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的乐之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骗子公司吗?

董某某与安阳乐之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原告:董某某男,198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被告:安阳乐之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彰德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天地财富中心10号楼1单元17-02号

原告董某某与被告安阳乐之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立案2019年3月18日,原告董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董某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悝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董某某负担

这个安阳乐之淘网络有限公司是詐骗公司并且70-100人的诈骗集团,百分百是诈骗的我已经被骗了,我发誓百分百被骗了这个就是一些没用人性的垃圾,大家一起报警咑击抓捕这个诈骗公司,如果你们不报警后面会有很多人会被骗。做做好人防止后期更多人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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