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诈骗手段为诱饵吸引资金投入用作金融投资后亏空资金后潜逃应该怎么处理?

    近日,饶平县警方根据前期摸查情况,两天内连续奔赴顺德和福建龙海市抓获2名网上在逃人员,成功破获非法集资诈骗案2宗及信用卡诈骗案1宗。

    “3+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饶平警方全面加大案件线索梳理和研判,并于今年3月下旬,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一条集资诈骗案件线索,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掌握到饶平县钱东镇人刘某燕以投资“珠花”的名义,诈骗群众约71.45万元后潜逃的犯罪线索。在调查中,还掌握了“饶平县道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陈某良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高利息为诱饵,诈骗群众约50多万元后潜逃的另一条重要线索,且该员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5月19日已被网上追逃。

    根据掌握的有效证据,该局分别于4月2日和16日将两起案件立为资集诈骗案进行侦查,并于4月10日对刘某燕实施网上追逃。经一个多月攻坚突破,该局成功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燕藏匿于顺德市乐从镇和陈某良潜逃于在福建省龙海市的重大线索。在制定缜密的抓获方案后,抓捕小组于6月16日,兵分两路赶赴佛山顺德、福建龙海开展抓捕工作。当天傍晚,抓捕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顺德市乐从镇荷村一间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燕抓捕归案; 6月17日下午,抓捕民警在龙海市警方的配合下,在龙海市东泗乡溪坂村民居中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良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燕(女,52岁,饶平县钱东镇人)供认了自2013年以来,其以投资“珠花”的名义,并许诺给予投资人月息3%至5%的高额回报诈骗群众约2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良(男,41岁,饶平县黄冈镇人)供认了其利用高息为诱饵诈骗群众100多万元,以及利用信用卡诈骗银行本金及利息约19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燕、陈某良已被饶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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