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隍庙支行与被执行人李玉梅、胡爱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以(2015)庐执字第00289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李玉梅名下位于合肥市美菱大道135号123幢104-2室(产权证号:包068525)的房产,并依法委托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上述被查封的房产经过三次公开拍卖后,均流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院拟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及价格:合肥市美菱大道135号104-2室(建筑面积:34.34m2,产权证号:包068525)的房产,变卖价格为人民币550000元,本次变卖成交后,以现状移交。
二、变卖期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本院联系。
三、竞买方式:意向竞买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注明竞买价格同时载明“愿意以本院(2015)庐执字第00289号变卖财产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变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变卖期内,以首先递交竞买申请并缴清变卖款项即确定为买受人,之后七日内如有出价高于变卖价格(每次加价幅度每平方米不低于100元)的并缴清变卖款项即确定为新的买受人。逾期则以首先递交竞买申请并缴清变卖款的确定为该房产的买受人。
四、确定竞买人购买成交后,上述变卖财产所有自变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李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存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薛模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董思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姚本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周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孙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长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贤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家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新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樊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锦彬:本院受理原告王亚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张锦彬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及律师费共计24000元(暂自2017年8月22日算至2018年8月21日,月息按2%计算,此后的利息在判决中亦应一并计算)合计124000元;2、被告张锦彬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702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孙艳、秦健:本院受理原告刘俊诉安徽省港鼎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孙艳、秦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534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安徽省港鼎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孙艳、秦健给付原告刘俊2013至2015年利润分配272982元及利息33000元(利息暂计算之起诉至日至,实际计算至款清止);2,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毅: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诺尔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孟凡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700000元及利息112789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6年5月4日暂计至2018年8月22日后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毅:本院受理原告孟凡安诉被告杨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孟凡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3559000元及利息元(其中45900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5年6月8日暂计至2018年8月22日,60000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5年7月14日暂计至2018年8月22日,150000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5年8月24日暂计至2018年8月22日,100000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5年9月11日暂计至2018年8月22日后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阮文全、安徽省中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斌与被告阮文全、安徽省中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归还原告1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300万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7月21日,此后利息待后期另行主张);2.被两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级保全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程乐杉:本院受理原告姚桂华与被告程乐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天下酒韵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原告王圣灵诉被告安徽天下酒韵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邹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圣灵请求判令:1、判令二被告及时偿还原告贷款396370元及利息67382.90元,合计元(利息以396370元为基数,先按年利率1.5%计算1年,后按月利率1.5%自2017年8月29日暂计算至2018年7月8日,其后利息按月利率1.5%连续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季汝如、盛太清:原告盛恩道与被告季汝如、盛太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9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季汝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盛恩道借款本金46000元并从2018年4月24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盛太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盛恩道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元,由被告季汝如、盛太清共同负担1200元,原告盛恩道负担174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季汝如、盛太清共同负担。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朱虹桥:原告刘军与被告朱虹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被告朱虹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军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3日起按年利率6%顺延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及违约金(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3日起按年利率18%顺延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2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朱虹桥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李恋、丁燕、张丽、张强、廖海迪、史乐乐: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1669、16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凯华、徐艳丽、杨新磊: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谢晓、曹兰兰;司胜东、张娜;金龙、方月红;洪晔;杨新阳;王政: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六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6807、6803、6800、6761、6737、671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军、路会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运能与被告陈军、第三人路会丽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告李运能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撤销被告2018年1月8日离婚协议书第三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韩廷:本院受理原告刘亚中与被告韩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刘亚中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53300元(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自2017年3月16日暂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之后顺延);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坤沦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本院审理原告王海鹰不服被告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股东登记一案,原告王海鹰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请求:1、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撤销上诉人是安徽坤沦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错误登记;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等相关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将本案卷宗材料移送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自云:本院受理原告薛红芸诉被告王自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薛红芸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本金人民币70000元整,并依法承担利息7×4=5600元(从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其后的利息另行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5000元整;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钱虹:本院受理原告焦义诉被告钱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焦义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0元,支付利息及违约金144000元(利息及违约金按照900000为基数,每月2%为标准,从2017年4月13日暂计算至2018年9月12日,最终要求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合计1044000元;2、被告承担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用20000元;3、请求判决原告对依法处置被告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爱玉、张光华:本院受理崔睿蕊诉陈爱玉、张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崔睿蕊请求判令:1、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支付利息、违约金1.5万元(利息、违约金以月息2%为限自2018年4月1日暂算至2018年8月31日,直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9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公告费、拍卖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姜晓彬:本院受理原告叶自兵与被告姜晓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843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姜晓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自兵借款本金520000元并支付利息(其中1、借款本金26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自2014年1月27日起按照月息2%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2、借款本金6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自2018年4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6%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3、借款本金20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自2016年3月9日起按照月息2%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自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为13336元,由原告叶自兵负担1336元,被告姜晓彬负担120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姜晓彬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姜晓彬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王娜、赵夕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诉你们、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鼎佳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合晶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改程序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6349号案件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孟庆胜,杨秀荣:原告梅后明、阮寓刚、梅毅诉被告孟庆胜,杨秀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 万元;2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借款利息77.5 万元(从2016年一月2 日起计算到2018 年8 月2 日止共计31 个月,以125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两份计算,并继续计算到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3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2016 年一月2 日之前的利息30
万元。4 、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聂忠荣、徐芳芳、徐德闯:原告刘军诉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徐德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 依法判令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和徐德闯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2、
依法判令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和徐德闯支付原告利息120300元(利息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3分为标准,从2017年5月29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7月4日,此后按照同样标准计算利息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时止〉;3、
依法判令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和徐德闯支付原告违约金111000元(违约金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3%为标准,从2017年6月29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7月4日,此后按照同样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时止);4、
依法判令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和徐德闯支付律师费20000元。5、依法判令被告徐世明、聂忠荣、徐芳芳和徐德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军刚:原告路高诉被告沈军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及利息23.6万元,其中本金20万元,利息36000元(自2017年12月4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9月4曰,具体还款数额按照被告实际支付之日计算);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中平:原告杨驰诉被告王中平、李跃坤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一支付原告股东退股款本金60万元,2015年6月31日之前的利息3.5万元,2015年6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总额63.5万元为基数计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至本清息止。被告二对上述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国红、陈峰:原告邬红诉被告王国红、陈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借款75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按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自2017年10月1日暂计至2018年9月30日,180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4.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胡高胜:原告徐军兰诉被告胡高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整。二.判令被告支付利息(自2017年6月起,计16个月)总计人民币:捌万元(80000)整。三.判令被告兑现16个月违约金借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人民币:拾贰万元(120000)整,律师费及其他费用贰万贰千壹佰肆拾伍元(22145)整。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宣扬洋、杨健、王博、赵敏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被告宣扬洋、杨健、王博、赵敏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四案,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告知书、要素式审判告知书及要素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陈敬、王琴:本院受理李文诉陈敬王琴民间借贷纠纷,李文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4万元及借款利息、违约金29.16万元(以借款本金5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11月7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6月6日,扣除已还利息4.32万元,判决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8000元;3、判令被告以其位于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2区B-1C2-6室(房地权证肥西桃花字第号)、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2区B-1C2-5室(房地权证肥西县桃花字第号)的抵押房产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就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敬、王学、时春霞、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文诉陈敬、王学、时春霞、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李文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王学、时春霞、陈敬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3万元及借款利息、违约金28.62万元(以借款本金5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11月7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6月6日,扣除已还利息4.24万元,判决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王学、时春霞、陈敬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8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被告王学、时春霞、陈敬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王学以其位于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2区B-1B4-17室(房地权证肥西桃花字第号)、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2区B-1B4-18室(房地权证肥西县桃花字第号)的抵押房产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就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方祥银、马菊芳、陈敬、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文诉方祥银、马菊芳、陈敬、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李文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方祥银、马菊芳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3万元及借款利息、违约金28.62万元(以借款本金5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11月6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6月5日,扣除已还利息4.24万元,判决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方银祥、马菊芳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8000元;3、判令被告陈敬、合肥市敬业金属制品月新公司对被告方银祥、马菊芳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方银祥以其位于合肥市合经区紫蓬路南、莲花路西锦绣城市之光BCD商业区D-152(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号)的抵押房产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就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费广生:本院受理原告王少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费广生返还原告材料款等35万元,偿付原告所代付的税费、公司管理费等59355元,逾期还款利息44362.6元,合计为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712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义亮: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慷爽机电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王义亮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共计20370元,并自2017年1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9月3日为163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712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胡仕晏:本院受理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2821号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杨勋宇向原告偿还欠款元;2.被告胡仕晏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5点整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珊珊、张兴锁,王志翠、董如海、徐超、张奇松,谢克用、高良见,李娟、徐梅,阮进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要素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5点整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子非、李丽娟:本院受理原告王吉清诉被告苏子非、李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王吉清请求判令:1、被告苏子非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0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95900元(借款利息按照借款本金的1.3%/月计算,暂从2018年6月23日起计算至2018年9月2日计2个月零10天,其中2018年6月23日至7月22日欠付利息38700元,7月23日至8月22日欠付利息42900元,8月23日至9月2日欠付利息14300元,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被告苏子非承担53900元的逾期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月0.7%的标准计算,暂从2018年6月23日起计算至2018年9月2日计2个月零10天,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3、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50000元;4、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枫林路9号西山林语庄园A2幢104下/104中/104室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李丽娟对苏子非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芳芳、张兵兵:本院受理钟军、李霞诉张芳芳、张兵兵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钟军、李霞请求判令: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款项10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100000元为本金,按年息6%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婷婷、李雨辰:本院受理赵洁诉高婷婷、李雨辰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赵洁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高婷婷立即支付48万元购房款及定价3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葛传丹:本院受理原告谷庆庆与被告陈笑、葛传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932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陈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谷庆庆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8336元(自2017年11月18日按照年利率21.4%计算至2018年3月17日止)、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24%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陈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谷庆庆律师代理费7000元;三、被告葛传丹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四、驳回原告谷庆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为2726元,由原告谷庆庆负担16元,被告陈笑、葛传丹负担271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葛传丹负担400元,剩余400元由被告陈笑、葛传丹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沈光军:本院受理原告张一鸣与被告沈光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931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沈光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一鸣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4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顺延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一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为970元,由原告张一鸣负担490元,被告沈光军负担48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沈光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徐静: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徐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二、被告徐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21510元并支付违约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以1215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10元,由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10元,由被告徐静负担5600。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徐静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王国超、王伟:原告安徽恒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国超、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3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国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恒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7475并支付利息(自2017年6月1日起以77475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王国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恒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律师费2000元;三、被告王伟对本判决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四、驳回原告安徽恒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0元、保全费1170元,合计4130元,由原告安徽恒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30元,由被告王国超、王伟负担37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王国超、王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杜鹏圣、张艺怀:申请执行人杜鹏圣与被执行人张艺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陈世凤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执行异议证据材料副本,主要请求:终止对申请人名下位于庐阳区中菜市西段路202号(合产字第089963号)房产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景晟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绍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绍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桂少锋、桂菲菲、邹漾洲、桂佳佳、孔陈:申请执行人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景晟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绍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绍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桂少锋、程善群、桂菲菲、邹漾洲、桂佳佳、孔陈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程善群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执行异议证据材料副本,主要请求:对申请人名下唯一住房,即位于霍山县衡山镇和顺花苑B区3号楼1106室不能予以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徐恒、马冬平、朱涛、马宁平: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徐恒、马冬平、朱涛、马宁平、徐文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徐文慧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执行异议证据材料副本,主要请求:立即停止对位于合肥市经济区翡翠路东石门路南海馨苑3幢5层501室的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孙春:本院受理原告陈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孙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刚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3月19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陈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孙春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施爱民:本院受理原告葛大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4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施爱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葛大亮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7年5月11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60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施爱民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秦晶:本院受理原告李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4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秦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俊借款本金36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72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秦晶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兆虎、钟革胜:本院受理原告周增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刘兆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增能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7月19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被告刘兆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增能律师费5000元;3、被告钟革胜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兆虎追偿;4、驳回原告周增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0元,财产保全费1470元,均由被告刘兆虎、钟革胜负担;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钟革胜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葛维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葛维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俊借款本金135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7年11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清息止);2、驳回原告张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葛维华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姚旭生:本院受理原告郭世贵诉姚旭生、卢俊华、杨孝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31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姚旭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郭世贵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14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被告杨孝成对本判决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郭世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姚旭生、杨孝成共同负担;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姚旭生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家洁货物配载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纪腾飞与你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一、被告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家洁货物配载服务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纪腾飞劳务费2200元,并自2018年1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纪腾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家洁货物配载服务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谢海保:本院受理原告谢长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22民初4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黄伟志、庞土兴、张建斌、张好臣、张广柱: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5181、5182、5185、5186、518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洪林、赵灵、曹春旺、巫润洲、王二鹏、杨坤宇、王芳、(王飞、王苗龙):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5062、5064、5065、5067、5068、5070、5071、507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继洲、杨平飞、(吴美仙、黄厚华)、吴淑钦、杨振函、吴亿、吴永盛、吴金祥: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5075、5076、5077、5078、5082、5084、508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吴振铨、高太花)、吴隆平、武加振、武盼、汪忠成、武祥、夏月华、肖峰: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5086、5087、5088、5090、5091、5092、5094、509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志民、孙娟)、吴斌、魏岩荣、王秀珍、叶开泉、于国栋、余万斌、袁伟: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5109、5110、5111、5113、5114、5116、5118、51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