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把车停在自己家门车位,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物业有权力锁车吗

原标题:小区车位所有权到底归谁?最高法判决:归业主所有!

小区的车位归属权问题,一直是业主和开发商矛盾的焦点,不少的小区交房后,由于停车位问题引发维权。

比如港区某楼盘,卖房时说的人车人流,交房后地面的道路上规划的全是停车位,而且高价卖给业主。

还有未来路某楼盘,地下车位不仅卖给小区内的业主,而且对外出租,只要你交钱,不管是不是本小区的车辆,全都可以租一个车位,弄的小区人员混杂。

最近,央视报道了最高法院关于车位归属权的判决,给为车位纠结的业主吃了一个定心丸。

央视报道,最高法判决案例

先来说一下央视报道的车位纠纷事件的焦点:

重庆帝豪景苑小区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业主说,你的车位连个产权登记都不能办理,凭什么拿来卖钱?开发商说,别人家的都能这样卖,为啥我就不能卖?

最后最高法宣判:不能办理产权证,车位就是业主的,不是你开发商的!

1.土地随售出房屋转移,开发商不拥有土地,无权处置买卖小区车位;

2.开发商通过卖房的强势地位,单方面约定小区停车位归属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3.未计入小区建筑容积率的配建停车位及公共部分,不属于开发商专有部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4.以政府产权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未获登记,为取得不动产证的停车位及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一判决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央视对此是这样评论的:

“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裁决,具有拨乱反正、返本清源的划时代意义,为全国各地方立法和司法审判,提供了审判裁定指导标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车位属于开发商可以卖的,什么样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呢?

郑州的小区车位大致可分为4种:地下产权车位、地下人防车位、地上规划车位、地上临时车位。

小区车位到底归谁,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到底是哪个“妈”生的。

1.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是指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这样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可以买卖销售。

2.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律师认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自然不能出售获利。

3. 地上规划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售卖或出租。

4.地上临时停车位,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规划临时停车位,则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总结一下,按照《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

地下产权车位、地上规划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郑州绝大部分项目的地下车位都没有产权证,但是开发商作为其权属所有者,是卖是租,都无可厚非;

地上临时车位,属全体业主所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如果开发商硬要出售、或租赁,业主可直接将开发商或者物业告上法庭,依据最高法院此次判例,胜诉将是大概率事件;

就郑州来说,争议最大的就是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业主,那么该如何使用,如何分配?

郑州绝大部分开发商的做法就是,所有的车位混在一起卖,根本不会告诉业主,你买的是不是人防车位。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由此可见,业主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中不包括地下人防工程的面积,因此,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不是业主而是开发商。

开发商作为物权原始取得人没有经过法定的物权登记做出“出售”的行为,符合民法“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

也就是说,人防车位开发商即使卖了,法律也拿它没办法。

我们再看文首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指的是地上的临时车位,也就是小区交房后,在小区内的路边、绿化带这些地方规划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地上临时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物业无权出租,只能业主共同处置。至于说是摇号分配,还是先到先停,这些都是业主自己需要协商的,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

人防车位使用权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我们一直在维权,从三月份到现在,物业收

人防车位使用权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我们一直在维权,从三月份到现在,物业收费政府也来几次?

简介:刘殿玲,1981年出生,于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中共...

物业无权这么处分绿化和闲置用地,可以找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A:人防车位问题,业主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业主以‘’公共配套设施‘’为全体业主共有为由,欲强制进入停车,开发商该如何维权?

简介:李云华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重庆迪...

公共配套是针对全体业主利益而言,业主个人利益不等于公共利益,该业主此举非但不是体现业主公共利益,相反是对业主公共利益的侵害。

关于收费是从业主拿钥匙那天计算还是?

简介: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座落于佛山核心祖庙商圈恒安瑞士大酒店办公楼,面积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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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地下室(人防车位)属于公摊面积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这种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收益权按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综上所述地下停车位按法律规定是小区业主的公摊部分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出资修建收益权也是业主,但实际情况开发商控制收益。我们希望要回属于全体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地下停车位的收益权。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难道车库全送出去了,他未必不会涨价啊。

早说了,这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土地出让分割、产权确认、政府批复等方面综合认定。

      您所提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条明确:“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障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人防指挥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但人防指挥等保密工程除外。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产权,是指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即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第五条 人防工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占有、使用、抵押、出租、处分人防工程和取得收益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投资者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这是尊重和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促进人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因为只有投资者能通过平时的开发利用获得回报,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社会才会有足够多的人防工程供民众在战争中掩蔽,以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的人防工程平时主要作为地下车库(停车场)、地下商业场所、地下过街道、地下隧道使用,它不仅缓解了地面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的矛盾,而且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亲亲各位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

业主买房是公摊面积就出了地下车库的钱,就出了修车库的钱,开发商是收钱修建不出钱。地下车库出租的收益要返还给全体出资修建公摊车位的业主,而不是由开发商获得收益。

      您所提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条明确:“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障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

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人防地下车位是公摊面积,也就是业主购房时就出了公摊面积的钱,人防地下停车位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投资,所以按照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那么全体小区业主是受益人。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

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早说了,这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土地出让分割、产权确认、政府批复等方面综合认定。

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同意,地下车库到底有没有计入摊分面积,当初规划是怎样,政府批文是怎样。规划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规定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法律上明确了,人防工程不等同于地下室,人防工程有专门的要求设计的,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一层地面公共场地车位归业主共有,但是地下车位纳了规划,且由开发商修建,车位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目前全国都是这样处理,网传南京车位审判一事,也仅仅是指地面车位的事与地下车位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开发商只是修出钱是业主。业主出钱为什么收益权属于开发商,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宪法。  请用法说法。

:而且在合同内也会明确标注公摊面积大小。

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人防地下车位是公摊面积,也就是业主购房时就出了公摊面积的钱,人防地下停车位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投资,所以按照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那么全体小区业主是受益人。

房产测量规范  不是法律啊  没有这个法规   他只是一个标准啊!而且我也没看到里面有说地下车库是公摊面积啊!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B3·2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楼主  你把法律法规  的章节贴出来啊    你口头说没用啊!不要拿标准说事,那个没什么作用!

发布 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开发商只是修出钱是业主。业主出钱为什么收益权属于开发商,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宪法。  请用法说法。

我找遍了该规范  没有看到地下停车位属于公摊面积!麻烦你贴出来!

他只是一个标准啊!而且我也没看到里面有说地下车库是公摊面积啊!
B3·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

目前国土局  房管局 已经明确的答复我们,配套设施是计入成本属于业主共同出资,业主是实际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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