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民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民政厅人事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0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60分;社会工作实物(初、中级)60分,以上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尽快通知本人做好办证准备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