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检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吗分娩用农村医保直接报销,到时候还可以领取职工生育津贴吗?跨省买的社保,社保卡还没去领取激活

一、我市生育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答:根据《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市生育保险于

二、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p>

答: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等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p>

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多少?:p>

答:生育保险费以用人单位本月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乘以),找到服务大厅栏目,选择个人业务,点击进去,选择认证用户登录,进入页面后,左侧栏目选择业务办理,进入产检医院和生育账户选定,选定您需要的产检医院。:p>

温馨提醒:参保人须在社保自助服务终端设置个人密码后才能登录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页认证用户,也可于社保自助服务终端选定产检医院。:p>

二十九、如何变更产检医院?:p>

变更产前检查就医点需注意以下事项::p>

1)变更前产检待遇:在选定的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持本人社保卡刷卡联网结算。项目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100%,项目外的费用自费。无报销额度限制。:p>

2)变更后产检待遇:在首次选定医院尚未产检的情况下变更医院,待遇无报销额度限制;在首次选定医院已经产检的情况下变更医院,变更后的产检报销额度为首家产检医院剩余额度。(一级或以下医院额度1204元,二级医院额度1325元,三级医院额度1458元):p>

(举例:如您首次选择中山市人民医院为产检医院,产检无额度限制;如您变更为三角医院,由于中山市人民医院为三级医院,则产检额度限制为:1458元减去目前产检已报销额。):p>

需填写《中山市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可于我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业务表格处下载),持原《中山市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凭证》(自助办理的不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工作调动证明(或住所变化证明)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及各人社分局均可)办理。:p>

三十、在老家/港澳台/国外生完孩子,如何享受生育津贴?:p>

如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未于中山市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报销,需至社保局医保科前台申请核拨生育津贴。:p>

前台申请生育津贴划拨所需资料:《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住院分娩的需要)、《住院身份证明》(住院治疗的需要,或可用病案首页等标注身份证号码的病历资料代替)、出院记录(如门诊就诊的需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住院分娩的需要)、收费收据、身份证、社保卡、代办人身份证(代办时需要)。:p>

那么该企业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 平均社保缴费基数5000元÷每月30天×假期98天=生育津贴16333元”。依照这种计算方式,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三)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领取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的条件?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而该企业2015年度为员工缴交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 5000元。

注,假设女员工A顺产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是98天,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照广东省生育保险的法定天数计算,若工资与津贴不一致,企业缴交社保的基数高,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高。;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七条除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某企业3月份要申请生育津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申请报销申请。“举个例子。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生育津贴基本计算方式:

 发放多少津贴取决于参保单位的平均参保缴费基数;

(四)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如何处理?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三)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按什么标准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五)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职工刷卡记账时,应当向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交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 %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深圳员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2016......


 若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采取限额报销,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办理材料:在医院医保办登记时,需携带“一证一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西安市医疗保险卡(职工生育保险联网实时结算所刷医保卡仅用于鉴定身份,不影响该医保卡内账户金额)。刷医保卡的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在西安市开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登记,出院时报销。首次就诊、产检转生产、更换审批项目,请先到就诊医院的医保办登记,再到收费处结算。同一项目第二次就诊不用再登记,直接到收费处结算。具体情况详询各医院医保办。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符合规定的职工,未在开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实时结算,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属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

(一)申请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注明未在生育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原因);

2、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4、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分娩记录(生育);

5、身份证(配偶报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

申报资料后,经办机构根据报销资料具体情况审核,符合规定方可报销。

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登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点击“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举报联动平台”进行投诉;本人也可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服、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举报应该递交书面材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注册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监察部门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违法事实进行查处,并且可以为举报人投诉内容保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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