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住合同租期两年合同违约条款款没写中途不租提前半个月给房东说不租了算不算违约,合同附图

房东:本想躺着收钱,结果遇到野鸡长租︱德科地产频道

2016 年 1 月 23 日,正月十五的前一个月,成都市晋阳街道办吉福村,一栋五层村民出租房突然发生大火,造成 3 人死亡、6 人受伤。经法院审理,房东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负责赔偿火灾引起的他人经济损失。

为什么最后是这样的判决?房东的房子烧没了,不但要赔给别人钱,还要自己去坐牢?

所以我们有必要来填补一下,作为房东的权责。哪怕现在租房市场供不应求,哪怕大部分话语权掌握在房东手上。

如果你是租客,也可以借此检查一下自己的房东是否尽责。

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储藏室,都不能出租。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特地强调吗?

2017 年 12 月的一场地下室大火,北京才开始严查地下室群租。地下室一个房间塞八张床,每个人租一个床位,共用洗脸台和卫生间的日子,离开我们还不到一年。

厨房卫生间阳台,怎么会有人去住?如果你这么想,你可能在无意识中已经在用精英视角考虑问题了:仓库的工人,他们会租在仓库;保洁人员,会住在工具间;清晨交班的出租车师傅,愿意在车位上将就。

同样的道理,商用办公室也不能出租。就算是功能齐全的房子,如果是小产权房*,也不能出租。

其实,道理我们都懂,只不过是面对利益时,自己内心的左右互搏。

反而是部分没有产的房子,是允许出租的。比如以前的农民房*,或者暂时没有办产权证的回迁房。已经交付,但很不幸碰到开发商破产,没有交税款办不了权证,也一样可以先出租。

我们通常觉得租赁合同是用来保障租客权益的,防止房东乱涨价。所以拟写的合同内容,基本上以限定租金和租期为主,忽视很多细节。而正是这些细节,会在日后衍生矛盾。

先把合同中需要双方确认的点简单拉一遍:

① 每月租金,租期,物业水电和税费的承担;

② 如果提前解约,提出解约的那一方要负什么责任,违约金是多少;

③ 如果到期不搬,租金怎么算;租客自己新添的装修怎么折算、物品怎么清理;

④ 确认房屋里有哪些设施,其中哪些物件属于房东维修范围内;

⑤ 房屋设施损害怎么赔偿,甚至包括造成邻居损害的赔偿责任;

⑥ 是否允许亲友借住,能否转租,能不能作为商业使用;

⑦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合同由什么法院管辖、双方的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包括诉讼送达地址)。

不要觉得要求得这么细显得斤斤计较,除非你有绝对的自信不会碰到这些情况。

理论上,签完合同 30 天内,房东要带着合同到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但是,第一,登记备案是要交一笔费用的;第二,房屋出租,就是用作经营了,那么租金收入就是要按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第三,备案之后,可能还会影响房东本身家庭的子女入学。

所以,很多房东选择不备案。那么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可能面临 1000 元以下的罚款,一旦合同履行出现问题,也会被法院认定为房东存在过错的依据。

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利弊摆出来。至于怎么权衡,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最后再明确一下房东的责任。

房东要维护房子,保证它“适合”出租。这不是道义上的帮帮忙,而是法条规定的责任人。

出租房的标配是灭火器。上海、北京规定,一套房子出租 10 间,或者居住人达到 15 人以上,需要配备一个灭火器;浙江的规定更严,租客和灭火器需要 1:1 配比。

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房东要保证不漏水漏电,不能有异声异味,各种家电不能有安全隐患。就算是租客私拉电线,堵塞通道,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最后万一因此出事故,房东也脱不开监督不力的责任。甚至像开头的那个判决,构成犯罪也是可能的。

太麻烦了,还是和租房平台签合同吧,我不管过程,只拿租金。

中介服务公司的传统玩法,赚的是差价,没问题。但如果是 模式的长租公寓,我们摘抄一段《DK楼市政策日志》音频中的内容:

目前中国的长租公寓运营机构,主要有四种:地产系(万科·泊寓、龙湖·冠寓等),中介系(自如等)、创业系(YOU+等)和酒店系(魔方等)。当然另外还有一种,野鸡系。

如果你选择了看上去高回报的“野鸡系”散租平台,我们有必要来唠叨一下这些平台背后的逻辑。

假设原本房租 1 万,长租公寓平台加价到 1.2 万,但同时约定:押一付一。你作为房东,觉得这么大的公司跑不了庙,同意了。

平台方以原价 1 万,把房子租出去。但这边又和租客约定:不签租赁合同,租客要去指定的小贷公司签贷款合同。

相当于,小贷公司一次性把一年的租金 12 万打给平台方,租客则每月向小贷公司还贷款。这样一来,小贷公司赚了服务费,租客不需要像以前一样押一付三,看上去大家都获益了。

最大的获益方是平台。当月,平台付给房东租金和押金 2.4 万元,却一次性套现 12 万;这笔现金流可以继续按照押一付一的方式,拿到 5 套房源;然后再入帐 60 万现金流,拿到 25 套房源……

维持这个圈子流动的基础,一是新房源不能断,二是新租客不能断。只要一边出了问题,就会因为房租的价差而玩脱。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一个爆仓的长租公寓出现在杭州,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断裂,已停止运营”,导致 2000 多名租客受损。目前,租客依然要每月向网贷平台还钱,而房东却收不到后续的租金。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如果没有收到租金,是可以解除跟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并且要求租客搬家的。但是租客和小贷公司签了贷款合同,还在每月还款,一定不会搬。

法理不可兼得,法院大概率不会保护房东。舆论可怕嘛,比起租金亏损的房东,可能流落街头的租客更容易博得同情。

所以还是回到源头:当长租公寓平台找上门来的时候,要不要接受?这其实同时是一个投资的风险偏好问题。

如果价差很大,说明平台承担的风险也很大,同理,房东的隐性风险也大。委托中介时,最好选择全国性的、实力雄厚的连锁企业。

另外,在和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租客通过网贷平台一次性付清 1 年房租的,中介也应预付 1 年房租(或者至少 9 个月)给房东”;或者“中介有义务向房东告知租客的联系方式和支付租金的方式”,和租客保持联系。

我们这么支招,并不是排斥长租公寓市场,并不是号召房东集体防狼。而是要加强对租房平台的识别能力:它是纯粹和金融平台合作、靠着套取现金去拿房源迅速做大,还是靠强大的融资能力来做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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