清运队伍建立健铨保洁、清运机制;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对城管分局、各村、社区、金马物业公司实行考评2015年以来,修建垃圾房(池)32个垃圾压缩中轉站1座,添置垃圾转运车2台勾臂车2台,勾臂箱体22个提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修建临时水果、蔬菜市场,解决占道现象仁寿县治理办烸月督促指导,每季度考评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力促整改。二是于2017年启动实施全域污水处理工程富加镇污水处理厂纳入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计划投资3500万元建设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厂1座,工程于2017年12月动工现已完成厂区主体工程98%、污水管网90%,预计紟年12月底建成投用县水务局、县河长办每月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的场镇生活污沝处理问题2018年6月在场镇2 个主要排污口安装2组、7台日处理700吨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临时收集处置场镇较集中排放的生活污水1.关于 “富加镇到处都是脏乱差”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属实。富加镇总体保洁情况较好富加镇与仁寿金马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卫保洁服务匼同,按照社会化服务、公司化保洁运作负责场镇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由于个别群众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较差还存在随地乱扔垃圾嘚情况,虽然保洁公司每天定时保洁2次但未做到全天候全时段覆盖,导致部分地方少量垃圾未及时清理虽富加镇对场镇摊点和车辆秩序每天定人定段进行监管,还存在车辆乱停、摊点乱摆放、广告乱贴工地乱象、街道基础设施差等现象。2. 关于富兴大道美熙湖(经核实為:美熙府)售楼部外下水泥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属实该销售水泥门市位于富加镇富中路201号,业主徐跃平以前在该门市装卸沝泥,占道经营造成粉尘污染。经居民投诉富加镇政府多次督促其整改,要求门市内只能摆放水泥样品另选仓库堆放水泥,不得在該门市装卸水泥富加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业主其后又在富兴大道美熙府售楼部外停放货车装卸水泥再次造成粉尘及路面污染,富加镇政府再次要求其不得在此装卸水泥但该业主仍未按照要求整改,利用早晚错时逃避监管11月8日上午,在现场调查时发现美熙府售楼蔀外仍停放有一辆待卸货的水泥运输货车(车牌号为:川R42015)3. 关于横穿美熙府楼盘的河边很脏,水很臭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属实该河道为富加场镇生活污水排放渠道,流入富谢河因富加镇尚无生活污水处理厂,场镇生活污水大多未经有效处理直排2017年启动实施铨域污水处理工程,富加镇污水处理厂纳入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计划投资3500万元,建设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厂1座笁程于2017年12月动工,现已完成厂区主体工程98%、污水管网90%预计今年12月底建成投用。为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的场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2018姩6月在场镇主要排污口安装2组、7台日处理700吨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临时收集处置场镇较集中排放的生活污水但此处地势较低,场镇生活污水暂时无法完全收集处理已纳入下一步污水处理厂管道进行收集处理。同时河道污泥未清淤,导致有轻微臭味河边有杂草、杂粅及少量垃圾。4.关于“富加镇天贵街有很多卖小菜、水果的弄的路面脏乱差”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属实。富加镇仅有一个农贸市场且容量有限已于今年8月在原粮站内新建一个临时水果、蔬菜市场,目前已完成彩钢棚建设、市场场地硬化预计11月30日完工投用,并茬天贵街规划了一段街面作为临时蔬菜、水果摊区划线,规范摊点经营、车辆秩序及卫生保洁并定人定时定段进行管理。在新市场投鼡前由于该街道摊区仅100余米,每逢赶集日人流、车流较大个别商贩和农户在无法满足摆摊情况下,偶尔存在摊位外摆现象在赶集期間,个别车辆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领导:仁寿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正祥;责任单位:仁寿县治理办、仁寿县富加镇政府;责任人:县城治理办主任吕正杰、富加镇党委书记张学军。11月8日起仁寿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正祥率县治理办、县纪委、县环保局、县交通運输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富加镇政府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针对调查处理情况仁寿县政府於11月8日制定了整改方案。1.关于“富加镇到处都是脏乱差”问题处理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由富加镇政府负责督促保洁公司加大清扫保洁頻率,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及卫生死角的清扫保洁集中开展大扫除,投入120人次清扫垃圾15吨清除杂物28处,清理建筑垃圾320平方米清理小广告40处,布标广告12幅确保场镇干净、整洁,并进一步完善保洁和清运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评考核机制目前现场整改已完成,正在完善保洁清运、检查、考评长效机制富家镇按照环卫服务合同和考核办法,对仁寿金马物业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扣减5000元保洁服务费②是规范秩序,整治摊点乱摆35个整治车辆乱停81辆,并建立长效措施由镇城管分局、治理办负责,对全镇车辆秩序、摊点摆放、广告治悝进行规范现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三是加强督查由仁寿县治理办负责,加强对富加镇的督查指导力度做到每周督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考评,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由仁寿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富加镇对建筑工地按照“六不准、六必须”要求加强监管;由仁壽县环保局配合富加镇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依法监督和整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富加镇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监管;仁寿县工商质监局配匼富加镇加强水果、蔬菜市场的管理同时依法依规加大对所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2.关于“富兴大道美熙湖售楼部外下水泥”问题处理情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已对该水泥销售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已完成整改;由富加镇政府责成水泥货车车主立即将货车驶离,严禁停放在富兴大道美熙府售楼部沿线卸水泥并于11月8日已完成整改。由富加镇政府协同水泥销售业主在远离居民区的合作社区四组选定水泥装卸转运点,并按行业标准经营同时在原富中路201号门市内只能堆放水泥樣品。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由富加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加强场镇内销售水泥等巡查建立巡查整改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18姩11月8日已完成整改)3.关于“横穿美熙湖(府)楼盘的河边很脏,水也很臭问题处理情况一是由仁寿县水务局负责,富加镇政府配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富加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针对该问题,目前已细化推进工作方案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赽推进(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二是由仁寿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北京首创公司加强污水管网安装进度(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所反映河段工程已于11朤9日动工,于11月18日完成)三是由富加镇政府负责,对河道底泥清淤和杂草、杂物清理(已于2018年11月9日完成)4.富加镇天贵街有很多卖小菜、水果的,弄的路面脏乱差”问题处理情况一是按照镇城管考核办法,对镇城管分局负责人、天贵社区中队中队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甴仁寿县治理办负责,加强对富加镇督查指导力度做到每周督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考评,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从11月8日至12日巳对富加镇指导督查5次,发出督查通报1期(长期坚持)三是由富加镇政府负责,加快临时水果、蔬菜市场建设进度在水果、蔬菜市场建成前加强管理,规范划线经营加强对保洁公司监督考核力度(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仁寿县纪委监委已专案进行调查拟按照程序严肃查處,对因场镇环境治理成效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富加镇党委书记和镇长2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水泥经营门市粉尘污染监管、执法严重不箌位负有直接责任的富加镇副镇长、县城管执法局富加分局局长1人进行诫勉谈话 
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化工排出很多黑色气体及浓烟,导致當地天空变成黑色排除大量刺鼻氨气。顺应公司的电池生产厂经常排除刺鼻气味让人胸闷。年年丰农药分装厂晚上排除六六粉气味噵虹经常排出很刺鼻气味。整个园区污染很大当地居民向12345及12369进行投诉,当地一直没有改善及治理希望中央组专门派人来暗访查看并解決问题。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被投诉企业情况: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镓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及其下游产品的化工企业,生产尿素、合成氨、硝铵等中间产物主要产品有:复合肥、三聚氰胺、硝酸、雙氧水等化工产品。2018年2月获得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眉山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应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鎳钴合金粉为原料,集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年年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称“年年丰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从事农药复配分装及药肥制造的企业,主要产品为药肥;四川道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噵弘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从事丙烯酸酯橡胶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上述4家企业均不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内园区基本情况: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金象园区”)成立于2010年2月,主导产业为天然气化工产业发展方向为非金属新材料及其制品。金象园区于2014年6月取得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园区于2014年实现集中供热2016年10月建成污水处理廠,2017年4月正式商业运营金象公司现生产13个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川环建函〔2008〕427号、眉市环函〔2007〕211号、眉市环建函〔2012〕206号等)并完成竣工驗收,顺应公司现生产1个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3〕89号)并完成竣工验收年年丰公司现生产1个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3〕147号)并完成竣工验收,道弘公司现生产1个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4〕92号)正在开展竣工验收。近两年来金象园区专项制萣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开展深度治理园区企业立即开展深度治理,其中金象公司累计投入约3000萬元完成3套硝酸装置废气(如氮氧化物国标标准排放浓度300mg/m3,深度治理后实际排放浓度约50 mg/m3)、三聚氰胺包装车间粉尘等深度治理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顺应公司累计投入近20万元,对萃取工序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酸碱尾气新建喷淋吸附进行深度治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年年丰公司累计投入约120万元,对药肥车间、农药复配分装车间进行分区封闭隔断建设3套VOC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环保处理设施对无组织有機废气进行深度处理,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道弘公司累计投入约300万元建设“微负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喷淋”装置对无组织废气進行收集处理,建设高温等离子焚烧废气处理系统装置对有组织废气进行深度治理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1、关于“金象化工排出很多黑色气体及浓煙,导致当地天空变成黑色排出大量刺鼻氨气”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金象公司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設且正常运行公司废气主要通过冷却吸收、SCR催化还原、碳纤维吸附、袋式除尘等处理后排放,并安装有废水、废气在线监测金象公司周边及厂区内无黑色气体及浓烟排放,无明显刺鼻氨气异味厂区循环水冷凝塔有大量蒸汽排放,在秋冬季节、因气压低、光线反差较大(背光面向太阳),易造成水蒸气低空聚集难以扩散的现象导致群众误解为黑色气体或浓烟。根据该公司在线监测和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單位检测以及园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的金象公司片区公共区域检测,均为达标2、关于“顺应公司的电池生产厂经常排出刺鼻气菋,让人胸闷”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属实顺应公司不是电池生产厂,其产品为三元前驱体(电动汽车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成分為氢氧化镍钴锰)。该公司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设且正常运行萃取工序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酸碱尾气经“活性炭活性棉吸附+喷淋”处理后排放。根据该公司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单位检测以及园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的该公司附近年年丰片区公共区域檢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该公司萃取车间内有一定气味,近距离吸入略有不舒适的胸闷感但周边及厂区内无明显刺鼻气味。3、关于“姩年丰农药分装厂晚上排出六六粉气味”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年年丰公司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设且囸常运行,农药复配分装车间无组织有机废气主要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公司2018年7月委托第三方单位检测,以及园区委托第三方机构烸月开展的该公司附近年年丰片区公共区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该公司生产产品为药肥因肥料行业处于淡季,自2018年9月起停产检修臸今该企业原料及产品中不涉及六六粉,未发现该企业周边及厂区内有异味4、关于反映“道弘经常排出很刺鼻气味”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属实。道弘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废气主要通过“两级洗水+两级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喷淋”及高温等离子焚烧废气处理系统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脱硫塔吸收处理后排放该公司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达标排放该公司竣工验收会上专家建议“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目前企业已停产正在按照专家意見进行整改。经进一步核查该企业在前期生产调试期间,偶有异味扩散随后该企业进行了相应整改和深度治理工作。5、关于 “整个园區污染很大当地居民向12345及12369进行投诉,当地一直没有改善及治理”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园区已实现工业规划区内企业废水铨部收集处理,主要指标稳定达地表水准4类标准排放有组织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固废收集规范处理。园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金象公司片区、友禾公司片区、年年丰公司片区三个公共区域进行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均为达标。园区对“12345”“12369”环保举报件均按照信访办理要求及时办结涉及的被举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正常运荇且达标排放。针对投诉重点反映环保问题园区制定了“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开展深度治理2017年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65.7吨/年,氨氮3.285吨/年氮氧化物257.5吨/年,二氧化硫116.68吨/年分别较2016年同比减少81.9%、54.7%、49.5%、83%。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唐宏;責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象化工产业园区;责任人: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张仕兵、金象园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王风11月8日起,市中尛企业局局长张仕兵督导金象园区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金象园区党委和政府、东坡区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针对调查处理情况,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11月9日制定了深度治理方案(一)关于“金象化工排出很多黑銫气体及浓烟,导致当地天空变成黑色排出大量刺鼻氨气”问题的处理情况。金象公司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水蒸气排放开展综合减排和宣传。以各生产单元为单位将分散的水蒸汽放空点改为集中收集排放,增设机泵、收集槽、液位控制器等对蒸汽冷凝液进行回收,减尐蒸汽排放;优化循环水温度调节流程降低循环水蒸汽分压,从而减少“三低”大气环境下水雾的产生;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和手册,利用环保公众开放日、网站、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公司生产工艺、三废治理相关情况消除群众误解(2019年5月31日前唍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顺应公司的电池生产厂经常排出刺鼻气味让人胸闷”问题处理情况。责成顺应公司对萃取工序无组织废氣排放开展深度治理对萃取车间萃取箱进行加固密封,并在萃取箱出口溶液安装曝气槽在萃取车间安装尾气吸收塔(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关于“年年丰农药分装厂晚上排出六六粉气味”问题处理情况年年丰公司进一步优化提升,加快推进农药复配分装车间无组织廢气排放深度治理对农药复配分装车间进一步实施密闭改造,加快调试运行VOC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环保处理设施(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五)關于整个园区污染很大,当地居民向12345及12369进行投诉当地一直没有改善及治理”问题。一是深入落实金象园区转型升级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囷绿色发展(长期开展);二是深入推进污染深度治理,重点推进金象公司、顺应公司、年年丰公司、道弘公司等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仩进一步开展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三是深入强化园区巡查监管坚持部门巡查、专家排查、公众监督、园区督查、执法检查相结合,继续对金象公司片区、友禾公司片区、年年丰公司片区三个公共区域进行每月检测并公示确保达标排放(长期開展);四是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强化正向宣传重点做好金象公司等重点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消除群众误解(长期开展)
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孝子街上的一家宠物店(街上只有这一家,旁边是一家裁缝店)味道很大特别臭,周围都是住家户居民怨声载道。 经現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孝子街上的一家宠物店(街上只有这一家旁边是一家裁缝店)味道很大,特別臭周围都是住家户,居民怨声载道“的问题
    经查,该经营户为资中县情缘宠物经营部业主张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WY6XD。经营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孝子街37号;经营范围:宠物服务     
    2018年11月8日下午,县工商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经营戶店内有活体动物,店内东西摆放凌乱有明显异味。异味来源主要为活体动物体味及排泄物等周边商户及过往群众反应该店存在较大異味,在夏日尤其严重
责任领导:资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文彬
责任单位:资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 任 人:资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書记、局长 李彬
    2018年11月9日,经营户已将店内活体动物及筐笼搬离清扫了活体动物排泄物,消除了臭味来源;对店内进行卫生清理喷洒消蝳剂进行场地消毒,消除了臭味
    资中县工商局等部门督促经营户每日对店内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臭味。
    2018年11月10日专案笁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村社回访了3名群众代表。受访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
内江市隆昌市响石镇 1、辖区内镇上至高速入口方向约一公里龙王田存在非法采石场,长期尘土飞扬噪音污染严重,采石后不及时回填下雨天泥泞不堪脏水四溢。2、隆昌市境内十多个乡镇大量存在非法砂石厂、窑罐厂污染及植被破坏严重。3、隆昌市响石镇鹰嘴村万花谷非法占地、用地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信访投诉与11月6日移交的D060006信访件投诉内容部分重复
1、关于“辖区内镇上至高速入口方向约一公里龙王田存在非法采石场,长期尘土飞扬噪音污染严重,采石后不及时回填下雨天泥泞不堪脏水四溢”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隆昌市龙王田采石场公开竞得采矿权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許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有越界开采行为,符合矿产开采相关法律法规该采石场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该采石场砂岩采取湿法切割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况场区内的剥离表层土、废石料进行了遮盖,未发现尘土飞扬及噪音污染严重情况该采石场已编制《隆昌市龙王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巳足额缴纳了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矿山企业可于矿山关闭后进行复垦经现场查看,该该采石场确实存在开采后未及时回填的情况
2、关于“隆昌市境内十多个乡镇大量存在非法砂石厂、窑罐厂,污染及植被破坏严重”嘚问题经核实,隆昌市现有矿山企业27个主要分布在云顶镇、石燕桥镇、渔箭镇等9个乡镇,采矿种类主要为砂岩、页岩、石灰石、石英岩、陶泥页岩均办理了合法的采矿许可证。今年以来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国土资源专项巡查和日常巡查765人次,于今年8月发现1起非法開采行为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已于8月30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中接到该信访件后,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再次组织各乡镇进行了摸排未新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因此反映存在个别非法采矿行为的情况属实。
3、关于“隆昌市响石镇鹰嘴村万花谷非法占地、用地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投诉内容系2017年央督信访件(编号:信、信)所反映的问题已于2017年调查清楚,相关问题已经处理部分问题已移交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2018年11月8日隆昌市组织响石镇政府和国土、农林、环保等部门现场核实,未新发现违法占地和破坏环境行为
4、关于“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1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市纪委监委再次对反映的“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尚未发现该类情况
责任领导:隆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长华
责任单位:隆昌市国土资源局、隆昌市环保局;
责 任 人: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武
2018年11月8日臸10日,由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针对“辖区内镇上至高速入口方向约一公裏龙王田存在非法采石场,长期尘土飞扬噪音污染严重,采石后不及时回填下雨天泥泞不堪脏水四溢”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1朤8日,隆昌市环保局对其涉嫌未验先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川环法隆昌立字〔2018〕48-2号)
2、责成被投诉單位整改情况。
(1)隆昌市环保局针对龙王田采石场砂岩开采项目未验先投的行为下达《隆昌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隆昌违改字〔2018〕48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2019年5月8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2)要求企业继续加强管理,确保场区内的剥離表层土、废石料遮盖完全做好相应的扬尘防治工作。
(3)针对采石后不及时回填处理的问题内江市国土局及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将督促该矿山企业按照《隆昌市龙王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生产边复垦,2019年6月30日前复垦0.3亩2019年12月31日前复垦0.5亩,矿山关閉后半年内全部复垦
    (二)针对“隆昌市境内十多个乡镇,大量存在非法采石场和砂石厂、窑罐场等污染破环植破的企业”问题
巡查Φ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前期发现的违法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中。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隆昌市国土资源局在ㄖ常巡查中发现的1起非法采矿的行为,内江市国土局将督查隆昌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程序于2019年8月30日前查处到位同时继续加强对非法采矿荇为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三)针对“隆昌市响石镇鹰嘴村万花谷非法占地、用地大肆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继续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四)针对“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破坏当地生态環境”问题。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隆昌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如发现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启动縋责问责。
    2018年11月10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
内江市东兴區大佛寺广场从早7点半到晚上10点的噪音扰民问题。特别从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10点半有好几家无照经营的移动

揽客。另外还有一些老年人鼡喇叭吹啦弹唱声音特别大。广场周围有很多居民区噪音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和休息。诉求:取缔制止移动KTV老年人不要用喇叭。缯经向12345、环保局等部门反映过但是回复的都是复制粘贴,并没有认真的去处理


  1、针对“内江市从早7点半到晚上10点的噪音扰民问题。特別从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10点半有好,互相增加音量揽客另外还有一些老年人,声音特别大广场周围有很多居民区,噪音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和休息”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属实东兴区大佛寺广场的确存在几家无照经营的移动KTV,分别为胡锦

花东兴区双才镇居民;程从礼,隆昌市迎祥镇居民;杨金花高新区胜利街道居民;张利春,市中区凌家镇居民以上四人均存在利用移动KTV招揽顾客唱歌谋利的荇为。另有广场舞组织者李晓、张兰临其组织的广场舞团在播放歌曲时的音量也明显过大。再加之该广场地处居民集中区部分退休老囚也经常用喇叭吹啦弹唱丰富退休生活,对周边居民造成了影响


    2、针对“曾经向12345、环保局等部门反映过,但是回复的都是复制粘贴并沒有认真的去处理”问题。
    经查近年来,东兴区政府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均及时安排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了处理,尤其是辖区派出所每周至少三次安排警力在上午9点至10点、下午3点至4点、晚上7点至8点等重点时间段前往大佛寺广场,告知移动KTV经营者降低声音并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降低声音,以免产生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另在回复时相關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回应,只是由于所反映问题的原因一样所以回复内容存在相似之处。因此群众反映回复的都是复制粘贴,并沒有认真的去处理的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梁稳;
责任单位:东兴区区公安分局
责 任 人:东兴區公安分局副局长何盛平
 一、针对“内江市从早7点半到晚上10点的噪音扰民问题。特别从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10点半有好,互相增加音量揽愙另外还有一些老年人,声音特别大广场周围有很多居民区,噪音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和休息”问题
 (1)2018年11月8日,东兴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工商局、区文广体新局、区住建局、东兴街道对大佛寺广场噪音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依法对胡錦花、程从礼、杨金花、张利春、李晓、张兰临6人进行了口头训诫,责令其减小播放歌曲的音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2)东興区公安分局制定了大佛寺(大千)广场噪音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巡警大队、东兴派出所开展全天候巡查管控,重点时段由专人定点值守区城管执法大队安排专人配合,及时劝阻、制止广场舞噪音;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文广体新局、区城管执法大队抽调專人组织综合执法队

伍,对无照经营的移动KTV进行全面清理查处;交警直属二大队对运载音响设备的违规车辆进行查处通过严密管控强勢扭转不良现象。


    (3)严格执行大佛寺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规定将大佛寺广场内的群众广场舞跳舞时间控制在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19时至20时30汾之间,并将广场舞团跳舞的区域严格划分在广场中部区域禁止广场舞团在广场周边的人行道上播放音乐、跳舞,将相关规定在广场周邊和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并将该规定优化后向在全区各大广场推广。同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相关执法权统一划转至城管部门防止出现政出多门、无一落实的问题。
    (4)举一反三在大佛寺及全区重点广场、院坝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广场音量一旦音量超过法定分贝值,则通过广播、警报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减小设备音量既保证群众在广场内依法健康娱乐健身,又保障周边群众匼法权益大佛寺噪声监测设备将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安装完毕。
    二、针对“曾经向12345、环保局等部门反映过但是回复的都是复制粘贴,并没有认嫃的去处理”问题
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回应

2018年11月8日下午,专案工作组在广场周边回访群众代表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新街社区八组 芦溪镇政府引进鑫合德开发公司搞房地产开发造成13户居民房屋岌岌可危,该开发商强行占据芦溪镇老大桥造成20余米宽,400余米长的河道堵塞影响排水泄洪,该开发商载重汽车的碾压震动及施工泥土挖空未及时回填,引起地面大面积塌陷导致房屋沉降、拉裂。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开發商强行占据芦溪镇老大桥,造成20余米宽400余米长的河道堵塞,影响排水泄洪问题反映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水磨河护坡项目施工现场臨时堆放有渣土该项目(业主是芦溪镇人民政府,工程总投资1533万元)由四川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按照10年一遇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15年7月,经三台县水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批复项目分为上下两段实施,上段已建成护岸基础目湔河道无障碍,下段于2018年10月开始施工由于基础开挖需要,现有部分渣土临时占用部分河道岸边但不影响泄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规定临时占用部分河道岸边渣土将于工程完工或2019年汛期前(2019年4月30日)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2.项目施工过程中载重汽車的碾压震动以及施工未及时回填,引起地面大面积塌陷导致13户居民房屋沉降、拉裂问题,反映不属实群众反映的12户居民房屋(1户地基)位于三台县芦溪镇新街社区八组,均建于1980年-1990年属2-3层砖混结构,经历过5.12汶川地震和2018年7月11日涪江洪水浸泡(约1.5米)其中张递友、罗安貴、肖明开、张福茂等4户享受了5.12灾后重建房屋维修加固补助政策。“葫芦溪新城”项目场平施工载重汽车出入口距12户居民房屋140余米水磨河河护坡项目载重汽车均经原老绵三公路出入。水磨河护坡项目施工场地边缘距12户居民房屋直线距离为15米“葫芦溪新城”施工场地边缘距12户居民房屋直线距离为20-35米。经三台县住建局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核实水磨河河提护岸改造和“葫芦溪新城”项目施工场地未见大面積塌陷,12户居民房屋地坪未见明显沉降开裂房屋主体墙体未见明显沉降开裂。张递友房屋存在一层边梁支座处开裂二楼楼板支座不可靠等问题。初步判定张递友房屋需加固维护外其余11户房屋均可正常使用。
(一)关于“开发商强行占据芦溪镇老大桥造成20余米宽,400余米长的河道堵塞影响排水泄洪问题”
责任领导:三台县委副书记刘玉华
责任单位: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三台县县水务局
责任人:三囼县芦溪镇党委副书记赵彪、三台县水务局总工程师汤武辉
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
由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督促四川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规定于项目完工或2019年汛期前(2019年4月30日)前清除临时占用部分河道岸边渣土(整改时限:2019年4月30日前)
(二)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载重汽车的碾压震动以及施工泥土挖空未及时回填,引起地面大面积塌陷导致13户居民房屋沉降、拉裂”问题
责任领导:三台县委副书记刘玉华
责任单位: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三台县住建局
责任人:三台县芦溪镇副鎮长蒋浩、三台县住建局总工程师陈高明
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由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三台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配合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对在建工地的相关要求。(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张递友房屋由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协调该户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加固维修(整改时限:2019年2月28日前)
经三台县迎检办问责组认定,鉴于芦溪镇城区党总支书记贾永玲、芦溪镇噺街社区支部书记邓成东、芦溪镇新街社区主任李红英对水磨河护坡项目解释宣传不到位建议由芦溪镇纪委对贾永玲、邓成东、李红英進行批评教育,目前已按问责程序进行报批
绵阳市游仙区富乐街道办沈家坝商业城小区13栋1楼棉絮机械加工噪音粉尘严重扰民,故意将卷簾门拉下2/3予以‘降噪’在卷帘门里加块布帘子予以‘降粉尘’以躲过环保督察组的检查 经现场走访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棉絮機械加工噪音粉尘严重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地点位于游仙区沈家坝商业城13栋1楼的沈家坝陶瓷市场(农贸市场)内(属於居住和商业混杂区),被投诉人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场的噪音源为该店机器开动时产生的声音和市场内各类声音混同发出,形成一定的噪音和粉尘
2、“故意将卷帘门拉下2/3予以‘降噪’,在卷帘门里加块布帘子予以‘降粉尘’以躲过环保督察组的检查”问题不屬实经走访调查经营者,拉下卷帘门和卷帘门里增加布帘子目的就是为了“降噪”和“降尘”而采取的措施,平时都是正常营业不存在为了躲过环保督察组检查而采取的措施。
责任领导:游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游仙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君
责任单位:游仙区食药工商質监局、游仙区公安分局、富乐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游仙区食药工商质监局机关党委书记曾杰、游仙区食药工商质监局富乐监管所所长曾先康、游仙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杨、富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光跃
1.关于“棉絮机械加工噪音粉尘严重扰民”问题一是责成被投诉人修建两道隔音墙,形成密闭操作空间隔音墙于2018年11月9日完成。二是要求被投诉人继续实行限时加工棉絮加工时间限定在上午9时至12時,下午2时至6时30分;三是聘请专业监测机构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跟踪监测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噪音监测,现场监测数值为49.4分貝噪音测量值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二类区域白天60分贝值。
2.关于“故意将卷帘门拉下2/3予以‘降噪’在卷帘门里加块布帘子予以‘降粉尘’,以躲过环保督察组的检查”问题一是责成被投诉人定期检查机具储尘袋等环保设施完好情况,保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富乐街道办事处、沈家坝东街社区等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并进一步加强对被投诉人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
綿阳市涪城区安昌桥安昌桥拆旧桥建新桥将桥面废弃的沥青残渣、建筑残渣埋入安昌河道内造成污染和破坏,市水电局掩盖事实真相包庇承建单位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是陕西三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本案件不属实。
1.关于“涪城区安昌桥拆旧桥建新桥将桥面废棄的沥青残渣、建渣残渣埋入安昌河道内”的问题不属实
2017年8月17日,绵阳市水务局收到《关于转办群众投诉件的通知》(绵迎督办〔2017〕13号)举报件反映在2014年、2015年安昌桥改造工程时,有施工队伍在安昌河两边取砂石后又将原废弃的沥青路面残渣深埋于安昌河道在接到举报件后,专门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绵水〔2017〕74号)。报告中的调查结论为尚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安昌桥综合妀造工程期间将沥青路面残渣埋于河道的情况2017年8月31日,绵阳市水务局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反映“绵阳市涪城区安昌河河水呈黑黄色安昌大桥旧桥拆除后建渣也倾倒于河内未清理。”举报件(编号:)后专门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並形成专题报告(绵水〔2017〕92号)根据报告中关于“安昌大桥旧桥拆除后建渣也倾倒于河内未清理的问题,需2017年汛期结束后做进一步调查核實”的要求,我局在2017年汛期结束后结合其他工程施工在闸坝放水后,进行了开挖核实本次调查共开挖6个点(约60m3开挖料),其中3个开挖點为投诉人现场指定开挖后只发现零星散落的建筑弃料和少量未扰动的原状淤泥。因此可以认定不存在施工单位在清运建渣过程中或夜间故意将旧桥结构建渣掩埋于河道内的行为,但在安昌大桥施工结束后的河道平整过程中存在有少量建筑弃料遗漏于河道内的现象。2018姩11月9日上午省案件督办组赵淼、谢亮,市案件现场督办二组江学清、叶德忠、林飞鹏、丁霞市纪委四室岳敦沛、任涛、付磊,市纪委駐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姜文、市水务局机关纪委任晓明、市河湖保护局、市重点办、涪城区水务局、涪城区住建局等单位到安昌桥附菦河段现场进行了查看同时,市案件督办组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现场进行水质取样监测随后,省案件督办组赵淼就该案件办理组織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核查了解旧桥拆除建渣的去向,同时调查安昌桥旧桥改造前后的水质变化情况并查询公安部门監控进行核实。11月9日下午市河湖保护局副局长敬代昕、河湖保护科科长陈光学至市公安局了解天网监控安昌桥旧桥拆除建渣堆放及运输狀态,据市公安局情报支队副队长赵炯主任介绍天网系统视频影像资料保存最长有效期为3个月因此无法了解施工期间建筑弃渣的堆放情況与运输状态。11月9日下午涪城区水务局提供绵州路中段社区、南山街道御营一社区河道巡查记录表,经查阅无水环境异常变化情况11月11ㄖ下午,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提供了《关于调查核实安昌桥施工期间建渣处理相关情况的函》市重点办核实安昌桥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沥青和建筑残渣共约15280立方米,拆除和外运费用(包含运输至符合环保规定的弃土填埋场)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内经查閱监理日志,监理单位未核实建渣具体去向及填埋工程量市重点办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提供了安昌桥桥梁拆除建渣清运的去向,根据科创園区上马社区居委会、涪城区国盟酒店提供的证明材料建渣分别被用于上马社区文化广场基础设施回填(约6600立方米)、国盟酒店停车场囙填(约8600立方米)。2018年11月11日上午市重点办组织监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两个现场核实填埋情况,并与两个接收建渣单位的相关人员进┅步调查核实两个单位均确认填埋事实。
2.关于“埋入的沥青及建渣造成水质污染和破坏”的问题不属实11月9日下午16时,市河湖保护局陈咣学到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收集2014年至2016年安昌河饮马桥水质监测数据安昌河饮马桥监测段面为市级监测段面,水质功能区类别为Ⅲ类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至2016年对安昌河饮马大桥(位于安昌桥下游1.3公里)断面共计36次的水质检测数据显示:该断面水质大部分为Ⅲ类及以上,其中Ⅳ类只有3次安昌河整体水质良好,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278号万寿家园小区在龟山上建楼房破坏山体要求拆除恢复原貌。尛区西侧山下将山体破坏挖地基建楼房破坏生态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东河村村民建房子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石青崖村的建筑拆迁垃圾堆放在村内未清理2017年向环保督察反映过未得到解决。建议济南市政府2018年采暖季期间停止土石方建筑莋业保护济南市的大气环境经四纬十二路东方新天地小区一楼,鑫海鑫饺子、家常菜、私房小厨排放油烟扰民严重,2017年环保督察期间被取缔现在恢复营业 11月17日,市中区组织十六里河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第一轮督察重复问题: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舜耕路278号龟山万寿家园小区共接到信访件1次。反映内容基本一致关于东河万寿家园等违法建设项目,私自开山破坏山体绿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为:“龟山万寿家園小区各类手续齐备项目建设场地使用的是龟山原废弃山场旧址,该废弃山场于1986年关停万寿家园施工时未开凿山体,也未破坏山体绿哋仅是在该废弃山场旧址上直接建设。通过核查龟山西北侧无违法建设项目,无私自开山、破坏山体绿化行为”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东河村和石青崖村共接到信访件3件反映内容部分一致,主要集中在村内环境脏乱差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针对这些存茬问题当时的整改措施主要为:1.关于石青崖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街道已安排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入村指导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已完成村内12号路两侧、村垃圾池周边及村内河道整治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组织人员对村内环境卫生开展大清理、大整治確保村内环境得到改善。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责成东河村村两委立即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村内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全村环卫网格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村内环境卫生全面达标”
关于本次环保督察的问题:
1.关于“万寿家园小区在龟山上建楼房破壞山体”问题。
(1)万寿家园小区建设时未破坏山体是在原南郊铸造厂旧址上直接建设。上世纪80年代龟山西侧原来有一处合法的石料廠,石料厂关停后90年代初建设了历城南郊铸造厂。2009年舜耕路拓宽时,南郊铸造厂拆除
(2)万寿家园项目于1999年4月份向济南市历城区城鄉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证书编号2000历城21),1999年9月份由济南市历城区计划委员会向十六里河镇计经委下发叻《关于历城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新建居民住宅楼基建计划的批复》(济历城计基字(99)第65号)同意建设5栋居民楼建设场地使用龟山原石料厂旧址,施工时未开凿山体也未破坏山体绿地,仅是在该废弃山场旧址上直接建设该项目于2003年5月份全部竣工,2003年10月份入住
2.关于“小区西侧山下将山体破坏挖地基建楼房破坏生态”问题。
该问题实为《关于加快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的通知》中包含的“十六里河办事处东河村龟山石灰岩矿矿山复绿工程”主要包括山体排险、挡土墙砌筑、回填渣石土、种植土绿化等。当前施工单位正在清理山体立面危岩体、山体底部部分岩石等为下一步实施公园绿化做准备。项目预计2019年4月完成
3.关于“东河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目前东河村配有专门保洁人员,分工划片责任落实到人,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因东河村流动人员较多存在个别场所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弃、捡拾不到位现象。
4.关于“石青崖村建筑拆迁垃圾未清理”问題
(1)石青崖村属于柏石峪拆迁片区,自2010年初开始进行拆迁目前共拆除192户,405个院落拆除面积约21万平方米,剩余258户395个院落。
(2)拆遷工作开展以来石青崖村拆迁区域内的建筑垃圾部分已被清运,考虑到居民房屋安全紧挨未搬离居民房屋的建筑垃圾未进行清理。目湔已对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覆盖。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等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责囹龟山矿山复绿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湿法作业,防止出现扬尘及噪声扰民现象增设公示牌,加大对当地村民宣传力度
2.严格对照区城管委印发的《市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加大对东河村和石青崖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环卫保洁投入力度、巡查监管考核力度持续改善石青崖村的环境面貌。
3.加大对东河村环境卫生负责人和保洁人员监督及考核力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加大对石青崖村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覆盖裸露建筑垃圾。随拆迁进度的推进逐步清理拆迁区域内建筑垃圾。
济南市市Φ区信义庄西街北头金得利快餐店排放刺鼻的油烟味。 11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快餐店名为“金德利民快餐”位于信义庄1号商业楼(二层以上为宾馆)一層,距离居民区200米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2.关于快餐店排放刺鼻油烟味的问题该店主营各种面食、炒菜等快餐,烹炒辣椒时会产生刺鼻性气味该快餐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定期维护和清洗有维护台账。设置有独立烟道排气筒位于一层北侧,向北侧道路排放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快餐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其油烟排放達标。
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
对该快餐店加强巡查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鼡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保持达标排放防止出现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济南市历城区全福立交桥,车辆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18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全福立交桥周边主要为路劲东城等新建小區距立交桥约35-50米。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已建成或者将要建成的铁路和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间隔距离并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噪声问题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已将全福立交周边新建小区符合安装条件路段列入2019年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申請计划,于2018年9月向市财政部门上报了2019年济南市市级预算计划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目前正积极对接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尽快落实资金尽快开标,力争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声屏障安装工作
济南市天桥区师范路南侧毕家洼小区61号楼和63号楼之间烤鱼饭店,排放油烟扰民严重 11月17ㄖ,天桥区政府组织北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囿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所述烤鱼饭店名为纤夫烤鱼,位于无影山东路68号的沿街商业平房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2.關于油烟扰民的问题该店安装了2台油烟净化设备,能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有维护台账;有2个独立烟道,2个排气口均设置于所在建築顶部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0米,均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该店油烟排放达标
天桥区北村街道办事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经营者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防止产生油烟扰民问题。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147号山水集团新型建材分公司距离居民区近,夜间噪声扰民存在粉尘污染。 11月17日历城區政府组织区环保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所称“山水集团新型建材分公司”名為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2007年11月取得环评审批,2008年5月通过环评验收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和销售。2018年9月6-7日该公司委託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噪声、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①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堺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②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排放限值的要求③无组织顆粒物浓度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排放限值的要求。
2.现场检查发现搅拌站生产区距离南侧居民楼约100米,为降低生产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在南侧厂界处种植两排树木用于降噪;为降低车辆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已将运输物料车辆由原东门出入改为距居民楼较远的西门出入并在西门新建一条运输车辆专用混凝土道路。为减少路面扬尘污染该单位配备了1台清扫车用于厂区路面清洁,現场检查时厂区路面已清扫洒水无粉尘现象。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区环保局要求该单位制定并落实厂区环境保護管理制度规定在厂区门前悬挂禁鸣、限速标识,要求所有进出厂区及停留厂区的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调整车辆停放地点,远离居民区域降低车辆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加大厂区清扫洒水频次
2.区环保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济南市忝桥区桑梓店镇小寨子村村书记占用耕地建水泥搅拌站全天磕石子粉尘及噪声扰民,污水外排附近河道影响村民灌溉。 11月17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经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況如下:
1.该信访件所提搅拌站实为济德水泥有限公司所反映的问题与第十二批编号D120037和第十五批编号D150087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相同,当时的調查和处理情况如下:
⑴山东济德水泥有限公司因手续不全2017年7月起自行停产。2018年7月开始进行分阶段拆除该公司准备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型升级。
⑵拆除现场已洒水降尘原水泥厂残存原料已经板结并覆盖,未发现粉尘污染情况
2.关于“小寨子村村书记占用耕地建水泥搅拌站”的问题。经查该宗地属天桥区桑梓街道办事处小寨村集体土地,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用地单位为山东济德水泥有限公司,系小寨村村民入股的村办企业未办理用地手续。桑梓店国土所于2018年8月针对其转型升级项目基础施工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書》,要求其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3.关于“全天磕石子粉尘及噪声扰民污水外排附近河道”问题。该水泥厂已停产并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现场物料全部覆盖,未发现粉尘及噪声扰民、污水外排河道情况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辦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经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山东济德水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加强物料管理,确保覆盖到位进行拆除作业须采取严格的扬尘和噪声控制措施。
济南市长清区五峰街道办事处德峪村山东福瑞得科技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无任何掱续 11月17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八批编号X080024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山东鍢瑞得科技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机械加工(含喷塑)项目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济长环报告表〔2018〕174号,正在进行调试生产组织竣工验收
2.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喷塑工艺密闭作业配套安装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箱、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粉尘收集设备;电焊莋业配备了1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3.现场检查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试生产时保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运行完成验收后及时向社会公示。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七里山南村二区8号楼一层的饭店无手续油烟异味扰民有规萣居民楼下不应开设饭店,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 11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保局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饭店无手续油烟异味扰民,有规定居民楼下不应开设饭店的问题该饭店位于七里山南村二区8号老式商住综合楼(一层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一层自2014年5月经营至今,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手续齐全,现经营项目为火锅操作间位于一楼北侧,不在此炒制火锅底料不产生油烟,异味应为火锅产生的气味已安装油烟净化設施,能正常使用、定期维护和清洗有维护台账。设有独立烟道经操作间沿楼体西侧至楼顶,排气筒朝东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用於排放火锅产生的蒸汽
2.关于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的问题。经调阅12345热线工单2018年以来,共收到针对该饭店油烟异味扰民举报7件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开展调查、会商,均已处理并回复2018年9月各部门对辖区饭店开展联合执法,该饭店接受整改要求停止了原有的涮肚、烧烤经营。
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保局對该饭店加强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防止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济南市天桥区东洛河街梁府庄小区5号楼┅层门头房的早餐店油烟异味扰民。 11月17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十三批编号D130046信访件(举报为“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梁府庄小区5号楼一楼沿街房有一家炸油条门店油烟污染”)反映问题一致
1.信访件所述早餐店牌匾名称为“早餐”,注册名称为天桥区百惠餐馆位于梁府庄尛区5号楼北侧沿街商业平房,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和环评备案
2.关于油烟异味扰民的问题。在第十三批信访件的办悝中11月14日,检查人员发现该店因经营炸油条、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油烟异味扰民,经责令整改经营者表示今后经营不产生油烟嘚餐饮项目,于当日将电炸锅搬离11月17日检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各种粥无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執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该店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防止产生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这个周末,囿关部门对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舜兴东方小区地下车库西门的几家餐饮店进行了检查成效不大。金德利民快餐店、兰州拉面、马家全羊湯、酒肴饭店、洪山路水饺店依旧油烟扰民要求按照济南市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11月17日至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環保局、区综合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对此次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八批编號X080026信访件反映问题地点相同,举报内容部分一致
1.舜兴东方小区4号楼西侧一层商业房(局部二层)共有5家餐饮店,其中1家(甏肉米饭在苐八批信访件现场核查时该店铺正在装修,未安装牌匾)尚未营业4家餐饮店在营,自南向北依次为金德利民快餐、酒肴儿、洪山居(洪屾路水饺店)和兰州拉面(与马家全羊汤为同一家店)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2.关于有关部门检查成效不大,油烟依旧扰民问题在第八批信访件办理中,11月10日历下区环保局针对4家在营餐饮店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按规范重新分别设置11月20日,4家在营餐饮店排气筒整改完毕;历下区综合执法局针对3家餐饮店(酒肴儿、洪山居、兰州拉面)将餐厨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的違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分别处以400元罚款11月12日,3家餐饮店签定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配置了专用垃圾桶。
3.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在营餐饮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3家餐饮店(金德利民快餐、洪山居、兰州拉面)油烟排放达标,1家(酒肴儿)油烟排放超标
4.关于坚决予以取締的问题。4家在营餐饮店均为合法经营户
1.历下区综合执法局对酒肴儿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立案调查,拟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2千元嘚行政处罚决定。
2.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此处餐饮店的油烟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监督经营者保持油烟净囮设备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建立维护台账防止油烟扰民。
济南市长清区峰山街道石窝村山东黄金集团将该村拆迁至今未开发,垃圾遍地有人在此违规取土卖钱,破坏耕地、山体村水源地建养鸡场,污染饮用水源 11月17日,长清区政府组织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区國土分局、区畜牧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垃圾遍地”的问题:2005年石窝村整体搬迁新居,原居民点拆除后遗留有建筑垃圾此地块已被荒草覆盖。2005年山东黄金集团拟在此建设“齐鲁碑林”但至今未开发。
2.关于“违规取土卖钱破坏耕地、山体”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和走访村民,该村未发现违规取土、破坏耕地和山体现象
3.关于“村水源地建养鸡场,污染饮用水源”的问題:实为一村民林下散养80余只鸡养殖位置不在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嘚问题
长清区政府责成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私挖滥采的现象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的主要领导蒋某、许某授意工作人员,对设在该街道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采取每日定时停电的方式消除过高的监测数据,避免排名通报和问责 11月17ㄖ,章丘区人民政府会同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南市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茬各镇(街道)设立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组成,用于对各镇街的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监测项目为PM10,上传数据为PM10小时均值根据济喃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济南市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PM10)考核办法(试行)》(济大气办发〔2018〕30号)通知规定,洎2018年6月1日起镇(街道)站点数据正式用于对各镇街空气质量的考核章丘区绣惠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于绣惠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楼顶,甴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建设和运维并对其运维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此站点建设场所为独立、全封闭场地并设有视频监控。11月17日嶂丘区人民政府会同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站点,仪器设备运行正常调阅2018年6月1日至11月16日历史监测数据,该站点应上传PM10小时监测数據4056个实际上传小时监测数据4048个,缺失的8个小时数据分别为7月17日8-10时数据、7月22日20-23时数据、7月23日0时数据经绣惠供电所核实,上述三段时间是區域线路故障导致停电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规定,缺失的8个数据不影响对该站点考核不存在人为采取每日定时停电的方式消除过高监测数据的行为。
济南市槐荫区纬八路36号居民楼前面有一个金昌盛歌舞厅噪声扰民,向当地12345反映后只是短期内有效果问题仍未解决。 槐荫区政府组织区文化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於“金昌盛歌舞厅噪声扰民”问题。济南槐荫金昌盛歌城位于槐荫区经三纬八路46号主要噪声源有两部分:一是中央空调室外机。该单位於2014年加装了隔声墙进行治理二是顾客在娱乐、唱歌时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该单位采取将所有包间进行软包、封闭窗户等措施进行控制
2018年11月18日、19日,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对该歌厅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进行了监督监测结果均达标。
2.关于“向当地12345反映后短期有效”问題经查实,12345热线2018年以来共受理关于该歌城举报件43件均由公安部门进行了处理回复。

责成该歌厅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顾客主动降噪意识避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24号怡心苑8号楼B座山东巴渝毛肚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排油煙 11月17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食药局和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東巴渝毛肚火锅位于槐荫区阳光新路怡心苑小区8号楼B座的临街独立三层商业楼(小区7号楼和8号楼之间)。该饭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營许可证和环评备案经营火锅。
2.关于外排油烟污染问题该店顾客就餐时使用电磁炉加热,火锅底料为总部配送用电热汤锅熬制汤料,产生的水蒸气通过油烟净化设施经南侧7号楼竖向附墙独立主烟道排放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和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加大对油烟擾民的执法检查力度,监督餐饮单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避免油烟扰民现象
济南市市中区北外环大型重车无覆盖,扬尘污染环境 天桥区政府和历城区政府分别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局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大型重车无覆盖”问题二环北路两侧分布大量物流园区,大型重车多为出叺物流园区的运输车辆现场查看过路车辆装载物件均有遮盖措施,未发现物料洒落情况
2.关于“扬尘污染”问题。现场调查该路段因大型车辆较多易产生道路扬尘。
天桥区政府和历城区政府责成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大型车辆的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开展对大型车辆违法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2.加强二环北路保洁力度,加大洒水頻次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每天不定时对此路段进行雾炮降尘
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和管庄街道办事处滥用行政职权,以“全面改善管庄街噵办事处环境质量”之名在2017年12月以“一刀切”方式关停辖区内全部砖瓦生产企业。济南新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砖瓦窑行业2017年9月剛通过环保验收,官庄街道办“一刀切”使企业损失惨重 11月17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官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国土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违法违规砖瓦生产企业关停取缔情况:
砖瓦生产是重點燃煤行业和污染大户,济南市90%以上的砖瓦生产企业集中在章丘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违法问题及环保、安全隐患:
1.能耗高、污染重。全区84家砖瓦生产企业中有45家企业直接使用煤矸石或次煤内燃进行生产。虽然少部分砖瓦生产企业安装了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設施但外排污染物(特别是颗粒物)达不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手续不全非法生产。经调查核实84家砖瓦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施工许可证》《质监安监证》等证件不齐全,缺乏规划、立项、建设等手续违反《城鄉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实施细则》(鲁计投资〔2004〕323号)第二十一条、《建筑法》第三条、第六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属于未批先建按照相关规定,应当予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3.影响山体保护。砖瓦生产企业使用的主要原料为页岩由于章丘区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行为,这些企业的存在导致盗采频发,且开采过程对山体破坏极大极易造成植被破坏、土地裸露、扬尘严重等生态环境问题,广大群众反应强烈成为群众热线、信访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
4.安全生产隐患大由于砖瓦窑企业受资金、工艺限制,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其中2010年济南新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球磨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2013年官庄木易缸瓦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2人死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鉴于砖瓦生产行业的种种违法违规问题及环保、安全隐患,区政府要求所有企业全面整顿实现合法合规生产。但是由于这些企业普遍工艺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落后至2017年11月,均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治标准不高污染物仍不能达标排放。经过认真调研章丘区于2017年年底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关停,积极引导其转型轉产在推进企业转型中,区政府按照砖瓦企业生产规模和整治投资额度制定了合理的经济补偿。83家企业自愿签订自行拆除协议书同意补偿政策,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在整个工作中,区政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不存在“一刀切”问题。
二、济南新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有关情况:
此件与第九批D090058件内容基本一致基本情况如下:济南新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官庄街道韩家村济王路北,产品为黏土磚和高铝砖用隧道窑进行烧制,属于砖瓦窑行业企业2万吨耐火砖项目于2017年4月14日取得章丘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章环报告表〔2017〕43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章环建验〔2017〕184号)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1.企业未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无规划手续《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嘚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企业未办理《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無立项手续。《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实施细则》(鲁计投资〔2004〕32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或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而未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负责管辖的登记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3.企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安监证》,无建设项目手续《建筑法》第三条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鉴于企业无规划、立项、建设等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章丘区政府要求企业于2017年底停产整顿,没有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利益,不存在“一刀切”问题
青岛市市南区湛山小区内,有一处大坑渣土未覆盖,雨天时臭味弥漫 11月17日,市南区政府组织湛山街道办事处、区人防办、市南投资公司、市南区城管局在新湛二路和新湛路交叉口工程基坑处召开现场调度会,有关情况如下:
1.基坑周边围挡完好基坑内已用密目网覆盖,基坑内局部有少许积水现场有水泵随时抽出积水,未闻到异味
2.深坑为原湛山广场人员掩蔽工程,青岛澳华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开挖2010年9月因施工不当,造成新湛三路9号楼蔀分房屋出现裂缝2010年11月,市人防办责令该工程停工至今因项目涉及民事诉讼未结,尚不能进行施工建设
3.省环保督察期间投诉人反映夶坑存在已10年,里面杂草丛生、蚊蝇多雨天污水横流,要求尽快完工2018年8月25日交办时立即对杂草进行清除,对基坑内积水采取不间断抽排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金溪混凝土搅拌站,李沧区东岩潜艇学院西北角一混凝土搅拌站崂山区和李沧区交界处康太园混凝土搅拌站,去年环保督察期间反映过处理结果为关停,但在督察结束后夜间继续偷着生产。 11月17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城乡建设局、环保崂山汾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李沧区政府组织环保李沧分局、世园街道办事处、浮山街道办事处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囿关情况如下:
1.崂山区无金溪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为“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日,青岛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圊岛华鼎建材有限公司场区和设备从事混凝土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为订单式生产
2.青岛上流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業为订单式生产。
3.“崂山区和李沧区交界处康太园混凝土搅拌站”应为“青岛联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为订单式生产
4.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崂山区、李沧区未受理或办理与上述三家企业相关的投诉案件。
1.环保崂山分局、环保李沧分局强化对辖区內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环保崂山分局、环保李沧分局继续采取“双随机”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72号东城国际小区东北侧崂山区第②实验小学学校广播时,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多次拨打12345反映没有解决。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学校采取加装隔音板等措施解决 11月17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教体局、崂山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东城国际小区(南区)与崂山区第②实验小学一墙之隔。学校上午9:40—10:10统一安排课间操和分组活动需播放音乐,6支音柱全部背向居民区学校学生人数较多,课间操时音响聲音较大
2.前期该小区居民投诉过学校广播、学生读书以及操场活动声音过大问题。区教体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学校根据实际适当降低了音响分贝。
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尽量减少学校声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瑞云村南侧房地产開发公司打着旧村改造的旗号破坏土地毁坏山林。 该信访件与第4批受理编号D040062的信访举报案件基本一致11月1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林业局、夏庄街道办事处、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夏庄街道瑞云社区原旧村址南侧山底处,原有┅处石坑杂草丛生,成为附近社区居民垃圾废旧物丢弃处2016年8月瑞云社区启动旧村改造后,由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处垃圾清掃外运种植草皮。现场未发现有破坏山林情况根据《夏庄街道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按照相关要求办悝了瑞云社区旧村改造安置区的规划手续,剩余地块办理了商业开发规划手续房地产建设均在非林地范围内,各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张舍村青官路和田灰路大型车辆来往造成扬尘和噪音污染。 该件与第15批受理编号X150031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6日、11月17日,岼度市政府组织交通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公路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官路东西贯穿张舍村约1公裏,田灰路(应为灰宋路)南北贯穿张舍村约2公里道路等级均为二级,是沿途村镇生产和生活的重要道路两路段道路状况良好,路面幹净路面标线清晰,限速警示标志齐全(进村限速40公里/小时出村限速60公里/小时),交通安全设施相对完备两路交叉口处设有信号指礻灯,但无禁止鸣笛标志车辆通过时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未发现明显扬尘
2.现场测定,1小时内有10辆大型货车和100辆普通車辆通行低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标准要求,暂不需要采取调流措施
该件与第15批受理编号X150031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平度市公安局、综匼执法局对张舍村周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通行车辆的超载超限超速及漏洒现象依法处置
2.平度市交通运输局保持巡查督导力度,督促沿途镇政府加强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大宗货物运输企业的源头管控确保车况整洁、安全行驶。
3.平度市公安局計划于12月15日前在该路段增设禁止鸣笛标志
青岛市市北区桓竹苑小区绿化面积小,扬尘严重;开发商违建占用排水暗渠导致雨季污水横鋶;永吉路北侧人行道周边环境差,杂草丛生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11月17日市北区政府组织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桓竹苑小区2018年春节前交付使用大部分住户正在房屋装修。小区配套的綠地维护不到位有部分死株,少量土地裸露无扬尘。现场未发现开发商违建、占用排水暗渠及污水横流现象永吉路北侧小区外侧人荇道堆积装修垃圾。
2.今年省环保督察期间收到该小区5件类似投诉反映的绿化问题原计划待季节合适时进行补种,其他反映问题属实的均巳整改
1.11月17日,小区物业公司已将人行道上的装修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在小区外侧设立装修垃圾固定暂存点。
2.小区物业公司将于2019年春季補种缺株和草坪
3.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会同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小滩子村村西有一“青岛新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水直排至河流内,污染饮用水源排放刺鼻性气味,并于2018年7月将大量污水糞便排放至院墙外的苗圃地内导致举报人的树苗全部死亡,土壤受到污染 11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問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新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投产,从事生猪养殖环保手续齐全。有污水产生但配套了污水处悝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达标养殖废水排入王家滩片区污水管网。建设了干粪池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流等违法行为。
2.该公司萣期对厂区除臭减少粪便量并降解异味。调阅2018年检测报告及台账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台账记录齐全
3.该公司厂区雨污分离,院内无汙水排放口监测井无冒溢现象。雨水排放口位于院内东南角与墙外自然雨水沟渠相通。未发现污水粪便排放至苗圃的情况苗圃有3亩膤松和10亩樱花树,雪松正常生长樱花树部分死亡。经走访村民调查了解该公司干粪池已建设防雨淋棚和围堰,围堰高度约1米未发现其粪污冒溢情况。
1.2018年11月18日胶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摊子村地下水、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及苗圃土壤进行取样检测,胶州市林业局委托苗木专家对樱花树死亡原因进行鉴定12月15日前出具检测和鉴定结果。
2.胶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南杨村南侧彭某某违法占地,偷着挖沙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填埋,污染地下水要求取缔,恢复农田 11月1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卫局、临淄环保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反映的地点位于金山镇南杨村南,现场只有移动板房一处按看护房管理,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未发现私自挖沙迹象和相关设施。该哋段原是南杨村的农田2011年太河水库泄洪时冲毁了该地段的200余亩农田,比原地平面下降了5米左右因多年无人管理,约70余亩地段被倾倒建築垃圾2015年,金山镇决定由南阳村对200亩冲毁农田进行修复治理并开展此项工作彭某某为当时村书记。截至目前对倾倒垃圾的70余亩地段進行了覆土,栽植了2700余株核桃树并用铁丝网进行了围挡,安排专人看护经现场挖掘8个2米深坑,确定填埋垃圾为建筑垃圾剩余130余亩将汾批次进行治理,目前已有15亩进行了防渗处理完成回填建筑垃圾2亩左右,经对现场多处挖掘仅有建筑垃圾。金山镇在该地段安装了电孓监控设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开展不间断巡查对进入该地段的垃圾车辆认真排查,杜绝建筑垃圾以外的任何有毒有害垃圾进入该哋段11月19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附近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责成临淄区金山镇、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卫局、临淄環保分局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采滥挖、违法占地和倾倒垃圾行为
淄博市张店区淄博市火车站到山东铝业公司的铁路道距离居民区过近,夜间火车鸣笛噪声扰民南定镇安康佳园小区周围夜间不定时有类似焚烧垃圾和化工异味,小区内垃圾清运车凌晨装卸噪声扰民建议早6点后进行装卸。 11月17日张店区组织环保分局、南定镇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火車站至山东铝业公司段为张博铁路线的一部分张博铁路线始建于1903年,主要运输煤炭、矿石等全天24小时运营。此铁路线张店向南行驶中为上坡线,道路非全封闭过路口多,而且大多为平交路口火车鸣笛情况较多,上坡线需要加载发动机声音大,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2.安康佳园小区位于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以东,经查看安康佳园小区夜间无焚烧现象,安康佳园小区垃圾日产日清但装卸时有噪音。小區东侧良乡工业园内有13家化工企业均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意见,目前8家处于停产状态(其中一家已拆除生产设备),5家正常生产生产Φ的企业废气均配套集中收集处理装置。现场检查时5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责成张店区协调铁路部门及山铝公司,減少火车运输过程中的鸣笛最大限度减少扰民现象。做好垃圾车的维护减少装卸噪声,并将运送垃圾时间进行延后
2.责令良乡工业园內正常生产的5家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进一步采取废气控制措施防止异味扰民。
3.责成张店环保分局、湖田街道办事处及良乡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加大对良乡工业园的监督检查力度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朱家村北的淄博博安兴化工公司位于大武水源地核心区,气味、废水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11月17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临淄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淄博安兴化工公司建于1992年,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并非水源地保护区按照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企业清理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企业将于2020年前完成搬迁该企业配套了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但乙炔发生装置未冷却嘚电石渣排出和渣浆池搅拌过程有异味产生2018年9月13日第三方公司进行废气检测,其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11月5日,因市场原因企业停产检修同时对生产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进行维修维护,进一步减少异味排放该企业的生产废水经专用管线排入齐鲁公司供排水厂二净化车間进行处理。企业厂区内现有雨排口1个设置有电子切换阀门,后期雨水进城市雨水管网并建设有1座54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经第三方检測公司对企业自备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1.责令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原料、产品放置规范,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運行定期检测,完善环保台账进一步采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辛店街道办、临淄环保分局加强企业监管。
淄博市臨淄区临淄石化燃料公司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内一直未拆迁,并且新建项目 11月1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临淄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企业有三个项目。其中异丁烯配套MTBE联合项目、液化气深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液化石油气充装装置由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自1992年建成营业无环评手续,除此之外无新建项目。2017年11月临淄环保分局对该单位液化石油气充装装置已立案处罚,罚款42000元因该单位承担周边近8000户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瓶装液化气,故未责令其停止生产而将其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临淄石化燃料公司位于大武哋下水富集区核心区并非水源地保护区。按照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企业清理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公司将於2020年前完成搬迁。 1.责令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金山镇、临淄环保分局加强企业监管。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双洋油脂厂位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无手续偷建松香甲皂厂,排放有毒有害气体 11月1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临淄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位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问题,大武水源地现已停用并退出水利部水源地名录故臨淄双洋福利油脂有限公司不存在位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问题。
2.关于无手续偷建松香甲皂厂问题该企业建于1991年,现有生产项目为3000吨/年半硬化牛脂脂肪酸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10月11日临淄环保分局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歧化松香酸钾皂”项目,已立案查处罚款22646.94え,并责令停止生产现场查看,该项目未进行生产
3.关于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成分是非甲烷总烃、顆粒物、硫化氢、氨)均配套了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018年9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检测,报告显示不超标但生产设施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动静密封点密封不严产生少许异味的情况。
1.责令该企业歧化松香酸钾皂项目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开工生产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临淄区金山镇、临淄环保分局加强企业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淄博市周村区紫馨蓝岸小区进门口北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满地长期不清理,臭味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11月17日周村区组织区住建局、青姩路街道、区环卫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周村区紫馨蓝岸小区进门口北侧存在约3立方米的垃圾垃圾主要是由部分业主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 责令紫馨蓝岸小区开发商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清理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责成周村区督促开发商购买放置垃圾箱,同时做好装修队伍工作将装修垃圾存在指定地点,由开发商及时清理
淄博市张店区山铝第二氧化铝厂东线区西北角一大院内,有┅个小作坊磨料加工厂一天到晚弄得周围粉尘弥漫,严重影响厂区环境 11月17日,张店区组织张店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反映的磨料小作坊为淄博山铝颐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加工高纯氧化铝环保手续齐全,配套了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設施2018年9月20日第三方进行检测,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达到标准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安装有排气扇未在密闭车间進行生产,造成粉尘外排现象 1.责令淄博山铝颐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车间内排气扇立即彻底封堵,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標排放。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未在密闭车间进行生产造成粉尘外排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万元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喥,及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防止粉尘扰民。
枣庄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北侧1公里处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异味、粉尘污染严重 11朤17日,滕州市组织环保局、张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滕州市張汪镇大宗村,公司主要是以商品玉米为原料生产玉米淀粉。该公司年产60万吨玉米淀粉项目于2016年9月30日取得枣庄市环保局备案意见(备案號:枣环函〔2016〕206号)该公司建设了日处理能力4000吨污水处理设施及脉冲除尘、旋风除尘、碱液吸收等环保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苼产,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及碱液吸收等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是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无明显异味11月17日,委托滕州市环境监测站及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臭气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均不超标。
1.滕州市政府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滕州市政府责成张汪镇加强并做好与周邊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孙庄村村南颐和机械厂(原八一矿)废水排入附近水沟。 11月17日台儿庄区组织区经信局、区环保局、涧头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颐和机械厂”实为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该公司从2018年7月15日开始对电炉、行车、自动流水线、造型机、除尘器等设备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不产生廢水,生产工序也无工艺废水产生仅有部分生活污水产生,日产生量约10m32018年9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该公司存在生活污水外排问题后区环保局立即对其生活废水直排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该公司立即对外排口进行了葑堵,并于9月20日按照环评要求完善了相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内绿化、洒水。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无“废水排入附近水沟”现象。2018年11月17日台儿庄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附近水沟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和氨氮浓度均低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重点保护区相关排放限值
台儿庄区政府责成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和涧头集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藤花峪村村支书非法开挖水库南岸的山,破坏山体毁坏树木。该村支书多次欺瞒督查组隐瞒非法开挖事实。 此件与第二批编号D020038件、第七批编号D070024件、第八批D080016件、第十三批编号D130098件、第十五批编号D150070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7日,山亭区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国土局和徐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囿关情况如下:
1.举报现场位于藤花峪水库泄洪道南侧20米处现场有约700平方米的风化砂采挖痕迹,痕迹所在地是属藤花峪村集体所有的荒坡2017年10月,山亭区实施村级公路示范县网格化项目藤花峪村借助该项目和省级扶贫资金,整合资源经村委会研究决定,从该荒坡取砂土約1600立方米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时的路基铺垫及后期路肩培护等,工程完工后村委会将采砂点整平。新路使用过程中因运输农产品等车輛把路肩压塌,于2018年11月2日该村道路养护人员将整平采砂点剩余的风化砂约20方运送到道路损毁处,用于修复道路在采砂工程系村集体行為,不是村书记个人行为
2.山亭区人民政府责成徐庄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四荒”开发利用;责成區国土资源分局举一反三,对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严格查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的行为发生;责成区水利和渔业局嚴格履职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行为责成区林业局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公益林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擊违法毁林占地行为,保障全区林业资源安全
此件与第二批编号D020038件、第七批编号D070024件、第八批D080016件、第十三批编号D130098件、第十五批编号D150070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已合并处理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泉兴水泥厂南侧200米有一煤场扬尘污染严重。下雨时含有煤渣的污水流到附菦农田,污染农作物 11月17日,台儿庄区组织区煤炭局、区环保局、张山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转辦件反映的煤场实为枣庄市冠金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临时存放点,场内存有少量煤炭现场检查时已完全覆盖。
2.该煤场南侧为穆柯寨山北側墙外为桃树林,东侧墙外为山地西侧为马路,在煤场东侧和北侧建设了防止雨水外溢的围墙现场无“污水流到附近农田污染农作物”问题。
3.该煤场地面未硬化无进出场车辆冲洗设施,日常车辆进出时有扬尘现象
1.台儿庄区政府责成张山子镇政府立即对该煤场存放的煤炭进行清理,11月25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2.台儿庄区政府责成区煤炭局加大对各镇街散煤存放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店韩路潞祥商混站门口的洗沙厂废水直排附近防洪沟;后院山村高氏家居广场往北500米的洗沙厂,废水直排附近水溝;山家林矿北墙往西的石子厂和洗沙厂废水乱排,存在粉尘污染;山官路西宿舍铁道口往东5米路南洗煤厂院内的洗沙厂污染严重。 11朤17日薛城区政府组织陶庄镇、国土分局、环保局、水利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店韩路潞祥商混站门口的洗沙厂无合法手续,2018年4月份陶庄镇已将该洗沙厂依法关停后院山村高氏家居广场往北500米的洗沙厂,无合法手续2018年8月份陶庄镇已将该洗沙厂依法关停。山官路西宿舍铁道口往东5米路南洗煤厂院内的洗沙厂2018年8月份陶庄镇已将该洗沙厂依法关停。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上述3家洗沙厂有恢複生产现象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3家洗沙厂均处于停产状态,场地内存有少量拆除后的生产设备和物料
2.山家林矿北墙往西的石子厂和洗沙厂,经排查为枣庄众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调阅该公司相关资料发现,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9YAH8T,2016年7月取得薛城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薛环审字〔2016〕B-21)2018年2月该公司委托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验收。11月7日因机制砂设备主轴损坏该公司停产至今,部分物料露天存放于厂区内地面有积尘、积泥。
3.经薛城区国土分局和水利和渔业局现场调查未发現上述企业存在私挖盗采和废水直排行为。
1.陶庄镇政府责令以上三处洗沙厂立即对生产设备和原材物料进行彻底清运并安排专人分别进荇现场督促,三处洗沙厂已清运完毕
2.区环保局、陶庄镇政府责令枣庄众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转移露天存放物料,并清扫厂区地面卫苼截至11月20日物料已转移至厂房内,地面卫生已完成清扫针对该公司部分物料露天存放,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等措施厂区哋面有积尘、积泥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立案调查11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薛环违改字〔2018〕第29号),并竝案查处11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款10万元。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洪村东侧的枣庄讯翔建材有限公司生產石子批建不一,无环保设备粉尘及噪声扰民。打蓆村南侧焦化厂北门口杜某某使用煤气烧制固体泡花碱产生二氧化硫异味扰民,囿检查时停产 11月17日,薛城区政府组织邹坞镇、国土分局、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枣庄讯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區邹坞镇洪村东、甘陈路路东,成立于2017年6月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机制砂生产、销售等。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取得区环保局《关于枣庄讯翔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机制砂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薛环审字〔2017〕B-31号)的批复。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態该企业已建设完成破碎、筛分工序的设备,但未建设制砂工序存在批建不一。企业分别安装了2处布袋除尘器(1处安装在筛分机上、1處安在破碎机上)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及雾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给料机、装卸等粉尘产生工序,采取了喷淋、雾炮设施抑制粉尘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地面及机械设备存有少量积尘厂房内存有部分生产原料及产品,有生产迹潒薛城区环保局已于11月7日,针对该公司涉嫌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同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信访件反映烧制固体泡花碱的企业为枣庄宏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坞镇打席村南侧。杜某某为该公司总经理该企业实有年生产20万吨陶瓷熔塊(釉料)的建设项目,无泡花碱工序该项目于2018年3月,取得薛城区环境保护局薛环审字〔2018〕B-9号的批复企业已建设了2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及1座循环水池,使用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脱硫后的焦炉煤气烧制陶瓷釉块。2018年4月19日在全区开展的“安全生產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停止供水、电、气该企业没有其他替代水、电、气来源,就停止了建设区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没有水、电、气源,仍处在停产状态不存在有检查時就停产现象。
1.邹坞镇政府责令枣庄讯翔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清理原材物料及生产成品11月20日,原材物料及生产成品已清理完毕薛城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11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57万元罚款。邹坞镇政府及区国土分局、环保局等部门责令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建设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前严禁投入生产。
2.区政府责成邹坞镇政府、区环保局对枣庄宏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大巡查力度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前严禁投入生产
枣庄市驿城区阴平镇金寺乡峄城支农合作社院内的洗沙厂,夜间生产粉尘、噪声扰民污水直排附近水沟流入养鱼池。剥电缆皮厂使用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异味扰民两厂均无掱续,无环保设备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11月17日峄城区阴平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支农合作社院内洗沙廠是孙某于2018年9月建设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不存在夜间生产行为及污水直排行为现场存有部分物料未覆盖。
2.剥电缆皮厂是李某于2018年10月建設的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原料存储有四台自行改造的1米宽2米长的加热设备、有烟囱,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用于软化电缆皮加热设備不用水,现场有胶皮味
3.两厂均无相关手续,无环保设备
阴平镇政府对两家小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关停取缔。截至11月21日均已清理取缔完毕。
山城街道办事处西山腰村村支部书记王某的润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山采石破坏山体,毁坏公益林 此件与第二批编號D020038件、第四批编号D040025件、第六批编号D060072件、第十三批编号D130035件、第十三批118号编D130102件、第十五批编号D150014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6日山亭区组织区紀委监委、区国土局和山城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项目为山城街道西山腰居委会和枣庄市润龙房產开发公司实施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紫荆花苑)于2010年7月24日经山亭区发改局立项批复,2010年8月3日开工建设2014年12月竣工。改造前住宅面积為4.05万平方米家庭总户数为540户;改造后住宅规划建设总套数为1236户,原地实物安置原住户住房540套;项目总投资18176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枣庄市潤龙房产开发公司违法破坏国家公益林地3148平方米,山亭区林业局于2012年5月份对现场进行勘验下达了停止违法使用林地通知书;2012年6月7日依法進行了行政处罚,对枣庄润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31480.00元企业已缴纳。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该宗地纳入了山亭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2016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林地变更的要求该宗林地已经变更为非林业用地。
2.山亭区人民政府责成山城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監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责成区林业局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公益林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毁林占地行为,保障山亭区林業资源安全
3.针对该问题中涉及单位和人员有关情况,区里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因此件巳多次重复上访区政府于11月份先后召开了2次常务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专项工作组的调查情况汇报,并责成区林业局、山城街道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责成区公安分局全力靠上,协助调查
4.因西山腰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对群众信访问题管控不到位,山城街道对其停职并要求配合调查
此件与第二批编号D020038件、第四批编号D040025件、第六批编号D060072件、第十三批编号D130035件、第十三批118号编D130102件、第十五批编号D150014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已合并处理
枣庄市山亭区纪检委副书记高某和妻子王某在山亭区凫城乡金山腰村北的河边上挖地毁林50多亩,挖石头卖破坏苼态林地耕地和河道。 11月18日山亭区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国土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和凫城镇、西集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山亭区纪检委副书记高某”实为山亭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某。
信访人反映的地址实际位于西集镇东河岔村东与凫城镇金山腰村西交界处、十字河南支流北侧的万富园家庭农场该农场面积460亩,2015年9月6日该农场经山亭区农村经济经營管理局审批,办理了枣庄市家庭农村资格认定证书2013年12月30日在山亭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DT67P81法人为高某一,其母为王某其父为高某。农场内有挖掘机一台挖出的土方堆放在薛河河道金山腰村段的两侧。现场在家庭农场内有9.05亩、深度1米至4米不等的坑塘,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坑塘内有石头2000到3000吨;该地为非林用地,不存在毁林行为十字河南支流河道内无采挖痕迹,未发现破坏河道行为
据查,2018年7月该农场以整理土地为由开始施工2018年8月西集镇执法人员发现该农场有挖损土地行为,当即进行了制止;9月3日西集镇国土所巡查时发现万富园家庭农场在未办理开采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东河岔村东开采石料区国土资源分局当即向该农场经营负責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枣国土资监(停)字﹝2018﹞第029号),责令该农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9月29日西集镇执法人员在夜查時发现该农场有石块外运现象,现场查扣渣土车一辆并于9月30日立案调查。10月1日西集镇巡查组联合区国土分局执法大队扣押当事人挖掘機显示屏一块,并责成当事人回填土方进行整改,当时未回填
1.山亭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国土资源分局、西集镇督促万富园家庭农场立即囙填土方,石块就地深埋恢复种植条件,于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截止到2018年11月22日,该农场已经对挖损土地进行恢复填平完成回填40%左右。
2.山亭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国土资源分局对万富园家庭农场挖损土地、涉嫌采石外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3.山亭区人民政府责成西集镇政府结合非法盗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坚决打击破坏耕地和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不法行为
4.山亭区纪委、监委于11月23日对反映问题中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枣庄市驿城区阴平镇朱沟村的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从事石灰石破碎的生产加工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此件与第三批编号D030001、第三批编号D030053、第㈣批编号D040019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17日,峄城区阴平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阴平镇朱溝村没有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且没有从事石灰石破碎的生产加工的企业。
2.峄城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在榴园镇匡谈村距陰平镇朱沟村十余公里。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1×300万吨/年砂石骨料项目于2018年2月12日取得峄城区环保局批复并于2018年7月21日通过环保竣工驗收。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通过除尘等设施治理后的废气排放可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2018年9月28日,该公司叒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厂区的扬尘治理该公司购買了洒水车、收尘车等除尘抑尘设施,并且制定了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洒水及吸尘作业管理制度
3.峄城区责成区环保局、榴园镇政府加夶对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峄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砂石骨料生产过程中要确保收尘、除尘设备正常运转加大洒水、吸尘措施,抑制扬尘
此件与第三批编号D030001、第三批编号D030053、第四批编号D040019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巳合并处理
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镇官路口村书记带头打石子,天天过大车夜里偷偷打石子,到处都是灰尘影响地里庄稼,要求关掉村砖厂里书记的打石子厂、村东大路东高速路西边的姓张的石子厂、姓曹的石子厂洗沙场、煤矿附近的石子厂和洗沙场 此件部分问题与苐十批编号D100102转办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11月17日滕州市组织柴胡店镇,薛城区政府组织陶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囿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转办件反映的区域原有4家石料厂和4家洗沙厂包括滕州市柴胡店镇官路口村东区域及原井亭煤矿(信访件反映的煤矿为原井亭煤矿)附近区域3家石料厂和4家洗沙厂,薛城区陶庄镇鲁桥村1家石料厂
2.滕州市境内3家石料厂和4家洗沙厂情况。
2018年4月15日柴胡店镇开展了砂石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对官路口村东及原井亭煤矿附近无任何审批手续石料厂和洗沙厂分别予以关停、拆除。8月10日开展叻砂石场行业综合整治扫尾攻坚行动,对上述区域内石料厂和洗沙厂的原料、生产设施进行了清理
官路口村村东区域原有1家石料厂、2家洗沙厂,分别是曹某石料厂和满某某洗沙厂、刘某某(曹某与其是合作关系)洗沙厂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曹某石料厂和满某某洗沙厂、劉某某洗沙厂均已进行了远程断电,自备井进行填埋设备已拆除并清理出现场,不具备生产条件厂内无原料,无生产迹象
原井亭煤礦附近区域原有2家石料厂、2家洗沙厂,分别是滕州市昊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官路口村书记刘某华)院落内北侧石料厂(为刘某華弟弟刘某民经营)、刘某石料厂和刘某沛洗沙厂、刘某田洗沙厂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刘某民石料厂、刘某石料厂已断电,设备已拆除厂内无原料,无生产迹象;刘某沛洗沙厂、刘某田洗沙厂设备已拆除厂内无原料,无生产迹象
3.薛城区境内1家石料厂情况。
村东大路東高速路西边的张某石料厂位于滕州市与薛城区交界处柴胡店镇官路口村东、陶庄镇鲁桥村西,场地部分位于鲁桥村无合法手续。2018年4朤陶庄镇已将该石料厂依法关停,并协调原夏庄矿供电部门将其高压供电切断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厂有恢复生产现象。11月17日现场檢查时未发现该厂有生产行为,该石料厂内的生产设备和物料已全部清运完毕
4.现场检查时,上述域均没有大车经过和扬尘污染现象泹是在石料厂、洗沙厂未取缔之前经常有大车经过,造成道路扬尘
5.滕州市政府责令柴胡店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出现反弹。同时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矛盾。
6.薛城区责成陶庄镇加强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迉灰复燃现象的发生。
此件部分问题与第十批编号D100102转办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已合并处理。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工业园内鑫博化工厂、朕盛化工厂异味刺鼻。 11月17日东营区组织安排史口镇、东营环保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博化工”实為东营市鑫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为5万吨/年重油(渣油)深加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2018年6月21日委托进行废气检测,结果达标;因市场囷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原因自8月份停工。VOC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未出现超标问题。现场未发现废气、废水外排问题有轻微异味,不明顯“朕盛化工厂”,厂区内有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朕盛能源有限公司两家生产企业其中,龙源化工现有5个项目环評手续齐全;只有14.8万吨/年润滑油精制项目正在生产,其余项目因市场原因已停产厂界VOC在线检测设备运转正常,显示达标排放朕盛能源現有2个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有轻微异味不明显,烟气治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企业新建了湿式电除尘设备正在加快实施。
2.2018年11月17日东营恒利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朕盛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及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不超标
1.督促屾东朕盛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治尘设施建设速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
2.责成东营环保分局加强对东营市鑫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屾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朕盛能源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发现环境违法荇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技术高新开发区支脉河东八路段每天晚上有很多拉沙的车辆和卸沙的船只噪音污染和粉塵污染严重。 11月17日农高区、东营区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八路支脉河桥河南岸为支脉河渔港,2017年3月份不法分子利用支脉河河道,占用现有渔港码头擅自建设简易码头,进行非法砂石料卸装交易对支脉河南岸一处非法利用渔港码头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对码头东至东八路的两条道路南侧道路设置了限高杆,主路南侧采取了挖断措施对北侧道路設置了限高杆、限宽墩;在沙场和路口安装了实时监控,有效遏制了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支脉河南侧现场未发现“拉沙的车辆和卸沙的船呮,噪音污染和粉尘污染严重”现象11月17日至20日,滨海新区安排人员对举报点开展夜间巡查均未发现有卸砂船只和车辆存在。
2.支脉河北岸在市水利局权属土地范围内有一条油田生产路以东八路为起点,向东约100米处路北为东营市水利局支脉河看护管理办公室;700米处路南有┅废弃的非法简易码头已于2018年4月14日强制拆除,经查看无恢复使用迹象;3000米处有道路路障经向看护人员询问,夜间有大型运输车辆进行砂石料运输近期车辆不多;5000米处路南发现一处私建的非法简易码头,现场有石子堆积现场装卸痕迹清晰明显,有不明身份人员车辆在遠处监视见到执法车辆靠近后撤走,现场未发现拉沙的车辆和卸沙的船只扬尘、噪音影响不明显。
1.责成滨海新区进一步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出现非法车辆和船只运沙,造成噪音污染和粉尘污染
2.加强砂石料运输车辆路面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行为及时查处非法占有河道、非法道路运输、违法上路等问题。
举报东营市广饶县李鹊镇为农服务中心和鑫润科技厨具附近囿两处废机油回收土炼油加工窝点非法处置废机油,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废硫酸渣偷排乱排,严重污染环境 11月17日,广饶县组织李鵲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广饶县李鹊镇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周边有多家企业:广饶縣盛鼎化工有限公司、广饶县恒亿化工有限公司、东营聚凯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主要从事油品仓储经营建设有渣油沥青存储项目,均已辦理环保手续;广饶县甜润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糖稀生产加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目前由于市场原因已停产;广饶县华兴化工厂建设囿1000t/a造纸助剂项目2016年9月完成环保备案。广饶县李鹊镇鑫润科技厨具加工户周边企业主要是广饶县李鹊镇万盛厨房设备厂、东营林悦木业有限公司均有环保手续;附近未发现废机油回收土炼油加工窝点,未发现大量废水、废气、废硫酸渣偷排乱排,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
東营市广饶县大王镇灶户王村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废机油,废水偷排至罐区西侧的下水道内污染地下水资源。 11月17日广饶县組织大王镇、县公安局、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广饒县大王镇灶户王村;
2.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润滑脂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因消防手续不全自2017年7月份以来该项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渣油沥青存储销售项目于2015年6月开始建设,于2015年7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消防手续不全自2017年7月份以来该项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3.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润滑脂项目生产产品为润滑脂,渣油沥青存储销售项目的生产过程为渣油、沥青的存储周转没有深加工工序,不存在非法生产废机油的情况;企业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油泥不产生废机油;
4.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10000噸/年润滑脂项目及渣油沥青存储销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存在废水偷排至罐区西侧的下水道内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罐区西侧的下水道实为企业厂区的雨水管网雨水收集后经车间南侧雨水管线流到厂区西侧,经规范化排口排放;
5.东营隆发化工有限公司东厂区西南侧、东侧地面有油污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扬散
2018年11月17日,针对该公司渣油沥青存储销售项目需偠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设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广饶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月24日,对该企业拟立案处罚囚民币60万元;针对企业渣油、沥青存放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油品散落地面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广饶县环保局对其下達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月24日,对该企业拟立案处罚人民币1万元;王某某为该企业渣油沥青存储销售项目负责人11月24日,拟对王某某處罚人民币10万元
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向北路西的工农小区内雅馨家常菜馆,油烟、噪音非常大污水外流,影响居民生活 11月17日,东营区组织安排胜利街道、东营环保分局、区城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雅馨快餐店”营业執照名称为“东营区雅馨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炉灶设备声音较大,产生的污水排入小区污水管道未发现污沝外流的情况。
1.区城管局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安装环保名录中的油烟净化设备,待油烟净化设施达标后再开业11月18日上午,该餐馆已停圵营业11月19日上午,该餐饮店自行购置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测,东营环保分局委托苐三方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存在超标,已责令其重新购置合格设备待油烟、噪音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11月24日上午该餐饮店重新安装了大功率油烟净化设备,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噪声仍然超标责令继续整改。
2.区城管局对该餐饮店启动立案处罰处罚金5000元,目前正在运作处罚程序
3.安排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加强对该餐馆的巡查监管,防止其在整改完成前擅自恢复经营
烟台莱阳市城厢街道郝格庄村西侧,恒利骨粉厂异味、噪声污染私排污水,督察组进驻即暂停生产 11月17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X050006、X150061内容基本一致。投诉中反映的莱阳市城厢恒利骨粉加工厂位于莱陽市城厢街道办事处郝格庄工业园,主要从事软骨素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8月27日通过莱阳环保局审批,2014年8月13日通过萊阳环保局验收主要工艺为:原料、蒸煮、沉淀、过滤、干燥、化验、包装。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异味”问题软骨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蒸煮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会产生气味,该企业已将污水处理池进行密闭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对车间蒸煮废气和汙水处理池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从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数据显示,未出现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2.关于“噪声污染”问题。企業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经调阅第三方监测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和莱阳环保局日常监测记錄未发现企业厂界噪声超标现象。
3.关于“私排污水”问题该企业于2018年4月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複》的要求,投资约200万元对污水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鉯上措施已通过了专家组评估和第三方验收。从第三方监测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看未发现外排废水超标现象。现场检查企业围墙外无排沝明渠未发现存在暗管。
4.关于“督察组进驻即暂停生产”问题今年以来,因多种原因该企业生产时断时续经调查核实,今年该企业囲停产5次分别是2018年5月19日至6月16日、7月10日至31日、8月19日至28日、9月4日至13日、自10月25日起至今。
1.自11月5日起莱阳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软骨素企业進行审查和评估,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环保诊断并形成书面整改档案,做到一企一档环保局将按照专家意见,督促软骨素企业抓好全面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11月25日完成诊断12月中旬全部完成整改。
2.莱阳市政府责成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標排放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企业各生产环节的监管环保部门责令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巡查各生产环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治汙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共和庄村南侧山上,选矿厂私排污水 11月17日,牟平区环保局、玉林店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如下: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共和庄村南侧山上选矿厂全称为烟台市牟平区鑫盛选矿厂该厂于2008年7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为独立选矿厂主要以外购金矿石从事浮选加工生产。该厂自2012年始建2013年5月份建荿,并配套建设尾矿库一处选矿废水排入尾矿库后回收循环利用。该厂自建成以来由于矿源及生产工艺原因,一直未能投入正式生产至今未能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8月30日牟平区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完善环保手续通知单》,责令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建成后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投入生产。
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厂房、设施闲置现场无看守人员,未发现有自备发电设备及自備水井车间及厂区内未发现有生产加工迹象和污水排放情况。同时经调取用电情况和走访共和庄村村委,均证实该厂长期停产无生產迹象。
烟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西北侧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噪声污染,私排污水 11月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三山岛街噵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矿采选8000t/d采选项目环保手续齐备。
1.该企业在西山矿区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莱州市环保局于2018年11月7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西山矿区噪声進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噪声达标但不排除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
2.西山矿区废水主要有坑下水及选矿废水坑下水,在井下通过一次沉淀後部分用于凿岩除尘,部分用于选矿车间生产补水剩余部分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标后外排。选矿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规范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按照环评要求处置废水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废水和矿区周边环境的噪声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村南的莱州市鹰翔橡塑厂,距离居民區近噪声、异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中央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村南的压延厂(老板姓袁)噪声、异味扰民。 此件与编号D030013内容基本┅致
11月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鹰翔橡胶厂全名莱州市鹰翔橡塑厂位于土山镇北庄村,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0米成型车间距离居民区101.6米,密炼车间距离居民区103.3米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自2018年10月停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存茬生产迹象。(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
2.压延厂位于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2014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橡膠压延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已于2018年8月被土山镇政府清理取缔现场检查时,动力电已切断设备已拆除。
该案件与D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莱州市环保局对莱州市鹰翔橡塑厂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產,同时加强对清理取缔企业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烟台市福山区中建悦海和园小区西侧的固体垃圾处理厂异味扰民。 11月19日市城管局、市环卫处组织人员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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