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12年,我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金哪儿去了?问了民政部门他们说没有。

我是山东淄博的.2011年退伍.,,城镇户口有安置卡.当时在部队我没要安排工作签了自主就业!领了一次行退役金9000元,,,,,回来之后听说还有地方民政局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万元,,,可... 我是山东淄博的.2011年退伍.,,城镇户口有安置卡 . 当时在部队我没要安排工作签了自主就业! 领了一次行退役金9000元,,,,, 回来之后 听说还有地方民政局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万元,,, 可是问民政局的人 他们却说 拿了部队的9000元 就不能拿这4万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了 ! 这个还冲突吗??? 郁闷!!!这是怎么回事??? 求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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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这样的事,你应该问一下你们部队的领导,有没有相关的条文,两边都没有说清楚这不是坑爹吗?我们部队的都领了。这事你不能就这么算了。

不可能,部队的钱和地方民政局的钱根本是两码事,估计是忽悠你呢!

你可以去你县城的民政局,问一下2012年6月11日颁发的 鲁政办{2012}34号文件什么时候执行就行了? 山东省已经下发文件啦。

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

鲁政办发〔2012〕3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给予经济补助。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是推行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热情和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二、资金保障和经费管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市和县(市、区)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对下补助比例平均达到30%,市级也要加大补助力度,市、县级负担比例由各市根据各自实际具体确定。省、市两级补助经费要向兵员较多、经济欠发达县(市、区)适当倾斜。省、市、县级民政部门要于每年9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足额申报预算。  省财政厅要及时核定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上一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及时拨付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2011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要于2012年8月1日前发放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手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制定。  三、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觉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作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据统计和上报、补助经费测算及具体发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及时纳入预算、足额拨付到位,并加强对补助经费的管理。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平稳过渡、顺利推进。

同志哎~~我刚退役,部队领了9000 和地方不冲突,地方还会对你发放地区最底平均收入补助金。而且你要分清楚。填写的是自主就业,不是自连吧??这完全是2个概念。自联是没钱没工作。自主就业是拿钱哦~

我也觉得·我是四川南充的,我们这的退伍兵也是这个问题···

这不坑人吗?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安排工作了所以就领了这9000,但部队和地方的经济不挂钩啊!为什么地方民政不给我们钱,你可以把那4万减去九千我们能理解,但你说没得或则很少我们怎么能接受!

当兵光荣,退伍日农 ,兄弟们我是云南的,也是这个问题,是因为地方民政说不可以考试才领了9000,回来问了民政有没有地方补助,,回答很含糊,说是不清楚,要等到4月份才知道,可现在也没出来 说是什么什么具体的实施细则没出来,,是不是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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